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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办法

   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正式启动,为了让有意向调剂我校考生做好各项调剂复试准备工作,现就招生调剂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专业及招生计划

专业及代码

全日制(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025100金融

20(2)

025300税务

12(2)

二、调剂时间

(一)调剂意向采集

3月31日,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符合条件且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填写调剂意向采集。特别提示,调剂意向采集并非正式调剂申请。

(二)正式调剂

4月6日00:00时(如有变动,按照教育部开放时间为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正式开通,届时,符合条件且有意愿调剂我校的考生按要求正式申请调剂我校相关专业。

我校第一次开通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4月6日0:00至14:00)。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4月6日14:00至4月7日14:00),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自动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申请调剂的条件

一)达到国家下达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考生分数线及我校相关招生学院调剂要求。

二)符合教育部调剂政策和学校各专业基本报考条件符合我校招生简章及相关招生学院调剂、复试方案或细则规定的专业报考条件和有关业务性要求。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四)考生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同时,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自命题科目考试内容相同或相近。

(五)其他条件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设定的要求。

、申请调剂的程序

一)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各类考生(既包括接收校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复试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二)招生学院在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中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进行阅档,综合考虑各学科专业需求、考生成绩等择优遴选考生,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过调剂系统向被选定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招生学院限定时间内做出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明确回复,逾期将视为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我校将有权拒绝其再次复试申请。

、复试及录取工作

我校调剂考生复试时间预计4月8-14日完成,具体复试时间以招生学院通知为准,将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录取办法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及各招生学院官网通知。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将不得再确认其他招生单位的录取信息,反之亦然。

注意:我校未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代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若有请及时向我校或公安机关报告。

、考生纪律要求

(一)严防考生复试作弊,打击冒名顶替,考生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我校将对所有复试环节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凡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复试前考生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复试过程中严禁考生录音录像,禁止考生任何时候将复试相关试题及复试环节有关内容泄露或公布,考生也不得向他人打探复试试题并寻求帮助,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其他

(一)考生参加复试需缴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函〔2011〕572号》确定的复试收费标准,考生复试180元/人。缴费方式见《广西财经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网址链接: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yjsc/detail.html?informationid=1038093&typeid=yjsc0002&typeid0=yjsc00。

)本通知所涉及内容若与上级文件不符者,以上级文件为准。

、联系、监督方式
(一)研究生院
电话:0771-3821332
邮箱:CYYJ2017@163.com
)金融与保险学院(金融硕士)
电话:0771-3385651
邮箱:gxufemf@***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税务硕士)
电话:0771-3385641
邮箱:gxufeMT@gxufe.edu.cn
)纪检监察
电话:0771-4928493
邮箱:gxcyjubao@163.com

 

  金融和税务调剂细则详见研究生院官网:https://www.gxufe.edu.cn/www/subWebSites/yjsc/detail.html?informationid=1038778&typeid=yjsc0002&typeid0=yjsc00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0日


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吉林省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相关精神,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规范开展调剂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管理。

2.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学校要求,具体指导和安排部署调剂复试工作。

二、工作原则

1.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科学制定复试工作细则,科学选择复试方法,科学设计复试内容,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

2.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严格复试过程管理、严肃复试考风考纪,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3.要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查,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提高选拔质量,强化对学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三、调剂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A类考生”的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部分专业设定调剂生源具体要求,报名考生须满足。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如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可按普通考生报名。

四、调剂程序

1.请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调剂志愿。我校调剂志愿锁时间为24小时。

2.我校将于考生调剂志愿填报24小时之内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筛选考生,并向确定接收调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需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我校复试通知。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接受复试通知的,取消复试资格。

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后,请按照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通知的相关要求做好复试准备。

5.确认复试的考生须通过学校官网(http://www.yjsy.ccut.edu.cn)查询复试工作安排并按规定时间参加我校复试。

6.复试结束后我校会及时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于12小时内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待录取,12小时以内未接受待录取的,学校将认定为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五、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校将依据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24小时内若我校确定接收考生复试并发送复试通知。24小时后,锁定自动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考生如在复试通知发送前修改报考我校的调剂志愿,我校则不能查询到调剂志愿,考生将失去调剂机会。

5.对因个人原因放弃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学校将不再接受其后期的调剂申请。

六、调剂复试

1.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不组织笔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复试笔试科目,按照原考核范围纳入到网络远程复试中,通过面试的方式一并进行考核。

