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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调剂信息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

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通知

根据教育部招生复试工作有关规定以及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现将我所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剂专业信息

(一)081101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1.方向01:船舶设备自动化与控制技术,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自动控制、电气自动化、检测等

2.方向02:船舶电机、电力电子及其控制技术,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电机、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等

(二)082402 轮机工程

1.方向01:船舶热工设备与系统,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暖通、制冷、空调等

2.方向02:船舶设备振动、冲击与噪声控制,招生人数:2人

专业要求:电子、计算机、控制、机电一体化等

3.方向03:船舶动力机电与控制,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机械、轮机及相关专业

(三)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方向01:船舶特辅机与控制,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机械及相关专业

以上招生计划指标以教育部实际批复为准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初试科目须为101 政治、201英语一、301 数学一以及专业基础课。

2.初试成绩总分数达到298分及以上,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划定分数线。

3.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今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位。

4.不接受跨专业(领域)考生复试申请。

三、复试方式

我所2023年复试工作原则上通过线下形式开展,按招生专业分批次在所内进行。考生应根据复试安排至我所参加复试考核。复试时间预计为4月开展,以实际通知为准。

我所实行差额复试,在国家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往年录取成绩等情况,确定我所当年度复试具体要求。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1.2,调剂复试按照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各专业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原则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四、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方法

(一)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及创造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条件。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二)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主要考察考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设计方法及理论应用等方面的能力。每位考生的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三)英语口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主要考察考生英语听说及运用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初、复试成绩各占50%。

五、报名及申报材料

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先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提交调剂申请,完成网上申报流程,并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smerihr@***,邮件标题请务必按“姓名+调剂专业名称+调剂方向名称”注明。

    1.调剂意向表(附件1)

    2.调剂意向汇总表(附件2)

    3.个人简历

    4.本科学习成绩单

    5.英语四六级成绩单

    6.学历、学位证书(往届生)

    7.大学期间所获竞赛证书、荣誉证书、科研成果等

    8.与复试相关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请勿以网易、QQ等网盘形式发送。

六、录取要求

我所遵循“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分专业按招生计划、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各科成绩有低于60分的。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弄虚作假,提供非真实材料。

5.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研招网系统确认录取信息。

 

复试具体安排以电话及邮件形式通知。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系统进行网上确认录取。否则,按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网站(https://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368125.dhtml)招生信息专栏以及“中国船舶704所”微信公众号。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54529704-8123

 

附件:1.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

2.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意向汇总表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wH9BZMBM9jqoMUukeJ7EA?pwd=luqt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

人力资源部




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接收调剂考生学科(专业)

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二、调剂政策

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相关政策按照《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三、调剂流程

1. 所有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不受理纸质材料、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进行的调剂申请。

2. 学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 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

4. 根据工作进展,我校拟于4月6日零点之后分批次设置并开启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接收调剂考生的计划余额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公布的为准。

 

                                                                                            南京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1日


北京语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详见北京语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yjsy.blcu.edu.cn/art/2023/3/31/art_13223_1169174.html

兰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调剂办法

一、调剂原则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初试成绩必须同时满足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2023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中对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校部分学院调整复试分数线后,考生调入时按调整后的复试分数线执行。

(三)按照“全面考查、择优录取”原则,优先接收高水平大学和优势特色学科的优秀毕业生及科研潜力突出的毕业生。

(四)被调剂考生的学历获得形式为“普通全日制”。

(五)不受理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申请。

(六)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应相同。

(七)学科门类要求

1.不跨学科门类调剂,并在同一或相近专业(或领域)之间调剂。

2.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下同)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医学其他学术学位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学术学位可调入专业学位,专业学位不可调入学术学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除外)。

二、调剂生源学术水平要求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参考学生初试成绩的基础上,各学院全面衡量,择优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三、调剂优秀生源激励政策

调剂录取为我校非在职全日制学习方式的优秀生源,根据招生学院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进行评定后享受相应的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四、调剂程序

(一)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调剂”系统(以下简称“网上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招生学院挑选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审核调剂考生信息并报研招办审核。

(三)研招办审核通过的考生,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四)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在招生学院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调剂”系统中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复试资格。

