江西农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查询招生专业目录请登录:http://yanjiusheng.jxau.edu.cn/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及领域详见《江西农业大学2021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江西农业大学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招生学院所列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规模、学校接收推免生实际人数和报考情况另做调整。
二、招生方式
我校硕士生招生分“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方式录取。推荐免试面向全国所有符合我校接收条件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全国统一考试面向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本科毕业证或硕、博士学位的往届生,或达到同等学力报考条件的考生。
三、学制及培养模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下同)学制为3年,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需全脱产在校学习,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非脱产学习,具体培养方式按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培养方案要求执行,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按照规定发给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四、推荐免试招生
推荐免试生只能报考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报考条件、录取要求等详见我校2021年推免工作相关规定。
五、全国统一考试招生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可报考我校相关学科、领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即: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须满足以上第1、2、3、4各项的要求,同时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报考“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农业户口;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三农”事业,身体健康;
(3)报考人员应是江西省“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毕业的专科、本科毕业学员;
(4)报考人员学业水平和工作经历需符合全国统一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和各学科(领域)报考条件要求。
具体相关招生专业参照《2021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中标注为▲号专业。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公安机关将暂扣相关证件。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2、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情况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网上(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的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相关说明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
1、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101思政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详见教育部指定考试大纲;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命题,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下载。
2、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8日为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科目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超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地点及考试相关要求以准考证上规定为准。
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分值: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教育学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会计、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8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501园林设计(4小时),上午8:30—12:30)。
(四)复试、录取
1、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可进入复试。各专业复试均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复试具体内容和形式将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提前对考生公布。专业课笔试科目已在招生简章中列出;另外,同等学力报考人员、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已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出。
3、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录取根据2021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公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政策
1、学费收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型:定向、委培及破格10000元/生﹒学年,非定向、非委培及非破格8000元/生﹒学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定向、委培及破格10000元/生﹒学年,非定向、非委培及非破格8000元/生﹒学年;其中会计专业学位硕士12000元/生﹒学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12000元/生﹒学年。
(4)“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专业学位硕士(非全日制)学费标准(按学校最新标准):12000元/生﹒学年,基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学员的实际情况,学校将积极寻求相关政策支持,通过学员个人申请,继续教育学院推荐,研究生院审核,对已经录取的学员专业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费减免,具体减免按照(江西农业大学“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专项实施意见)文件执行。
2、奖助学金(目前针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助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6000元。除有固定工资收入、定向、委培外,其他在校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2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3)江西省政府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10000元。具体名额按当年下达指标执行。
(4)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生每生每年8000元,资助比例为40%。
(5)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为60%,一、二、三等各占20%,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二等每生每年4000元;三等每生每年3000元。
(6)新生奖学金:
①凡参加我校组织的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创新人才培训班)的同学,通过“推免”或“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到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破格),第一学年享受新生奖学金10000元。
②符合上述条件的同学,录取为“江西省一流学科”(畜牧学、作物学、林学、农业资源与环境)相关学位点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破格),可由省一流学科根据实际情况再另外给予配套奖学金。
③其他未参加我校组织的优秀大学生夏令营(创新人才培训班)的同学,通过“推免”或“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到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破格),第一学年享受新生奖学金8000元。
④调整后的新生奖学金标准自2021级研究生新生开始执行。
(7)“三助”津贴:学校规定导师或学科组必须为每位研究生(不含定向生)发放助研津贴,其中:硕士生每生每年至少1200元。研究生助管津贴按每月300-600元发放。研究生助教津贴参照本校同级别教师工作量标准执行。
(8)其它各类奖学金:在校研究生还可以享受有关企业、个人等设立的各类专项奖学金。
(9)助学贷款:在校研究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12000元。
七、联系方式其它说明
1、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yanjiusheng.jxau.edu.cn/;研招办联系电话:0791-83828039;研招办E-mail:jxauyzb@163.com。
2、江西农业大学单位代码:10410;研招办办公地点:江西农业大学北校区致达楼二楼205室;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30045。
3、我校研招办有招生简章备索,其他事宜请查阅江西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工作栏中《招生问答》。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专业所在单位联系或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导师与学科点简介信息。
