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创建于1965年,是隶属于自然资源部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为国家海洋观测监测调查、海洋能产业发展、海洋环境保障提供技术支撑,同时承担我国海洋领域基础性、前沿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
中心2023年研究生招生共有调剂名额5名,调剂信息具体如下:
一、调剂专业
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专业(081505),研究方向01 海洋观测传感器技术、02 海洋观测集成技术、03 机械设计及应用、04 电子与通信工程技术、05 海洋遥感技术
二、调剂基本条件
符合中心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的报考条件
调剂复试分数线:总分290分,单科38分(满分=100分)、57分(满分>100分)。
(三)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为英语一、数学一(海洋遥感技术方向数学一、数学二均可)。
(五)一志愿报考学术型或专业型硕士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
(六)本科专业要求:
1. 海洋观测传感器技术方向:主要为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海洋技术等相关专业;
2. 海洋观测集成技术方向:主要为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海洋技术等相关专业;
3. 机械设计及应用方向:主要为机械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等相关专业;
4. 电子与通信工程技术方向:主要为测控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自动化等相关专业;
5. 海洋遥感技术方向:主要为地理信息科学、地理空间信息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海洋科学、大气科学等相关专业。
(六)政策照顾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称职以上)的考生,以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的考生,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七)同等学力人员申请调剂,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进修过调剂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本科专业8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提交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扫描件)。
2.已在公开出版的北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调剂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专业的学术论文(提交期刊封面、含有本篇论文的目录页和论文页),或获得过与调剂专业及研究方向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提交证书扫描件),或主持完成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提交课题任务书、结题等证明)。
三、调剂报名方式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申请。
(一)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4月6日00:00至7日12:00。
(二)复试按照研究方向实行1:5差额复试。中心根据调剂基本条件进行筛选后,按照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复试考生名单,并在调剂系统中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在系统中确认是否参加复试,未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申请调剂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身份证丢失的考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带照片)
2.准考证(如丢失可登录研招网重新下载)
3.学历学籍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往届考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如学历校验未通过或学历证书丢失,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4.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毕业学校教务处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5.其他材料
(1)《国家海洋技术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手写签名扫描版)
(2)《国家海洋技术中心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
(3)政审材料(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院填写并加盖印章)
(4)成果证明材料,如:外语水平证明、各项获奖证书、发表论文、专利等。
(5)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符合申请调剂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提交调剂申请的同时,请将以上材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notcyjs@vip.126.com,邮件主题和附件名称请均以“调剂方向-姓名-本科专业-一志愿专业及代码-初试成绩”命名。
(四)中心将视复试录取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放调剂系统,调剂系统开放前我中心将在研招网中心信息发布栏和中心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请有调剂意向考生随时关注。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形式:现场复试,视情况开展远程线上复试。
2.复试时间:具体时间以调剂系统中复试通知为准。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专业外语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其中专业能力和专业外语能力考核一般采用笔试形式,综合素质考核一般采用面试形式
1. 专业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和研究方向基础理论、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考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
2. 专业外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专业和研究方向外语翻译能力。
3. 综合素质考核:考核内容应涉及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对报考专业发展动态了解以及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外语听说能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素质以及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复试成绩计算公式:总分(100分)=专业能力考核(30分)+专业外语能力考核(10分)+综合素质考核(60分)。
五、体检
复试体检工作由中心统一组织,费用由中心报销。
六、待录取
中心确定待录取名单后,将在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时确认待录取,未回复或未按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中心将取消待录取。
七、学费及奖助学金
中心暂未收取学费,在学期间享受助学金和助研补贴每月1000-2500元。此外,中心还为研究生提供奖学金、午餐补助和免费宿舍等福利。
欢迎调剂报考!
