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院校资讯

哈尔滨体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位代码:10242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1号     邮政编码:150008

联系部门:哈尔滨体育学院研究生院              电话:0451-82733741 (兼传真)

E-mail: yasi5212@126.com            网址:http://210.46.216.34/index.html

一、招生计划

    2021年哈尔滨体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380人,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数为准。各专业方向拟招人数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和参加复试考生情况做适当调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考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考生通过互联网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yz.chsi.com.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报名:在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内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到各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学习方式与修业年限

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

六、初试与复试

我校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运动康复学五个专业科学学位2021年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3门:政治理论、英语一或者俄语、专业基础综合。

我校体育教学、运动训练、竞赛组织、社会体育指导四个领域体育专业学位2021年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3门:政治理论、英语二或者俄语、体育综合。

初试合格的考生(含经我校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方能进入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可在网上http://210.46.216.34/index.html获取信息)。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七、其它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考生请在网上准确、详细填报本人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否则将影响录取通知书及时递达。

 

哈尔滨体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初 试 科 目

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

01.社会体育理论与方法

02.体育产业经营管理

03.体育管理

04.体育竞赛组织

05.冰雪体育旅游

06.体育文化

07.体育新闻与传播

08.体育法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202俄语

③611体育基本理论及教育学

040302运动人体科学

01.运动能力的开发与评定

02.体育保健与体质健康促进

03.运动疗法与慢性疾病

04.人体运动生物学机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202俄语

③612运动生理学及运动解剖学

0403Z1运动康复学

01.运动损伤的预防与康复研究

02.慢性病与老年病的运动康复

03.运动康复评定技术及运动处方的研究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202俄语

③612运动生理学及运动解剖学

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

01.运动项目教学与训练方法

02.运动训练学

03.体育教育学

04.冰雪运动教学与训练方法

05.体育课程与教学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202俄语

③613运动生理学及运动训练学

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

01.武术理论与方法

02.体育养生理论与方法

03.民族传统体育理论与方法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202俄语

③613运动生理学及运动训练学

体育硕士

专业学位

045201体育教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202俄语

③346体育综合(运动训练学及体育基本理论)

045202运动训练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202俄语

③346体育综合(运动训练学及体育基本理论)

045203竞赛组织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202俄语

③346体育综合(运动训练学及体育基本理论)

045204社会体育指导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202俄语

③346体育综合(运动训练学及体育基本理论)

 

 

 

 

 

 

各学科专业参考书目录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出版社及版次

作者

体育基本理论

及教育学

(611)

《体育基本理论教程》

人民体育出版社

2004年10月第1版

周西宽主编

《教育学》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0年8月第1版

王彦才主编

运动生理学

及运动解剖学

(612)

《运动生理学》

人民体育出版社

2012年2月第1版

王瑞元主编

《运动解剖学》

人民体育出版社

2012年9月第5版

徐国栋主编

运动生理学

及运动训练学

(613)

《运动生理学》

人民体育出版社

2012年2月第1版

王瑞元主编

《运动训练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年7月第1版

田麦久主编

体育综合

(346)

《运动训练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6年7月第1版

田麦久主编

《体育基本理论教程》

人民体育出版社

2004年10月第1版

周西宽主编

 

 


2021年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北京市创伤骨科研究所2021年计划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4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凡符合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的重点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有关规定。

三、招生报名

(一)   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二)  报名方式:2021年按教育部要求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四、体格检查:

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

 五、报考类别和培养模式

我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非定向培养,学制三年。

咨询电话:010-58516795


首都体育学院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我校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鼓励广大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申请我校,保证我校2021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公平、公开、公正,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接收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免资格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的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接本、对口升学等学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二、接收专业及名额

      (一)接收专业

      《首都体育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除冰雪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竞赛组织专业不能接收推免生外,其他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原则上非全日制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接收名额

      名额为3-4名。在接收名额内,兼顾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的记录。

      (二)申请人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且本科期间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三)原则上推免生本科所学专业应与推免专业相近或一致,英语要求CET4成绩达到450分以上或CET6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如推免生具有一级运动员等级证书或以上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分数达到350分以上即可)。

      (四)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接收工作安排

      (一)申请人在2020年9月28日-10月4日,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报名。考生应最迟于2020年9月25日之前将有关支撑材料(如已经获得的学习成绩证明、受奖励、参加科研工作、发表论文或著作、运动技术等级证书的复印件、本科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专家推荐信等)寄达研究生部(以邮政快递EMS或挂号信形式邮寄,不得使用其他快递。)。

      (二)研究生部将根据所收到的推免生的材料情况,于2020年9月30日前确定推免生复试名单并通知本人。复试形式将综合考虑届时的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复试过程将考查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查学生知识背景、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科研创新潜力等。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力、专业笔试、专业方向面试(含英语口语)和体育加试。

      (三)对拟接收的推免生,研究生部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超时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可随时撤销超时未接受的待录取通知。

