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硕士生调剂信息汇总(更新中)
郑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2023年我校原则上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分批组织复试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生源满足计划需求的专业不再接受二志愿调剂。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从校内外相同、相近专业调剂。
我校各招生单位调剂信息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招生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调剂时间
2023年4月6日至4月20日期间,具体以招生单位调剂公告及调剂网发布的调剂信息为准。
二、接收调剂基本要求
1.拟接收调剂专业为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的招生专业,且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调剂工作的相关规定。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对外国语和数学统考科目具体要求如下:(1)外国语:除201英语一可调204英语二外,其他不得互调;(2)数学:按优先级顺序调剂,不得逆序调剂,即考生初试的数学科目优先级要高于或等于调入专业设置的数学科目。优先级如下: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96经济类联考>自命题数学>其他自命题科目。
三、调剂工作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研招网进行调剂操作,同时已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通过研招办复审后可登录我校复试通知单打印系统选报导师并导出复试通知单提交给院系。所有复试考生均应持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无相关专业复试通知单在该专业参加的复试无效。
调剂的操作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校内跨院系调剂及院内调剂)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2.我校招生院系登陆研招网,审核本单位调剂考生志愿信息,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并要求考生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
3.符合调出院系复试线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校内其他单位,需填写《校内调剂申请表》,并由调出单位盖章同意后,调入单位方可发送复试通知。
4.在研招网申请调剂并已接收复试通知考生,待我校完成复试通知审核、导入及校内系统调剂等操作后,登录我校复试通知单打印系统下载及打印复试通知单。如一个工作日后尚无法打印复试通知单,可咨询调剂院系,复试通知学校审核不通过等情况都将反馈给院系。
5.复试考生须将下载的复试通知单(PDF格式)做为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或面试材料)提交给复试单位,所有考生均须持相关专业复试通知单参加该专业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考生可凭准考证及复试通知单进入校园参加复试。
四、其他说明
1.我校各招生单位计划余额信息自调剂系统开通日起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将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及时更新或关闭计划余额信息,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部分单位发布的调剂信息(计划缺额)系已达到我校复试分数要求的校内一志愿考生的专业调整需要,请认真阅读调剂说明,慎重填报。
3.我校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志愿自动解锁时间设定为36小时。为便于考生填报其他志愿,我校将尽量第一时间给未达到要求或最终未被遴选上的调剂志愿解锁。
4.一志愿上复试线考生如排名比较靠后,允许调剂到校内其他院系(专业)复试,但需告知一志愿报考院系并获得同意。
5.调剂考生原则上仅允许调剂至我校1个院系(专业)参加复试,如还需参加其他院系(专业)的复试务必告知第一调剂复试院系并征得同意,未经同意私自联系报考其他院系调剂志愿的,无法进入后调剂报考的院系复试名单,不能参加其复试。
6.符合初试成绩加分政策,在研招网申请并通过审核的调剂考生,需在填报调剂志愿后第一时间主动联系调剂院系提醒告知,同时把身份证、准考证、相关服务证、服务期满合格证明等相关材料扫描件(整理为PDF文件)提交给调剂院系,由调剂院系报学校进行复审。复审通过的,按加分后成绩进行择优。
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1日
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湖南工业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髙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文件精神,复试工作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生源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担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由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担任组长的复试录取工作督查小组,督查、检查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3、学校研究生院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复试各项工作。
(二)二级培养单位组织管理
1、各二级培养单位成立研招工作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和拟录取工作。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和书记担任。组员由各专业学科带头人、导师代表组成。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院复试工作与结果负责。
2、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院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并受理考生举报、投诉等事宜。
3、成立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具体实施本学科的复试工作。
三、复试基本条件
1、各二级招生单位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对应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上,确定并发布各专业复试成绩要求,详见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2、根据教育部关于实行差额复试、选拔优秀人才的要求,各学院可在招生计划1.2-1.5倍的范围内确定参加复试人数,具体见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
招生计划较少和生源流动性较大的学科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如有超过差额范围但总分一致(最后一名出现总分并列的情况)的考生可自然进入该专业复试。
3、会计专硕(MPACC)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225分,英语≥51分,联考综合≥102分。
物流工程与管理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总分≥219分,英语≥62分,联考综合≥137分。
4、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报考专业国家A区控制线总分下降10分,单科线下降10分。
5、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请携带有关证件提前和研究生院招生办取得联系。
6、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
7、各专业均不进行破格复试和录取。
四、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现场方式进行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3月31日-4月3日
参加考生:专业上线人数超招生计划50%的一志愿考生
第二批:4月6日-4月20日
参加考生:专业上线人数未达招生计划50%专业的一志愿考生和其余所有专业调剂考生。
具体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工作方案。
五、调剂工作
