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机械研究所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郑州机械研究所位于国家中心城市郑州,始建于1956年,从原机械工业部直属的一类综合研究所转制为中央大型科技企业,隶属于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人才培养、规模化生产、自主进出口经营于一体,是国家认定的“国家创新示范企业”、“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示范单位”、“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齿轮传动、机械强度与振动、新型钎焊材料和化学标样等行业的技术归口单位。建有新型钎焊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齿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20多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和行业服务平台,承担完成了多项国家重大工程、重大装备的科研攻关任务,成功解决了三峡、葛洲坝、长征二号火箭、核电、海洋工程、航天载人工程、武器装备配套工程等多项重大工程中的核心技术难题。研制填补国内空白的首台(套)新产品180余个,制修订国家标准178项,获得各种科技奖励1000余项,其中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220余项。
郑州机械研究所由科学大道园区、枫杨产业园区、嵩山园区三大园区组成。科研生产占地面积约300余亩,科研生产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拥有加工、检测及试验设备仪器1200多台套,资产总额12亿元,已经形成高参数齿轮箱、焊接材料与装备、精密成形铸锻件制品、机电一体化装备、机械强度与振动技术及产品等五大类主导产品的技术产业格局。
现有在职职工500余人,其中研究员60人,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200余人,有博士研究生8名,硕士研究生197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9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中原学者1人。
郑州机械研究所是我国最早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点的科研院所之一,自1981年以来,累计培养了200余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现有“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加工工程”、“工程力学”、“固体力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并能够招收培养“机械设计及理论”、“工程力学”2个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建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养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陆续成为我所各部门的技术骨干和技术带头人,或省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重要企业相关领域的专家。
我所拥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1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6名。承担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众多项目,科研经费充足,方便学生参与高水平项目研究和科研实践;与国内外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建有省市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广泛开展行业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良好学术环境与条件。
我所具备优越的科研与教学条件,拥有配套的生产、检测和试验设备仪器。研究生在读期间免收学费,设有研究生助学津贴和助研津贴(如参与科研项目,根据具体情况另有项目补贴),新生入学奖学金、学习优异奖学金、科技创新成果奖学金等。学生可享受职工免费午餐,研究生住宿免费,宿舍为双人间,配备有空调、衣柜、电脑桌椅等,生活环境良好。
一、招生人数
我所2021年计划招收10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中,机械设计及理论4人,材料加工工程4人,工程力学1人,固体力学1人。(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学习《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各项公告,充分了解掌握相关政策,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
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采用网上确认还是现场确认,详见各省及报考点公告。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者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报考费缴纳方式按照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方式执行,详见各省网报公告。
3.经审查后,准考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初试:考生在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具体考试科目参见我所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英语笔试和英语口语、听力、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等内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等由我所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复试办法将在我所网站公布。
五、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六、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总成绩,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情况确定录取名单。
七、就业
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优先接收本所培养的优秀毕业生,对于愿到所外就业的毕业生,尊重其自主择业。
八、其他有关事项
1.硕士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非定向培养,学制3年。
2.我所在录取阶段采取导师、学生双向选择的方式。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
时不用选择导师。
3.不提供历年试卷、考试大纲等材料。
4.我单位代码:82708。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老师,0371-67710953,欢迎考生来电咨询。
2.单位地址:郑州高新区科学大道149号郑州机械研究所人力资源部
3.电子邮箱:zjs_hr@163.com
4.单位网址:http://www.zrime.com.cn
附件: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考 试 科 目 |
001强度、成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080102 固体力学 01 焊接接头疲劳强度研究 02 结构动力学与设备抗震 | 1人 | 1.101 思想政治理论 2.201 英语一 3.301 数学一 4.801 材料力学 |
002齿轮传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1 现代设计理论、方法及应用 02 机械传动 03 计算机辅助设计及制造 | 4人(可接收推免生1人) | 1.101 思想政治理论 2.201 英语一 3.301 数学一 4.802 机械设计 |
003铸锻、焊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1 高性能铸造合金成形技术及应用 02 精密塑性成形技术及智能化装备 03 先进焊接技术及材料 04 金属材料热处理及表面改性技术 | 4人(可接收推免生1人) | 1.101 思想政治理论 2.201 英语一 3.302 数学二 4.803 材料科学基础 |
参考书目:1、《材料力学》(刘鸿文主编,高教出版社);
2、《机械设计》(濮良贵主编,高教出版社);
3、《材料科学基础》(胡赓祥,蔡珣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日化院)是我国最早从事表面活性剂和家用化学品研究与开发的科研机构,是日化行业唯一的国家级科研院所和国内表面活性剂领域学科体系最完整的研究机构。现有员工200多人,拥有一批表面活性剂领域专家队伍,其中教授级高工2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4人,国家“万人计划”2人,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山西省学科带头人2人,三晋英才7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人,省部级劳模2人。
