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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

科目组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00不区分院系所

9

 

 

080203机械设计及理论

2

 

 

_ 01机械摩擦学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机械原理或802工程材料学或803材料力学

李  健

段海涛

080502材料学

7

 

 

_ 02金属腐蚀与防护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4金属腐蚀学或805物理化学

张三平

周学杰

_ 03高分子材料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6高分子化学物理或807分析化学或805物理化学

刘秀生

_ 04表面处理技术

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8金属学及热处理原理

吴勇

_ 05应用电化学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2数学二④805物理化学

毛祖国

张德忠

 

湖州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拥有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主要由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三个环节组成。
    三、招生专业与名额
    2014年我校招收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约40人(实际人数以教育部公布的数据为准),均为非定向统招生。附件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指标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做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六、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与地点
    (1)初试日期与考试时间:
    1月4日上午      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1月4日下午      201-英语一(100分)
    1月5日上午      308-护理学综合(30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安排详见准考证。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确定初试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有关通知和公告。
    4.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为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护理学综合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5.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6.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通知。
    (二)复试
    1.复试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2014年4月进行。
    3.复试地点:湖州师范学院
    4.复试形式主要有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技能考核。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和加试科目详见附件《湖州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具体复试办法将通过我校研究生网站(http://***)另行公布。
    5.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6.复试体检。体检应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具体事项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7.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录取与调剂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调剂工作将在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优惠政策
    (一)收费及奖助学金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都须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后续上级公布文件执行。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二)住宿条件
    研究生住宿条件为2人/间,费用为1200元/人。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学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学校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考生可到相关书店购买。
    (四)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
    (五)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此稿为讨论稿,具体政策以教育部和浙江省公布的信息为准。请随时关注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
 
热忱欢迎全国有志青年报考湖州师范学院
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单位:湖州师范学院
    招生单位代码:10347
    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学士路1号(邮编313000)
    联系电话:0572-2321128(兼传真);0572-2322001
    联系部门:招生就业处
    研究生处网址:http://***
    邮箱:zsb@***
 
 
 
 
附件:
 
湖州师范学院201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
拟招生
人数
初  试  科  目
备  注
护理学院                 联系人:倪西强老师        电话:0572-2321239
105400护理学(专业学位)
01危重症护理
02急救护理
03精神健康与护理
04老年护理
4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8-护理学综合
 
复试具体内容见后继文件
 

 

黄冈师范学院2014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黄冈师范学院地处大别山南麓人文重镇——湖北省黄冈市,北依东坡赤壁、南临浩瀚长江,地理位置优越,校园环境幽雅,是一所师范教育特色显著、师范与非师范教育均衡发展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独立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资格,且从2012年开始正式招收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1200余亩。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含联合培养研究生)110余人,在校全日制本科生16000余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7人,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56人。现有专任教师875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00余人,博士、硕士450余人。校内外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148人。现有国家和省级各类荣誉专家30余人次。

学校有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教育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中国古代文学、分析化学、应用经济学、运筹学与控制论、马克思主义理论)7个;有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技术学、生物科学、汉语言文学)3个,教育部定点教改试点专业(美术教育)1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育技术学)1个,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黄冈师范学院“黄冈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生工作站)1个,省级精品课程13门;有省级重点学科(教育学、农业资源与环境)2个,省级重点培育学科(中国语言文学、戏剧与影视学、应用经济学)3个,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经济林木种质改良与资源综合利用实验室)1个,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鄂东教育与文化研究中心、大别山红色文化研究中心、黄梅戏艺术研究中心、大别山旅游经济文化研究中心)4个,还有省级品牌专业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校级研究机构20多个。

学校科研实力雄厚。近五年来,学校先后主持或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6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参与国家“863”、“973”国家科技攻关项目4项,主持教育部重点研究项目15项。近5年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20余项,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11项。近5年年均科研经费超过3000万元。

学校教学条件优越,学习环境好,人才培养质量水平高。毕业生就业率每年都在90%以上,部分院系应届毕业生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比例达50%。在学校培养的3万余名历届毕业生中,一大批人成为各条战线上的中坚和骨干。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领域

我校2014年计划以下九个专业领域招收教育硕士研究生100人,其中教育管理20人、学科教学(语文)18人、学科教学(数学)16人、学科教学(生物)10人、学科教学(英语)20人、学科教学(音乐)4人、学科教学(美术)4人、现代教育技术3人、学科教学(思政)5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师德高尚、“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素质、高层次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并能为“优质均衡义务教育”担当重任的“种子教师”,为将来成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教育管理专业领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报考除教育管理外的教育硕士中的其他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2、3、4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位证和毕业证(往届生)、报名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现场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六、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教育综合;各专业自主命题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科目:教育管理领域复试科目为:笔试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另加面试;学科教学领域复试科目为:笔试相关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另加面试,最后总成绩按初试60%+复试40%合成,按分数排序择优录取。

(二)考试程序

1、初试

2014年1月4日至1月6日。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英语(二)

1月5日上午   教育综合

1月5日下午   各专业自主命题科目

2、复试

复试时间在2014年4月中旬,具体复试办法见《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七、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两年,年学费8000元/人。同时,我校实行奖励、资助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1.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为我校录取且初试成绩排名前50%的考生学校给予一次性奖励。初试成绩排名前10%(含1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10-30%(含3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初试成绩排名前30-50%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

