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上海市委党校2021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是上海市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多年来通过特色立校、质量强校,在锤炼干部党性、提升公务员能力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在社会上有着良好的声誉。作为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近年来我校学术成果斐然,教师人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数在上海名列前茅(哲社类),多项决策咨询成果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和相关部门肯定。学校拥有众多的社会实践基地、鲜明的办学特色、强大的学术支撑、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越的教学条件,这些都是保障MPA教育质量的重要因素。
2014年,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文件(学位【2014】14号),我校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授权点,并于2015年开始正式招生。我校将发挥现有办学优势,努力打造特色鲜明的MPA项目:(一)反映上海公共管理实践的课程教学;(二)双师型的师资队伍;(三)现代化的教学方式;(四)鲜明的实践特色;(五)丰富的奖学金类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现代意识和中高级领导潜质,能够综合运用公共管理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主要培养方向:公共服务、公共政策、特大城市治理、公共组织管理。
二、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校2021年拟招收29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数为准)。学制为2.5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4年。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习(主要采取周末/晚上授课的方式)。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9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报名方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还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并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初试
1.2020年12月19日-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六、复试
1.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在2021年3月中下旬公布。复试采取差额复试,以面试为主,辅以必要的笔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面试、英语口试等。考生复试时需按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体检。复试要求详见当年复试办法。
2.复试时需对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考生需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件,(2)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七、录取
1.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录取前考生需与用人单位、学校签署定向协议书。入学时人事档案、户口关系等均不转入学校。
3.学校对于一志愿录取考生,成绩优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年度奖学金、科研精品决咨成果奖、优秀案例与优秀毕业论文奖、优秀毕业生奖等各类奖项,并给予相应奖励。同时,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奖励享受与校教研人员同等待遇,按校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和《决策咨询研究奖励办法》执行。
八、学费
5.5万/人,分两次缴纳。
九、学历与学位
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颁发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双证)。
十、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其它相关招生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网站点击“研究生教育”予以关注。本简章有关内容,如国家研究生招生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将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招生工作申诉渠道,电话:(021)22880000-83279,电子信箱:tousushdx@126.com。
上海市委党校研究生部(MPA教育中心)
地址:上海市虹漕南路200号 邮政编码:200233
电话:021-22880272 联系人:徐老师
E_mail:swdxmpa@163.com 学校网址: http://www.sdx.sh.cn
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江苏师范大学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学校始建于1952年,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生,1981年成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翌年招收博士生。在校本科生20000余人,博士、硕士研究生4600余人,学历教育留学生440余人,专任教师1657人,其中教授337人。设有3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3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个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覆盖11个学科门类。拥有6个省优势学科、12个省重点学科,化学、工程学科进入ESI排名前1%,4个学科入榜2020“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19个学科入榜2019“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和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
详情请查阅:http://www.jsnu.edu.cn/70/list.htm
二、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及学制
(一)招生专业详见《江苏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3年。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或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和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满足第(一)项报考条件外,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项报考条件中的第1-3条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预报名时间: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所报考的专业和初试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现役军人报考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报名所在省份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请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及时关注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2.初试时间。初试安排在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3.初试科目。我校初试科目分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自命题科目。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有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复试拟安排在2021年3月底或4月初进行,具体时间、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jsnu.edu.cn)招生录取栏目公布。
4.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等,以进一步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5.复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根据各招生学科、方向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7.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会计硕士(代码125300)及旅游管理硕士(代码1254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9.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环节,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我校将在复试的同时组织负责思想政治工作、招生工作的相关人员或导师等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根据需要,采用“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或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一)我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体检
