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招 生 简 章
注:本版本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中,如有与教育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一、培养目标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形式
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学制
我校普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其中125100工商管理学制为2年、125200公共管理学制为2年。
四、专项计划
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考生。
五、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网站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以考点公布时间为准。
打印准考证时间: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六、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英语(科目代码201、204)、俄语(202)、日语(203)、数学(科目代码301、302、303)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发布。
七、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须同时满足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
①已进修完6门或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②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其他要求
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MEM)的考生须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高职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不受上述专业、课程进修及论文要求)。
2.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应为少数民族,符合我校招生指标限定地区要求,且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直接入学开始研究生阶段学习,毕业后根据协议书要求至生源地定向就业/工作。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按部队相关规定办理,遵守保密规定,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后果由本人承担。
5.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6.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及以下本科生报考。
八、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上报名编号。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学生证、准考证等相关证件。
4.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出示进修课程成绩单原件与论文发表原刊。报名点选择在外地的考生,需在现场确认前将相关材料寄送至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省级考试机构规定缴纳报名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九、复试
1.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考生根据学院复试方案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等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各学院招生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笔试)2门科目,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科目在所在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列明,加试由学院组织。报考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MEM)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再进行加试。
十、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通过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全日制非定向考生调取档案,定向考生在录取前必须由定向单位与录取学院签定定向录取协议书,一般不调取档案。非全日制考生按照当年政策执行。
十一、学费、奖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参与奖助金评定)
1.学费标准:
层次 | 类别 | 学费标准 | 备注 |
博士 | 非定向 | 1万/学年 | 学制为四年(直博生为五年) |
定向 | 1.6万/学年 | 学制为四年 | |
硕士(全日制) | 一般学科专业 | 0.8万/学年 | 学制为三年 |
硕士(非全日制) | 一般学科专业 | 1.2万/学年 | 学制为三年 |
工商管理(MBA) | 3.6万/学年 | 学制为二年 | |
公共管理(MPA) | 2.9万/学年 | ||
工程管理(MEM) | 5.8万/全程 | 学制为三年,按年收取 |
注:其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电子信息专业领域(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工程-示范性软件学院特殊办学机制方向)学费以当年批复为准。
2.博士生奖助学金:
名称 | 阶段 | 标准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 | 3万/年 | ①博士生奖助学金只在学制内享受。 ②2019年共设立社会奖助学金15个,最高奖励5万/年。 ③直博生第一年按照硕士生标准发放奖助学金,从第二年开始按照博士标准发放奖助学金。 |
国家助学金 | 中期考核前 | 2.22万/年 | |
中期考核后 | 2.7万/年 | ||
学业奖学金 | 中期考核前 | 一等:1.2万/年 | |
二等:0.9万/年 | |||
中期考核后 | 一等:1.8万/年 | ||
二等:1.2万/年 | |||
助研津贴 | —— | Ⅰ类:1.2万/年 | |
Ⅱ类:0.8万/年 | |||
Ⅲ类:0.5万/年 | |||
社会奖助学金 | —— | 捐助方设定 |
3.硕士生奖助学金:
名称 | 年级 | 标准 | 备注 |
国家奖学金 | —— | 2万/年 | |
国家助学金 | —— | 0.6万/年 | |
学业奖学金 | —— | 0.32万/年 | 全校平均值,具体等级、金额、比例请咨询学院 |
助研津贴 | 二、三年级 | Ⅰ类:0.45万/年 | 一年级助研津贴由导师根据研究生实际上岗情况参照标准自愿发放,二、三年级助研津贴包括导师发放金额和学校配套金额。 |
Ⅱ类:0.3万/年 | |||
Ⅲ类:0.15万/年 | |||
社会奖助学金 | —— | 捐助方设定 | 2019年设奖项15个,最高奖励5万/年 |
注:①学术学位类别:Ⅰ类学科包括工学和军事学;Ⅱ类学科包括:理学、管理学(博士);Ⅲ类学科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和管理学(硕士)。
②专业学位类别:Ⅰ类包括:电子信息、机械和材料与化工;Ⅱ类包括:应用统计;Ⅲ类包括:金融、翻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
4.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 直博生专项奖学金
等级 | 金额 | 等级 | 金额 | |
特等 | 2万元 | 特等 | 5万元 | |
一等 | 1.5万元 | 一等 | 2.5万元 | |
二等 | 1万元 | 二等 | 2万元 |
注:①优秀推免生专项奖学金只在入学第一学年评选,具体评选办法按照《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可登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
②获得优秀硕士推免生专项奖学金或直博生专项奖学金的研究生,本学年不再享受硕士生学业奖学金或博士生学业奖学金。
5.学院奖助学金设置情况可参考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及网站介绍。
十二、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三、注意事项
1.2020年我校共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4200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9名。2021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中国研招网硕士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为我校根据2020年硕士研究生的实际招生人数拟定的各学科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1年国家招生计划及各学科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在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现场确认、初试、复试。
3.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随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信息校验。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6.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培养主要集中在西安市南、北校区,学校提供住宿,产教融合联合培养考生按照培养方案确定住宿地点(包括其他城市)。非全日制研究生主要采用校企联合培养模式培养,不参评奖学金,学校不提供宿舍,根据企业联培协议由企业提供相应待遇。