(一)调剂的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需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门类或领域规定的国家A类地区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应当相同);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4、初试统考科目要能覆盖调剂专业的统考科目。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与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满足相关专业报考条件下),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学学硕的考生,不得调剂到法律(法学)专业。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纳入“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考生之间的调剂工作,也必须通过教育部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调剂系统开通后,我校将根据一志愿生源缺额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公告。我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2、符合教育部公布的A类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可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学院自主设定的学术要求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对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但应提前在复试工作方案里说明。
5、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在符合学校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照报考专业代码完全一致优先,报考专业代码一致的情况下研究方向一致优先,研究方向一致情况下按照统考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研究生院招生办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须在12小时内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7、调剂生复试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上报的复试及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8、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
六、复试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和时间地点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方案。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照片。
(4)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5)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考籍卡照片,填写承诺书,保证2023年9月1日前可以毕业并符合招生简章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的考生,应提交《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社保证明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8)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二)缴纳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缴费方式如下:
方式一:微信关注公众号“湖工大财务”——点击常用业务——在线缴费——其他缴费——研究生复试费——输入缴款人、学号(即准考证号)、手机号码——提交订单——微信缴费——完成缴费。
方式二:扫码缴费。(学号填写准考证号)
未及时缴纳复试费的考生,不予参加资格审查。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理论笔试:所有考生必须在复试时参加专业理论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复试考试科目严格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命题、考试的要求进行。复试科目名称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如有更新请以学院通知为准。
2、综合素质面试:考核考生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科研潜质、心理素质及社会适应性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满分100分,每名考生的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
4、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任意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5、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会计专硕(MPACC)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心理测试由复试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学院测评结束后请及时向研招办提交测试结果。
七、录取
1、各学院要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B和初试成绩A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X一般在30%-50%的范围内,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自定,具体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
(1)复试成绩B为专业理论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理论(仅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加试)成绩之和,各学院可根据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各部分成绩所占复试成绩的比例。专业理论测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满分100分)的占比分别以a、b、c、d表示(a+b+c+d=1)。
复试成绩B =专业理论测试成绩*a+综合素质面试成绩*b+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c+思想政治理论成绩*d
(2)初试成绩A为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所得分数。
(3)总成绩= A*(1-X)+ B*X。
3、录取规则:各学院应根据不同专业招生计划,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按复试总成绩分别排名,按最终成绩优先录取我校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根据调剂生最终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如遇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最终成绩相同时,则初试成绩高者录取,如再相同,则初试英语高者录取。复试合格考生均具有待录取资格,如本学科拟录取考生放弃,直接顺延拟录取。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生选拔规则,具体见学院主页公布的复试方案。
4、体检
按照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规定要求,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我校校医院或国家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个星期内,将个人近1个月内的有效体检报告交至录取学院。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5、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7)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
(8)体检不合格者。
6、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7、按国家相关政策,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3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
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录取资格无效。
9、人事档案: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凭《调档函》于8月31日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复试监督
1、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2、纪检监察部门和研究生院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巡视监督。
3、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一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举报电话:0731-22183091,0731-22183092,0731-22183156。
九、其他
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
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3、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
4、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并解释。