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奖助学金及奖励措施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费
(1)学术学位硕士:学费均为8000元/年。
(2)专业学位硕士:会计硕士学费20000元/年,艺术硕士学费12000元/年,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法律硕士、体育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翻译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学费均为10000元/年,电子信息工程硕士学费为8000元/年。
2.奖助学金
(1)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100%全覆盖。其中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2000元(获奖比例为10%),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9000元(获奖比例为70%),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获奖比例为20%)。
(2)报考我校的“双一流高校”(含一流学科)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接收的普通类推免生,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单列,不占规定的比例)。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人。
(4)朱敬文奖助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特别奖学金标准为5000元/人,一般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人。
(5)学业成果奖学金按有关文件评定,对符合奖励条件的科研成果、专业实践成果和学科竞赛成果按项分别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奖励。
(6)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7)设立研究生创新工程项目,其中省级创新工程理工科类资助经费15000元/项,人文社科类资助经费8000元/项。
(8)设立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辅导员)岗位,提供相应助学金,平均报酬每人每年约5000元。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学费
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艺术硕士(音乐领域的音乐教育方向)学费为15000元/年,教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学费为10000元/年。
2.奖助学金。不享受奖助学金评定。
十、住宿安排和就业
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住宿期限以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jsnu.edu.cn)招生与录取栏目上发布。
(二)“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三)疫情防控常态化阶段,我校后续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将在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指导下开展,考生需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有关通知。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516-83403083,传真:0516-83500192;办公地点:泉山校区2号楼204室;通讯地址: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21116。
2021年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是我国财经类大学之一,是华东地区唯一一所对外经济贸易类大学。学校从1960年创办至今,始终与国家对外开放、对外贸易发展休戚与共,具有从事国际商务管理领域高等教育的悠久历史和传统优势。在经济管理领域,具有坚实宽广的学科基础和丰富的办学经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拥有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工商管理专业系列课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定位于“高水平、国际化、特色鲜明的应用研究型大学”,已形成特色鲜明的国际经贸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MBA项目秉承我校“诚信、宽容、博学、务实”的校训精神,“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充分利用长期以来形成的高素质应用型对外经贸管理人才培养的办学优势和办学资源,以重视跨文化交流能力、社会实践、案例教育为特色,从“素质、能力、知识”三方面着手,培养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具有国际化视野,富有创新意识,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素质工商管理人才。
一、项目特色
学科融合:商科+大数据的复合管理人才培养
校企联动: “一带一路”与“自贸区”管理人才培养
结构师资: “国家级工商管理教学团队+企业高管+国际知名院校师资”组合
团队进行人才培养
多彩平台:名师讲堂、校友互动、多样活动等构建丰富学员活动平台
精准指导:给予学员明晰的职业发展支持与规划
二、项目类别与培养方式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MBA项目包括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类。其中非全日制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并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专业选修方向:
大数据科学与管理决策
创业与创新管理
金融投资与资本运作
营销管理
学历学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被我校正式录取,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并考试(考核)合格,且通过硕士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可获得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学历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学制:全日制,2年学制;非全日制,2.5年学制
计划招生人数:
全日制:23人左右
非全日制:30人左右
最终名额以学校公布为准。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学校的学科发展等情况对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三、项目培养费用
MBA项目 | 培养费 | 说明 |
全日制MBA项目 | 13.8万元 | 按学年分两次付清,分别为50%、50%。 |
非全日制MBA项目 | 15.9万元 | 按学年分三次付清,分别为40%、40%、20%。 |
四、项目奖学金设置
1. 联考优学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入学后可获得联考优学奖学金;
MBA项目 | 奖项 | 金额(元) | 获奖比例 |
非全日制MBA项目 | 特等奖 | 50000 | 联考分数在225分以上学员 |
一等奖 | 30000 | 特等奖之外学员中前5% | |
二等奖 | 20000 | 特等奖之外学员中前6-15% | |
三等奖 | 10000 | 特等奖之外学员中前16-30% | |
优秀奖 | 5000 | 特等奖之外学员中前31-60% | |
全日制 MBA项目 | 特等奖 | 50000 | 联考分数在225分以上学员 |
一等奖 | 20000 | 特等奖之外学员中前5% | |
二等奖 | 10000 | 特等奖之外学员中前6-15% | |
三等奖 | 8000 | 特等奖之外学员中前16-30% | |
优秀奖 | 5000 | 特等奖之外学员中前31-60% |
注:联考奖学金中,在联考分数相同的情况下,通过比较科目“综合能力”成绩进行排序
2. 预复试奖学金:参加我校MBA预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入学后可获得预复试奖学金3000元;
3. 校友奖学金:本科/专科毕业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的考生入学后可获得校友奖学金5000元;
4. 海外游学奖学金:为鼓励在校MBA学员积极参与“海外游学之旅”,设立海外游学奖学金5000-8000元(奖励金额视游学地点有所不同)。
5. 考辅奖学金:我校鼓励考生积极参加考前辅导班,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录取的考生可获得最高金额为5000元的考辅奖学金。
6. 调剂奖学金:参与调剂并被录取的考生可以获得5000元调剂奖学金。外地考生调剂录取后,可以额外领取最高1000元的交通补贴。
五、申请流程
1. 研究方向:工商管理硕士(MBA)
2. 学校名称: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学校编号为10273
3. 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其他
本招生简章中,如有与教育部及我校研究生院公布的招收硕士研究生政策不一致之处,将以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1) 52067665
邮箱:mba_suibe@163.com
微信公众号:上海对外经贸大学MBA教育中心
联系人:左老师、周老师
2021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企业会计管理方向(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方式
学制为两年半,最长不超过四年半。授课时间一般为双休日。原则上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安排授课。授课地点由学校统筹安排。
二、招生人数
50人左右
三、招生对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四、复试笔试科目
会计学
五、复试面试科目
会计综合知识与能力、英语口语与听力、政治
六、复试参考书目