      (四)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于10月12日-23日在我校研究生部官方途径进行公示。

五、其他说明

      (一)推免生申请的硕士专业,应严格按照我校招生目录填写,所报专业原则上须与本科所学专业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一般不得跨一级学科。

      (二)推免生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推免生在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或体检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五)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及成绩查询、复试名单、录取查询等信息均通过以下三种官方渠道发布。

      1.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网站(https://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367861.dhtml)。

      2.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s://gs.cupes.edu.cn/)。

      3.首都体育学院研究生部微信公众号(cupesyjsb)。

      (六)欢迎广大师生对推免生工作进行监督,校纪委及研究生部接受反映举报,为便于核实处理和反馈情况,举报人需提交署名书面材料。监督电话:研究生部010-82099034,纪委监察办公室010-82099015。

      (七)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均参照2020年教育部、北京市有关工作文件,若有变动将以2021年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六、联系方式

      (一)招生单位信息

      招生单位代码:10029,招生单位:首都体育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11号研究生部,邮编:100191。

      (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电话(传真):010-82099034,电子邮箱:yjsb@cupes.edu.cn   

 

                                                                                                       首都体育学院   

                                                                                                      2020年9月9日  


宁夏医科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各位考生登陆宁夏医科大学招生信息网及研究生院网页查看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南市,是目前全国独立设置的公办艺术院校中唯一以设计艺术为主体的大学,入选国家“十三五”时期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是山东省首批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工程建设单位。学校是学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30个本科专业和设计学、艺术学理论、美术学三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培养单位,山东省2017-2023年博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为国家级特色专业,艺术设计、工业设计为山东省品牌专业,艺术设计、动画、艺术设计学、美术学、服装设计与工程、工艺美术为山东省特色专业,环境艺术、数字媒体艺术、工艺美术、视觉传达设计4个专业群(涵盖17个专业)为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群;设计学为山东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设计艺术学、艺术学为山东省“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建有“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山东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传统手工艺研究基地”、“中国艺术人类学研究中心”、“山东省文化创意产业研发基地”,“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被评为山东省“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学校6个专业获批2019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2个专业获批2019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校建有艺术学、文学、工学、管理学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形成了“以设计学为主导、美术学为基础、艺术学理论及相关学科为支撑、传统工艺美术为特色”的学科专业布局,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艺术与设计大学。

二、报考条件

2021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类别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年限内(学制3年),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并在规定年限内(学制3-4年),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报名参加以上两种类别的考生,均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初试前一周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四、报考资格审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考试

(一)准考证打印。2020年12月19日—12月28日期间,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初试时间和成绩查询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每门科目考试时间3小时。

初试成绩查询方式将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考生届时可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科成绩。

(三)复试科目和时间

1.复试科目

专业论文写作或专业创作、专业综合测试;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和口语考试;跨学科、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复试内容见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时间

2021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复试成绩有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保录取和培养质量。

初试各学科统一命题,不分导师,考生录取以后实行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

新生入学后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徇私舞弊者,将被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学费及奖助政策

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00元/人/年,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0000.00元/人/年。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研究生收费标准为15000.00元/人/年。

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学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孙长林专项奖学金。

此外,我校每年为研究生提供一定数量的三助岗位,研究生可申请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按国家政策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非全日制研究生有关奖助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

八、其他说明

2021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74人(含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168人;非全日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人),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和各专业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2021年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和学校生源情况调整确定。

学校根据研究生学习形式和生源特点,制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908

联系部门:山东工艺美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路1255号

邮政编码:250300

联系电话:0531-89626300

联系人:宋老师

邮箱:yjszs@sdada.edu.cn

网址:http://www.sdada.edu.cn/yjsc1/zsxx.htm

热忱欢迎全国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西南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简称SWUST),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青龙大道中段59号。学校是具有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码为10619。

第三条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详见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需全脱产在校学习。

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六条 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是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监察工作实施办法》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报名

第八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九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的各项条件。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以下简称MBA)、公共管理(以下简称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八条中第1、2、3各项的条件。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十条  学校除MBA、MPA外的所有学科、类别均接收推免生。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

已被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的接收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公布。

第十一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名信息确认两个阶段(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报考点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月24日至9月27日预报名),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地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工作情况,并向学校提供真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应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0年12月1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学校审查。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无误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信息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按报考点公告的时间和方式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逾期不再补办。

1.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确认地点、方式、程序由报考点确定和公布。

2.考生应按报考点的要求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二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三条  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四条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英语测试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0854电子信息、0855机械、0856材料与化工、0857资源与环境、0859土木水利5个专业学位类别下设不同方向的,将由招生学院分别在该类别下分方向进行复试和拟录取。

第十五条  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第十七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十八条  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  学制和培养标准

第十九条  学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MBA与MPA学制为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第二十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学位标准,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根据其学习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七章  学费及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  学校按照四川省相关文件的规定收取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

