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各专业相关要求见《江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二、接收专业
请参阅我校2015年各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办法及相关材料
1.填写报考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
2.接受复试通知。学校或二级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复试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接受待录取通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5.有关复试录取具体办法将在复试前公布。
四、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
五、信息查询及联系电话
(一)学校有关招生信息将在校研究生院网公布,请推免生随时关注查询。
(二)联系电话
学校研招办:0791-87118630(王老师)、0791-87118775(陈老师)
基础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0791-87118010(熊老师),
临床医学院:0791-86361514(熊老师),
药学院:0791-87118129、87118911(吴老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0791-87118732(吴老师),
计算机学院:0791-87118863、87118864(彭老师),
岐黄国医书院:0791-87119618(聂老师),
人文学院0791-87118682(刘老师),
健康养生研究所0791-87119686(叶老师)。
江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1.2015年我校预计招收4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接收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 2015年我校预计招收20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3.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江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和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4.相关专业要求
(1)报考基础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方剂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医史文献专业)、药学院(专业型硕士学位)、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人文学院、健康养生研究所等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全日制)。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全日制)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计算至入学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③取得成人高考(脱产学习)本科学历,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
(2)报考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学术型硕士学位)、岐黄国医书院、基础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等专业的考生,必须是符合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并具有学士学位。
(3)报考我校临床医学院、岐黄国医书院所有专业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医学教育背景,且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参照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规定。
四、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
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49药学综合、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请参见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的考试大纲。
我校药学综合一含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学综合二含生理学、生物化学;中药综合一含分析化学、中药化学;中药综合二含分析化学、药用植物学;中药综合三含分析化学、中药学。
五、复试
国家教育部划定复试分数线后,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复试时间和要求,不再另行发复试通知书。具体复试安排见复试安排通知。
六、其他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住宿费800元/年/生。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加大研究生奖助力度,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奖助政策体系,实现研究生奖助的全覆盖。
八、信息查询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随时查询:http://yjs.jxtcmi.com。研招办联系电话:0791-87118630(王老师)、87118775(陈老师)。E-mail:jzyjsb@163.com。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兴湾大道818号,邮政编码:330004。
九、联系方式
相关学院联系电话:
基础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0791-87118010(熊老师),
临床医学院:0791-86361514(熊老师),
药学院:0791-87118129、87118911(吴老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0791-87118732(吴老师),
计算机学院:0791-87118863、87118864(彭老师),
岐黄国医书院:0791-87119618(聂老师),
人文学院0791-87118682(刘老师),
健康养生研究所0791-87119686(叶老师)。
集美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集美大学是福建省省属多科性大学,省重点建设高校,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生。
集美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办学始于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1918年创办的集美师范学校,迄今已有90多年的办学历史,校训“诚毅”为陈嘉庚先生和其弟陈敬贤先生所立。1994年,在原集美航海学院、厦门水产学院、福建体育学院、集美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和集美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等五所高校的基础上合并组建集美大学。
集美大学办学实力较强,办学条件完备。现有20个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水产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覆盖5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点,66个本科专业,专业覆盖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文学、法学和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6000多人。现有专任教师1500多人,其中正高职称200多人,副高职称580多人。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有2个一级学科被列入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8个一级学科列入省级重点学科,1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7门省级精品课程,7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学校占地面积2300多亩,校舍面积102万平方米,新校区入选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是全国高校唯一入选的项目。学校建有万兆高速校园网,图书馆建有数字信息检索中心,馆藏纸质文献228.51万册,中外文现刊2700多种。
集美大学办学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江泽民同志亲自为集美大学题写校名并题词。李岚清同志亲自为学校揭牌,并多次亲临学校视察指导。习近平、贾庆林、贺国强同志先后担任过集美大学校董会主席或名誉主席。
集美大学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质量优异。“嘉庚精神立校,诚毅品格树人”是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多年来生源充足、质量高,毕业生就业率在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集美大学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航海、水产等面向海洋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集美大学航海教育是我国培养高级航海人才的重要基地,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的影响;水产学科在国内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影响。学校坚持服务地方,并充分发挥面向行业办学的传统,运用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建设“厦门东南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和“福建游艇产业协同创新联盟”,不断增强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联系。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报考我校水产一级学科的考生,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考试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不参加全国联考科目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考试。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一)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我校预计于2015年3月底发布复试信息。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科目见招生目录。复试安排请关注集美大学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