目前国内表面活性剂行业大品种中一半以上的工业化技术均源自日化院的科研成果。日化院已发展成为集实验研究、科研与工程技术开发、分析检测与标准化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化妆品功效评价、信息与市场研究、工程设计与咨询、产业化示范于一体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科研机构,是我国最大的表面活性剂技术创新平台,引领着我国表面活性剂行业的发展方向。“八五”以来,共完成科研项目300多项,其中国家攻关、863、973、国家自然基金及部省项目百余项,获部省以上各种奖励100余项。为国家培养了210多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已成为国内表面活性剂行业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我国表面活性剂/洗涤剂工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全国表面活性剂和洗涤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表面活性剂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洗涤用品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全国食品用洗涤消毒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91表面活性剂技术委员会国内的技术对口单位都依托中国日化院。
表面活性剂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表面活性剂及洗涤剂标准化中心、全国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行业生产力促进中心、中国日用化学工业信息中心和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表面活性剂专业委员会、轻工业表面活性剂重点实验室、表面活性剂山西省重点实验室均设在中国日化院。
中国日化院还具有工程咨询和一、二类压力容器的设计资质。日化院主办《日用化学工业》、《日用化学品科学》及英文国际期刊CHINA DETERGENT & COSMETICS面向国内外发行。图书馆馆藏图书10万余册,各种资料4000余种、期刊450余种,其中外文期刊百余种,是国内收藏日化行业图书资料最早最全的专业图书馆。
2021年中国日化院面向全国招生,招生专业为:应用化学和工业催化两个专业,均为全日制。凡符合2021年国家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被我院录取的研究生,在攻读学位期间可以享受我院提供的奖助学金。研一在山东大学胶体与界面化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学习基础理论课,二、三年级在日化院完成学位论文,成绩优秀者可留院工作。我院历届毕业生受到了全国日化行业和化工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的高度认可。热忱欢迎报考中国日化院硕士研究生。
一、预计招生名额
2021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名,应用化学专业11人(全日制)、工业催化专业4人(全日制)。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中国日化院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院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考试。
五、初试
1.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按教育部规定时间执行。
4.初试科目和方式:详见我院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调剂和复试
1.调剂和复试要求、内容及方式按教育部相关要求和我院公布的研究生调剂复试办法进行。
2.复试时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不予复试。
3.以同等学力(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学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七、录取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和业务素质确定录取名单。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人员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在我单位网站和研招网进行公示。
八、学费及资助
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期间可获得的助学金(6000元/年)、学业奖学金(5000元/年)、科研补助(6000元/年,一年级除外),还可以获得我院设立和社会资助的其他奖助学金。学费为每年8000元(贫困生可按我院奖助政策申请学费相应标准的减免)。
九、其他说明
涉及报考、复试、调剂、录取方面的政策和其他未尽事项以教育部相关要求为准。
十、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名称: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单位代码:83704)
地 址: 山西省太原市文源巷34号
邮政编码:030001
联系人:王俊伟
联系电话:0351-2023734
电子邮件:yjsc@ridci.cn
网址:www.ridci.cn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研究方向 | 预计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应用化学(081704) | 11 | |
1、(全日制)表面活性剂合成工艺与工程 | 4 |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二 ④物理化学或有机化学或化工原理 |
2、(全日制)表面活性剂应用工艺与工程 | 3 |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二 ④物理化学或有机化学或化工原理 |
3、(全日制)表面活性剂与洗涤剂的物理化学 | 3 |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二 ④物理化学或有机化学或分析化学 |
4、(全日制)表面活性剂与洗涤剂的分析化学 | 1 |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二 ④物理化学或分析化学 |
工业催化(081705) | 4 | |
1、(全日制)表面活性剂工业催化 | 2 | ① 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二 ④有机化学或化工原理 |
2、(全日制)新催化材料 | 2 | ① 政治理论 ②英语一 ③数学二 ④物理化学或化工原理 |
南京邮电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 根据教育部下发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邮电大学是以工学为主体,以信息学科为特色,理、工、经、管、文、教、艺、法等多学科相互交融,博士、硕士、本科等多层次教育协调发展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三条 2021年我校在16个学院39个硕士生招生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五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第六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七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确定年度招生规模,审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招生章程,协调解决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 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等日常工作,协调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九条 202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500名左右(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招生计划包含推免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学校有关文件以及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考生报考、推免生接收及上线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
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5名左右。
学生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完成学业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十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试阶段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十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十条中的各项要求。
第十二条 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信息后将以下报考材料寄送至研招办:1、自考办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本科课程成绩单。
第十三条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经全国自学考试或成人高考进修过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应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信息后须将以下报考材料寄送至研招办:1、高职高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复印件;2、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3、进修本科课程成绩证明。
第十四条 2020年我校继续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第四章 报名时间及办法
第十五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第十六条 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研招办联系。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七条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十八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五章 初试与复试