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1-10章,12-16章,18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七、学费
学费总额为14.8万元,5.92万元/年。
八、其它
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在校期间不转档案、不转户口、不解决住宿;就业和户籍等相关事项依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政策执行。
九、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孙老师,021-67703899; 谭老师,021-67703176
2021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国际财务管理与会计方向(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方式
学制为两年半
二、招生人数
105人左右
三、招生对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四、复试笔试科目
财务会计、财务管理。
五、复试面试科目
会计综合知识与能力、英语口语与听力、政治
六、复试参考书目
1)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会计》(1-10章,12-16章,18-21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2020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辅导教材《财务成本管理》(1-12章),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七、学费
学费总额为10.8万元,4.32万元/年。
八、学院联系人及电话
孙老师,021-67703899; 谭老师,021-67703176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1年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原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建立于1960年,是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直属高校,1982年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1984年开始培养硕士生,1986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4年划归上海市人民政府管理,2006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入选世界首批、中国唯一的WTO教席院校,2013年更名大学。2019年获得WTO亚太培训中心资格,成为WTO全球7个培训伙伴中在中国内地设立的唯一区域培训合作伙伴。
学校设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以及3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和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其中应用经济学和工商管理为上海市高峰高原学科,应用经济学为上海市一流学科,国际贸易学为上海市重点学科,产业经济学、金融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企业管理和国际法学为上海市教委重点学科。除了招收统考研究生外,还接受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
2021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520名左右。各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人数见10月中旬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
一、培养目标
培养有社会主义觉悟和爱国情怀,有比较扎实的经济学理论基础和知识结构,有比较强的外语沟通能力,有经贸、管理、金融、法律和人文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能够运用理论研究实践,解决实际问题的复合型和应用型高级人才。
二、招生专业目录及拟招生人数
(一)专业目录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二)拟招生人数
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1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发展改革委员会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和生源状况确定。
三、学制及学习方式
学制两年半,全日制学习。
四、学费
1. 经济、管理、文学、法学类8000元/学年,学费总额2万元。
2. 马列类7000元/学年,学费总额1.75万元。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详见“十二、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考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 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招生简章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网上填报信息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调剂的相关信息咨询“2021年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及联系方式”公布的各学院联系人。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应试的二外语种按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以下2类证明须于2020年11月10日之前送(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德政楼109室):
(1)在校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2)未通过网上学历校验考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未通过网上学籍校验考生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七、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 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27日。
2. 初试科目(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复试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通知)
1.复试名单:2021年3月中下旬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2.复试时间、地点:2021年3月中旬至4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研究生院网站或相关学院网站公布为准,考生须凭初试准考证参加复试。
3. 复试内容: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八、录取
(一)录取规则
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照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二)录取程序
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公示无异议后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九、体检
考生在复试时不进行体检,录取考生将在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时如果查出不适宜学习但又不是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该生可保留学籍但须休学一年,一年后须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康复者可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合格,方可复学;体检时如果查出国家规定不能入学的疾病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十、奖助政策
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等项目组成。
(一)国家助学金。标准:0.6万元/生/年。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研究生。
(二)国家奖学金。标准:2万元/生/年。范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三)学业奖学金。标准:特等1.2万元/生/年、一等0.9万元/生/年、二等0.6万元/生/年、三等0.3万元/生/年。名额:特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5%、一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0%、二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40%、三等奖总名额不超过学生总数的25%。范围: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均有资格参与评选。
(四)研究生“三助一辅”。薪资标准:最高不超过800元/生/月,根据实际工作时间按16元/时进行薪资核算。学校面向我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岗位。
(五)国家助学贷款。标准:最高不超过1.2万元/生/年。
十一、其他须知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有关考研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suibe.edu.cn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和备考书籍。请考生按照参考书目自行购买备考书籍。
(四)报考在职定向就业研究生的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就业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定向就业的证明。届时无法提供者,将失去定向就业机会改为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待录取的在职定向就业考生的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五)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
