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师范大学2021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全日制、非全日制)
https://yjs.qfnu.edu.cn/info/1064/5779.htm
2021年招生简章
目 录
三、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11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育简介
(一)基本概况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是西部地区规模最大、科研教学实力最强的综合性人文和社会科学学术研究机构,肩负着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职责,其前身为1958年成立的中国科学院四川分院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所,1978年6月,与原中共四川省委政策研究室合并组建“四川省社会科学研究院”,1983年更现名。现为省政府直属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集科研、教育、编辑、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机构。2016年获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发的“天府智库”商标注册证,2017年入选首批省级新型智库建设单位。建院60年来,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立时代之潮头、发思想之先声,为繁荣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出智出力、为治蜀兴川各项事业献计献策,成为党和政府信得过、用得上、靠得住的思想库和智囊团。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坚强理论阵地、高端新型智库、一流学术殿堂、重要传播平台”的发展定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开启了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新征程,为四川乃至全国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我院是国内较早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单位,也是全国“东西南北中”科研单位培养社科类高级人才战略布局的五家单位之一。1982年11月,经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批准,成立研究生部(2007年3月,经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更名为研究生学院),1983年经教育部备案,1984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已拥有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和中国史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以及法律、新闻与传播、农业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2个合办博士点,1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校生近五百人,招生规模在西部地区科研单位中名列前茅,在全国地方社科院中位居第二。2019年7月,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新增我院为四川省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
(二)师资队伍及科研实力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现有在职职工433人,离退休职工279人;在职职工中,具有博士学位的122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60人,副高级职称的129人。全院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2人(其中在职6人)、全国“万人计划”首批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天府万人计划”天府文化领军人才1人、社科菁英2人、四川省杰出人才1人、四川省杰出创新人才1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1人(其中管理期内11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21人(其中管理期内2人)、全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5人、四川省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1人。
2012年至2019年期间,共承担各类课题2142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8项、省部级课题363项、横向课题1302项、院级课题349项;总计发表学术论文4300篇,出版学术专著370部。科研成果累计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176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885余件次。在理论传播方面,我院形成了由3个CSSCI来源期刊、5个人文社科核心期刊、1个英文期刊,1张报纸组成的“九刊一报”的传播方阵,扩大和提升了我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学科建设及科研优势
我院有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区域经济学等2个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重点学科,有民商法学、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巴蜀文化、康藏文化、灾难学等8个四川省委宣传部批准的重点学科,批准建立区域经济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巴蜀文化研究、农村发展经济学、地方政府治理、立法与行政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人口与劳动经济学、发展新闻学、社会治理研究等10个院级优长学科,形成了学科重点突出、研究特色鲜明、人才梯队合理的学科体系。在课题研究、论文发表、专著出版、学术交流与研讨、人才培养、成果获奖及宣传普及等方面都取得了重大成效。
近5年,我院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课题73项,其中重大招标项目3项,重点项目3项。尤其是2019年共获立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项,数量创历史新高,位居全省第三名,仅次于四川大学和四川师范大学,彰显了我院科研实力,极大地提高了我院的社会声誉和学术影响力;我院还承担了国家博士后科学基金项目13项,其中特别资助1项,在全国地方社科院中名列第二名,仅次于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四)培养特色及办学模式
我院的研究生教育以“创新研究型教育、培养综合型人才”为办学理念,通过对学生科研素养和科研能力的培训,实现“四个培养”的办学目标,即:夯实专业基础,注重专业素质培养;打通学科壁垒,注重融通教育培养;着力社会实践,注重应用能力培养;参与课题研究,注重科研创新能力培养,形成了“课堂、实践、调研”的“三结合”培养特色,探索出了具有社科特色的“学科建设与学位教育统一、科研成果与教学内容统一、课题研究与教学实习统一、学术梯队与师资培养统一、科研考核与教学考核统一”的办学模式。经过3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利用教育资源丰富、导师队伍科研水平高、前沿研究课题多等优势,形成了“以研助教、以教促研”的培养模式,目前研究生教育努力打造教研融合的升级版,全力推进研究生教育规范化、特色化和国际化建设。我院的研究生教育已形成了以下特色:
▲科研实力强,立项课题多,学术交流广,学生参与课题机会多。
▲人文社会科学学科门类较全,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兼有。
▲师资雄厚,师生比高,个性化培养模式。
▲奖助学金覆盖面广,奖励种类多(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课题研究奖、优秀科研成果奖及考博奖等)。
▲培养的研究生视野宽、能力强、上手快,以独特的小众教育赢得用人单位的认可。毕业生就业适应强,用人单位评价高。
二、招生章程
为加强对我院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一)培养目标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1-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1-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我院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听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听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三)报名程序及报名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办法由教育部和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院必须要有所属军区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名地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五)资格审查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无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环节,招生单位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的资格。
(六)初试
1.准考证的打印: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5.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我院招生简章中《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6.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在本人报名所在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七)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方可录取。
3.我院以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标准,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英语综合能力的测试。
4.复试调剂办法由我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并事先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复试时间一般在四月上旬,请关注我院官网和研招办微信公众号。
5.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外],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6.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我院招生简章中《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八)体检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我院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九)录取
1.我院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2.我院硕士研究生录取的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十)培养和就业
1.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我院培养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均为3年。
2.毕业生就业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应提交人事档案,转接党团关系,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新生入学报到时若不提交人事档案,则视为定向研究生,即有就业单位,有固定收入者。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须在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以上(一)至(十)项规定中如与国家教育部下达的2021年招生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教育部文件为准。
(十一)学费和住宿费
学 费:每生每年65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800—1000元。