4、招生过程中,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江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我校将在38个学术学位专业和14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详见“江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及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硕士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我校学术学位及大部分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全日制研究生,所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全日制硕士生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及社会需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建议不报考我校生物工程学院、食品学院、药学院、医学院的各专业。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我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境外学历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代码为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或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符合第(一)、(二)条中各项的要求。
4.符合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报考资格要求。
(五)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符合第(一)、(二)条中各项的要求。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点要求对网报信息进行网上或现场确认,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报考点“(3215)无锡市教育考试院”,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数据有效。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和支付报名费,凡不按要求报名、不支付报名费、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已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报考。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8)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已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除推荐免试研究生外,其他考生均须按报考点的要求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一般为2020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由报考点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以报考点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安排: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上午 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
我校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五、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办法和程序于复试前在江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复试时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复试。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采取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综合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内容一般包括专业课考核、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考核等,详见复试办法。
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详见招生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加试由学院决定。各专业(领域)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需要调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在复试前公布,届时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六、录取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我校复试相关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生。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考生档案必须调入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前须签订相应协议。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我校按照国家和江苏省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参见江南大学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同时设立奖助学金用于支持学生完成学业。研究生奖助相关规定请参见我校学生工作处网站“文件汇编”栏目《江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九、其他
(1)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学科拟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公开招考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实际录取的推免生人数、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
(4)我校仅在部分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单独考试各科目不单独命题,均使用统考试卷。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于2020年11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本科或以上学历认证报告、单位同意报考函、两封专家推荐信)邮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逾期未寄达则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5)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学生在读期间不享受奖助学金,不予安排住宿。商学院和人文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安排在非工作时间,其他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课程安排与全日制专业相同(一般在工作日授课)。考生报考前应充分了解招生学院非全日制专业的培养、学位政策。
(6)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硕士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订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7)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8)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
(9)联系方式:
江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214122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联系电话:0510-85197929,传真:0510-85913637
联系邮箱:yzb@jiangnan.edu.cn
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招生专业目录。
沈阳化工研究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院校简介
沈阳化工研究院于1949年1月8日建院,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综合性化工科研单位。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2007年与全球500强企业--中国中化集团重组,成为中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现又名: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沈阳院是第二批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还是国内首家通过OECD组织荷兰政府GLP认证的安全评价机构。拥有染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沈阳新药安全评价研究中心、应急管理部化工过程本质安全技术创新中心等国家级研发平台,是国家农药、染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农药、染料信息中心及标准化归口单位,中国化工学会染料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也是应用化学专业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和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共取得近3000项科研成果,出色完成国家重点科技攻关项目150余项,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900余项,获各级科技奖励400余项,持有效专利171项,各类型科技资质(平台)60余项,为沈阳院全面开展各专业的研究和产业化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同时在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我院研究生教育始于1982年,多年来已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科研人才,他们大多数都活跃在化工领域,成为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有些已成为我院的学科骨干,有些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有些出国深造或继续攻读博士等。