7.我校就业根据录取类别全日制非定向考生自主择业,发放派遣证,定向考生按定向协议办理,其他特殊类型考生按照相关要求处理。非全日制考生按照当年政策执行。
8.我校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MEM)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录取方式为定向,不接收档案,不发派遣证。
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本章程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深圳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相关规定。
(二)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网上/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我校所有招生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6.我校部分专业(领域)对考生的工作年限、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等有限制性要求,详见《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取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复试前提交相应的书面证明。
注意: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二、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制及学习方式
招生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按类别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学术学位:学制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专业学位:学制2-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我校全日制专业均为脱产学习方式。
三、非全日制的专业(领域)
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领域)均为专业学位,分别是: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金融、会计、汉语国际教育、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心理健康教育,详见《深圳大学2022年非全日制硕士(双证)招生信息》。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推荐免试生报名流程详见《深圳大学2022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
3.报考点选择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
(2)在深圳市参加初试且报考深圳大学的考生,报考点须选择深圳大学(考点代码:4427)。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须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统考生均须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程序请考生自行查阅所选报考点公告。
深圳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关信息将于确认前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五、准考证打印(具体研招网公布为准)
考生可于研招网公布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一)初试时间:以研招网公布时间为准。
(二)初试地点
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深圳大学考点的考试地点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三)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详见《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及复试参考书目》。
(四)初试成绩发布
初试成绩可登录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
七、复试
复试由我校各招生学院(部)负责具体实施。
(一)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一般不高于200%。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资格线”、各专业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确定我校各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分数线,并公布在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二)复试时,我校各招生学院(部)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包括专业课、英语、面试等,具体以复试前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的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由学院根据教指委相关文件精神和专业特点制定。
(四)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期间必须在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五)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八、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低于复试人数的专业方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具体见我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及调剂办法。
调剂基本条件:根据我校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生工作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可向全日制专业调剂。
其他调剂基本条件说明如下:
①符合本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②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考生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③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④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⑤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招生学院(部)可视专业情况提出学术水平要求,也可适当提高调剂生初试成绩(单科或总分)要求。
我校调剂政策将根据教育部出台的调剂相关文件及指导精神做出相应调整。
九、录取原则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信誉和国家研究生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制度的公信力。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①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
②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按考生复试批次、总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总分、面试总分、初试业务课总分、初试外国语、初试业务课一、初试业务课二科目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③同一复试批次内调剂生与一志愿考生一起复试,共同排名。
新生奖学金评定不区分复试批次,按所有统考录取考生的总成绩排序。调剂生是否降档、统考难易程度是否折算分值参评具体由招生学院(部)确定。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深圳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须知》。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
(二)复试总成绩低于复试满分60%者。
(三)不按时提交复试报到材料或报到材料弄虚作假者。
(四)未到我校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五)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
(六)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
(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者。
考试作弊已经纳入刑法,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录取类别及就业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只招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须选择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无“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一、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以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具体如下(均不含教材费、海外与本土学习行动等费用):
