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院校资讯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报 考 说 明

    一、招生规模

    本校2017年硕士生招生规模约620人(包括推荐免试生,医学长学制转入硕士研究生阶段约180人),实际招生计划按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体要求为: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一般情况下,本科主干课程应基本修完或具有执业医师、药师资格或达到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另外,除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各专业均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三、相关专业报考限制条件

1.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专业,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只接受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公共管理硕士(MPA)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护理硕士要求统招全日制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4.我校临床学科不接受非医科类毕业生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学科研究生(仅能报考学术学位),原则上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四、核查学籍或学历信息

考生请在网报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信息自查,要求考生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网上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

3.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遵守研招网公布的网报时间及所选择报考点的现场确认时间,按期完成报名工作,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实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考生报名时注意选择好“院系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我校将根据所选项目确定其复试科目和可选导师范围。

(4)考生报名结束后,我办要根据报考信息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学历或学籍有问题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六、初试

    请完成报名的考生严格遵守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时了解初试地点及时间安排,保证初试顺利进行。

    相关科目说明:政治、外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外国语语种请根据专业要求选择;本校命题科目中,中药综合1包括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理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中药综合2包括中药学、中药市场营销、药事管理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括中药化学100分、中药药剂学75分、中药鉴定学75分、中药学50分,满分300分;护理综合包括护理学基础占30%(其中护理学导论占10%,基础护理学占20%)、内科护理学占40%、外科护理学占30%,满分300分;中医学术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中医内科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西医学术综合包括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发展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简明马克思主义史3门,各占50分,满分150分;政治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包括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各占75分,满分150分。

七、复试

复试时间:2017年3月至4月。2017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院系所,分专业确定,有关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方案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进入复试及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1.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测评和体格检查,其中综合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主要包括专业技能、科研创新能力、教学能力、外语水平等内容;考生体检结果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和相关学科及导师的培养要求。

2.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成绩单原件,并准备复印件各一份备察;应届生还须携带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携带学习、进修相关材料和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备审核。

3.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其中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学科加试科目为:①中药学或诊断学,②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病理生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选一;药学和中药学学科加试科目为:①中药学或药物化学,②药理学或药剂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加试科目为: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重复,并且在网上报名时在“备注”项内注明。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进行加试。

4.被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录取的优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经学位点推荐并通过审核、公示后,可在第二学年后期参加博士入学考试,合格者从第三学年开始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按硕博连读进行培养。

    八、其它

1.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2017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缴费标准以上级单位最后审批为准。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积极奖励优秀学生,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3.我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学制3年,我校2017年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

4.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单位代码:10162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847     联 系 人:孙江波

  联系电话:(024)31207065  传    真:(024)31207065

电子邮箱:lnzyyzb@***  学校网址:http://www.lnutcm.edu.cn

专业目录查阅地址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报 考 说 明

    一、招生规模

    本校2017年硕士生招生规模约620人(包括推荐免试生,医学长学制转入硕士研究生阶段约180人),实际招生计划按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体要求为: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一般情况下,本科主干课程应基本修完或具有执业医师、药师资格或达到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另外,除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各专业均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三、相关专业报考限制条件

1.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专业,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只接受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公共管理硕士(MPA)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护理硕士要求统招全日制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4.我校临床学科不接受非医科类毕业生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学科研究生(仅能报考学术学位),原则上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四、核查学籍或学历信息

考生请在网报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信息自查,要求考生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网上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

3.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遵守研招网公布的网报时间及所选择报考点的现场确认时间,按期完成报名工作,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实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考生报名时注意选择好“院系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我校将根据所选项目确定其复试科目和可选导师范围。

(4)考生报名结束后,我办要根据报考信息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学历或学籍有问题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六、初试

    请完成报名的考生严格遵守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时了解初试地点及时间安排,保证初试顺利进行。

    相关科目说明:政治、外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外国语语种请根据专业要求选择;本校命题科目中,中药综合1包括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理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中药综合2包括中药学、中药市场营销、药事管理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括中药化学100分、中药药剂学75分、中药鉴定学75分、中药学50分,满分300分;护理综合包括护理学基础占30%(其中护理学导论占10%,基础护理学占20%)、内科护理学占40%、外科护理学占30%,满分300分;中医学术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中医内科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西医学术综合包括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发展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简明马克思主义史3门,各占50分,满分150分;政治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包括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各占75分,满分150分。

