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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传媒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传媒学院是一所以传媒艺术教育为特色,艺、文、工、管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民办普通高等院校,也是继中国传媒大学、浙江传媒学院之后全国第三所传媒类本科院校。学院现设有影视艺术学院、新闻传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音乐工程学院、舞蹈艺术学院等,有表演、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艺术设计、戏剧影视文学等34个本科和部分专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5000多人。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开始招收培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是全国首批获得招收培养研究生资格的5所民办高校之一。河北传媒学院热忱欢迎广大学子来校深造!

一、招生专业目录与计划

 

专业代码

与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与名称

拟招生人数

学制

初试科目

135100艺术

 (注:广播电视领域)

01移动媒体视频节目创作

30

(其中,计划招收推免生10人,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全日制3年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701广播电视艺术基础

④801广播电视艺术综合

02电视编导与制作

03播音与主持艺术

04动漫创作

05编剧

06传媒音乐应用

07电视广告

055200新闻与传播

01媒介融合与媒体转型

15(其中,计划招收推免生3人,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全日制2年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055100翻译

(注:英语笔译领域)

01英语笔译

15(其中,计划招收推免生2人,以最终录取结果为准)

全日制2年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11翻译硕士英语

③357英语翻译基础

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二、报名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 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4)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我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三、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初试时间和科目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各专业的初试科目请参阅招生专业目录。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三)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2015年3月份,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主页查询成绩。学校不再寄发成绩单。考生如有需要可自行打印成绩单到我校研招办加盖公章。

四、复试

(一)我校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等将在我校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中公布。

(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六、学费及奖助政策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通过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及设立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等方式,资助研究生完成学业。

七、其他事宜

1.我校高度重视硕士研究生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学校通过与全国多家企业、事业、媒体单位共建实践基地等措施加强联系,采取推荐与自主择业、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2.招生单位代码:12784

3.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信息均通过“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发布,请广大考生注意查看。

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报名时一定将本人移动电话和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姓名等通讯信息)填写清楚,并在录取工作结束前保持移动电话畅通。

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6.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及联系方式: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警安路8号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050071,联系电话:0311-85273436 

河北传媒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主页:http://yjs.hebic.cn/

7. 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有关规定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能力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生需达到推荐学校相关资格标准。推荐免试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

三、报名须知

(一)我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学术型研究生。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三)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邮电大学报名点报名。

(四)报考我院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五)所有考生(不包括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所有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六)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以准考证公布的日期为准。
(三)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一)或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院组织命题。
    (五)初试方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六)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我院北京地区的考场设在北京邮电大学,考生考前需在北京邮电大学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安排。
    (七)复试资格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复试细则详见我院网站。

五、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七、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招收的研究生全部为公费,研究生在学期间不缴纳学费,入学后享受院奖(助)学金。

八、特别说明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研究生招生期间,我院网站会及时发布各阶段招生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5年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15年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的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9月28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根据我院招生专业目录,针对填报的专业、研究方向(无研究方向的对应到专业)所对应的语种任选一种作为应试的外国语语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我院2015年拟接收少量推荐免试生(我院将在网上向考生公示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情况)。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亦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我院,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联系。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确认缴费情况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院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院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到我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确认考生是否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院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考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 

(一)2014年12月15日—12月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院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2014年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俄语、日语、数学三。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其他科目由我院自行组织命题。

(六)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报考我院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七)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初试成绩由我院各系负责通知。

 

六、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各系自行确定是否加试。相关考生应在报名前与报考系联系确认。

(三)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四)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院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院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我院复试的具体要求以教育部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为准。

(五)复试时进行的笔试科目名称等信息,请向我院各系咨询。

 

七、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体检

考生复试时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

 

九、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合同制。我院、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院将会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院范围内公开。

 

、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其他硕士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二、学制

我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十三、我院奖、助学体系及学费

2015年我院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发挥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套作用,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体系。

(一)我院设立研究生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二)我院设立特困研究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我院家庭生活贫困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资助。

(三)我院实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我院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8000元/年)。

以上详情请登陆我院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管理栏目。

 

十四、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在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十五、联系方式

我院招生办及各系联系方式见我院网站(www.gscass.cn)——招生信息——联系方式栏目。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15日

江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2015年9月1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各专业相关要求见《江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二、接收专业