(十二)奖助政策
我院有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设有新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等。
1.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我院一志愿新生,凡被我院当年正式录取的一志愿新生,正式注册入学后,推荐免试生可获得一等奖学金10000元,毕业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可获得二等奖学金8000元;毕业于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且毕业专业为一流学科的全日制本科生可获得三等奖学金6000元。
2.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0元,二等奖学金8000元,三等奖学金6000元,覆盖率为全体在校生的40%左右(学业奖学金的发放办法、金额参照《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
3.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为2万元。
4.国家助学金: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定向硕士研究生除外)都享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此外,我院还设有多种奖励制度:研究生课题研究奖、优秀科研成果奖、优秀学术论文奖、优秀文献阅读奖、优秀学生干部奖、优秀毕业生奖、优秀党员和考博奖等多种奖项。
(十三)学校代码及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101
微信公众号: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招办
电话:(028)87012090、87019462
传真:(028)87044303
联系人:张老师、邹老师
我院主页:http://www.sass.cn
招生办E-mail信箱:yjs89101@126.com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55号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目录说明
一、教育部下达我院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1年我院拟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75人(含推免生名额),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4人(含推免生名额)。具体招生规模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本简章刊登的各专业招生名额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再进行调整。
二、我院大部分专业接收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硕士生,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名额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接收推免生的工作拟于9月中旬开始,10月15日截止,请考生登录我院网站关注推免生复试相关信息。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填报我院!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我院的哲学、法学、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中国史5个学科按一级学科招生,应用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3个一级学科按二级学科招生。
按照教育部编制专业目录的统一要求,我院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各专业考试科目除中国史设置三个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707历史学综合;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外,其它专业设置四个单元(即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3数学三为国家统一命题;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院自行命题。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我院招收的法律[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的设置总体上按照与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科目对应,分值相等,内容区别”的原则进行设置,设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采用与学术学位专业相同的统考试题,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选用全国统一考试试题(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新闻与传播、农村发展、农业管理专业设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共四个单元。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4英语二采用与学术学位专业相同的全国统一考试试题,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院自行命题(分值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下页招生专业目录。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共75人)
招生学科、专业 | 招生人数 | 招生学科、专业 | 招生人数 |
哲学 | 马克思主义哲学1 中国哲学3 科学技术哲学1 | 法学 | 民商法学3 诉讼法学1 经济法学3 立法学1 |
中国语言文学 | 文艺学3 中国现当代文学3 中国古代文学2 | 新闻传播学 | 新闻学3 传播学3 数字出版与文化产业2 |
中国史 | 6 | 中外政治制度 | 4 |
区域经济学 | 4 | 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2 |
金融学 | 3 | 中共党史 | 2 |
产业经济学 | 4 | 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 | 4 |
劳动经济学 | 2 | 社会学 | 7 |
发展经济学 | 3 | 人类学 | 2 |
政治学理论 | 1 | 人口学 | 2 |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共94人)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法律(非法学) | 15 | 农业管理 | 10 |
法律(法学) | 28 | 农村发展 | 13 |
新闻与传播 | 28 |
——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10100 哲学 | 01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文化哲学) 02中国哲学(儒佛道哲学、中国文化哲学) 03科学技术哲学(科技哲学与社会、科技伦理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1哲学原理 ④801哲学综合 | 复试科目 马克思主义哲学复试科目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 中国哲学复试科目 中国哲学史 科学技术哲学复试科目 科技哲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哲学概论 ②自然辩证法概论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哲学原理 《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李秀林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第五版。 哲学综合 《中国哲学简史》,冯友兰著, 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西方哲学简史》,赵敦华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 《马克思主义哲学史》,黄楠森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哲学史 《中国哲学史》(第二版),北京大学哲学系中国哲学教研室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科技哲学 《自然辩证法概论》,吴国林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2018年第2版。 《科技进步与社会发展导论》,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生教材,文兴吾著,四川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 哲学概论 《哲学概论》,李德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 自然辩证法概论 《自然辩证法在中国》,龚育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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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20202 区域经 济学 | 01城乡发展与区域创新 02区域经济战略与管理 03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 04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经济学原理(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 复试科目: 区域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发展经济学 ②制度经济学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经济学原理(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教程》(社会主义部分、资本主义部分)(第12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七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复试科目参考书: 区域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第3版),郝寿义、安虎森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 《区域经济学教程》(第3版),孙久文、叶裕民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发展经济学:《发展经济学》(第2版),姚洋编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8月版。 制度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刘凤芹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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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20204 金融学 | 01投融资研究 02科技金融研究 03资本市场研究 04银行业金融研究 05公司金融研究 06财富管理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经济学原理(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 复试科目: 货币金融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财政学 ②服务经济学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经济学原理(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教程》(社会主义部分、资本主义部分)(第12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七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复试科目参考书: 货币金融学 《货币金融学》,郝军主编,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财政学: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服务经济学: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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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20205产业经济学 | 01工业经济研究 02现代企业组织研究 03现代服务业研究 