2.复试平台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具体安排请考生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3.各招生学院要通过复试平台对调剂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组织复试。

4.调剂复试结果由学院汇总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复试成绩任何人不得修改。

七、其他

1.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请考生参阅《长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调剂考生复试组织的具体安排,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定期发布,请广大考生随时关注。

3.此办法中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石河子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新教考〔20242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调剂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必须通过全国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初试成绩不低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石河子大学2023年招生仅有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二、拟接收调剂专业

根据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现将我校预计接收调剂的专业公布如下,实际调剂专业以调剂平台发布为准:

石河子大学2023年拟接收调剂学科专业及要求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类型

学习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200

应用经济学

学术型

全日制

崔老师

0993-2057328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100

金融

专业型

全日制

谭老师

0993-2057519   
0993-2057518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

专业型

全日制

谭老师

0993-2057519   
0993-2057518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5400

国际商务

专业型

全日制

谭老师

0993-2057519   
0993-2057518

法学院

030300

社会学

学术型

全日制

李老师

0993-2057531

法学院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业型

全日制

李老师

0993-2057531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型

全日制

李老师

0993-2057531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型

非全日制

李老师

0993-2057531

法学院

035200

社会工作

专业型

全日制

李老师

0993-2057531

师范学院

040100

教育学(方向:教育学原理)

学术型

全日制

粟老师

0993-2058962

师范学院

040100

教育学(方向:课程与教学论)

学术型

全日制

粟老师

0993-2058962

师范学院

040100

教育学(方向:高等教育学)

学术型

全日制

粟老师

0993-2058962

师范学院

040100

教育学(方向:教育经济与学校管理)

学术型

全日制

粟老师

0993-2058962

师范学院

045101

教育管理

专业型

全日制

粟老师

0993-2058962

文学艺术学院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专业型

非全日制

王老师

0993-2055092

理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专业型

全日制

毛老师

0993-2055653

理学院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专业型

全日制

毛老师

0993-2055653

理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专业型

全日制

毛老师

0993-2055653

理学院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专业型

全日制

毛老师

0993-2055653

生命科学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专业型

全日制

程老师

0993-2057216

生命科学学院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专业型

非全日制

程老师

0993-2057216

外国语学院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专业型

非全日制

郑老师

0993-2058337

马克思主义学院

045109

学科教学(历史)

专业型

全日制

胡老师

0993-2055068

理学院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专业型

全日制

毛老师

0993-2055653

理学院

045110

学科教学(地理)

专业型

全日制

毛老师

0993-2055653

体育学院

045112

学科教学(体育)

专业型

全日制

颜老师

0993-2057516

师范学院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专业型

全日制

粟老师

0993-2058962

师范学院

045115

小学教育

专业型

全日制

粟老师

0993-2058962

体育学院

045200

体育

专业型

全日制

颜老师

0993-2057516

体育学院

045200

体育

专业型

非全日制

颜老师

0993-2057516

文学艺术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专业型

全日制

王老师

0993-2055092

师范学院

045400

应用心理

专业型

非全日制

粟老师

0993-2058962

文学艺术学院

050100

中国语言文学

学术型

全日制

王老师

0993-2055092

外国语学院

055100

翻译

专业型

全日制

郑老师

0993-2058337

文学艺术学院

055200

新闻与传播

专业型

全日制

王老师

0993-2055092

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型

全日制

毛老师

0993-2055653

化学化工学院

070300

化学

学术型

全日制

齐老师

0993-2055030

理学院

070500

地理学

学术型

全日制

毛老师

0993-2055653

生命科学学院

071000

生物学

学术型

全日制

程老师

0993-2057216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型

全日制

李老师

0993-2057550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学术型

全日制

李老师

0993-2058232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081500

水利工程

学术型

全日制

李老师

0993-2058232

化学化工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学术型

全日制

齐老师

0993-2055030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

学术型

全日制

李老师

0993-2057550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082800

农业工程

学术型

全日制

李老师

0993-2058232

食品学院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学术型

全日制

邓老师

0993-2058735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学术型

全日制

段老师

17799932746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型

全日制

段老师

17799932746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型

非全日制

段老师

17799932746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型

非全日制

李老师

0993-2057550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085500

机械

专业型

全日制

李老师

0993-2057550

机械电气工程学院

085500

机械

专业型

非全日制

李老师

0993-2057550

化学化工学院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型

全日制

齐老师

0993-2055030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085900

土木水利(水利类)