2.我校对所有研究生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奖助覆盖面100%。奖学金分别为:20000元、5000元、2000元和1000元;助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

3.我校对所有研究生提供教科研业务经费。其中理工科类研究生2000元/年,人文社会科学类研究生1500元/年。

4.我校还设立“三助”岗位,每个岗位每月400元。

十、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两年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

非定向硕士生主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14

地    址:湖北黄冈经济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政编码:438000

联系部门: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刘世旺、吕建强

联系电话:0713-8835535、0713-8835272

传    真:0713-8835272

    Email: yanjiusheng@hgnu.edu.cn

 

 

附件:         2014年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名称

专业领域

代码名称

招生人数

初试考试科目代码

及名称

初试命题范围

参考书目

0451*教育

045101

教育管理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1教育管理学

 

 

 

 

科目1:思想政治理论代码101(100分、统考科目);

 

科目2:英语二代码204(100分、统考科目);

 

科目3:教育综合代码333(150分、自命题科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中国教育史等课程);

 

科目4:各专业自主命题科目

 

 

教育学:《教育学》,王道俊、郭文安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心理学:《教育心理学》(第2版),张大均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中国教育史:《中国教育史》,孙培青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教育管理学:《新编教育管理学》,吴志宏、冯大鸣、魏志春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版;

语文课程教学论:《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第二版),王文彦/蔡明主编,高教出版社,2006年8月出版;

数学教育学概论:张奠宙, 宋乃庆. 数学教育概论(第2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

普通生物学:陈阅增主编,《普通生物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月版;

英语教学法:《英语教学法》王蔷.(2006).英语教学法教程(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民族音乐概论:陕西旅游出版社《中国民族音乐概论》。陈四海编著;

中外美术史:《中国美术史简史》(增订本),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史教研室著,中国青年出版社;《外国美术简史》(增订本),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史系外国美术史教研室著,中国青年出版社;

教育技术导论:《教育技术学导论》黄荣怀;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166538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陈万柏、张耀灿,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2版。

0451*教育

045103

学科教学

(语文)

18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2语文课程教学论

0451*教育

045104

学科教学

(数学)

1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3数学教育学概论

 

0451*教育

045107

学科教学

(生物)

1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4普通生物学

 

0451*教育

045108

学科教学

(英语)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5英语教学法

0451*教育

045111

学科教学

(音乐)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6中国民族音乐概论

0451*教育

045113

学科教学

(美术)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7中外美术史

0451*教育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8教育技术导论

0451*教育

045102

学科教学

(思政)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9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拟招生人数合计

10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注:

1)黄冈师范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分为四个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科目1)、英语二(科目2)、业务课-(科目3)、业务课二(科目4),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科目3“教育综合”为自命题科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中国教育史三门课程;科目4为各专业自主命题科目。

  2)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4年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坐落于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河北省保定市,是司法部直属的惟一普通高校,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最高学府。学校作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和高级警官培训基地、司法行政理论研究创新基地,为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和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人才、理论、培训等服务,被誉为我国“中高级司法警官的摇篮”。学校现设有监狱学学院、法学院等11个教学单位,有专任教师304人,副高职称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的60%,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2人,另从全国高校和实务部门聘任了90位兼职教授和行业专家。现有法学、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等14个专业和专业方向。监狱学、矫正教育学为部级重点学科,刑法学为河北省重点学科,有12门课程被评为省部级精品课程。监狱学、教育学(矫正教育方向)、行政管理学(警察管理方向)三个本科专业被教育部、财政部批准为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图书馆现有藏书77.3万册、电子图书80多万册,建设有国内惟一的全国监狱劳教文献信息中心。学校拥有现代化的警察训练中心和国内一流的室内射击馆,建有17个现代化实验室、35个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往和学术交流,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同类院校和矫正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平均每年90%以上,为国家机关和政法系统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

        在研究生培养方面,学校秉承“崇德、尚法、博学、强警”的校训,确立了“服务行业需求、强化工学结合、凸显应用取向、确保人才质量”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理念,与多个实务部门签订了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协议,在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了多个研究生实践基地,注重研究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培养培育,鼓励、支持研究生在项目研究及实践学习中不断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和应用能力。

一、培养目标

        适应国家司法行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需求,培养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能够运用法律和监管改造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独立从事司法行政特别是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领域及计划

       我校2014年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文件确定。录取时将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代码)

考试方式

法律(非法学)(035101)

监所管理(01)

法硕(非法学)联考

罪犯矫正(02)

法律(法学)

(035102)

监所管理(01)

 法硕(法学)联考

罪犯矫正(02)

三、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各界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政治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3.按照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有不予录取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具体情形请登录网站http://www.cicp.edu.cn/查阅。

(二)年龄条件

参加2014年全国统一组织的研究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7岁(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考生身份报考;②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大专毕业生且有两年以上公安司法工作经历的考生。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专业要求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五)身体条件

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市、区)招收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各省(市、区)的考生,男性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应在1.60米以上;男生体重不轻于50公斤,女生体重不轻于45公斤; 左右眼裸视不低于4.7,无色盲、色弱。

2.五官端正、体形匀称,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身体状况具有“教学司[2003]16号”文件规定的不予录取的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具体标准请登录网站http://www.cicp.edu.cn/查阅。

