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传媒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致力于广播、电视、电影、网络、出版、报刊及新媒体等信息传播领域高层次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一所文、工、艺、管、经、法、理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以信息传播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现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6个专业硕士学位类别,并设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
一、招生计划
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400人左右(实际招生数按国家当年下达具体招生计划为准)。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数约占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数的25%,各专业拟招收人数参阅我校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数在复试前根据国家当年最终下达指标数和生源情况确定。
二、初试方式及报考条件
我校2014年初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详见教育部网站)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两年以上学习或工作且进修完相应本科段主干课8门课程(能提交有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成绩单)的人员,按大学本科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注:目前国家本科毕业证书分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三类。
毕业时获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考生或专续本、专升本、专接本等应届毕业考生,为普通应届本科毕业生。
毕业时获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考生,为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除外)。
报名时,如考生既是成人高校或专续本、专升本、专接本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同时也有大专毕业证书且符合专科报考的所有条件,此类考生可以选其中一种类别报考:
①选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时,填写本科学历注册学号,填写毕业时间、学历等项目时,要以本科毕业当年度的时间、学历水平为准;
②选专科身份报考时,填写毕业时间、学历等项目时,以专科的毕业时间、学历水平为准。
①、②不能同时填报。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的其它专业学位(艺术、工程、汉语国际教育、新闻与传播、出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③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推免生须是经考生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资格的高等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其报考单位复试并被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外,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各招生专业(领域)均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办法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文件。
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考生在报考中国传媒大学前,应认真阅读《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选择中国传媒大学报考点的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中国传媒大学考点的网上公告,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为保证与考生的信息畅通,请务必填写移动电话号码。有些重要的临时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发给考生。
(6)报名日期由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过期不予补报。如有变化,以国家教育部通知为准。
(7)报考中国传媒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传媒大学”报考点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5.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选择中国传媒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于2013年11月5日至12日期间,登陆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cuc.edu.cn/)查看现场确认须知、核对报考信息并凭网报成功后生成的报名号打印现场确认预约单,预约现场确认时间。
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请留意查看相关报考点的通知。
(2)中国传媒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北院44号楼五层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报名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要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按报考点按规定配合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现场确认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一般为四个单元。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均为100分,业务课满分均为150分。
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初试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初试地点:选择中国传媒大学考点的考生在中国传媒大学校内;选择外地考点的考生到考点所在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6.初试成绩:每年3月份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主页发布成绩,请上网查询。我校不再寄发成绩单,考生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成绩单到我校研招办加盖公章。
(二)复试
凡达到我校规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请登陆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我校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请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上网打印复试通知书并按复试通知书要求参加复试。
我校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
1.复试包括专业笔试、专业面试以及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或汉语水平测试)三个部分。复试中专业笔试科目见《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下旬。
3.复试具体要求参见当年度中国传媒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六、体检
复试时体检。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按规定时间到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七、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要求见当年度复试办法。
八、录取类别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中国传媒大学。
非定向就业按所在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定向就业研究生
考生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不转入中国传媒大学。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相应协议书就业。
九、学费标准及资助体系
按照国家政策,从2014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实行收费制度,学校将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并建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多元奖助体系。
十、学习年限
我校各专业方向学制请参见《中国传媒大学201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十一、其他
1.2014年我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资格及招生名额等信息以教育部当年度发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
2.报考播音主持艺术学专业、广播电视领域01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新闻与传播领域06口语传播实务方向的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上述专业、方向的考生需在2013年12月1日-15日之间(以邮戳为准)寄交考生本人的“播音主持作品”创作光盘,内容要求参见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2)一律用EMS特快专递邮寄(不要用其他快递或包裹形式邮寄)。考生也可自行交到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光盘作为初试考试科目的一部分,其外盒、外表及录像内容中不得有考号、姓名、考生所在单位等有关考生信息,此类内容在《回执条》中写明并夹放在光盘外盒内,《回执条》切勿贴在光盘上。违反上述规定或逾期未寄出者按考试违规或缺考处理。
(4)考生于12月1日起,到中国传媒大学研招网下载打印“播音主持作品”创作光盘“回执条”。
(5)考生可通过我校研招网“邮件查询系统“查询接收情况。
3. 考生被录取后在学期间待遇按照国家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至录取期间,请考生关注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重要信息均在此发布。
5.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报名时一定将本人移动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等通讯信息)填写清楚。录取期间不要轻易更换移动电话。
