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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金融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及模式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金融产品营销策划、金融理财规划、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具有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金融硕士的培养采取行校“双主体、双导师、双考核”模式,专业实践实行“工作助理制、业务宣讲制、项目绑定制”,着力培养学生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招生人数

2014年我校拟招收秋季入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0名(无推免生,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制及学习形式

学制2年,全日制脱产学习。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入学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1.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 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 初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2)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3)303数学三(满分15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4)431金融学综合(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由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于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复试由我校研究生部负责具体实施。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招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2. 复试时,我校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复试不及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将在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四) 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在“研招网”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招生类别及在校待遇

(一)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

我校将根据河北省文件出台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并于第一时间上网公布,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部主页相关信息(我校2013级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为7000元/年)。

(二)在校期间享受评奖评优待遇。奖助补的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部主页相关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1420

学校网址:http://www.hbcf.edu.cn/

学校研究生部网址:http://jpkc.hbcf.edu.cn:8080/yjsb/

联系人及电话:0312-3338138 高老师

部门邮箱:hbcfyz@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行政楼817室)

邮政编码:071051

九、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

 

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4、有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2)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院不承担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7、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5日。

2、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考生需登录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111.207.177.9/)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名表。

3、网上填报信息后,考生需在报名截止前(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提交下列书面报名材料。

通信地址:(快递)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图书馆楼309

(平信)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收件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82241865。

(1)填写完整的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两名专家的推荐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3)政治审查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5)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7)一寸免冠照片1张;

(8)身份证复印件。

4、在报名截止前,考生需交纳报名费200元/人。汇款须写清考生姓名及报名编号

汇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收款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

四、 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2014年3月中旬(网站会提前公布考试时间,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试地点: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

4、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5、初试方式: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6、复试:考虑到外地考生往返北京的实际困难,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复试细则查询我院网站信息。

五、 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 联合培养

2014年我院计划与英国Leicester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中南大学四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收的导师及研究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我院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报考中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因在学期间需赴国外进行学位论文工作,要求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报考我院与北京科技大学或东北大学或中南大学三所高校联合培养的考生,入学后具有我院与联合培养相应高校的双方学籍,同时在双方均享有在校生的权力。第一学期在联合培养相应高校完成课程学习,之后在我院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由联合培养的高校负责,毕业证书由我院颁发,并且与联合培养的高校分别加盖公章。联合培养只针对统招统分生。

七、 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2014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0名,其中招收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5名,与东北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3名,与中南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2名。

八、 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九、 其它

因教育部关于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尚未下达,本简章及2014年博士招生目录仅供考生复习参考。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另请报考的同学随时关注我院网站信息更新情况。

 

 

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可以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生需达到推荐学校相关资格标准,占用学校推荐免试生指标。推荐免试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我院接收的在京高校推荐免试生需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须知

1、我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学术型研究生。

2、根据教育部规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名点报名。

4、报考我院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5、所有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6、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准考证公布的日期为准。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一)或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院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我院北京地区的考场设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生考前需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安排。
  7、复试资格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复试细则详见我院网站。

五、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我院2014年计划招生68名,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各系所、专业、研究方向之间可以调剂。

七、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八、特别说明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研究生招生期间,我院网站会及时发布各阶段招生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

 

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4、有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2)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院不承担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7、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5日。

2、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考生需登录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111.207.177.9/)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名表。

3、网上填报信息后,考生需在报名截止前(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提交下列书面报名材料。

通信地址:(快递)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图书馆楼309

(平信)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收件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82241865。

(1)填写完整的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两名专家的推荐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3)政治审查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5)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7)一寸免冠照片1张;

(8)身份证复印件。

4、在报名截止前,考生需交纳报名费200元/人。汇款须写清考生姓名及报名编号

汇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收款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

四、 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2014年3月中旬(网站会提前公布考试时间,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试地点: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

4、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5、初试方式: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6、复试:考虑到外地考生往返北京的实际困难,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复试细则查询我院网站信息。

五、 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 联合培养

2014年我院计划与英国Leicester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中南大学四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收的导师及研究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我院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报考中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因在学期间需赴国外进行学位论文工作,要求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报考我院与北京科技大学或东北大学或中南大学三所高校联合培养的考生,入学后具有我院与联合培养相应高校的双方学籍,同时在双方均享有在校生的权力。第一学期在联合培养相应高校完成课程学习,之后在我院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由联合培养的高校负责,毕业证书由我院颁发,并且与联合培养的高校分别加盖公章。联合培养只针对统招统分生。