专业型

全日制

李老师

0993-2058232

水利建筑工程学院

085900

土木水利(土木类、水利类)

专业型

非全日制

李老师

0993-2058232

生命科学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专业型

全日制

程老师

0993-2057216

食品学院

086000

生物与医药

专业型

全日制

邓老师

0993-2058735

农学院

090100

作物学

学术型

全日制

翟老师

0993-2058383

农学院

090200

园艺学

学术型

全日制

翟老师

0993-2058383

农学院

090300

植物保护

学术型

全日制

翟老师

0993-2058383

动物科技学院

090500

畜牧学

学术型

全日制

陈老师

0993-2057805

动物科技学院

090600

兽医学

学术型

全日制

陈老师

0993-2057805

农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

专业型

全日制

翟老师

0993-2058383

农学院

095131

农艺与种业

专业型

非全日制

翟老师

0993-2058383

农学院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专业型

全日制

翟老师

0993-2058383

农学院

095132

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

专业型

非全日制

翟老师

0993-2058383

动物科技学院

095133

畜牧

专业型

全日制

陈老师

0993-2057805

农学院

095136

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专业型

全日制

翟老师

0993-2058383

动物科技学院

095200

兽医

专业型

全日制

陈老师

0993-2057805

农学院

095400

林业

专业型

全日制

翟老师

0993-2058383

医学院

100100

基础医学

学术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0200

临床医学(方向:麻醉学)

学术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0400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学术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药学院

100700

药学

学术型

全日制

王老师

0993-2055002

医学院

105102

儿科学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103

老年医学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104

神经病学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107

急诊医学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108

重症医学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109

全科医学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110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113

骨科学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114

运动医学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117

耳鼻喉科学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119

临床病理学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121

肿瘤学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123

放射影像学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124

超声医学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300

公共卫生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医学院

105400

护理

专业型

全日制

伊老师

0993-2057015

药学院

105500

药学

专业型

全日制

王老师

0993-2055002

药学院

105500

药学

专业型

非全日制

王老师

0993-2055002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学术型

全日制

崔老师

0993-2057328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专业型

全日制

谭老师

0993-2057519   
0993-2057518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专业型

非全日制

谭老师

0993-2057519   
0993-2057518

经济与管理学院

125300

会计

专业型

非全日制

谭老师

0993-2057519   
0993-2057518

文学艺术学院

130400

美术学

学术型

全日制

王老师

0993-2055092

文学艺术学院

135101

音乐

专业型

全日制

王老师

0993-2055092

文学艺术学院

135107

美术

专业型

全日制

王老师

0993-2055092

 

三、调剂程序

1.我校启动调剂工作后,请考生在设定时间段内及时登陆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学校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确定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

2.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系统设定时限内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回复确认信息,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需对所有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注意事项

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由相关学院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学院网站。如考生在公布名单之前删除填报我校的调剂志愿,视同自动放弃调剂。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330


华北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按照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学校且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全面考核,包括思想品德、政治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的考核。

为了按时完成学校的招生计划,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需要适时调整未完成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指标,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七)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八)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九)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政策。

(十)报考普通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可申请调剂到“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确定的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进入复试;对于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在符合国家及学校各专业报考条件要求的前提下依次按照初试成绩、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择优遴选。

 学校每批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12小时。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信息仅对当前批次有效且一次仅能参加一个专业的复试。学校对调剂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超过24小时未接到学校复试通知者,考生可联系调剂其他单位或再次填报学校。

   复试通知锁定时间为3小时,考生须在学校复试通知发出之时起3小时内在研招网进行接受确认,未按规定时间接受确认的考生不再具有本批次复试资格。

待录取通知锁定时间为3小时,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须在学校待录取通知发出之时3小时内接受确认,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渤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文件及辽宁省招考办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调剂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调剂服务工作规范透明、公平公正、周到细致。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开展调剂工作。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调剂工作的统一领导。负责对各学院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及调剂录取名单等进行审定具体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

三、调剂原则

(一)初试成绩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对A类考生要求的调剂考生,均可申请调剂。

(二)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细要求见渤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例如学科教学(英语)专业只招英语专业考生。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外国语科目调入的语种应与我校招生目录中所要求的初试报考的外国语科目的语种一致,非目录中列出的外国语的语种不可调剂。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部分专业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和接收调剂的复试基本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A类)国家线总分下调40分,单科不低于30分,专业学位类(A类)国家线总分下调40分,单科不低于30分。