04产业投资与资本运营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经济学原理(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 复试科目: 产业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企业管理 ②国民经济管理学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经济学原理(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教程》(社会主义部分、资本主义部分)(第12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七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复试科目参考书: 产业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企业管理:《现代企业管理》,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国民经济管理学:《国民经济管理学概论》,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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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20207劳动经济学 | 01劳动就业与劳动力市场 02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03劳动关系 04劳动与社会保障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经济学原理(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 复试科目: 劳动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政治经济学 ②人力资源管理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经济学原理(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教程》(社会主义部分、资本主义部分)(第12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七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复试科目参考书: 劳动经济学 《劳动经济学》(第五版)杨河清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政治经济学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概论》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 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概论》第五版,董克用、李超平,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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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202Z2发展经济学 | 01统筹城乡发展 02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03农业农村改革发展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02经济学原理(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 复试科目: 发展经济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区域经济学 ②农业经济学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经济学原理(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教程》(社会主义部分、资本主义部分)(第12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西方经济学》(微观部分、宏观部分)(第七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 复试科目参考书: 发展经济学 《发展经济学》姚洋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区域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第三版),郝寿义、安虎森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 农业经济学 《农业经济学》孔祥智等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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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30100 法学 | 01民商法学(民法原理与基础理论、物权法、合同法、公司法) 02经济法学(证券法、金融法、企业法律制度) 03.讼法学(司法制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04立法学(立法学基础理论、地方立法、党内法规)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2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宪法学) ④803法学综合二(民商法学、刑法学) | 复试科目: 民商法学复试科目 公司法学 经济法学复试科目 证券法学 诉讼法学复试科目 诉讼法学(含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立法学复试科目: 立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法理学 ②宪法学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法学综合一(法理学、宪法学)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5版。 2.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18年第4版。 法学综合二(民商法学、刑法学) 1.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7年第5版【注意及时更换最新版本】。 2.施天涛:《商法学》,法律出版社,2020年第6版。 3.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9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公司法学 范健、王建文:《公司法》,法律出版社,2018年第5版。 证券法学 周友苏主编:《证券法新论》,法律出版社,2020年版。 诉讼法学(含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1.张卫平:《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19年第5版。 2.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2020年第5版。 立法学 朱力宇、叶传星主编:《立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4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法理学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5版。 宪法学 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18年第4版。 (注: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审议通过,预计下半年可能会陆续出版相应最新版本的教材,请各位考生及时更新和使用与考试科目相关最新版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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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30201政治学理论 | 01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政治体制改革 02地方治理理论与实践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政治学原理 ④804中外政治思想史 | 复试科目: 当代西方政治思潮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西方政治制度史 ②行政管理学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政治学原理 《政治学导论》,杨光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07月第5版 中外政治思想史 《中国政治思想史》编写组:《中国政治思想史》(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版。 《西方政治思想史》,徐大同主编,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4月第3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当代西方政治思潮 《当代西方政治思潮》,徐大同主编,天津人民出版社 2011年10月第2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西方政治制度史 《西方政治制度史》,何平立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11月第1版 行政管理学 《行政管理学》,夏书章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5月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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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30202中外政治制度 | 01中外政治制度比较研究 02基层治理研究 03两岸关系研究 04纪检监察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政治学原理 ④804中外政治思想史 | 复试科目: 中国政治制度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当代西方政治思潮 ②行政管理学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政治学原理 《政治学导论》,杨光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07月第5版。 中外政治思想史 《中国政治思想史》编写组:《中国政治思想史》(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版。 《西方政治思想史》,徐大同主编,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4月第3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中国政治制度史 《中国政治制度史》,柏桦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4月第3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当代西方政治思潮 《当代西方政治思潮》,徐大同主编,天津人民出版社 2011年10月第2版。 行政管理学 《行政管理学》,夏书章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5月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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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 01毛泽东思想研究 0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与当代世界社会主义研究 03社会主义历史与理论基本问题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政治学原理 ④804中外政治思想史 | 复试科目: 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②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政治学原理 《政治学导论》,杨光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07月第5版。 中外政治思想史 《中国政治思想史》编写组:《中国政治思想史》(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版。 