(五)招生学院安排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研招办审核招生学院提交的调剂拟录取名单,并在“网上调剂”系统向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七)接到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待录取的考生,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厦门理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办法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拟接收考生调剂,具体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初试考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考统考数学(二)的,可以调入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

5、考生在符合上述调剂要求的情况下,同一门类下学硕和专硕可相互调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符合上述条件下可以互相调剂。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遴选规则

(1)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在符合招生学院调剂复试公告或复试细则要求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2)调剂志愿按照需要调剂的招生指标数的150%进入复试,如果实际调剂报名复试人数不足需要调剂的指标数的150%,则全部参加复试;参加复试人数计算结果向上取整,如遇末位同分者,则都可参加复试;若存在只有1个名额的情形,生源充足时需两名考生进入复试环节,差额复试,录取1人。

三、调剂流程

我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在调剂系统开通时限内,我校各专业缺额情况将及时在系统公布,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须登陆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我校将根据公布的调剂生遴选规则,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复试、拟录取名单公示等环节。

四、注意事项

复试方式详见各二级招生学院复试细则(https://yjs.xmut.edu.cn/info/1073/3850.htm),具体调剂复试时间和要求,请关注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处官网公布的相关公告(https://yjs.xmut.edu.cn/zsxx/zsgg.htm),提前做好准备。研招办和各招生单位的联系方式如下:

1.厦门理工学院研招办:0592-6291727/6291572   2023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咨询QQ群群号:428196215。

2.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及QQ群如下:https://yjs.xmut.edu.cn/info/1073/3631.htm

厦门理工学院研招办

2023年3月28日


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预调剂公告

一、调剂基本条件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2.达到我校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

3.满足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相关招生要求;

4.除外语类专业外我校只接收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5.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程序

1.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否则调剂无效。我校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为46日,具体开放时间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时间为准。331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填报意愿。

2.我校硕士生复试预计持续到4月上旬。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可根据我校调剂要求填报相关专业的调剂志愿,我校会根据各专业缺额情况择优陆续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复试通知的调剂生务必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我校会根据回复确认情况及复试后录取情况关闭或打开相关专业调剂开关,每次开放时间不会低于12小时。

4.我校会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对复试合格的调剂生发待录取通知,相关考生须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网上回复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5.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http://yjs.qfnu.edu.cn/zsgz.htm)及各招生学院相关的调剂信息、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录取办法等。

三、调剂专业

调剂开始后,我校接收调剂的专业会有所变动,某个时间的具体调剂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公布为准。

学院代码

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学位类型

001

文学院

040100

教育学

全日制

学术型

001

文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非全日制

专业型

001

文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全日制

专业型

003

历史文化学院

060300

世界史

全日制

学术型

003

历史文化学院

065100

文物与博物馆

非全日制

专业型

006

教育学院

040100

教育学

全日制

学术型

006

教育学院

045118

学前教育

全日制

专业型

007

继续教育学院

040100

教育学

全日制

学术型

008

美术学院

130500

设计学

全日制

学术型

011

经济学院

020100

理论经济学

全日制

学术型

011

经济学院

025100

金融

全日制

专业型

011

经济学院

027000

统计学

全日制

学术型

012

法学院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学术型

012

法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全日制

专业型

012

法学院

045120

职业技术教育

非全日制

专业型

013

翻译学院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

全日制

学术型

013

翻译学院

055102

英语口译

全日制

专业型

014

书法学院

130100

艺术学理论

全日制

学术型

015

孔子文化研究院

060200

中国史

全日制

学术型

016

心理学院

040200

心理学

全日制

学术型

016

心理学院

045400

应用心理

全日制

专业型

100

自动化研究所

070100

数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00

自动化研究所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学术型

101

数学科学学院

040100

教育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01

数学科学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全日制

专业型

101

数学科学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非全日制

专业型

102

物理工程学院

040100

教育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02

物理工程学院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全日制

专业型

102

物理工程学院

085601

材料工程

全日制

专业型

103

化学与化工学院

040100

教育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03

化学与化工学院

070300

化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03

化学与化工学院

085602

化学工程

全日制

专业型

104

传媒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非全日制

专业型

104

传媒学院

120500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全日制

学术型

105

计算机学院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全日制

学术型

106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0

生物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06

生命科学学院

071300

生态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08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