法律(法学):90000;
工商管理(MBA):198000元;
公共管理:99000元;
金融:学费共计人民币96,000元;
会计:学费共计人民币114,000元;
汉语国际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60,000元;
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英语):学费共计人民币54,000元;
心理健康教育:学费共计人民币72,000元。
(二)住宿费
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根据宿舍房源和住宿条件,1200-1500元/人/年。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三)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特等学业奖学金;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将荔研优学奖学金提高到5万元;
(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4)设有“鹏程奖学金”、“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7)部分学院还设立1-2万不等的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荔研优学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2级)》。
(四)助学贷款与特困补助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可协助经济困难的硕士研究生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对于特殊困难学生,学校设有特殊困难补助。
十二、毕业证与学位证
被我校正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规定年限内修满学分,通过硕士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十三、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渠道
联系部门:深圳大学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755-22671162
传真:0755-26534925
电子邮箱:jiwei@szu.edu.cn
十四、其他事项
(一)教育部最新相关政策尚未公布,暂按往年执行。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二)首次公布的专业目录拟招人数不含与其他实验室、基地等联合培养招生计划,待教育部下达最终招生指标后,新增的理工类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指标将含有少量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广东省实验室(深圳)、松山湖实验室、季华实验室等科教融合项目和东莞基地、中山基地产教融合项目等联合培养计划,师范学院新增的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指标含与韩山师范学院联合培养计划。
(三)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如因考生填写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无法联系考生而影响考生复试录取等事宜,我校概不负责。
(四)考生应就报考研究生事宜积极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我校若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港澳台永久居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可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六)应用技术学院设在深圳技术大学校内(深圳市坪山区)。材料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生命与海洋科学学院、医学部、经济学院、管理学院、法学院设在丽湖校区,其他学院设在粤海校区、沧海校区。
深圳大学代码:10590
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0755-26536177,邮箱:szuyz@szu.edu.cn
新浪微博:深圳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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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
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所在地——湖北省咸宁市,是武汉“1+8”城市圈的重要成员之一,是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的首批试点城市,素有湖北南大门、武汉后花园和香城泉都之美誉。学校交通便利,校园环境幽雅,教学条件优良,办学历史悠久。学校于1965年起开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始本科教育,1995年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199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合格高校,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11年获批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点,独立开展研究生教育,2015年获批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是全国100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之一。进入新时代,学校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不断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不懈奋斗。
一、学科专业概况
我校药学学科是“十二五”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 “十三五”“十四五”医药工程和医药与大健康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主干学科。学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60余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3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 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4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授20人。依托药学学科设置的药学专业现已成为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湖北省品牌专业、湖北省一流专业;药物制剂专业为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支持专业。
药学学科现拥有“药学与基础化学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鄂南特色中药湖北省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研究与开发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湖北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和“咸宁市药物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咸宁市生物医药产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咸宁市天然药物及仿生药物研究与开发企校联合创新中心”、“生态地道中药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企校联合创新中心”4个市级科研平台;拥有药理学、药物化学以及药剂学3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主要围绕重大疾病开展创新药物研究,对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并发症、神经退行性疾病及神经病理性痛等重大疾病的发病机制和防治药物开展了系统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多年的积淀,药学学科在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的发病机理、神经病理性疼痛的分子机制、天然产物活性成分分析与利用以及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糖尿病药物合成新工艺、靶向治疗新剂型、新材料以及临床药学等方向形成了一定特色。
近年来,本学科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 项、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6项,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4项,科研经费约2000余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其中SCI收录200余篇;主编或参编教材30余部。获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8项。