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7.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①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东街1号中国传媒大学北院44号楼五层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 邮编:100024
②联系电话:010-65779227
③中国传媒大学主页:www.cuc.edu.cn
④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主页:http://yz.cuc.edu.cn
西藏藏医学院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藏医药人才。
二、拟招生人数
2014年我校拟招生计划为2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规模数为准。
三、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4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请参看《2014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准考证》
1、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藏医综合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复试
复试将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于4月中旬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的考生一般应达到复试分数线,人数为招生计划的120%。
具体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与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另通知。
八、体格检查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九、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后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参看个人有效政审材料),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根据学院研究生教学实际,我院新生录取暂不执行保留学籍办法。
十、调剂
受专业与生源限制,我校暂不执行调剂政策。
十一、违规处理
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本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它
1、我校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校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2、考生应准确、实事求是地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3.各专业推荐的参考书,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限制。
4.如在2014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将以国家出台的新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
十三、招生咨询
1.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或西藏藏医学院校园网(http://www.ttmc.edu.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
2.联 系 地 址:西藏拉萨市当热中路10号
单位代 码:10696
邮政编 码:850000
联系电 话:(0891)6374885
Email:zyyjsb1999@***.
负责人:索朗次仁
联系人:罗布顿珠
西藏藏医学院研究生部
2013年9月23日
湖北科技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湖北科技学院概况
湖北科技学院(原咸宁学院)是湖北省属普通高等院校,坐落于中国香城泉都——湖北省咸宁市,占地面积1860亩,其中校舍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优美,竹枝摇曳,桂影婆娑;湖波荡漾,杨柳依依,是典型的江南山水园林校区,是湖北省花园式学校。学校始建于1937年,已有76年办学历史、36年本科教育经验和18年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办学经历,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学校学科齐全,涵盖经济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教职工1336人,其中专任教师1015人,教授108人,博士142人,兼职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57人。特聘院士2人、“楚天学者”11人、“彩虹学者”6人、“揽月学者”8人、常年聘请外籍教师8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和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与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余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拥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省级品牌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重点(培育)学科2个,省重点实验室和基地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湖北省研究生工作站2个。
学校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8000人,其中研究生120余人。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先后与印度韦洛尔大学、维纳雅卡大学等5个国家的著名大学建立了实质性的合作关系。
二、培养目标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培养掌握所从事药学领域的坚实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技术创新或管理工作的能力,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合理使用和监管等药学职业领域,为药品生产企业和医药卫生机构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药学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按照“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2014年我校拟计划招收60人(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为药学硕士(105500),方向包括:临床药学、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药物合成与生产、药物制剂研究与开发、药物质量控制研究。(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学习形式与年限
凡被我校录取的2014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培养,在教学实践基地参加药学实践时间要求累计不少于1年,学习年限为3年。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录取办法
1、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位证和毕业证(往届生)、报名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现场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2、考试。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地点由报名点确定。政治理论、英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湖北科技学院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复试内容包括:(1)专业课笔试;(2)面试:包括综合素质、业务能力;(3)英语水平(含听力和口语)考核三个部分。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药学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复试时间将在复试通知中告知。
3、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14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4、资格审查与体检。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录取。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定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按教育部规定,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七、收费与奖励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点,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奖助力度,保障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人/年。
以上收费标准最终以省教育厅、省物价局、财政厅核定为准。
(二)奖励与资助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年。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4、提供“三助”津贴。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提供 300元/月/岗的岗位津贴,每学年按实际上岗时间计算。另外,研究生导师将视学生的具体情况给予适当助研津贴。
5、优秀奖学金。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另设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
6、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7、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学校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每生一万元)。
八、优惠政策
1、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奖学金8000元/人;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奖学金5000元/人。
2、免收复试费。
3、凡是通过我校复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可报销一定额度的住宿费用及外地来咸宁的车票(火车票为硬座部分,二者入学后凭正规发票报销)。
4、985、211院校的毕业生和科研特长生可优先选择导师和研究方向。
