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要求
(一)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类地区)。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在教育部划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类地区)基础上,总分下浮80分。
(二)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要求和我校招生章程及招生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四)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五)第一志愿达线考生数达到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的原则上不再接收调剂考生。
二、调剂程序及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申请调剂的考生只能填写我们学校的1个专业志愿,多填视为无效。
(二)我校对考生调剂资格进行审核,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复试比例范围内(150%)最后1名出现总分相同时,则同时进入复试。
(三)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
湖州师范学院2023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及相关文件,切实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努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基本要求
考生同时满足以下5方面条件,方具备调剂资格: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二、工作要求
(一)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初试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将综合考虑考生学科背景、专业特长、初试成绩等学业因素,择优遴选考生。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三、工作程序
(一)我校在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及时、准确发布调剂专业信息及调剂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少于12个小时。
(二)调剂考生登陆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各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各二级学院通过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四)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钉钉(DingTalk)平台,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具体调剂复试形式、安排及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五)各专业按照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相加后的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复试分数高者排名优先。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则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取,补录取考生如已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计算(复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二级学院将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学校审核后,由研究生院通过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逾期视为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1日
吉林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报考我校考生的初试成绩情况,现将预计接收调剂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及要求公告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领域) (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注:具体接收调剂专业、人数及要求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信息为准。
学科/类别 | 学制 | 学费(万/年) | 学习形式 | 接收调剂的专业 | 咨询QQ群 |
教育学 0401 | 3年 | 3.1 | 全日制 | 课程与教学论、学前教育学、高等教育学、 教育学(教育经济与管理) | 485536650 |
教育 0451 | 2年 | 3.1 | 全日制 | 教育管理、小学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前教育、 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 学科教学(英语)、职业技术教育(教育与体育:商务英语)、职业技术教育(财经商贸:电子商务)、 职业技术教育(文化艺术:艺术设计) | 571210687 |
汉语国际教育0453 | 2年 | 3.1 | 全日制 | 汉语国际教育 | 568397156 |
翻译 0551 | 2.5/3年 | 笔译3.2 口译3.3 | 全日制 | 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日语口译(日朝双语)、法语笔译、法语口译、德语笔译、德语口译、朝鲜语笔译、朝鲜语口译、西班牙语口译、 阿拉伯语口译、意大利语口译 | 576354828 |
出版 0553 | 2年 | 3.1 | 全日制 | 出版 | 489099310 |
国际商务 0254 | 2年 | 3.1 | 全日制 | 国际商务 | 581626502 |
工商管理 1251 | 2年 | 3.3 | 全日制 | 工商管理 | 465421257 |
旅游管理 1254 | 2年 | 3.1 | 全日制 | 旅游管理 | 530060791 |
调剂缺额人数及相关学术背景要求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的为准 |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六)我校没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不接受该类计划考生的调剂。
(七)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和教育部关于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的各项政策。
三、调剂流程
(一)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完成调剂手续。
(二)调剂系统将在4月6零时正式开通,关闭时间为4月6日中午12时。如到关闭时间为止,未达到调剂计划需要的专业将顺延调剂系统关闭时间。首批调剂复试后,如需再次开通调剂系统时,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jisu.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各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达到一定复试比例的人数后将关闭调剂系统,接收调剂的专业及名额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四)调剂系统开通后,学校将通过系统平台择优向符合我校报考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36小时内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可自行选择修改调剂志愿。
(五)考生确认复试通知后,请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复试通知的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六)我校调剂复试工作采用远程网络复试方式,复试平台为腾讯会议。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内容、复试程序等详见《吉林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学院的具体通知。复试费用缴纳、远程网络复试设备及环境要求、远程网络复试流程及要求等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吉林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和《吉林外国语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
(七)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拟录取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考生一经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不予解除。
(八)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关注调剂系统平台并及时回复学校通过平台发布的相关通知。关于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复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录取至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可参评学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覆盖范围约60%。