二、培养目标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培养在药学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备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或管理能力,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合理使用和监管等药学职业领域,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检验和检测行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药品管理机构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药学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各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2022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20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为药学硕士(1055),方向包括: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临床药学(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学习形式与年限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2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培养,在教学实践基地参加药学实践时间要求累计不少于1年,学习年限为3年。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达到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2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所学专业与药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录取办法
1、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名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按规定时间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2、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1)初试: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地点由报名点确定。政治理论、英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招生专业目录);(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 2022年5月底前完成。
3、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22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4、资格审查与体检。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录取。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按教育部规定,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七、收费与奖励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点,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结合相关文件以当年最新标准和政策为准)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为:1320元/人/年。
(二)奖励与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成功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第二、三学年依据在校期间学习、科研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分设三个等级,额度分别为8000元/生、4000元/生、2000元/生,覆盖面10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年。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年。
4、学校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学校助学金,额度为3000元/人/年(校外专业实践当年为6000元/人/年)。
5、提供“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提供200元/月/岗的岗位津贴,具体岗位津贴发放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6、优秀奖学金。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另设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
7、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八、优惠政策
1、免收复试费。
2、凡是通过我校复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可报销一定额度的住宿费用及外地来咸宁的车票(火车票为硬座部分,二者入学后凭正规发票报销)。
3、985、211院校的毕业生和科研特长生可优先选择导师和研究方向。
九、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2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单位代码:10927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37100 联系部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电话:0715﹣825087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715﹣8250857(研究生处) 0715﹣8272135(药学院)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22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拟招生计划:12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
初试 | ||
1055药学硕士 -01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 -02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03临床药学
| ①101政治 ②204英语二 ③349药学综合 ④无 | 349药学综合: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其中,有机化学为必考科目,分析化学、药理学两门中考生可任选一门。 参考书目: 《有机化学》(第8版),陆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年; 《药理学》(案例版,第3版),吴基良、姚继红主编,科技出版社,2020年; 《分析化学》(第8版),柴逸峰、邸欣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6年。 |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是省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省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校(院)现有政治学、公共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哲学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1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内设省共青团学校、省妇女干部学校、省民族干部学校,有1个国家级科研基地、5个省级科研基地,挂靠管理湖南省政治学会、湖南行政管理学会、湖南科学社会主义学会等7个省级学会。
一、招生计划
2022年面向全国拟招收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硕士研究生96人左右(最终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哲学、经济学、法学和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13个二级学科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专业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MPA)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具体招生专业、名额、考试科目、参考书目等详见《中共湖南省委党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二条“报考条件”中的1、2、3、4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二条“报考条件”中的1、2、3、4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第二条“报考条件”中的1、2、3各项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二条“报考条件”中的1、2、3、4各项要求。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按规定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 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021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全国统考初试的科目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定。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4.复试科目为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复试具体事项及要求将在我校网站上适时公布。