《西方政治思想史》,徐大同主编,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4月第3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高放等主编:《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②《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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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30204中共党史 | 01毛泽东思想研究 0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03中共党史、党建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政治学原理 ④804中外政治思想史 | 复试科目: 中国共产党历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②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政治学原理 《政治学导论》,杨光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07月第5版。 中外政治思想史 《中国政治思想史》编写组:《中国政治思想史》(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版。 《西方政治思想史》,徐大同主编,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4月第3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中国共产党历史 ①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1卷(1921—1949)上、下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2版。 ②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历史》第2卷(1949—1978)上、下册,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1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②《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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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302Z1公共政策与公共管理 | 01公共管理 02公共政策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3政治学原理 ④804中外政治思想史 | 复试科目: 公共管理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管理学原理 ②公共政策学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政治学原理 《政治学导论》,杨光斌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07月第5版。 中外政治思想史 《中国政治思想史》编写组:《中国政治思想史》(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9年第2版。 《西方政治思想史》,徐大同主编,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年4月第3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公共管理学 《公共管理学》,王乐夫、蔡立辉,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管理学原理 《管理学——原理与方法》,周三多等,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公共政策学 《公共政策学》,宁骚,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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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30301社会学 | 01社会学理论与研究方法 02社会发展与治理 03社会政策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4社会学理论 ④805社会学研究方法 | 复试科目: 社会学概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社会学原理 ②社会调查方法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社会学理论 《西方社会学理论》(上、下册)杨善华、谢立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社会学研究方法 《社会研究方法》(第五版),风笑天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社会学概论新修》(第五版),郑杭生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第四版),侯均生著,南开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第四版),郝大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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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30302人口学 | 01人口与区域可持续发展研究 02人口与公共服务发展研究 03人口与社会治理政策研究 04人口与经济发展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4社会学理论 ④805社会学研究方法 | 复试科目: 人口学原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人口与劳动统计 ②人口经济学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社会学理论 《西方社会学理论》(上、下册)杨善华、谢立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社会学研究方法 《社会研究方法》(第五版),风笑天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人口学原理 《人口新论》,张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人口与劳动统计:《人口统计学》,温勇,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人口经济学:《人口经济学》,李仲生,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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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30303人类学 | 01文化人类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4社会学理论 ④805社会学研究方法 | 复试科目: 人类学概论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文化人类学理论与方法 ②文化人类学综合知识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社会学理论 《西方社会学理论》(上、下册)杨善华、谢立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社会学研究方法 《社会研究方法》(第五版),风笑天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人类学概论 《人类学概论》庄孔韶主编,山西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文化人类学理论与方法:《文化人类学理论方法研究》,黄淑娉、龚佩华著,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文化人类学综合知识:《文化人类学概论》,周大鸣主编 ,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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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50100中国语言文学 | 01文艺学(文艺批评、文艺美学、当代文艺思潮) 02中国现当代文学(地域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与文化、生态文学) 03中国古代文学(唐宋文学、明清文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5中国文学史 ④806中西文论 | 复试科目: 文学批评方法与写作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古代汉语 ②外国文学史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中国文学史 1.袁行霈主编《中国文学史》(四卷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 2.钱理群、温儒敏等《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3.洪子诚《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中西文论 1.郭绍虞《中国文学批评史 》(上下册),商务印书馆,2010年版。 2.胡经之主编《西方文艺理论名著教程》(第三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3.朱立元主编《当代西方文艺理论》,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文学批评方法与写作 邱运华,《文学批评方法与案例》,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古代汉语 王力《古代汉语》(校订重排本)(全四册),中华书局,2018年版。 外国文学史 郑克鲁主编《外国文学史(修订版)》(上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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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50300 新闻传播学 | 01新闻学(中国发展新闻学、新媒体实务) 02传播学(传播学基础理论、舆论学) 03数字出版与文化产业(出版理论、数字出版)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6新闻传播理论综合 ④807新闻传播实务 | 复试科目: 新闻学复试科目 新闻学理论 传播学复试科目 传播学基础理论 数字出版与文化产业复试科目 数字出版理论与实务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文史基础知识 ②中外新闻史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新闻传播理论综合 ①杨保军:《新闻理论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②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③彭兰:《网络传播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新闻传播实务 ①罗以澄:《新闻采访学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②刘明华:《新闻写作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新闻学 《新闻学理论》相关内容任一通行本。 传播学 《传播学理论》相关内容任一通行本。 数字出版与文化产业 《数字出版基础》,国家新闻出版署出版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编,电子工业出版社,2015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文史基础知识相关内容任一通行本。 中外新闻史相关内容任一通行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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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60200 中国史 | 01中国古代史 02中国近现代史 03专门史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7历史学综合 | 复试科目: 中国文化史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中国历史文选 ②史学理论与方法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历史学综合 《新编中国通史》(4册),周一良,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 《世界史》(六卷本),吴于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中国文化史 《中国文化史》(上、下册),冯天瑜,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中国历史文选》,周予同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 《历史学理论与方法》,马卫东,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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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35101 法律(非法学) | 01民商法 02经济法 03金融法 04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05宪法与行政法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 复试科目: 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 同等学力不加试 | |||