九、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14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2、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登记表,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3、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处网页(http://*** t.com.cn/)。
联系部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邮政编码437100)
电话(传真):0715﹣8250857;0715﹣8250870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14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单位代码:10927
招生计划:60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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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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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5药学硕士 _01临床药学 -02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_03药物合成与生产 _04药物制剂研究与开发 _05药物质量控制研究 |
①101政治 ②204英语二 ③349药学综合 ④无 |
349 药学综合: 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其中,有机化学为必考科目,分析化学、药理学两门中考生可任选一门。 |
西藏藏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参考范围
专业/代码 |
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同等学力考生 复试加试科目 |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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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13民族医学(藏医) |
01藏医基础理论研究 |
① 101思想政治 ② 201英语一或240梵文 ③ 711藏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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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藏医杂病学 ② 藏药泻治学 |
1.《四部医典》 2. 《千万舍利》 3. 《晶珠本草》 4. 《贡珠临床经验纪要》 5. 《21世纪本科系列教材--藏医历史》 6. 《声明学论新注》 |
02藏医临床应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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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藏药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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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藏医历史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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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藏医文献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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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医算关系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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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总人数:25人 |
甘肃政法学院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14年面向全国招收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治安学、物证技术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6个专业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等13个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详见《甘肃政法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人数
2014年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100人(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复试阶段学校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考生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的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在考前由报名点和我校审查。在复试阶段和入学报到时将进行再次审查。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各为150分。考试方式为笔试。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三。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报考我校各专业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校组织命题。
(四)报考我校各专业入学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2014年4月至5月份,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6.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7.我校将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硕士生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凡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方向(侦查学、物证技术学、治安学和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执行。
七、录取
1.我校将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招收定向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考生均须在被录取前分别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定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回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参加就业派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相关情况须在复试时以书面形式向研招办说明。
3.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学习年限
攻读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3年,均为全日制。
九、其他
1.达到国家复试标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应联系调剂单位。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4.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特别要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以及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的作弊情况要如实填写。
5.对在报考及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试,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6.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文件为准,我校也将在招生办网页发布最新更正,请广大考生关注。
7.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在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8.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十、招生咨询
甘肃政法学院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gsli.edu.cn/yjs/index.asp)查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31-7601383
电子邮件:zfyzb@gsli.edu.cn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甘肃政法学院研招办(20号信箱)
邮政编码:730070
甘肃政法学院2014年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甘肃政法学院于2009年6月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具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并于2010年开始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该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德才兼备,具备较坚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较全面的法律实务知识,并掌握较广博的涉外经贸知识,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事业的需要,适应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14年面向全国招收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等2个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招生人数
2014年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100人(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复试阶段学校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考生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
二、培养目标
