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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等文件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特制定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严格复试组织管理,坚守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底线,确保人才选拔的公平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复试考核标准,确保人才选拔的科学性。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成立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负责督查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全过程,并切实维护考生权益,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

(三)各招生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复试和调剂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按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成立以研究生复试小组(5人以上组成),复试前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

(四)复试小组在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对考生进行考核。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在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招办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三、复试工作准备

(一)制定并公布2023年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包括复试程序、方式、总成绩计算方法、调剂、录取及其他相关事项。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于复试前在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二)遴选培训工作人员。遴选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对参与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当年有近亲属参加本院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三)命制复试试题。各招生学院按照学校初试自命题工作管理规定,组织复试命题。复试试题及评分参考在启用前系国家机密材料,涉密人员签署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

(四)确定参加复试资格条件与考生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资格条件,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五)进一步确认考生资格。在复试前严格审查核验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禁“替考”。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采取现场复试。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指定专人通过专用账号或现场,参与复试过程监督。学校招生工作督查组将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巡视。

(二)复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1.专业素质和能力。(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3)外语能力;(4)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诚信情况等;(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3)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4)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外语能力测试、心理测试等。

1.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

2.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在考生面试时一并测试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临床医学专硕和护理专硕进行临床实践技能考核。

3.面试。(1)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3)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4)同一学科(专业)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原则上统一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

4.外语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外语和相关专业外语能力。

5.心理测试。所有复试考生在复试报到前均需参加心理测试。

各学院可要求考生提交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临床专硕:专业知识占35%,技能操作占25%,医学英语占25%,综合素质能力占15%。临床学硕:专业知识占40%,医学英语占30%,综合素质能力占30%。护理专硕:专业课考试占2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40%,专业英语能力测试占10%,实践技能考试占25%。其他招生专业:专业笔试成绩占35%,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占5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占15%。复试内容和计算方法由招生学院确定,并在复试实施方案中明确。

五、复试安排和要求

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复试时间拟安排在3月底开始(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接受报考资格审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1.资格审查材料

①所有复试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准考证、政审表;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学生证(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

④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的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⑥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自考生须提供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和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网教生须提供“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

⑦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只能报考临床专硕的全科医学专业,且需符合我校各培养基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招生条件,服务期限内的考生必须提供定向就业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定向单位联合出具的报考我校临床专硕研究生书面同意函。若因考生违约、隐瞒相关信息等情况导致规培不能注册及不能录取、入学、毕业等后果自负。凡不具备书面同意函的,不得参加复试。

2.各学院要求考生提供的其他补充材料

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并在复试方案中公布。

3.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严格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考生应在复试报到前提交相应审核材料。

六、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专业国家一区初试合格线,且达到我校所划定的接收调剂学科(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6.满足各学院调剂要求。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学院)的调剂工作办法(方案)。

(二)调剂工作安排

1.所有调剂考生均进行现场复试。

2.各招生学院根据学校调剂工作总体安排,制定调剂实施方案并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

3.学校的调剂工作4月30日前结束。各学院调剂系统具体开放时间和缺额信息另行通知。

(三)调剂途径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取得我校研究生复试通知并经本人确认后,方能参加本校复试,不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信息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各学科(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七、录取

(一)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比确定为5∶5进行加权获得,总分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的专业,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初试成绩满分300分的专业,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

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所有成绩按百分制计。各学院在复试工作完成后,依据总成绩,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第一志愿录取完成后,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排序出现并列时,依次按复试成绩、初试总成绩、外国语、业务课单科成绩排名进行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不参与普通计划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各学院根据考生总成绩的高低,将候补录取考生按先后顺序排列,以便在拟录取名单里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后能按序补录。在候补录取过程中,如排序靠前的候补考生已调剂至其他学校,我校将跳过该生顺次候补录取紧随其后的候补考生。

(二)经确定为拟录取的考生,须及时确认接受拟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所有复试考生在复试报到前均需参加心理测试。