(一)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还须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新题型)。
(二)同等学力考生须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英语四级(CET-4)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至我院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请于2020年10月底关注我院网站,届时将公布资格审查的时间及程序。未至我院进行资格审查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发准考证。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三)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四)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另行公布的“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五)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专业详见“2021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及参考书目”。
十三、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一)对在报考和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二)考生申诉、监督渠道:
校监察处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wjc@suibe.edu.cn。
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泉州师范学院坐落于福建省三大中心城市之一的泉州市。泉州是首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首届东亚文化之都、古代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经济总量连续21年位居福建省首位。学校于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建立,系福建省第一所新建地方性省属本科高校,由创办于1923年的泉州师范学校、1939年的南安师范学校、1951年的泉州教育学院和1958年的泉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
近百年办学历程筚路蓝缕,一代又一代泉师人秉承“善学如泉、正心至大”校训精神,继往开来、砥砺前行,推动学校事业不断向前发展。2004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1年获批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获批福建省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福建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016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2017年以来,获批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福建省硕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福建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福建省创新创业创造教育示范高校。学校荣获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平安校园等一批高级别荣誉称号,蝉联七届省级文明学校(文明校园)。办学以来,为社会培养了20多万名优秀人才,为国家和福建省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迈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近年来,特别是2017年以来,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学校建设作出的“建设多学科大学”重要指示精神,学校制定实施“三步走”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五个工程”建设,全面掀起“二次创业”新热潮,坚定不移地朝着建设有特色、高水平、多学科的地方大学奋勇前行。
一、招生计划
2021年我校拟招收211名(含接收推免生)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附件1: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实际招生人数将在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后确定。我校面向港澳台招收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计划情况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另行通知。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于2021年9月份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领域或方向。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院系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证书号码等重要信息务必认真校对,通讯地址必须详细、准确,且在2021年7月前有效。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提前将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报告交我校相关招生院系予以核验,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提供认证报告。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须记住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用户名和密码等。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省属于一区范围。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6)报考点和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一)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
英语二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等科目为全国统考科目,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主命题。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生务必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选择相应的考试科目和参考书(详见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否则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初试成绩可上网查询。
五、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由教育部划定。对符合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又符合我校相应专业分数要求者,我校将在网上公布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日期安排在2021年3-4月份,具体复试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网站上向社会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复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内容。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调剂
调剂工作在2021年3-4月份开展。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主要包括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届时,考生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我校将提出本单位体检具体要求。
八、录取
(一)录取工作: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和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工作在2021年5月中旬结束,经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批准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录取类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三)保留资格: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 至2 年,再入学学习。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有关情况将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入学
2021年9月份,考生按我校《研究生入学须知》的要求办理有关报到入学手续。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所在二级学院请假(详见附件3: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学制和学费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 年。
学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为8000元。
住宿费:每生收费1300 元/学年(宿舍有空调)。
学费和住宿费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
十二、在校学习期间待遇