七、 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2014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30名,其中招收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5名,与东北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3名,与中南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2名。

八、 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九、 其它

因教育部关于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尚未下达,本简章及2014年博士招生目录仅供考生复习参考。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另请报考的同学随时关注我院网站信息更新情况。

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可以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生需达到推荐学校相关资格标准,占用学校推荐免试生指标。推荐免试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我院接收的在京高校推荐免试生需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须知

1、我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学术型研究生。

2、根据教育部规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名点报名。

4、报考我院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5、所有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6、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准考证公布的日期为准。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一)或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院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我院北京地区的考场设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生考前需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安排。
  7、复试资格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复试细则详见我院网站。

五、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我院2014年计划招生68名,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各系所、专业、研究方向之间可以调剂。

七、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八、特别说明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研究生招生期间,我院网站会及时发布各阶段招生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沈阳工业大学补充说明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工业大学补充说明)

我校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严格按照《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针对部分工作环节作如下强调说明:

一、关于学历认证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

根据《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在学信网未能查实学历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因未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而签署《辽宁省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认证承诺书》的考生,必须于2013年11月24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传真至我校研招办(传真:024-25494900),并电话确认传真收到(电话:024-25496237转8003)。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将不予准考。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特此强调!

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二、各类通知方式

准考证均采取网上自行打印,请关注全国统一报名网站通知。

复试通知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通知,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调档函在复试时到研招办领取。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本校应届考生通过各学院发放。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以及考试成绩、复试分数的查询,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

三、学校不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不售参考教材,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

五、关于报考类别

根据《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

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仅接受选择“定向”报考类别的考生报考;

其它专业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备硕士毕业后参加统一就业派遣的考生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准备硕士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在职考生报考类别请选择“定向”。

六、培养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政策。

具体收费、奖助标准及办法,我校将根据辽宁省相关文件制定,并及时上网公布。

七、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001

机械工程学院

郎咸颖

25496275

中央校区机械学院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谭兵

25496785

中央校区材料学院

003

电气工程学院

高君

25496713

中央校区电气学院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政

25496380

中央校区信息学院

005

建筑工程学院

孟晋

25496533

中央校区建筑学院

006

石油化工学院

张木

04195319274

辽阳校区石化学院

007

理学院

李倩

25496503

中央校区理学学院

008

管理学院

黄瀛

25496552

中央校区文科楼

009

经济学院

张婷

25496526

中央校区文科楼

010

文法学院

张松

25496582

中央校区文科楼

011

思政部

孟艳杰

25494981

中央校区文科楼

012

MBA教育中心

曾文军

25691541

兴顺校区综合楼

013

工程学院

李英顺

04195319412

辽阳校区工程学院

(补充说明完)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沈阳工业大学补充说明

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工业大学补充说明)

我校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严格按照《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执行。针对部分工作环节作如下强调说明:

一、关于学历认证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

根据《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在学信网未能查实学历的考生,现场确认时因未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而签署《辽宁省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学历(学籍)认证承诺书》的考生,必须于2013年11月24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传真至我校研招办(传真:024-25494900),并电话确认传真收到(电话:024-25496237转8003)。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考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将不予准考。

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特此强调!

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二、各类通知方式

准考证均采取网上自行打印,请关注全国统一报名网站通知。

复试通知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通知,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调档函在复试时到研招办领取。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本校应届考生通过各学院发放。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以及考试成绩、复试分数的查询,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

三、学校不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不售参考教材,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

五、关于报考类别

根据《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2014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

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工程管理硕士(MEM)仅接受选择“定向”报考类别的考生报考;

其它专业考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准备硕士毕业后参加统一就业派遣的考生报考类别选择“非定向”;准备硕士毕业后回原单位继续工作的在职考生报考类别请选择“定向”。

六、培养费标准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辽宁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等奖助政策。