(七)国家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部分专业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原则上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

四、调剂程序

“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0点开通。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调剂过程中,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调剂进度,随时调整各专业调剂入口状态。所有考生调剂(含一志愿考生)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录取程序。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一)“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开通后,我校将及时发布各专业的调剂缺额信息。

(二)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申请。

(三)考生调剂志愿系统锁定时间设定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回复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对符合调剂接收条件及遴选规则的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须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并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规定时间到达后,如调剂考生拒绝或未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的意见,将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所有调剂考生均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五)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并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调剂复试办法

渤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研究生招生远程复试系统为主选平台。系统使用说明详见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具体复试准备及相关工作要求详见《渤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六、咨询方式

复试录取相关信息陆续会在学校网站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通讯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邮编:121013

联系单位:渤海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翟老师、高老师、陈老师

咨询电话:0416-3400137

网址:https://yjszsxxw.bhu.edu.cn/

邮箱:bhyy@qymail.bhu.edu.cn

、以上事项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本方案由渤海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3月30

 

 


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广西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满足考生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渠道。为规范调剂工作程序,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择优选拔,

一、调剂要求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即考生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相关报考条件和备注栏中的有关要求。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B区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需符合该计划我校划定的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1. 除外国语学院的外国语言文学涉及二外考试科目的研究方向外,我校仅接收初试外语为英语的考生。我校使用英语(一)科目的专业仅接收初试英语(一)的调剂申请,使用英语()科目的专业可接收初试英语(一)、英语(二)调剂申请。

2. 我校使用数学(一)科目的专业仅接收初试数学(一)的调剂申请,使用数学(二)科目的专业可接收初试数学(一)、数学(二)的调剂申请,使用数学三科目的专业可接收初试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调剂申请。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B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符合调入专业要求的报考条件时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相应专业进入复试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进入复试要求,且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九)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学术学位的专业。

(十)符合招生学院制定的调剂要求。

各招生学院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自己的调剂要求,并成立调剂复试考生选拔小组。调剂信息、调剂要求、咨询服务方式等均将提前在招生单位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

二、调剂程序

我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否则调剂无效。

(一)公布调剂信息

在调剂系统开放前,我校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调剂公告,并于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考生提前了解学校招生政策及相关查询调剂信息。

(二)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每次开放调剂持续时间为14个小时,意向考生应事先查看调剂相关公告,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须登陆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三)选拔调剂考生

调剂志愿填报通道关闭后,各学院学科调剂考生选拔小组按照本学院公布的调剂生选拔规则,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综合素质等因素择优遴选,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学院将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指考试卷面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遴选考生进入复试。各招生学院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也不得设定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条件。

(四)学院复核调剂名单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调剂考生选拔小组建议的调剂复试名单进行认真复核,并报学校批准。

(五)学校审核调剂名单

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报送的调剂复试名单。

(六)发送复试通知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的调剂复试名单,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保持填报调剂志愿时所留的手机号码畅通。

(七)回复复试通知

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最长不超过12小时,具体由各招生学院确定)登录调剂系统确认同意参加复试,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招生学院取得联系。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以及已确认却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八)公示复试名单

各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代码及成绩和总分等信息)。

(九)确认待录取

经复试合格的拟录取考生,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最长不超过12小时,具体由各招生单位确定)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注意事项:

1.考生在申请调剂前,请各位考生务必认真阅读我校及各招生学院调剂工作办法的要求,仔细核对,自审合格后再填报调剂志愿,避免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2.须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3.因我校部分专业缺额较少,请有意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在调剂系统开通后第一时间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错过。

4.考生应谨慎对待调剂志愿,并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向学院或学校表达个人复试意愿,对于接受复试后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我校将进行失信登记记录,今后将不再受理该考生的任何报考及调剂申请。

三、调剂工作具体要求

(一)精准执行调剂政策

各招生学院要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依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调剂工作办法认真制订并公布本单位调剂办法。

(二)严格制定调剂规则

各学院须根据本办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制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调剂方案,经学科专业导师集体讨论,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议批准,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做到事先公开,要求明确,不含糊其辞,防止考生盲目报考,也不能为“人情”调剂留有空间。

确定调剂复试名单时,要求集中协商讨论,现场协商的导师不得少于三人。对一致同意调剂的考生,可直接列入调剂名单;对争议较大的调剂备选考生,可实行无记名投票的办法决定,赞成票须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并记录在案。调剂名单要求每位到场的导师签字。

