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及能力,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管理、翻译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业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专业技术等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三、招生名额
我校2024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256名,专业学位研究生502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4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专业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可能增加,也可能减少)。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1)须进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并出具成绩单或其他相应证明;(2)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3)须以第一作者发表过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CN刊物正式发表)1篇或以上。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105100)研究生,原则上只接收本科毕业于五年制的临床医学类(含临床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等)专业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必须具有毕业证和学位证)。报考专业应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对于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六)报考攻读护理学硕士学位(代码为:101100和105400)研究生,原则上只接收护理学专业全日制本科考生报考。
(七)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125200)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符合报名条件(四)中第3条有关要求)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八)符合免初试资格 (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九)其他要求请查看专业目录“备注栏”。
五、报名手续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温馨提示: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研究生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研究生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范围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等医学相关专业(招生专业代码前两位为10开头的专业)。
8.考生在报名时不需要填报导师。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将在新乡医学院官网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笔试)
1.初试科目: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统一命题的科目为:(1)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2)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3)201英语(一)(满分100分);(4)204英语(二)(满分100分);(5)301数学(一)(满分150分);(6)302数学(二)(满分150分);(7)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300分);(8)311教育学专业基础(满分300分);(9)312心理学专业基础(满分300分)。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为:(1)211翻译硕士英语(满分100分);(2)308护理综合(满分300分);(3)338生物化学(满分150分);(4)347心理学专业综合(满分300分);(5)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6)353卫生综合(满分300分);(7)357英语翻译基础(满分150分);(8)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满分150分);(9)699联考西医综合(满分300分);(10)703药学综合(满分300分);(11)705信息资源管理基础(满分150分);(12)706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综合能力(满分150分);(13)801细胞生物学(满分150分);(14)803电子技术综合(满分150分);(15)804医用化学基础(满分150分);(16)805信息组织与检索(满分150分);(17)806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满分150分);(18)807微生物学(满分150分)。以上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见后续相关公告。
2.初试时间: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复试
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科目考试(笔试、面试)和英语考试(笔试、听力、口语);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将更加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
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细则详见届时发布的《新乡医学院202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七、拟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经初试和复试成绩达到我校要求,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
九、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公共管理硕士学生学费12000元/年/人,其他专业学生学费8000元/年/人(以入学时省财政厅收费标准为准)。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十、相关政策说明
1.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6000元/生/年。
2.根据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符合标准的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3.根据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综合成绩突出的研究生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次/生。
4.学校设有“学校奖学金”等奖励基金。标准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5.学校设有“四助”(助教、助研、助管、助医)津贴。
6.生活困难者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
7.国家双一流高校、学科的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入学考试成绩超过2023年国家复试分数线,且复试合格,优先录取。
8.我校初试不破格。
9.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学院官网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初试、复试均不提供),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10.本简章解释权属新乡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十一、如本简章的有关内容与教育部当年下发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下发文件为准。
单位名称:新乡医学院 单位代码:10472
电 话:0373-3029444 0373-3831381
地 址:河南省新乡市向阳路东段688号新乡医学院西校区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昆明物理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昆明物理研究所始建于1958年,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专业从事红外及微光技术研究的骨干研究所之一。我所分别于1993年和2000年获批准开展光学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2002年获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始博士后招生。
我所2024年招收攻读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研究生招生单位名称是: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昆明物理研究所),招生单位代码:83104。
一、招生原则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从事科学研究、和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等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我所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定开展硕士招生工作。
二、招考相关规定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报名前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5.以同等学历报考我单位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二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
(二)报名办法