初试业务课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 复试科目参考书: 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5版。 2.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18年第4版。 3.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7年第5版【注意及时更换最新版本】。 4.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9版。 (注: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审议通过,预计下半年可能会陆续出版相应最新版本的教材,请各位考生及时更新和使用与考试科目相关最新版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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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35102 法律(法学) | 01民商法 02经济法 03金融法 04诉讼法与司法制度 05宪法与行政法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 复试科目: 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诉讼法学(含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②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
初试业务课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 复试科目参考书 法学综合(含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 1.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第5版。 2.胡锦光、韩大元:《中国宪法》,法律出版社,2018年第4版。 3.王利明、杨立新、王轶、程啸:《民法学》,法律出版社,2017年第5版【注意及时更换最新版本】 4.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9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诉讼法学(含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1.张卫平:《民事诉讼法》,法律出版社,2019年第5版 2.樊崇义主编:《刑事诉讼法学》,2020年第5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姜明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第7版 (注: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审议通过,预计下半年可能会陆续出版相应最新版本的教材,请各位考生及时更新和使用与考试科目相关最新版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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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55200 新闻与 传播 | 01新媒体研究 02新闻采编实务 03传媒经营管理 04数字出版理论与实务 05广播电视新闻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 复试科目: 新闻与传播基础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网络新媒体概论 ②新闻传播能力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1、彭兰:《网络传播概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2、刘明华:《新闻写作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1、杨保军:《新闻理论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2、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新闻与传播基础 《新闻传播理论》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网络新媒体概论 参考相关内容任一通行本。 新闻传播能力 《新闻传播业务》相关内容任一通行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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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95137农业管理 | 01农业经济与政策 02农业技术经济与管理 03涉农企业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2农业知识综合四 ④808区域经济学 | 复试科目: 农业经济管理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政治经济学 ②产业经济学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农业知识综合四 1.《发展经济学》,姚洋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2.《农业经济学》,孔祥智等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3.《农村社会学》(第三版),刘豪兴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区域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第3版),郝寿义、安虎森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农业经济管理 《农业经济管理 》(第三版),方天堃主编,中国农业大学出版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教程》(社会主义部分,资本主义部分)(第12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产业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高志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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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代码、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95138 农村发展 | 01农业农村发展 02农村公共管理 03农村发展规划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2农业知识综合四 ④808区域经济学 | 复试科目: 农业政策学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①政治经济学 ②产业经济学 | |||
初试科目参考书: 农业知识综合四 1、《发展经济学》,姚洋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2、《农业经济学》,孔祥智等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3、《农村社会学》(第三版),刘豪兴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区域经济学 《区域经济学》(第3版),郝寿义、安虎森主编,经济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 复试科目参考书: 农业政策学 《农业政策学》,孔祥智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版。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参考书: 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教程》(社会主义部分,资本主义部分)(第12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产业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高志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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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合肥学院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数据统计截止2020年9月)学校占地面积1245亩,校舍建筑面积50.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67亿元。学校有16个教学单位,11个二级学院,共设置本科专业61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2019年,学校获批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
合肥学院成立之初,就率先提出“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经验,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关键要素,进行系统改革和实践,构建起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区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009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4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填补了安徽省属高校该项空白。2015年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2016年联合德国大陆集团、德国应用科学大学设计“双元制”高等教育专业,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2018年再次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201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连续五年荣登安徽省专利百强榜。
学校紧扣“应用型”办学定位,大力倡导应用技术研究。与中外企业、政府合作建立了合肥学院水环境及污染控制院士专家工作站、功能性离子液体动力电池电解液院士工作站、中德工业4.0促进中心、巢湖研究院等41个高水平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强科技创新与服务。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应用科学大学和德国博戈公司开展“无人工厂”探索、与德国西韦德集团共建“建筑及材料研发中心”、与德国毕克化学开展合作等,显著提升了学校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目前,全日制在校生约14401人。学校现有教职工总数1142人,其中专任教师969人,副高以上职称438人(其中正高131人),博士学位294人。常年在校外籍教师10多人,4人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13人获得“黄山友谊奖”。
学校国际化办学历史悠久,积极发挥桥梁作用,以教育自信推动民间外交。目前学校同德、韩、日、美、意、西、奥、英、俄等国及台湾地区72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有1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共有4300多名学生赴国外留学,2000余名德国、韩国、俄罗斯、柬埔寨、尼泊尔、老挝学生来校学习、实习。
学校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63所试点学校之一,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61所学校之一,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委托培养学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100所“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单位之一,国家新工科教育与研究成员单位,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全球中小企业联盟战略合作伙伴。学校建有“中国安徽——德国中心”和“中国合肥——韩国中心”,为地区对外合作提供服务。协助合肥市引进德国大陆轮胎公司和西伟德集团等项目。德国物流协会在我校设立德国物流协会合肥分会。帮助合肥市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市、罗斯托克市、韩国瑞山市结为友好城市。帮助黄山市与德国施特拉松德市结为友好城市。