(四)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可组织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体检等,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录取为非定向考生,必须调阅人事档案;录取为定向考生须由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出具政审意见,可不调档;2023年应届生在毕业时所有档案齐全后由考生所在单位寄来我校研招办。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可选择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1寸照片贴体检表),须在拟录取公示发布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报告提交各学院。体检项目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入学后再统一进行新生体检。

九、其他事项

(一)信息公开事宜,严格按国家及省考试院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信息公开要求,按时在教育部信息公开平台、校园网上公开有关复试、录取材料,确保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开、透明,实现阳光招生。

(二)复试收费严格执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发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普通考生120元/人,同等学力考生200元/人。

(三)建立复议制度,认真对待和妥善处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考生的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人进行复核,并及时对考生反馈复核意见,复核的有关资料存档备查。

研究生院申诉和投诉电话:028-62739178

校纪委办公室申诉和投诉电话:028-62739076

(四)学校复试工作办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后,须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各学院以书面形式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和复试小组成员组成情况等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复试方案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后须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

(五)学校相关单位和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复试工作各环节,强化责任,认真组织,规范程序,严明纪律,严格试题保密。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学校将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六)本实施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国家和四川省对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

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录取办法

    一、调剂要求:

  1. 符合我院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考生本科成绩优秀,初试成绩符合《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s://www.morpogs.com)》中的相关规定的总分不低于313分且符合相关专业的具体要求,单科成绩符合国家线A区单科成绩分数线,其中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调剂考生的数学一成绩应不低于90分。

3.我院2023年硕士招生中学术型硕士部分专业接受调剂,专业学位研究生无调剂。

4. 调剂专业和统考科目要求

(1)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2)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看我院缺额信息,符合调剂要求者可申请调剂。经我院研究生部确认后,考生认真填写《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在铁科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可打印但右下角应有本人亲笔签名),并将此表以及下列证件的扫描件(PDF格式)打包(文件名为考生编号+考生姓名.rar),用电子邮件方式发往我院研究生部(文件见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对复试考生提供资料的要求)。对审查无误的考生安排进入复试。

2.考生复试时应按我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规定,提交资格审查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复试方式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具体要求有意考生请提前登录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s://www.morpogs.com)阅读《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告知书》、《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联系电话:010-51874211,联系人:张老师

E-mail: 848909458@qq.com


重庆邮电大学2023年拟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学院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门类要求

调剂人数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自动化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仪器科学与技术(须同时满足条件123或同时满足条件14):
 1.
调剂分数线:总分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以上考生,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38,数学一、业务课2≥57
 2.
考生本科专业符合下列专业之一:测控技术与仪器、自动化、物联网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
 3.
考生报考学科符合下列学科之一: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0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00)、电气工程(080800)。
 4.
考生报考学科符合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0)或网络空间安全(085400),本科专业需为:物联网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

12

彭老师

023-62471775

光电工程学院

080300

光学工程

光学工程:初试总分、单科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以上考生,且满足下述三个条件之一。
 
第一志愿报考(0803)光学工程或(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含所属二级学科)
 
第一志愿报考(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本科专业为(08070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080702)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14T)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080704)微电子科学与工程、(080710T)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080712T)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相关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0854)电子信息,且初试科目为数学一、英语一,本科专业为(080705)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080702)电子科学与技术、(080714T)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080704)微电子科学与工程、(080710T)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080712T)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相关专业。

27

龚老师

023-62471228

生物信息学院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
 
初试总分、单科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以上考生,且满足下述两个条件之一。
 1.
报考0831生物医学工程,且初试科目为数学一、英语一。
 2.
报考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2机械工程相关专业,且初试科目为数学一、英语一。

8

蒋老师

023-62460536

085409

生物医学工程(专)

电子信息——生物医学工程:
 
初试总分、单科达到国家A类分数线以上考生,初试科目应包括数学一或数学二,且满足下述两个条件之一。
 1.
报考0854电子信息,含所属二级领域。
 2.
报考0831生物医学工程、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2机械工程相关专业。