八、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生人数以国家最后下发的计划数为准。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8000元/年。学术型研究生为三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为两年制。
2. 报考我校的考生,入学后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7200元/生·年(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在学研究生参加科研活动取得成绩,根据集美大学科技创新奖励条例可以获得200~1000元/人项不等的科研奖励;符合条件的研二及以上学生可申请每生每年2万元的国家奖学金;另有宋玉器先生研究生奖助学基金,木兰奖学金(面向航海、轮机学生)等。
十、招考咨询
集美大学学校代码:10390
网址:http://yjs.jmu.edu.cn/web/list.aspx?cid=82
研招办电话:0592-6181995
集美大学研招办
2014年9月17日
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0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类。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以下人员只能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①不能跨专业报考,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②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③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考生网上报名后1周内,即将②、③所述复印件材料快递至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复试时要交验论文及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5.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以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非医学门类相关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临床类专业,只允许报考基础类(100501-100504,1005Z1,100601)或药学类专业(以1007、1008开头)。
(2)非临床学科相关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允许报考相应专业的学术学位(除1051、1056开头的其它专业)。注意:护理学相关专业的考生,只允许报考护理类专业(1006Z1,105400)。
三、考试科目
1.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综合科目(300分,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综合科目涵盖课程如下:
①中医综合:涵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等,请参考教育部[中医综合]指定考试大纲。
②西医综合:涵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等,请参考教育部[西医综合]指定考试大纲。
(2)学校命题科目:护理综合(300分)、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分)、药学类综合(300分,综合1、2或3)。综合科目涵盖课程如下:
①308护理综合: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各占50%;
②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仪器分析、基础药理学,各占50%;
③701药学类综合1:仪器分析、基础药理学,各占50%;
④702药学类综合2: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各占50%;
⑤703药学类综合3:生理学、基础药理学,各占50%。
2.复试科目: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专业技能与实践能力测试(专业学位考生)、考生体检等。此外,同等学力考生,2015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须加试大学本科2门主干课程。
四、考生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
2.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4年10月10-31日(9:00-22:00),应届生预报名:2014年9月25-28日(9:00-22:00)。
(2)现场确认:2014年11月10-14日,具体时间以报名点公告为准。
3.报名地点:
(1)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2)现场确认: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报名公告为准。
4.注意事项:
(1)我校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两类,考生报考时,请注意区分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
(2)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与真实信息不符,一律不予准考或录取,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以及联系电话。
五、考试时间
1.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时间:2015年4月中旬左右,具体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六、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8000元/学年。
2.专业学位:10000元/学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1000元/学年。
七、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分别设立奖助学金,有关奖助学金的等级设立、奖励标准、覆盖范围以及实施管理办法等内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八、就业政策
1.定向就业:根据定向就业协议要求,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非定向就业:根据国家就业有关规定,研究生毕业后自主择业。
九、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771-3132106 传真号码:0771-3139219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Email:gxucm_yjs@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
邮政编码:530200
淮北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0名,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17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90人。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情况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5年7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4)研究生招生中有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考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部分,所有考生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考试
(一)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8:30—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5.初试科目: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美术专业技法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时间、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通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中旬。
(二)录取类别: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果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入学
2015年9月,新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处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学制和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精神,我校对新入学研究生均收取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均为8000元/年。