五、体检
1.时间: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由我校另行通知。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等执行。
六、录取
我校按照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公共管理(MPA)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课程学习等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学习期间档案、工资、户口及医保关系等不转入我校,学校不统一安排住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毕业后都将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两者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八、学费和奖助学金
我校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和湖南省相关文件中的规定收取学费。入校后,按照学生的综合表现,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三助岗位等制度,给予奖助。
1.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11000元/年,法律硕士10000元/年,社会工作硕士10000元/年。
2.学业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奖助对象为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覆盖率100%。具体标准详见我校网站。
九、毕业与就业
学生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毕业论文答辩通过,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定向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学校可按政策予以推荐。
十、其他
1.我校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应随时关注我校网站研究生部网页上的最新信息。其他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
2.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考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3.我校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接受要求提供辅导教师的咨询。
4.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白云路386号
邮编:410006
电话:(0731)82780216
联系人:杨老师
中共湖南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2021年9月9日
大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详情请登陆大理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202.203.16.3/yjsh/)进行查询。
2022年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22年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招录学科及类型
我院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工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建筑学一级学科点;按教育部规定只招录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包括推免生、统考生、调剂生)。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忠诚企业、积极贡献自己智慧和能力的职业素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招生的体检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建筑学专业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
四、报名办法
按照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报名相关规定执行。
五、入学考试
1.北京地区考生按照北京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地点初试;
2.外埠考生初试在当地进行,地点由当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
3.初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的时间为准;
4.统考科目;
①政治理论
②英语
5.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
①建筑学基础(中外建筑史、建筑构造、建筑物理)
②建筑设计(连续6小时作图)
6.初试分数及我院复试标准分数线一般在3—4月份公布;
六、复试、录取
1.按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要求及《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招收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进行复试;
2.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及复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3.录取通知书一般在6月中旬发出;
4.入学报到时间一般为8月下旬。
七、有关事项
1.我院不提供历年初试业务课考试试题。
2.招生人数按国家教育部批准计划及合格考生人数确定。
3.学制为3年,我院负担培养经费,并提供研究生奖学金。
4.招收的研究生为国家计划非定向培养,完成学业者择优留院工作。
5.我院招生信息公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
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西师范大学地处国际旅游胜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有王城、育才、雁山3个校区,校园面积4100多亩,有全日制本科生27000人、硕士生7000余人、博士生300余人、各类留学生近1700人。目前,学校正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大学的目标。
学校创办于1932年,在89年的办学历史中,学校始终秉承“尊师重道、敬业乐群”的校训精神,努力培养各类师资和社会所需专业人才。抗战时期,与西南师范学院、昆明师范学院一起,成为抗日大后方著名的三所高等师范院校,被誉为“西南民主堡垒”。1943~1978年,学校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本科学历教师人才的高校。改革开放以来,学校继承传统,彰显特色,引领和服务广西基础教育,充分发挥了广西教师教育的龙头作用。广西(高校)重点学科35个,化学、工程学两个学科进入国际ESI排名前1%。学科专业涵盖了10大门类,文科的学科门类、博士点、硕士点及自治区级文科重点学科均位居广西高校前列。现有1个省部共建药用资源化学与药物分子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广西民族药协同创新中心”,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广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广西重点实验室,16个广西高校重点实验室,6个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全区共30个),5个广西协同创新中心,3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自治区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自治区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自治区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广西卓越教师教育协同创新中心,14个自治区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
学校现建制教学学院(部)22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8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广西(高校)重点学科35个,广西一流学科建设项目(含培育)6个,学科专业涵盖了10大门类。学校有专任教师2000多人,专任教师中正高级近400人,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人数的48.68%;拥有博士学位700多人,硕士以上学位教师人数占总数的84.87%。硕士研究生导师1203人,博士研究生导师174人。学校有国家级、省部级高层次人才约160人次,其中有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百千万工程领军人才、国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国家级人才20多人次,国家级各类人才称号已经齐全(包括双聘院士);有广西院士后备人选、广西八桂学者、广西特聘专家、广西优秀专家、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选等省部级人才约140人次。
悠久的办学历史,得天独厚的办学环境,名师荟萃的文化传承,积淀了学校深厚的文化底蕴。
一、招生人数
2021年我校录取硕士研究生3000余名。2022年,我校拟招生人数将不低于上年规模,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425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约12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约3名以及其他专项计划,拟接收推免生约200名。详情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数为准。