请参阅我校2015年各学院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申请办法及相关材料

1.填写报考志愿。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

2.接受复试通知。学校或二级招生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推免生发出复试通知。推免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确认是否同意复试。

3.复试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4.接受待录取通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推免服务系统”按要求及时接收并确认待录取通知。

5.有关复试录取具体办法将在复试前公布。

四、学费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

五、信息查询及联系电话

(一)学校有关招生信息将在校研究生院网公布,请推免生随时关注查询。

(二)联系电话

学校研招办:0791-87118630(王老师)、0791-87118775(陈老师)

基础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0791-87118010(熊老师),

临床医学院:0791-86361514(熊老师),

药学院:0791-87118129、87118911(吴老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0791-87118732(吴老师),

计算机学院:0791-87118863、87118864(彭老师),

岐黄国医书院:0791-87119618(聂老师),

人文学院0791-87118682(刘老师),

健康养生研究所0791-87119686(叶老师)。

江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1.2015年我校预计招收4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接收推免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 2015年我校预计招收20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3.2015年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详见“江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和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4.相关专业要求

(1)报考基础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方剂学、中西医结合基础、中医医史文献专业)、药学院(专业型硕士学位)、经济与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人文学院、健康养生研究所等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全日制)。

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全日制)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计算至入学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③取得成人高考(脱产学习)本科学历,且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

(2)报考临床医学院、药学院(学术型硕士学位)、岐黄国医书院、基础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等专业的考生,必须是符合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全日制)或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全日制)、并具有学士学位。

(3)报考我校临床医学院、岐黄国医书院所有专业考生必须具备全日制医学教育背景,且具备报考“执业医师”资格的学历条件。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凡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可参照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考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规定。

四、考试科目

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

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49药学综合、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请参见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的考试大纲。

我校药学综合一含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学综合二含生理学、生物化学;中药综合一含分析化学、中药化学;中药综合二含分析化学、药用植物学;中药综合三含分析化学、中药学。

五、复试

国家教育部划定复试分数线后,我校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上公布复试时间和要求,不再另行发复试通知书。具体复试安排见复试安排通知。

六、其他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一经发现将随时取消其报名、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要求,我校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生,住宿费800元/年/生。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加大研究生奖助力度,建立和完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奖助政策体系,实现研究生奖助的全覆盖。

八、信息查询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随时查询:http://yjs.jxtcmi.com。研招办联系电话:0791-87118630(王老师)、87118775(陈老师)。E-mail:jzyjsb@163.com。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湾里区兴湾大道818号,邮政编码:330004。

九、联系方式

相关学院联系电话:

基础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0791-87118010(熊老师),

临床医学院:0791-86361514(熊老师),

药学院:0791-87118129、87118911(吴老师),

经济与管理学院:0791-87118732(吴老师),

计算机学院:0791-87118863、87118864(彭老师),

岐黄国医书院:0791-87119618(聂老师),

人文学院0791-87118682(刘老师),

健康养生研究所0791-87119686(叶老师)。

集美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集美大学是福建省省属多科性大学,省重点建设高校,交通运输部与福建省共建高校,博士学位授予单位,面向全国招生。

  集美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学校办学始于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1918年创办的集美师范学校,迄今已有90多年的办学历史,校训“诚毅”为陈嘉庚先生和其弟陈敬贤先生所立。1994年,在原集美航海学院、厦门水产学院、福建体育学院、集美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和集美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等五所高校的基础上合并组建集美大学。

  集美大学办学实力较强,办学条件完备。现有20个学院,船舶与海洋工程和水产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覆盖5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4个硕士专业学位点,66个本科专业,专业覆盖工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理学、文学、法学和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全日制在校生26000多人。现有专任教师1500多人,其中正高职称200多人,副高职称580多人。有4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有2个一级学科被列入福建省特色重点学科,8个一级学科列入省级重点学科,11个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7门省级精品课程,7个省级教学团队,9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学校占地面积2300多亩,校舍面积102万平方米,新校区入选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是全国高校唯一入选的项目。学校建有万兆高速校园网,图书馆建有数字信息检索中心,馆藏纸质文献228.51万册,中外文现刊2700多种。

  集美大学办学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江泽民同志亲自为集美大学题写校名并题词。李岚清同志亲自为学校揭牌,并多次亲临学校视察指导。习近平、贾庆林、贺国强同志先后担任过集美大学校董会主席或名誉主席。

