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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复试时间、内容和形式

调剂复试4月7日开始,截止4月14日17:00未完成既定招生计划的学科(专业)剩余的招生名额由学校统一调配。

调剂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调剂复试内容与形式参照一志愿复试,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见本年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符合第一志愿的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专业)所在门类的A类考生国家分数线或自划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第一志愿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三、调剂工作要求

(一)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50%。

(二)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严格执行“择优复试”原则,即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调剂流程

(一)学院发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其中的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

(二)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首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6日0点,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三)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

(四)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结束后,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五、调剂复试材料提交要求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2.《资格审查单》(见附件2)。

3. 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见附件3、4)。

4. 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2021年9月1日前毕业)及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或本科结业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 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7. 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5)。

8.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取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扫描件: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2.准考证复印件。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必须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

2.《资格审查单》(附件2)。

3.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附件3、4)。

4.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2021年9月1日前毕业)及进修本科课程成绩单,或本科结业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7.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见附件5)。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接受调剂复试通知当天把相关证明和证件扫描后报考学院审核公示。

(五)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要求、参加调剂复试名单及调剂复试日程安排详见各学院官网(点击进入)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完成调剂报名、接受复试通知和接受待录取通知。

(三)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杭州师范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考生必须认真阅读《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6),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主动配合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人脸识别”身份验证核查等事项。

(五)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方案


调剂网开通时间:4月6日0时-6日12点

  调剂意向网开通时间:4月1日0时-5日24点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学校以安全、公平、科学为原则,坚持按计划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接收调剂考生专业及招生计划余额

学校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及招生计划余额见表1

表1 学校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及招生计划余额

学院代码

学院(中心)名称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调剂   名额

学习形式

001

航海学院

071200

科学技术史(02方向)

1

全日制

001

航海学院

082302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5

全日制

001

航海学院

0823Z1

★航海科学与技术

12

全日制

001

航海学院

0823Z2

★海上交通工程

4

全日制

001

航海学院

086100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11

全日制

002

轮机工程学院

082402

轮机工程

31

全日制

002

轮机工程学院

085903

海洋工程(专业学位)

39

全日制

00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8

全日制

00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85801

电气工程(专业学位)

6

全日制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3500

软件工程

3

全日制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5401

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00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专业学位)

7

全日制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04方向)

4

全日制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2301

道路与铁道工程

2

全日制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2304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6

全日制

00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086100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04方向)

2

全日制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602

项目管理(专业学位)

1

全日制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02方向) 

2

全日制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专业学位)

5

全日制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24Z2

★救助与打捞工程

3

全日制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24Z3

★船舶动力机械与制冷工程

5

全日制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5501

机械工程(专业学位)(04-05方向)        

8

全日制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5505

船舶工程(专业学位)

33

全日制

007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85802

动力工程(专业学位)

17

全日制

008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71000

生物学

3

全日制

009

人工智能学院

085410

人工智能(专业学位)

2

全日制

009

人工智能学院

085411

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专业学位)

3

全日制

010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2方向)       

4

全日制

010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4方向)

1

全日制

010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7方向)         

1

全日制

010

法学院

030100

法学(08方向)       

1

全日制

011

外国语学院

050202

俄语语言文学

4

全日制

011

外国语学院

050205

日语语言文学

4

全日制

011

外国语学院

055102

英语口译(专业学位)

4

全日制

012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010101

马克思主义哲学

3

全日制

012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

0301J1

☆国家安全学

2

全日制

014

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16

全日制

018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120200

工商管理

2

全日制

018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0823Z4

综合交通运输科学与工程

7

全日制

018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086100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58

全日制

019

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085903

海洋工程(专业学位)

5

全日制

021

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1

全日制

022

碳中和研究院

070200

物理学

4

全日制

022

碳中和研究院

071000

生物学

2

全日制

022

碳中和研究院

085406

控制工程(专业学位)

2

全日制

022

碳中和研究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专业学位)

1

全日制

022

碳中和研究院

085701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

4

全日制

022

碳中和研究院

085903

海洋工程(专业学位)

2

全日制

022

碳中和研究院

086100

交通运输(专业学位)

2

全日制

00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5

非全日制

010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10

非全日制

010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6

非全日制

注:各专业研究方向名称请到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下载的《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s://grs.dlmu.edu.cn/info/1139/6409.htm)中查看。