十、奖助体系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淮北师范大学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占40%,奖金7000元,二等奖占60%,奖金5000元。(2)综合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学术科研、文体活动、省级以上竞赛取得成绩和考取博士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不含考取博士奖)的奖励标准为2000元/项,考取博士奖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
3.社会捐助,根据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中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岗位津贴标准一般为800元/生·月。
3.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突然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学生度过难关。
十一、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涉及的政策、时间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时间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二)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nu.edu.cn/Site/yjszs/html/),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5年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35000。
电话:0561-3803593, 传真: 0561-3803354,电子信箱:yjszsb@chnu.edu.cn。
河北金融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金融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及模式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金融产品营销策划、金融理财规划、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具有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金融硕士的培养采取校企“双主体、双导师、双考核”模式,专业实践实行“工作助理制、业务宣讲制、项目绑定制”,着力培养学生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拟招收秋季入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3名(含推免生8名,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制及学习形式
学制2年,全日制脱产学习。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入学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1. 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 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 初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2)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3)303数学三(满分15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4)431金融学综合(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由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于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复试由我校研究生部负责具体实施。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招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2. 复试时,我校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复试不及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将在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四) 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在“研招网”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招生类别及在校待遇
(一)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我校将根据河北省文件出台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并于第一时间上网公布,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部主页相关信息(我校2014级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
(二)在校期间享受评奖评优待遇。奖助补的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部主页相关信息。
八、招生优惠政策
(一)本校的应届本科生(统招二本)一志愿报考我校金融硕士并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学校报销报名费(160元/人)。
(二)“211”及以上院校应届本科生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报到入学后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当年一年的学费。高招在本省录取批次是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的应届本科生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报到入学后可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当年一年学费的50%。
(三)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参加我校复试并通过复试接受录取的考生报销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交通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报到入学后凭正规发票报销。
九、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会在研究生部网站向社会公布本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十、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1420
学校网址:http://www.hbcf.edu.cn/
学校研究生部网址:http://jpkc.hbcf.edu.cn:8080/yjsb/
联系人及电话:0312-3338138 韩老师
部门邮箱:hbcfyz@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研究生公寓203)
邮政编码:071051
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微信公众号::hbjryjsb
九、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
中国计量学院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沈阳医学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沈阳医学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沈阳医学院始建于1949年,是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建校65年来,学校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实力不断增强,办学水平不断提高,现已形成集研究生、本科和高职专科为一体的多层次办学体系,先后培养了4万余名德才兼备的医疗卫生人才,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并顺利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学校占地面积44.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3.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3.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亿元。图书馆藏书96万余册,中外文期刊2232种。设有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护理学院、口腔医学院、医学应用技术学院、临床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3个教学单位,2所直属附属医院和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50个教学医院和实习基地。
现有教职员工4220人,正高级职称336人,副高级职称518人,其中校本部638人,正高级职称81人,副高级职称11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70人,硕士学位以上教师占教师总数85.1%,聘请70余名国内外知名教授为名誉教授、客座教授和特聘教授。开设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护理学、口腔医学等15个本科专业和康复治疗技术、药学、医学检验技术等14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招生。毕业生医学基础理论扎实、实践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好评。