联 系 人:赵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式:022-27536950
招生邮箱:notcyjs@vip.126.com
地 址:天津市南开区芥园西道219增1号,300112
中心网站:www.notcsoa.org.cn
大连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基本要求
招生专业一志愿考生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公开调剂。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一区的国家线,且同时符合调入我校相关专业的调剂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我校的一志愿考生,如未被一志愿专业录取,可按调剂要求申请调剂相关专业。申请调剂的一志愿考生需与校外调剂考生一同参与调剂遴选,并参与调剂复试。
6.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只从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中调剂。调剂生源充足的,可对考生提出其他调剂要求。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处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报名。
调剂程序为: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自动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对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根据考生初试成绩、本科期间获奖情况、本科期间学习表现等综合考量,择优发放调剂复试通知。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
3. 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4.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5.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了全面考察和选拔优秀考生,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的实际,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选拔有培养前途、有研究潜能、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考生。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为一区国家线,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结合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另行通知。
3、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加强对考生大学阶段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活动的考察,将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实行不低于120%的差额复试。复试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
三、复试程序
(一) 复试报到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或学生证原件(应届生)、大学成绩单以及照片(一寸彩照4张)在规定的时间报到。
(二) 资格审查
1、审查考生的报考资格,查验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
2、审查考生的身份证、准考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审查相关培训及获奖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4、签署《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如在复试过程中发现有与《研究生考试诚信承诺书》中不一致项目,则取消复试资格和复试成绩。
(三) 体检
依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由考生在居住地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笔试两部分。
笔试:英语翻译(统一命题,满分50分,时间40分钟)和专业基础知识综合测试(满分50分,时间为40分钟)。
综合素质面试包括: (满分100分,时间20分钟)
1、思想政治和品德。采用现场考察及函调的方式进行。
2、外语口语表述及听力能力。(满分30分)
3、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满分30分)
4、综合知识应用能力。考察其综合分析能力,重在考察考生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科研和实践经历,对报考专业了解程度。(满分40分)
综合素质面试需要考生结合本人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或参与过的科研课题简要论述所开展的研究工作的意义、创新之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及解决的关键问题,ppt内容要能体现出相关专业水平与能力。汇报形式:ppt。ppt第1页为个人简介,汇报时间:10分钟,ppt数量:15张。此项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和结构思维能力,切忌用别人的材料讲自己不熟悉的内容。
四、复试的组织及领导
复试教师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工职称。复试教师及复试工作人员以及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于面试前先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为:(1)教育部及研招办2023年复试录取政策和要求,(2)本院复试考生总体情况及我院对考生的要求,(3)面试考核内容及指标体系的建立,(4)纪检监督情况。
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监督。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命制笔试业务课试题及批阅,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
五、信息公开
1、公开平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2、公开内容:分专业招生计划、复试方案、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
六、复试纪律
1、倡导诚信复试,复试过程中考生需要认真阅读《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禁止以任何形式作弊。若在复试中发现违规行为,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考生做出取消考试资格、取消成绩、取消录取资格等处理决定,并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2、复试内容是国家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如私下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录屏、离开视频画面、出现作弊动作或将复试内容及题目以各种形式公开,或有干扰考场、考官或工作人员等行为,将一律视同作弊。
七、录取
1、综合素质面试中单项成绩低于单项满分60%者,不予录取。
2、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原始分)×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0.5+面试成绩(满分100分)×4.5。
4、依据考生录取成绩排序,经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由高到低排序分别确定一志愿考生及调剂生的拟录取名单。
5、拟录取名单于复试结束后一周内通过我院网站公布。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的,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二个工作日内向院研究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四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答复。
八、考生调剂
根据本院上线考生的生源余缺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综合专业方向、考生既往成绩及科研成果等择优选择调剂考生。具体有关调剂工作程序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的要求执行。
九、时间安排
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本复试方案于复试前在本院网页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布。
十、咨询及监督
1、本院
咨询电话:010-65745835,传真010-65762976
监督电话:010-51167203(总院纪检监察室)
联系部门:研究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1号主楼304室,邮编100024
邮箱:tianhong2@cbma.com.cn
2、北京教育考试院
监督电话:010-82837456,联系部门: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2023年研究生复试日程安排
报到及资格审核: 4月6日(周四)下午14:00-16:00
地点:主楼报告厅
面试:4月7日(周五)上午9:00-12:00
地点:主楼第一会议室及主楼第二会议室
笔试:4月7日(周五)下午14:00-17:00
地点:主楼报告厅
2023年调剂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
一、调剂考生基本要求
1.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符合20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为国家线下浮20分,单科(满分=100分)不低于35分(含35分)。
3.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与申请调剂到我校的学科专业必须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按照教育部规定,以下考生无法调剂入我校: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学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及接收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学校将于复试前公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2.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志愿,等待学校受理反馈意见,也可重新填报其他志愿。因调剂筛选工作量巨大,我校在规定的锁定时间内不提供解锁服务。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在确保安全、公平和科学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特制定本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工作组织管理
