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技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上海科技大学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科学院共同举办、共同建设,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负责日常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自建立以来,学校努力建设和发展成为一所小规模、高水平、国际化的研究型、创新型大学。2022年2月14日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
一、培养目标
上海科技大学致力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培养德才兼备,从事科学发现、高技术创新与新兴产业创业的拔尖人才,成为未来的科学引领者、技术发明者和企业创办者。
二、本年度专业目录
学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详见《上海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考《上海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学校发展需要进行适当增减。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当年公示的拟录取人数为准,未用完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用于统考招生。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入学时间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规定的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培养单位书面同意书。
四、报名办法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逾期不再补办。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或https://yz.chsi.cn)。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对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错过网报时间、缴费时间、网上确认时间、考试时间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上海科技大学各学院,“招生单位所在地区”选择“上海”,“招生单位”选择“(14423)上海科技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要报考的学院,然后选择报考专业及考试科目等报考信息。
网上报名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此用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第二阶段: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手续: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与我校各接收学院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报名与拟录取手续。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在普通招考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
(3)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定向或非定向)、考试科目、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在网上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学校也不再受理任何修改考生信息的申请,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结束后,我校各学院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各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五、考试
1. 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初试科目:我校招生各专业的初试科目均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所公布的我校招生专业目录,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上海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2. 复试
(1)复试一般由报考的各学院组织。
(2)复试实行差额制,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学院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3)复试基本分数线由各学院根据国家复试基本要求按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确定。
(4)报考各学院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需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5)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科目不及格(即低于百分制的60分)者不予录取。
学校复试工作将按照各学院公布的年度复试规程进行。具体要求由各学院在复试前通过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或各学院主页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六、调剂与录取
各学院按教育部相关调剂规则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调剂政策并执行,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思想品德考核任一单项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录取规定及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前在上海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者,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或有效的学历学位证明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至上海科技大学报到注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学校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不按学校规定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于新生入学阶段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将根据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相应的处理。
八、硕博连读
上海科技大学2025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如符合硕转博申请条件,并且通过博士资格考试后,可转为博士研究生,以硕博连读的方式,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九、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校有关研究生收费与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详见上海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网。
十、住宿情况
学校提供研究生住宿,相关住宿管理办法,详见上海科技大学信息公开网或上海科技大学学生事务处网站。
十一、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二、违纪处罚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于考生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
1.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2.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而与原所在学校、单位或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四、联系方式
1.物质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1-20680974
邮箱:admission.spst@shanghaitech.edu.cn
2.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人:浦老师
电话:021-20685438
邮箱:grad.admission.slst@shanghaitech.edu.cn
3.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联系人:傅老师
电话:021-20684459
邮箱:admission.sist@shanghaitech.edu.cn
4.生物医学工程学院
联系人:时老师
电话:021-20684596
邮箱:admission.bme@shanghaitech.edu.cn
5.数学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21-20684790
邮箱:ims@shanghaitech.edu.cn
6.创意与艺术学院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21-20684705
邮箱:sca-research@shanghaitech.edu.cn
7.创业与管理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1-20684776
邮箱:chennan@shanghaitech.edu.cn
部门:研究生院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21-20685399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yanzhao.shanghaitech.edu.cn/main.htm
邮箱: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科路一号
邮编:201210
十五、申诉渠道
投诉和监督举报邮箱:gadmission@shanghaitech.edu.cn(研究生院)
kdjw@shanghaitech.edu.cn(纪检监察室)