二、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习年限、学位类别与招收类别:3年,工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国内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获得学士学位与学历。
五、报名与考试
1、推免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我院推免简章,预计在10月底前完成录取工作。
2、参加国家统考考生,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报名、初试要求为准,
3、复试:120%初试成绩合格者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4、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复试后,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
七、复试费用
我院承担复试期间的住宿费、体检费,其他费用自理。
八、录取
根据初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人数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
081704 应用化学 01新农(医)药化学合成与剂型加工 02有机功能材料合成及应用 03药物安全评价 04复杂化合物分析 05化工安全技术研究 06生物技术 | 10 (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2数学(二) 4、885有机化学及有机化学实验 | 我院借用大连理工大学试题(885《有机化学及有机化学实验》),有关事宜请查阅大工招生专业目录。 |
十、学生待遇
经我院录取的研究生入学后,学费由我院承担,每月发放700元生活补助,650元饭补,年底视情况发放不定额绩效奖金,院内学习期间,住宿免费,节假日享受院内职工待遇。
研究生毕业后,择优录用留院工作。
单位代码:83503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
邮政编码:110021
联系部门:沈阳化工研究院研究生部
联 系 人:郭 茂 024-85869118
李学建 024-85869038 lixuejian@sinochem.com
单位网址:www.syrici.com.cn
浙江万里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章程
浙江万里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基本情况
第二条 校名校址:学校全称浙江万里学院,校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8号,邮政编码为315100。学校代码为10876。
第三条 学校性质: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国有省属普通本科院校,被教育部定为国有高校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试点单位。学校由浙江省教育厅主管,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举办。
第四条 学校概况:学校地处宁波,占地1400余亩,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分设钱湖、回龙等校区。校园风景优美,教学设施完善,获省级“文明校园”、“平安校园”、“绿色学校”、“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等荣誉称号,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11年成为国家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2015年获批为浙江省应用型建设试点示范学校。
学校现有教职工1400多名,拥有高级职称教师近600名,实验设备总值3.5亿元。拥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4个、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2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以及5个省级一流学科、8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等优越教学条件,省部级及以上教学资源领先全省同类高校。
科研创新平台位居同类高校前列,标志性成果显著。拥有国家海洋局协同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科技部“众创空间”、国家民政部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基地和浙江省重点实验室、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省新型高校智库等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创新平台75个。
现有基础学院、商学院、物流与电子商务学院、法学院、文化与传播学院、外语学院、设计艺术与建筑学院、生物与环境学院、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大数据与软件工程学院、中德设计与传播学院、国际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二级学院。同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80余所院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并与上海海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院校合作,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开设2个硕士点、51个本科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外国留学生2万余人。
第五条 颁发证书: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培养环节并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浙江万里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由学校颁发浙江万里学院专业硕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招生类型、计划
第六条 学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
第七条 修业年限:学校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学制)为2.5年,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未能修满规定学分或未能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7年。
第八条 各专业招生计划,见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第四章 报名
第九条 报名条件
报考学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第十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在国家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进行,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无法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招办确定公布。
网上报名后请考生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内容包括确认网报信息、采集个人照片和交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考生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第十一条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要准确如实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2.按教育部要求,学校复试时将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信息须确保在2021年7月底前有效。
第五章 考试和录取
第十二条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第十三条 学校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第十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其他业务课由学校命题,考试科目详见《浙江万里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自命题考试范围见学校相关科目考试大纲。
第十五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高校。复试时间为2021年3月-4月。复试的形式有笔试、面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还需参加2门本科主干课程的笔试。
第十六条 复试考试科目详见《浙江万里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范围见学校相关科目考试大纲。
第十七条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第十八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学校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其他专业考生不得调入。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结果将向社会公布。详见《浙江万里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第六章 学费与奖助政策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住宿费为2800元/生•学年。
第二十三条 奖助政策:
1.学业奖学金:20000元/生,按学年全额冲抵学费,100%发放。
2.新生奖学金:一志愿录取为8000元/生;调剂志愿录取为6000元/生。入学一次性发放。
3.助学金:1000元/生•月,100%发放,包含国家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助管”津贴等。
4.研究经费:5000元/生,用于课题调研和学术交流。
5.单项奖学金:1000元/生•学年(一次性发放),获奖比例一般为在校研究生数的20%。
6.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学年(一次性发放),获奖比例一般为在校研究生数的3%。
7.提供固定研究场所。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研究生录取结果通过浙江万里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招生网址:https://zsw.zwu.edu.cn/yjszsw