七、复试

复试时间:2017年3月至4月。2017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院系所,分专业确定,有关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方案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进入复试及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1.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测评和体格检查,其中综合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主要包括专业技能、科研创新能力、教学能力、外语水平等内容;考生体检结果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和相关学科及导师的培养要求。

2.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成绩单原件,并准备复印件各一份备察;应届生还须携带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携带学习、进修相关材料和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备审核。

3.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其中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学科加试科目为:①中药学或诊断学,②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病理生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选一;药学和中药学学科加试科目为:①中药学或药物化学,②药理学或药剂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加试科目为: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重复,并且在网上报名时在“备注”项内注明。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进行加试。

4.被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录取的优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经学位点推荐并通过审核、公示后,可在第二学年后期参加博士入学考试,合格者从第三学年开始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按硕博连读进行培养。

    八、其它

1.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2017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缴费标准以上级单位最后审批为准。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积极奖励优秀学生,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3.我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学制3年,我校2017年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

4.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单位代码:10162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847     联 系 人:孙江波

  联系电话:(024)31207065  传    真:(024)31207065

电子邮箱:lnzyyzb@***  学校网址:http://www.lnutcm.edu.cn

专业目录查询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环科院院况简介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78年12月31日,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作为国家级社会公益非营利性环境保护科研机构,中国环科院围绕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展创新性、基础性重大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致力于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决策提供战略性、前瞻性和全局性的科技支撑,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环境问题的工程技术与咨询需要,为国家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提供技术支持。

二、发展理念

    按照“自然和谐、厚积薄发”的理念,中国环科院在环境科学基础理论、应用基础理论和高新技术研发等方面取得了一批重大国家科技成果,为国家解决重大环境问题、建立环境管理制度、制定环境保护技术法规和标准、开发污染防治技术、制定生态保护对策,以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和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人才队伍

    目前,中国环科院形成了18个科技创新基地、5个科研事业单位、2个技术服务单位的机构设置体系;拥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6个部级重点实验室和1500余台(套)先进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具备培养高学历科技人才的良好科研平台。科研队伍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5名,正高级科研人员93名,副高级科研人员200余名在内的近400人的科研队伍。全院共有博士248人,硕士112人。多个学科研究方向(如水、大气环境以及环境安全和生态等领域)的专家、博士研究员学术造诣深厚(研究成果多次获得国家及部级奖励),已为我国环保科研事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具有良好的施教能力和道德风范。

四、科研成果

    作为国家环境保护科研中坚骨干力量,中国环科院承担了大量国家环保项目课题,其中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973计划)主持项目4项、课题8项、子课题3项;国家高新科技发展计划(863计划)主持重大课题、一般课题、子课题和探索导向类共14项。此外还承担了“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支撑计划、环保公益性科研专项等大量国家级环保科研项目。在全院师生的努力下,中国环科院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果,获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技术发明奖近20项,省部级一、二等奖100余项,为环境保护中心工作、重大任务提供了技术支持。

    2011年,我院《环境一号卫星环境卫星应用系统》、《陆地生态系统变化观测的关键技术及其系统应用》、《我国二氧化硫减排理论与关键技术》三项科研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其中,孟伟与柴发合院长分别获得《陆地生态系统变化观测的关键技术及其系统应用》、《我国二氧化硫减排理论与关键技术》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个人二等奖

五、学科特色

    中国环科院共拥有4个一级学科(环境科学与工程、大气科学、生态学、生物学)和1个二级学科(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的硕士学位授予点,与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并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硕士生导师70名,在读硕士研究生51人。博士生导师30名,在读博士研究生69人,博士后科研人员50人。二十余年来,共培养研究生200余名,博士研究生近30名。90%的毕业生在国家机关、科研院所、基层组织等各个领域服务于国家环境保护事业,有些已成为相关学科领域的带头人、科研骨干力量,在国内环保科研领域享有盛誉。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新时期,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将站在新的历史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循研究生教育基本规律,结合院所发展的目标定位与人才规划,坚持“为国家环保科研事业服务”的办学宗旨,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培养高层次、高学历的环保科技人才作出我们的努力,从战略、技术、体制和机制层面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六、招生计划与报考信息

 

序号

专业

人数

考试科目

参考书

1

人口、资源

与环境经济学

1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数学三

环境经济学

1、《环境与资源经济学概论》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马中。

2、《环境与自然资源经济学》第8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汤姆·蒂坦伯格、琳恩·刘易斯,王晓霞等译。