在2022年录取过程中,我校将采取学校宏观调控招生总人数,各院系、专业之间根据调剂之后的生源情况相互调剂招生人数的原则,将生源不足的招生计划调整至相关学科专业。 我校在2022年接收推免生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接收人数、专业对应调整该专业的统考招生人数。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部分招生学科、专业或领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或不招收跨专业考生等限制性条件,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http://www.yz.gxnu.edu.cn/)中的备注信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详阅我校专业目录中备注的限制条件,因误填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阅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三)推免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我校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招收推免生的具体要求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广西师范大学202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简章》(另行通知),推免生录取专业和录取人数视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三、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具体通知要求以网上或现场的方式,确认本人的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不包含推免生、支教团)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网上预报名时间报名,即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
3.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只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专业或领域。待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填报平行调剂志愿。
5.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经我校核验后方能参加考试。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国家限定生源地范围内考生可报考。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往届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在定向类别必须填“定向”,且申请定向就业单位为少数民族地区(省市区县),凡不填者均视为放弃享受照顾政策资格。凡被我校录取的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往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要档案到校,并提供不享受单位工资和福利的证明即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
8.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准确的定向单位名称,并与拟录取阶段提交至我校的定向协议一致。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信息确认
一般于每年11月中旬进行,已网上报名者按照考点要求提交资格审核材料进行报名信息确认。
考虑到不同考生的实际情况(不含推免生),我校考点将向上级教育管理部门申请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方式(另行通知)。由考生按通知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在我校考点需注意以下事项:
1.我校报考点确认预定时间:2021年11月中旬(各考点具体时间请注意公告)。
2.现场确认所需提交的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限“二代居民身份证”)、 网上报名编号。
(2)学历证书原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6)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配合报考点做好本人图像采集等信息工作。报考我校考生被通知网上确认的,按通知具体要求进行确认。
(三)桂林市区及附近且报考我校的考生请选择我校考点。
(四)考生务必正确填写通讯信息(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须在2022年6月底前有效。因信息不详、电话不畅而引发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或网络)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准予考试。
五、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考试地点。由各考点统一安排。
4.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5.初试成绩公布。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二)复试
复试主要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考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并及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1.我校执行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B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国家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2.我校在国家招生政策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复试名单。我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二级培养单位实施细则,将提前在本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公布。
3.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⑴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⑵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能力;
⑶专业科目笔试(含专业实验操作、上机操作或专业技法等)、面试;
⑷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4.复试实行一般不低于120%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校在复试前确定。
5.跨专业报考的考生由我校各培养单位决定是否加试,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6.我校在复试时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六、调剂
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要求和我校公布的调剂办法开展调剂工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平台进行。具体调剂方案另行通知。
(一)我校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对一志愿上线考生在专业内部或专业之间进行适当调剂。
(二)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及相关要求,但未能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调剂至其他学校。
(三)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平台公布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及调剂信息,按国家政策及我校调剂办法接收调剂考生。
(四)对申请我校同一学科(领域)、专业(研究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七、录取
我校录取工作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一)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不限报考专业,在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中,按一志愿优先兼顾专业平衡原则,综合考评考生的初试及复试成绩条件择优录取。
(三)我校新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学校不调取被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非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管理等考生必须为定向)。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拟录取考生按我校具体通知执行。
九、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详见我校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生,其他详见我校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费缴纳标准等文件,另行公布。