(一)法律硕士(法学)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培养为国家和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掌握法律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法律专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培养学生自觉运用职业思维方式和法律原理观察、分析和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熟练地进行法律推理的能力;以培养学生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非诉讼法律事务以及组织与管理法律事务的能力为重点。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法律硕士(法学)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或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
1.符合(一)中1、2、3、4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必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四、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先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凭网报编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到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照相和交费。详情请注意浏览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页。
2.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的报名信息务必准确、翔实,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考生可任选报考点报名,但必须在现场报名点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
五、考试
(一)初试
1.法律硕士(法学)的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01英语一100分;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150分;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15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2.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②201英语一100分;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150分;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15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不计入初试成绩。
3.参考书目: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定书目。
4.初试时间为2014年1月4日到5日。
(二)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至5月份,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2.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3.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人数一般为计划招生规模的120%左右。具体复试方式以及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确定。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6.复试报到时进行报考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关于违反研究生入学考试规定行为的暂行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六、体检
体检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七、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分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回原定向或委培单位。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参加就业派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相关情况须在复试时以书面形式向研招办说明。
八、学制
(一)法律硕士(法学)
学制2年,全部为全日制培养方式。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二)法律硕士(非法学)
学制3年,全部为全日制培养方式。按规定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九、其他
1.达到国家复试标准,但未达到我校复试线的考生,应联系调剂单位。
2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3.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4.考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特别要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以及各类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的作弊情况要如实填写。
5.对在报考及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试,我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6.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文件为准,我校也将在招生办网页发布最新更正,请广大考生关注。
7.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在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8.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十、招生咨询
甘肃政法学院硕士生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gsli.edu.cn/yjs/index.asp)查询。
咨询电话:0931-7601383
电子邮件:zfyzb@gsli.edu.cn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甘肃政法学院研招办(20号信箱)
邮政编码:730070
宝鸡文理学院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宝鸡文理学院简介
宝鸡文理学院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要特色,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的省属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其前身是1958年创办的宝鸡大学(本科),1963年因国家经济困难停办,1975年在此基础上成立陕西师范大学宝鸡分校,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宝鸡师范学院,1992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与1984年新设立的宝鸡大学合并,更名为宝鸡文理学院。学校位于炎帝故里、周秦文化发祥地、陕西省第二大工业城市——宝鸡市,地处宝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依秦岭,北临渭河,依山傍水,环境宜人。占地面积1100亩。
学校现设17个院(系、部),61个本科专业,其中,化学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和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为省级名牌专业,物理学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教育学、物理学、地理科学、工商管理、制药工程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为陕西省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学校面向全国招生,拥有招收外国留学生的资格,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2万余名。建校以来为国家培养合格人才8万余人,人才培养质量受到社会广泛好评,2008年,荣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称号。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近1300名,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340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者750多名。近年聘请了100多位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有40多位教师分别获得国务院有突出贡献专家、全国优秀教师、新世纪优秀人才、陕西省有突出贡献专家、陕西省教学名师、三秦人才、陕西省优秀教师等省(部)级以上奖励称号。
学校现有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地理学3个硕士授权一级学科。有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地理学、数学、物理学6个省级重点学科。灾害监测与机理模拟实验室、植物化学实验室为陕西省重点实验室。周秦伦理文化与现代道德价值研究中心、关陇方言与民俗研究中心为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设有14个校级重点学科,横渠书院等22个学术研究机构。
学校科研实力不断增强。五年来,获得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031项,其中国家级、省厅级400余项,出版专著、译著近100部,主编教材51部,发表论文7249篇,其中699篇被SCI、EI、ISTP收录或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转载,获得各级各类科研奖励337项。
学校办学条件优良。教学用房面积61199m2,实验室面积43474 m2,教学科研实验室29个,多媒体教室127个,教学仪器设备值1.4亿元。图书馆藏书180万余册,中外文期刊2000多种,电子期刊9000种,建成了较为先进的数字化校园网系统。校园网接入中国教育科研网和国际互联网,建成多种高规格的信息化平台。拥有体育馆、游泳跳水馆等运动场馆,体育设施齐全。
学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俄罗斯、日本、英国等国的有关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协作关系,并有广泛的学术交流和友好往来。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5个,常年聘任有外籍教师。学校每年与美国俄克拉何马州中央大学等大学开展学生交换学习项目。