(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审定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方针和政策,并进行监督和管理。
(二)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专家小组,负责对调剂考生的政治思想、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外语水平及综合素质等进行考评。
(三)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工作的组织开展。
二、调剂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优化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专业调剂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调剂考生的复试形式、内容组成和录取程序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三、我院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我院仅接收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生);
(二)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应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即我院仅接收报考数学一和英语一的考生;
(五)符合我院关于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和体检等相关条件。
四、调剂专业和名额
我院将根据一志愿考生的录取情况,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接收调剂的专业和对应专业的接收名额,并及时公布。
五、调剂工作程序
(一)填写志愿。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考生可登录调剂系统查看我院公布的各专业生源缺额情况,并及时填报相关志愿信息,接收复试通知。
(二)确定复试范围。培养单位将依据“择优录取”原则,向符合复试要求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于收到复试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考生放弃复试。
(三)接受复试。初选合格的调剂考生,需在复试开始前登录调剂系统接收并确认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
(四)参加复试。复试方式、内容组成和程序等与一志愿考生相同,复试前,研招办将具体通知考生。
(五)确认拟录取。复试结束后,拟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待录取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六、其他
(一)我院接收调剂考生时间为:自调剂系统开通时间起,共24小时接收调剂考生报名。调剂系统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接收到明确受理意见,将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二)每位考生仅能填报一个专业。
七、考生咨询及监督电话
中国水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考生咨询电话:010-68786212、010-68786582。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天8:00-17:00。
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8781830。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本办法由中国水科院研招办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含北京教育考试院)等有最新政策要求,将以最新政策为准。
中国水科院研招办
2023年3月31日
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办法
一、调剂专业
1.环境工程(083002)
研究方向为:水污染控制技术、大气污染控制技术、资源综合利用、低碳和循环经济研究等。
2.安全技术及工程(081903)
研究方向为:安全系统工程、智慧安全、数智安全、职业卫生工程、冶金与金属矿山安全技术、粉尘防爆技术等。
二、调剂考生要求
1.考生成绩(单科、总分)需达到国家2023年A类地区最低复试资格线要求,并且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调剂要求。
2.本科阶段所学专业要求:安全技术及工程、消防工程、环境工程、市政公用设备(供热通风、给水排水)、采矿工程、能源化工、机械等专业或相近专业。
三、类别及学制
我院招生类别为“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
对于品学兼优、全面发展、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可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3000元。研究生在国内外重要期刊上(以中钢集团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名义)发表高质量论文,可获得3000-5000元的奖学金及科技创新奖励。
研究生在读期间按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共发放30个月。研究生参加导师的科研课题,按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科研津贴,共发放18个月。研究生在院内就餐享受午餐补助。我院还为所有在读研究生办理大学生医保、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研究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我院将选择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强的毕业生留院工作。
欢迎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
咨询电话:13971566872 阳老师
咨询时间:9:00-17:00(工作日)
咨询邮箱:905886953@qq.com
北京工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由学院根据人才选拔要求自行确定。
4.我校只招收初试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调剂,不接收非英语考生调剂申请。
5.优先调剂初试考试科目和内容完全相同的考生,或在我校一志愿复试中考核合格的考生。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该7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法律硕士(法学)只接收本科专业为法学(专业代码0301)的考生调剂。
8.我校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调剂。
9.我校不接收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10.满足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学院确定的相应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
11.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
12.符合学院设置的调剂条件
二、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提前发布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和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3年4月6日开放,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
2.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3.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不高于300%。
4.调剂复试办法同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一致。
黑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办法)
按照教育部对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部署,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
2.成立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对黑龙江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3.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与宣传部、教务处、信息与网络中心、后勤管理处、校区管理处、校医院、保卫处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复试期间相关工作正常运行。
4.各招生学院成立由5到7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专业)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
(1)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规定要求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复试前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2)各招生学院要遴选复试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建立复试评委库。对进入复试评委库的所有人员进行纪律、政策、业务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3)组织本学院各学科(专业)复试的命题以及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命题和考试工作。
(4)审核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5)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5.各招生学院按硕士招生学科(专业)设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记录员1人(可由组员兼任),复试环节中应有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记录员负责对每位考生面试过程和内容逐一进行详细记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全程要录音录像。