我校的研究生均可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自第二学年始,学业成绩优异者可申请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最高奖学金8000元。优秀研究生可以参评国家奖学金,奖金20000元。研究生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三助”工作,根据工作量支付一定酬金。
十三、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我校及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四、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简章涉及的政策如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的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页http://www.qztc.edu.cn/yjszsw,以便及时获取有关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研究生招生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399
通讯地址:泉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398号文科楼A-223) 邮编:362000
联系电话:(0595)22918022, 传真:(0595)22918022。
附件1: 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
专业领域 代码 | 专业领域名称 | 研究方向 | 考试科目 | 拟招生计划数(含接收推免生数) | |||
第一 单元 | 第二 单元 | 第三 单元 | 第四 单元 | ||||
135101 | 音乐 | 南音演唱、南音演奏、文化产业与南音文化推广、钢琴演奏、声乐演唱、中国器乐(二胡、琵琶、古筝)、西洋器乐(大提琴)、合唱指挥、音乐教育、艺术管理 |
101 |
204 |
701 | 801 | 42(1) |
135105 | 广播电视 | 网络视频创意与运营 数字媒体技术与艺术 广播电视策划与编导 | 806 视听传媒艺术论 | 10 | |||
135106 | 舞蹈 | 舞蹈教育 舞蹈编导 艺术管理 | 802 | 15(1) | |||
135107 | 美术 | 书法 | 803 | 45(2) | |||
漆艺创作 | 804 | 9 | |||||
油画创作 | 9 | ||||||
中国画创作 | 9 | ||||||
艺术管理 | 9 | ||||||
135108 |
艺术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 805 | 9 | |||
产品设计 | 9 | ||||||
环境设计 | 9 | ||||||
服装艺术设计 | 18 | ||||||
服饰艺术设计 | 18 | ||||||
合计 | 211(4) | ||||||
附件2: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
序号 | 科目名称 | 参考书目 |
1 | 艺术概论 | 1.《艺术学概论》,彭吉象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 |
2 | 中外音乐史 | 1.《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孙继南、周柱铨主编,山东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1版。 2.《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田可文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07 年9 月第1 版。 3.《欧洲音乐史》,张洪岛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1985 年版。 4.《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冯志平主编,人民音乐出版社,2006 年8 月第1版。 |
3 | 中西舞蹈史 | 1.《中国舞蹈发展史》,王克芬著,上海音乐出版社,2014年6月。 |
4 | 书法史论 | 1.《历代书法论文选》,上海书画出版社,1979年10月第1版。【注:参考注释本一《汉魏六朝书画论》(画论部分不考),潘运告编著,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4月第一版。注释本二《初唐书论》,萧元编著,湖南美术出版社,1997年4月第一版。《古典书法美学史纲》,黄鸿琼著,大众文艺出版社,2006年8月第一版。】 2.《中国书法简史》,王镛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2月第1版。 |
5 | 中外美术史 | 1.《中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美术史系编,中国青年出版社 2002年版。 2.《中国美术史》洪再新编,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0年版。 3.《外国美术简史》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史系外国美术史教研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4.《外国美术史纲要》,陈洛加编,西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
6 | 中外设计史 | 1.《中国工艺美术史》,田自秉,东方出版中心。 2.《西方现代设计艺术史》,董占军,山东教育出版社。 |
7 | 视听传媒艺术论 | 1.《广播电视艺术学通论》,张凤铸,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1年。 2.《数字媒体艺术导论》(第二版),宫承波,中国广播影视出版社,2019年09月。 |
附件3:泉州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一览表
招生 学院 | 专业领域 | 研究方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及邮箱 | 学院网址 |
音乐与舞蹈学院 | 音乐 舞蹈 | 南音演唱、南音演奏、文化产业与南音文化推广、钢琴演奏、声乐演唱、中国器乐(二胡、琵琶、古筝)、西洋器乐(大提琴)、合唱指挥、音乐教育、艺术管理 | 吴老师 | 0595-22737900 376141852@qq.com | http://www.qztc.edu.cn/ywxy/main.htm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广播电视 | 网络视频创意与运营 数字媒体技术与艺术 广播电视策划与编导 | 刘老师 | 0595-22918736 wcyjs@qztc.edu.cn | http://www.qztc.edu.cn/wcxy/main.htm |
美术 | 书法 |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 | 漆艺创作 油画创作 中国画创作 艺术管理 | 兰老师 | 0595-22912172 237440560@qq.com | http://www.qztc.edu.cn/msxy |
艺术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 产品设计 环境设计 | ||||
纺织与服装学院 | 艺术设计 | 服装艺术设计 服饰艺术设计 | 吴老师 | 0595-22609836 48813820@qq.com | http://www.qztc.edu.cn/fzxy |
2021年中国航空研究院640所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本招生简章依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制定。
一、单位简介
中国航空研究院640所(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是中国商飞公司的设计研发中心,承担着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ARJ21飞机,以及国家大型飞机重大专项中大型客机项目的设计、试验、预研及关键技术攻关等历史使命。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为中国民机事业的蓬勃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曾成功设计了中国第一架大型干线客机——运10飞机;2008年11月28日,我国自主设计研制的 ARJ21-700飞机在上海成功首飞;2016年6月,ARJ21新支线飞机已经正式交付成都航空公司,2017年5月5日,C919大型客机首架机实现首飞,2017年,CR929远程宽体飞机正式立项。
单位类型:科研院所
二、培养目标
中国航空研究院640所培养热爱祖国,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扎实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科研精神,进取精神的研究生。
三、本年度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 拟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考试范围 |
082501飞行器设计 | 2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901力学综合 | 力学综合考试范围:流体力学、理论力学、材料力学 |
081105 导航、制导与控制 | 2人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21自动控制原理 | 自动控制原理考试范围:自动控制原理 |
注:拟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批准的招生指标为准。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历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科专业需与报考学科相近或相关,入学报到时需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五、报名办法
(一)推荐免试生
1、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
2、申请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定申请专业并报名。
(二)统考生
1、网上报名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现场确认
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报考我院并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学校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日期为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一)和数学(一)和另一门业务课(详见专业目录),均为笔试。