(三)严格规范调剂程序

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调剂考生。要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

要明确遴选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标准。对申请我校同一学科专业(方向)、初试内容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任意圈定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四)严格落实调剂要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工作程序、调剂规则、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须提前公布,必须严格执行公布的调剂办法,实施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

各招生学院对照调剂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每个学科的调剂考生名单,签署意见后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公布。名单一经公布,不得更改。

(五)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对考生提出申请提前解锁的,招生学院须及时将其调剂志愿解锁,以便考生继续报考其他院校。

各学院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2023年华中农业大学调剂要求与程序

各位考生: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即将陆续公布,为了大家及时了解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调剂政策,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通知如下:

申请调剂的基本要求

1.按照国家有关文件规定,调入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符合条件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后,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学院调剂初试成绩要求。

各学院自定的其要求。

2.学术型专业可调剂到专业学位录取,但专业学位原则上不得调剂到学术型专业录取。全日制专业可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录取,调剂非全日制考生必须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不得调剂到全日制专业录取。

3.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过系统调剂,录取的调剂生无效。校内录取专业与报考专业不一致、录取学院与报考学院不一致同一专业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互调的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办理。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今年无调剂计划

5.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调剂时间

具体时间以各学院调剂复试方案规定时间为准。

调剂程序

调入我校的考生须按以下程序办理(各环节缺一不可):

考生登陆中国研究生招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拟调剂学院教学秘书(审核发复试通知)―→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进行复试确认―→学院组织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进行网上录取―→考生网上确认

注:各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联系方式请点击:研究系方式。

 

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我办网上通知。

 

                      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320


电子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相关通知如下:

         1.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对应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统考数学(一)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数学(二)、统考数学(三)等专业,统考数学(二)专业可申请调剂统考数学(三)专业,反之不能申请调剂。

(5)符合教育部调剂基本条件。

(6)符合调入学院提出的其他相关要求。

2.考生调剂申请流程:

考生申请调剂首先需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填报,招生学院审核考生填报的调剂信息,给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登陆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复试信息确认、缴费等操作(具体以学院发布的调剂通知为准)。考生调剂录取后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最终确认录取到我校。

3.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生源总体充足,生源饱和的专业不接收调剂。少数生源不饱和的专业可接收调剂,接收调剂生源的学院按照有关要求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调剂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在学校研招网和全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不接受电话、邮件、来人来函等其他方式申请。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4.复试合格且已经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再调剂。考生复试成绩原则上校内学院可以互认,学院另有要求的按学院要求执行。

5.调剂要求以教育部最终公布文件为准,如调剂不符合教育部文件要求,则复试成绩无效。

6.调剂具体信息及安排请关注我校研招网及各招生学院网站。

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北京物资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通知

各位考生: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公平安全和科学的基础上,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招考委〔202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1.复试方式

为发挥复试在高层次专门人才选拔中的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兼顾考生利益,一志愿采取线下复试方式,调剂采取线上复试方式。

2.复试时间

一志愿复试原则上于3月22日至4月5日完成;调剂复试于4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研究生院网站及各责任学院公布为准。

3.成绩要求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含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以下简称“国家线”),我校执行A类地区考生的成绩要求。

各责任学院在国家线基础上,可根据各学科、方向/专业学位授权点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制定本学科、方向/专业学位授权点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专业分数线”)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具体要求须通过本学院的《工作实施细则》向研究生院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4.进入复试人员确定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得低于120%,具体要求由各责任学院自主确定,通过本学院的《工作实施细则》向研究生院备案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申请调剂的考生调剂专业须与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确定的报考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复试分数线要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各责任学院可根据各学科、方向/专业学位授权点人才选拔要求确定具体标准,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对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相关责任学院要积极做好调剂工作,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保护一志愿生源而降低标准进行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的,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对满足调剂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相应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

对申请同一责任学院同一学科/学位点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科/学位点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如在初试成绩核算时对统一命题和自命题科目占比权重有具体规定的,须经责任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向社会公布执行。

5.复试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外语听说能力考核。

报考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含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要加试政治科目的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可综合进行,每个考生时间不少于15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了解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必要时,责任学院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①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②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由各责任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外语的听说能力。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具体是否加试由各学科/学位点责任学院自主确定,通过本学院的《工作实施细则》向研究生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6.成绩计算及录取办法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控制在30%-50%的范围内,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所占的权重由各责任学院自主确定,通过本学院的《工作实施细则》向研究生院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后执行。