预防医学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和辽宁省示范专业,临床医学和护理学专业为辽宁省特色专业。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公共卫生实验教学中心和临床教学实验中心为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预防医学、病原生物学、生理学和病理学教学团队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病原生物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等9门课程为省级精品课程。学校建有市政府特邀院士工作站,有9名院士为我校名誉教授。病原生物学为辽宁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特色突出计划立项学科和提升高校核心竞争力特色学科,环境污染与微生态实验室、手外科组织工程实验室为辽宁省重点实验室,环境与人口健康实验室为辽宁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沈阳市食品安全与风险评价研究实验室、心血管病实验室、脑老化与认知神经科学实验室为沈阳市重点实验室,医学生物技术工程中心为沈阳市工程中心,人体科学展览馆为辽宁省科普基地,附属中心医院手外科为全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近五年,学校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52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5项,纵向科研经费达2420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00余篇,SCI、EI、ISTP三大国际公认检索数据库收录54篇;获得辽宁省科技进步奖5项,沈阳市科技进步奖21项,国家专利21项。与吉林大学、中国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等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271人。
两所直属附属医院是三级甲等医院。附属中心医院是沈阳市西部医疗卫生服务中心,综合实力居市属医院之首,编制床位1500张,是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辽宁省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辽宁省全科医学基层实践基地及沈阳市医疗、护理、检验、营养质控中心、基层卫生人员培训中心,以创伤外科为特色,手外科是优势特色学科,在全国名列前茅;附属第二医院编制床位1400张,是辽宁省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以心血管、周围血管和心理专业为特色,以介入医学为技术优势,血管介入治疗达到省内领先水平。8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即沈阳二四二医院、铁法煤业集团总医院、沈阳二四五医院、瓦房店市中心医院、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沈阳市骨科医院、沈阳市口腔医院和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均为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医院和三级甲等医院。
学校先后与美、英、日、荷、澳、加等国家二十余所大学和研究机构建立了友好关系,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印第安纳卫斯里大学开展护理学、康复治疗学、预防医学等专业学生互换交流学习。多次承办国际、全国学术会议。2004年开始招收外国留学生,目前有巴基斯坦、加纳、尼日利亚等35个国家的800余名留学生在校学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 培养类型
沈阳医学院招收研究生为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实验研究能力和临床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或专业型硕士学位。
2. 招生名额
2015年沈阳医学院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90名,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实际上线考生数确定。
3. 学制年限
三年。
4. 招生类型
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2015年我校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专业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各专业招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报名时间
1.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28日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2014年10月10日至31日9:00-22:00正式报名。
2.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
(二)网上报名要求: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要求: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请考生务必仔细对照报考条件和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提示的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和地点
1. 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28日。
2. 地点:在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所指定的初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在线打印准考证
2014年12月15日至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科目
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专业初试科目:政治思想理论和英语一满分均为100分,西医综合科目满分为300分,总分500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初试科目:政治思想理论和英语一满分均为100分,自命题科目卫生综合满分为300分,总分500分。
七、复试
(一)复试前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1. 复试时间:2015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复试地点:沈阳医学院。
(三)同等学力考生,若初试成绩合格,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复试考生须在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六)具体复试科目及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八、调剂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参见2015年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相关章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录取
学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学费和奖助学金
国家教育部规定由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新入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收费标准,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
学校建立多元奖助体系,奖励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奖学金体系:
1. 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3万/生;硕士2万/生,按国家相关规定统一评审。
2. 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15%)奖励金额为6000元;二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25%)奖励金额为4000元;三等奖学金(占研究生人数40%)奖励金额为2000元。
3. 优秀研究生奖: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将获得一次性奖励。
4. 研究生新生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学生,减免一年学费。
助学金体系:
1. 国家助学金:经考核合格录取并取得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按1000元/月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年发放10个月。
2. 三助助学金: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每月可获500至1500元助学津贴。
3. 国家助学贷款:依照相关国家规定执行。
4. 经济困难研究生基金:学校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经济困难的研究生。
定向就业、在职攻读研究生不纳入本奖助体系,具体奖助政策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学校将不断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以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顺利完成学业。
十一、单位代码
沈阳医学院单位代码为10164。
十二、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沈阳医学院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招生电话:(024)62214188, 62214799,62215806
联系传真:(024)62214188
电子邮箱:symcxkjs@126.com
学校网址:www.symc.edu.cn
研究生教育网址:http://125.222.108.250/yjsjy/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黄河北大街146号
邮编:110034
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附件:沈阳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诚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沈阳医学院硕士研究生!
