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医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是一所以医学为主,医、理、工、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是湖北省及鄂、豫、渝、陕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西医类普通高等医学院校。
学校成立于1965年,原名武汉医学院郧阳分院,1977年开始普通本科教育,1995年开始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1996年首批一次性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本科合格评估,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湖北医药学院,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年开始举办本科及研究生层次留学生教育。2015年2月,学校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2017年,学校主干学科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2018年1月,学校正式进入湖北省“双一流”建设方阵。学校建有18个二级学院,有临床医学等20个本科专业。拥有2个国家特色建设专业、5个省级本科品牌(建设)专业;承担2项国家“卓越医师培养计划”项目、7项国家和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及一批省级重大教学研究项目。现有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18000余人,留学生520余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044人,教师中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教育部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会1人、省级以上人才44人,硕士生导师469名,其中教授99名,副教授185名,博士235名。建有7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另有享受国务院、省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64人、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及中青年拔尖人才77人。40余人(次)获得国家、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湖北名师”等荣誉称号。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学校主干学科临床医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我校是湖北省和鄂豫陕渝毗邻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医学本科院校、湖北省省属院校中唯一有临床医学进入ESI前1%学科的高校。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医学技术3个学术学位硕士授权一级学科;临床医学、护理、药学、公共卫生、口腔医学、生物与医药、应用心理和公共管理8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以临床医学为主干一级学科,基础医学、药学和护理学等三个支撑一级学科整合申报的“现代医药技术学科群”为湖北省“十三五”优势特色学科群;外科学、内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麻醉学等8个“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拥有2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中医药三级实验室、1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基地)、6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建有基础医学、再生医学、生殖医学、临床医学、器官移植与肝胆外科10个高水平科研所(室)和鄂西北地区唯一的SPF级实验动物中心。拥有国家中西部地区结合部最大的医学图书馆,是鄂西北唯一的中国教育科研网城市节点。《湖北医药学院学报》被美国《化学文摘》收录,是国家科技部统计源期刊,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
近年来,我校共承担各级各类纵向项目1286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3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项。2010年以来,获得省科技进步奖52项,第七届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项,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2项;十堰市科技进步奖113项,十堰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59项;获得授权专利452项,其中发明专利4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项、出版学术著作76部。发表SCI等三大检索论文1377篇,其中刘忠武教授、李健教授在《Nature》、《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引起国内外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由我校课题组主持完成的调研报告《湖北省健康扶贫调查报告》获得湖北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采纳;由学校作为主要参与单位完成的调研报告《关于建设左右江革命老区农村电商助推乡村振兴示范区的建议》获得贵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采纳。学校高度重视政产学研合作,先后与丹江口市、房县等政府、骨干生物医药企业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主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承担产学研合作项目56项,签订产学研合作框架协议31项,选送36人次参与省“三区”人才计划,支撑地方生物医药企业科技创新;建立湖北技术交易所湖北医药学院分站。
学校还是秦巴山区国际交流合作的窗口。目前,学校与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北岭)、英国莱斯特大学、德蒙福特大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等国外高校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500余人次师生参与国际交流项目。
学校现有6所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三级综合型附属医院,6所附属医院总床位达15000张、年门诊量超800万人(次)、住院量达52万人(次),建有3个国家重点专科、112个省级重点专科。学校另建有50余所临床教学与实习医院,在湖北中西部地区形成了一条700公里长的医学教育长廊。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公共管理(MPA,代码为125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我校各专业的特别说明:
1、基础医学(1001):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拟招生人数40人。
2、临床医学科硕(1002):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类、生物学类专业报考。拟招生人数17人。
3、医学技术科硕(1010):全日制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医学或相关专业均可报考,拟招生人数13人。
4、临床医学专硕(1051):仅接收临床医学(五年制)的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或成人教育本科),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257人。
5、口腔医学专硕(1052):仅接收口腔医学(五年制)的全日制应(往)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学士学位(不含专科起点本科或成人教育本科),不接收正在或已经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拟招生人数25人。
6、公共卫生专硕(1053):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38人(含非全日制4人)。
7、护理专硕(1054):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38人(含非全日制5人)。
8、药学专硕(1055):药学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报考,拟招生人数22人(含非全日制1人)。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2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相关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湖北医药学院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核验,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提交认证报告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网上确认)。
1.现场确认(网上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网上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公布的时间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
2.现场确认(网上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详细流程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五、考试录取
1、初试。
(1)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地点等其他信息详见《准考证》。
(2)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3)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
学位类别 | 招生专业 | 第一门科目 | 第二门科目 | 第三门科目 | 第四门科目 |
学术型 | 基础医学(1001) | ▲政治(101)
| ▲英语(一)(201) | 联考西医综合(699) |
无 |
临床医学(1002) | |||||
医学技术(1010) | |||||
专业学位 | 临床医学(1051) | ▲英语(一)(201) |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 | 无 | |
口腔医学(1052) | 口腔综合(352) | 无 | |||
公共卫生(1053) | 卫生综合(353) | 无 | |||
护理(1054) | 护理综合(308) | 无 | |||
药学(1055) | ▲英语(二)(204) | 药学综合(349) | 无 |
说明:加“▲”符号的科目为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发布考试大纲并统一命题。未标注的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考试大纲详见附件。
(4)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
(5)考生初试成绩在研招网查询。
2、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复试。
复试预计在2022年3月至4月进行。我校的复试名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将在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在复试的同时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必要时将通过“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
4、录取。
以德智体全面衡量为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及国家级比赛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学费
1、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1002、医学技术1010、临床医学1051,口腔医学1052、公共卫生1053、护理1054、药学1055,全日制学费为8000元/生/年;
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1053)(非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1054)(非全日制)、药学专业学位(1055)(非全日制)、学费为20000元/生/年(以物价部门最终批文为准)。
七、奖助政策
1、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组成。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4000-10000元/年/生,研一新生根据初试加复试总成绩进行评定。以后每年按上一学年综合评定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金额和比例,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在研一评选优秀新生奖,奖学金2000-10000元。学校每年将评选出优秀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2、助学金体系