1.考生须在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逾期不予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简称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报名时电话联系研招办(联系电话:0871-65105242),并按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考生可通过我所官网(官网名称:北方夜视科技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nvir.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3.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本人信息确认和图像采集等工作,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报名前需确认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凡审核中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提供虚假信息引起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考试
我所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我所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主要专业方向是:集成电路、图像处理、人工智能、软件类。按教育部政策要求确认免初试资格,经材料审核入围复试者直接参加复试考核。
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初试为笔试。
(四)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具体通知到复试考生。
复试相关内容和要求包括:
1.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对考生资格和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
3.复试内容有专业综合知识和英语口语、听力等内容。复试以综合面试或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方案提前在我单位官网公告,并通知到复试考生。复试将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科研潜力、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和我单位规定的复试分数线。
5.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复试差额比例由我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在复试前在我单位外网公告。复试成绩达不到我单位录取线者不予录取。
6.录取按照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初试分数相同者,按照数学、英语、业务科二、业务科一的顺序择优录取。录取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内。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在外网公告。
7.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相关规定执行。今年暂时不收取。
(五)录取与调剂
1.我所招生专业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调剂规定进行相互调剂。
2.未被我所拟录取的一志愿硕士考生,自愿调剂到我所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3.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所不再向调剂目标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4.对于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在新生报到时核查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资料。无毕业证和学位证者不予报到、注册。
三、学习年限
根据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制定的《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手册》规定,我所全日制硕士生学制3年,如有特殊情况,经研究生本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硕士研究生最多可延长一年进行学位答辩,逾期不毕业者,按照《中国兵器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手册》和昆明物理研究所相关规定处理。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四、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所研究生需缴纳学费: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 5000 元/每年。学费按学生实际在读年限收取。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
我所研究生已全部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和学生补贴制度。学生补贴及奖、助学金发放数额,按照昆明物理研究所研究生培养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如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五、入学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新生,参照教育、卫生健康等行政主管部门体检工作相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符合研究生招生规定的,不予录取。
六、住宿安排
家在外地的研究生可办理单身集体宿舍住宿,住宿条件两人标间,有公共洗衣间和淋浴间,有食堂。学生宿舍管理按照我所集体宿舍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七、转档与就业派遣
已拟录取的研究生,政审通过后,研究生档案、人事、党员、团员关系须在入学前转入我单位;户口可在开学时,经单位同意后转入我单位集体户口,超过规定时间,将不再办理学生“转档”和转移户口的手续。
档案和人事关系不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毕业后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等工作。
学生毕业后,学位办将按照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根据本人去向及时进行学生档案转移工作。
八、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我单位纪检工作部将全程监督检查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及时在研招网公布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招生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考生出现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若发现考生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4.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考务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1-65105242;
电子邮件:km616161@163.com;
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教场东路31号昆明物理研究
所人事教育处,邮政编码:650223。
十、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我所2024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如下,具体内容可查看中国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内容。
昆明物理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表
专业代码、 名称 及研究方向 | 拟招生数 | 考 试 科 目 |
080300光学工程 01光电系统工程 02光电子技术(微光器件/西安培养) 03光电材料 04制冷及低温工程 05光电信息工程 |
2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1光电信号处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2半导体物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3固体物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4低温制冷技术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5电子电路基础 |
(注:以上内容仅为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和内容以教育部当年公布内容为准。)
甘肃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甘肃政法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一)招生计划
学校2024年拟招收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00名左右。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76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40名左右,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发展需要、生源状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
(二)招生专业
1.全日制学术学位: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4个专业方向)、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军事法学、司法鉴定、国家安全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网络空间安全。
2.全日制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会计、电子信息(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国际中文教育、设计。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仅限于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法学、工商管理、网络空间安全、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会计、电子信息、国际中文教育、设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三)报名参加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国外或境外学历问题
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或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网上确认前按招生单位要求提供书面认证材料原件或扫描件,否则不予准考。