3

合计

50




山东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要求

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计划的学科可以接收校内、外生源进行调剂复试,须符合国家有关调剂政策,且满足以下条件:

1.考生第一志愿和调剂志愿各单科分数、总分均须达到国家A区分数线。

2.初试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数学一、二、三和英语一、二可由一至二至三顺向调剂,不可由三至二至一逆向调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之间可相互调剂,须满足上述1、2、3之条件。非全日制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5.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自主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各单位由专人负责联系、审查、确认调剂考生资格。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明确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具体时间在研究生工作部网站公布。

2.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3.各单位筛选、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名单经各单位分管院长、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后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备案。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

5.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6.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

7.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外交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


我院2023年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拟接收调剂,为规范调剂工作,特制订《外交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基本条件

申请我院各专业调剂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二、调剂名额及要求

我院接收调剂的专业和计划以本办法中明确的专业和人数为准。根据各招生院系所意见,结合不同专业具体情况,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采取校内调剂和校外调剂两种方式。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系统开通后,考生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信息,我院各专业调剂系统开放、关闭时间另行通知

(一)校内调剂

1、刑法学专业缺额3名,经济法学缺额1名。将根据考生个人意愿,按成绩和排名从参加国际法学专业复试、但未能被该专业录取的考生中顺次调剂。

2、国际安全专业缺额3名。将根据考生个人意愿,按成绩和排名从参加国际关系专业复试、但未能被该专业录取的考生中顺次调剂。

3、国际政治缺额1名。原报考外交学专业,未达到外交学专业复试分数线要求,单科符合国家基本线,总分在339-340分且外语语种与相应专业招生目录一致的考生,根据考生个人意愿,调剂到国际政治专业参加复试。

4、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缺额8名,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缺额1名。将根据考生个人意愿,按成绩和排名从参加英语口译(专业学位)专业复试、但未能被该专业录取的考生中顺次调剂。

(二)校外调剂

1、政治学理论专业缺额5名,接收报考政治学一级学科下相关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政治学理论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一)。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40分,政治、英语一不低于45分,专业课不低于68分。

2、政治经济学专业缺额3名,仅接收报考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政治经济学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一、数学三)。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46分,政治、英语一不低于60分,数学三、专业课不低于90分。

3、西方经济学专业缺额2名,仅接收报考西方经济学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西方经济学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一、数学三)。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46分,政治、英语一不低于60分,数学三、专业课不低于90分。

    4、世界经济专业缺额3名,仅接收报考世界经济、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世界经济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一、数学三)。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46分,政治、英语一不低于60分,数学三、专业课不低于90分。

5、金融(专业学位)缺额19名,仅接收报考金融(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统考科目与我院金融(专业学位)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二、数学三),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346分,政治、英语二不低于60分,数学三、专业课不低于90分。

6、国家安全学专业缺额8名,接收报考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下相关专业(专业代码1402)的考生,统考科目需与我院国家安全学专业招生目录一致(即政治、英语一)。要求初试总分不低于265分,政治、英语一不低于36分,专业课不低于54分。

7、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1)国际政治专业缺额1名。要求报考国际政治相关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全国统考科目与我院国际政治专业招生目录相同

2)外交学专业缺额1名。要求报考外交学相关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全国统考科目与我院外交学专业招生目录相同

3)科社专业缺额1名。要求报考科社相关专业,初试总分不低于300分,全国统考科目与我院科社专业招生目录相同。

三、同一考生仅可报考我院一个调剂志愿,重复报考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四、初试报考我院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必须参加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复试,不能申请校内调剂其他专业或方向。

五、调出我院

(一)初试报考我院但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未能达到校内调剂的要求或未收到我院调剂复试的通知,请尽快关注其他学校接收校外调剂的通知。申请调剂外校的考生无需在我院办理任何手续。

(二)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如自愿申请调剂到其他学校复试,且被外校先于我院录取(即:考生在研招网调剂系统中接受了其他学校的拟录取通知),我院将无法录取该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我院接收调剂申请志愿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待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院将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调剂系统中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七、各专业调剂复试名单和工作安排等信息,请关注我院研究生部网站和研招办公众号通知。