  集美大学办学特色鲜明,教学质量优异。“嘉庚精神立校,诚毅品格树人”是学校鲜明的办学特色。学校多年来生源充足、质量高,毕业生就业率在全省高校中名列前茅。2008年,学校以“优秀”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集美大学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形成了航海、水产等面向海洋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优势。集美大学航海教育是我国培养高级航海人才的重要基地,在国内外具有较大的影响;水产学科在国内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影响。学校坚持服务地方,并充分发挥面向行业办学的传统,运用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建设“厦门东南国际航运研究中心”和“福建游艇产业协同创新联盟”,不断增强科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联系。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报考我校水产一级学科的考生,业务课一、业务课二考试为我校自命题科目,不参加全国联考科目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考试。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一)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我校预计于2015年3月底发布复试信息。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科目见招生目录。复试安排请关注集美大学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

八、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招生人数以国家最后下发的计划数为准。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九、学费与奖助学金

1.学费:8000元/年。学术型研究生为三年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为两年制。

2. 报考我校的考生,入学后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7200元/生·年(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校设有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在学研究生参加科研活动取得成绩,根据集美大学科技创新奖励条例可以获得200~1000元/人项不等的科研奖励;符合条件的研二及以上学生可申请每生每年2万元的国家奖学金;另有宋玉器先生研究生奖助学基金,木兰奖学金(面向航海、轮机学生)等。

十、招考咨询

集美大学学校代码:10390

网址:http://yjs.jmu.edu.cn/web/list.aspx?cid=82

研招办电话:0592-6181995

 

 

 

                                                                                     集美大学研招办

                                                                                        2014年9月17日

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现有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4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201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0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录取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类。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以下人员只能以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求:

①不能跨专业报考,只能报考相同或相近专业;②在公开出版的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③取得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考生网上报名后1周内,即将②、③所述复印件材料快递至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准考,复试时要交验论文及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5.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以外,还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非医学门类相关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临床类专业,只允许报考基础类(100501-100504,1005Z1,100601)或药学类专业(以1007、1008开头)。

(2)非临床学科相关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只允许报考相应专业的学术学位(除1051、1056开头的其它专业)。注意:护理学相关专业的考生,只允许报考护理类专业(1006Z1105400)。

三、考试科目

1.初试科目:

(1)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0分)、英语一(100分)、综合科目(300分,中医综合或西医综合)。综合科目涵盖课程如下:

①中医综合:涵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等,请参考教育部[中医综合]指定考试大纲。

②西医综合:涵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等,请参考教育部[西医综合]指定考试大纲。

(2)学校命题科目:护理综合(300分)、中药专业基础综合(300分)、药学类综合(300分,综合1、2或3)。综合科目涵盖课程如下:

308护理综合: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各占50%;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仪器分析、基础药理学,各占50%;

701药学类综合1仪器分析、基础药理学,各占50%;

702药学类综合2药用植物学、中药鉴定学,各占50%;

703药学类综合3生理学、基础药理学,各占50%。

2.复试科目: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专业技能与实践能力测试(专业学位考生)、考生体检等。此外,同等学力考生,2015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还须加试大学本科2门主干课程。

四、考生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

2.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14年10月10-31日(9:00-22:00),应届生预报名:2014年9月25-28日(9:00-22:00)。

(2)现场确认:2014年11月10-14日,具体时间以报名点公告为准。

3.报名地点:

(1)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2)现场确认: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报名公告为准。

4.注意事项:

(1)我校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专业学位两类,考生报考时,请注意区分专业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

(2)考生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发现与真实信息不符,一律不予准考或录取,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考生须准确、详细填写本人的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以及联系电话。

五、考试时间

1.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复试时间:2015年4月中旬左右,具体详见《广西中医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

六、学费标准

1.学术学位:8000元/学年。

2.专业学位:10000元/学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11000元/学年。

七、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政策及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分别设立奖助学金,有关奖助学金的等级设立、奖励标准、覆盖范围以及实施管理办法等内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八、就业政策

1.定向就业:根据定向就业协议要求,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2.非定向就业:根据国家就业有关规定,研究生毕业后自主择业。

九、如有疑问,请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771-3132106    传真号码:0771-3139219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Email:gxucm_yjs@163.com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五合大道13号广西中医药大学(仙葫校区)