(五)我校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按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我校遵循《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要求,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络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我校发现考生有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考生的报考资格在考前由我校研究生工作处审查。
五、初试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我校自命题科目501素描人物,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安排在12月25日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三)初试科目设置、考试大纲及命题
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其他学科门类(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采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俄语(202)、日语(203)、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7)、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498)为全国统考科目或联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地点: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等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网上确认并按时参加考试。
考生初试成绩可通过教育部考试初试成绩查询系统(https://yz.chsi.com.cn/apply/cjcx/)查询。我校不邮寄初试成绩单,如有需要成绩单者,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从研招网下载打印,过期不再提供任何成绩证明。
六、复试与调剂
(一)复试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我校将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将要求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复试阶段和入学报到时由相关学院再次审查考生资格。考生在报考前请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组织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复试前我校将在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4年4月底前完成。
3.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4.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5.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6.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7.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笔试科目;
8.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9.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0.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三)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具体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工作处网站(ttps://yjsc.gsupl.edu.cn)公布。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八、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成绩,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的考生发放我校《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四)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学费标准及其他费用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文件执行,以我校计划财务处发布的信息为准,具体请考生入学前查看我校计划财务处网站(https://cwc.gsupl.edu.cn/)发布的通知公告。
十、奖助政策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2024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分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奖学金。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的,享受5000元新生奖学金,评定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新生总数的10%。调剂考生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的,享受5000元新生奖学金,评定人数不超过当年录取新生总数的10%。
学校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按比例分配二、三年级研究生各等级学业奖学金的推荐名额,并按四舍五入取整,由学院确定学业奖学金获得者推荐名单,学业奖学金标准及覆盖比例见下表: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与比例
等级 | 标准 | 比例 |
一等 | 8000元/学年 | 5% |
二等 | 6000元/学年 | 15% |
三等 | 4000元/学年 | 20% |
(四)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
我校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用于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岗位津贴标准如下:
1.“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0元/小时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教”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20小时。
2.“助研”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
3.“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管”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30小时。
4.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
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制度以助学贷款、发放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资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或影响学业。
5.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意识、精神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突出双创精神引领,我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下设科研创新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与奖励项目、科研成果奖励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5大项目,经费每年总计核拨50万元。
6.甘肃省教育厅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
学校鼓励研究生进行科研创新,积极组织研究生申报甘肃省教育厅优秀研究生“创新之星”项目,并对立项项目给予经费支持。
7.优秀研究生奖励
为激励在校研究生刻苦钻研,奋发向上,学校根据相关制度,每学年组织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对优秀的研究生进行表彰奖励。
8.专项就业(升学)奖励
我校设立专项就业(升学)奖励项目,对应届硕士研究生考取博士者,将依据学校相关制度给予奖励。
十一、学制年限
我校2024年招收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二、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可不调人事档案,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生入学时需调入人事档案。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二)我校发布的202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2024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等招收的非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入学时录取类别为“定向”,定向生由工作单位、学校和考生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后直接回原工作单位。在研究生就读期间不允许变更录取类别。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往年考题。
(五)我校硕士研究生均在校本部(兰州市安宁区校区)培养。
(六)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主页(https://yjsc.gsupl.edu.cn),我们会及时将有关招生信息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招生单位名称:甘肃政法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1406
招生单位联系电话:0931-7601383
招生单位网址:https://www.gsupl.edu.cn
招生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6号
邮政编码:730070
传 真:0931-7602158
E-mail:zfyzb@gsupl.edu.cn
西藏农牧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校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心健康,学风严谨,具有积极投身社会主义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秉承“博学为农、精业兴藏”校训,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前置专业、前置学历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及要求。