学校发扬“艰苦奋斗、励精图治,开拓创新、敢为人先,立心立命、勇于担当”的宝文理大学精神,秉承“博文明理,厚德尚能”的校训,抢抓西部大开发和高教发展的历史机遇,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力争到2020年把学校建成一所结构合理、管理科学、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社会满意、省内外同类院校一流水平的多科性大学——宝鸡大学。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共有3个一级学科,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生260人,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2014年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请保存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准确地填写信息。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录取。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六.复试
复试分数线按国家2014年国家录取分数标准执行。
(一)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差额进行。
(二)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和专业课测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期间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符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六)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七、录取及调剂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择优录取。涉及考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最终以教育部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规定为准。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规定进行收费。凡录取为我校的考生,一律不收取住宿费;我校设立新生奖学金,给予成绩优异者重奖4000-8000元;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及985、211高校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录取后奖励1000元。研究生在校期间均可享受助学金和“三助金”每生每年18000元。凡我校应届毕业的优秀研究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政策优先录用。研究生在校期间成绩优良、表现突出的每年还可享受优秀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优秀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标准按国家、陕西省及学校规定执行。
九、学制及培养目标
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年。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相对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或专门技术、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十、其他
请考生经常关注我校网站 (http://www.bjwlxy.cn),了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事宜,或直接来函来电与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招生办联系。
单位代码:10721 单位名称:宝鸡文理学院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政编码:721013
联系部门:宝鸡文理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
联系电话:0917 -3565611 传 真:0917-3566300
联系人: 王老师
研招网址:http://www.bjwlxy.cn
E-mail: bwlyjs@163.com
宝鸡文理学院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级 学科 |
二级学科 |
研 究 方 向 |
招 生 人 数 |
导师 姓名 |
初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
备注 |
中国语言文学(0501) |
文艺学 (050101) |
01文学批评学 |
19 |
赵德利 权雅宁 李剑清 王永奇 孙 霄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文学理论 ④801美学原理 |
同等学力或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①中国文学史②中外文学批评史
|
02文学理论 |
||||||
03西方文艺思潮 |
||||||
汉语言文字学 (050103) |
01汉语方言 |
22 |
郭沈青 年玉萍 赵惠霞 张 昕 王应龙 康少峰 |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语言学概论 ④802古代汉语和现代汉语 |
||
02现代汉语 |
||||||
03古代汉语 |
||||||
中国古代文学(050105) |
01先唐与唐代文学 |
27 |
兰拉成 党天正 张乃良 刘林魁 魏 强 王晓玲 姚 军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文学理论 ④803中国文学史 |
||
02宋元明清文学 |
||||||
03文学文献整理与研究 |
||||||
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6) |
01中国现代文学 |
19 |
冯肖华 曹 斌 李涌泉 李晓峰 孙新峰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1文学理论 ④804中国现当代文学 |
||
02中国当代文学 |
||||||
化学 (0703) |
无机化学 (070301) |
01固体无机化学 |
24 |
陈虎魁 陈 强 韩银凤 温普红 苗建英 赵立芳 张美光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3有机化学 ④805物理化学
|
|
02.配位化学 |
||||||
03.纳米材料化学 |
||||||
04.新型功能化合物的合成 |
||||||
分析化学 (070302) |
01.光谱分析 |
14 |
温普红 张红鸽 张亚妮 张孟民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3有机化学 ④805物理化学 |
||
02.纳米材料分析 |
||||||
03.现代电分析化学 |
||||||
有机化学 (070303) |
01.有机合成及相关反应 |
24 |
杨得锁 王晓玲 赵立芳 王宏社 张来新 朱海云 王晓梅 郭亚宁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3有机化学 ④805物理化学 |
||
02.天然产物化学 |
||||||
03.有机功能材料 |
||||||
04.绿色有机化学 |
||||||
物理化学 (070304) |
01.振荡化学 |
24 |
李宗孝 杨子元 苗建英 袁都奇 蒲小华 窦树梅 张美光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3有机化学 ④805物理化学 |
||
02.热动力学 |
||||||
03.电化学 |
||||||
04.计算化学 |
||||||
地理学 (0705) |
自然地理学 (070501) |
01环境变化与自然灾害 |
26 |
周 旗 傅志军 刘引鸽 甘卓亭 张 军 易文利 包 光 张俊辉 周变红 王长燕 张蓓蓓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5人文地理或601高等数学 ④806自然地理 |
|
02资源开发与环境治理 |
||||||
03生态环境评价与调控 |
||||||
人文地理学 (070502)
|
01旅游资源开发与规划 |
22 |
杨忠泰 傅志军 万红莲 张伟峰 桑晓靖 韩景卫 刘哲民 郭俊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5人文地理 ④806自然地理 |
||
02区域开发与城乡发展 |
||||||
03城市与区域发展 |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070503) |
01地学计算与模型 |
18 |
李景宜 李 剑 文彦君 王参军 甘卓亭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01高等数学或616地理信息系统 ④806自然地理
|
||
02资源环境监测与GIS |
||||||
区域灾害学 (0705Z1) |
01灾害感知、评估与管理 |
19 |
周 旗 李景宜 万红莲 文彦君 王陆军 刘引鸽 郭俊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5人文地理或601高等数学 ④806自然地理 |
||
02区域灾害风险与防治 |
宝鸡文理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参考书目
一级学科 |
二级学科 |
参考书目 |
中国语言文学 |
文艺学 |
①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②刘叔成等《美学基本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③胡经之《西方文艺理论名著教程》,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
中国古代文学 |
①袁行霈《中国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②郁贤皓《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③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④胡安顺、郭芹纳《古代汉语》,中华书局2007年版 |
|
中国现当代文学 |
①童庆炳《文学理论教程》(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②朱栋霖《中国现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③钱理群《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④洪子诚《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
|
汉语言文字学 |
①胡安顺、郭芹纳《古代汉语》,中华书局2007年版;②黄伯荣、廖旭东《现代汉语》,高教出版社2003年版;③叶蜚声、徐通锵《语言学纲要》,北大出版社2010年版 |
|
化学 |
无机化学 分析化学 有机化学 物理化学 |
①《有机化学》(上、下册)第三版,胡宏纹编,高等教育出版社;②物理化学(上、下册)第五版,傅献彩、沈文霞、姚天扬、侯文华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地理学 |
自然地理学 |
赵荣等《人文地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李小建等著,《经济地理学》(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武光和等《自然地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2000年)同济大学编:《高等数学》(上),高等教育出版社。 |
人文地理学 |
赵荣等《人文地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李小建等著,《经济地理学》(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武光和等《自然地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2000年) |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