3、《环境与自然经济学》第2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张帆、李东。


2

大气物理学

与大气环境

3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数学三

大气物理

   《大气物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盛裴轩等。

大气化学

  《大气环境化学》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唐孝炎。

3

生态学

3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数学三

生态学

1、《基础生态学》 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牛翠娟、娄安如、孙濡泳、李庆芬。    

2、《生态学》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杨持。

4

环境科学

4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数学二

环境科学综合

1、《环境学导论》,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何强、井文涌、王翊亭。

2、《环境科学概论》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杨志峰。

5

环境工程

4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数学二

环境工程

1、《环境工程学》第2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蒋展鹏。

2、《水污染控制工程》上、下册,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高庭耀、顾国维、周琪。

3、《排水工程》下册,第4版,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0年版,张自杰。

6

生物学

2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一

数学三

生物学

1、《陈阅增普通生物学》第3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吴相钰,陈守良。

2、《普通生物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版。

 

 

 

2017年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2017年计划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2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凡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的重点大学(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水平达到六级、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

三、招生报名 (一) 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二) 报名方式:2017年按教育部要求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四、体格检查: 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

五、报考类别和培养模式 我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学术学位、非定向培养,学制三年。

咨询电话:010-58516375


华北理工大学2017年研究生招生章程

 华北理工大学?xml:namespace>

2017年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名称为华北理工大学,英文名称: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学校代码:10081。老校区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新华西道46号(主校区)、河北省唐山市建设南路57号(建设路校区)。新校区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唐山湾生态城渤海大道21号。

第二条 为保证学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依法维护学校和考生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及河北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 学校隶属河北省教育厅,是省属重点骨干大学,为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省人民政府与国防科技工业局共建高校。学校是一所以工、医为主,理、经、管、文、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具有留学生教育、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专科教育、继续教育等多种办学层次和类型的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87个本科专业, 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并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招生学院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生学院设立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督查组,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参与和监督,以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第三章 学习方式、招生计划及学制

第六条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两种。

第七条 按当年国家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执行,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标出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数(含接收推免人数)仅供参考。

第八条 全日制:除医学门类各专业、法律(非法学)、医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分子组学、病原生物学、药学专业学制为3年外,其余专业学制均为2.5年;

非全日制:学制为3-5年,具体修业年限按各专业培养方案执行。

    第四章 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政策

第九条 全日制按冀价行费[2014]1号文件,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非全日制依据河北省最新学费标准或备案价格执行。

第十条 学校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系列奖助政策。为进一步提高生源质量,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学校另设“优秀生源奖学金”和“基础学科助学金”。具体奖、助学金政策及标准按学校校字[2014]52号文件执行。

第十一条 2017年学校基础学科为:数学、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技术、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生物分子组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

第五章 报名及初试

第十二条 考生根据教育部、河北省当年相关招生文件要求进行报名并参加初试(推免生免试)。

第六章 复试及录取

第十三条 所有初试成绩合格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复试时按照国家规定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学籍、学历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学籍、学历资格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主管部门审批。具体录取和调剂政策以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第七章 信息公开

第十六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对于招生计划、招生工作办法、复试录取信息、咨询申诉渠道等应公开的招生信息,严格按照规定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第八章  监督及复议

第十七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研究生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录取结果全面负责。招生工作中涉及到的具体问题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不能解决的问题应上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督查组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电话:0315-2597108、2592092,邮箱:yjszsb@ncst.edu.cn。 对申诉问题经督查组查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处理。

第九章 其他

第十九条 研究生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对达到毕业要求的博、硕士研究生颁发华北理工大学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对达到博、硕士学位要求的学生颁发博、硕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所有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弄虚作假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

 

网址:http://www.ncst.edu.cn

E- mail: yjszsb@ncst.edu.cn

联系电话:0315-2592092  3725861  8816006

 

 

杭州师范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2017年我校有21个学院(部、中心)在81个学术型学科、专业和6个专业学位类别共计406个研究方向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1200名左右(含定向就业研究生),有5个专业学位类别(临床医学除外)共计35个研究方向招生攻读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400名左右,具体招生名额以2017年国家文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教育部和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人数均为2016年的招生数,仅供参考。

 

三、修业年限

全日制攻读为2-3年,非全日制攻读为3-4年。

 

四、学习方式

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五、学习地点

    杭州师范大学校区内。

 