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www.xza.edu.cn/gljg/yjsc/main/,下同)发布的《西藏农牧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附件《西藏农牧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考。
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准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录取通知书确定的报到入学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考生因此产生的纠纷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我校一个招生专业的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符合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报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详情请关注报考点所在省份的相关通知。
2.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及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
三、考试录取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准考证》是录取考生报到入学的重要凭证之一,应妥善保管。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复试方式为面试口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需要加试。
(三)初试和复试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参考书目。初试、复试科目及对应的考试大纲,以及加试科目等信息请自行登录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查看。
(四)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使用画板(《快题设计》)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上午8:30~11:30进行。
(五)考试科目分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六)复试一般安排在2024年3月底~4月中旬进行。具体复试录取规定请登录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西藏农牧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七)录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学校一般在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开学前完成调档。
四、学制及学习形式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其中,全日制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非全日制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学校仅农业管理一个专业定向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其他专业只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全日制研究生应按规定将人事档案转入西藏农牧学院。
五、奖助体系
学校建有完整配套的奖助体系,详情请咨询学校学生资助中心,咨询电话:0894-5889907。
六、信息公开
学校依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开研究生招生信息,期间全程接受监督,监督电话:0894-5822054。
七、其它
(一)本简章如与上位法律法规有出入,以上位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二)学校不组织任何考研辅导班,不对外提供考试试题。
(三)学校只接收初试考《英语》的考生。
(四)学校代码及名称:(10693)西藏农牧学院
(五)学校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100号/860000
(六)学校网址:http://www.xza.edu.cn
(七)学校研招办电话(传真):0894-5823990,联系人:余老师
(八)二级学院(所)咨询电话:
植物科学学院:0894-5821067,联系人:贾老师
动物科学学院:0894-5821065,联系人:拜老师
食品科学学院:0894-5826471,联系人:李老师
资源与环境学院:0894-5821066,联系人:罗老师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0894-5826464,联系人:宋老师
高原生态研究所:0894-5822655,联系人:段老师
电气工程学院:0894-5829842,联系人:权老师
宜春学院2024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宜春学院属国家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本科院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2024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设药物研发与生产技术、临床药学两个研究方向。
一、招生人数
拟招收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80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名),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
二、学制
学制为三年。
三、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四章“报名”中规定的条件,并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在规定日期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形式为笔试。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详见《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相关信息。
2、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二)、药学综合。
(二)复试
1、复试时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考生复试期间须参加我校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费用由学校指定体检医院统一收取。无故不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测试、综合素质面试、英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
若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调剂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调剂复试,调剂考生的复试程序与第一志愿考生完全相同。
六、录取
根据2024年国家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综合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具体录取方案将在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公布。
七、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
为确保我校2024级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就读期间的经济压力,为其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学校对2024年录取到我校就读的硕士研究生给予优惠政策。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如下:
1、学费为8000元/生/学年。
2、学校免住宿费。住宿条件为2人一间(每间约32平方米)。
3、全额发放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比例100%。
4、按上级规定的名额进行评审,全额发放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江西省政府研究生奖学金、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5、学校提供“宜春学院研究生学业助学金”,资助比例100%。
6、学校提供“宜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7、学校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
8、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八、其他事项
1、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yjsc.jxycu.edu.cn/)及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网站(http://hsxy.jxycu.edu.cn/)将及时发布2024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请考生查询。
2、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与学位点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联系。
联系电话:0795-3201987(研究生教育管理科);
18879597571(张老师)
邮箱:ycxyhsyjsk@163.com
3、宜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5-3201239;
九、2024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试专业科目
(一)初试专业科目(药学综合349)
1、药学基础综合考试范围:
有机化学(50%)、分析化学(50%)、生理学(50%)、生物化学(50%)
2、要求:上述考试科目任意四选二
(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
1、加试科目: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理学、生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剂学
2、要求:上述加试科目任选两门,但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
(三)复试专业测试科目
药理学
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研究方向、人数和考试科目:
(一)哲学专业
1.研究方向: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中国哲学;③伦理学。
2.招生人数:6名。
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10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理论、801哲学史(中国哲学史和欧洲哲学史)。
(二)应用经济学专业
1.研究方向:①国民经济学;②区域经济学;③产业经济学。
2.招生人数:3名。