咨询电话:0574-88222065 、88222066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8号浙江万里学院招生办(315100)
第二十三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在复试录取期间设立举报投诉电话:0574-88222270。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复习参考书
附件2: 浙江万里学院2021年各招研专业联系方式
附件1:
浙江万里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复习参考书
专业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 | 考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 |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 港口物流与航运管理 | 40 | ①199 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2 | 思想政治 物流学基础 | 经济学 供应链管理 |
全球采购与供应链管理 | |||||
物流信息技术应用 | 思想政治 电子技术 或数据库原理 | 模拟电子技术 数字电子技术 | |||
86000 生物与医药 | 生物技术与工程 生物制药工程 食品工程与营养 微生物与环境工程 | 50 | ①101-思想政治 ②204-英语2 ③338-数学2 或生物化学 ④微生物学 或食品化学 | 普通生物学 无机化学 食品工艺学 (任选一门) | 有机化学 海洋生物学 |
注:学制为2.5年
2021年浙江万里学院物流工程与管理领域参考书目
科目 | 参考书目 |
物流学基础 | 《物流学导论》,闫国庆、李秋正,湖南大学出版社,2010 |
经济学 | 《经济学原理》,(美)曼昆,梁小民、梁砾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
《西方经济学》(第五版),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 |
供应链管理 | 《供应链管理》,王凤山、叶素文,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
电子技术 |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第五版),阎石,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第四版),童诗白,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
数据库原理 | 《数据库技术及应用》,杨爱民、王涛伟、王丽霞,清华大学出版社,2012 |
《数据库系统概论》,萨师煊、王珊,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 |
数字电子技术 |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第五版),阎石,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
模拟电子技术 |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第四版),童诗白,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
2021年浙江万里学院生物与医药工程领域参考书目
科目 | 参考书目 |
生物化学 | 《生物化学简明教程》(第五版),张丽萍,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
食品化学 | 《食品化学》(第三版),阚建全,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6 |
微生物学 | 《微生物学教程(第3版)》,周德庆,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 《微生物学(第8版)》,沈萍、陈向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 |
普通生物学 | 《陈阅增普通生物学(第四版)》,吴相钰、陈守良、葛明德,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
无机化学 | 《无机及分析化学》,陈德余,科学出版社,2012 《无机及分析化学例题与习题》,徐伟民,科学出版社,2014 |
食品工艺学 | 《食品工艺学》,夏文水,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4 |
有机化学 | 《有机化学》,张袖丽,科学出版社,2015 |
海洋生物学 | 《海洋生态学》(第三版)沈国英 等编 科学出版社 2010年 《海洋生物学》 张培军 山东教育出版 2009年 |
附件2:
浙江万里学院2021年各招研专业联系方式
专业 | 研究方向 | 联系电话 | 邮箱 | 联系人 |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 港口物流与航运管理 | 0574-88222393 | lqz@zwu.edu.cn | 李老师 |
全球采购与供应链管理 | 0574-88222395 0574-88222340 | lhywqf@163.com 332433445@qq.com | 王老师 刘老师 | |
物流信息技术应用 | 0574-88222542 0574-88222230 | 271555108@qq.com Guoqiuli@zwu.edu.cn | 朱老师 郭老师 | |
86000 生物与医药 | 生物技术与工程 生物制药工程 食品工程与营养 微生物与环境工程 | 0574-88222991 | liping@zwu.edu.cn | 李老师 |
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方民族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一)条中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均须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②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③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④“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⑤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进行,初试科目参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成绩达到我校规定的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复试考试。复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
(三)复试包括英语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复试科目及要求参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参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
(五)复试时间及具体要求,考生届时可登录研招网(院校信息)或我校研究生处网页查询。
四、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情况,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学习年限、学费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至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2.5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
六、奖助学金
我校通过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岗位、学业奖学金等,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评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七、其他事项
(一)专业目录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人数为准。
(二)我校公共管理硕士(1252)、会计硕士(1253)专业不招收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均须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卷。
(五)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我校内部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
(七)相关报名、考试、录取等具体要求参照当年国家及我校相关规定。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
(八)其他招生信息与本简章不符的,须以本简章为准。
(九)本简章由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文昌北路204号
邮政编码:750021
联系电话:0951-2068203
电子邮箱:bmdyzb@163.com
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21年拟招收619名硕士研究生,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39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80名。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以2021年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202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机械工程、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数学、物理学、机械、汉语国际教育、应用统计、国际商务、艺术,详细情况见《浙江科技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2021年我校学硕接收全日制推荐免试生,申请条件和报名程序详见《浙江科技学院接收推免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地点: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七、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的形式主要有专业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八、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及时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我校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收费和奖助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缴纳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缴纳10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5000元/生·全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由物价部门最新核定为准。