2015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视察学校,并决定在合肥学院设立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和合作基金,把学校整体建成中德教育合作示范校。目前学校正在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合肥大学”。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研究生370人,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一)2021年教育部下达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名。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报名与确认
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事项
1.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2.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或德语、数学一或二、业务课二。各门课程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或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德语、业务课二由我校自命题。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复试
我校将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原则上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及要求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上。
同等学历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加试方式为笔试,两门加试课程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的不能录取。
七、学习方式
我校2021年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收费标准
2021年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
(二)奖助体系一览表
类别 | 序号 | 名 称 | 等级 | 金额(元/人) | 覆盖面 |
奖 学 金 | 1 | 国家奖学金 | —— | 20000元/人 | 具体人数按当年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
2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 | 12000元/年·人 | 30% | |
二等奖 | 10000元/年·人 | 50% | |||
三等奖 | 8000元/年·人 | 20% | |||
3 | 国际学术会议 | 最高15000元/次·人 | |||
4 | 海外研修 | 30000元/生 | |||
5 | 企业奖学金 | 奖金根据各专业企业资助情况而定 | |||
助 学 金 | 6 | 助学金 | 第一学年 | 6000元/年·人 | 100% |
第二、三学年 | 8000元/年·人 | 100% | |||
7 | 三助岗位 | 研一(助管、助教) | 300元/月·人 | ||
研二、研三(助研) | 由导师支付 | ||||
成 果 奖 | 8 | 科研成果奖 | 一等奖 | 3000元/人 | 按成果数量及等次确定获奖等级 |
二等奖 | 1500元/人 | ||||
三等奖 | 500元/人 | ||||
9 | 优秀毕业论文奖 | —— | 2000元/人 | ||
备注:1、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者可以直接获得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2、具体奖、助学金评选与发放按照合肥学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助研津贴由导师根据学生的助研情况自主酌情支付。
单位代码:11059
联系人:王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 0551-62158048
E-mail:yjsc@hfuu.edu.cn
学校官网:www.hfuu.edu.cn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邮编:230601
合肥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合肥学院是一所以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学、理学、教育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的多学科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数据统计截止2020年9月)学校占地面积1245亩,校舍建筑面积50.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67亿元。学校有16个教学单位,11个二级学院,共设置本科专业61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4个、国家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批准的对外合作办学专业3个,国家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3个。2019年,学校获批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10个。
合肥学院成立之初,就率先提出“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的办学定位,借鉴德国应用科学大学办学经验,围绕应用型人才培养关键要素,进行系统改革和实践,构建起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为区域发展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009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014年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填补了安徽省属高校该项空白。2015年获第四届全国教育改革创新特别奖。2016年联合德国大陆集团、德国应用科学大学设计“双元制”高等教育专业,探索产教融合新模式。2018年再次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201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8年、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连续五年荣登安徽省专利百强榜。
学校紧扣“应用型”办学定位,大力倡导应用技术研究。与中外企业、政府合作建立了合肥学院水环境及污染控制院士专家工作站、功能性离子液体动力电池电解液院士工作站、中德工业4.0促进中心、巢湖研究院等41个高水平产学研合作平台,加强科技创新与服务。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应用科学大学和德国博戈公司开展“无人工厂”探索、与德国西韦德集团共建“建筑及材料研发中心”、与德国毕克化学开展合作等,显著提升了学校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
目前,全日制在校生约14401人。学校现有教职工总数1142人,其中专任教师969人,副高以上职称438人(其中正高131人),博士学位294人。常年在校外籍教师10多人,4人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13人获得“黄山友谊奖”。
学校国际化办学历史悠久,积极发挥桥梁作用,以教育自信推动民间外交。目前学校同德、韩、日、美、意、西、奥、英、俄等国及台湾地区72所大学建立了合作关系。有1个教育部批准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共有4300多名学生赴国外留学,2000余名德国、韩国、俄罗斯、柬埔寨、尼泊尔、老挝学生来校学习、实习。
学校是“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63所试点学校之一,首批承担“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61所学校之一,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全国应用型本科高校专门委员会副主席单位,长三角地区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主席单位,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联盟常任主席单位,安徽省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留学生委托培养学校,2018年度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100所“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单位之一,国家新工科教育与研究成员单位,中德经济顾问委员会成员单位,全球中小企业联盟战略合作伙伴。学校建有“中国安徽——德国中心”和“中国合肥——韩国中心”,为地区对外合作提供服务。协助合肥市引进德国大陆轮胎公司和西伟德集团等项目。德国物流协会在我校设立德国物流协会合肥分会。帮助合肥市与德国奥斯纳布吕克市、罗斯托克市、韩国瑞山市结为友好城市。帮助黄山市与德国施特拉松德市结为友好城市。
2015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和德国总理默克尔共同视察学校,并决定在合肥学院设立中德教育合作示范基地和合作基金,把学校整体建成中德教育合作示范校。目前学校正在全面加强内涵建设,争取早日建成“合肥大学”。
二、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研究生370人,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一)2021年教育部下达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名。
(二)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五、报名与确认
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事项
1.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2.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或德语、数学一或二、业务课二。各门课程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全国统考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或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德语、业务课二由我校自命题。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复试
我校将根据本年度招生计划,原则上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及要求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页上。
同等学历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加试方式为笔试,两门加试课程中有任何一门不合格的不能录取。
七、学习方式
我校2021年招收的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制3年。
八、收费标准及奖助体系
(一)收费标准
2021年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8000元/学年。
(二)奖助体系一览表
类别 | 序号 | 名 称 | 等级 | 金额(元/人) | 覆盖面 |
奖 学 金 | 1 | 国家奖学金 | —— | 20000元/人 | 具体人数按当年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
2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奖 | 12000元/年·人 | 30% | |
二等奖 | 10000元/年·人 | 50% | |||
三等奖 | 8000元/年·人 | 20% | |||
3 | 国际学术会议 | 最高15000元/次·人 | |||
4 | 海外研修 | 30000元/生 | |||
5 | 企业奖学金 | 奖金根据各专业企业资助情况而定 | |||
助 学 金 | 6 | 助学金 | 第一学年 | 6000元/年·人 | 100% |
第二、三学年 | 8000元/年·人 | 100% | |||
7 | 三助岗位 | 研一(助管、助教) | 300元/月·人 | ||
研二、研三(助研) | 由导师支付 | ||||
成 果 奖 | 8 | 科研成果奖 | 一等奖 | 3000元/人 | 按成果数量及等次确定获奖等级 |
二等奖 | 1500元/人 | ||||
三等奖 | 500元/人 | ||||