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3数学(三)、803西方经济学。
(三)政治学专业
1.研究方向:①政治学理论;②科学社会主义;③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2.招生人数:12名。
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20马克思主义政治学著作和文献、804政治学理论。
(四)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
1.研究方向: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②马克思主义发展史;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④思想政治教育;⑤中国近现代基本问题研究。
2.招生人数:14名。
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630马克思主义原理、805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五)法律(非法学)硕士
1.研究方向:①党内法规理论与实务;②地方法治政府建设;③社会治理法治化。
2.招生人数:9名。
3.考试科目: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9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98 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
(六)公共管理硕士
1.研究方向:①行政管理;②公共经济管理;③应急管理。
2.招生人数:24名。
3.考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二、学制与学位
1.学制三年。
2.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须在(2023年11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经原单位考核,证明已达到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加试科目另行确定);
4.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以上报考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5.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MPA)的考生除满足(一)、(二)、(三)各项的要求外,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若是大学本科学历,需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若是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若是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需2年以上工作经验;
6.身体健康(须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8.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只招收定向生。
四、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情况和毕业生就业
1.学术学位硕士学费每学年1000元,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每学年10000元;
2.住宿为两人间,有空调、暖气、热水、网络;
3.毕业后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五、奖助办法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暂行管理办法》《陕西省委党校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硕士研究生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六、奖励政策
研究生学术论文入选国家一级学会以上学术研讨会并交流的、研究生学位论文在省学位办组织的论文抽检中被评为优秀的、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的、研究生考取博士研究生的、研究生参加国家公务员、国家直属事业单位招考被中央国家机关和国家直属事业单位录取的均获得3000元/生奖励。
七、录取办法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24年7月初发出。
有关招生其他事项均按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规定执行。
校(院)招生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小寨西路119号
邮 编:710061
电子信箱:4595185@qq.com
电 话:(029)85378104、85378293
2024年接收硕士推免生章程
热诚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报我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一、申请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国家重点高校和一般航空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专业为飞行器动力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相关专业。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祖国航空事业。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突出。
4、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水平。
5、大学毕业时必须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7、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
8、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二、申请和选拔程序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了解招生详细信息并报名。
2、报名成功后,应提交如下材料:
❶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网上申请后打印)
❷本科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❸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
❹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学术科研成果复印件(如发表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等)
❺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❻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提供虚假材料,否则取消录取,责任自负)
3、我所研招办对推荐免试申请者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的推荐免试申请者参加复试。
4、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推免服务系统”全部网上流程,否则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所不再保留推荐免试生资格。
三、其它说明
1、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推荐免试生的录取类别为计划内定向,毕业后须留所工作5年。
3、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将与拟录取的统考生一起上报教育部审核,审核通过后与统考生同时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31—28590076
2、联系人:姚老师
3、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215号信箱人力资源部研招办
4、邮政编码:412002
中国航空研究院(608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航空研究院(608所)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具有硕士培养权的单位,从1994年至今,已培养硕士研究生200余名。研究所庞大的科技队伍、雄厚的科研实力、先进的科研设备、强大的师资力量是培养研究生的优越条件。研究所非常重视研究生的招生与培养工作,为研究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并给予下述待遇:①研究生全脱产学习期间,享受本科生基本档案工资;回所做课题期间,享受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②根据研究生的学习情况,发放奖学金;③研究生脱产学习期间可报销2次往返研究所至培养院校的路费;④研究生享受书籍补助费。
热忱欢迎有志于祖国航空发动机事业的同学报考中国航空研究院(608所)硕士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重点高校和一般航空高校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重点高校和一般航空高校的全日制往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毕业当年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本科专业为飞行器动力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相关专业。
4.英语达到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合格水平。
5.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出生年月在1994年1月1日之后)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职考生必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一切纠纷,与招生单位无关。
2.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为:定向。定向单位:中国航空研究院(608所),代码82925。
3.报名方式: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进行网上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配合采集本人图像,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网上报名时间和网上确认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
4.考生需根据报考的研究方向,正确选择考试科目,详见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考生必须认真填报学历学位证书编号、本科院校、本科专业、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所有报考信息,并确保所填信息完整、真实,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初试、复试和录取资格。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全国统一考试时间由国家教育部公布,由考生本人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