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学校生活补助、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助学金、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等组成。根据《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兼职助研、助教、助管和助理辅导员工作实施办法》、《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发放。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生,学校生活补助2000元/年/生,研究生参加临床医疗工作,由所在科室发放津贴。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每年还可获得1000-8000元/人/年不等的资助;
八、招生学科、专业
详见研招网(http://yz.chsi.com.cn)招生目录
九、其他事项
1、2022年拟招生450人(其中非全日制计划1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2、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3、若本章程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4、单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楼1603室,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部门: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719-8878051;联系人:李老师
附件1:308-护理综合考试大纲
附件2:349-药学综合考试大纲
附件3:352-口腔综合考试大纲
附件4:353-卫生综合考试大纲
附件5:699-联考西医综合考试大纲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单位代码:83276)
西安微电子技术研究所始建于1965年10月,主要从事计算机、半导体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三大专业的研制开发、批产配套、检测经营,是国家唯一集计算机、半导体集成电路和混合集成科研生产为一体的大型专业研究所。是全球IT百强“中兴通讯”的创办单位,是我国航天微电子和计算机的先驱和主力军。建所56年来承担了国家多项重点工程型号的计算机、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配套任务,创造了中国微计算机、半导体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发展史上多个第一,成功参加了一大批国家重点工程发射任务。共取得“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文明单位”等国家级、省部级荣誉奖励119项;近十年来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国防科技进步特等奖共15项。
我所坚持“人才强企”理念,始终将人才培养工作作为我所又好又快发展的坚定基石。造就了全国劳动模范、“百位感动中国人物”、“最美奋斗者”罗健夫,中国半导体专业著名专家、俄罗斯外籍院士黄敞,中科院院士沈天慧、沈绪榜等一大批科技精英和模范人物。
我所自1978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先后培养了80余名博士研究生,400余名硕士研究生。现有“计算机系统结构”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等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全国招生。
我所重视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指导教师力量雄厚,研究生导师60余人,其中有中科院院士沈绪榜及省部级专家20余名;有优良的实验条件和先进的仪器设备;有丰富的中外文献资料。
目前,我所正进行着前所未有的开拓与创新,机遇与挑战并存,欢迎有志于我国航天事业和从事计算机、微电子专业科学研究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
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29-88609000转8203 E-mail:yjsb771@126.com
通信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98号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710065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一)报考须知
1.2022年我所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9名,最终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审核后下达为准。学制3年, 全日制,定向培养。
2. 各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3.报考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和提供真实材料,接受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
4.各专业考试科目为四门(英语、政治、数学、专业基础课),其中政治、英语(一)、数学(一)及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四门为统考科目,复习大纲由教育部公布发行。专业课考核在复试时进行。
5.研究生在学期间一律免收学费,统一安排住宿。每月发放普通奖学金730元、助研费400元,课题期间另核发季度奖金1500~8000元不等;同时享有我单位各类生活补贴和福利待遇;设有“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七七一所课程学习优秀奖”等各类奖学金,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分配至我单位工作。
(二)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代码和名称及研究方向 | 导师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 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7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外国语(一) 301 数学(一) 908电子技术基础 | |
01 IC设计技术 | 刘文平、刘智、魏海龙、 谢成民、李凌 | ||
| 02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工艺技术 | 孙有民、赵杰、王忠芳 | ||
03混合集成电路设计技术 | 付翀丽、李宝霞、郑东飞、 李婷 | ||
04功率变换技术、变换器建模、仿真技 | 王俊峰、王英武、刘红霞 | ||
05超大规模ASIC技术 | 李海松 | ||
06微机电器件(MEMS)技术 | 袁海 | ||
| 07先进电子封装技术 | 杨宇军、王超、陈雷达、吴道伟 | ||
| 081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2 |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外国语(一) 301 数学(一) 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 | |
| 01嵌入式计算机系统结构 | 沈绪榜、杨靓、刘泽响、安鹏、娄冕、肖建青 | ||
| 02空间计算机系统结构 | 唐磊、赵云鹏 | ||
03嵌入式高速计算机技术 | 周煦林、张遂南、田卫、 匡乃亮、王艳玲、刘彬 | ||
| 04空间计算机技术及容错技术 | 柴波、同志宏、曲翕、刘曦 | ||
| 05计算机控制技术 | 贺占庄、胡玉龙 | ||
06实时嵌入式软件 | 王竹平、潘海燕、王培 | ||
| 07网络集成软件开发 | 杨博 | ||
| 08嵌入式计算机应用技术 | 龚龙庆、高文炜、李灏、 钟升、唐雪寒、唐艺菁、 成龙、马钟 | ||
宝鸡文理学院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2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40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360人,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2022年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学校正式通知为准)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且能够提供本人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不少于8门的课程成绩单(由教务部门提供)的人员,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管理类专业适当放宽),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前须加试两门专业主干课程。
4.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6.报名参加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方式
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请保存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1.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5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1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具体以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考生在此期间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上网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陆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学院、专业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校对。
2.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一般应选择宝鸡文理学院作为报名点(代码:6144)并须在宝鸡文理学院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报名、考试;在其他报名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须在报考后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认证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网报后,报考点会发布通知规定考生在网上或指定地点核对信息,逾期未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核验材料提交报考点,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
四、资格审查
各报考点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初次审核。我校在复试和新生报到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考试
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27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信息为准)。《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考试时间:12月25日至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7日进行),具体以教育部公布信息为准。
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六、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要求在复试时通知。
七、复试、调剂及录取
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的安排和部署,制订本校复试、调剂及相关录取工作办法及细则,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八、学费标准、奖助学金及优惠政策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艺术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15000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12000元。
2.奖助学金明细
(1)国家奖学金:每人每次20000元,按条件评选;
(2)助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按国家文件政策发放;
(3)学业奖学金:每人每次5000-1500元,按条件评选;
(4)单项奖学金:按单项奖励最高可至50000元,按条件评选;
(5)创新基金:5000-2000元,按条件评选;
(6)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每月按岗位考核发放500元,按条件评选;
(7)未调学籍档案就读的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
3.学校每年以考试形式招收人员从事教学、实验和行政管理等工作,通过考试的本校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可以优先录取留校任职,具体情况以学校人事处招聘计划为准。
九、学制、学习方式及培养校区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机械硕士、艺术硕士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教育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学制一般为2年,最长不超过4年;以上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学习方式为全脱产。
物理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机械硕士,教育硕士中的学科教学(物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校区在石鼓校区;其他各学科培养校区均在高新校区。