邮政编码:530200

淮北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60名,其中:学术学位研究生17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90人。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综合各专业情况确定。

      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 报名参加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报考条件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28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务必认真校对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15年7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报考具体办法可直接咨询各地市招生办。

      (4)研究生招生中有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指定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纳报考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2)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部分,所有考生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再现场确认。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考试

      (一)初试:

      1.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8:30—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5.初试科目: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美术专业技法考试时间为6小时。

      (二)复试:复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复试时间、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通知。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在通过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拟录取考生将被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在录取检查结束后发放,预计发放时间为6月中旬。

      (二)录取类别: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录取的考生如果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八、入学

      2015年9月,新生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处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学制和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2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精神,我校对新入学研究生均收取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均为8000元/年。

      十、奖助体系

      为保障研究生基本生活,加大对优秀研究生的奖励,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就学,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学校实际,淮北师范大学建立了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2.学业奖学金。(1)新生奖学金。一等奖占40%,奖金7000元,二等奖占60%,奖金5000元。(2)综合奖学金。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3)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发表论文、申请专利、学术科研、文体活动、省级以上竞赛取得成绩和考取博士的研究生,单项奖学金(不含考取博士奖)的奖励标准为2000元/项,考取博士奖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

      3.社会捐助,根据捐助单位要求,不定期/额奖励资助优秀研究生。

      (二)助学金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无固定工资收入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2.“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在研究生中设置“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岗位,岗位津贴标准一般为800元/生·月。

      3.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一次申请、一次授信、逐年审核、按年发放,由经办银行按学年直接划入学校助学贷款专用帐户。

      4.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研究生本人或家庭突发事件、经济突然陷入困难者,学校根据学生经济困难情况,提供相应的补助金额,以帮助学生度过难关。

      十一、就业

      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二、其他

      (一)本简章涉及的政策、时间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时间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为准。

      (二)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nu.edu.cn/Site/yjszs/html/),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15年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35000。

      电话:0561-3803593, 传真: 0561-3803354,电子信箱:yjszsb@chnu.edu.cn

      网址:http://www.chnu.edu.cn/Site/yjsc/html/

河北金融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河北金融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及模式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金融产品营销策划、金融理财规划、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熟悉区域经济金融发展,具有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金融硕士的培养采取校企“双主体、双导师、双考核”模式,专业实践实行“工作助理制、业务宣讲制、项目绑定制”,着力培养学生解决金融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招生人数

2015年我校拟招收秋季入学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3名(含推免生8名,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制及学习形式

学制2年,全日制脱产学习。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入学考试及录取

(一)初试

1. 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 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9日进行)。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7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 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 初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2)204英语二(满分10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3)303数学三(满分150分,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考试大纲)

4)431金融学综合(满分150分,招生单位自命题,由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考试大纲,考试大纲公布于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复试由我校研究生部负责具体实施。

1.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招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参考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

2. 复试时,我校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三)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不参加复试者、复试不及格者、体检不合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将在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公布。

(四) 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后在“研招网”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招生类别及在校待遇

(一)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我校将根据河北省文件出台具体管理及实施办法,并于第一时间上网公布,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部主页相关信息(我校2014级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为7000元/年)。

(二)在校期间享受评奖评优待遇。奖助补的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部主页相关信息。

八、招生优惠政策

(一)本校的应届本科生(统招二本)一志愿报考我校金融硕士并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学校报销报名费(160元/人)。

(二)“211”及以上院校应届本科生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报到入学后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当年一年的学费。高招在本省录取批次是本科二批及以上院校的应届本科生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报到入学后可获得“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当年一年学费的50%。

(三)凡来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免收复试费,参加我校复试并通过复试接受录取的考生报销从考生就读学校至我校的往返交通费(飞机票、火车软卧票和长途的士票除外)。报到入学后凭正规发票报销。

九、信息公开公示

我校会在研究生部网站向社会公布本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复试、录取阶段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十、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代码:11420

学校网址:http://www.hbcf.edu.cn/

学校研究生部网址:http://jpkc.hbcf.edu.cn:8080/yjsb/

联系人及电话:0312-3338138 韩老师

部门邮箱:hbcfyz@163.com

通讯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恒祥北大街3188号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研究生公寓203)

邮政编码:071051

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部微信公众号::hbjryjsb

 

九、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密切留意“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河北金融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