3.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和专业基础。
4.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
5.复试阶段安排考生资格审查,考生须准备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英语四级证原件,及我所规定的其它相关材料(以复试通知书规定的为准)。如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
6.没有在复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7.考生拟录取后安排体检,体检达不到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将不予录取。
四、录取
1.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按初试、复试总成绩择优录取。
2.为及时、准确与考生联系,考生必须提供2023年10月至2024年8月期间的固定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如因考生本人提供的联系方式有误而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3.被录取考生的入学报到时间为2024年7月(具体时间以入学通知书为准)。
4.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所将不予录取,同时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说明
1.2024年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初步拟定12名,其中推荐免试生拟定4名,最终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公布为准。
2.推荐免试生招收具有推荐资格的国家重点高校和一般航空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专业为飞行器动力工程及相关专业。
3.我所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4.因我所培养的是定向研究生,一律不招收同等学历考生、大专生考生以及除国家重点高校和一般航空高校以外的本科学历考生。
5.学习形式:第一年全脱产在中国航空研究院研究生院(扬州)进行课程学习,第二年回研究所进行课题研究。
6.考生类别:定向生,毕业后须留所工作5年。无法毕业的研究生入学前是本单位人员的,年终品绩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入学前不是本单位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退回生源所在地。
7.招生单位名称由中国航发湖南动力机械研究所调整为中国航空研究院(608所),请考生报名时注意填报。
六、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731—28590076
2.联 系 人:姚老师
3.通讯地址:湖南省株洲市215号信箱人力资源部研招办
4.邮政编码:412002
西安工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形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根据学校教学实际安排学习。
三、学制
我校各类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四、报考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6、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4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7、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3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8、我校欢迎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获得在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可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报名办法
2024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1. 网上报名: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址和要求进行(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2. 网上确认网报信息:所有考生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 考生需填写完整联系方式,包括:本人固定电话、本人移动电话、亲属联系电话等;完整的通讯地址(含省、市(县)、单位、邮箱号等)、邮政编码。以上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有效性需至少持续到2024年8月,以便及时通知考试、复试、邮寄录取通知书等事项。因考生联系方式不全、变更或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 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于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如果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1. 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超过3个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 初试地点:由报名点设置。
3. 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工商管理(MBA)和会计(MPAcc)专业学位除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值各为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分。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法律硕士综合(法学)等统考科目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国家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外国语(二外)、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自命题考试科目主要参考书目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 考试方式:
均为笔试,考试工具以准考证公布为准。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所需特殊工具由考生依据我校考前公告自备,请考前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七、调剂、复试及录取
1. 符合国家和学校当年复试要求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复试工作一般应于2024年4月底前完成。
2.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任何一门不及格者均不予录取。
3.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4. 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的办学条件、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实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录取前,定向就业考生需与招生单位、就业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按照教育部当年政策执行。
(2)列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的考生,需通过陕西省、教育部组织的录检,并经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方可正式录取。
八、培养费
我校一般专业8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MPAcc)为12000元/生·学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为15000元/生·学年,如有调整,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九、奖助学金
1.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8000元/生·年,二等6000元/生·年,三等4000元/生·年。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3.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
4. 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专项奖学金和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具体评选要求和奖励及津贴标准按学校当年下发文件执行。
5. 以上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不再另行通知。
十、就业
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时,回定向培养单位。
非定向培养硕士生毕业时,根据国家经济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单位。
十一、其他
以上政策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文件,以及西安工程大学有关硕士生招生文件制定。执行过程中政策如有变更,执行最新政策,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类公告。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负责通知考生本人。
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广东海洋大学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建设大学,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海洋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
学校坐落在祖国大陆南端两个美丽的海滨城市——湛江市和阳江市,是莘莘学子求学成才的理想之地。学校面向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4万余人。