十、其他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2.招生宣传册及专业目录内容以2022年我校正式发布招生简章为准。
3.涉及报名、考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最终以教育部202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文件规定为准。
4.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21 考点代码:6144
单位名称:宝鸡文理学院
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大道1号 邮政编码:721013
联系部门: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院
联系电话:0917 -3565611 传 真:0917-3565611
联系人:毕老师 胡老师
宝鸡文理学院学校网址:http://www.bjwlxy.cn
宝鸡文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地址:http://yjszs.bjwlxy.cn/
E-mail: bwlyjszs@163.com
官方QQ群:785269439(学硕) 851841681(专硕)
附件:
湖北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报考湖北民族大学
湖北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学校概况
湖北民族大学是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公办省属综合性普通本科学校(国际代码10517),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湖北省政府与国家民委共建高校。校园面积近1600亩,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3.06亿元,图书馆藏书186万余册,建有完备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电子图书320余万种。面向全国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收本科和民族预科学生,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普通本科生、民族预科生及留学生17000余人。
●校园环境
学校地处神奇美丽的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东连荆楚,南接潇湘,西邻渝黔,北靠陕渝,校园依山傍水,与龙洞河美景交相辉映,相得益彰,是学生求学成长的理想之所。
●学科专业
学校设有文学与传媒学院等20个二级学院(部),一所直属附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附属民大医院),三所非直属附属三级甲等综合医院(附属恩施州中心医院、附属荆门市第一人民医院、附属钟祥市人民医院)。共67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教育学、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现有民族学、数学、化学工程与技术、林学、中医学、中国语言文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等8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包含文艺学等40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有会计等6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与四川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现有国家级各类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点)15项(个),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3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2门,国家级特色专业点3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国家级新工科、新农科教改项目3项。有省部级各类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点)102项(个),其中,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5门,湖北省普通本科高校“荆楚卓越人才”项目、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等项目28项,省级(重点)实验实训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等实践教学平台17个,省级教学团队12个,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12个。在新近两届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评选中获得6个一等奖。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4个,省级重点学科12个。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13个,现有“楚天学者”计划在聘人员8人。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重点基地、产业技术创新基地和技术推广中心7个,国家民委人文社科基地2个,湖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1个。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95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30人,其中教授133人;有国家级、省级专家人才50余人。
●科研成果
学校紧密结合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近五年来,承担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226项,其中国家级重点项目2项,获省部级及以上各类科研奖励28项,出版学术专著122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1400余篇,获授权发明专利80项。
学校秉承"博学、博爱、立人、达人"的校训和"艰苦奋斗、甘于奉献、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民大精神,坚持"立足湖北,面向西部,辐射全国,服务基层"的办学定位,始终践行“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宗旨,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学校自200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目前,学校与四川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中医药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形成了多层次和多元的培养模式。学校现共有硕士研究生导师484人,覆盖全校所有学科,多年来,我校研究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多次取得良好成绩,我校多篇硕士学位论文被评为湖北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多项研究生学术成果获得湖北省“优秀科研成果奖”,连续两年推荐毕业生获得湖北省“长江学子创新奖”荣誉称号。根据统计,我校研究生近五年共发表学术论文600余篇,其中多篇被SCI、CSSCI等索引收录。学校十余年来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高层次专门人才1200余人,他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实的知识背景获得了广泛赞誉。
●国际合作交流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俄罗斯、芬兰和加拿大等国的高水平大学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并招收临床医学专业外国留学生和汉语进修生。
●校园文化
学校推行“一院一品”、“一月一节”,校园文化活动异彩纷呈。每年举办辩论赛、歌手赛、主持人大赛、创业计划大赛、素质拓展活动等各种校园文化活动,形成了社团文化节、公寓文化节、民族文化节等校园文化品牌。由学校师生组成的“土苗兄妹组合”参加第十三届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获得原生态唱法金奖和观众最喜爱歌手奖,并在上海世博会开幕式上进行演出。由学校21名学生参演的湖北民俗歌舞《山乡春来早》亮相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学校十次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承办的《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多彩民族和谐民院’民族文化节”获得全国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一等奖。学校涌现出了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的全国模范教师肖忠友、“全军军事训练先进个人”李振雨、扎根神农架林区的湖北省十佳师德标兵滕仕琼、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宣传报道的基层支医优秀学子平慧强、身患尿毒症仍在山区支教的教师程靖、为捐髓救人而主动推迟婚期的“最美新娘”向雪敏、极地科考队医赵克昌等一大批优秀毕业生。学生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屡获佳绩,近五年获奖1892项,其中国家级奖86项,省级奖励1255项。在近两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学校学生在高脚竞速、板鞋竞速、陀螺和表演项目中共获得8个一等奖、6个二等奖、12个三等奖。
二、招生简章
(一)考试方式及科目:
2022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只以全国统考方式招收,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有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手续。考生报考费采取统一网上缴费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202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地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③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④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⑤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⑥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⑦我校仅专硕专业招收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⑧1051临床医学和1057中医专硕限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的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不接收正在或已经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
⑨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考试、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⑩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确定和公布。对于少数学历或身份等信息存疑的,将由报考点通知其到现场进行确认。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的程序和要求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湖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我校在招生录取期间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五)考试
1.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请考生登录湖北民族大学研究生处网页自行下载查看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4.复试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等信息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
5.复试包括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复试。专业复试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或与招生学院办公室联系。
6.复试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六)体检
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
(七)录取
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定向两种类型。
1.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的考生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2.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的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考生及我校三方签订协议书。
(八)学制
目前我校各专业学制均为3年。
(九)联系方式
1.我校地址:湖北省恩施市学院路39号,邮政编码:445000。
2.网址:http://www.hbmy.edu.cn/templet/yjsc/index.html/。
3.联系电话:0718-8437422,联系人:杨老师 向老师。
