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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等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我校20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二、基本原则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的学术责任和权利。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把保证人才选拔质量放在首位。

三、组织管理

加强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实行学校、学院分级管理制度。

(一)学校成立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基本规则和基本要求,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长:高聚林

副组长:齐景伟

 员:包庆丰  王志刚      白东义    

2.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

 长:高聚林

副组长:齐景伟

 员:郭松朋  包庆丰  陆海平      石瑞峰

   白东义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长:齐景伟

副组长:红  

 员:郭松朋  李伟威  包庆丰  王志刚  李立峰  

王智广  陆海平      石瑞峰  王治国  

白东义    

(二)各招生学院成立以院长和书记任组长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员为其他院领导、学科负责人等,制定本学院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协调和管理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具体的复试考核工作各学院实施细则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在本学院网页上公布。

(三)各学院根据工作需要按一级或二级学科成立研究生复试专家工作小组,组长一般应由相应学科带头人担任,成员应由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备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职教师组成(成员不少于5人,有少数民族考生参加复试的小组要有少数民族教师),且复试小组人员应随机组成。不得在复试前向外界公布复试教师名单。复试人员较多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可视情况另设秘书,秘书须为学院正式在岗教师。

(四)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重点培训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业务能力

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方式

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方式为现场复试(调剂考生另行通知)。

(二)复试分数线要求

1.精准划定专业分数线,根据教育部2023年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校结合生源及招生计划确定并公布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2.所有学科复试要按国家要求执行,根据我校今年生源的实际情况,生源充足的学科按照学术学位类1:1.2,专业学位类1:1.2-1.3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并实行差额复试,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小数点进位原则,第一志愿复试资格的确定必须遵循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

3.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加分政策执行。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023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11人,均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我校自主划定。

(三)复试组织管理

1.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

2.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3.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

4.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过程要全程录音录像。

5.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各学院要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

6.严肃考风考纪。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要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要求,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审查,并按规定处理。发现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7.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指夫妻、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姻亲)参加复试的教职工,必须回避复试工作的全过程。

8.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执行

(四)考生资格审查

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不齐全或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均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准考证。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是指适用少数民族复试分数线才能达到复试分数要求考生,该类考生还需提供父母一方为少数民族身份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成绩单

应届本科生(含成人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大学阶段课程成绩单;往届生的课程成绩单可从毕业学校档案馆或人事档案中复印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专科生还需提供专科毕业后补修的与所报考学科相同或相近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成绩单。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应届考生:应届考生分成人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这两类应届考生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证书的仅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能够证明考生综合能力的各类材料

包括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职称证书、各类获奖证书以及学术论文和著作等。

5.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条件的考生,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提供在职定向证明

按照教育部要求,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请考生无论初试网报是否为定向,提前与所在工作单位(或已签约就业单位)沟通确认符合招收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相关声明和证明材料。

7.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在校生需加盖学生所在院系党委(党总支部)印章,有工作单位的需加盖人事或政治部门工作印章,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街道社区审查。

若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复试缴费

收费标准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厅关于延续执行内蒙古自治区部分国家教育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执行,复试费每人每科60元,艺术类每人每科80元。

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缴纳复试费用缴费网址为https://www1.nm.zsks.cn/yzfs/

)复试内容

各招生学院要针对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由专业知识考试及综合素质考评构成,由学院组织

1.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课试题由学院组织命制,试题内容应与《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要求及相关说明一致。考察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考场须使用标准化考场。专业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

报考公共管理硕士(125200)、会计硕士(125300)、旅游管理硕士(125400),考试内容占比为专业知识考试占70%,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占30%。

2.综合素质考评

组织形式为面试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50%。

专业素质和能力:

(1)语口语及听力

(2)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3)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

1)思想品德考核,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2)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3)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意识和心理健康情况。

4)人文素养。

5)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和专业课笔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为笔试。其中报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专业知识考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各学院应设定各项合格线,任一项成绩未达合格线者不予录取。招生学院应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试题的命制对标《内蒙古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内农大研字〔2019〕11号)文件规定,所有复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五、调剂办法

对于我校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调剂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扩大。调剂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基本原则

1.符合教育部对调剂生源的相关规定。

2.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录取。

3.调剂要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由学院按照学科特色和专业知识、分数等按需进行。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内蒙古农业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优先顺序

5.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可按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7.管理类统考只允许在管理类统考专业间调剂,不允许调入其它类别专业。调入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的还需符合专业要求的报考条件。

8.具体调剂细则由学院制定,考生调剂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学院调剂细则。

(三)调剂办法

1.我校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设定的锁定时间为24小时,分数条件为达到相关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在二区的国家分数线。

2.学校首次分配计划下达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指标分配名额进行调剂,研究生院汇总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须在复试通知发送后3小时内同意并确认,并按照复试通知要求与招生学院取得联系。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复试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资格。

4.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我校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为12小时,12小时后我校将关闭系统,进行数据整理及筛选。为确保调剂工作的公平性,我校每次在调剂系统开放前,都将提前在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信息公告。

六、拟录取程序

(一)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复试后,按照百分制折算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40%,确定各学科复试考生的名次。在本学院的招生规模内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对不予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安排专人及时将复试结果告知考生本人。

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发送拟录取通知。各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由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章,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统一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调剂考生接到拟录取通知后在6小时内确认同意拟录取。对于未在规定时间确认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三)拟录取名单审核。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汇总各学院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公示后,在规定时间内向教育部上报;经教育部录检合格后,向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复试及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一)3月28院将复试工作细则、进入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地点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3月31日考生到学院指定地点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核;

41-2日学院组织复试;

4月4日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调剂考生复试录取工作原则上应于4月30日前完成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各学院必须提前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人员名单。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二)各招生学院对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于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同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九、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咨询电话:0471-4301851