黄杏元,马劲松,汤星力主编,《地理信息系统概论》(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武光和等《自然地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2000年);同济大学编:《高等数学》(上),高等教育出版社。 |
|
区域灾害学 |
赵荣等《人文地理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李小建等著,《经济地理学》(修订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武光和等《自然地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2000年);同济大学编:《高等数学》(上),高等教育出版社。 |
延安大学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延安大学坐落在革命圣地延安,是由毛泽东同志亲自命名、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综合性大学。现为陕西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大学、陕西省省属重点大学、陕西省高水平建设大学。
延安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历史可上溯到抗日战争时期,当时的陕北公学就开办了高级研究班,主要任务是培养师资。解放战争时期,学校设立了研究室,研究室第一批招收了87名研究生。新世纪以来,延安大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获得了硕士学位授予权,并先后获得全日制专业学位、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推荐免试攻读教育硕士(“硕师计划”、“特岗计划”)专业学位的授权,形成了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等多类型、较完整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体系。同时,学校还是全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改革试点高校。截至2013年7月,先后招收各类研究生2655名,授予硕士学位1314名。目前各类在校研究生1335人。
学校现有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理论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生物学、生态学、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临床医学、工商管理等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有教育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工程硕士3个专业学位类别(20个领域)授予权。学科涵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10个大门类。现有政治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生态学、延安学等4个省级重点学科,有延安红色资源与马克思主义理论1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学科,有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搭建了坚实的平台。
学校拥有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的研究生导师队伍。其中,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及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5人,陕西省教学名师8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占50%以上。一些研究生导师曾荣获“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陕西省自然科学技术奖”、“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奖”、“曾宪梓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等奖励。
学校坚持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核心,不断完善各项培养和管理制度,深化招生改革,强化过程管理,提高学位授予质量,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年来,学校研究生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也日趋活跃,已与美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地区的1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为加强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水平搭建了重要平台。
学校研究生处设有办公室、研究生招生与管理科、研究生学位与培养科等管理机构,拥有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管理干部队伍。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受到多次表彰,曾获得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工作先进单位、陕西省研究生培养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标准化考点(国家教育考试试标准化考点)等荣誉,有多位同志被授予陕西省研究生培养工作先进个人、陕西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全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新时期,学校将紧紧抓住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历史机遇,围绕服务需求,提升质量这条主线,以分类推进模式改革、统筹构建质量保证体系为着力点,通过改革招生选拔制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导师权责机制、改革评价监督机制、深化开放合作,强化政策和条件保障等一系列举措,不断推进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和内涵发展,为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求、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须随时登录研究生处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 219.244.0.2)查看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
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8)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9)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复试时学校将对考生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非应届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考核程序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6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6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月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试题使用我单位自主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通知由考生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自行查询。
(八)对在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我校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严重作弊的在校生,将予以直至开除学籍的处罚;作弊的在职考生由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单位,由有关部门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于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1、复试时间:2014年4月中下旬,具体请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2、复试地点:延安大学,具体请届时参见复试通知。
3、复试信息发布:考生于2014年4月中下旬登陆研究生处网站(http:// 219.244.0.2)查询我校复试基本要求,并登陆各学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
4、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课笔试。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要加试。复试时,要对其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本科课程学习成绩登记表》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权威机构出具学历(学籍)的认证报告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
6、体检:复试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7、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一般为6月中下旬。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七、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八、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十一、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年限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硕士、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两年;临床医学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三年(医学院临床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为省人民医院)。
十二、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费:按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收费标准执行;
奖助学金: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单项奖学金、“三助”经费等。
另外,学校将制定报考我校研究生的优惠政策,于近期发布,请考生留意。
十三、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19 学校名称:延安大学
学校地址:延安市杨家岭 邮政编码:716000
部门网址:http://219.244.0.2/ 研招办电话:(0911)2332224(传真)