第十九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考试地点由各报考点另行通知。
第二十条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满分为100分),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满分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余科目的试题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njupt.edu.cn/)。
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工程管理硕士(MEM)中的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一条 复试时间和形式: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校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考生名单。我校复试工作拟安排在2021年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通知。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2.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南京邮电大学。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和综合测试。复试方式将采取笔试、面试及实践操作等。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复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在复试阶段确定研究方向和导师。具备复试资格的考生,可以通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选定复试科目、申报导师及研究方向。
第六章 调剂
第二十二条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七章 体检
第二十三条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录取
第二十四条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平时学习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二十六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未按规定办理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七条 被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章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专业及办法
第二十八条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项目管理(专业代码125602)专业外,其它学术型硕士生招生专业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招生专业均接收兄弟院校推荐免试生。我校所有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直博生,推荐免试生可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详见《南京邮电大学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接收办法》。
学校设立“推荐免试研究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免试录取的优秀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第二十九条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详见我校《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招收推荐免试生的相关通知。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十章 学制与学费
第三十条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其中055100翻译硕士专业学制为2年,其它均为3年)。
第三十一条 新生入学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具体收费标准以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为准。
第十一章 奖助学金及其他说明
第三十二条 奖助学金的发放按照《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三助”工作实施办法》等办法执行。另外,学校设立“推荐免试硕士生新生特别奖学金”,用于奖励免试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第三十三条 被拟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三十四条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第十二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信息公开公示的政策要求,我校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创建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各学院是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第三十六条 招生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邮电大学
单位代码:10293
通讯地址:南京市亚东新城区文苑路9号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23
联系电话:025-83492350
办公地点: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行政南楼451室
电子邮件:yzb@njupt.edu.cn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网址: http://yzb.njupt.edu.cn/
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研究生招生信息。
第十三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七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四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为我校研究生院。
湖州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http://yjsc.zjhu.edu.cn/show.aspx?id=222&cid=37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是自然资源部直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对全国海洋技术发展实施业务指导,为海洋观测调查监测、海洋能开发利用、海洋生态保护修复、海洋空间规划及军事海洋环境保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承担我国基础性、前沿性海洋技术创新任务。
中心1990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3年,经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主办出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海洋技术学报》。
近五年,中心承担自然资源部业务化项目、国家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海洋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海洋能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百余项。三十多项高水平技术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百余项科技成果取得发明专利授权。中心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俄罗斯等二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海洋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具有广阔的国际动态海洋技术信息渠道,具有十余个国内领先的实验室和国家海上综合试验场。
一、招生计划
中心2021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5名(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为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2021年招生研究方向为海洋遥感技术、海洋观测技术和机械设计及应用。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并在复试时提交相关材料原件:
1. 进修过报考研究方向相关本科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 已在公开出版的北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报考研究方向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研究方向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六)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办法