(二)凡录取至我校的全脱产硕士研究生按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可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不低于6000元/年·人,按10个月发放。
(三)录取至我校的全脱产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国家政策或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人)”和其他专项奖学金。
(四)录取至我校的硕士研究生从事研究生“三助”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三助”岗位津贴。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吉林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
咨询电话:0431-84565032,0431-84565016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y.jis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3658号吉林外国语大学
青岛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grad.qdu.edu.cn/yzb)当年调剂工作相关通知。
郑州航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河南省《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调剂需求,制订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河南省研究生招生有关文件规定,依据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择优选拔调剂考生进入复试。
二、缺额情况
可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缺额情况见附件。
三、调剂原则
(一)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详见《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初试成绩符合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和英语二之间,数学一和数学二、数学三之间,数学三和经济类综合能力之间,须综合考虑难度差异、培养需求等因素,原则上按照难度递减的要求单向调剂)。
(五)对于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六)对于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招生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学业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七)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八)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082500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以上调剂原则条件如与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调剂政策不一致,以上级要求为准。
三、调剂工作程序
调剂时间安排和缺额情况详见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所有调剂工作均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
(一)需开展调剂的学院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经研究生处审核同意后在学院官网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各学院开通研招网“调剂系统”,设置各专业调剂开始时间(每一轮调剂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三)考生在调剂开放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四)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及学院制定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在调剂开放时间结束后的12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第一时间下载本轮所有申请调剂学生名单备查,并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
(五)调剂考生在接到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超时没有确认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六)未被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由学院统一解锁,如考生申请提前解锁或放弃择优遴选资格,请及时与学院联系处理。
(七)复试考生按学院发布复试通知参加复试,并关注学院网站公示的复试成绩。
(八)研究生处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调剂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在接到“拟录取”通知后,须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进行确认,超时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对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小于120%,原则上不高于200%。
(二)由于学科(专业)差异,请考生仔细阅读各学院发布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按要求申请调剂。
(三)截止4月20日仍未使用的招生指标,学校将收回动态分配。
郑州航院研究生处
2023年4月1日
附件: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2023年各招生专业硕士研究生调剂人数需求表
说明:“调剂指标”栏中,“少量”指调剂名额≦10;“较多”指10<调剂名额<25;“多”指25≦调剂名额<50;“大量”指调剂名额≧50。
个别招生专业指标后期可能微调。
一、全日制学术硕士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调剂指标 |
1 | 商学院 | 1202工商管理 | 120202企业管理 | 少量 |
2 | 管理工程学院 |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 按一级学科招生 | 少量 |
0871管理科学与工程 | ||||
3 | 经济学院 | 0202应用经济学 | 按一级学科招生 | 少量 |
4 | 航空发动机学院 | 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 较多 |
5 | 航空宇航学院 | 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按一级学科招生 | 较多 |
6 | 材料学院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 按一级学科招生 | 少量 |
7 | 土木建筑学院 | 0814土木工程 | 按一级学科招生 | 少量 |
二、全日制专业硕士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领域代码及名称 | 调剂指标 |
1 | 商学院 | 1251工商管理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较多 |
2 | 管理工程学院 | 0861交通运输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多 |
3 | 经济学院 | 0251金融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较多 |
4 | 0252应用统计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较多 | |
5 | 航空宇航学院 | 0855机械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多 |
6 | 民航学院 | 0861交通运输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少量 |
7 | 智能工程学院 | 0854电子信息 |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 多 |
085402通信工程 | ||||
085404计算机技术 | ||||
085410人工智能 | ||||
8 | 材料学院 | 0856材料与化工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多 |
9 | 土木建筑学院 | 0859土木水利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多 |
10 | 艺术设计学院 | 1351艺术 | 135108艺术设计 | 少量 |
11 | 文法学院 | 0453汉语国际教育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少量 |
12 | 0351法律 | 035101法律(非法学) | 少量 | |
035102法律(法学) |
盐城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我校2023年下列专业接受调剂,欢迎广大考生调剂我校!