二、调剂条件和遴选原则

详见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相关内容。

三、调剂和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所有校内和校外考生须在2023460点至4612点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网”)填报调剂申请。

2.20234612-7日上午9点学校通过“调剂网”陆续发送复试通知,如果考生7日上午9点前未收到复试通知,说明该考生不能获得本次调剂复试资格。

在“调剂网”上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通知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调剂网”完成确认参加复试手续,否则被视为放弃该志愿的本次调剂复试资格。

3.调剂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复试通知发放数量不低于招生计划余额的120%(具体见各学院的调剂工作实施细则)。如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是否再次开展后续批次的调剂工作。如需要调剂,则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主页发布调剂通知。

4.复试工作办法见研究生院网站或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日程见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5.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通过“调剂网”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通知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调剂网”完成确认待录取手续,否则被视为放弃该志愿的本次调剂待录取资格,空出名额则递补录取。

6.如果遇到“调剂网”出现网络异常等突发情况,学校会适当顺延时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grs.dlmu.edu.cn)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发布相关通知。

三、注意事项

1.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有按规定享受参评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资格,奖学金确定原则见《大连海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的考生。初试网报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的考生,如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必须在调剂网报名结束前,与调剂报名学院联系,提交就业方式修改申请,修改申请内容应包含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信息。

被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结果公布后、4月底之前,向拟录取学院提交纸质的《定向培养协议书》,模板和提交方式由学院负责通知考生。如在20234月底前考生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3.未按照各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时间参加调剂专业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则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该调剂专业不予录取该考生。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4729493,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各学院联系方式见表2

2 各学院联系方式

序号

学院名称

联系电话

1

航海学院

0411-84723953/18940823367

2

轮机工程学院

0411-84723572/15998607971

3

船舶电气工程学院

0411-84727500

4

信息科学技术学院

0411-84726912

5

交通运输工程学院

18941335603

6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全日制)

0411-84725898

7

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

0411-84723561

8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0411-84729611

9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411-84728910

10

人工智能学院

0411-84727806

11

法学院(学术学位)

0411-84729814

12

法学院(专业学位)

0411-84723265

13

外国语学院

0411-84726973

14

公共管理与人文艺术学院(全日制)

18804207202

15

理学院

0411-84729207

16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

0411-84728856

17

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0411-84729264

18

海洋法治与文化研究院

0411-84721790

19

碳中和研究院

0411-84729493

 


安徽中医药大学2023年调剂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现将我校调剂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条件:

(一)满足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调入专业的初试报考条件。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调剂复试考生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

2.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满足我校士兵计划执行分数线。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按照教育部要求,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每生一次仅可填报我校一个志愿。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予以确认,超时不确认的视为放弃调剂。考生提交申请48小时后,未收到复试通知的,可自行选择调剂其他单位。

三、可调剂专业

我校已公布的有缺额专业均接受调剂。

四、调剂时间

首批调剂在46日开放,开放时间12小时。如第一轮复试结束仍有缺额,则进行再次调剂,具体时间另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信息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

五、调剂考生复试办法

1.调剂复试比例:由于调剂考生可申请多个招生单位,存在不确定因素,有缺额的专业将按照缺额人数的1.5-3倍进行调剂,具体将综合学科缺额人数及申请考生的情况确定。调剂复试比例将适度增大,一般不低于1:1.2。

2.调剂考生的复试内容、成绩计算办法及其他复试要求,与一志愿考生一致。详细内容见我校2023年复试办法。

少数专业经调剂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时,研究生院将收回剩余计划进行二次分配。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可优先参加复试。

六、皖西学院联合培养考生调剂

皖西学院联合培养在我校202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列入药学院的一个专业方向。
      105600中药学(专业学位):一志愿总体线上生源充足,皖西学院联培方向上线1人,缺额19人,由一志愿考生进行专业内调剂,具体由药学院负责。
      100800中药学:一志愿总体线上生源不足,考生应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内申请该专业具体研究方向皖西学院联合培养

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申请两个单位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将分别排序,择优录取。当调剂生源充足,一单位复试后有未完成的计划,则从申请另一单位同一专业的考生中调剂。申请该专业调剂的考生,默认为服从学校安排。

七、联系方式

电话:0551-68129404

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510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通知

一、调剂专业

1、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00)