1.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工作,具体时间和要求请报考时关注各报考点安排,逾期不再补办。
四、初试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101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 201 英语一
12月27日上午 301 数学一
12月27日下午 自命题科目
五、复试、调剂及录取
中心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办法,并及时在中心网站和研招网公布,请考生关注。
六、培养与就业方式
中心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就业方式为非定向,毕业后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中心目前暂未收取学费,如今后国家和天津市出台强制性收费规定,则按规定执行。学生在学期间享受助学金和助研补贴每月1000~2500元。此外,中心还为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午餐补助等福利。
招生代码:85305
研招办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号国家海洋技术中心
邮政编码:300112
联系方式:赵老师,(022)27536950
中心网站:www.notcsoa.org.cn
研招办邮箱:notcyjs@vip.126.com
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人数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
081505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 | 5 | 01 海洋遥感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②201 英语一 | ③301 数学一 | ④802遥感基础或804 物理基础 |
02 海洋观测技术 | ④806 测控技术基础或811 电路或812 自动控制理论或814 通信原理或815信号与系统 | |||||
03 机械设计与应用 | ④801力学综合或803 机械原理与机械设计 | |||||
注: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辽宁工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以上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工程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根据可查询的准确学籍学历信息如实进行报考。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专业课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50分。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五、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计划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属于一区。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学校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六)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六、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程序、复试录取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二)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拟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全脱产在校学习。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5年,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十、学费和宿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6000元/学年,新闻与传播[代码为055200]专业学位硕士学费为12000元/学年,宿费为1200元/学年(按物价部门批复标准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0000元。
十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新生学业奖学金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正常录取的考生(不包括破格录取考生),每人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3000元。
2、研二、研三学业奖学金
等级 | 占研二、研三研究生比例 | 奖学金标准 |
一等 | 10% | 7000元/人 |
二等 | 20% | 5000元/人 |
三等 | 30% | 3000元/人 |
十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6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
(二)研究生学校助学金
研究生学校助学金标准为3000元/学年(不含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以及破格录取研究生)。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0154
通信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士英街169号
辽宁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121001
联系电话:0416—4198179
电子邮箱:lngydx10154@163.com
学校网址:https://zjc.lnut.edu.cn/index/yjszs/index.htm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2021年招生简章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创建于1950年7月,坐落在美丽的太湖之滨——无锡。长期以来,为从事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研究纯公益性疾病预防与控制专业机构,承担全省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科研和培训三大任务,为全省乃至全国有效控制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做出了重要贡献。所内设置血吸虫病室、疟疾室、丝蠕虫病室、信息(健教)中心、全球卫生中心(援外办公室)、编辑部、门诊部、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科教科、行政科和培训服务中心共11个科室和3个科研创新团队。在职职工11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5人,高级职称42人,博士15人,硕士50人。
研究所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点,同时也是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建有“国家卫生健康委寄生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寄生虫与媒介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医学寄生虫学)”和“江苏省寄生虫病科普馆”。与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联合共建“江南大学公共卫生研究中心”,与南京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合作共建热带病研究中心,联合培养医学硕士留学生。2016年10月,研究所认定为“世界卫生组织消除疟疾研究与培训合作中心”,成为全球疟疾消除专业人才培养、学术研讨和经验交流的平台。累计为国家培养硕士研究生80名,已有5名博士后进站开展研究工作并顺利出站。2015-2019年承担承担国家、部省级53项课题,获科研成果18项,获得国家专利56项。共发表论文220篇,其中SCI论文70篇。
研究所建所伊始就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1953年前苏联寄生虫病专家彼德里西娃来所学术访问,揭开了对外交流的序幕。曾于1988年和1992年两次获世界卫生组织/热带病特别规划署(WHO/TDR)机构加强资助,对研究所的发展和人才培养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与15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国际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合作与交流。2002年起被商务部认定为援外培训定点单位,开展热带病防治援外技术培训。先后承担血吸虫病、疟疾以及其他传染病为主题的各类援外培训班59期,培训来自亚洲、非洲、南美洲等70多个发展中国家的1718名卫生官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017年起,为积极落实国家中非公共卫生合作计划,受商务部委托代表国家实施援助桑给巴尔血吸虫病防治技术合作项目,推广我国血防工作经验,为我国公共卫生援外探索相关工作模式。
研究所先后获“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园林式单位”、“全国地方病防治文明单位”、“全国血防先进集体”、“全国疟防先进集体”、“全国丝虫病防治先进集体”、“江苏省卫生系统先进集体”、“江苏省爱国卫生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称号。
一、我所研究生导师的确定实行师生互选和协调统筹相结合的办法。