专业代码、名称 | 学院 | 备注 |
085500 机械(全日制) | 机械工程学院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01先进制造技术及装备 | ||
02智能化设计理论与技术 | ||
03建材机械及环保装备设计与制造 | ||
04新能源汽车先进技术及关键零部件设计 | ||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全日制)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同等学力加试详见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 |
01材料学 | ||
02材料物理与化学 | ||
03材料加工工程 | ||
0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 ||
086100 交通运输(全日制)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
01交通基础设施工程 | ||
02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
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全日制) | 化学化工学院 | 同等学力加试详见2023年招生专业目录 |
01化学工艺 | ||
02应用化学 | ||
03生物化工 | ||
04环境化工 | ||
05材料化工 | ||
085900 土木水利(全日制) | 土木工程学院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01结构工程 | ||
02岩土工程 | ||
085800 能源动力(全日制) | 电气工程学院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01新能源电气技术 | ||
02智能系统控制与集成技术 | ||
03储能控制技术 | ||
085400 电子信息(全日制) | 信息工程学院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 ||
04人工智能 | ||
086000 生物与医药(全日制) | 海洋与生物工程学院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01生物技术与工程 | ||
02食品工程 | ||
03发酵工程 | ||
135100 艺术(全日制) | 设计艺术学院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01视觉文化与创意设计 | ||
03工艺文化与产品设计 | ||
085700 资源与环境(全日制)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01环境工程 | ||
02湿地资源与环境 |
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详见:https://yjsc.ycit.edu.cn/info/1231/3171.htm
一、调剂要求
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中调剂条件相关内容执行。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考科目相同。
5.调剂考生的外语考试语种仅限英语。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务必在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写调剂盐城工学院志愿。其中,已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填报调剂意向的考生,如信息无误可直接通过“调剂系统”转成正式调剂。
2.研招办通过调剂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确认。
3.各学院组织考生参加复试,并向研招办报送拟录取名单。
4.研招办在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考生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
三、调剂时间
具体开通调剂系统时间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四、复试
复试方式可查看相关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网络远程复试平台为盐城工学院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腾讯会议),复试须双机位进行,请考生提前使用两个手机号分别在电脑端、手机端注册腾讯会议账号。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公告和相关学院官网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五、其他
1. 我校采用研招网信息平台、学校官网等公开发给考生的相关信息等均视作有效。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在相关招生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网上确认待录取,否则作考生自动放弃处理,额满为止。
3. 我校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一般为24小时,时间到达后,如各招生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六、联系方式
学校招生代码:10305
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中路1号盐城工学院研究生招生与管理办公室(邮编224051)
学校主页:https://www.ycit.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c.ycit.edu.cn/
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网址:https://yjsgl.ycit.edu.cn/pas/
盐城工学院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ycit_yjsc
研究生招生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515-88298662。
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研究生选拔质量的关键环节。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教学司〔2023〕3号)、《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绍学院发〔201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科学选拔。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全面考查。全面考察考生的德智体等综合素质,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考核。
(四)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五)统一组织。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统一实施。
二、组织领导
(一)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审定《绍兴文理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切实保障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科学性和公平性。
(二)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报备研究生院。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和学位点(或方向)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所在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组建复试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督查小组,全面开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1.学院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组长原则上由学位点或专业方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方向导师库指导教师随机抽签组成。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确定本学科(专业)复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和程序等。每个复试小组须配备一名秘书负责记录。
2.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党委(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担任。
3.学院督查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组长由二级学院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担任。
4.学院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遴选和培训工作。参加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熟悉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能自始至终参加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过程必须全程录像、录音和书面记录),提高复试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凡本人及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复试录取各个环节的工作。
5.学院制定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须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方可公布实施。实施细则一经发布,必须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三、组织实施
(一)基本原则
1.考生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A区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时加强对考生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工作业绩以及相关技能等的考察。
3.实行差额复试,一般不低于1:1.2,上线人数不足的学位点可按实际上线人数安排复试。复试名单须经研究生院审核,学院公示无异后,方可开始复试。
4.同一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标准和分数线。
5.对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进行复试。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参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满分500分总分降6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满分300分总分降35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0分,单科(满分>100分)降15分。
(二)资格审查
各学院复试前必须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少数民族和退伍军人身份等信息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1.《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交学院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作为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的必要依据之一。