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7 日
南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南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各项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各招生学院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
三、复试时间
我校复试拟定于2023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之间进行,具体时间详见各学院通知。
四、复试工作
1.基本要求
我校研究生复试执行全国统一的复试基本分数线(A区)。各学院在此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所有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附件1),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复印件。研招办审核并在申请上签署意见后由考生交复试学院。
2.资格审查
各学院复试前须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报名信息不一致以及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
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身份证;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附件2);
(4)诚信承诺书(附件3);
(5)成绩单(加盖公章);
(6)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分段取得学历者应带齐所有毕业证书);
(7)应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3.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形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4.复试内容
(1)现场复试内容为:1、专业课考试,为笔试或技能测试,或者两者兼有,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地点和时长由各学院安排,并通知考生。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60分)、外语水平(20分)和综合素质(20分)等。
(2)网络远程复试内容为:1、模拟演练。2、线上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3、综合面试,满分100分,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60分)、外语水平(20分)和综合素质(20分)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往年研究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由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对这些考生加强思想品德考核。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笔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由各学院组织安排。
(5)报考我校旅游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笔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5.破格复试
我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五、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除旅游管理专业)=专业课考试*30%+综合面试*70%
复试成绩(旅游管理专业)=专业课考试*20%+思想政治理论*20%+综合面试*60%
考生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除特殊说明外,考生总成绩中,初试、复试成绩各占60%、40%权重。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除旅游管理专业)=(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总成绩(旅游管理专业)=(初试总分/3)*60%+复试成绩*40%
六、调剂工作
(一)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我校旅游管理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到我校旅游管理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信息发布
我校各学院、各专业的调剂信息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
我校接收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三)招生学院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各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背景、一志愿报考学校、诚信状况以及科研创新能力等情况综合选拔准许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确认复试信息,并按时参加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校内调剂的考生,必须由录取专业进行复试。已经参加了原报考专业的专业课考试的考生,调入专业所在学院自行决定是否再进行专业课考试,但必须重新组织综合面试。
(四)公布复试名单
各学院向校研招办报送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研招办审核通过后予以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以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五)调剂生复试
调剂生复试和一志愿考生采用同一标准,同一方式进行。
七、录取工作
1.除特殊规定外,各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应根据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或研究方向)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分排序;如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3.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或综合面试未达60分者,或专业课考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单科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本科)和网络教育(本科)届时可毕业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我校研究生考生可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4),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5.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学费以及奖助学金等相关政策参照我校发布的招生简章。
八、体检安排
考生需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进行体检,由考生本人自行去正规二级甲等资质以上的医院体检。体检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进行。
九、信息公开
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相关信息将在研究生处或各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十、监督联系方式
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电子信箱:nysyjiwei@nynu.edu.cn
联系电话:0377-63525023
通讯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纪委
邮 编:473061
十一、其它事项
1.如有必要,我校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相关复试录取要求请同时参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如本内容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3.相关附件见研究生处官方网站。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沈阳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调剂工作相关最新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领导小组”要指派专人负责调剂工作,提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和本单位网站上发布信息,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调剂缺额、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
二、调剂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生源遴选工作。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调剂条件