(二)奖助
1.国家助学金:覆盖面100%,6000元/生/年。
2.国家奖学金:获奖比例约2.5%,20000元/生/年。
3.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奖20%,10000元/生/年,二等奖80%,8000元/生/年;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100%,一等奖10%,12000元/生/年,二等奖30%,10000元/生/年,三等奖60%,8000元/生/年。
4.“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1)“助研”覆盖面100%(面向老生),岗位津贴不低于3000元/生/年(人文社科类不低于2000元/生/年)。
(2)“助教”、“助管”覆盖面100%(面向新生),岗位津贴不低于3200元/生/年。
5.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每年不超过5名,每人奖励30000元,全日制在校国内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卓越学子奖学金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8〕11号)。
根据有关规定,以上1、2、3、4、5条只适用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6.各类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学术风尚奖、科研成果奖、创新创业奖、社会贡献奖等),覆盖面约10%,奖金金额1000元/生/年,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5〕9号)。
7.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励办法的通知》 (浙科院研〔2019〕14号)。
8.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学生的科技创新,课题研究等,理工类基金资助金额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2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科类基金资助金额为: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0.6万元,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1.2万元,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浙科院研〔2018〕22号)。
9.对于确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校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允许先入学,后缴费。新生可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手续比就学地贷款方便、快捷),也可入学后在学校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另外,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可申请研究生困难补助,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试行)》(浙科院研〔2017〕7号)。
10.新生正式报到注册后,享受招生简章中各项奖助政策。学校另行一次性奖励“985”(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11”、“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国家“2011计划”)、武书连大学排行榜前100位高校本科毕业一志愿考生5000元/生;奖励本校一志愿考生4000元/生;奖励其他一志愿考生3000元/生,请参照《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招生激励办法的通知》(浙科院研〔2016〕10号)。
十三、其他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和浙江省2021年相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和浙江省招生文件为准。
2.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电话:0571-85070292 联系人:吴老师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留和路318号浙江科技学院研究生院 邮编:310023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zw.zust.edu.cn。
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我校报考代码为10146)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概况
辽宁科技大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所冶金工业学校。1948年始建,1949年组建鞍山工业专门学校,1950年改为东北工学院鞍山分院,1958年升格为鞍山钢铁学院,1998年由冶金工业部划转为辽宁省政府,实行中央和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的体制。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鞍山科技大学,2006年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
建校70余年来,学校已发展成为以钢铁冶金为特色,工学、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2007年学校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并获优秀成绩。学校坚持“创新为先、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办学理念,逐步形成“坚持既为冶金行业服务,又为辽宁地方及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办学定位,打造出“立足冶金,校企合作,注重实践,培养踏实肯干、适应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办学特色,深化改革创新,突出内涵建设,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许多校友已经成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拔尖人才、学术带头人和管理骨干。鞍钢、河钢、宝钢等钢铁企业均有我校毕业生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等重要职务。
学校坐落在祖国钢都辽宁省鞍山市,占地184余万平方米。设有学院19个、教学部1个和工程实训中心1个,共办本科专业59个。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1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0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个;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授予权、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程硕士以及研究生推免权,有“直博生”和“硕博连读”资格。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761人,其中,本科生18580人,各类硕士、博士研究生2596人,留学生219人。
学校拥有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师资队伍。现有专职教师1107人,其中教授167人、副教授328人、讲师612人,博士生导师100人、硕士生导师340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44.7%。在领军人才方面,拥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5人,辽宁省优秀专家5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23人,辽宁省教学名师13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千人层次人选39人,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2人。
学校教学成果不断涌现。先后获批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学校、辽宁省转型发展试点学校和辽宁省转型发展示范学校。荣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教学成果奖34项。学校现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等8个,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省重点支持专业、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等33个;国家精品视频公开课1门,省精品资源共享课等11门;省教学团队9个。获批国家发改委产教融合工程项目1项、教育部新工科项目1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25项;国家、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5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0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12个。获评国家、省级规划教材12部,省级精品教材8部,冶金优秀教材16部。