二、报名要求:2021年教育部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继续加强管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三、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外语笔译和外语口语等,形式按照新冠疫情防控的发展态势采取现场笔试面试或网络远程复试。专业基础主要考核医学寄生虫学、流行病学、医学免疫学科目内容。
四、调剂:符合国家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本所遵循专业对口的原则,择优调剂。
五、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各50%)及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六、本所网址:http://www.jipd.com
Email:sunflower1230@163.com, kexuedan10@163.com
单位代码: 88002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梅园 邮政编码:214064
联系部门:科教科 电 话:(0510)68781012
联系人:王 玠 柯雪丹
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 指导 教师 | 招生 人数 | 考 试 科 目 | 备注 |
100103病原生物学 ①(全日制)寄生虫分子生物学及流行病学 ②(全日制)媒介生物学与控制 ③(全日制)寄生虫分子生物学及免疫诊断 ④(全日制)寄生虫病流行病学 | 曹 俊 杨 坤 朱国鼎 黄玉政 | 4人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 全国统考 |
复试参考书目 医学免疫学(第4版),陈慰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 流行病学(第7版),王建华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 人体寄生虫学(第7版),李雍龙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 | ||||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2021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创建于1950年,是我国核科学技术的发祥地,也是我国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从事先导性、基础性、前瞻性核科学技术研究的综合性研究基地,著名科学家吴有训、钱三强、王淦昌、戴传曾等先后担任院(所)长,共有60余位院士曾在我院工作或学习过。现有两院院士5人,高级科研与工程技术人员1400余人。院下设1部5所2中心:反应堆工程技术研究部、核物理研究所、放射化学研究所、同位素研究所、核技术应用研究所、辐射安全研究所、回旋加速器研发中心、退役治理工程技术中心;2个技术部:科技信息部、放射性计量测试部;11个国家级、部委级研究中心或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核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中国核数据中心、国防科技工业抗辐照应用技术创新中心、核数据测量与评价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家同位素工程技术研究(实验)中心、国家能源快堆工程研发(实验)中心、北京串列加速器核物理国家实验室、IAEA-CAEA核保障与核保安联合培训中心、IAEA-CAEA废物处理处置研究中心、国家核应急辐射监测技术支持中心、国防科技工业电离辐射一级计量站;2个工程项目部:特种材料专项工程部、基地建设工程部。
原子能院拥有国内核研究领域较完善的设备和设施,进行着核物理、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反应堆工程、加速器技术、核电子学与探测技术、同位素技术、放射性计量与辐射防护、新材料、生物医学工程、强激光应用和信息技术等广泛领域的研究,与世界上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科研院所及国际原子能机构等国际组织有着广泛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科研成果丰厚,近三十年来共获得国家和部级科技成果1300余项。公开出版物有《原子能科学技术》、《核化学与放射化学》、《同位素》、《质谱学报》等。
原子能院研究生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始于1956年,现有物理学、化学、核科学与技术三个一级学科及应用数学(二级学科)博、硕士学位授予权,涵盖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核能科学与工程等16个专业,拥有在职在岗博士研究生导师89名,硕士研究生导师205名,已培养博、硕士研究生2200余名。
原子能院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术型,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4年。原子能院为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研究生在读期间为全公费,并享有平均每月不低于3000元的助学补津贴,毕业后可择优留院就业,解决北京户口和编制。
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原子能院。
二、报名须知
1.凡符合2021年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报考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北京市的考生均到 北京理工大学 完成现场确认及初试。
2.2021年我院计划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90名(包括推荐免试生约50名),招生类别为统招统分和计划内定向,各专业招生人数视考生报考情况确定。
3.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可登录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网站 http://www.ciae.ac.cn/yjs/index_66.htm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查询。
三、联系方式
地址: 北京市275信箱73分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 102413
电话:010-69357800/9229
传真:010-69359800
Email: ciaeyjsk@126.com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研招办
2020年9月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2019年12月以前注册考籍,2021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必须在备用信息一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进行确认。
6.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二条“报考条件”中的1.2.3.4.5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二条“报考条件”中的1.2.3.4.5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二条“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2018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2016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2019年8月3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工作经验的人员。
⑷报考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报考条件”中的1.2.3.4.5各项要求。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日期和方式
1.执行教育部关于全国统一报名时间的规定。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执行教育部实行网上报名的规定。
3.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⑴.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⑵.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⑶.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⑷.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⑸.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招生专业和名额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技术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土地资源管理。共28名。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公共管理硕士(MPA) 共20名。
法律硕士 共20名。
社会工作硕士 共20名。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
2020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20年1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4.全国统考初试的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7.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自定,并在复试通知书中直接通知考生。
8.复试科目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
9.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主干课程。