云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云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云南师范大学的前身是1938年在抗日战争烽火中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南迁昆明合组成立的国立西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现为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100所重点建设高校之一,是教育部与云南省政府共建高校,为云南省唯一一所省属重点师范大学,是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之一。学校占地面积3030亩,下设23个学院,2个独立学院,31个科研机构,1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6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工商管理硕士(MBA)等10种专业硕士,为全国首批招收和培养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24所重点高校之一。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考生报考云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和专业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学校结合各专业发展需要、考试人数及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作动态调整,原则上2014年我校全日制硕士招生计划数不低于2013年的计划数(1233人)。
温馨提示:根据我校2013年招生情况,除少数专业提高分数线外,其余专业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均有复试资格。
(二)招生专业
2014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148个,研究方向411个。学术型招生专业共计115个,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共计33个。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均属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学历学位教育。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
二、报考条件(与全国招生简章一致)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三个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注:报考我校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注意,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云南师范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5308)。
(三)其他
1.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报名条件详见《云南师范大学关于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云南师范大学2014年接收校外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
2.本科毕业的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读书期间学习成绩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3.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闭卷笔试)一门专业基础课。此外,同等学力、跨学科、调剂、推免、破格复试的考生还需再加试所报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一门(闭卷笔试)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加试科目表(附件2)。
注:请考生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及云南师范大学推免生应选择云南师范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前可进行预报名,预报名时间为: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报名网站中有显示)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4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附件3)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
①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
②必须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③考生必须是少数民族。
④应届少数民族考生毕业后必须在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出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并签订协议书。
⑤在职少数民族考生户口必须属于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列出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必须与考生户口所在地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协议。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招生处研招科联系。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配合报考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现场确认安排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网站公布的现场确认公告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也可登陆(云师大--招生--研究生招生http://zsb.ynnu.edu.cn以下称云师大招生处网站)查看现场确认相关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业务课一(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为③的科目)
1月5日下午业务课二(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为④的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考试范围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范围(附件4)。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的初试成绩通知单不再寄出,请考生届时登陆云师大招生处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六、调剂
我校于2014年3月底至4月初在云师大招生处网站上发布调剂公告,公告包括调剂专业、调剂要求和调剂程序等内容。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获得复试资格的调剂考生将收到复试通知短信。调剂考生与其余复试考生一起参加复试。
详细情况可参考《云南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公告》(云师大-招生-研究生招生-全日制硕士),具体情况以2014年发布为准。
七、复试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二区线),结合报考我校各专业考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复试人员名单。我校2013年除少数专业提高分数线外,其余专业上线考生均获得复试资格。复试名单及复试相关信息将发布在云师大招生处网站,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关注。
(二)我校将在云师大招生处网站发布复试通知及复试实施细则,请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参加复试。
(三)享受少数民族分数线的考生,按要求准备相应材料,复试时务必提交。
我校复试包括专业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几项内容,专业笔试科目可参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加试科目表(附件2)。
详细情况可参考《云南师范大学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复试)工作实施方案》、《云南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云师大-招生-研究生招生-全日制硕士),具体情况以2014年发布为准。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在云南师范大学校医院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体检工作。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考生按要求确认通讯地址后,可在2014年5月底至6月初收到录取通知书。
考生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因为生病、怀孕、出国、参军等原因,可按要求向学校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十、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学制和培养
(一)我校学术型及专业学位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攻读方式,学制为3年。
(二)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从2014年起,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也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因云南省2014年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和奖助制度仍在制定中,待确定后我校将及时予以公布,请考生关注云师大招生处网站。
(二)助学贷款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开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贷款转至学校账户时务必写清楚学生的学校名称、姓名和身份证号等必要的身份信息。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相关事宜请咨询学生户籍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
2.国家助学贷款
办理时间约为每年10月至次年6月,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学生办理,研究生培养单位收齐相关材料后交银行审核、发放。(有关事宜请在报到后向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
十三、研究生就业情况
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年终就业率均保持在95%以上。就业质量较好,到高等教育、政府机关、国有企业就业的占就业人数的80%。
十四、其他
(一)若教育部2014年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按照规定作相应调整,并及时在云师大招生处网站公布。