四、报名

(一)2013年10月10日-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11月10日-14日到指定报考点(由省级招办公布,网上报名考生自选的报名点)办理现场照相及缴费等手续;有关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网站。

(二)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三)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 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签字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各类认证报告在复试资格审核时提交。

(四)调剂报名: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信息结束后,我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名信息,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发放准考证。 根据教育部招生工作统一安排,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在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一)初试

考生参加2014年1月份(具体时间见教育部公告)举行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按总分排名进入复试。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初试科目的“思想政治理论”和“英语一”使用全国考试卷,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为全国联考,命题及试卷评阅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二)复试

1.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需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提供虚假信息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具体包括专业笔试、专业综合面试、英语能力面试和体检。复试时间和安排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页及时公布。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七、录取与培养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我校拟录取名单。我校招收女生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25%。

(二)学制:法律硕士(法学)学制为2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均为全日制。

(三)实行双导师制,由我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硕士生导师担任理论导师,并在实务部门选聘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为实践导师,指导学生学习实践。

(四)学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符合其他有关要求,并经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法律硕士学位证书。

八、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警服置装费等按学校规定收取。

(二)学校积极贯彻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的要求,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三助”岗位资助学生专心学习。我校将根据河北省文件出台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请关注我校后续公布的相关信息。

(三)根据相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九、其他

(一)学校实行警务化管理,学生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

(二)除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外,我校不再为考生寄发其它书面通知材料。成绩通知单、复试通知书或其它有关事宜的通知,均请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三)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903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七一中路103号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教育部   071000    

联系电话:0312-5911093 5911973   李老师  赵老师

电子邮箱: zjyyjszs@163.com

网    址:http://www.cicp.edu.cn/  点击“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链接

 

附件:

1.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13年9月17日

                                   

 

 

 

 

附件1: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14年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方向

初试科目

备注

035101

法律 (非法学)

 

(01)

监所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

③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

④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非法学)

全国联考

学制三年

(02)

罪犯矫正

035102

法律 (法学)

 

(01)

监所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法学)
④497法律硕士联考综合(法学)

全国联考

学制两年

(02)

罪犯矫正

 

 

 

 

 

 

 

 

 

 

 

 

 

附件2: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2014年法律硕士招生复试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名称

复试科目

参考书目

法律硕士

(非法学)

逻辑

无参考书目

分析与写作

法律硕士

(法学)

 

刑法学

《刑法学》(第五版),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8月。

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第五版),陈光中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6月。

同等学力加试

宪法学

《宪法学》(第五版),焦洪昌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9月。

民法学

《民法学》(第四版),魏振瀛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7月。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校2014年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00名左右(具体规模以教育部最终核准的为准,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我校各硕士点均接收推免生,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约10人。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我院学生毕业后,如欲从事民航特殊岗位,身体健康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CCAR-67FS-R1)执行。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报考前(2013年11月10日前)通过大学英语四级(425分以上)并在省部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文章(以www.cnki.net查询为准)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拟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每年9月中旬开始,10月下旬结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所有手续。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部分学科按研究方向设置复试考试科目,考生在报名时要慎重选择研究方向;

2.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3.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4年7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四、考试

(一)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在考生报名省市招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4.初试科目

初试为4门,包括101政治、201英语一、301数学一、业务课。101政治、201英语一、301数学一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试题所含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考试大纲规定为准。业务课为我院自行命题。

(二)复试与资格审查

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届时,考生须交验学生证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同等学力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5.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 、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和按协议就业两种方式。

七、学费和奖助金

(一)学费标准

    我校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

(二)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2014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享受每生每学年6000元助学金。

(三)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第一年主要根据入学考试成绩评定,第二、三年主要根据课程成绩和科研表现评定,全校平均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占该年级在校生人数25%、25%、30%。(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我校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四)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优秀奖学金,如星耀奖学金、空客基金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我校为研究生提供“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机会,酬金优厚(我校以往各届研究生均获得“三助”岗位)。

(五)为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对报考我校的优秀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院校、211院校考生及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我校特别设有“星耀”新生奖学金进行奖励。

八、其他

(一)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我院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到我院网站免费下载(http://www.cafuc.edu.cn;或http://218.6.160.237/)。

(五)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www.cafuc.edu.cn;也会发布在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网页公布(网址:http://218.6.160.237/)。

 

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网址:www.cafuc.edu.cn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218.6.160.237/

研招科邮箱:yzk@cafuc.edu.cn

单位代码:10624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招生科

邮政编码:618307

传真:0838-5183046

联系电话:(0838)5183046

各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飞行技术学院:(0838)5186070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0838)5183831  

航空工程学院:(0838) 5182509

航空运输管理学院:(0838) 5182671

计算机学院:(0838)  5282675

航空安全保卫学院:(0838)5183446

黑龙江东方学院2014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东方学院简介

       坐落于北国冰城哈尔滨的黑龙江东方学院, 是在改革开放大潮中由我省一批离退休教育家创办的黑龙江省第一所民办高校。1993年7月经省政府批准招收专科学生;2003年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院校,是全国首批民办本科高校之一。2006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建校二十年来,在没有外部经费投入的情况下,完全依靠学费积累滚动发展,现已发展成为万人规模的多科性大学。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等9个学部,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的32个本科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500万元,图书馆纸质藏书105万册,现有在校生11046人。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资格的5所民办院校之一。