学校学科科研实力雄厚。拥有全国最为齐全的钢铁冶金学科体系,首创的焦化、耐火材料学科填补了中国冶金教育史上的空白,在国内外享有良好声誉,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为“辽宁省一流学科”,冶金工程学科为辽宁省特色学科。“十三五”以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44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级项目84项,授权专利662件,科技经费2.95亿元。获得各级各类科技奖励50项,其中,学校参与的“高品质特殊钢绿色高效电渣重熔关键技术的开发和应用”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收录论文1300余篇,其中,2017年青年教师孙呈郭论文在国际顶级期刊Science上发表。2019年《辽宁科技大学学报》影响力指数位居学科136名,第一次进入2区(Q2)。获批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省级重大科技平台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3个,获批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1个。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成绩突出。不断拓展发展空间,促进成果转化。学校科技园成立于1996年,2002年被认定为首批省级大学科技园,2010年被认定为国家级大学科技园,2015年技术转移中心被认定为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2017年、2019年科技成果转化率位居省属高校第一,2019年学校入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百强。目前,科技园拥有5处孵化器,园区具备商务、法律、金融、财务和市场等5大服务平台,在园企业63户,毕业企业累计56户,成功孵化上市公司5家。学校坚持“校企融合、共兴共荣”,牵头组建辽宁省冶金产业校企联盟和冶金化工产业技术研究院,与鞍钢、河钢、聚龙等百余家企业共建研发中心,共同承担和开发包括国家“863”项目在内的国家及省部级科研项目百余项。学校与科大聚龙集团联合建立国家金融安全及系统装备行业唯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成果达到国内首创、国际领先水平,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领航者。学校与辽宁奥克集团合作开展的“耐高温无色透明聚酰亚胺(膜)材料项目”是近年来我省高校最大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该项目将解决国内在高端聚酰亚胺和宽幅CPI薄膜生产领域的“卡脖子”问题。
学校国际交流合作日益广泛。目前与国外40余所院校建立合作伙伴关系,与34所高校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自1996年招收来华留学生以来,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专业类型与学历层次逐步提高,2009年获批辽宁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博士)奖学金培养单位,2014年获批中国政府奖学金(硕士)培养单位。招收汉语授课本科专业53个、英语授课本科专业13个,研究生专业15个,实现了本、硕、博学历人才培养全覆盖。历经20余年的发展,十三五期间形成了“学历教育为主,非学历教育为辅”“工科教育为主、人文教育协同”的新局面,先后为40余个国家培养了高水平专业人才和中外文化交流使者。
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丰硕。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依托地缘优势,传承冶金文化,积淀出“钢铁是这样炼成的”育人体系。发挥“两代雷锋”出在鞍山、就在身边的资源优势,形成了“跟着郭明义学雷锋”育人品牌,先后获省学雷锋先进集体等称号110 项,涌现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辽宁省最美大学生等先进典型。发挥艺术专业优势,凝练出工科院校特色美育文化,形成了相声俱乐部、星期音乐会、“第舞频道”等富有曲艺、声乐、舞蹈专业特色的品牌活动,打造出国内首部钢铁题材原创音乐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校园体育文化精彩纷呈,两次入围“中国高校体育竞赛百强榜”,桥牌队四次代表中国大学生参加世界大学生桥牌锦标赛,田径队连续四届蝉联辽宁省大学生田径比赛男女团体总分第一名。近3年,学生参加ACM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等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竞赛,获得国际级奖项61项,国家级奖项630项,在全省同类院校中处于前列。学校先后获评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0强、辽宁省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最美校园、全国钢铁行业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依法治校,坚持以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推进实施“九大工程”,全力开启创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应用型大学新征程。
报 名
一、准确界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报考时培养方式请选择定向)
1.符合二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二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招生单位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等限定单独考试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报考条件。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由推荐学校和接收单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不得只接收推免生。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021年辽宁省全面实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为11月5日-10日(具体工作时间由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须按要求上传本人照片、有效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或社保证明等有关材料,由报考点负责确认审核。未能按要求上传材料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审核不通过的,将视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的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辽宁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报公告》(附件1)。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招生单位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初 试
一、初试科目:见《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考试科目中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及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各科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二、准考证下载: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和地点: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地点由各报名点统一安排。
复 试
一、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二、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学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学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办法和程序见研究生院主页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院校信息公告。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八、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调 剂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会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学校视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学校在复试的同时可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录 取
一、学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学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学制、学费标准及校区
一、学制:我校学术型硕士以及专业学位硕士学制为2.5年(法学为2年、非法学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学费及奖助标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法律为10000元/年/生、MBA专硕为43000元/全程),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费共8000元/年/生(法律为12000元/年/生、MBA专硕为43000元/全程),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奖助体系
辽宁科技大学十分重视提高我校研究生待遇,统筹国家和地方财政拨款、学校经费投入、导师资助经费和社会赞助等资源,加大对研究生的奖励与资助力度,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外奖学金等,并设立了研究生“三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为了促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凡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具备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等条件,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0元。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第一年一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全年学费,二等学业奖学金额度为一年的半额学费,覆盖率达到100%。研究生第二年覆盖率达到100%。
4.新生入学奖学金
一志愿奖学金: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2000元/生;
生源奖学金:调剂到我校的一本以上学校毕业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奖励1000元/生;
入学成绩奖学金:报考工学学科,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2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40分,一次性奖励1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一次性奖励3000元;外语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35分,同时数学(国家统考)超过国家录取分数线60分,一次性奖励5000元。
5.其他奖学金