2.考生报考信息、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3.应届本科毕业生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经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毕业证书在入学时交验)。
4.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同时还需交户籍(户口)证明、定向就业意向书。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为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6.享受加分政策且加分后能达到国家线的考生,须提供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原件于录取结束后返还)。
7.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8.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9.拟录取后一周内考生需提供体检证明。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可就近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我校认可复试前一个月内的体检证明。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体检,需提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延后提交体检证明。考生弄虚作假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处理后果的,责任自负。
10.复试前考生必须通过资格审查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在复试过程中有泄露考题、作弊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三)复试方式
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四)复试内容及分值
1. 复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外语水平、综合能力。
2. 会计专业硕士政治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中的思想品德考核和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思想品德考核其成绩计为合格与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每门成绩均为100分。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学位点可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5.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后占综合成绩70%,复试总成绩占综合成绩30%。
(五)复试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提交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
2.学院复试名单公示无异后,由学院告知考生复试时间、形式、地点、复试内容。
采用线上复试的,学院在复试前必须与考生取得联系,确保考生在具备远程视频复试条件下再开展复试工作。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要提出有效的替代方案,进行技术兜底保障。切实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平台操作培训,做好网络远程复试软件平台的调试、运行、模拟演练等相关工作。采取分批复试方式,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3.严格复试过程管理。各学院要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管理。要落实好试卷的制卷、保管、保密工作,提前准备好充足的试题,对于不同批次的考生要采用题目不同、难度相当的试卷,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要严格采用“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采取现场复试的,要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采取线上复试的,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范作弊水平。
4.由复试组秘书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校纪委、研究生院派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四、调剂
(一)基本条件
1.达到我校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所规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指标只能专项专用。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研究生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官网http://yjsc.usx.edu.cn/yzw/sy.htm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各学位点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调剂考生在系统上收到待复试(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具体参看学院复试细则)内确认是否参加调剂(同意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坚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则。
2.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之间招生计划不得调整使用。
3.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二)具体要求
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开排序,“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排序最后如果出现多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参加复试的考生按专业、领域或方向总成绩进行排名,依次录取。若拟录取考生自愿放弃录取资格或因招生计划动态调整等原因增加招生指标,在新一轮调剂开始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复试合格考生,补录取考生如已被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则不予录取。
3.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在拟录取前必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4.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2)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总分100分);
(3)同等学力加试考试任一门科目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
(三)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4.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学位点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严格核实。
(四)信息公开
对招生计划、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考生成绩、复试和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必须在学校或学院网站及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
研究生院:0575-88342707。
邮箱:yzb@usx.edu.cn
纪检监察室:0575-88342357。
七、其它
本办法由学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如与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有不一致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绍兴文理学院
2023年3月24日
2023年复试调剂办法
本所是我国唯一整建制从事引信技术装备开发的专业研究所,是多学科高度综合与高新技术密集的应用研究所。目前我所的专业技术广泛涉及机械、电子、激光、红外、通信、磁学、声学、计算机、电化学、空气动力学、测试等多种学科,始终聚焦引信基础、前沿、关键技术研究和新产品研发,坚持引信智能化发展方向,推动遥测遥控技术、目标特性技术发展、已发展成为多学科高度综合与高新技术密集的引信技术和产品研发制造中心,是引领我国引信行业技术发展和装备建设的中坚力量。
本所拥有兵器首席科学家、科技带头人、关键技能带头人、青年科技带头人组成的核心创新团队,科研人才队伍700余人,25个专业研发团队涵盖战略规划、前沿技术探索、基础技术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产品研制、试验考核全流程。专业化、协同型的科研队伍,多学科、多层次的研发体系,是我国引信技术发展的重要支撑。
经过59年的发展,我所共获得500余项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发明奖9项、国家科技进步奖30项、国家科学大会奖12项、省部级奖458项。申报国家发明专利与国防专利640余项,授权专利350余项。设有陕西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硕士学位授予点,建有引信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中国兵器工业集团遥测遥控中心;是军委装备部引信技术专业组组长单位,中国兵工学会引信学会主任单位。
所内还设有技术情报室和图书馆,建有专业文件数据库,各种图书杂志和索引工具书齐全。所内经常举办学术报告会,并先后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交流与协作关系,互派学者访问、讲学,还和国内一些重点大学签定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本所自八十年代开始,连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在教学各个环节、福利待遇等方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如今毕业的研究生已陆续成为本所军品科研、民品开发的骨干。"十四五"期间的科研任务更加繁重。
我所的研究生教育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所设立一级学科机械工程(0802)下的二级学科机械电子工程(080202)专业的硕士学位培养点。我所共有研究生导师34人,其中:按年龄统计,35~40岁4人、40~50岁17人、50~60岁13人;按学历统计,博士研究生13人、硕士研究生20人;按职称统计,正高级职称18人、副高级职称13人;按学科带头人统计,中国兵器首席科学家2人,中国兵器科技带头人12人,引信研究院科技带头人25人,中国兵器青年科技带头人4人。