八、调剂工作监督电话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68323297;

(二)外交学院纪检室电话:010-68322967(只接待申诉);

(三)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监督接待电话:010-82837456(只接待申诉)。

 

 

外交学院研究生部

2023年3月18日 

 


江苏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如下:

一、调剂考生要求

调剂考生应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调剂工作程序

1.考生在调剂系统内填报调剂志愿;

2.学院筛选审核调剂生源,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回复复试通知;

3.考生上传资格核验材料,准备复试;

4.考生参加复试;

5.学院计算综合成绩,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结果;

6.网上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确认待录取,调剂过程结束。

三、调剂工作要求

1.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2.所有调剂考生须经过国家调剂系统,不经过国家调剂系统的考生不予录取。

3.首次调剂未能调满的专业,可再次组织调剂复试。

4.拟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由各学院网站公示。

四、拟接受调剂考生的专业与缺额

1.我校拟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与缺额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而定,具体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调剂缺额为准;

2.我校将根据各专业每批次复试录取情况,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内及时公布计划余额信息以及各专业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条件;

3. 我校除理学院-071100系统科学 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的人数按研究方向划分外,其他学院专业接收调剂考生的人数均按专业划分。

 

校纪检部门监督申诉电话:0511-84402290

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511-84402362

 

                              江苏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0日


福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基本情况,我校2023年部分专业拟接受考生调剂。具体专业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相关通知也会在需要调剂的学院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A类地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若统考科目不同,初试考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考统考数学(二)的,可以调入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考统考396-经济类综合能力、数学(农)的不可调剂到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的专业。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我校指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一志愿生源充足,故我校所有专业均无需调剂一志愿报考该计划的考生。

8.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调剂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9.调剂考生还应满足学院制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二、调剂办法

我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在调剂系统开通时限内,我校各专业缺额情况将及时在系统里公布,每次开放调剂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意向考生应事先查看报考学院的调剂相关公告,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须登陆调剂系统填报志愿。我校将在系统中受理调剂申请并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报考学院规定时限内回复复试通知,过时未回复视为放弃此次调剂复试资格。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不予认可(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生源有缺口的学院将陆续在学院官网上公布调剂相关公告,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学院将根据公布的调剂生选拔规则,并经集体研究后确定入围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三、注意事项

1.我校2023年采用现场方式组织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具体复试时间和复试方案等由各招生学院公布,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及时阅读我校复试公告和各学院公布的相关公告,提前做好准备。

2.因审核、遴选调剂考生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请耐心等待结果,切勿随意修改调剂学校和专业;若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的,则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3.通过复试拟录取的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生须谨慎接受待录取通知,一旦接受,我校将不予解锁。

4.请考生及时关注福州大学相应学院官网的招生信息,联系方式详见复试公告的附件:https://yjsy.fzu.edu.cn/info/1066/4280.htm。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接收调剂公告

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报考我校的考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按照国家A类复试分数线,上线人数远远超出了现有的招生规模,但由于专业报考不均衡,部分专业上线人数不足,需接收优秀调剂生源。欢迎调剂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相关院系网站。调剂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调剂专业及缺额情况

可接收调剂的专业及缺额情况见附件一。

各缺额专业原则上按200%—300%比例接收调剂。

二、调剂原则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且英语一可调英语二,数学一可调数学二、数学三,反之不可。考生初试考试科目不得与调入专业复试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一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一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能调入以上专业。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10、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受在职定向考生调剂,所有申请调剂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在申请调剂时向院系提交《调剂申请书》(点击下载)《定向培养证明》(点击下载),并在拟录取后按我校要求签署定向协议。

11、只接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调剂(注:外国语言文学专业二外仅限法语、俄语和日语)。

12、所有调剂考生均需参加调入专业的复试,包括复试笔试科目(具体参见我校《2023年硕士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