六、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要求提供进修本科课程2门以上专业课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我校推免生推荐和接收办法详见《杭州师范大学关于2017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杭州师范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2017年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均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与人数请参阅《杭州师范大学2017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七、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时间为准。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3)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特别注意:考生应牢记并保管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2016年12月15日-2016年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生在网上填报信息时请注意务必准确、有效,以免因信息不详或不准确给后期录取检查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影响你的录取。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录取通知书一般于2017年6月底寄发,毕业生已离校,故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和手机须在2017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万一发现网报时提供信息有误,请务必在现场确认时进行修改。

到报名点现场报名时,所有考生均需出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号,应届生需出示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往届生需出示学历证书(本科毕业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

 

八、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二)初试日期: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地点由各报名点设置。

    (四)初试科目见我校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全国统考的政治理论、外语,以及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由国家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其中教育综合、体育综合、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由各专业学位全国教指委制定考试大纲)。

(六)初试四门课(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门类初试科目三门)均为笔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国家统考的政治、外语、数学满分为100分,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专业基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和我校命题的教育技术学专业基础、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护理综合、体育综合满分为300分,学校命题的二外满分为100分,其他专业科目考试满分为150分。

(七)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参加复试的分数线由国家教育部划定后统一公布,我校的复试分数线按国家A类考生分数线标准执行。

(八)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往届生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不能参加复试。

(九)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复

试通知。

(十)全体复试考生须测试外语听力、口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期间需加试二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九、录取

按照国家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政策规定,按国家下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计划数,分别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毕业生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根据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研究生按合同规定回定向单位。

 

十一、学费和奖助体系

(一)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硕士研究生统一收费标准:8000元/生•学年。

学校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构建比较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现就有关内容基本情况说明如下:
    1.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资助范围: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国家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次性发放。评奖比例:由浙江省学生资助中心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下达。
    3. 学业奖学金

  设有:经亨颐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学业奖学金。评奖比例:100%全覆盖。学业奖学金不低于8000元/年,一次性发放。
    4. 其他奖学金
  除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福慧奖学金、孝廉奖学金以及校友捐资设立的奖学金等。
    5. 助研、助教、助管和兼职辅导员
  可申请参加助研、助教、助管工作。
  助研岗位数、工作时数和工资标准由导师或课题组确定,由导师或课题组按月发放。
  助教、助管岗位数由学院(部)确定,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兼职辅导员由学校统一组织择优聘用。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研究生可申请困难补助,每人每年500元~5000元不等。
    6. 助学贷款
  可申请助学贷款。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学费标准:全部学费初定为教育硕士3万/生、艺术硕士5万/生、体育硕士3万/生、社会工作3万/生、化学工程/生、软件工程4.5万/生(具体以国家物价局审批后的学费标准为准)。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十二、其他

(一)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或者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三)我校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和考试大纲均可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工作”专栏免费下载。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

(四)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招生单位:杭州师范大学                   招生单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余杭塘路2318号

邮政编码:311121                         招生单位代码:10346

联系电话:0571-28865143                 传     真:0571-2886514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章老师                        

E-mail:yjs_zsb@126.com                网    址:http://yjs.hznu.edu.cn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17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招生章程


我校2017年招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3个专业方向:地方政府治理、公共经济管理、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招收20人;批准文号(渝学位[2014]10号)。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历及工作年限(计算到2017年9月1日入学时止)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不含自考专科生)毕业学历,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16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

2、现场确认:2016年11月10-12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生毕业证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三、考试

1、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

2、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25日

3、复试:初试成绩上国家复试线的考生才享有复试资格,复试预计在2017年3月进行。

四、录取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在考生所选择报考点进行,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复试在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统一进,时间另行通知。

2.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办法。

3.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5年。

六、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8000元/年(包含学位论文评审费、答辩费等费用),可一年一缴或一次全部缴清。根据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奖励办法》,我校设一等综合奖学金标准为每人5000元;二等综合奖学金标准为每人2000元;设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设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七、学历与学位

学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信息均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

八、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23-68573394,68573494  联系人:陈老师、徐老师

学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

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情况及MPA的招生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cqdx.gov.cn/)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2017年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招生章程

我校2017年招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3个专业方向:地方政府治理、公共经济管理、法治政府建设;计划招收20人;批准文号(渝学位[2014]10号)。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历及工作年限(计算到2017年9月1日入学时止)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不含自考专科生)毕业学历,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名

1、网上报名:2016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址:http://yz.chsi.com.cn 或http://yz.chsi.cn。

2、现场确认:2016年11月10-12日(,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生毕业证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证明、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工作单位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三、考试