浙江万里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我校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管理类综合能力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他业务课由我校自主命题。
四、学制及培养校区
学制为3年,培养校区在我校钱湖校区。
五、招生类型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六、拟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拟定了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七、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我校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2)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信息须确保在2024年7月底前有效。
(二)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我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九、初试
(一)初试时间和科目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英语(二)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我校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报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二)初试地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并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十、复试
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具体办法复试前详见我校发布的《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二)组织复试
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我校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2024年3月-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万里学院(钱湖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身心健康、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5.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主命题,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
7.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数字化供应链技术与应用方向根据学校确定的招生计划人数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
十一、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办法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十二、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体检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三、政审与录取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四、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五、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我校研招办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作放弃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入学资格。
十六、学费、奖助政策及住宿情况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2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政策
序号 |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名额) | 标准 | |
1 | 国家奖学金 | 2-3年级 | / | 国家下达比例 | 20000元/学年 | |
2 | 国家助学金 | 1-3年级 | / | 100% | 6000元/学年 | |
3 | 新生奖学金 | 1年级 | / | 一志愿录取研究生(国际商务、生物与医药) | 8000元/生 | |
一等奖 | 一志愿录取研究生(工程管理) | 20000元/生 | ||||
二等奖 | 10000元/生 | |||||
三等奖 | 2000元/生 | |||||
4 | 学业奖学金 | 1年级 | / | 100% | 12000元/学年 | |
2-3年级 | 一等奖 | 20% | 14000元/学年 | |||
二等奖 | 60% | 12000元/学年 | ||||
三等奖 | 20% | 10000元/学年 | ||||
5 | 研究生创新成果奖励 | 3年级 | / | / | 500-10000元/项 | |
6 |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 助研 | 1-3年级 | / | 100% | 不低于400元/月 |
助教 | 1-3年级 | / | 按需设置 | 不高于800元/月 | ||
助管 | 1-3年级 | |||||
学生辅导员 | 1-3年级 | |||||
7 | 研究经费 | 1-3年级 | / | 100% | 5000元/生 | |
8 | 国家助学贷款 | 1-3年级 | / | / | 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 |
9 | 困难补助 | 1-3年级 | / | / | 按学校困难补助相关规定执行 | |
(三)住宿情况
我校提供宿舍,住宿费为3000元/生/学年。
十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参考书目,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考生如对业务课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位点联系。我校各专业复习参考书目详见《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附件2),各招生学位点联系方式详见《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位点联系方式》(附件3)。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信息将在网站上予以公布:https://zsw.zwu.edu.cn/yjszsw/
(三)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8号
邮编:315100 邮箱:wlyzb@zwu.edu.cn
咨询电话:0574-88221880,0574-88227230
(四)申诉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举报电话:0574-88222008。邮箱:wljj@zwu.edu.cn
(五)本简章由我校研招办负责解释。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则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我校将对本简章进行调整,并及时在研招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浙江万里学院研招办
2023年9月16日
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pdf
附件3-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位点联系方式.pdf
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三、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我校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管理类综合能力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其他业务课由我校自主命题。
四、学制及培养校区
学制为3年,培养校区在我校钱湖校区。
五、招生类型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六、拟招生人数
根据教育部和浙江省教育厅相关要求,学校拟定了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七、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我校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7)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2)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事宜,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信息须确保在2024年7月底前有效。
(二)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我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若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考生报名时必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九、初试
(一)初试时间和科目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英语(二)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我校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报考点和我校的公告。
(二)初试地点
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并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
十、复试
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具体办法复试前详见我校发布的《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阶段统一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具体要求及安排届时见网上通知。
(二)组织复试