学校每年将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评定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上述奖助学金资助范围是被我校2021年录取的、档案到校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三本及三本以上学校毕业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本科结业、本科毕业无学位证、破格、自考、成人教育、专科等同等学历考生第一年只享受国家助学金,第二年及以后正常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其 它
1.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接收推免生数以最终确认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
2.我校不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自命题科目历年试题。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相关安排另行公布。
4.学校将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5.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联系方式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辽宁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研招办
邮政编码:114051
电话:0412-5928178、5928180
传真:0412-5928180
网址:http://www.ustl.edu.cn/yjs/
微信:“辽科大研究生”公众号
电子信箱:wangdetao0803@163.com或ning8865@***
联系人:王老师、徐老师
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行业实际问题、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732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71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1人。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在录取时,将综合各专业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招生专业
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细情况见《淮北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进修过6门(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②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含)以上(报考前所学专业为英语专业的考生不做此项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 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1年7月前有效。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
11. 招生过程中有部分通知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所有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和缴纳报考费。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同时根据教育部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政策和规定,我校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和新生报到等各环节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严格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在审查考生资格时,一经查实伪造证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即时取消考生的报考或录取资格。
七、考试
(一)初试:
1. 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 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8:30—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3.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经济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美术专业技法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复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通知。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录取政策规定及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我校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2021年6月中旬。我校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类别: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果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年。
九、学制、学费和培养方式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电子信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其余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均为8000元/年。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为1000元/年,滨湖校区学生住宿为4人/间,相山校区学生住宿为3人/间。各培养学院具体校区分配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收费标准为8000元/年。采取非脱产学习的方式,主要安排在寒、暑假期间进行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学校不安排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十、奖助体系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我校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
1. 国家奖学金。获奖研究生的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
2. 学业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7000元/生,二等奖5000元/生。(2)综合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生;二等奖6000元/生;三等奖4000元/生。(3)单项奖学金。应届生考取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其他奖励标准为2000元/项。
3. 社会捐助。按照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不定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除外),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 “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中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并发放岗位津贴。
3. 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 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研究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研究生度过难关。
十一、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涉及的政策、时间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时间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学校的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
(二)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并接受本招生简章的规定和要求。
(三)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我校将于第一时间在网站上公布有关招生的最新信息。
十三、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相山校区行政楼508室)
邮编:235000,电话:0561-3803593,电子信箱:yjszsb@chnu.edu.cn。
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nu.edu.cn/Category_2642/Index.aspx。
华北理工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按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中报名条件要求执行。
二、学制及学习方式
1、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学制:
(1)全日制:除冶金与能源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矿业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法律学院等8个学院各专业、医学门类各专业、信息处理与智能控制、信息与通信工程、医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学、生物分子组学、应用心理、工程管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MPA)专硕学制为3年外,其余专业学制为2.5年。
(2)非全日制:学制为3-5年,具体修业年限按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三、学费及奖助体系
1、学费标准: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000元/生/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年;除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11000元/生/年外,其他类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00元/生/年。
2、我校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系列奖助政策。
四、国家相关政策