我所培养非定向学术型研究生,学制3年,第一年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代培学位课,第二年回所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在学期间免除所有培养费用,每月发放3500元助学金,设有专业课成绩达标奖励、优秀毕业论文奖励。此外,每个导师年底还会给予数额不等的奖助金。
根据招生计划,现有部分考研调剂名额,调剂专业包括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工程等专业。212所欢迎有志从事国防事业的同学报名调剂。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注重专业素质和增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复试过程做到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操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2、二志愿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285分及以上,单科符合国家录取分数线,英语四级及以上。
二、复试办法
1、复试采用线下面对面复试形式
2、复试时,采用差额(1.2:1)的复试办法。
3、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如实提供初试成绩通知单,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毕业设计及在学校获得的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应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及品德、能力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学习工作态度、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应对工作压力的能力等方面。
5、所里组织5名及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复试的形式包括面试、笔试的考核。
6、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体检项目与所职工体检项目基本相同,体检费用所里承担。
7、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应参加所研招办组织的“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路、模拟电路)的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及心里测评。
三、复试标准
1、录用总成绩由初试总分(占总成绩的50%)和复试小组给出的复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及“电子技术基础(数电、模电)的复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三部分组成。
2、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心理测评。
3、如心理测评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均予以淘汰。
四、录取标准
根据录用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录取的学生都必须与所签订“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
五、复试时间:(三月底四月初)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9-88155083 手机:13649231830
电子邮箱:2673758290@qq.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二路16号
东北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以及教育部和辽宁省招考办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测评方式方法,确保复试与录取的科学性。
第三条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第四条 坚持全面考查,重点突出。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学术学位考生突出强调对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的考核,专业学位考生突出强调对实践能力和应用能力的考核。
第五条 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
第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职责包括:
(一)制定研究生招生方针、政策、规定。
(二)审核研究生招生规模、复试基本要求。
(三)审定复试与录取结果。
(四)其他需要审定的工作。
第八条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任。复试工作委员会的职责包括:
(一)组织成立复试小组。各学院根据本单位各学科特点,成立一个或若干个不少于5名专家和一名秘书在内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记录和安排有关复试事宜。
(二)依据本实施办法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各学科特点的复试标准和具体实施办法。
(三)具体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
(四)对复试过程中的考生异议做出必要的解释。
(五)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测评意见。
各学院应于复试前三日将复试工作委员会、复试小组机构设置和成员名单以及具体实施办法报送至研究生院。
第三章 复 试
第九条 复试的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协调,相关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 复试分数线的确定。根据教育部划定的研究生初试分数线,以及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第十一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差额复试比例,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生源充足的一志愿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调剂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300%。
第十二条 复试安排及内容:
复试工作于3月下旬启动,具体时间将根据工作安排及时调整。
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相结合,一志愿考生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调剂考生原则上以网络远程复试为主,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
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两门涵盖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初试未考思想政治科目的部分专业,还需在复试时测试政治理论。
第十三条 复试具体要求:
(一)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5%。
(二)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占80%,口语占20%)。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5%。
(三)综合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科研潜质、思想道德等,满分为100分。
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0%。
(四)同等学力加试或政治理论测试工作由各学院复试工作委员会负责。
加试或测试均采取笔试形式,考核内容为开放性、综合性能力型试题。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将答卷纸质版妥善保存,以备学校对答卷进行检查,一经发现存在抄袭行为者,成绩作废,取消录取资格。
(五)考核方式。考核方式根据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分别采取不同形式。
1.现场复试:专业水平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听力测试将采取笔试形式,综合情况考核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口语测试将采取面试形式。
现场复试的专业水平笔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听力笔试除国际商务外语学院各专业以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旅游管理专硕由学院自行组织外,其他专业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面试考核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2.网络远程: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均采取面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各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六)复试成绩计算。每项考核内容均可采取百分制打分,并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复试成绩。
现场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听力水平测试成绩×0.2+口语水平测试成绩×0.0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网络远程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含听力和口语)×0.2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破格与加分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需破格复试的专业,须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破格复试工作。
(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考试的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第四章 调 剂
第十五条 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十六条 调剂遴选规则:
(一)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的国家线。
(二)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应属于同一学科门类。
(三)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学位专业。
(四)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能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外语语种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五)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特点、培养标准、考核要求以及考生专业水平和学术背景等因素基础上,依据初试成绩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
第十七条 调剂具体流程:
(一) 学校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以及调剂要求。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信息填报。