        黑龙江东方学院始终坚持社会公益性办学方向。在20年的办学实践中,始终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办学宗旨,依法治校,勤俭办学,把学院收入的每一分钱都用到学校的教育事业发展建设上。努力改善学院的办学条件,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优质服务。学院从立校之初建立奖学金制度,至今已支付1300多万元奖学金。近年来,每年对学生食堂给予100多万元补贴,稳定食堂价格,减轻了学生负担。学院开展“春风行动”资助特困学生,自建校以来,没有一名学生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黑龙江东方学院实行“教育家办学、教授治教”的办学体制。东方学院建校之初,从省内各重点院校聘请一批资深教授和教育管理专家作为学院的骨干,又依靠他们吸引和聘任一大批优秀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形成老中青三结合的教学和管理的两支团队,较好地解决了民办院校师资队伍薄弱的共性问题。每个专业聘任一名在本学科领域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为专业的主任教授,实行主任教授负责制。主任教授负责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教学改革措施,遴选任课教师,检查和监督教学质量,指导培养青年教师。院和学部两级都建立了以主任教授为核心的学术委员会、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审委员会及教学评估专家组等。赋予他们在学术问题上的话语权和实质性的决策权,把教授治教和学术权力落到实处。同时还靠主任教授的声望和人脉关系帮助解决毕业生就业问题。大多数主任教授非常关心学生就业问题,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黑龙江东方学院构建“四位一体”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民办大学管理制度。中国民办高校法人属性和产权属性界定不清是普遍存在的缺憾,已成为影响民办高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严重障碍。东方学院成立伊始确立的非营利的公益性办学方向,为学院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和经济基础。经过多年不懈地探索,逐步形成了“四位一体”的法人治理结构,这就是行政系统、党委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系统和学术系统有机融合、各司其职、相互协调、民主监督。在法人治理框架的基础上制订了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

          深化改革,开拓创新,创建“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人才培养模式。

        应用性,是指学院办学定位和培养规格;职业型,是指注重学生的职业需求,突出职业素养和专业应用能力培养;开放式,是指打破封闭式的课堂教学形式,扩大社会合作,创新与行业企业密切合作联合培养的办学体制。

        黑龙江东方学院以主动适应和服务于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建设应用性本科专业和特色品牌专业,以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为导向,探索和实践“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用得上、留得住、干得好、有社会责任感,有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较高职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2010年,学院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2011年,学院“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的人才培养模式获黑龙江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黑龙江东方学院把毕业生质量和在人才市场的竞争能力作为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建立了“全程把关、全员参与、全方位服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毕业生以其专业与社会需求紧密接轨,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够较快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历年毕业生的一次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始终名列我省普通高校的前列。2009年,荣获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黑龙江东方学院抓住哈尔滨市建设“哈南工业新城”的历史性机遇,在哈南新区内建设黑龙江东方学院新校区。新校区占地近60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按照现代化、网络化、园林化目标进行建设。新校区建成后,学院的办学条件将得到根本性的改善,进一步密切和现代大企业的合作,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体制和模式,打造联合建立培养本科应用型人才教育平台,进而推动特色应用型本科试点建设,提升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的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黑龙江东方学院201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学院始终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应用性办学道路,注重特色内涵发展,实行产学研联合办学体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位[2011]69号)我院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使我校成为首批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2014年黑龙江东方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食品工程专业领域,乳品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机械三个方向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5人左右。

一、培养目标

        食品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为我国食品工程领域内的乳品行业及企业培养精通生产技术、注重质量安全、善于经营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专门人才。强调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和专业应用能力的培养,使学生系统的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技能及管理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企业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从事新产品开发设计的能力、生产工艺设计及实施的能力、生产设备管理及使用维修的能力、产品质量管理与控制的能力,并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能够承担乳品行业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较强的适应能力。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即毕业后通过自考或成人教育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达到五门),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办法

       硕士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于10月份到教育部指定网站报名。11月中旬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和网报编号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可到本省招生办指定报考点就近报考。具体事宜届时见详细通知。未获网报编号者不可到报名点现场确认。

五、考试与录取

      考试时间为2014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地点为本人报名点。初试成绩于3月初在网上公布,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www.dfxy.net/ZNXB/kyc/yjs.asp。4月上中旬,我校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和我校要求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实验技能操作等,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二门专业课。此外还包括报考资格审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调档审查等(关于复试的详情请登录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查阅《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规则》)。复试时间为4月中下旬。复试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为6月底。

六、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培养环节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五段式项目带教学”培养模式,即认知实践、理论、深入实践、再理论、项目实践五个阶段,以项目带教学的方式对研究生进行培养。包括生产认知实习、学位课理论学习、深入实践提出项目、选修课理论学习及项目实施(即学位论文形成)五个培养环节。理论学习在校内及国乳中心完成,生产认知实习,深入实践和项目实施在合作乳品企业完成,学位论文可在校内或乳品企业完成。

       (2)采取学校、乳品行业和企业联合培养方式。黑龙江东方学院与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成立了黑龙江东方学院联合乳品学院,同时与国内优秀的乳品企业建立了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并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共同作为学生培养主体,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联合培养。联合乳品学院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的联合实体,负责具体实施研究生教学及学生管理、学位授予等工作,其中,国乳中心还要为研究生培养提供行业研究项目,并进行专业指导。企业主要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企业研究项目、实践场所及技术指导。