具体收费、奖助标准及办法,我校将根据辽宁省相关文件制定,并及时上网公布。

七、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001

机械工程学院

郎咸颖

25496275

中央校区机械学院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谭兵

25496785

中央校区材料学院

003

电气工程学院

高君

25496713

中央校区电气学院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政

25496380

中央校区信息学院

005

建筑工程学院

孟晋

25496533

中央校区建筑学院

006

石油化工学院

张木

04195319274

辽阳校区石化学院

007

理学院

李倩

25496503

中央校区理学学院

008

管理学院

黄瀛

25496552

中央校区文科楼

009

经济学院

张婷

25496526

中央校区文科楼

010

文法学院

张松

25496582

中央校区文科楼

011

思政部

孟艳杰

25494981

中央校区文科楼

012

MBA教育中心

曾文军

25691541

兴顺校区综合楼

013

工程学院

李英顺

04195319412

辽阳校区工程学院

(补充说明完)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创建于1950年,是培训轮训全省领导干部和国家公务员的学校,也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与湖北省行政学院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学校名称”的体制。我校座落在武汉市中心城区,紧邻中山公园,环境优美,教学设施先进。1994年以来,我校先后与中南财经大学、湖北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联合招收和培养了11届硕士研究生。2003年,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自2004开始独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校现有政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政治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中共党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政治学理论和中外政治制度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政治学被列入“十二五”湖北省重点学科;理论经济学被列入“十二五”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教研部、中共党史党建教研部、经济学与经济管理教研部、公共管理教研部、政法教研部、综合教研部、战略与省情研究室等7个教研部门,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教授38人,副教授29人,其它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7人;教研人员中有博士和在读博士生35人,博士后5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7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的人员9人,湖北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二层次2人。

       自1993年以来,我校承担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46项,承担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及软科学课题127项,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成果奖105项,出版专著及教材900余部,公开发表论文3400余篇。2012年,学校有9项课题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打破全国省级党校历史记录。

        图书馆建筑面积5171平方米,馆藏文献总量40余万册,是湖北省研究级文献收藏单位。其中中外文图书28万册,中外文期刊720多种2.5万册,报纸50余种,有《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博硕论文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数据库》和《国研网数据库》4个大型电子文献数据库。现有校办刊物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湖北行政学院学报》、湖北省优秀期刊《党政干部论坛》、《干部教育报》。学校注重对外联系与交往,已先后同美、加、俄罗斯、法、德、日等十几个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的高校和行政学院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

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我校招收国家计划非定向生20人。招生专业有:政治经济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我校不接受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

(6)学费收费标准以国家三部委和湖北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准。

三、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 现场确认:2013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认真咨询和了解考生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办法及其他相关信息。

四、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

       初试时间以全国统一招生简章为准,考试日程表随准考证一起由考生自行上网打印,考试地点见准考证或向报考点咨询。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五、复试及体格检查:

      对于初试合格的考生由我校通知复试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复试时进行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将在复试通知中说明。

六、录取工作

       录取时,学校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社会需求、考试情况在各专业间调整。报考我校的硕士生采取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录取方法,考生报名时只需填报招生专业,不填写导师,待录取后,再进行导师和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七、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89642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汉口万松园路18号  

邮政编码:430022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   

联系人:吴海燕

招生办电话(传真):(027)85306834   

E-mail:wuhaiyan8005@163.com 

                                  有关招生的其他事项均按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规定执行。

 

 

 

 

 

 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20101政治经济学

0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02转型经济理论

03现代企业理论与企业制度

04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3数学三

④811经济学基本理论

1.复试科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货币银行学、公共经济学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中国宪法

02中国行政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法学综合知识(法理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

④812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复试科目:面试初试科目相关内容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国法制史、民法

030201 政治学理论

01 政治学理论与方法

02 行政管理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3 政治学基础(含当代西方政治制度)

④814行政管理学综合(含行政管理学、当代中国政府管理)

1.复试科目:面试初试科目相关内容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公共管理学原理、行政法学概论

030202 中外政治制度

01政治学原理

02 中国民主政治理论与实践

03 中外政治制度比较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4 政治学基础

④815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1.复试科目:比较政治制度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国政治制度史、政治经济学

 

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0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

02社会发展战略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5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④816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

1、复试科目: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030204中共党史

01中国共产党执政史

02执政党建设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6中共党史

④817党的建设理论

1.复试科目:面试初试科目相关内容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经济发展

0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社会发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7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④81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1、复试科目:《资本论》第一卷、《共产党宣言