各学院招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注:带有★标志的为专业学位招生专业,其他为学术学位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 | 招生学院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民族学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 中国少数民族史 民族社会学 |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 杨老师 赵老师 | 13597768845 18672064299 |
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会计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谭老师 冉老师 | 13469725876 13402708828 |
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石老师 王老师 | 13972418766 18007268788 |
民族法学 | 法学院 | 李老师 李老师 | 13197224693 18671874297 |
民族体育学 | 体育学院 | 倪老师 万老师 | 13469749888 13597777318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思想政治教育 党的建设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张老师 鲁老师 张老师 | 15971747408 18771955561 15172840520 |
文艺学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汉语言文字学 中国古代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 文学与传媒学院 | 何老师 陈老师 陈老师 | 13402799071 15926137097 15172912709 |
★新闻与传播 | 何老师 郑老师 | 13402799071 18602790788 | |
基础数学 应用数学 运筹学与控制论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唐老师 丁老师 | 18671819566 18086218827 |
信息安全 ★电气工程 | 信息工程学院 | 孙老师 沈老师 | 13986853520 18671863389 |
化学工程 应用化学 化学工艺 生物化工 | 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李老师 齐老师 | 13477948885 18963927987 |
食品科学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功能食品营养与安全 | 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 万老师 罗老师 | 13886766311 15027180465 |
森林经理学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 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 林学园艺学院 | 姚老师 宁老师 | 18671691209 18700972005 |
中医基础理论 中医内科学 中医骨伤科学 中医妇科学 民族医学 | 医学部 | 袁老师 孙老师 | 13337497880 15972460869 |
★中医内科学 ★针灸推拿学 ★中西医结合临床 | |||
★英语笔译 | 外国语学院 | 陈老师 陈老师 刘老师 | 13986869012 15172912709 13997753925 |
弹性体材料先进制造 | 新材料与机电工程学院 | 刘老师 谭老师 | 18671877390 13702172679 |
三、奖助政策及收费标准
(一)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选和发放根据每年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执行。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年/人。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6000元/年/人,发放对象为已经取得学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休学、延期和有固定工资收入及人事档案未转入本校的研究生不能获得资助。学业奖学金奖励对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用于资助研究生在校学习,具体设置标准见下表:
表1: 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 | 复试分数线 | 奖励额度(万元) |
一等 | 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A线考生 | 1.5 |
二等 | 达到A线的调剂考生 | 1.2 |
三等 | 达到B线的考生 | 0.8 |
表2: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置
等级 | 比例 | 奖励额度(万元) |
一等 | 参评学生数10% | 1.0 |
二等 | 参评学生数30% | 0.8 |
三等 | 参评学生数40% | 0.6 |
2.学校还设置有其他奖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并提供大量“三助”岗位,用于资助研究生兼任教学助理、研究助理、管理助理工作。
(二)学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取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核准收费标准为依据,目前我校学费收取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25000元/年。
西南民族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概况
西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高校,学校下设25个学院;有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4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3个。2021年我校共计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365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604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661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00名。 2022年我校继续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022年我校继续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具体接收推免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实际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2022年我校全日制各专业(不含会计硕士)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2022年我校全日制各专业(不含会计硕士)继续接收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拟招生人数为20人。
二、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金情况:
(一)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指标为准)
(二)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三)学业奖学金:
等级 | 金额 | 比例 | |
第一学年 | 一等(一志愿) | 8000 | 30% |
二等(一志愿) | 6000 | 70% | |
调剂生 | 5000 | 100% | |
第二、三学年(以基本学制为准) | 一等 | 8000 | 30% |
二等 | 6000 | 50% | |
三等 | 3000 | 20% | |
三、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奖励政策:
(一)所有推免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均可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学校给予一次性入学奖励,具体如下:
考生来源 | 录取专业 | 一次性奖励金额 |
985高校 | 不限 | 10000元 |
211高校 | 不限 | 8000元 |
其他高校
| 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专业 | 5000元 |
除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类专业外其他专业 | 4000元 |
注:如有申请者同时满足上述奖励条件中的多项,则按符合条件的奖励金额最高一项给予奖励。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复试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我校)。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须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考生报考须符合上述报考条件,我校将在考生报名、初试、复试、录取、新生入学等阶段对考生的各项信息进行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在此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和缴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确认方式(网上或现场)和时间请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复试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名费(缴纳方式以考生选择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公告为准)。
(7)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户籍及工作单位,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我校对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硕士研究生的照顾政策:
(一)户籍和工作单位均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国家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二)2022年我校全日制各专业(不含会计硕士)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七、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及学制:
(一)学费: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4〕430号)文件,经物价部门审核,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法律(法学)、金融、保险、会计、艺术硕士 10000元/生·年;公共管理(MPA) 12000元/生·年;工商管理(MBA)19000元/生·年;法律(非法学)、美术学、音乐与舞蹈学8000元/生·年;翻译硕士 7200元/生·年;其他专业均为7000元/生·年。
(二)学制:我校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非法学)、教育、应用心理、翻译、电子信息、兽医、艺术硕士基本学制为3年,其他专业学位基本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基本学制为3年。
八、复试及录取: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及四川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九、其他事项:
(一)我校无培养视力残疾考生/听力残疾考生的导师,暂不具备招收视力残疾考生/听力残疾考生的条件。
(二)我校自命题科目(除外语科目外),笔试一律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用其他文字作答不给分。
(三)我校研究生培养分布在武侯校区和航空港校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四)通讯地址:成都市双流区大件路文星段168号(航空港校区);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16号(武侯校区)。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8-85522031。学校网址:www.swun.edu.cn。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西南民族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六)本简章由西南民族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七)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简章公布后若有与国家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贵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贵州大学创建于1902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时期,1950年10月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年11月,毛泽东主席亲笔题写“贵州大学”校名。1997年8月,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年8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2004年12月,成为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05年9月,成为国家“211工程”大学。2012年9月,被列为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14所高校之一。2016年4月,被列为中西部“一省一校”国家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成为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2月,成为部省合建高校。2019年1月,入选教育部“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2021年1月,获批首批“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