       (3)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即由学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乳品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和乳品行业或企业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共同担任导师,联合指导。双导师共同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全程负责。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从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出发,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指导并检查督促研究生的生产实践、理论学习、项目实施和论文研究工作。导师在各个环节上培养研究生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4)全日制总学分不少于97学分,其中生产认知实习5学分,理论课程学习33学分,深入实践15学分,项目实施40学分,学位论文4学分。

八、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且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14年研究生调剂的各项政策;

      2、专业要求:招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业务课相同或相近,业务课考试科目参见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http://218.10.233.90/keyanchu)。

九、复试方法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200分。

1、复试200分满分,其中:

①笔试:乳品工艺学(100分)

②面试:英语听力、乳品专业相关英文文献翻译及专业知识提问。(50分)

③实验技能操作(乳品分析、检测方面)。(50分)

2、参考书目

《乳品工艺学》,张和平、张佳成主编,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

《奶制品生产技术》,(第二版)[英]Ralph Early 著,张国农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敬请谅解。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黑龙江东方学院主页“研究生招生”栏,以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

学 院 网 址:http://www.dfxy.net

  通 讯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政 编 码:150086

  联 系 电 话:0451-85963915

        传 真 号 码:0451-85963915

       电 子 邮 箱:dfxykyc@126.co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主楼344室

(教育部招生文件正式下达后,本简章内容可能有微调,如有调整以调整后内容为准。)

黑龙江东方学院201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人数

考试科目

   

001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部

 

 

 

085231食品工程

01乳品工程

02食品质量与安全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2数学二④801食品微生物学或802生物化学

复试科目:

001乳品工艺学

002实验技能操作

 

同等学力复试加试科目:食品化学、食品营养与卫生

        03食品机械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2数学二④803食品机械学

 

 

 

 

 

 

 

 

 

 

 

参考书目

《生物化学》(第二版),张洪渊、万海清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

《食品微生物学》(第三版),江汉湖、董明盛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

《食品工厂机械与设备》,许学勤主编,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

  报 考 问 答

一、黑龙江东方学院实行何种收费制度及优惠政策?

      答:黑龙江东方学院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委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但同时我校也将根据相关部门的有关要求,加强研究生奖助贷体系的建设,加大奖学金的发放比例。具体学费标准及奖学金相关制度请稍后登陆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查询。

      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对于在学期间表现突出的优秀研究生发放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单项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和单项奖按不同等级发放;至少10%的研究生可获得不少于1000元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单项奖可根据获奖项目具体情况而定。

二、毕业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位授予问题?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校外实践研究和培养环节等要求,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且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毕业,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外地考生如何报考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答:在全国各地都可就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每年10月份全国网上报名时,提供报考点列表,考生可从中选择报考点报考,并于11月中旬到所选报考点报名,1月中旬到该点考试。

四、是否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

      答:我校欢迎考生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录取时无须加试任何课程。入学后须补修所学专业三门本科主干课程,以完善专业知识结构。

五、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哪些考试和在校学习要求?

      答:1.专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内容、复试分数线与本科毕业生完全相同。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除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取。

       2.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按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在完成正常课程学习的同时,辅修两门或两门以上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辅修课程不及格者论文不准开题。

六、2013年报考人数和录取分数线?

      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A类考生资格线的一志愿考生,一般均可参加我校复试。我校实行合格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七、关于人事档案和户口迁移的问题?

       答:非定向考生须将档案调至我校,定向考生无需调档但须签订三方培养协议;生源地为黑龙江省的考生不迁户口(如果户口为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考生可以将户口迁往我校),生源地为省外的考生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定向考生不迁户口。

八、对体格检查的要求?

       答: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与本专科生一致,具体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招生文件正式下达后,本简章内容可能有微调,如有调整以调整后内容为准。)

黑龙江东方学院欢迎你!

长春工程学院2014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长春工程学院是一所具有60余年办学历史,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多学科相互支撑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隶属于吉林省人民政府,是全国70所具有国防生招生资格的大学之一。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科生12000余人,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84人。学校设有土木工程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等19个教学单位;设有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建筑学等51个本科专业,其中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10个专业为国家级、省级特色专业,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等3个学科为吉林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学校拥有吉林省土木工程抗震减灾重点实验室、吉林省水工程安全与灾害防治工程实验室、吉林省建筑能源供应及室内环境控制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城市发展建设研究中心等9个省级重点科技平台;拥有吉林省土木工程实验示范教学中心等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现有教职工1384人,其中教授(正高级)113人、副教授(副高级)397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70%。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1人,吉林省高级专家1人,吉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3人,吉林省拔尖创新人才2人,吉林省主讲教授、教学名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9人;校内硕士研究生导师40余人,被中国科学院、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聘为博士研究生导师3人。

近三年,学校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27项,省部级科研项目470项,承担行业企业工程研发项目近200项;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获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奖67项;获省级教学成果奖28项。

学校始终坚持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紧紧围绕行业企业工程一线需要培养人才,理论教学重视联系工程实际,实践教学突出应用能力培养,逐步形成了“以应用能力和工程素质为主线,培养安心基层、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好、面向基础工业基层一线工程师”的人才培养特色。

 

二、招生专业与培养目标

2014年我校在建筑与土木工程和水利工程两个领域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5年,实行学分制管理。研究生按要求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各环节、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一)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专业代码:085213)