复试考核最终成绩为100分,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70%,外语听说能力占30%。对于在复试阶段需要加试政治科目的专业学位类别,政治科目加试占20%,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考核共占60%,外语听说能力占20%。复试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各类加分)×权重+复试成绩×权重,其中初试成绩与各类加分之和转换为百分制后再与复试成绩按比例核算。最终成绩小数点后保留2位。各类加分及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分批次根据最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经考生确认后录满各学科、方向/专业硕士学位类别招生计划为止。

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小于60分)不予录取。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者(成绩小于60分)不予录取。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须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审核定向就业合同后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函调考生本人现实表现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

(4)体检不合格者。

7.调剂工作

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在首页左下角选择“调剂申请”进行调剂预报名。正式调剂须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申请,按我校各责任学院安排参加调剂复试。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

具体以各批次调剂公告为准。申请调剂的考生可通过以下方式与相关责任学院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网站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8.复试资格审核材料提交

复试考生须提交材料,包括: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复印件(A4纸一页);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学历校验报告;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满足学籍注册要求的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学历校验报告,本科成绩单原件。

材料提交时间要求:一志愿考生在复试时携带材料至学校。调剂考生截至4月15日前应将上述材料邮寄至相关责任学院(以邮戳、快递单时间为准,学院名称及联系方式见上表)。

若由于考生提交虚假材料,一旦查出取消录取资格。

9.复试工作

(1)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报到、提交审核材料;

参加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查询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

体检和后续安排:拟录取后,体检预计安排在5月初,到校线下体检,具体工作详见后续通知。

(2)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符合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出调剂申请;

各责任学院根据学校及本学院《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人员名单及具体安排;

考生下载PC客户端、手机APP,具体方法详见《云考场考生操作手册》(附件1、附件2)、5G智慧云考场考生端FAQ(附件3);

考生选择相应考试业务,按照系统提示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完成信息核实(人脸识别),设备调试;

按要求完成调剂复试;

查询复试成绩及拟录取结果,预计4月10日后可查询,具体请关注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网站;

体检和后续安排:拟录取后,体检预计安排在5月初,到校线下体检,具体工作详见后续通知。

10.复试费用

我校各责任学院学科、专业/专业学位授权点复试不收取费用。

11. 网络远程视频复试基本流程

(1)笔试:下载PC客户端和手机APP,具体使用方法详见《云考场考生操作手册》(附件1、附件2)。考生根据业务流程进行相应的步骤,签约《诚信复试承诺书》,完成信息核实(人脸识别)进入考场,等待考官下发考卷,开始作答,考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打分。

(2)面试:下载PC客户端和手机APP,具体使用方法详见《云考场考生操作手册》(附件1、附件2)。考生根据业务流程进行相应的步骤,签约《诚信复试承诺书》,完成信息核实(人脸识别)进入候考场,进行设备调试,当轮到该生进行面试时,该生在候考区会收到面试邀请,点击开始面试按钮,考生会从候考区切换到考场进行面试。考生进行周围环境展示,展示结束后,考生半身进入画面位置落座,开始作答,考官根据考生作答情况进行打分。

12.成绩查询

考生自4月10日起,可在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b.bwu.edu.cn/)查询复试成绩以及拟录取结果。

13.考生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开展,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体检原则上安排在5月初,到校线下体检,具体工作详见后续通知。

14.函调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各责任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15.其他说明

未尽事宜,按上级相关要求规定执行。

16.复试录取工作监督

(1)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党委和纪委监督。复试期间,监察人员将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巡察,确保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复试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复试结果和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议申请,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实后给予考生答复。(具体按照北京物资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情况公示中详列的办法执行)。

(3)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考生接待电话:010-89534461;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10-89534611。

(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17.交通食宿服务

学校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富河大街321号北京物资学院

(1)交通:

自驾车:可导航至北京物资学院南门进入

地铁站:6号线物资学院路站

公交站:北京物资学院、北京物资学院南站、天赐良缘站

(2)食:可在校内学生食堂手机支付用餐,也可选择在校外用餐。

(3)宿:可在校内宾馆住宿,也可在校外住宿。校内宾馆咨询电话:010-89534210。

 

附件:

1.考生使用手册(网页及客户端)

2.考生使用手册(APP)

3.5G智慧云考场考生端FAQ

 

北京物资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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