(二)考生应妥善处理好与所在单位间的关系。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相关具体事宜,考生可致电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咨询了解。联系方式详见云南师范大学2014年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联系方式(附件5)。
十五、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681
学校名称:云南师范大学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聚贤街768号云南师范大学招生处
联系部门:招生处研招科
联 系 人:刘老师 杨老师
邮 编:650500
电 话:0871-65910081(兼传真)65516027
网 站:云师大招生处网站
网 页:云师大--招生--研究生招生
(云师大主页点击招生菜单进入后选择研究生招生)
附件
武警后勤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4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22人,其中,应用经济学22人、临床医学67人、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4人、军事后勤学19人,均为学术学位。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军队、武警部队在职干部,军队、武警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献身武警现代化建设事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积极进取。
2.身心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3.在职干部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大学本科结业人员,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复试时加试两门涵盖本专业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携带网报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学历证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到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网上报名需填报的各项内容,请考生认真如实准确填报,联系电话请将座机和手机均留下,联系地址、邮编请务必如实详细填写,不得轻易改变,以便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五、资格审查
在职干部,须持师级以上(包括师级)单位干部部门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于11月20日前寄送我院,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经我院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合格的考生,方可在报名点参加考试。
六、初试
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请考生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阅信息)。
七、复试
根据国家和军队有关政策、招生计划及考生初试成绩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经复试合格后,严格按照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八、几点说明
1.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数学三、西医综合为国家统考科目。
2.非统考科目综合考试内容:
353 卫生综合:环境卫生学、劳动卫生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804卫勤管理综合:包括卫生勤务学、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
九、其他
未尽事宜请考生与武警后勤学院研究生处联系:
通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汇智环路1号武警后勤学院训练部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300309,
联系电话:022-84876139;联系人:臧照辉。
注:此招生简章最终解释权归武警后勤学院。
武警后勤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单位代码:90203 单位名称:武警后勤学院
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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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 应用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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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国防经济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国防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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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军事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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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武警军需区域化联合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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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2 临床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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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内科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生物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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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神经病学 |
神经病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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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外科学 |
解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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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妇产科学 |
妇产科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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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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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流行病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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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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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军事预防医学 |
军事预防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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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营区卫生与健康促进 |
健康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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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 军事后勤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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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武警营房建设与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
武警房地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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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后勤装备建设与发展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
军事后勤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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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卫生勤务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
卫生勤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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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军事后勤建设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军事理论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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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军事物流学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军事物流学 |
应届学员必选数学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