考生(含第一志愿报考自划线高校的考生)同时满足以下5方面条件,方具备调剂资格: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四、调剂实施细则
各学院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确定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并结合学校和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各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五、调剂流程
1.调剂时间
第一次开通调剂系统时间为4月6日,相关专业相继开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小时,视学校完成指标计划情况确定调剂系统开关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2.调剂系统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4个元素中任何一个元素发生变化,都必须通过调剂系统。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点此处https://account.chsi.com.cn/passport/login?entrytype=yzgr&service=https%3A%2F%2Fyz.chsi.com.cn%2Fj_spring_cas_security_check
3.调剂复试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招生复试的要求,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平台采用“腾讯会议”。
各学院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段内,对提交“调剂志愿”的考生进行遴选并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复试。
各学院向复试合格并确定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对复试合格并确定待录取的调剂考生确认发送最终“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收到学校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调剂复试具体安排详见各学院网站。请考生仔细阅读《沈阳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2023年3月31日
西华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在即,我校部分专业有调剂名额,缺额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发布。学校将根据教育部的文件要求陆续开通相关专业调剂,根据调剂工作进程适时关闭相关专业调剂。现将调剂工作办法公布如下:
一、我校调剂复试分数线
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分数需要达到学校和学院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可以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我校相关专业参加复试,复试方式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进行(与第一志愿复试形式保持一致),网络远程复试使用“云考AI”平台,复试时应选择独立、安静、整洁、明亮、封闭的场所。
西华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信息中公布的复试科目考试范围,纳入此次网络远程复试和现场复试“专业综合知识考试”中;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也以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与第一志愿复试形式保持一致)单独进行。
二、调剂要求
(一)调剂基本要求
我校调剂工作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精神进行,对调剂考生的具体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
2.初试成绩(单科与总分)达到国家统一划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以及我校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3.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① 统考英语、统考数学应依顺序调剂,不可逆调(比如:统考科目为英语一的专业可以调剂统考科目为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能调剂)。
② 初试专业课一或专业课二为统考科目的可以调剂我校非统考科目相应专业。
5.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二)调剂专业要求
1.我校同一学科门类“相近学科或专业”的调剂原则:
● 学术学位:
① 专业代码前2位相同,03法学、04教育学、05文学、06历史学、07理学、08工学、09农学、12管理学可调剂我校相对应的专业。
● 专业学位:
①专业代码前3位相同,在满足其他调剂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可调剂我校相对应的专业。
② 035101法律(非法学)仅能接受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
● 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互调:
专业代码前2位相同,学术学位可以调剂相应的专业学位,专业学位调入学术学位需初试考英语一。
2.申请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201英语一”。
申请调剂到我校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初试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
3.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在学科门类在我校的调剂复试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为0403XX专业考生若调入我校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专业,初试成绩仅需达到体育学[0403]分数线要求)。
4.申请调剂到我校083000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083500软件工程的考生,初试第三堂考试科目必须为统考数学一(301)或统考数学二(302)。
5.申请调剂到我校045101教育管理、125200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三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跨专业调剂要求以及是否加试参考《2023年西华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我校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申请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8.我校不接受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考生的调剂申请。
9.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申请调剂到非公共管理、会计专业。
10.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非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审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的考生申请调剂到公共管理、会计专业。
11.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其他专业,也不接受其他专业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该专业。
12.我校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的调剂申请。
13.我校不接受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申请。
14.我校不接受其他不符合我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调剂工作办法要求的考生。
三、调剂录取流程及办法
若考生符合我校调剂要求且有意调剂到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请在调剂系统按要求办理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自行登录调剂系统查看我校公布的调剂相关信息,按要求自审调剂资格,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相关专业将通过调剂系统对初审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申请调剂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对我校发送的复试通知进行回复,并按我校复试工作要求准备复试;
4.调剂考生按我校的安排参加相关专业组织的复试;
5.经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合格、同意待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调剂系统查看,决定是否接受我校“待录取”;