全日制

专业型

108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071400

统计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09

管理学院

070100

数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09

管理学院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学术型

110

工学院

070100

数学

全日制

学术型

110

工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全日制

学术型

110

工学院

085606

轻化工程(含皮革、纸张、织物加工等)

全日制

专业型

111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全日制

学术型

112

运筹学研究院

070100

数学

全日制

学术型


四、各招生学院联系电话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电话

 联系人

001

文学院

0537-4456373

高老师

002

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0633-3980511

徐老师

003

历史文化学院

0537-4456296

孙老师

13475373317

吕老师

004

马克思主义学院

0633-3980376

任老师

19558768525

杨老师

005

外国语学院

0537-4456878

孔老师

006

教育学院

0537-4453377

刘老师
张老师

0537-4456710

007

继续教育学院

0537-4458101

何老师

008

美术学院

0633-3980393

陈老师

15163348529

009

音乐学院

0633-3980353

肖老师

010

体育科学学院

0537-4456524

王老师

011

经济学院

0633-3981756

孙老师

012

法学院

0633-3981703

李老师

013

翻译学院

0633-3980601

黄老师

014

书法学院

0537-4458395

李老师
韩老师

15092711338

015

孔子文化研究院

0537-4456337

陈老师

15266479067

016

心理学院

0537-4457005

王老师
李老师

0537-4457002

100

自动化研究所

0537-4455719

孙老师

101

数学科学学院

0537-4458563

齐老师

102

物理工程学院

18053705372

韩老师

103

化学与化工学院

0537-4458300

李老师

0537-4458301

刘老师

104

传媒学院

0633-3980320

韩老师

105

计算机学院

13940589067

关老师

18769383799

尚老师

106

生命科学学院

0537-7038708

赵老师

0537-7039815

燕老师

107

地理与旅游学院

0633-3980091

于老师

18763326996

108

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

0537-4458056

司老师

0537-4458036

王老师

18266878636

109

管理学院

15166450868

王老师

110

工学院

0633-3981777

任老师

111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15588798326

高老师

15753085052

李老师

112

运筹学研究院

0633-3980326

苏老师

15065593721


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和《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23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我校调剂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山东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依据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二、组织和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一领导。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调剂工作的管理。

2.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研究生招生的调剂工作,负责本学院调剂工作方案、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的制定和具体实施,并对结果负责。

三、信息公开

学校调剂工作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要求,根据“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进行。

各学院在本办法规定内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并在学院网站公开。

四、调剂工作要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

2.达到我校一志愿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

3.满足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的相关招生要求;

4.除外语类专业外我校只接收外国语统考科目为英语的调剂考生。

5.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也不得高于300%。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在学校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点和生源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调剂办法。在选择调剂生源时严格把关,应对考生进行综合评价,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准确填报调剂志愿等信息,填报时须注意接收调剂专业的具体要求,注意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定向、非定向等区别。

2.学院根据调剂专业要求审查调剂考生资格,根据调剂考生的学业情况,综合考虑初试成绩及科目、报考学校及专业、本科专业、培养潜质等因素,遴选复试考生放入备选库,学校研招办审核后,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我校复试(逾期视为放弃),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复试。

4.学校审定学院提交的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网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我校待录取通知要求的时间内,网上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我校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五、复试录取办法

按照《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相关招生管理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各招生学院要规范调剂工作程序,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充分做好调剂服务,确保择优选拔。

2.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3.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本办法由曲阜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含调剂办法)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和省考试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文件要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选拔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招生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选拔具有培养前途、研究潜能、创新意识和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较强、身心健康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原则。坚持分类复试,各有侧重的原则。根据学术学位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不同,分别着重考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二)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和弄虚作假人员,一经查明,按照党和国家法规以及学校相关纪律制度,予以严肃处理。

(三)回避制度

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的教职员工,要主动报告研究生院,并自觉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相关工作,也不得作为招生选拔监察工作人员。

二、招生计划

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将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审定各招生学院(学科)招生指标分配方案,并下达招生指标。