研究方向:1真空技术与物理、2表面科学与工程、3空间环境效应及控制、4空间电推进技术与工程、5空间电子技术、6原子频标技术、7测量技术与仪器

2、制冷及低温工程(080705)

研究方向:空间制冷技术

二、调剂要求

1、总分原则上超过我单位复试分数线,单科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二区复试分数线;

2、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

3、一志愿报考专业所属学科为工学。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将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准考证、考研成绩截图及其他证明材料发送至yanzhaoban510@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必须为:姓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总分);

2、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正式的调剂志愿。我所对符合调剂要求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调剂系统发出调剂复试通知;

3、复试具体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其他

1、我所培养方式为统招非定向,录取硕士均为统招非定向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三年,第一年在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北京)进行基础课学习,一年后回所进行课题研究,毕业后双向选择,择优留所工作。录取后公费培养,享受助学金2000元/月及各类福利待遇,并设有各级奖学金,为研究生提供免费单身公寓;

2、由于人力资源有限,对不符合我所调剂要求及专业需求的考生不再回复,请见谅。

五、单位简介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第五一〇研究所(兰州空间技术物理研究所)成立于1962年,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原为中国科学院兰州物理研究所,是我国最早从事真空科学技术的专业研究所。现隶属于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是我国第一批直接从事空间飞行器研制的单位,是我国空间技术领域的骨干单位和重点保军单位,形成了空间电推进系统、空间科学探测载荷、原子频标、表面工程、二次电源、机电产品、压力容器等7大类核心产品,应用于我国发射的各类星、船型号,始终保持着一次飞行成功率100%的记录,各类产品拓展应用至我国的重要战略战术武器装备中,为我国航天事业和国防事业做出了卓越贡献,有力支撑了航天强国建设和世界一流军队建设。  

  研究所建有真空技术与物理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空间环境材料行为及评价技术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工业真空一级计量站、国家低温容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科技部真空计量及应用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等多个国家级研发机构,承担了载人航天、北斗导航、探月工程等重大航天专项工程任务与国家重大科研仪器专项等多项前沿基础研究课题,取得了以空间离子电推进技术、量子频标技术等为代表的一批原创性成果,多项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研究所现拥有以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专家、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甘肃省拔尖领军人才为代表的高层次创新人才40余人。

六、咨询与监督

考生咨询电话:0931-4585206-604

邮箱:yanzhaoban510@126.com

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931-4585753


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我校硕士研究生生源结构,切实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依据教育部和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1.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调剂服务系统”对外公布需要调剂的信息。

2.所有调剂考生都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调剂服务系统”办理相关手续,并参加我校复试。

3.复试方式: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主要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复试内容将通过面试进行考核。  

4.复试时间:调剂考生复试时间为4月份,4月底前完成所有复试工作。具体复试时间、内容、形式、安排均以我校各学院(中心)公布的为准。

5.复试内容

1)综合能力考核:外语口语听力交流能力10分、专业知识考核100分(一般要参照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科目进行考核,具体以各单位的要求为准)和综合素质40分,合计15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专业加试:同等学力考生(专科生和大学本科结业)须再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采用面试形式进行,每门满分100分(一般要参照我校2023年招生简章公布的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具体以各学院(中心)公布的要求为准)。

4)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5)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加试。

6)图书情报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专业硕士的专业知识考核100分,其中专业能力面试50分,思想政治理论面试50分。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满分50分,30分为合格最低线。思想政治理论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两门专业课的面试时间由各单位另行安排并通知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8)依照相关文件,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6.网络远程复试系统的使用要求。

    关于网络远程复试系统。我校复试首选“学信网”的“研招远程复试系统”。网络远程复试的具体操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

     考生要做到:①提前准备和调试好硬件设备:电脑、高清摄像头、话筒、音箱等。如果电脑本身配置的摄像头、话筒效果较好,可直接使用;如果效果不理想,需要额外配备;②提前熟悉复试流程和软件操作,确保复试时网络稳定、畅通,视频画面清晰,音频传输流畅。具体要求另行通知;③场地要求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独立房间。不得选择网吧、咖啡室、商场、辅导机构等影响音视频效果和有损复试严肃性的场所。复试过程中,复试房间内除考生本人外不能有其他人员;④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7.按照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考生本人考试结束后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全部结束前对外透露传播考题信息,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8.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同时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拟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初试外语语种与调入专业要求的外语语种相同;