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我校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复试时间:预计在2024年3月-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万里学院(钱湖校区)(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复试内容:一般包括笔试、英语能力测试、综合面试、身心健康、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4.复试科目和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详见我校《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
5.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主命题,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总成绩。
7.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数字化供应链技术与应用方向根据学校确定的招生计划人数单独划定复试分数线。
十一、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办法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十二、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体检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三、政审与录取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是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和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四、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五、入学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我校研招办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经批准后方为有效,请假期限为2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作放弃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成人应届、网络教育、自学考试等)入学时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入学资格。
十六、学费、奖助政策及住宿情况
(一)学费标准
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12000元/生/学年。
(二)奖助政策
序号 | 类别 | 范围 | 等级 | 比例(名额) | 标准 | |
1 | 国家奖学金 | 2-3年级 | / | 国家下达比例 | 20000元/学年 | |
2 | 国家助学金 | 1-3年级 | / | 100% | 6000元/学年 | |
3 | 新生奖学金 | 1年级 | / | 一志愿录取研究生(国际商务、生物与医药) | 8000元/生 | |
一等奖 | 一志愿录取研究生(工程管理) | 20000元/生 | ||||
二等奖 | 10000元/生 | |||||
三等奖 | 2000元/生 | |||||
4 | 学业奖学金 | 1年级 | / | 100% | 12000元/学年 | |
2-3年级 | 一等奖 | 20% | 14000元/学年 | |||
二等奖 | 60% | 12000元/学年 | ||||
三等奖 | 20% | 10000元/学年 | ||||
5 | 研究生创新成果奖励 | 3年级 | / | / | 500-10000元/项 | |
6 |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 | 助研 | 1-3年级 | / | 100% | 不低于400元/月 |
助教 | 1-3年级 | / | 按需设置 | 不高于800元/月 | ||
助管 | 1-3年级 | |||||
学生辅导员 | 1-3年级 | |||||
7 | 研究经费 | 1-3年级 | / | 100% | 5000元/生 | |
8 | 国家助学贷款 | 1-3年级 | / | / | 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 |
9 | 困难补助 | 1-3年级 | / | / | 按学校困难补助相关规定执行 | |
(三)住宿情况
我校提供宿舍,住宿费为3000元/生/学年。
十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参考书目,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考生如对业务课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位点联系。我校各专业复习参考书目详见《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附件2),各招生学位点联系方式详见《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位点联系方式》(附件3)。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信息将在网站上予以公布:https://zsw.zwu.edu.cn/yjszsw/
(三)研招办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8号
邮编:315100 邮箱:wlyzb@zwu.edu.cn
咨询电话:0574-88221880,0574-88227230
(四)申诉方式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申诉举报电话:0574-88222008。邮箱:wljj@zwu.edu.cn
(五)本简章由我校研招办负责解释。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则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我校将对本简章进行调整,并及时在研招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浙江万里学院研招办
2023年9月16日
附件1-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附件2-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pdf
附件3-浙江万里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位点联系方式.pdf
西昌学院2025年农业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详见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
西昌学院202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详见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
西昌学院2025年资源与环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详见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
中国地质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科学院1956年建院,是国家设立的中央级综合型地学科研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是地质调查现代化的火车头,致力于解决我国地质矿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
中国地质科学院招收培养研究生始于60年代初,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收培养工作,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我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1年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建立地质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具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欢迎热爱地质事业的广大有志学子报考中国地质科学院博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中国地质科学院2025年拟计划招收72名博士研究生。其中:中国地质科学院自主招收40名,与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合肥工业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招收32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
二、学习方式和基本学制
2025年中国地质科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全部为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制以高校公布为准。
三、招生方式
2025年中国地质科学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申请-考核”、推荐免试直博生和硕博连读招生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要求考生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申请材料,选拔方式的考核形式为综合考核。
推荐免试直博生、硕博连读招生相关要求另行发布。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剽窃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二)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其中获得国(境)外硕士学历学位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获得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的人员,可按照同等学力身份申请,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修完所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须提供授课单位的成绩证明)。
(四)申请者须具有较强的外语和科研能力,具体为:
1.英语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托福TOEFL(IBT)成绩72分(含)以上(五年内)。
(2)雅思IELTS(A 类)成绩5.5分(含)以上(五年内)。
(3)GRE成绩达到1200分,新标准不低于310分(五年内)。
(4)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含)以上或四级考试(CET-4)550分(含)以上。(五年内)
(5)全国高校英语专业考试(专业四级或专业八级)不低于60分,WSK(PETS5)不低于45 分。(五年内)