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应按照本单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具体工作如下:(1)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2)组织进行专业素养考核;(3)组织进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4)组织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5)组织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考核。
二、复试录取原则
1.全日制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分别进行复试和录取工作。
2.调剂生源充足的,要进行差额复试。
3.各招生学院要高度重视复试工作,严格复试考核标准,提高复试质量,择优选拔,通过复试、调剂环节,选拔出更多的优秀生源。各招生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面试和笔试等多种考核形式。
4.申请黑龙江大学“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专业学位类)》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其招生计划单独下达、单独录取。
5.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授权下,对符合初试成绩加分和初试免试情形进行认定。符合相关初试加分和免试条件考生在复试前应主动向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加分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学校核实无误后给予认定。
三、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2.调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和我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同时满足调出专业国家分数线和调入专业我校分数线的要求(包括总成绩和单科成绩),具体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4.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即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具体要求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5.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非全日制专业仅接收定向就业考生调剂。
7.我校的调剂工作按教育部要求,将于4月6日正式启动,学校将根据调剂工作和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调剂轮次及具体安排,并对生源不足专业的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相关信息(含每一轮次调剂系统开放和关闭时间)提前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8.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学校发出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放弃复试或录取资格。调剂待录取确认后,其录取状态一律不做调整。
四、复试形式及内容
根据我校工作实际,调剂考生的复试将采取线上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以各学院调剂复试细则为准。
1.资格审查。由各招生单位在复试的面试环节组织进行。调剂考生根据要求在复试环节出示相关材料。
2.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内容参见各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3.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其考核方式为笔试,考核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考查主要内容
序号 | 复试项目 | 考查主要内容 |
1 | 专业素养考核 | 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
2 | 外国语听力 及口语测试 | 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力、口语等外国语实际使用能力。 |
3 | 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 | 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由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实际情况给出考核结论,合格考生获得满分,不合格考生为零分,不予录取。 |
复试具体内容以各学院公布的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
五、成绩计算及录取
1.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其中专业考核成绩满分210分(管理类联考相关专业的政治考核60分,专业考核15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60分,思想政治考核满分30分。凡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或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调剂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录取,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复试成绩÷3
(2)调剂考生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复试成绩÷3
对总成绩相同且必须作出取舍的,复试成绩高者优先。
4.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5.复试不合格考生(含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参加相同专业的调剂及复试。
六、调剂复试工作要求
1.各招生学院要科学设计网络复试工作流程,提前组织网络复试模拟演练,对网络复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预判,制定院级网络复试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2.各招生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远程复试流程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网络复试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3.对于不具备网络复试条件的考生,招生学院应提前与考生进行沟通,并将考生情况上报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考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与帮助,做好网络复试兜底支持保障工作。
4.各招生学院在网络复试前要进行实人认证和资格审查。对考生线上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认证报告(或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扫描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利用远程复试系统的“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5.各招生学院在网络复试前与参加面试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诚信复试承诺书》电子版应存档备查。
6.各招生学院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切实保障网络复试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
7.各招生学院要通过网络复试系统对复试过程进行录屏,为防止系统故障造成数据损毁,同时,要安排工作人员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复试全程可倒查。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如发现考生有考试作弊行为,应立即取消作弊考生的复试资格并上报研究生院做进一步处理。
8.复试期间各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七、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和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安排,我校初步确定于4月6日至4月20日进行调剂考生复试,根据复试成绩随时发布拟录取通知。具体时间以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八、纪律要求
1.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3.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4.为严厉打击违规违纪活动,严肃考试纪律,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复试录取期间,黑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督查小组受理考生举报,受理电话为0451-86608729、0451-86608305。
九、其他
1.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为定向在职人员,学校不提供住宿,不予办理人事档案与户籍转移,不具有评定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的资格。
2.按教育部要求,切实做好复试录取阶段信息公开工作,相关信息通过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lju.edu.cn/)和“黑大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3.拟录取考生须在公示期间向我校邮寄纸质版思想政治考核表和诚信复试承诺书原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4.研究生院和各招生学院为考生提供招生咨询服务,研究生院招生咨询电话为0451-86608729,各学院咨询电话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
6.本方案由黑龙江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黑龙江大学