学术型研究生学费

哲、教、文、法、经、管、史学科

7200元/生.年

其余学科

8000元/生.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

金融硕士

7200元/生.年

法律硕士

9000元/生.年

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7200元/生.年

翻译硕士

10000元/生.年

工程硕士

8000元/生.年

农业硕士

8000元/生.年

工商管理硕士

58000元/生

公共管理硕士

39000元/生

研究生住宿费

1200元/生.年

上述学费及住宿费若有调整,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批复为准。

对超过规定学制年限未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学校财务相关文件规定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助学金:

类型

金额

备注

硕士研究生

优秀新生奖

一志愿(含推免)录取   5000元/生

一志愿(含推免)全覆盖,但不含破格录取

国家助学金

6000元/生·年

覆盖面根据国家、学校文件要求确定,学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学校助学金

4200元/生·年(文史)

5000元/生·年(理工)

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学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学业奖学金

一等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

二等8000元/生

三等6000元/生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

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提名奖

5000元/生

研究生助管

200-500元/生·月不等

具体发放金额由用人单位根据每月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助教

不超过3000元/生·学期

助教津贴不超过课程总课酬30%,由教务处和用人单位根据学期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助研

最高12000元/生

具体发放金额和时间由导师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研究生联合

培养助学金

东莞市人民政府联合培养基地:1500元/月,报销往返差旅费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500元/月

根据与联合培养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执行

为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学校设立有“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理工类:﹤5000元/项;文科类:﹤2000元/项)、在读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奖励、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以及学院设立的社会奖学金。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困难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下列奖学金:

类型

金额

备注

硕士研究生

优秀新生奖

一志愿(含推免)录取    5000元/生

一志愿(含推免)全覆盖,但不含破格录取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

10000元/生

每年评选人数由学校根据当年情况确定

研究生校长

奖学金提名奖

5000元/生

研究生联合

培养助学金

东莞市人民政府联合培养基地:1500元/月,报销往返差旅费

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2500元/月

根据与联合培养基地签订的共建协议执行

第二十四条  上述奖助政策的详细评选办法、覆盖范围、比例和发放细则请参看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文件和当年评选通知。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五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学校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学校工作人员,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七条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及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章  特别说明

第二十八条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统一入住学生公寓,收费按标准执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校后,宿舍安排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后勤集团相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校后原则上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三十一条  录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应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西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大连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0〕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及推荐免试。

全国统一考试的部分考试科目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二章  报名

第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学业水平要求方可报名:

Ⅰ提供六门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

Ⅱ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其他语种为相当等级;

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六条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学业水平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七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八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九条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第十条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三章  初试

第十一条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第十二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分别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满分为2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分别为150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三条  初试考试科目请见《大连交通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  初试成绩于2021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网站(网址:http://gs.djtu.edu.cn/)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放成绩通知单。

第四章  复试

第十五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十七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所在辽宁省为一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

第十八条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第二十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个科目考试时间为2小时。

第二十一条  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及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二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三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  调剂

第二十四条  我校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要求另行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二十五条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第二十六条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第六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七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通过多种措施,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七章  录取

第三十条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一条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三十二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三十三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五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八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三十六条  2020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1075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100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75人。2021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三十七条  奖助政策

为激励全日制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搭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津贴、研究生“三助”、困难补助、医疗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尽最大可能地帮助广大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安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20号)的文件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人·年发放。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良的研究生,按参评对象不同,把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一年级新生,优秀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二、三年级在校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第一学年优先参评学业奖学金;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等级与标准:

类别

等级

比例

奖学金标准

新生奖学金

一等

30%

8000元

二等

40%

5000元

三等

30%

3000元

优秀奖学金

一等

10%

8000元

二等

20%

5000元

三等

40%

3000元

3.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我校有科研津贴、“三助”补贴及困难补贴等,具体的发放办法可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此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基金、材料学院院士奖学金、宝韫研究生奖学金等,研究生可按照要求自愿申请。

第九章  学制、学费标准及就业方式

第三十八条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3-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年,修业年限2-4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修业年限3-6年。研究生应在规定的基本学制内完成学习任务,若因特殊原因,培养单位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学制,但不得超过最长修业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三十九条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电子信息[专业代码085400]专业学位软件工程研究方向的学费共30000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共23000元,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第四十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能自主择业。考生报考时应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理顺关系,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第十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四十一条  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

第四十二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第四十三条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核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第十一章  违规处理

第四十四条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四十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 、0411-84106221。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陶老师、刘老师

电    话:0411-84106587、84109437

网    址:http://gs.djtu.edu.cn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大连交通大学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曲阜师范大学2020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全日制、非全日制)

https://yjs.qfnu.edu.cn/info/1064/3269.htm

曲阜师范大学2020年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全日制、非全日制)

https://yjs.qfnu.edu.cn/info/1064/3269.htm

曲阜师范大学2020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全日制)

https://yjs.qfnu.edu.cn/info/1064/33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