(6)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连续学习达1年及以上,并获得留学国硕士及以上学位学历证书,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在国内外发表过英文SCI(SCIE、SSCI)检索论文。
(8)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英语测试。我院将根据符合1-7项英语水平条件生源情况,酌情确定是否组织英语测试。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届时请关注研究生院招生网页发布的通知。
2.科研成果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近五年内):
(1)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高水平期刊公开发表与本学科专业、相近学科专业或与拟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及以上。
(2)以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专著1部。
(3)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际发明专利或国家发明专利1项。
(4)获得与所学或申报学科专业相关的国家级、省部级(含地调局)(排名前五)科技成果奖励。
(五)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体检标准要求。
(六)申请我院与高校联合培养招收博士研究生,须同时满足联合培养高校的报考条件要求。
(七)报考类别为定向的考生一般应为中国地质调查局直属单位选拔推荐的本单位优秀在职人员。
五、网上报名
2025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报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支付报名费(200元/人)、网上下载《准考证》等。网报时间内未支付报名费视为报名无效。一旦缴费成功,报名费不予退还。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2024年12月7日,考生按照报考方式结合网站的具体通知在规定时间下载、上传、提交相关规定材料。
(二)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提交以下纸质版及电子版报名材料:
1.中国地质科学院年度“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或网上报名系统中下载)
2.《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单位意见”一栏必须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主管研究生就业的部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注明报考类别是否“定向”培养,一经确认不能修改)。
3.思想政治情况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填写、按要求盖章)。
4.申请人二代(三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硕士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及学籍学历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应届硕士生:硕士研究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注册申请(http://www.chsi.com.cn/xlcx/));
(2)已获硕士学位者: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前已毕业的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
(3)国外获得硕士学位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本科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7.硕士成绩单:①应届生课程学习成绩需提供所在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原件,还应提交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复印件。②往届研究生可用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考生《在校学习成绩单》”。
8.外语水平能力证明复印件。
9.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10.硕士学位论文情况: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等,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等。
11.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等,不少于3000字),考生要亲笔签名。
12.两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级(或相当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推荐书)。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亲笔签名(网上报名系统下载表格,内容可打印,签名需要推荐人亲笔签名)。
13.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全时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证明。
外语水平未达到所列要求者,报名时必须在备注栏填写需参加外语水平测试,否则不予安排考试。 同等学力人员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综合考核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三)报考材料寄送
所有材料电子版在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上传(https://gsas.cags.ac.cn/logon),纸质版材料请用A4纸印制,按封面及目录规定材料顺序装订,确认材料齐全后再寄送。(仅接收EMS 邮寄相关材料,不接收快递公司快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以收件日期为准,逾期不再接收。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若未按时提交或提交材料不全,申请将不予受理)。
六、选拔与录取
(一)资格审核
1.报考条件审核
研究生院对申请者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核,校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英语水平能力证明、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是否齐全;书面报名材料中的相关内容与网上报名信息是否一致。
2.学术审核
(1)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组成不少于3人的专家审核小组(含报考导师),对考生的学术成果进行集中审核,主要审核考生硕士阶段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概要和创新情况(应届硕士毕业生为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及研究进展)、科研经历、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奖等情况、专家推荐意见、考生个人陈述等材料全面审查,尤其须逐项审核考生所提供的学术成果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2)审核小组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作出评价。评价结论成绩为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资格审核通过者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考生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二)综合考核
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组成不少于5名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职务职称的导师和同行专家组成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对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进行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考核、英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
1.思想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等部门加盖印章。同时,在综合过程中对考生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养进行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听力、口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申请人的听力、口语表达能力,考核总分30分。
3.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科研素养、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及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考察,考核形式可以采取笔试、面试或笔试面试结合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素质考核总分70分。
综合考核过程中考核小组要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每位考核专家当场独立打分,考核总成绩(满分100分)为英语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之和,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为所有专家给定成绩的平均分。综合考核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定。
跨专业领域考生一般需加试(笔试)一门本专业的专业课。由专家审核小组,根据申请材料审核情况提出建议。
(三)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综合考核结果,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提出拟录取建议名单,研究生院按照招生计划以及考生的思想品德考核结果、体检结果等对拟录取建议名单进行审核,报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录取为当年博士研究生。
七、监督机制