贵州大学从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学校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部省合建服务地方特色学科群2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9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7个。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2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研究生培养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
一、招生专业与类别
贵州大学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学位和专业型学位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类别(领域)详见附件《贵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至3年,学习方式分两种,分别是“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招生计划
贵州大学202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500余名,包含公开招考计划、推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所有专业均不接受单独考试。在录取阶段,各学院(中心、实验室)、专业(领域)的录取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一)公开招考计划
《贵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包含推免计划数和公开招考计划数。我校各专业公开招考计划数不含推免计划数。
(二)推免计划
《贵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为各专业可接收推免生的最大上限,非实际招生数。各专业实际招收的推免生数以当年公布的推免生拟录取名单为准(预计将于2021年10月底公布),各学院(中心、实验室)未完成的推免计划数将转入公开招考计划。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我校2022年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15名,招生计划专项专用。
2.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仅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在报考时,应当符合相应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4.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我校2022年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24名,招生计划专项专用,招生专业见下表:
招生学院 | 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方向) | 拟招生人数 | 学位类型 |
105马克思主义学院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2 | 学术型 |
106经济学院 | 025100 | 金融 | 3 | 专业型 |
095138 | 农村发展 | 4 | 专业型 | |
108公共管理学院 | 035200 | 社会工作 | 2 | 专业型 |
122矿业学院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测绘工程方向) | 2 | 专业型 |
125动物科学学院 | 095200 | 兽医 | 3 | 专业型 |
131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095300 | 风景园林 | 1 | 专业型 |
138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 | 010100 | 哲学(宗教学方向) | 1 | 学术型 |
139历史与民族文化学院 | 065100 | 文物与博物馆 | 2 | 专业型 |
030400 | 民族学 | 1 | 学术型 | |
145茶学院 | 095131 | 农艺与种业 | 3 | 专业型 |
相关具体报考要求另行公布,请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s.gzu.edu.cn/)。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于我校2022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符合该报考条件的考生仅可报考我校部分专业,请仔细阅读《贵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的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报考点的选择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音乐专业(135101)音乐表演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贵州大学考点进行考试。
(二)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注意事项
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公共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时向招生单位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拟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严格按照生源所在省、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报考资格确认。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截止前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贵州大学研招办邮箱:yzbgzu@126.com。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考生姓名 + “报考登记表”命名)。未能按时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的考生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准予考试。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按照各报考点要求执行。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请考生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凡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贵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要求)报考条件不符的,一律不准考试。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12月25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5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具体考试科目请查阅《贵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音乐专业(135101)音乐表演方向的业务课二在12月27日(8:30—14:30)进行,考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音乐学院网站。
六、复试
(一)在教育部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二区基本要求基础上,我校将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公开招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1.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我校将在教育部公布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分数线及其他要求。
3.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且申请定向就业到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毕业后必须到定向单位工作。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贵州大学少数民族应届本科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2)往届考生:网上报名时民族为少数民族,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该类考生必须在复试时提交《贵州大学少数民族往届考生享受国家招收研究生照顾政策定向就业合同书》(一式三份)。
我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类别(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等报考信息以上传“中国研招网”的数据为准,后期不允许修改,且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二)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另行公布。
(三)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规定携带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参加复试。各学院(中心、实验室)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四)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报考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五)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复试中,我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调剂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未达到体检标准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二)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三)考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周内向学院提交与定向单位签订的《贵州大学接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录取类别上报教育部后将无法变更。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于我校2022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未达到体检标准者,录取资格无效。
(七)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将对学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录取资格。
十、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我校将对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学费标准
贵州大学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按以下标准执行。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总计(元) |
010100 | 哲学 | 3 | 19500 |
020200 | 应用经济学 | 3 | 21000 |
030100 | 法学 | 3 | 21000 |
030200 | 政治学 | 3 | 21000 |
030300 | 社会学 | 3 | 21000 |
030400 | 民族学 | 3 | 21000 |
030500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3 | 21000 |
050100 | 中国语言文学 | 3 | 21000 |
050200 | 外国语言文学 | 3 | 21000 |
050300 | 新闻传播学 | 3 | 21000 |
060200 | 中国史 | 3 | 19500 |
070100 | 数学 | 3 | 21000 |
070200 | 物理学 | 3 | 21000 |
070300 | 化学 | 3 | 21000 |
070900 | 地质学 | 3 | 21000 |
071000 | 生物学 | 3 | 21000 |
0710Z3 | 生物医学 | 3 | 21000 |
071300 | 生态学 | 3 | 21000 |
078000 | 药学 | 3 | 24000 |
078601 | 农药学 | 3 | 21000 |
080200 | 机械工程 | 3 | 21000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3 | 21000 |
080600 | 冶金工程 | 3 | 21000 |
080800 | 电气工程 | 3 | 21000 |
080900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3 | 21000 |
0809Z2 | 医学信息工程 | 3 | 21000 |
081000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3 | 21000 |