1.培养目标

本专业领域主要培养从事区域规划、城市和村镇规划、城市设计、建筑与结构设计、市政工程设计、桥梁、道路与隧道工程设计、地下与水工结构设计及其勘测、施工、维护;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2.研究方向

本专业领域设有11个研究方向:

(1)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2)结构工程

(3)土木工程施工

(4)道路工程

(5)岩土工程

(6)市政工程

(7)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

(8)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

(9)工程测绘

(10)工程项目管理

(11)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3.毕业生就业方向

研究生毕业后可在政府建设管理职能部门、工矿企事业单位的基建管理部门、建筑设计院及科研院所、建筑施工企业、工程质量监督站、工程建设监理部门、房地产公司、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咨询、管理、科技研发等工作。

(二)水利工程领域(专业代码:085214)

1.培养目标

本专业领域主要培养从事水利与水电工程项目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管理、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2.研究方向

本专业领域设有4个研究方向:

(1)水工结构工程

(2)水利水电工程

(3)水土资源与环境

(4)水力机械及其自动化

3.毕业生就业方向

研究生毕业后可到水利系统、电力系统大型企业集团、设计院、科研院所等单位,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设计、管理、科技研发等工作,也可以到有关大中型水利水电施工类企业从事技术及管理工作。

三、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初试科目及有关内容

1.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即业务课一)考试均采用国家统一试卷,其考试大纲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业务课二由我校自行命题,为专业基础课试卷(考试科目见附件1《长春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准考证打印及考试时间

1.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请考生保存好《准考证》,以备复试时使用。

2.考试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复试及加试

复试由学校组织。我校将根据国家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相关规定及我校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包括专业综合理论笔试、综合面试、外语测试和思想政治考核。

专业综合理论笔试主要考核考生本专业基本专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和《复试笔试专业综合理论试卷说明》(附件3);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工程意识与能力,内容包括工程案例分析等,对于有工作经验的考生以核查专业业绩为主;外语测试与综合面试同时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外语能力;思想政治考核工作除在复试中直接进行外,还将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通过“函调”的方式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全面政审。

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加试方案另行通知。

(六)录取方式

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规定,坚决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旬寄出。

(七)学费和招生政策

1.学费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规定,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按吉林省财政厅、教育厅有关文件执行。

2.奖助政策

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享有以下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4)研究生社会奖学金,如:宝钢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

5)若干专项奖助学金,如: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社会实践奖学金、优秀干部奖学金等。

6)对获得省级以上学科竞赛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7)协助办理助学贷款,并对家庭困难,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将提供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

(八)其他

1.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

2.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如个人联系方式有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3.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b.ccit.edu.cn/)。

4.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长春工程学院            国标代码:11437

学校网址:www.cci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市宽平大路395号    邮政编码:130012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 系 人:冷老师、商老师

咨询电话:0431-85711192  85711227

传    真:0431-85711193

电子信箱:xkb@ccit.edu.cn

5.本简章由长春工程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发布《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出现矛盾,以《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

欢迎您报考长春工程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附件:

1.长春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专业基础课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

3.复试笔试专业综合理论试卷说明

4.招生专业方向所在学院联系信息


 

附件1

长春工程学院2014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拟招生人数)

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复试笔试科目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30人)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1材料力学

专业综合理论1

结构工程

土木工程施工

道路工程

专业综合理论2

岩土工程

专业综合理论3

市政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2工程热力学或803水处理生物学或804 测量学

专业综合理论4

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

专业综合理论5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

专业综合理论6

工程测绘

专业综合理论7

工程项目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5技术经济

专业综合理论8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6建筑构造

快速设计(6小时)

085214

水利工程

(15人)

水工结构工程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7水力学或

808工程流体力学

专业综合理论9

水利水电工程

水土资源与环境

专业综合理论10

水力机械及其自动化

专业综合理论11

 

注:各领域拟招生人数参考2013年招生计划,2014年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核定计划为准。


 

附件2

初试专业基础课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

 

初试科目

参考书目

考试范围

801材料力学

《材料力学》(第五版),孙训方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年

基本变形下的内力、应力、变形、强度条件、刚度条件;拉压、扭转、弯曲静不定问题;应力和应变分析、强度理论;组合变形;能量法;动载荷;交变应力;压杆稳定;基本实验。

802工程热力学

《工程热力学》(第四版),沈维道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

工程热力学的基本概念;理想气体状态方程及能量方程的应用;理想气体基本热力过程及多变过程的分析计算;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实质及表述、卡诺定理,孤立系统熵增原理;水蒸气及湿空气的性质、焓湿图以及湿空气基本热力过程的计算;气体和蒸汽的流动;制冷循环。

803水处理生物学

《水处理生物学》(第四版),顾夏声等编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年

细菌及其它微生物的形态、结构、生理、代谢等特性;微生物生态系统的基本概念及特征;水中微生物、细菌的分布及其测定、检验、控制方法;废水生物处理中污染物的降解与转化;典型废水生物处理方法;大型水生植物及其在水处理中的应用;微生物学的研究方法。

804测量学

《测量学》(第四版),合肥工业大学等5校合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5年

测量学的基本知识;水准测量;角度测量;距离测量;小区域控制测量;地形图的基本知识、地形图测绘及地形图应用;测量误差理论;点的平面与高程位置测设;数字化测图;GPS测量。