三、组织管理

复试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直接领导,研究生院统筹安排。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监督工作组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每个环节的督查,随机抽查研究生招生录取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按规范要求进行。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以学院院长为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硕士点负责人、研究生导师、学院纪委负责人为组员,全面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选拔考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负责制定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须在复试前报研究生院审定和备案,并在招生学院网页公布),分学院或学位点(类别、领域,简称学位点,下同)具体组织实施。

(三)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小组、综合考核小组和招生监督小组。

1.资格审查小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2名以上在编教师组成,对申请者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2.综合考核小组:应按学院或学位点成立,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由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教师参与工作。复试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位点带头人担任,全面负责本学位点的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程序、内容和评分标准,负责实施复试工作。复试工作小组设秘书2名,负责记录和协助安排有关事宜。复试环节要做好全程摄像、录音和复试记录,做到详尽规范,妥存备查。

3.招生监督小组:由学院纪委书记任组长,学院纪委委员、导师代表及组织员为组成成员。招生监督小组履行招生各环节的全程监督工作,保证招生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组织所有参与复试的教师在复试前签订承诺书,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五)各招生学院要做好人文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考生问题。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学院的招生复试结果负责。对于参加考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就复试结果提出的质疑,学院须认真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六)学校成立由防控办、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室、党委宣传部、保卫处、教育信息中心、后勤集团、门诊部、各招生学院等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处理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考生名单的确定

1.普通考生:各学位点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需达到A类考生基本要求。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需达到A类考生基本要求。

3.复试分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复试针对第一志愿考生;

(2)需要调剂的学位点待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启动各批次调剂复试。

4.复试名单(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均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学校可根据当年考生考试情况在国家线基础上确定各学位点参加复试考生的名单。各学位点实行差额复试,按学校核准的各学位点招生名额一般不低于1:1.2比例确定复试人数,部分学位点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适当增大差额比例。

5.对于我校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位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调剂专业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6.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7.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可按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8.具体调剂细则由学院制定,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执行。考生调剂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学院调剂细则。

(二)资格审查

复试前须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须加盖考生所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印章;如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的准考证。

4.学历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2023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者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照片。

6.对于在2023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7.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8.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供大专毕业证书原件或者本科结业证书原件。

9.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0.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1.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各招生学院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进行网上在线验证,不合格者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考生需提交的其他附加复试材料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

(三)命题

复试科目的命题、考核等工作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复试试题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出题教师应认真学习《广东海洋大学攻读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命题细则》和《广东海洋大学关于攻读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评卷的规定》,严防泄题、漏题。

(四)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要求

1.复试时间

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有序启动,第一志愿复试和调剂考生复试错开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1)第一志愿考生复试于4月10日前完成;

(2)调剂复试时间由各学院自行安排,4月25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

2.复试方式

线下(现场)复试,各学位点可根据特殊要求,适当增加其他考核方式。原则上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3.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课知识考核、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等三个部分,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综合能力、外语口语等,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课知识考核占30%、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面试)占20%、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面试)占50%。每位考生复试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1)专业课知识考核:可采用面试对答、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

(2)英语听力与口语考核:面试方式。

(3)综合素质与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进行,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以及对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综合素质等能力的考核。

面试办法: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并进行书面记录。面试须由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应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的考查。

4.特殊考生复试要求:

(1)推荐免试考生:推荐阶段已完成复试。

(2)“二等功免试生”:复试内容、程序与普通计划硕士研究生要求相同。

(3)公共管理硕士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该学位点所在招生学院在复试中组织进行,考核方式由学院自定,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的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考试时间为每门科目2个小时,每门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5.其他要求

各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工作,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要在复试前与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各招生学院在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

各招生学院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规范管理,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工作机制(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各招生学院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偶发情况制定应急预案。

(五)体检

复试完成后,考生自行至当地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以扫描件或照片电子版及时反馈至各招生学院。

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统一组织体检复检,由校门诊部组织;复检不合格者,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五、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根据培养方式、招生类别、学位点按拟录取总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按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考生分别排序。拟录取总分=初试加权分数+复试加权分数,复试成绩和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各招生学院复试权重统一设定为40%。

拟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举例:

1.初试满分为500的学位点:

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初试满分为300的学位点(公共管理硕士):