学校现有“水产”“食品科学与工程”和“海洋科学”等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2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5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现有“水产”“海洋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作物学”5个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6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水产一级学科、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二级学科被列为“攀峰重点学科”,海洋科学一级学科被列为“优势重点学科”,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农业经济管理3个二级学科被列为“特色重点学科”。
学校拥有1个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平台——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华南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水产科学与技术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广东省水产动物病害防控与健康养殖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水产品加工与安全重点实验室、国家贝类加工技术研发分中心(湛江)等40个省部级科研平台。
学校秉承“坚韧不拔 自强不息”海大精神,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学术兴校、特色扬校”办学理念,根据“把学校打造成为中国南方涉海人才培养的摇篮、海洋科技创新的高地、海洋文化传承创新的重要平台,广东海洋强省、湛江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的重要引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海洋大学”的目标定位,实施“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战略,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学科建设为龙头、人才培养为中心、师资建设为关键、教育质量为生命线,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培养大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民族精神、社会责任、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创新型人才,服务国家海洋事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二、报考须知
(一)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1.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按照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面向全国招生,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的培养方式;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采取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培养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2.定向就业与非定向就业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定向就业:入学前与定向就业单位、学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毕业时按定向合同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拟招生1000人左右,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文件为准。各学位点(专业、领域)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位点(专业、领域)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获得推免资格的应届本科生报读,详情请留意《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含直博生)》。
四、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报考公共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报信息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2024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研招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六、其他事项
(一)有关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更详细信息请阅读教育部文件《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二)由于院系调整(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培养所在校区(院系)可能会有变化,具体以培养单位的安排为准。
(三)我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海洋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广东海洋大学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经广东省教育厅和教育部批准成立,并设置海洋技术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该专业的考生(含推免生)需通过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四)我校招生更新信息将及时在我校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如国家或学校政策变化,需对相关事项作出调整的,以最新公布为准。
七、单位信息及联系方式
(一)学校基本信息
单位代码:10566
单位名称:广东海洋大学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海大路1号
邮码:524088
学校主页:https://www.gdou.edu.cn
(二)学校研招办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9-2396185
联系人: 赵老师、陆老师
电子信箱:yjs@gdou.edu.cn
研究生院主页:https://grs.gdou.edu.cn/
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
(三)学校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759-2383501
八、学制、收费标准和奖助政策
(一)学制
全日制(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二)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
各学位点(专业、领域)的学费标准,见附件1或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2.住宿费1700元/学年,实际收取金额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最新核准价为准。
(三)奖助政策
1.学校奖助金(适用全日制硕士生)
类型 | 标准 | 适用对象 | 备 注 |
助学金 | 10000元/学年 | 无固定工资收入且档案到校的全日制硕士生,覆盖率100%。 | 1)具体评审办法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按月发放,每年按10个月发放。其中,国家助学金6000元/学年,学校助学金4000元/学年。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12000元/学年 二等:9000元/学年 三等:6000元/学年 | 全日制硕士生,覆盖率100%,其中,一等不超过30%,二等不超过40%,三等约30% | 1)具体评审办法按上级和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2)学业奖学金由上级财政按照硕士研究生人均每人每年8000元标准和在校硕士生人数40%比例给予支持。其他部分按评审办法执行。 |
研究生国家 奖学金 | 20000元/学年 | 硕士生 | 按国家和学校规定进行评审。 |
2.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委派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全日制非定向在校研究生,资助时长3—12个月,资助标准每月6000-8000元,具体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3.优秀研究生奖励:广东省优秀学生(研究生阶段)、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每学年评选一次。
4.学院或导师资助:学院或导师可按硕士研究生参加科研工作情况补充发给一定数额的科研津贴或劳务费,标准和条件由学院和导师自定,详情请登录各学院网页查询或咨询各学院招生秘书(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4131.htm)。
5.“三助一辅”岗位:学校每年提供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约800元/月。与湛江市委组织部合作每年选派研究生到湛江市相关单位部门挂职锻炼,学校和挂职单位均发给足额补助。
6.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凭录取通知书,向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九、招生专业目录
见附件2、3或登录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下载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说明
2.广东海洋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适用全日制)
3.广东海洋大学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适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十、相关信息汇总
广东海洋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招生目录
网页版: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6023.htm;
推文版:https://mp.weixin.qq.com/s/61qNkBDgwmXgsAaxNeHODA
广东海洋大学圣彼得堡船舶与海洋技术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网页版: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6022.htm
推文版:https://mp.weixin.qq.com/s/frbEmIuCGucBb6qOW3wUMQ
广东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专业与联系方式
(可查询各招生学院相关自命题科目大纲、参考书目等信息)
https://grs.gdou.edu.cn/info/1029/41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