805技术经济

《技术经济学》,陈迅著,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年

技术与经济的关系;技术经济基本原理和必要的概念;项目评价经济要素;资金的时间价值及其等值计算;现金流量法进行单方案、多方案评价;不确定性分析;价值工程;设备更新的技术经济分析;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与经济评价。

806建筑构造

《房屋建筑学》,金虹主编,

科学出版社,2005年

建筑构造以民用建筑构造为主,工业建筑构造为辅,要求考生掌握建筑构造原理、设计原则、相关规范、基本概念、构造做法,包括地下室、地面、楼面、主墙、楼梯、屋顶、门窗、装修、装配式建筑、工业建筑等。

807水力学

《水力学》(第四版),吴持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8年

液体的平衡微分方程,重力作用下静水压强及其总压力求解;连续方程、能量方程及动量方程应用;液体流动型态及判别,损失计算,谢才公式;简单管道水力计算;明渠恒定流理论及其应用;堰闸出流及消能水力计算;三元流流场分析及势流判别;渗流理论及流网应用。

808工程流体力学

《工程流体力学》(第三版),孔珑主编,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年

流体的物理性质;液柱测压计;静止液体对平面和曲面作用力;流体运动微分方程,连续性方程、伯努里方程、动量方程和动量矩方程;速度势和流函数的概念和平面势流的迭加;粘性流体的流态,流动阻力的计算;边界层分离,卡门涡街,水击。

 

 


 

附件3

复试笔试专业综合理论试卷说明

 

科目名称

笔试方式

试卷包含的课程名称

(一套试卷,各占50%)

专业综合理论1

开 卷

《钢筋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

《钢结构基本原理》

专业综合理论2

开 卷

《路基路面工程》

《道路勘测设计》

专业综合理论3

开 卷

《土力学》

《地基与基础工程》

专业综合理论4

开 卷

《水质工程学》

《给水排水管网系统》

专业综合理论5

闭 卷

《空气调节》

《锅炉与锅炉房设备》

专业综合理论6

闭 卷

《自动控制原理》

《建筑电气控制技术》

专业综合理论7

开 卷

《工程测量学》

《大地测量学基础》

专业综合理论8

闭 卷

《管理学》

《项目管理》

专业综合理论9

开 卷

《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学》

《水工建筑物》

专业综合理论10

开 卷

《工程水文学》

《水文分析与水利计算》

专业综合理论11

闭 卷

《水轮机》

《水轮机调节》

 

 

 


 

附件4

招生专业方向所在学院联系信息

 

专业领域

研究方向

学院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

085213

建筑与

土木工程

建筑设计及其理论

建筑与设计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31-85573011       

手机:13596436081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结构工程

土木工程施工

道路工程

土木工程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31- 85711586

手机:13804375207

工程项目管理

管理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31- 85573092      

手机:13944860490

市政工程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联系人:边老师

电话:0431-85711577        

手机:13756881851

供热、供燃气、通风与空调工程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431-85713898

手机:13756908401

岩土工程

勘查与测绘工程学院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431- 85573032       

手机:13009122400

工程测绘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431-85573034       

手机:13596091109

085214

水利工程

水工结构工程

水利水电工程

水土资源与环境

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

联系人:尹老师

电话:0431-85711568

手机:13844812676

水力机械及v其自动化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联系人:罗老师

电话:0431-85713892        

手机:13654400272

 

 

 