081100 | 控制科学与工程 | 3 | 21000 |
081200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 | 21000 |
081400 | 土木工程 | 3 | 21000 |
081600 | 测绘科学与技术 | 3 | 21000 |
081700 | 化学工程与技术 | 3 | 21000 |
081800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3 | 21000 |
081900 | 矿业工程 | 3 | 21000 |
083000 | 环境科学与工程 | 3 | 21000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3 | 21000 |
083300 | 城乡规划学 | 3 | 21000 |
083400 | 风景园林学 | 3 | 21000 |
083500 | 软件工程 | 3 | 21000 |
083700 | 安全科学与工程 | 3 | 21000 |
087200 | 设计学 | 3 | 24000 |
090100 | 作物学 | 3 | 19500 |
090200 | 园艺学 | 3 | 19500 |
090300 | 农业资源与环境 | 3 | 19500 |
090400 | 植物保护 | 3 | 19500 |
090500 | 畜牧学 | 3 | 19500 |
0905Z1 | 水产养殖学 | 3 | 19500 |
090600 | 兽医学 | 3 | 19500 |
090700 | 林学 | 3 | 19500 |
090900 | 草学 | 3 | 19500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3 | 21000 |
120200 | 工商管理 | 3 | 21000 |
120300 | 农林经济管理 | 3 | 21000 |
120400 | 公共管理 | 3 | 21000 |
130100 | 艺术学理论 | 3 | 24000 |
130200 | 音乐与舞蹈学 | 3 | 24000 |
130500 | 设计学 | 3 | 24000 |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总计(元) |
025100 | 金融 | 3 | 33000 |
025200 | 应用统计 | 3 | 24000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3 | 30000 |
035102 | 法律(法学) | 3 | 30000 |
035200 | 社会工作 | 2 | 16000 |
045200 | 体育 | 3 | 30000 |
045300 | 汉语国际教育 | 3 | 39000 |
055101 | 英语笔译 | 3 | 30000 |
055105 | 日语笔译 | 3 | 30000 |
055200 | 新闻与传播 | 3 | 33000 |
065100 | 文物与博物馆 | 3 | 21000 |
085400 | 电子信息 | 3 | 24000 |
085500 | 机械 | 3 | 21000 |
085600 | 材料与化工 | 3 | 24000 |
085700 | 资源与环境 | 3 | 24000 |
085800 | 能源动力 | 3 | 24000 |
085900 | 土木水利 | 3 | 24000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3 | 24000 |
095131 | 农艺与种业 | 3 | 21000 |
095132 |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 3 | 21000 |
095133 | 畜牧 | 3 | 21000 |
095134 | 渔业发展 | 3 | 21000 |
095135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3 | 21000 |
095138 | 农村发展 | 3 | 21000 |
095200 | 兽医 | 3 | 21000 |
095300 | 风景园林 | 3 | 39000 |
095400 | 林业 | 3 | 21000 |
125601 | 工程管理 | 3 | 33000 |
135101 | 音乐 | 3 | 39000 |
135102 | 戏剧 | 3 | 39000 |
135107 | 美术 | 3 | 39000 |
135108 | 艺术设计 | 3 | 39000 |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制(年) | 学费总计(元) |
125100 | 工商管理(MBA) | 3 | 75000 |
125100 | 工商管理(EMBA) | 2.5 | 148000 |
125200 | 公共管理(MPA) | 3 | 60000 |
125601 | 工程管理 | 3 | 60000 |
十二、奖助学金
我校已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一)助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6000元/生·年。
(二)奖学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正常学制内、人事档案按时转入我校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就业生)均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及其他校内奖励的评定,评定按照国家及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生·年。名额以国家下达为准。
2.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8000-15000元/生·年。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不超过当年硕士研究生新生总数的40%。
3.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10000元/生·年。为奖励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获得国家级学科竞赛奖、做出突出社会贡献的学生,学校设特等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奖励比例约为50%。
4.其他奖助学金:研究生的奖学金还包括“十佳研究生”奖学金(马克俭院士设立)、“卓越奖学金”(宋宝安院士设立)、郑强奖助学金、宝钢奖学金、正业奖助学金、农合茶学奖助学金、梓盈助学金、泰豪奖学金、“爱•传递”博士生助学金、宏德奖学金等各级各类奖学金。
(三)三助岗位:我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多渠道提高研究生待遇。
十三、授课方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学术型、专业学位)各专业均采取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将根据教学实际安排课程,采用周末授课或每年集中时段学习等非脱产学习方式,具体安排请考生咨询相关院系,联系方式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四、毕业就业
我校硕士研究生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及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毕业后必须履行协议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十五、住宿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学校现有花溪东校区(原北校区)、花溪西校区、花溪南校区共三个校区,我校将根据学校发展和校区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各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入住相应校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学生需自行安排住宿。
十六、其他
(一)凡报考(含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章程,并接受本招生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二)我校接收国内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事宜另行公布。
(三)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中心、实验室)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文件,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试大纲,各专业考研参考书目详见本章程附件。有关专业、研究方向等具体内容,请考生致电相关学院(中心、实验室)咨询,联系电话详见《贵州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复试和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以上内容如有变化,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六)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没有委托其他任何机构进行研究生招生工作,请勿向其他机构和个人转账谨防上当。
(七)本招生章程由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七、联系方式
贵州大学代码:10657
联系部门: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大学东校区研究生院210室
邮政编码:550025
电话:0851-88292217
贵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9月8日
2022年上海电机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电机学院是一所面向先进制造业及现代服务业,以工学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列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开始硕士研究生教育。2020年,学校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22年拟招收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85名(含5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名额),录取时,各学院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规模数和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两年半,我校在培养过程中将按照学制规定执行,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全脱产在校学习,硕士研究生培养主校区为上海电机学院临港校区。
三、学费及奖助体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2022年,我校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5000元。
我校构建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组成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此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获奖人数及金额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四、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考生类别 | 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 现场确认前需邮寄至研招办的材料(复印件) |
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 符合下列条件按同等学力报考: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22年9月1日); ②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 ③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④不得跨专业报考; ⑤初试合格后加试2门专业课; 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 二代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 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③④⑤⑥条,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开具并至少含有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 | 二代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本科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
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报名(9月24日)前,须将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凡在网上报名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五、统考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考生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历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必须准确无误。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名时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考生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七、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日期和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五)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5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5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