三、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信息发布:各院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在不违背上述调剂原则的情况下,制定相应的具体调剂办法,要求明确专业申请基本要求、申请时间及程序、接收原则、联系咨询电话等,并在本院系网站对外公布。

2、调剂申请:全部申请调剂考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务必选择河北省——(10079)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并选择调剂专业。具体接收调剂申请时间由院系确定,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院系网站,查看院系接收调剂办法

3、筛选阶段: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网上已提交调剂申请的考生情况进行综合审查,最终确定调剂人选。

4、考生确认阶段:调剂人选经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各院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在院系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

5、备案阶段:各院系下载已确认接受复试的考生数据库,将签字、盖好章的调剂结果汇总表,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

6、调剂名单公布:各院系在本院系网站对外公布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有关调剂的具体流程及时间安排详见各院系接收调剂办法,请考生务必随时关注各院系网站的相关调剂信息。所有已被我校确认接收的调剂考生(既包括校外调剂考生、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均需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办理调剂,我校发送复试通知,并经考生本人确认接受后,调剂方为有效。在规定时间内,未点击确认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凡在网上调剂系统中显示考生已被其它招生单位录取的,我校均不再接受该生的调剂,请考生慎重选择调剂学校。

2、每位考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调剂到我校的一个专业。

3、我校各专业不接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调剂考生(公共管理专业学位除外)。

4、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以考生调剂时填报信息为准,后期不可更改。

5、所有已接受我校复试的调剂考生,需登录调剂院系网站查看各院系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接收调剂办法,并按要求提前做好各项复试准备工作。

6、有关调剂方面问题,可与调剂专业所属院系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7、有关未被接受调剂的考生遗留问题,各院系负责解释。


附件一: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接收调剂的专业领域(非专项计划)

附件二:院系联系方式



华北电力大学(保定)研招办

2023年3月 27日

附件一:华北电力大学(保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的专业领域

(非专项计划)

院系代码

院系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全日制    调剂缺额

 非全日制  调剂缺额

001

法政系

035101

法律(非法学)

1

有缺额

035102

法律(法学)

4

有缺额

035200

社会工作


有缺额

003

英语系

050201

英语语言文学

5


055101

英语笔译


有缺额

004

数理系

070100

数学

2


070200

物理学

3


025200

应用统计


有缺额

085408

光电信息工程

8

有缺额

005

机械工程系

080200

机械工程

17


085501

机械工程


有缺额

085601

材料工程

6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有缺额

006

动力工程系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6


0807J1

储能科学与工程

2


085802

动力工程


有缺额

085808

储能技术


有缺额

007

电力工程系

085801

电气工程


有缺额

082804

农业电气化与自动化

2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2


008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085402

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


有缺额

009

自动化系

085406

控制工程


有缺额

010

计算机系

085404

计算机技术


有缺额

085405

软件工程


有缺额

011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6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5


085701

环境工程


有缺额

012

经济管理系

020200

应用经济学

4


025100

金融

3

有缺额

120201

会计学

2


120202

企业管理

2


125300

会计


有缺额

125601

工程管理


有缺额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有缺额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有缺额

附件二:院系联系方式

院系名称

院系办公地点

联系人

办公电话

院系网址链接链接

法政系

二校区教八楼B座304

陈老师

0312-7525172

点击进入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校区教八楼B座402

锅老师

0312-7525398

点击进入

英语系

二校区教十一楼D205

袁老师

0312-7525142

点击进入

数理系

二校区教七楼203

张老师

0312-7525068

点击进入

机械工程系

二校区教八楼A座205B

李老师

0312-7525408

点击进入

动力工程系

一校区教四楼217

赵老师

0312-7522243

点击进入

电力工程系

一校区教一楼229

张老师

0312-7522581

点击进入

电子与通信工程系

一校区教三楼319

黄老师

0312-7522524

点击进入

自动化系

一校区自动化楼303

陶老师

0312-7523363

0312-7522164

点击进入

计算机系

二校区教十楼A209

王老师

0312-7525270

点击进入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二校区实验综合楼A203

倪老师

0312-7525505

点击进入

经济管理系

二校区教六楼303

滕老师

0312-7525123

点击进入


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复试时间安排

我校调剂复试工作分批次进行。4月中上旬原则上完成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工作,4月中下旬完成所有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及相应要求以学院(学部)通知公告为准。