9 | 优秀毕业论文奖 | —— | 2000元/人 | ||
备注:1、第一志愿报考并被录取者可以直接获得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
2、具体奖、助学金评选与发放按照合肥学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3、助研津贴由导师根据学生的助研情况自主酌情支付。
单位代码:11059
联系人:王老师 郭老师
联系电话: 0551-62158048
E-mail:yjsc@hfuu.edu.cn
学校官网:www.hfuu.edu.cn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绣大道99号 邮编:230601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名额
2021年我校共有18个学术型硕士专业和15个专业硕士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75人(含推荐免试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参见《大连外国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制、学习方式
(一)学制: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下载地址https://gd.dlufl.edu.cn/info/1013/2177.htm)。
(二)学习方式: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的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学业水平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并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考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进修并通过本科阶段课程。考生必须通过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核心课程并提供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单。
(2)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前,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至少1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不受此条限制)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0年10月31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后续报考手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6.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需符合以上要求外,还须符合《大连外国语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各项要求。
获得推荐资格的推免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9月下旬至10月下旬)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报名程序
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需经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流程。报名的具体办法详见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https://yz.chsi.com.cn/sswbgg/)。
(一)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填写毕业院校信息时,如毕业院校已经更名,须严格按照获得的毕业证、学位证上的“毕业院校”名称,在“其他”选项中将毕业院校名称手动录入报名系统。
3.持有国外学历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填报学历证号与学位证号,需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证书编号,如“教留服认英[2015]01234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
报名统考的考生应按考试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报考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初试
(一)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二)地点:考生报考考点地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考场。
(三)方式:笔试。考试科目除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外,其他科目由我校命题。
(四)分值:除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外的其他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共四门。第一、第二科目的分值各为100分,第三、第四科目的分值各为150分。初试总分500分。
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初试考试科目共两门。第一科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第二科为外国语,单科分值分别为200分,100分。初试总分300分。
(五)初试成绩公布:初试成绩于2021年2月中旬-3月初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公布。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拟安排于2021年3月底-4月初进行。复试时间、地点、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于复试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公布。
(二)复试内容:
1.专业笔试、二外(外语)听力考试、综合面试。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可免加试)
3.报考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以上如有变化,以当年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三)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在线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调剂
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调剂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调剂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的调剂程序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八、录取
(一)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二)录取分数标准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公布的最低分数线和我校公布的最低分数线;
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当年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的分数线要求。
(三)报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录检阶段审核出报考信息不符合录取资格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体检
我校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在录取阶段及入学后对考生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学宿费标准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硕士研究生:12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十一、奖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补助、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体系,学生在校期间可根据个人情况申请相关奖助学金。
(一)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
(二)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
(三)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阶段 | 等级 | 标准 | 比例 |
第一学年 | 一等 | 8000(学硕) | 10% |
12000(专硕) | |||
二等 | 4000 | 40% | |
三等 | 2000 | 50% | |
第二、三学年 | 一等 | 8000(学硕) | 10% |
12000(专硕) | |||
二等 | 4000 | 20% | |
三等 | 2000 | 40% |
(四)推免生、原“985”高校来源应届考生可获一等奖学金,原“211”高校来源应届考生可获二等奖学金。
(五)“三助”岗位补助:480元/月。
十二、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单位代码:10172 单位名称:大连外国语大学
校区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口区旅顺南路西段6号 邮政编码:116044
电话(传真):0411-86111234 电子邮箱:dawai86111234@163.com
大外研究生招生工作网址:http://gd.dlufl.edu.cn/zsgz/sszs/
大连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微信公众号“大外研招”:dawaiyanzhao
十三、其他事项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均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作为首要信息发布渠道,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网站。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与考前辅导相关的补习班,凡以我校名义举办者均属假冒。
(三) 如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文件和规定,按上级最新的文件和规定执行。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我校自2018年起开始承担“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1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学厅〔2020〕30号)文件要求,招生工作严格执行《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
一、招生计划
教育部下达我校2021年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收3人。计划招生专业:民族学(030400)、教育学(040100)、新闻传播学(050300),拟分别招生1人。
二、招生报名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二)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手续。考生网上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考生相关文书、证件核验和报考资格审查等工作。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不得准予考试或录取。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报考条件、报名手续、考试科目和专业介绍等具体情况详见我校《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2021年各专业招生专业目录》等资料(http://yjsc.gpnu.edu.cn/index.htm研究生处网站提供下载)。
(五)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试录取
(一)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按规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二)我院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四)其他复试、录取事项,请及时登录我院研究生处网站查询(http://yjsc.gpnu.edu.cn/index.htm)
四、奖助政策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享受我院普通计划考生同样的奖助待遇。