十、信息公开
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开辟专栏,及时公布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综合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并同时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奖助学金政策(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二)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1. 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100%。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不含非全日制学习形式者);211高校和广西师范大学(不含独立学院)全日制本科毕业第一志愿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校内、校外推免生,不含非全日制学习形式者)4000元/人;其他情况被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0元/人。2.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约80%。一等奖学金6000元/人;二等奖学金4000元/人;三等奖学金2500元/人。
(三)其他校设类奖学金:1.研究生三好学生:奖励1000元/学年/人,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12%。2.优质升学奖学金:被国内高校录取为博士研究生的应届硕士毕业生,3000元/人。(含我校硕博连读)
(四)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为6000元/人/年。
(五)其他校设类助学金:1.出国(境)研学助学金: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全脱产研究生,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各类型海外学习交流、社会实践且不在对方学习交流院校获取学位的3个月以下短期项目,原则上全额资助必要支出。2.少数民族学生助学金:我校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学生研究生,比例不超过全日制在校少数民族学生的5%,每人资助2000元/学年。3.特殊困难补助:用于帮助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突发、临时、特殊、重大的经济困难,每学年至多可申请并获得一次特殊困难补助金额2000-10000元。4.助教、助管、助研岗位津贴:学校、培养单位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承担岗位工作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十三、其他说明
(一)本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2022年招生政策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规定。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三)我校非定向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一般采取“双向选择”方式落实就业,近年就业率一般稳定在93%左右。
(四)我校只安排全日制研究生校内住宿,硕士研究生一般安排4人/间公寓式宿舍。
(五)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yz.gxnu.edu.cn/)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十四、联系方式
(一)我校教育部院校代码:10602
(二)网址:http://www.yz.gxnu.edu.cn(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三)地址:广西桂林市育才路15号 邮政编码:541004
(四)联系电话:0773-5833630;0773-5838221
(五)电子信箱:yjsb@gxnu.edu.cn
2022年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培养专业
硕士研究生分为两个学科专业:
1、免疫学
2、病原生物学
本所以培养从事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理学硕士学位。
三、选拔方式
全国统一考试: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进行。考生报名、考试均在其所在地进行。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本科时期专业为生物类或医学类(如:生物技术、生物科学、临床医学、医学检验等)
(4)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
4.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的书面材料。
五、报名
报考202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网上报名。
因目前防疫形势,2022年部分考点或实行线上确认,遇线上确认的情况,需根据报名点规定进行确认工作。
(一) 咨询周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三)网上报名时间
(四)考试时间
2021年12月25日、2021年12月26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报名流程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本所不接受同等学历报名。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https://yz.chsi.com.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采取网上报名并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考生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有违背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具体报名时间请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时间进行。
(1)北京考生,应选择报考点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2)外阜考生,可在当地报考点报名并参加考试。
(3)如外地考生选择了北京报考点,则必须在北京参加考试。
(4)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5)考生填写报名信息时务必将全部内容核对正确,尤其注意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以保证日后能够正常办理录取。
六、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3、复试时间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具体说明如下:
我所实行差额复试,在达到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根据差额复试的比例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
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微生物学)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七、初试考试科目内容
免疫学、病原生物学: 考试科目为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01免疫学④801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八、本所只招全国统考(非定向)的考生。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所研究生按国家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九、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基本学习年限为3 年。
十、我所不出售历年考研试题,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十一、如与2022年国家出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相悖之处,以国家标准为准。
十三、联系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38号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科研管理部 101111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原劳保所)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位名称: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原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单位代码:87102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原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2021年经北京市编办批准正式将“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更名为“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我单位为北京市市属公益型研究所,是我国第一家经国务院批准的从事安全、环境与职业卫生领域研究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两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在国家相关部委和北京市科委、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的支持下,我单位紧紧围绕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公益科技服务社会”为方向,以“增强创新能力,服务首都建设”为宗旨,加强应用研究、高新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攻关。目前,在城市公共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三个重点领域建立了省部级专业技术研究中心和实验室6个,并与北京市安监局、北京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建立了多个技术中心。十几年来,共取得科研成果百余项,其中包括一批国家攻关项目,80%以上为国内首创或具有国内先进水平,25%的科研成果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资产总额上亿元。