沈阳医学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招生学科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考试科目 |
复试考试科目 |
备 注 |
|
1001基础医学 |
|
|
|
||
100101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01 表皮干细胞修复器官损伤 02 心脑血管缺血性疾病发病机制 03 脑肿瘤的基础与临床 04 神经细胞损伤与中枢源性发热治疗研究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西医综合 |
组织学与胚胎学、人体解剖学(同等学力复试加试科目①生物化学②生理学) |
招收医学和医学相关门类专业及相近专业考生。 |
|
100102 免疫学 |
01 机体免疫基因调控机制研究 02 肿瘤信号转导与分子靶向治疗 03 生物传感器在医学中的应用研究 |
医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同等学力复试加试科目①生物化学②生理学) |
|||
100103 病原生物学 |
01 呼吸道微生态学研究 02 人体内环境与分子串说调控 03 细菌耐药机制与防治 04 肾脏钙化的分子机制与疾病基因风险研究 05 吸烟与呼吸道微生态失调机制的研究 |
医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同等学力复试加试科目①生物化学②生理学) |
|||
100104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
01 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记忆的分子研究 02 肿瘤病因及生物学标志物研究 03 肿瘤转移机制及抗肿瘤治疗研究 04 神经性疾病发病机制研究 05 分子心脑血管病学 06 血液病理生理学 07 神经组织损伤与修复 08 心脑血管病基础与临床研究 |
病理学、病理生理学 (同等学力复试加试科目①生物化学②生理学) |
|||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
100401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01 慢性病流行病学 02 基层卫生服务与卫生政策研究 03 疾病统计与肿瘤防治研究 04 医学统计与社会发展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53卫生综合 |
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 |
招收医学和医学相关门类专业,或管理门类的公共事业管理,或相近专业考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
|
100402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01 环境污染物的神经毒性 02 环境流行病学 03 职业遗传毒物及生物标志 04 非编码RNA与心衰 05 环境与慢阻肺关系及适宜防治技术 |
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环境卫生学 |
|||
100403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01 营养与慢性病 |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
100404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01 儿童与妇女保健 |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
100405 卫生毒理学 |
01 生殖毒性 02 发育毒性与出生缺陷 03 环境内分泌干扰物免疫毒性 |
卫生毒理学 |
|||
招生学科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初试考试科目 |
复试考试科目 |
备 注 |
|
1051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
|
|
|
||
105101 内科学(专业学位) |
01冠心病防治与介入技术 02高血压防治与目标管理 03冠心病发病机理与临床治疗 04心血管疾病防治及适宜技术 05呼吸微生态失调与肺部感染的研究 06呼吸气道疾病防治及关键技术的研究 07替代治疗在急、慢性肾脏疾病的应用价值 08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防治及目标管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6西医综合 |
内科学 |
招收临床医学专业考生。 |
|
105104 神经病学(专业学位) |
01脑血管病疾病危险因素及疗效研究 02脑血管退行性变的临床研究 |
神经病学 |
|||
105109 外科学(专业学位) |
01 腹部肿瘤手术技术与综合治疗 02骨及关节外伤的修复和重建 03脊髓损伤与手术关键技术 04神经肌肉损伤、萎缩与组织修复 05复合外伤综合救治与手术技术 06脑肿瘤的基础与临床 07心血管外科疾病的基础与临床 |
外科学 |
|||
105110 妇产科学(专业学位) |
01妊娠合并症及病理妊娠的防治与适宜技术 02妇科肿瘤病因及关键技术的研究 |
妇产科学 |
|||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简介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的大型综合性公路交通科研机构,主要从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智能交通、汽车运用工程、道路运输与物流、公路生态与环境保护工程等领域的科学研究及技术材料与装备开发。设有土木工程和交通运输工程两个国家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一批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内的国内外知名专家。
经过多年的建设,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已形成独具特色的科研创新体系,拥有综合试验能力位居世界前列的公路交通综合试验场和多专业的实验基地;设有包括国家智能交通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路养护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噪声控制工程技术中心在内的9个研究中心;有桥梁结构安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和6个行业重点实验室;还有国家道路及桥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道路与桥梁工程检测设备计量站和6个部级检测中心。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公路委员会、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委员会、全国汽车维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委会秘书处以及国际标准化组织智能交通技术委员会(ISO/TC204)中国秘书处也设在本院。
面向交通运输事业的快速发展需求,大力加速科研成果转化,公路所锐意改革,调整结构,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建成了一套科研与产业开发良性互动、有机衔接的产业发展体系,成立了院属中路高科交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17家不同专业特色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覆盖交通运输设计、工程、检测、监理、咨询服务等多个技术领域,通过机制创新实现了规模和效益的双飞跃。