五、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丁老师、宋老师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我校2021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5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发的招生计划数为准,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为5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我校学生毕业后,如欲从事民航特殊岗位,身体健康标准参照《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拟接收外单位推免生。接收推免生工作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执行。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 9:00-22:00。
预报名时间为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我校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检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部分学科按研究方向设置复试考试科目,考生在报名时要慎重选择研究方向。
2.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21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考试
(一)初试
1.2020年12月19日至2020年12月28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在考生报名省市招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4.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 4 门。政治、英语一、数学一、英语二、数学二、数学三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试题所含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考试大纲规定为准。业务课为我校自行命题。
(二)复试与资格审查
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届时,考生须交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同等学力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加强对其基本素质的测试。
5.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6.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硕士生录取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和按协议就业、回原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
七、学费和奖助金
(一)学费标准
我校2021级管理科学与工程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年学费7200元,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学位),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非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
(二)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2021级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享受每生每学年6000元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领取助学金。
(三)学业奖学金(仅面向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学业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奖。特等奖12000元/年,一等奖10000元/年,二等奖8000元/年,三等奖6000元/年。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第一年主要根据入学考试成绩评定,第二、三年主要根据课程成绩和科研表现评定,特、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占该年级在校生人数的10%、30%、30%、30%(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我校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四)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各类优秀奖学金;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机会,酬金优厚。
八、其他
(一)本招生章程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培养所在校区为校本部。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到我院官网首页—招生就业—研究生招生查看。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www.cafuc.edu.cn/info/iList.jsp?cat_id=10216或http://www.cafuc.edu.cn/)。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2020年9月4日
大连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大连海洋大学是我国北方地区唯一的一所以海洋和水产学科为特色,农、工、理、管、文、法、经、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高等院校。学校1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13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领域,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19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人。《大连海洋大学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学制与培养方式
学校各专业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5年,学生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毕业,可适当延长修学年限,延长时间不超过2年。研究生培养期间学业成绩优异者,可根据相关规定申请提前毕业。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除了上述要求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初试均为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七、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专业代码为0351、0551、0854、0855、0859、0951)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报考,考生按照学校自主划线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加复试;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专业代码为0301、0305、0707、0710、0775、0811、0815、0824、0828、0908、0972、1202)不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考生报考。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3年内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按照普通计划录取,达到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四)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大连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五)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八、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众号“大海大研究生招生”和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主要采取审查考生《大连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鉴定表》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体检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学校将在拟录取后要求考生提交体检报告并在入学后组织考生再次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一)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大连海洋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我校审批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六)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拟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具体收费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8000-10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和农业硕士(专业代码0951)学费8000-10000元/学年;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和翻译硕士(专业代码0551)研究生学费10000-12000元/学年。
2.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和农业硕士(专业代码0951)学费10000元/学年;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和翻译硕士(专业代码0551)研究生学费12000元/学年。
(二)全日制研究生入校后享受6000元/学年的助学金待遇(定向委培生除外)及相应的奖学金政策;非全日制研究生入校后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待遇。
十三、其他说明
(一)考生自行准备考试参考材料,我校不负责向考生提供。
(二)考生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三)具体报考事宜如有变动具体以教育部及我校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四)学校与中国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等多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方式为:研究生一年级基础课程学习在大连海洋大学完成,后续学习工作按照大连海洋大学的有关规定在各联合培养单位进行,毕业时由大连海洋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在招生目录中已单列。选择这三个单位联合培养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直接选择这三个单位内的专业进行报考。
(五)本章程未作规定的,依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大海大研究生招生”查看相关信息。
十四、咨询、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 研 究 生 院 0411-84762665
申诉电话: 纪委综合监察室 0411-84762625
十五、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http://master.dlou.edu.cn/
微信公众号:大海大研究生招生
电子邮箱: sunqian@dlou.edu.cn
联系电话:0411-84762665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大连海洋大学 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3
天津农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见http://yjs.tjau.edu.cn/zsgz/zsjz.htm
解放军航天工程大学2021年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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