2023年3月31日
贵阳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文件规定及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此公告。
一、调剂基本要求
(一)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贵阳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调剂考生须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关调剂的各项规定;
(三)我校只接受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考生调剂;
(四)所有调剂专业分数均需达到该专业国家二区各科分数线要求;
(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六)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以下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视为相同:
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视为相同;
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
314数学(农)和315化学(农)视为相同。
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调剂系统首次开放时间为2023年4月6日9:00—4月7日9:00。
首次调剂工作结束后,若部分专业还有调剂缺额,我校将另行公布接收调剂专业信息和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三、调剂方式
(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称调剂系统)申请调剂。收到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二)复试结束后,收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拟录取,否则按自愿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四、注意事项
1.我校调剂考生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均通过调剂系统发送,通过其他任何形式发送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均为无效。
2.考生上网填报调剂志愿或修改调剂志愿,36小时内不能再次修改调剂信息。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附件 贵阳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专业信息
院系所代码及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拟调剂录取人数 | 研究方向 | 原报考专业及相关要求 |
001阳明学与黔学研究院 | 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 | 5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本科专业为哲学或相近专业优先考虑。 2.每位考生限填报本校哲学一级学科下某一专业进行调剂,不可多填。 |
010102中国哲学 | 14 | |||
010105伦理学 | 12 | |||
002食品与制药工程学院 | 083201食品科学 | 1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生物与医药(0860)、化学工程与技术(0817)。 2.本科专业为食品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优先考虑。 |
083202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 ||||
083203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
086000 生物与医药 | 2 | 食品工程 | 1.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为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生物与医药(0860)。 2.本科专业为食品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优先考虑。 | |
1 | 制药工程 | 1.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为生物与医药(0860)。 2.本科专业为药学、制药工程优先考虑。 | ||
003生物与环境工程学院 | 086000 生物与医药 | 22 | 生物技术与工程 | 1.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须为生物与医药(0860) 、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生物工程(0836)。 2.具有生物类背景考生优先考虑。。 |
006经济管理学院 | 025400 国际商务 | 7 | 招生章程公布的全部方向 |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须为:学硕0201、0202开头的各专业;专业硕士为02开头的各专业。 |
007 教育科学学院 | 045115 小学教育 | 2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小学教育(045115)。 2. 本科专业为小学教育者优先考虑。 |
045118 学前教育 | 4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 原一志愿报考专业学前教育(045118)。 2. 本科专业为学前教育者优先考虑。 | |
008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 | 045117 科学与技术教育 | 3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1.原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须为0451各专业。 2.原第一志愿报考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学(物理、化学、生物、数学、英语)、小学教育、教育技术的考生优先考虑。 |
010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085400 电子信息 | 1 |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 1.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电子信息(0854)。 2.本科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优先考虑。 |
011 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 085400 电子信息 | 2 | 招生章程公布的全部方向 | 1.原一志愿报考专业电子信息(0854)、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 2.本科专业为电子信息类或计算机类优先考虑。 |
五邑大学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资格要求
1.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调剂”第六十二条“调剂考生基本条件”。
2.符合《五邑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级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
3.符合拟调入学科专业的调剂条件。
二、调剂时间和复试方式
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预计在4月中旬开始,具体时间以我校学院(部)网站公布为准,所有接受调剂考生的专业一律采用线下方式进行复试。
三、调剂工作程序
1.我校调剂需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五邑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s://www.wyu.edu.cn/yjscx/),具体调剂时间和详情在学院(部)网站发布。
2.调剂考生必须依托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在该系统开通后,考生通过该系统报名申请调剂我校。学院(部)初选之后将在系统关闭后陆续对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届时考生务必于学院(部)规定的时间之内在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若过期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依次递补后面的考生。同时,考生依拟调剂专业的要求提交所需材料。
3.调剂考生按申请调入学院(部)的复试方案进行复试。复试后,我校将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确定是否待录取,并在调剂系统向待录取的调剂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待录取的调剂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待录取结果。
对学院拟接收的调剂生做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无误,确定其为拟录取,并在学院(部)网站、学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公示。未经过调剂系统调剂或未在网上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结果的调剂考生,不列入拟录取名单。
4.对于调剂生,如无特殊原因,拟录取结论有变时,学院(部)或考生须及时知会对方,必须经双方同意后方可解除拟录取状态;未能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可申请再次调剂至其他招生单位。
四、调剂说明
1.具体复试安排请查看各学院(部)的调剂考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复试科目请查看《五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调剂期间,拟调剂专业、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随时调整,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及时更新或关闭计划余额信息,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各学院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将在确认时间截止后取消相应资格。
3.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修改调剂志愿。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查看调剂要求,在志愿锁定时间内我校不予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