六、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由我校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
七、录取
1.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培养硕士生。
八、学习年限和形式
1.学习年限为3年。
2.全日制脱产学习。
九、收费标准和优惠政策
1.非定向培养硕士生,按国家标准享受助学金待遇;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工资由原单位发给,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户口。
2.被我校按国家计划正式录取的研究生,学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3.学费:学术型硕士每生每年8000元,三年共收费24000元,公共管理硕士(MPA)每生每年11000元,三年共收费33000元,法律硕士每生每年10000元,三年共收费30000元,社会工作硕士每生每年10000元,三年共收费30000元。
4.在校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5.国家学业奖学金,覆盖面达100%。
十、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邮编:410006
电话:(0731)82780216
联系人:杨老师 庞老师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2020年9月16日
吉林外国语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研究生教育概况
吉林外国语大学是吉林省重点高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吉林外国语大学成为首批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翻译硕士)的培养试点民办高校,2012年开始招收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17年被吉林省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高校;2018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教育学、外国语言文学2个学科入选吉林省特色高水平优势特色学科。目前,学校拥有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和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30个专业领域,翻译硕士覆盖英、日、俄、朝、德、法、西、阿、意9个语种。我校研究生培养积极面向“一带一路”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立了一支中外结合、专兼结合的研究生教学团队,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实施“双导师制”,突出以需求为导向的产教融合育人机制,采取“外语+专业”和“双外语”等培养模式,构建了“校内学习+国外实践+行业实训”的培养体系,确保人才培养的专业性、实践性、应用性和职业性。九年来,学校已招收1709(含外国留学生)名研究生,共有7届毕业生,目前在校研究生950余人。
二、招生专业
2021年我校在翻译、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务、教育学、会计、旅游管理七个学科(类别)招生,涉及到30个专业领域,具体招生专业详见研招网和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2021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三、学习年限和学习方式
学习年限: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口译、法语笔译、法语口译、德语笔译、德语口译、西班牙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朝鲜语笔译、朝鲜语口译、阿拉伯语口译、意大利语口译专业领域学制为2.5年,日语口译(日朝双语)学制为3年;教育、汉语国际教育、国际商务、会计、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制2年;学术型教育学硕士学制3年。
学习形式:全日制。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领域)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参加我校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上述专业以外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阶段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网上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三)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考试。
八、初试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九、初试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业务课二
十、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约在2021年3月下旬,地点在我校,复试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为一区。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其他学术要求,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
4.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并在我校网站公布。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的学历(学籍)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
7.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一、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生源情况进行调剂。调剂具体要求和政策请见《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我校官网发布的相关文件。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十二、体检
1.所有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需参加由我校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3.体检相关注意事项详见体检须知。
4.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学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相关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可能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四、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结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入学报到时,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于2021年6月上旬开始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五、学费、住宿费及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和吉林省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各学位点学费分别为:翻译硕士口译各专业学费为2.5万元人民币/年,笔译各专业学费为2.3万元人民币/年;国际商务、教育、汉语国际教育、会计、教育学、旅游管理硕士学费为2.1万元人民币/年。
住宿费:4人间为1200元/年;2人间、3人间为1600元/年。
录取至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可参评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具体标准参见学校官网发布的文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其他专项奖学金等。
十六、信息公示
我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调剂和录取等各个工作阶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及时组织信息公示。
十七、其他
(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就读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三)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入学报到时,我校将根据上级部门的规定对新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未通过者,将被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若教育部对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变化,按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十八、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jisu.edu.cn/
联系部门: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431-84565032
传真号码:0431-84533598
研究生院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吉林外国语大学综合楼5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