二、复试资格

(一)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应在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前提下,由学院(学部)根据调剂考生的专业素养、初试成绩、在校综合表现、创新实践能力等因素确定,并在调剂平台中通知。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必须符合《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备注栏中的要求。

2.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以及我校各学院(学部)确定的调入专业最低复试分数线(包含单科和总分)。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要求:调入需要考数学的专业,考生初试则需要考数学(特殊专业除外)。

5.调入专业考试科目数应与调出专业考试科目数一致。

6.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只接收工程类专业学位调剂考生(专业代码前三位为085、086)。

(二)符合教育部印发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的加分项目的考生,在提供资料经学校核实且含在教育部公布的加分名单中可享受加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其加分列入初试总分中,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调剂程序

1.考生填写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通过报名账号进入考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择江西理工大学(10407)和需要调剂的专业并提交调剂申请。

2.学校发送复试通知。学校对符合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考生参加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院(学部)组织的复试,如未按时参加,取消复试资格。

5.发送待录取通知。对待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待录取资格。

四、复试方式

学校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两种方式,具体复试方式由各学院(学部)结合实际自主确定。

五、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学部)在复试前应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

(3)应届考生: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下载件。

(4)历届考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下载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或学历校验未通过者,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考202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6)江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政审表。

(7)江西理工大学诚信复试承诺书。

(8)可提交含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英语四、六级证明、及其他能反映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材料。

现场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其中(2)-(5)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核验。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复试前需按照学院(学部)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电子档,在开学时,提交以上材料纸质档(相关证件提交复印件、其原件现场复核)。

(9)全日制定向考生及非全日制考生录取时必须签订并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

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复试资格,对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

六、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心理测试、综合面试、笔试环节。其中综合面试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个内容;笔试包括专业笔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的专业必须进行专业笔试)和部分考生加试两个内容。同等学力考生(大专毕业或成人应届本科)、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期间主干课程加试(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与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除外),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七、总成绩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为100分(部分专业复试成绩满分可由学院自行制定,并报研究生院备案),由综合面试成绩和专业笔试成绩组成,各占比50%;未进行专业笔试的以综合面试成绩为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的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管理类联考专业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以一定比例形式另外加入复试总成绩。

2.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建议采用百分制计算方式,原则上初试成绩占50%-70%权重、复试成绩占30%-50%权重,总成绩计算或折算办法具体由各学院(学部)制定,报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在复试前公布。

八、拟录取工作

(一)各招生学院(学部)应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各学科(专业)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则视为复试不合格:

1.复试总成绩一般考生低于60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50分;英语听说能力总分一般考生低于12分,专项计划考生低于9分。

2.进行专业笔试考生的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

3.同等学力人员及其他相关考生加试科目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

4.考生体检。拟录取考生根据学校通知要求自行在二甲以上医院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提交的体检报告应客观真实,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下学期开学初新生入校安排集中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视情况取消录取资格。

5.报名、初试、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政审不合格。

7.未达到学科(专业)提出的其他复试合格要求。各学科(专业)可依据本学科特点,提出其他复试合格要求,但须于复试前对考生公布。(四)录取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高低排序。

(五)调剂考生待录取。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里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须在学院(学部)规定时间内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六)学院拟录取信息。复试结束后,各招生学院(学部)应在复试结束72小时内在学院(学部)网站公布复试成绩及排名。

九、其他

1.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

2.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3.实行回避制度,复试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复试等,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复试的,要主动报备。

4.实行集体决策机制,在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的基础上,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体讨论,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结果负责。

5.对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或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新生入学3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者等复查不合格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江西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97-8312730

学校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客家大道1958号江西理工大学三江校区

邮编:3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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