2、初试合格者和推荐免试生,需进行复试,复试主要对考生心理素质、专业综合素质、外语能力进行系统综合测试。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英语成绩占20%,笔试(专业知识)40%,面试(综合素质)40%。
七、录取
具体录取规则按2021年公布的录取办法操作
八、体检
考生体检需依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考生需提供一个月内校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报告(接受其他高校研究生复试时的体检报告)。
九、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录取研究生为全日制、学制2.5年、学历为硕士研究生、学位由中国航空研究院授予。
十、学费和奖助政策
本单位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公费学术型研究生,研究生毕业后留院工作至少满5年。
十一、其他须知
对航空院校飞行器设计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同等条件下,将予以优先录取。
十二、联系方式
021-20865198(智老师)zhisimin@***
十三、申诉渠道
申诉渠道:sfyjwsj@***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概况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是一所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发展历史悠久。创办于1957年,前身为广东民族学院,2018年11月30日学校正式更名为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校坐落于全国首批历史文化名城和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广州。
学校学术传统深厚,崇教重学。现有工学、理学、教育学、文学、艺术学、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等8大主要学科门类,通信与信息系统、中国现当代文学、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珠江学者设岗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职业技术教育学为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中国现当代文学、民族学为广东省特色重点学科,机械工程为广东省重点培育学科。拥有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和新闻传播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会计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是“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有21个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拥有一支学术水平高、爱岗敬业、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我校师资队伍中,现有专任教师1147人,其中正高职称145人,副高职称332人,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占专任教师总数的41.6%。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105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490人,占专任教师的42.7%。教师队伍中,有双聘院士、党的十九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科技进步奖获得者、中国专利发明奖获得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评审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有全国优秀教师、巾帼发明家优秀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能手”、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全国“最美高校辅导员”、广东省青年珠江学者、广东省特支计划青年文化英才、会计领军人才、南粤优秀教育工作者、南粤优秀教师、广东省教学名师、广东省高校“千百十工程”省级培养对象、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等获得者。
学校坚持产教结合、科教融合,科研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升。学校建设有1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广东省知识产权大数据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智库(职业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民族发展研究中心)、3个广州市重点实验室、1个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3个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基地、国际合作基地),2个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团队。与顺德区人民政府共建了“顺德现代职业教育研究院”,与河源市人民政府共建了“河源广师大研究院”,与地方政府、企业共建了223个政校企合作人才培育实践基地。近5年,学校教师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30多项。学校建设有广东工业实训中心,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4亿元。图书馆藏书约225万册。
学校突出职教特色,服务广东经济社会。作为广东“职教母机”、职业教育研究和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重镇”,学校致力于培养高素质职业教育师资和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发挥培养培训职教师资的母机作用,先后被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选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院校”“国家民委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省职业技术教育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广东省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广东省中职校长培训中心”“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广东省职业院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等。学校是粤港澳大湾区职业教育教师发展联盟、广东省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研究会、广东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联盟、中德合作职教师资培养培训联盟理事长单位。
学校被广东省人民政府授予“广东省就业先进工作单位”“广东省创新创业示范校”,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全国第三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等称号。
办学六十多年来,学校虽数易其名,却不改初心,秉承“厚德博学、唯实求新”的校训精神,坚持“面向职教、服务职教、引领职教、特色发展”的办学定位,努力创建国内一流、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技术师范大学。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1年我校教育学、控制科学与工程、民族学和新闻传播学等4个一级学科(含17个研究方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会计硕士等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生。其中,教育硕士开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美术)、现代教育技术、学前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9个招生领域。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招生领域设有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等5个招生方向,主要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培养造就素质全面、基础扎实、技能娴熟、能够胜任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的高层次“双师型”师资。
2021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考试科目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各学科(领域)实际招生数将视生源和学科(领域)情况作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
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1.报名参加全日制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全日制教育硕士除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中的各项要求。
(2)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5个招生方向(信息技术、加工制造、财经商贸、旅游服务、文化艺术)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3.报名参加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2)根据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及我校培养实际,我校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相关专业还需满足下列招生具体要求:
(a)教育管理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小学、普通中学,下同)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包括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下同)中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上述学校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上述学校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b)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等3个专业只招收普通中学相关科目专任教师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相关文化课教师。
(c)教育硕士(现代教育技术)专业只招收基础教育学校教师。
(d)教育硕士(学前教育)专业只招收幼儿园及其他学前教育机构中的教师。
(e)教育硕士(职业技术教育)领域的2个招生方向(加工制造、财经商贸)只招收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教师,考生的前置学历所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一致或密切相关。
4.报考我校会计硕士、电子信息硕士的考生与学术学位考生报考条件相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具体以各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期间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我校2021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请留意相关通知。)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大家及时关注。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有关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续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情况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我校发布的公告。
四、报考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三)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缺一不可。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12月27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2020年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20年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2020年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2020年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我校各专业外国语国家统考科目只限英语专业,具体学术硕士外国语国家统考科目为英语一、专业硕士外国语国家统考科目为英语二。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研究生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阅。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我校执行国家A类地区复试及调剂政策。复试具体说明如下: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注意:报考会计硕士复试中考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工作。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招收类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我校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研究生,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在各学院招生目录中注明),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三)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视情况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在2021年9月1日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
我校是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拟在我校教育硕士的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4个招生领域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的领域,并在备注里填写“公费定向”字样。本计划的复试和录取操作办法在后续相应环节中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学制学费
(一)学制
所有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均为3年。
(二)学费标准
1.全日制:
(1)学术型硕士(民族学、教育学、新闻传播学、控制科学与工程):非定向生、少干计划定向生7000.00元/生•学年;其他定向生8000.00元/生•学年。
(2)专业型硕士:教育硕士8000.00元/生•学年;电子信息硕士7000.00元/生•学年;会计硕士15000.00元/生•学年。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免收学费。
2.非全日制
(1)专业型硕士:教育硕士10000.00元/生•学年;电子信息硕士8000.00元/生•学年。
十四、奖助政策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的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一)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所有脱产(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学习的研究生,覆盖面100%,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二)新生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含破格录取),给予一次性10000元奖励。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10%,奖励标准为8000-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名额约为在校生人数的25%,奖励标准为4000-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25-65%,奖励标准根据资金预算动态调整。
(四)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次20000元,覆盖面按上级文件规定。
(五)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覆盖面7%。
(六)优秀研究生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500元奖励,覆盖面在籍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15%。
(七)优秀毕业研究生奖,覆盖面为当年毕业生人数的5%,一次性给予1000元/生奖励。
(八)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1000元/生。
(九)考取博士研究生奖,1000元/生。
(十)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按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设置“三助一辅”岗位数,岗位酬金6080元/岗•学年,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十一)国家助学贷款。我校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经济困难学生可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
十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请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填报志愿时必须写明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以便能及时、准确地接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
(三)我校2021年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在复试和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广东技术师范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各专业拟就读校区由于学院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具体所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学校最终安排为准。
(五)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我处网站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六、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招办
邮 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
联 系 人:丁老师,宋老师
E-mail :gdgsyzb@163.com
微信公众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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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主页:http://www.gpn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