1、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

2、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25日

3、复试:初试成绩上国家复试线的考生才享有复试资格,复试预计在2017年3月进行。

四、录取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初试在考生所选择报考点进行,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25日;复试在中共重庆市委党校统一进,时间另行通知。

2.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办法。

3.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五、学制及学习方式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5年。

六、学费与奖学金

学费:8000元/年(包含学位论文评审费、答辩费等费用),可一年一缴或一次全部缴清。根据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奖励办法》,我校设一等综合奖学金标准为每人5000元;二等综合奖学金标准为每人2000元;设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元;设优秀毕业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七、学历与学位

学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国家承认的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学历及学位信息均可在教育部学信网上查询。

八、招生咨询                    

联系电话:023-68573394,68573494  联系人:陈老师、徐老师

学校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渝州路160号

我校研究生教育的有关情况及MPA的招生信息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http://www.cqdx.gov.cn/)


沈阳工程学院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沈阳工程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

我校报考代码为11632。全日制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动力工程、电气工程。学制2.5年。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自2012年起开展培养专业学位工程硕士研究生试点工作。

我校隶属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是一所以工程教育为主体,以能源电力为主干学科专业,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等院校。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参加考试。

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考试

(一)考生应在教育部指定的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校自定,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

六、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联系方式

沈阳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 教学B座304室

咨询电话:(024)31975867 

联系人:王老师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邮编:110136

 

备注:学费及奖助学金参照“沈阳工程学院2016年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执行。学费8000元/年。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2017年招生简章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创建于1950年7月,坐落在美丽的太湖之滨——无锡。长期以来,为从事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研究纯公益性疾病预防与控制专业机构,承担全省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科研和培训三大任务,为全省乃至全国有效控制血吸虫病、寄生虫病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在编职工107人,专业技术人员95人,其中高级职称32人,博士15人,硕士31人。内设血吸虫病室、疟疾室、丝虫蠕虫病室、信息(健教)中心、中心实验室、门诊部、《中国血吸虫病防治杂志》编辑部、办公室/科教(质管)科、党办/人事科、财务科、行政科、培训服务中心等科室。

    研究所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硕士点,同时与苏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江苏省科普教育基地。所内建有“卫生部寄生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寄生虫病预防与控制高技术平台”、“江苏省寄生虫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和“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寄生虫病学)”。目前承担国家级、部省级课题57项,“十二五”期间,共获部省级、市厅级科研成果16项,获国家专利42项,新药证书1项,推广应用科技成果3项,取得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多年来,与世界卫生组织及美国哈佛大学、路易斯安那大学、丹麦寄生虫学中心、日本畸玉医科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与科研机构开展科研合作与交流。2002年以来作为国家商务部援外项目的培训单位,至2015年已承担“国际热带病防治技术培训班”、“非洲国家疟疾防治研修班”等各类培训班35期,培训来自非洲、亚洲等55个发展中国家的850余名卫生官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目前正有序推进世界卫生组织、桑给巴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三方合作援助桑给巴尔血吸虫病防治项目。

    先后荣获全国地方病防治文明专业所、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园林单位、无锡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多次被评为部、省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先进单位。?xml:namespace>

一、我所研究生导师的确定实行师生互选和协调统筹相结合的办法。

二、报名要求:2017年教育部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继续加强管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我所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所核验。

三、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外语笔译和外语口语等,形式为口试与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综合(医学寄生虫学、流行病学、医学免疫学)。

四、调剂:符合国家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本所遵循专业对口的原则,择优调剂。

五、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各50%)及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六、本所网址:http://www.jipd.com

Email: sunflower1230@163.com, kexuedan10@163.com                                       

单位代码: 88002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梅园    邮政编码:214064

联系部门:科教科   电  话:(0510)68781012       

联 系 人:王  玠   柯雪丹

 

 

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指 导

教 师

招生

人数

      考  试 

      科  目

  备注

100103病原生物学

 ①(全日制)寄生虫分子生物学及流行病学

②(全日制)媒介生物学与控制

③(全日制)寄生虫分子生物学及免疫诊断

④(全日制)寄生虫病流行病学

梁幼生

余传信

戴建荣

杨国静 

曹  俊

杨  坤

杨俊齐

 

 

 

    4人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6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 

 

 

 

全国统考

   复试参考书目

   医学免疫学(第4版),陈慰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 。

   流行病学(第7版),王建华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

   人体寄生虫学(第7版),李雍龙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