1、根据上级相关规定,不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以下简称“住培”)资格的考生不具有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或中医)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对于已获得住培证书的人员,或已录取为住培人员后无故不报到或报到后无故自行退出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或中医)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调剂录取阶段,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考注意事项
1、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中标出的“拟考试招生人数或接收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可能产生各专业拟考试招生人数出现变动情况(实际录取推免生计划若有余额,自动转为相应学科的拟考试招生计划)。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2020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0人,2021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网上报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提前准备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的认证报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的应届本科生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2021年9月1日前预计毕业证明等材料,在我校复试报到时将上述材料交研招办核验。考生因审核不通过而被取消公示、复试或录取资格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法律硕士(非法学)、工程管理硕士、公共管理(MPA)专硕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5、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是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网上报名时须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复试录取时须按我校规定要求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定向协议。
6、定向本科生不得违反协议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7、报考我校设计学、艺术(专业代码分别为130500、135100)硕士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可按国家及当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自行选择报考点,并按所选报考点要求办理报考事宜。考试时所须携带考试用品以准考证注明为准,凡未按要求进行网报或者未携带必须考试用品,造成不能考试等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8、我校冶金工程、矿业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三个博士一级学科可招收硕博连读生及直博生。
9、报考我校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等证书原件内容全面、准确填写批准编号、批准时间、批准机关等关键信息,不得仅填写编号中的数字、省略或简写。
例:入伍批准书正确编号:(2014)冀字第010101号
退出现役证正确编号:(陆)退字第05827011号
六、学科(领域)报考条件
1、学术学位学科:
(1)报考护理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各学科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期刊论文2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论文1篇(要求报考时提供中国知网检索页);
(2)中医学学术型学科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类5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
2、专业学位领域:
(1)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专业代码前四位分别为1051、1052、1057),限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5年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报考,不接收专接本、成人教育、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考生报考。
除满足以上条件外,下述专业还需满足如下要求:
①5年及以上学制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可报考临床医学各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②麻醉学、精神医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温州医科大学2012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医学检验学(仅限2012年12月31日前入学)、妇幼保健医学(仅限2014年12月31日前入学)专业的5年及以上学制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医学类别下对应领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医学影像学专业的5年及以上学制本科毕业生只能报考超声医学、放射影像学及核医学领域的专业学位研究生;
③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类别限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
④各中医专业学位领域限中医学、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2)护理(专业学位)限护理学本科专业考生报考,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本科毕业生要求获得护士执业证书。
3、符合我校各学科(领域)报考条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备用信息1栏(byxx1)填写如下承诺:“本人承诺符合该专业报考要求,如有不符,责任自负”,对未按要求填报导致不能参加考试者,责任自负。复试前,我校将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不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并可视具体情况将考生违反承诺的事实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中国航空研究院611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611所简介
611所建于1970年,坐落在美丽的天府之国锦江河畔武侯祠,是从事飞行器设计研究的多学科综合性设计研究所,主要从事飞行器设计和航空航天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是我国现代化歼击机设计研究的重要基地。具有培养研究生的优越科研条件和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研究所先后承担歼7、枭龙、歼10、歼20等多个飞机型号研制和大量课题研究任务,共取得国家和省、部级成果600余项,是国家硕、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享有自营进出口权,与美、英、法、俄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广泛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611所具有飞行器设计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飞行器设计、系统工程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工作站。研究所学科专业齐全,设有总体、气动、结构强度、振动、飞行控制、航空电子、电气、仪表、环控、救生、液压、燃油、材料、可靠性研究、信息处理等100余种专业。
611所2021年招收的研究生为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学制3年。学生在读期间,免收学费,并发放助学金、奖学金。学生毕业后双向选择,择优留所工作。
二、招生专业目录
2021年我所拟招收硕士研究生8人,其中推免生3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082501 飞行器设计 | 飞行器总体设计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空气动力学 |
飞行器结构强度设计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材料力学或者结构有限元分析基础 | |
飞行控制系统技术及应用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信号与系统或者自动控制原理 | |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计算机专业基础 | |
试飞保障综合技术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自动化检测技术 | |
飞机燃油系统设计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自动控制原理 | |
飞行器空气动力学性能研究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空气动力学 | |
飞机机电系统设计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电气工程基础 | |
081103 系统工程 | 航空电子系统设计与综合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信号与系统 |
战斗机战术性能分析及作战效能评估 |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信号与系统 |
三、复试办法
复试将安排专业课考试、英语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课考试科目为《飞行器总体设计原理》,方式为笔试。具体要求以当年发布的复试办法为准。
四、其它说明
单位代码:82906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610号(新区)邮政编码:610091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周老师 电话:028-65033788
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一一研究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