12月26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八、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凡在网上报名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办法将在2022年3月另行公布。
(二)具体复试相关事宜详见我校官网。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
九、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十、录取
(一)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二)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须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七)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s://yjs.sdju.edu.cn)。
十二、咨询信息
单位代码:11458
联系人:张老师、陈老师
电话:021-38223020
E-mail:yjs@sdju.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水华路300号
邮政编码:201306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上海电机学院硕士研究生!
注: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附件:
2022年上海电机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代码及名称 | 类别代码及名称 | 领域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 | 2022年拟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代码及名称 | 初试科目参考书 | 复试科目 代码及名称 | 复试科目参考书 |
010电气学院 | 0858能源动力 | 085801 电气工程 | 01. (全日制)设备系统集成、控制与优化 02. (全日制)复杂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诊断 03. (全日制)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 04. (全日制)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188(含2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名额)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1电路 | 801电路:《电路》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邱关源 | F001 自动控制原理 F002 电力电子技术 (F001、F002任选一科,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 F001 自动控制原理:《自动控制原理》(第七版),科学出版社,2019年,胡寿松; F002 电力电子技术:《电力电子技术》(第5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年,王兆安、刘进军 |
电气学院招生咨询负责人及电话:李老师 021-38226017 | ||||||||
020机械学院 | 0858能源动力 | 085801 电气工程 | 05.(全日制)智能机器与控制技术 | 85(含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名额)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2机械工程基础 | 802机械工程基础: 1、《机械原理》第三版,邓宗全,于红英,王知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 2、《机械设计》,辛绍杰 , 蔡业彬, href="http://search.dangdang.com/?key2=%CD%F5%BE%FD%C1%E1&medium=01&category_path=01.00.00.00.00.00" title="辛绍杰,蔡业彬,王君玲 主编" 王君玲 主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4 | F001 自动控制原理 F003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F004 传热学 F005材料力学 (F001、F003、F004、F005任选一科,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 F001 自动控制原理:《自动控制原理》(第七版),科学出版社,2019年,胡寿松; F003 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单片微型计算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第三版)科学出版社, 2017年12月,高峰; F004 传热学:《传热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杨世铭、陶文铨; F005 材料力学:《材料力学I 》第6版 刘鸿文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
085802 动力工程 | 54 | |||||||
机械学院招生咨询负责人及电话:蒋老师18117461116 | ||||||||
030电子信息学院 | 0858能源动力 | 085801 电气工程 | 07. (全日制) 智能信息技术与系统 | 79(含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名额)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3信息技术基础 | 803信息技术基础: (1)《数据结构(C语言版)(第2版)》,人民邮电出版社,2016年8月,严蔚敏、李冬梅等; (2)《C程序设计(第5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年8月,谭浩强。 | F006 单片机原理 F007 计算机网络 (F006、F007任选一科,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 F006单片机原理:《单片机原理及接口技术(C51编程)(第3版)》,人民邮电出版社,2020年1月,张毅刚; F007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网络》(第7版),电子工业出版社,2017年1月,谢希仁。 |
电子信息学院招生咨询负责人及电话:沈老师,021-38223115 | ||||||||
040商学院 | 0858能源动力 | 085801 电气工程 | 79(含1名退役大学生士兵名额)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1电路 | 801电路:《电路》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邱关源 | F001 自动控制原理 F002 电力电子技术 F008管理学 (F001、F002、F008任选一科,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 | F001 自动控制原理:《自动控制原理》(第七版),科学出版社,2019年,胡寿松; F002 电力电子技术:《电力电子技术》(第5版),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年,王兆安、刘进军; F008 管理学:《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6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12,周三多、陈传明 | |
商学院招生咨询负责人及电话:杨老师 021-38223151 | ||||||||
备注:考试科目若教育部有最新要求,我校也会根据要求,对现有科目进行调整。录取时,各学院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规模数和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请各位考生定期关注我校发布的信息。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2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具体专业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过期不再进行补报。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公布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3.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咨询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3)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4)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接收与拟录取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网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我院属于一区。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7.网报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后,我院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8.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任何修改考生信息的申请。
五、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由教育部统一规定并公布。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4.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满分为100分;业务课一、二由我院自主命题,满分为150分。
5.考生初试成绩由我院负责通知。
六、复试
1.招生单位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招生单位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招生单位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院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2年4月底前完成。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6.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7.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单位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院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的120%掌握。
七、调剂
调剂工作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院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招生单位要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院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新生体检工作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待遇及其他
1.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2022年度硕士研究生免学费。
2.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对大学期间成绩优异的免试推荐生以及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优秀的学生还有额外的奖金鼓励。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5.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46号
邮编:100081
部门: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联系人:石爱丽老师
电话:010-68406928
网址:http://graduate.camscma.cn/
邮箱:shial@***
吉林艺术学院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从事艺术理论研究工作或具有独立进行艺术创作、艺术表演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创作、教学等艺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艺术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专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的考生需按照吉林省教育考试机构和我校公布的要求进行选择报考点。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 —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长春市报考点以及我校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校只接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定(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报考点的选择