长期以来,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认真贯彻“科技强交”的发展战略,积极发扬“求是创新,力臻卓越”的公路院精神,承担了大量国家、省部级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及标准规范的制、修订等工作,目前已发展成为集科研创新与产业开发于一体的交通运输行业规模最大、多领域、跨学科,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拥有数百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改革开放以来,公路所完成各类科研成果1200余项,获国家级奖64项,其中,全国科学大会奖20项,国家科技进步奖41项,国家发明奖3项;省部级二等奖以上成果153项。主持完成各类标准规范的修订近600余项;获得各种工程奖项近百项。与此同时,通过与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国外知名科研机构和企业广泛合作,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已经成为我国公路交通科技领域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与桥梁。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秉承为部服务、为行业服务和为社会服务的宗旨,紧紧围绕建设“国际一流科研院所”的战略目标,努力实现“为部服务再上新水平,科学研究再上新档次,产业开发再上新台阶”,不断奉献一流的科研成果,提供一流的科技支撑和服务,为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1、我所招收的研究生属于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招生,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就业。
2、报考我所的考生不限户口。不招收委托培养的考生,可接收推免生。
3、因国家有关部门尚未下达2015年招生计划,本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系我所计划招生人数,实际招收人数以国家下达给我所的招生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单位代码:83902 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010-62079234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邮政编码:100088
专业 |
专业代码 |
研究方向 |
导师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道路与铁道工程
|
082301 |
01 沥青路面结构与材料
|
王旭东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60道路与交通工程基础 复试科目:路基路面工程 |
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
082304 |
01 道路运输安全与节能
|
蔡凤田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60道路与交通工程基础 复试科目: 汽车运用工程 |
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
082302 |
01智能交通系统 |
李斌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60道路与交通工程基础 复试科目:智能交通系统 |
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082303 |
01 交通运输经济 |
虞明远 |
1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60道路与交通工程基础 复试科目:交通运输经济 |
桥梁与隧道工程 |
081406 |
01 软弱围岩隧道变形机理及控制技术 |
王华牢 |
1 |
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56 结构设计原理 复试科目:隧道工程 |
五、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
考试范围 |
960道路与交通工程基础 |
交通、信控:《交通工程学》(第2版)王炜、过秀成等编,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年; 道路:《道路勘测设计》(第二版)杨少伟主编,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年6月第3版; 载运:《运输组织学》,鲍香台、何杰,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2 |
956 结构设计原理 |
《结构设计原理》(第二版)叶见曙(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部分),人民交通出版社,2005年 |
备注:道路与铁道工程专业可接收推免生一人。
关于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我校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具体接收办法通知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将填写好的“辽宁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及相关申请材料(包括自述、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论著等),于2014年10月8日前寄(或送)达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评议后,确定复试名单,由研招办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3.10月9~12日我校统一对推免生申请者进行复试,复试工作方案见《辽宁中医药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择优录取,一般录取为非定向,拟录取名单公示10天,我校研招办对通过复试并经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发出接收函。
4.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申请者有舞弊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被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
5.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参见《辽宁中医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847
联 系 人:孙江波
联系电话:024-31207065
传 真:024-31207065
学校网址:www.lnutcm.edu.cn
电子信箱: lnzyyzb@***
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院
2013年9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