我单位拥有良好的科研、学习环境,科研、办公用房15000平方米,仪器设备千余台(套);一流的师资力量及人才体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全所职工30%;优良的学术氛围,设有博士后工作分站,保证了学术体系的完善。多年来,我单位秉持“产学研”相结合的培养模式,拥有强大宽阔的科研平台,先后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美国哈佛大学、美国华盛顿大学、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和技术交流机制,以“匠心”思想精雕细琢的培养硕士研究生。
此外,我单位为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福利待遇,除免收住宿费、免费就餐外,每月为其发放各项津贴补助千余元(不含奖学金、助学金),以保证同学们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更加有序。
一、招生培养专业
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原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2022年计划招生6人。《安全科学与工程》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两个专业各招生3人(详见我所在研招网公布的硕士专业目录)。
两专业分别计划招收推免生2名和1名。如出现推免名额未招满的部分,名额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我单位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为3年。
二、培养目标
拟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立足科研,服务首都的专业学术人才。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及良好的创新能力,能够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步伐,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专业人才。同时我单位毕业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以及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推免工作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如下: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报考我单位并按照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城市安全与环境科学研究所(原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2022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对于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四、考试说明
我单位对推免考生及全国统考考生的报名、初试、复试、录取流程均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规定统一部署进行,涉及具体的工作及要求将另行通知到考生本人。京内统考考生报考我单位的报考点在北京理工大学。
五、调剂工作
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名额。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线,而未能被我所录取的考生应及时联系、调剂到其他院校,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六、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
邮编:100054
电话: 010-63521631 010-83534899
联系人:王老师、何老师
电子邮箱:yjsgz@***
各位考生也可直接登录我单位主页www.***“研究生教育”专栏详细查询,招生工作流程请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所硕士学位研究生!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院)始建于1956年,前身为轻工业部造纸工业科学研究所,1999年由事业科研单位转制为科技型企业,进入中国轻工集团公司。2012年入驻望京中关村科技园朝阳分园,2017年11月完成公司制改制,由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更名为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现为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保利集团直属中轻集团所属全资子企业。
中国纸院坚持以技术研发和服务为核心,注重人才培养,强化科技资源条件建设。设有制浆造纸国家工程实验室、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家纸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造纸工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全国造纸工业信息中心等国家级行业研发和服务平台;及中国造纸杂志社、中国造纸协会生活用纸专业委员会、中国造纸学会特种纸专业委员会、中国造纸学会废纸回收利用专业委员会等专业性机构,为行业提供技术、标准、质量、信息等全方位的服务,满足行业需求。中国纸院拥有一支专业水平高、科研经验丰富的专家级技术团队。60年来共完成1700余项研究项目,其中180多项分别获国家、部(委)颁发的各种奖励,是推动中国造纸工业技术进步的主力军。同时,中国纸院还是中国造纸工业对外技术交流和开展国际合作的推动者,积极承担国际合作及援外项目,为国内外培养了一批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中国纸院1984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制浆造纸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教育以培养科学视野、夯实理论基础、强化实践能力为目标,课程设置合理,符合新时代创新型人才培养要求。研一基础课设在天津科技大学,研二研三回院随导师所在研发团队从事专业课题研究。研究生在读期间不仅可参与课题组的研究,更可充分利用中国纸院丰富的科技资源,参与多渠道、多类型的国内外学术交流。同时,强调论文选题的应用性,毕业生就业优势突出。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属统招统分非定向生,不收取学费,并设立奖、助学金。毕业就业双向选择,在学期间表现突出者择优留院工作,并协助解决北京市户籍。
欢迎制浆造纸、林产加工、印刷技术、化学工程等专业的考生报考中国纸院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计划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面向全国招生,2022年计划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5名。
二、报名须知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根据教育部规定,2022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三)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工商大学报名点报名。
(四)报考我院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五)所有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六)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三、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以准考证公布的日期为准。
(三)全国统考初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植物纤维素化学,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植物纤维素化学由我院组织命题。
(四)初试方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五)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我院北京地区的考场设在北京工商大学,考生考前需在北京工商大学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安排。
(六)复试资格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复试时间一般在每年4月中旬,复试笔试专业科目为轻化工程、英语,面试包括英语口语、专家面试等。
四、体格检查
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五、说明
研究生招生期间,我院网站会及时发布各阶段招生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