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接收全国报考我校的音乐与舞蹈学(130200,其中①舞蹈教育:中小学舞蹈教育与教学研究、②东北民族民间舞蹈研究、③舞蹈表演及教学研究、美术学(130400,其中①中国画、②油画、③雕塑、④美术教育专业方向)、设计学(130500)、美术(135107)、艺术设计(135108)、戏剧(135102,其中①表演、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③京剧表演、④戏曲音乐、⑤戏曲表演形体训练、广播电视(135105,其中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135106)、风景园林硕士(095300)专业的考生报名;上述专业方向考生(包括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择在其它报考点报名及现场确认一律无效,即考试科目四(科目代码5xx)需在我校参加考试的所有考生报考点为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要求选择报考点。
4.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五、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六、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七、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八、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按照规定考点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21年12月25日至12月26日,初试科目四(科目代码“5xx”)考试时间12月27日。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校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美术学(中国画、油画、雕塑、美术教育方向)、美术专业初试科目四(科目代码5xx)考试时间为3-6小时,其余各专业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试地点: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必须按照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应试,初试科目四(科目代码5xx)考试具体时间、地点考试前在我校网站通知。
6.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打印准考证后,参加科目四(科目代码5xx)考试的考生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我校网站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缴纳初试专业基础课考试费。
7.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复试时间、地点、考试范围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10.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原则上学术学位类按学科门类分别划线,专业学位类按专业学位类别分别划线。
1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1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九、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请到各地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将在我校网站通知中写明。
十、调剂
我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我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2.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我校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二、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能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
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招生单位当年的招生计划。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三、违规处理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4.严禁招生单位内部任何部门和人员(包括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招生单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5.考生认为所报考招生单位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本规定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向报考招生单位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招生单位应当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应当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应当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招生单位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十四、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五、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六、国际交流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努力,目前我校对外交流广泛,校级合作紧密,已与英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德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3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学校建有两个国家级中外人文交流平台:教育部中俄高校艺术交流基地、中俄艺术高校联盟,并连续举办14期教育部俄罗斯艺术大师班。目前学校已与英国约克大学、胡弗汉顿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开展了1+1+1的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还同台湾艺术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澳门城市大学开展学生交流。邀请众多的国际高水平艺术家来我院演出、工作,为师生提供更多的学习与交流机会,提升了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七、考生须知
1.我校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2022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55人、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272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数为准。
2.音乐史论各研究方向、影视艺术研究、中外戏剧史论各研究方向、艺术学理论各研究方向等理论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3.我校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
4.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机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3)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5)毕业生评优政策;(6)创新创业奖学金;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5.由于我校住宿条件有限,长春市学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外地学生住宿地点根据入学当年我校宿舍分布情况具体安排。
6.我校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初试要求、复试相关要求、参考书目、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校网址:www.jlart.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jlart.edu.cn/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校区分布:
表演校区: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中心、艺术学理论研究所,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造型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地址:长春市红旗街2077号。
综合校区: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流行音乐学院、艺术管理学院,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663号。
城市校区:戏曲学院,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松辉路226号。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205所)2022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代码:83103)
一、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
1.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英语要求通过国家四级);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 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生须在2021年9月底前与人力资源处联系。
二、报名
1. 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 网上报名时须按照各省市规定的报名点报名。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截止前三天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公布。
2. 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3.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所自定,复试包括专业综合课考试和面试,其中面试含英语口语、听力的测试,具体要求请在初试成绩公布后与人力资源处联系。
4.复试方法为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四、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所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和我所人力资源处联系。
五、录取与培养
我所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培养研究生,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研究生培养学制为2年半,安排住宿,提供助学金。录取后首先安排在重点高校学习学位课程,学费标准参照高校收费标准,取得规定学分后回本单位结合科研项目做学位论文,合格者授工学硕士学位。毕业后择优留所工作,其培养费全免。
六、其它
1.考生咨询有关招生情况可直接与205所人力资源处联系。
2.考生来函邮寄至:西安市123信箱人力资源处(710065),电子信箱:yzb205@163.com,联系电话:(029)88288067,(029)88288068 传真:(029)88288000。
七、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八、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所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单位代码:83103 单位名称: 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205所)
联 系 人: 段杨子 电 话: 029-88288067
邮政编码: 710065 地 址: 西安市电子三路西段9号
西安应用光学研究所(205所)招生代码:83103
院系所:(000)不区分院系所 专业: (080300)光学工程 招生人数: 13
研究方向 对应 考试科目
01光学计量与测试技术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物理光学
02光电稳定与跟踪技术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2自动控制理论
03光电系统测控技术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5电子技术
04光电系统总体结构设计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4机械原理
05图像工程与视频处理技术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5电子技术
06 光电对抗技术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物理光学
07光纤及传感技术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5电子技术
08现代光学技术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物理光学
09微光夜视技术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1物理光学
10光纤陀螺及惯性技术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5电子技术
11目标特性与半实物仿真技术 ①101政治②201英语一③301数学一④803微机原理及应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