   10)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需满足报考的工作年限要求;

    11)申请调剂到非全日制的考生应为定向就业人员,同时需提供《辽宁师范大学研究生院定向培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各学院(中心)在复试前要逐一与考生(一志愿和调剂)连线测试设备,具体时间以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9.调剂复试程序: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我校将陆续在该系统公布缺额信息,考生须在研招网填报相关专业的调剂志愿;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按要求参加我校复试。36小时内未被我校选定的申请者,网报调剂志愿自动解除锁定。复试时间和要求由各学院(中心)通知考生,请关注学院(中心)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10.其他具体要求及事宜详见我校《辽宁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法》和各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


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政策规定和2023年招生计划,学校部分专业需要调剂,欢迎满足调剂条件的考生申报。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申请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初试成绩应达到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五)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六)我校2023年不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

(七)我校2023年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

(八)其他要求以教育部招生政策及我校相关规定为准。

二、接收调剂专业

(一)学术学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020200

应用经济学


030401

民族学


030402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030404

中国少数民族史


050101

文艺学


050102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050103

汉语言文字学


050105

中国古代文学


050107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60200

中国史


070100

数学


071300

生态学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01物理电子学、02电路与系统、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三个研究方向分别调剂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120200

工商管理


(二)专业学位(领域)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备注

025100

金融


025200

应用统计


025400

国际商务


035102

法律(法学)


085403

集成电路工程


085406

控制工程


085601

材料工程


085602

化学工程


085901

土木工程


085902

水利工程


三、调剂程序

(一)学校调剂工作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二)我校预计于460点开通调剂系统。系统关闭时间不早于开通后12个小时,超过12个小时后,具体关闭时间由各调剂专业根据本专业生源情况确定。

(三)申请调剂考生须通过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学校最终以系统填报信息为准。

(四)各专业在调剂系统关闭后,根据本专业报考条件、调剂要求,结合调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五)申请调剂考生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点击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的调剂复试资格。

(六)考生须按复试通知要求,按时参加我校复试。

(七)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四、调剂复试安排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启动。

调剂考生复试原则上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要求参见《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北方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及各招生学院复试细则。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将在复试通知中明确。

五、其他事项

(一)各招生学院根据学科特色、专业需求制定本单位调剂细则,并提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公布。没有公布调剂细则的专业,根据调剂基本条件,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调剂考生。

(二)各专业根据本学科招生计划确定调剂复试比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三)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可根据学校复试规定和各招生学院相关要求,提前准备考试所需设备和复试资格审查材料等,待调剂系统开通后填报调剂申请,并在接到复试通知后,及时将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发送至学院指定邮箱。

 

 

 

北方民族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42日     

 

 


浙江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调剂复试时间、内容和形式

复试可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复试实施办法详见各学院后续通知

调剂复试内容与形式参照一志愿复试,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调剂考生其初试成绩须符合一志愿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并且达到调入学科所在门类的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或自划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调入初试科目设有数学的专业,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中应有数学。

(六)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七)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八)所有学术学位专业不接受专业学位考生调剂。

(九)所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不接受报考类别为非定向考生的调剂。

(十)符合调入学院的具体调剂原则和要求(详见国家调剂报名系统)

、调剂工作要求

(一)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复试遴选比例一般不低于1:1.5。

(二)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调剂流程

(一)学院发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根据其中的有关规定开展调剂工作。

(二)学院根据专业需求及复试录取实际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缺额、调剂要求等信息。首批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6日0点,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后续专业调剂开放情况请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的信息。

(三)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调剂志愿。

(四)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入围调剂复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五)复试结束后,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五、调剂复试材料提交要求

参加调剂复试考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

(一)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2.准考证。

(二)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应届生必须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必须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有)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获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网报后在中国学信网学历校验未通过校验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其他材料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

2.《资格审查单》(附件2

3.个人简况表(含本科阶段成绩、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附件3、4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6.报考或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以及其他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需在拟录取公示期间上交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5

(四)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的考生,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请在接受调剂复试通知后2天内把相关证明和证件扫描后寄送报考学院审核公示。

(五)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注意事项

(一)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调剂要求、参加调剂复试名单及调剂复试日程安排详见各学院官网:http://yzw.zjnu.edu.cn/2020/0518/c4966a323461/page.htm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规定时间完成调剂报名、接受复试通知和接受待录取通知