6.我校审查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做最后审查、进行录取。
四、其它注意事项
若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最新政策,以最新公布政策为准。
请随时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复试录取工作专题,复试时间及复试要求等信息将在此处发布。
若考生对调剂复试工作有疑问的,可咨询相关学院、专业复试工作联系人。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西华师范大学研究生院:https://yjsy.cwnu.edu.cn/
西华师范大学
2023年3月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调剂的专业有:核能科学与工程(预计20人)、核技术及应用(预计5人)、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预计7人)。复试具体时间预计在4月中上旬,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官网的相关复试信息,并留意短信及邮件通知。
(官网地址:https://www.swip.ac.cn/swip/rcpy95/ggxx/index.html)
我院调剂办法如下:
(一)调剂政策
1、单科均达到国家2023年A类考生(非照顾专业)复试分数线,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总分300分及以上,核能科学与工程、核技术及应用专业总分290分及以上。
2、符合教育部2023年相关调剂政策,符合国家和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我院调剂专业均为工学)。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考科目与调入专业全国统考科目相同(我院统考科目为数学一、英语一、政治)。
3、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登陆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
2、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在审核考生调剂申请并确定接收考生后,通过“调剂系统”发出调剂复试通知,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内到“调剂系统”上进行确认回复,超过时间没有回复,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3、调剂生复试结束后,我院会及时将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设置为“待录取”状态,凡被“待录取”的考生必须在12小时内到“调剂系统”确认是否同意我院的“待录取”。12小时内不予以回复的,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4、“调剂系统”上的“待录取”通知具有行政效力,若考生接收了我院的“待录取”通知,就不能再接收其它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状态的设置和取消,需我院和考生双方共同确认。
5、我院在做最后审查时,如拟录取结论有变,会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必要说明。
(三)复试程序
复试流程请参见《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复试工作办法》,严格按照要求准备复试并提交材料。务必在接到并同意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将材料上传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会在复试通知中告知)。若因特殊原因无法赴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盖章的考生,在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有效的情况下可先行提供未盖章的电子版材料,后续及时上报盖章材料。
我院将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成都市双流区黄荆路五号,610225
研招办电话:028-82850233 院网:http://www.swip.ac.cn/
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校(院)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现将我校(院)拟接收调剂的专业情况及要求进行公布,欢迎符合要求的考生报考。
一、基本要求
报考我校(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调剂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我校(院)具体专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及具体调剂要求
我校(院)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剩余招生计划及具体调剂要求如下表:
教研部门 | 专业代码 | 专业 | 调剂专业要求 | 预计剩余招生计划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1.第一志愿报考0305一级学科门类下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应专业; | 1 |
政治和法律教研部 | 030201 | 政治学理论 | 1.第一志愿报考030201政治学理论或030202中外政治制度专业; | 1 |
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 | 030301 | 社会学 | 1.第一志愿报考0303社会学一级学科门类下相应专业,即030301社会学、030302人口学、030303人类学、030304民俗学专业; | 1 |
文史教研部 | 0305Z1 | 马克思主义文化学 | 1.第一志愿报考030101法学理论专业、030201政治学理论专业,以及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各专业; | 1 |
国际战略研究院 | 020105 | 世界经济 | 1.第一志愿报考020105世界经济专业; | 2 |
国际战略研究院 | 030207 | 国际关系 | 1.第一志愿报考030207国际关系、030206国际政治、030208外交学专业; | 3 |
国际战略研究院 | 140200 | 国家安全学 | 1.第一志愿报考1402国家安全学专业; | 1 |
应急管理培训中心 | 1204Z2 | 应急管理 | 1.第一志愿报考120401行政管理、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或120404社会保障专业; | 1 |
三、调剂程序
我校(院)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所有调剂专业信息将在调剂系统中公布。调剂意向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正式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
拟报考我校(院)的考生应于4月7日上午9点前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所有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在网上调剂系统报名并填报我校(院),在录取前不得更改报考志愿。我校(院)不设其他途径受理考生调剂申请。
初审条件合格的考生,我校(院)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择优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及时关注我校(院)研究生院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准备材料,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结束后,我校(院)会根据录取排名成绩和调剂缺额,从高至低依次向考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接受我校(院)待录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院)会依次递补录取其他合格考生。
待录取通知一旦接受不予取消,考生须严肃对待,审慎考虑。
四、复试内容和方式
我校(院)调剂考生复试拟定于2023年4月11日-12日举行。其中,4月11日上午9:30-11:00组织考生报到,并开展资格审查。4月11日下午至12日各专业开展复试。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录取排名成绩计算方式同我校(院)一志愿考生。请考生认真阅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和地点,以我校(院)后续公布的通知为准。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最新招生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10-62804348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招办
2023年3月23日
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各位考生:
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执行,接收调剂的专业(领域)请登录甘肃农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通知公告栏目查阅《甘肃农业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调剂公告》,具体调剂要求、时间和程序等请查阅各招生学院主页或咨询招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