2、同等学力加试科目: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考试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020101政治经济学

811经济学基本理论

《政治经济学教程》(第九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西方经济学》(第五版),高鸿业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与实践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概论》(第三版),杨干忠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货币银行学

《货币银行学》,蒋先玲编著,中国金融出版社2010版。

公共经济学

《公共经济学》,杨志勇,张馨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08版。

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611法学综合知识

(法理学、行政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四版。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方世荣、石佑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第二版。

《刑法》(第五版),主编高铭暄、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第五版。

《民事诉讼法》(第三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3月第三版。

812宪法学

《宪法》(第三版),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3月第三版。

612法学综合知识

(法理学、宪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学)

《法理学》(第四版),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第四版。

《宪法》(第三版),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3月第三版。

《刑法》(第五版),主编高铭暄、马克昌,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8月第五版。

《民事诉讼法》(第三版),江伟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3月第三版。

813行政法学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二版),方世荣、石佑启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9月第二版。

中国法制史、民法学

《中国法制史》(第二版),曾宪义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7月第二版。

《民法》(第五版),主编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第五版。

030201 政治学理论

613 政治学基础

(含当代西方政治制度)

《政治学基础》(第二版)王浦劬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西方政治制度》, 刘玉萼,石永义 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814 行政管理学综合(含行政管理学、当代中国政府管理)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谢庆奎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中国公共管理》,刘熙瑞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4年版。

公共管理学原理

《公共管理学原理》(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陈振明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行政法学概论

《行政法学概论》(修订版),(公共管理硕士(MPA)系列教材),胡锦光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030202 中外政治制度

614 政治学基础

《政治学基础》(第二版),王浦劬等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815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谢庆奎著,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比较政治制度

《中外政治制度比较》,徐育苗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中国政治制度史

《中国政治制度史》(第三版),柏桦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政治经济学

《政治经济学教程》(第九版),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

615科学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王怀超、秦刚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12月。

816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概论》,杜康传、李景治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出版社,1995年1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出版社,2003年6月第1版。《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中共中央宣传部,学习出版社,2008年10月。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史

《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概论》,杜康传、李景治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顾海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030204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

616中共党史

《中国共产党简史》,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共党史出版社,2001年

817党的建设理论

《新时期党的建设教程》,范平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3年第6版。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毛泽东思想基本问题》,金春明等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版。《邓小平理论基本问题》,郑必坚等主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版。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617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石泰峰主编,中央党校出版社2006年7月版。

81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刘美洵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3月版。《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概论》,丁俊萍、熊启珍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资本论》第一卷、《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全国研究生使用教材),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高等学校文科教材),李秀林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11月第5版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政治经济学》,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创建于1954年,是中央直属大型多专业综合性研究所,以发展制造业综合自动化和信息化技术为目标,致力于工业自动化和信息化的单元技术、集成技术、相关配套技术及系统与设备的研究、开发与应用。本所建有八个研究开发中心和两个中试基地,并经国家批准建有制造业自动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液压元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八六三计划智能机器人主题产业化基地、机械工业自动化生产力促进中心等科研试验基地,有15个全国性行业学会、协会、标委会依托在自动化所。

本所是国家批准的工科两个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点,已培养出大批硕士学位研究生。本所拥有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学习条件,是青年人发挥聪明才智的理想场所。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所攻读学位。

 

 招  生  说  明
  本所招收的研究生是国家计划内的定向生,公费,毕业后留本所工作。2014年我所计划招生10人,涉及两个专业,要求考生必须通过国家外语四级考试,有毕业证并取得学士学位,复试时需要考试的科目请见备注。
单位代码:82702        单位名称: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联系人:杨春青
电话:(010)82285642    地址:北京西城区德胜门外教场口一号     邮政编码:100120
电子信箱:
ychqing@riamb.ac.cn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备注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1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
02物流与仓储自动化

03工业机器人

04自动控制与检测

6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 ④801自动控制原理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自动控制原理》

高等教育出版社

程鹏 主编

复试科目:

数字、

模拟电子

技术基础

 

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 
 

 01制造企业信息化
02计算机应用工程
 

4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③301数学一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同上
同上

见教育部考试大纲

 

 

复试科目: C程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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