(三)学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四)申请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复试。
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录 取
第十八条 复试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
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其中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系数为30%。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第十九条 研究生院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根据复试总成绩依次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
第二十条 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
第二十一条 拟录取名单按程序规定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第二十二条 对推荐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录取资格复审。
(一)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二)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及以上。
(三)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现象。
(四)自取得推荐免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五)确认推免生是否主动放弃录取资格。
未通过复审者,取消录取资格。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平台备案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中须包含准确的定向就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行业、单位性质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监 督
第二十四条 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监督检查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受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委托,负责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纪律、监察工作。
第二十六条 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记录的数字文件送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
第二十七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发布渠道为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dufe.edu.cn/),及“东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微信公众号。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0411-8471034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yanzhaoban@dufe.edu.cn。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学院应安排专门人员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毕业生证明(须加盖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各类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第二十九条 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并签名。各学院复试工作委员会应对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应及时报送至研究生院。
第三十条 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传播复试内容等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三十一条 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和思想政治鉴定,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鉴定不合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学校在复试期间提供统一体检,复试考生可自愿参加。
第三十二条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并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再次考核,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或考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学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023年212所复试调剂办法
本所是我国唯一整建制从事引信技术装备开发的专业研究所,是多学科高度综合与高新技术密集的应用研究所。目前我所的专业技术广泛涉及机械、电子、激光、红外、通信、磁学、声学、计算机、电化学、空气动力学、测试等多种学科,始终聚焦引信基础、前沿、关键技术研究和新产品研发,坚持引信智能化发展方向,推动遥测遥控技术、目标特性技术发展、已发展成为多学科高度综合与高新技术密集的引信技术和产品研发制造中心,是引领我国引信行业技术发展和装备建设的中坚力量。
本所拥有兵器首席科学家、科技带头人、关键技能带头人、青年科技带头人组成的核心创新团队,科研人才队伍700余人,25个专业研发团队涵盖战略规划、前沿技术探索、基础技术研究、关键技术攻关、产品研制、试验考核全流程。专业化、协同型的科研队伍,多学科、多层次的研发体系,是我国引信技术发展的重要支撑。
经过59年的发展,我所共获得500余项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发明奖9项、国家科技进步奖30项、国家科学大会奖12项、省部级奖458项。申报国家发明专利与国防专利640余项,授权专利350余项。设有陕西省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硕士学位授予点,建有引信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中国兵器工业集团遥测遥控中心;是军委装备部引信技术专业组组长单位,中国兵工学会引信学会主任单位。
所内还设有技术情报室和图书馆,建有专业文件数据库,各种图书杂志和索引工具书齐全。所内经常举办学术报告会,并先后与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交流与协作关系,互派学者访问、讲学,还和国内一些重点大学签定硕士研究生培养协议。本所自八十年代开始,连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在教学各个环节、福利待遇等方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如今毕业的研究生已陆续成为本所军品科研、民品开发的骨干。"十四五"期间的科研任务更加繁重。
我所的研究生教育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所设立一级学科机械工程(0802)下的二级学科机械电子工程(080202)专业的硕士学位培养点。我所共有研究生导师34人,其中:按年龄统计,35~40岁4人、40~50岁17人、50~60岁13人;按学历统计,博士研究生13人、硕士研究生20人;按职称统计,正高级职称18人、副高级职称13人;按学科带头人统计,中国兵器首席科学家2人,中国兵器科技带头人12人,引信研究院科技带头人25人,中国兵器青年科技带头人4人。
我所培养非定向学术型研究生,学制3年,第一年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代培学位课,第二年回所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在学期间免除所有培养费用,每月发放3500元助学金,设有专业课成绩达标奖励、优秀毕业论文奖励。此外,每个导师年底还会给予数额不等的奖助金。
根据招生计划,现有部分考研调剂名额,调剂专业包括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路与系统、通信与信息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工程等专业。212所欢迎有志从事国防事业的同学报名调剂。
一、复试原则
1、坚持复试的科学性、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线下复试形式。
2、二志愿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285分及以上,单科符合国家录取分数线,英语四级及以上。
二、复试办法
1、复试采用线下面对面复试形式
2、复试时,采用差额(1.2:1)的复试办法。
3、参加复试的考生应如实提供初试成绩通知单,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毕业设计及在学校获得的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4、应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政治思想及品德、能力等方面的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学习工作态度、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沟通能力、应对工作压力的能力等方面。
5、所里组织5名及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复试的形式包括面试、笔试的考核。
6、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应参加单位组织的体检。体检项目与所职工体检项目基本相同,体检费用所里承担。
7、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应参加所研招办组织的“电子技术基础(数字电路、模拟电路)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及心里测评。
三、复试标准
1、录用总成绩由初试总分(占总成绩的50%)和复试小组给出的复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及“电子技术基础(数电、模电)”或“机械原理”的复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5%)三部分组成。
2、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心理测评。
3、如心理测评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均予以淘汰。
四、录取标准
根据录用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录取的学生都必须与所签订“培养硕士研究生合同”。
五、复试时间:(三月底四月初)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9-88155083 手机:13649231830
电子邮箱:2673758290@qq.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雁塔区丈八二路16号212所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