(三)诚信复试。认真阅读教育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浙江师范大学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谨防诈骗。我校研究生复试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请大家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昆明物理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云南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云招考委〔2023〕2号)等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

生招生考试调剂办法。

一、调剂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质量为核心,“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相关规定,及我单位公布的调剂办法开展调剂工作。

二、调剂时间

按照教育部调剂系统规定时间开展调剂工作,具体研究生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请查看中国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在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拟录取工作。如我单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完成了调剂复试工作,网上发布的调剂信息将自动关闭,不再接受调剂生。

三、调剂基本条件

考生(含第一志愿报考自划线高校的考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具备调剂资格:

1.符合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录取前取得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

2.初试成绩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成绩B区基本要求(包括单科成绩和总分);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要求调剂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

4.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08工学等)范围内;

5.根据实际需要,今年我单位接收调剂生专业是:一级学科 光学工程(代码:0803),专业方向是:光电系统工程、光电子技术、光电信息工程、光学工程等专业方向。

6.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的其他政策。

四、调剂申请程序

1.调剂考生均须在教育部规定调剂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填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已在“调剂意向采集系统”中填报过调剂信息的考生,需将调剂意向转为正式调剂志愿进行调剂。

2.我单位将按照教育部、云南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和昆明物理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相关规定,开展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3.我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缺额需求情况和考生初试总分、单科成绩,及能反映考生综合素质情况的因素进行审核筛选,经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调剂考生名单,并对选中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内进行回复,不及时回复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结合实际情况,我单位今年复试将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5.我单位将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复试工作。

6.考生体检。通过我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的拟录取考生,本人须在所在地方二甲医院进行体检,并在3个月内,将体检报告邮寄给我单位。考生报到后,若对体检情况有异议,考生需在报到地的二甲以上医院再次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根据教育部研究生体检相关规定,不予录取或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7.考生须遵守诚信考试承诺,诚信考试。

按照相关要求,复试前考生须提供个人资料进行资格审查;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单位将再次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同学将取消入学学籍。

    五、监督举报方式

我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云南省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纪检工作部将全程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部门:纪检工作部

联系电话:0871-65105301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教场东路31号纪检工作部

六、招生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0871-65105242、65105323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教场东路31号人事教育处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我单位将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原则,在我单位官网:北方夜视科技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nvir.cn/col/col626/index.html)发布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 请考生及时关注信息。

2.调剂考生可发送本人简历、研考考分、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资料到我单位电子邮箱:km616161@163.com。因邮件较多,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我们将电话联系;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个人资料将不再逐一退回,望谅解。

3.在研究生招生期间,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并与我单位保持联系,及时回复招生信息。

总之,我单位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和云南省教育厅招生考试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等各项规定,精心组织,严肃考风考纪,加强复试过程监督、检查,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做好考生服务工作,公平、公正、科学、稳妥地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昆明物理研究所

    2023年3月30日

 


福建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进行,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工作办法。

一、基本要求

我校部分专业将接收调剂生,调剂工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要求执行。

1.符合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符合调入招生学院规定的调剂接收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申请调剂到其他专业(需符合调入专业的调剂要求),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含医学学术学位)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调剂程序

1.学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发布调剂信息;

2.考生登陆 “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

3.招生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和要求组织外校调剂考生复试;

4.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由招生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的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5.调剂考生需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按照相关步骤完成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三、其他注意事项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需调剂也应通过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在该系统完成申请调剂、接收复试、接收拟录取等相关程序。未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的申请一律无效。

2. 调剂考生一次只能确认参加我校一个招生学院一个专业的调剂复试通知。如同时确认多个调剂复试通知,影响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将取消调剂复试资格。

3. 申请调剂的考生务必及时确认接受调剂服务系统复试通知,具体确认消息时长由各学院规定,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4. 申请调剂我院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上提交申请36小时之后,如还未接收到我校有关复试通知,可自行选择其他单位调剂。

5. 已被其他院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调剂。

各学院具体调剂专业、拟调剂时间、特别要求等信息,请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或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y.fjtcm.edu.cn/)。我校招生专业、复试方案及各学院联系电话等,请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公告。我校最新招生信息,也会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上述官方网站,并按上述程序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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