南京医科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医科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指2014年7月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者);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自考、网络学院毕业生;党校毕业者除外);
3)同等学力(包括大专毕业生、成教专升本应届毕业生和本科结业生)报考条件: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党校毕业者除外);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014年7月前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教本科毕业生;党校毕业者除外);
②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
③同等学力复试前必须选择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为生理学、生物化学、免疫学及病理学等(选择加试科目应与专业基础课和报考专业不相同);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我校临床医学各专业(除眼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麻醉学和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以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士)的考生报考;
    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士)的考生报考;
    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的考生报考;
    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士)的考生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卫生学(医学学士)的考生报考。
5、我校口腔医学各专业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6、公共卫生学院的医学专业只接收医学专业背景的考生报考。
7、医学影像学(理学学位)、放射医学考生可以报考特种医学的放射生物学、医学物理与技术方向;康复治疗学(理学学位)可以报考特种医学的运动医学方向。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研招办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我校给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接收函。收到我校接收函且取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将加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推荐免试正式表格寄送我校研招办,并到考生所在学校领取校验码,凭校验码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
http://yz.chsi.cn/http://yz.chsi.com.cn),且须在网上报名时所选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缴纳报名费和照相)。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录取(网报和现场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详情请浏览我校研招网硕士生招生信息。免试生录取后不得放弃入学资格。
二、报名
    采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和到报名点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及时间
按照教育部公布的网报时间上网(网址为http://yz.chsi.cn/http://yz.chsi.com.cn)提交报考信息(请务必牢记报名编号和密码)。
(二)网上报名须知
1、特别提醒: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考生必须在规定的网报时间进行网报,逾期将无法补报。
3、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强调:①请特别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并且到2014年7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⑤网报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4、报名点的选择要慎重。如你选择某一报名点,那你一定且只能到你选择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交费、照相等)和参加考试。
5、考试方式和考试科目的选择要慎重,不能出错,否则无法考试。
6、南京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通讯地址应填写为“南京医科大学xx学院xx级年办转”。南京医科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一律填写为“南京医科大学”。“本人联系电话”栏可多填写几个,以便于联系。
7、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
8、南京医科大学正式职工报考的,在“备用信息”填上“南京医科大学职工”和工作证编号。“档案单位”填“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或“南京医科大学xx医院人事科”。
(三)现场照相及时间
    在教育部公布的现场报名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现役军人须出示师级以上政治部证明),到你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凭报名编号进行现场交费、照相。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交费和照相者,报考无效。请注意:报名时虽不需要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单位公章,但录取时仍需考生档案单位政审和同意,所以请考生最好事先征得单位同意。
所填各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凡报名造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三、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三)初试科目:统考的初试科目为3门或4门(教育学、历史学、医学3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3门,其他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4门)。其中: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含法律硕士)、301-数学一、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均为全国统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
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综合课覆盖科目如下:
1、306西医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2、307中医综合(全国统一命题)覆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
3、707心理学基础综合(我校命题)覆盖普通心理学、心理研究方法、心理咨询与治疗、心理统计与心理测量学;
4、352口腔综合(我校命题)覆盖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正畸学、口腔修复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5、701生物综合(我校命题)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微生物学;
6、702卫管综合(我校命题)覆盖社会医学、管理学原理、卫生经济学、医院管理学、医学统计学;
7、349药学综合(我校命题)覆盖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学、药理学、药事法规;
8、353卫生综合(我校命题)覆盖医学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
9、308护理综合(我校命题)覆盖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详见教育部公布的大纲)。
(四)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初试。
(五)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招网公布。复试时所带材料:准考证(请保留准考证至2014年9月)、毕业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本人身份证。复试形式:笔试与口试、实验或临床操作结合。复试内容:以大学本科主干课和基本技能的考核为主。具体为:①外国语听力和口试测试;②专业课考试;③专业技能考试;④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察。凡初试成绩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指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四、体格检查
(一)体检时间:我校在复试通知中告知。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等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五、录取
(一)2014年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数约为800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约290名,此规模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免试推荐生占招生指标)。
(二)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5,根据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得到录取成绩,依据录取成绩排名确定录取名单。
(三)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六、学费收费标准
    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8000元×3年。我校将设置各类奖助学金,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七、培养模式
    硕士研究生分为两种模式: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八、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采取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3-5年(自入学到获得学位的年限)。
九、特别提醒: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专业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生部每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十、其它事宜
(一)招生目录中, “◆”所属学科为具有博士及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所属学科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为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二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为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我校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二)招生目录中,不列导师姓名,所列研究方向供考生了解专业研究动态和供报考时参考,复试时或入学后经师生互选确定导师。
(三)招生工作相关的时间安排:
1、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现场交费、照相,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
2、成绩查询:2014年3月10日左右登录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查询;
3、复试名单公布时间:2014年4月上旬见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上通知;
4、复试时间:2014年4月中旬复试,确切时间以南京医科大学研招网上通知为准;
5、录取通知书寄发时间:2014年6月下旬。
(四)有关我校导师情况、学科建设及科研情况或其他事宜,欢迎访问我校网页:http://www.njmu.edu.cn/; 研究生院网页:http://yjsy.njmu.edu.cn/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jszs.njmu.edu.cn/
(五)如在2014招生年度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
招生信息以我校研招网公布为准。

(六)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29   
    联系电话:025-86862689   
    联 系 人:柯巧  陈丞
    E-mail:  degree@njmu.edu.cn

中国中医科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中国中医科学院

单位代码:84502

联系人: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行政楼716室

邮政编码:100700

电  话:010-64014411转3380

传  真:010-84034358

网  站:http://***/ 或 http://www.catcm.ac.cn/

 

一、招生规模:125名,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80名,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5名。包括非定向和委托培养研究生。

委托培养是指由委托单位出资,学成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7、临床专业限全日制五年医学本科毕业生报考(应届、往届均可),主要进行临床能力培养,授予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8、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的人员。

(二)推荐免试

我院接收成绩优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学术学位)。考生应取得毕业学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具体办法参见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四、综合考试类别:

306西医综合:300分,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307中医综合:300分,由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701中药综合:300分,由我院自主命题。含中药学120分、分析化学120分、药用植物学60分。

702药学综合:300分,由我院自主命题。含生物化学100分、分析化学100分、药理学100分。

五、请考生于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院不再寄发《准考证》。

六、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成绩请于2014年3月初在我院网站查询。复试信息将于2014年4月初在我院网站公布。

七、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我院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如遇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八、自主命题考试参考书目:

701中药综合:

《中药学》,高学敏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新世纪第二版);

《分析化学》下册,黄世德、梁生旺主编,新世纪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第一版);

《药用植物学》,姚振生主编,新世纪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第一版)。

702药学综合:

《生物化学》,王继峰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新世纪第二版);

《分析化学》下册,黄世德、梁生旺主编,新世纪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规划教材(中国中医药出版社,第一版);

《药理学》,吕圭源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中医药出版社,新世纪第二版)。

703信息管理学:

《信息管理基础》,岳剑波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年)。

704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基础理论》(七年制),曹洪欣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4年)。

801中医药文献检索:

《中医药文献检索》,胡滨、蒋永光主编(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6年)。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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