1.我院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的分级审核制度,制定具体措施,规范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成立由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和有关专家组成的巡视组对考试(笔试)、面试考核进行全过程监督。
2.对违规违纪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责任。
3.对招生导师在招生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010-68992238。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院学费标准为:10000元/人·年。
(二)奖助学金
我院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博士研究生待遇水平,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以及资助研究生学费,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请访问网站https://edu.cags.ac.cn/#/dky/list/barId=dtxg_pyhd/index=5/cmsNavType=1
九、我院与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有关说明
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2025年我院继续与北京大学、中国地质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合肥工业大学开展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其中与北京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具体招生工作由北京大学组织和录取,学生按照学校要求在北京大学报名。
科研经费博士研究生按照我院与高校联合培养协议规定完成培养方案,享受相关待遇。
十、其他
1.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要求见我院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的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与报考类别一致,报名后不得更改,考生须慎重填写。
(1)非定向研究生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院,否则无法入学报到。非定向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2)定向研究生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研究生,不转人事档案、户口,毕业后回原单位。
3.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信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招生栏目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考生也可发邮件或电话咨询拟报考招生单位相关报考事宜。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5.考生入学报到前,如果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务必及时通过邮件或者电话联系告知研究生院。
6.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地质科学院
单位代码:82501
报考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院,张老师,电话:010-68999643,邮政编码: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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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地质科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科学院1956年建院,是国家设立的中央级综合型地学科研机构,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自然资源部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是地质调查现代化的火车头,致力于解决我国地质矿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科学与技术问题。
中国地质科学院招收培养研究生始于60年代初,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收培养工作,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我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1年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建立地质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具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欢迎热爱地质事业的有志之士报考我院的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我院2025年招生计划约95名,招收类型为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其中专业型研究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5名。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院的考生,须达到与本科毕业生相当的学术水平,如参与主持过科研课题,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6.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在秋季入学后进行,须在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二)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一)中的4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推荐免试
我院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中国地质科学院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可到“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及我院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s://edu.cags.ac.cn/)查询。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考点。
5.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6.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7.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8.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10.符合其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京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2.在京考生须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3.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4.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考试地点:外地考生到本人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北京地区考场设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3.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或英语二、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中,统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和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为自命题。
4.注意事项:
(1)报考中国地质科学院招生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学校选择中国地质科学院,我院招生目录不区分研究方向,报名时须在备注内填写报考导师姓名;
(2)我院硕士研究生统考自命题试卷使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的自命题试卷。
(3)请各位考生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https://bm.cugb.edu.cn/yjsyzsb/c/2024-07-03/806952.shtml)及我院发布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进行备考。
(二)复试
我院在当年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具体考试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考核主要是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综合素质考核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公布。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调剂与录取
我院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以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该系统进行调剂。
我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院硕士生学制3年。采取两段式培养,研究生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期间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习和住宿,第二、三学年在导师单位进行科研能力训练和论文工作。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奖助学金