拟录取分数=(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在某学位点录取名额最后一名出现录取成绩并列的,按照录取名额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

(二)复试时间务必安排紧凑,相关学院要在复试结束后尽快将复试结果报学校研招办,由研招办通知考生作拟录取确认。

(三)拟录取名单必须经全国研究生招生联检会议通过后,才最终确定是否被录取。对被录取的考生名册由省考试院盖章,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不合格;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加试任一门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

4.提供虚假信息或漏报、瞒报真实信息。

(五)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六、教育部照顾或加分政策

(一)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以上几类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请向我校各招生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

七、信息公开

学校在研究生院主页向社会公开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各招生学院必须提前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人员名单。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各招生学院对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其他

本方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本方案报学校纪检监察室备案。

监督电话:0759-2396185。

西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西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办法

硕士研究生调剂录取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为进一步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特制订本办法,各专业调剂政策均按照本办法实施。

一、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一志愿的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6.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工作的其他相关要求。

7.各院系提出的其他学术性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

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二)坚持择优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调剂考生拟录取名单。

(三)坚持按需调剂

一志愿上线考生充足的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不进行调剂。

三、工作程序

具体调剂学科(专业)、专业学位类别(领域)的信息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

(一)调剂信息发布

各单位根据一志愿合格考生状况,结合招生计划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调剂信息的发布。调剂信息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发布,发布前须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未经审核的调剂信息不得发布。

(二)调剂复试通知

各单位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对申请调剂的考生信息进行资格审查,提出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发送“复试通知”,告知考生复试日程安排及 其他相关事宜。

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三)调剂待录取通知

各单位应及时将调剂考生的复试结果报送至研招办,由研招办向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通知”,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要求

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要求与一志愿考生的复试工作要求相同。

(二)加强调剂工作管理,提升招生服务水平

1.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 12 个小时。

2.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 36小时,时间到达后,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若锁定时间未达到36小时,调剂复试名单已确定,则应提前手动解锁考生信息。

3.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三)在录取检查阶段一旦发现调剂考生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一律不予录取。

(四)生源严重不足的专业可提前发布调剂公告提前采集考生信息,为正式调剂设置约束条件做准备。调剂系统开启后,约束条件一旦设置,则不得随意更改。

五、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b.nwu.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88302210、88308586。

 


天津医科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相关说明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经研究,我校拟接收调剂考生,现对调剂工作安排公布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当年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其中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考生调剂,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生调剂。报考临床医学类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国家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符合《天津医科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调入专业基本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

(5)符合学院制定其他要求。

(6)我校拟接收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公布调剂的学术学位相关专业均可接收,考生须满足该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分数需达到我校该专项计划分数线基本要求。

(7)各专业调剂名额原则上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进行差额复试(个别专业经申请不超过1:5)。

(8)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2.调剂工作要求

(1)生源不足的专业均可接收调剂考生。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该调剂考生在国家的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3)同一调剂批次每位考生只能选报我校一个专业或方向(有研究方向的必须选择研究方向),多报或不选研究方向视为所有志愿无效报名。调剂系统关闭后,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4)调剂考生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拟录取操作,否则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5)第一批调剂复试后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调剂,请考生及时关注调剂系统缺额情况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二、调剂基本程序

(1)申请调剂考生参照天津医科大学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缺额专业,每人只能申请一个调剂专业或研究方向(如果该专业有多个研究方向须选择某一个研究方向进行调剂,否则视为无效调剂数据)。

(2)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相关专业。原报考专业为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允许调剂到临床医学类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3)调剂报名时间:

第一次开放时间4月6日下午14:00-4月7日中午12:00。

申请调剂考生须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我校调剂信息,进行网上调剂申请。

4月8日中午12:00之前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成功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调剂成功考生须在4月8日下午17:00之前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过期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调剂其他学校。

三、其他

(1)考生在填报我校调剂志愿时,请务必仔细阅读相关调剂要求,确认符合相关要求后方可进行申请,否则视为调剂志愿无效。

(2)在复试通知发放截止时间前,我校不提供调剂志愿解锁服务;

(3)在我校复试通知发放截止时间前,考生将已填报的志愿调离我校,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按专业组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复试前的资格审查参照我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执行,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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