我院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以及资助研究生学费,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1.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13000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奖金20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按月发放)。
4.专项奖学金:我院设有“程裕淇研究生奖学金”等奖项,用于奖励在社会服务活动、学习和科研工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院及培养单位设有“助研”“助管”岗位,非定向研究生在培养单位享受不少于1600元/人·月的助研津贴。
6.科技创新奖学金:我院设有研究生科技创新奖学金,按年度评选,特等奖学金奖励5万元,一等奖学金奖励2万元,二等奖学金奖励1万元。
7.在职人员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七、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其他事项
如在2025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院
邮编:100037
招生咨询电话:010-86411648 ;010-86411633;010-68992238
电子信箱:yjsyzs21@126.com
研究生院主页:https://edu.cags.ac.cn/
南京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最有影响的舰船特种装置和辅助机电设备研究所,主要从事相关装备和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总成、集成服务。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动力电力、航空保障、船舶装置、热能环保、减振消磁、非船装备、检测试验及标准研究七大业务板块,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船舶与海洋技术委员会舾装与甲板机械分委员会(ISO/TC8/SC4)主席和秘书处单位、船舶与海洋工程特种装备和动力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防大扭矩一级计量站。为各型艇船研制提供了数万套关键设备和系统,已成为我国舰船特辅装备研制生产的主体力量和创新发展的骨干研发机构,在装备和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出重要贡献。多年来,我所获得国家、部委级科研成果奖700余项,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目前设有机械电子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轮机工程3个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和轮机工程1个博士研究生培养点,具有浓厚的学术氛围和优良的科研环境。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坚持以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强对考生综合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坚持全面考查,努力体现综合性创新性、整体性,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三、培养目标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科学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四、招生类型及专业目录
(一)招生类型: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学制:3年。
(三)招生专业目录
1.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考试科目:101 政治、201英语一、301 数学一、801机械设计与控制理论基础
(1)方向01:船舶特辅机与控制,招生人数:2人
专业要求:具有机械电子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力学等相关专业背景。
(2)方向02: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技术与装备,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具有流体机械与工程、工程热物理、涡轮机等相关专业背景。
2.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考试科目:101 政治、201英语一、301 数学一、802自动控制理论
(1)方向01:船舶设备自动化与控制技术,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具有电气工程、自动控制、电机电器、电子信息等相关专业背景。
(2)方向02:船舶电力系统综合技术研究,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具有电气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等相关专业背景。
(3)方向03: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具有测控技术与仪器、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等相关专业背景。
3.082402轮机工程
考试科目:101 政治、201英语一、301 数学一、803热工学
(1)方向01:船舶动力机电与控制,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具有热能动力、叶轮机械等相关专业背景。
(2)方向02:船舶热工设备与系统,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具有暖通空调、制冷技术等相关专业背景。
(3)方向03:船舶设备振动、冲击与噪声控制,招生人数:1人
专业要求:具有机械工程及自动化、轮机工程、动力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
上述专业均接收推免生申报,具体名额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和生源实际进行调整。
五、报名
(一)报考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网址:https://yz.chsi.com.cn),并按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同时,请按编号顺序提供以下材料,邮件标题以“所在高校名称-所学专业-姓名”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smerihr@***:
1.《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XNMOZkxeOPaqKI9GbR1YA?pwd=b5rw
提取码:b5rw)
2.个人简历
3.本科成绩单及排名情况(由教务处或院系盖章)
4.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5.论文、获奖及其他研究成果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荣誉证明材料
(二)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人员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相关规定,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我所不招收“退役大学生计划”等专项计划、跨专业、专升本、成人教育或同等学历等考生报考或申请调剂。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以及专业基础课。
2.初试工作安排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具体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二)复试(含调剂复试)
1.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以及专业基础课。
2.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最低分数线,且数学一及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复试内容分为综合面试、专业笔试和英语口试,具体如下:
(1)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50%):主要考察学生与本学科专业相关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心理素质等综合条件。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2)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30%):主要考察学生对本专业基础知识、设计方法及理论的实际应用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2小时。
(3)英语口语(满分为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0%):考察考生英语语言的运用和表达能力,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
4.我所根据招生计划和初试成绩,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部分专业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复试比例。详见研究生招生网站我所公告。
七、拟录取
(一)我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考生成绩及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相关要求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各科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弄虚作假,提供非真实材料。
5.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
6.报到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和奖助政策
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住宿费、培养费等均由我所承担,同时设置奖学金、生活补助、科研补助等,并为在读研究生缴纳医疗保险。
欢迎关注我所微信公众号“中国船舶704所”以及研招网发布的招考信息。
联系方式和申诉渠道:
单位名称:(86207)中国舰船研究院(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
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
邮 编:200031
联 系 人:人力资源部 陈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21-54529704-8123
电子邮箱:smerih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