监督电话:0471-3596892

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举报电话:0471-3261806

(二)实行巡考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考,加强监督和管理。

(三)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调剂、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四)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并及时答复考生提出质疑。

十、体检

考生在开学后进行体检。对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不符合标准的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其他

(一)各招生学院要认真学习教育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以及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专业复试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图像资料、复试所有纸质材料都由各学院统一保存备查。

(二)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前提供相关材料。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规定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进行调剂,确定复试考生名单。所有考生的调剂都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1. 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者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互调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2. 调剂程序

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我校将公布调剂计划信息,考生可以填报调剂志愿,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相关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具体程序如下:

1)各学院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相关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

3)各学院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综合素质、培养潜力等因素确定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

4)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5)各学院根据复试及录取结果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考生发放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3. 其他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变更和学习方式变更(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须按照要求进行调剂。

2)各学院按照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学术要求等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烟台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精神,结合山东省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制定本办法。

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

、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参照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并在烟台大学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相同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国家政策执行统一的复试分数线。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为准。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不低于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本年度招生简章的相关要求,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在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向参加复试的学院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等材料以备审查,由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律不予复试。

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所在院系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已有科研成果。

往届考生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所在单位对本人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已有科研成果。

复试面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确定考生身份。

2.加分资格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主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23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入伍前有关学历材料。

(三)复试形式与内容

各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同一学习方式、同一批次考生复试方式必须一致。各专业复试方式需在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予以明确,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外公布并组织实施。复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面试、专业测试、外语测试三部分。

1.综合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专业能力素养、语言沟通与表达能力等方面。灵活运用自我介绍、开放式问答等形式,结合考生提交的课程成绩单、已有科研成果介绍等材料,由各复试小组根据学科特点自行制定面试考核实施细则、流程及各项评价指标分值,经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处备案。面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成绩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综合面试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测试

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专业基本知识掌握的深度和广度,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专业测试内容应参考招生简章公布的复试笔试科目及相关内容,不得超出招生简章所公布的考试范围。专业测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测试形式一般为笔试,考试时间一般90分钟,成绩满分为150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的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成绩满分为150分。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低于90分者,视为专业测试不合格,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测试

外语测试包括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等,由各学院的专业复试小组负责组织。时间不少于5分钟,满分为50分,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不合格,外语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国语学院各专业(领域)的外语测试方案由学院自行确定。

4.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跨专业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除外),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招生简章公布的内容为准。加试由各学院自行组织,采用现场复试的专业测试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9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采用网络远程视频面试的专业,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每门满分为100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实践(实验)能力考核

各招生学科及专业可根据学科特点,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特别是专业学位研究生更要注意实际操作能力的考查。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注意事项

1)复试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复试过程须有记录,当场给出成绩和评价意见,面试现场记录及考生成绩不得更改并妥善保存。同一学科(类别)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及成绩评价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由招生复试小组组长、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密封签字后,报送研究生考试专用保密室存放,保存备查至入学后半年。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分类复试,分别进行,各有侧重”的原则和要求进行,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应用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四)复试具体安排

复试时间一般定于3月下旬—4月上旬,具体时间及日程安排见研究生处网站学院网站和调剂系统通知。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习工作态度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材料,考核形式由各学院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的,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六)体检

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我校录取前不再统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结果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要求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复试前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相关要求。

、调剂

(一)基本要求

招生专业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调剂录取。调剂应遵循统筹兼顾、合理调节、积极引导、以人为本的原则,调剂基本要求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国家线,同时达到拟调入我校专业(领域)规定的最低复试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同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入、调出专业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不允许“线下调剂”,校内调剂与校外调剂需要求一致。各学院具体调剂要求和复试比例由学院自行确定,并在调剂工作开始前,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6.报考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自主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需满足“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的要求。

(二)调剂程序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调剂考生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报名,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我校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不作为遴选依据。

调剂程序为:

1.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发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2.各学院通过调剂系统经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发放复试通知。

3.考生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报考学院参加复试

4.招生办公室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5.待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录取

各招生学院按照本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及实施细则,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并填写《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连同考生复试存档材料,及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复试结束后,考生须根据复试结果及时确认“待录取”。不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参加复试的所有项目中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视为未能通过复试,不予录取。

)总成绩核算方式

调剂生总成绩核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加权成绩+复试成绩

初试加权成绩计算办法:本专业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中,各科目加权成绩按照本科目原始初试成绩乘以权重N后,换算为满分500计算;如果本专业所有考生初试均为国家统考科目,则本专业成绩按照初试原始成绩计算。

权重N0-2)取值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复试前报研究生处予以公布。

初试加权成绩=加权成绩*500/满分加权后的总分)

其中:加权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成绩*权重N1+外国语成绩*权重N2+业务课一成绩*权重N3+业务课二成绩*权重N4

复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满分50分)+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50分)+外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

享受照顾政策加分的考生在初试加权成绩基础上加相应分数。

)总成绩排名方式

按照专业或研究方向,以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名,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3.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成绩、初试的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成绩依次排序。

4.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上述顺序递补。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其他方面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根据学院提交的《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审查后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有效期限内及时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将取消其“待录取”资格;已取得我校“待录取”资格的考生,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可再同意其他单位“待录取”。

复试结束后,《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经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各学院应将复试结果及时告知考生,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我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依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有关规定制定,后期如有相关政策变化,我校将根据最新政策作出适当调整,并对社会公布。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2023年调剂工作办法

    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中国电科院2023年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2023年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接受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中国电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名资格要求。

2.初试统考科目必须与调入专业的统考科目一致,即统考科目要求英语一、数学一,且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须相同或相近。

3.调入专业与初试第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应为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学术学位类)。

5.满足教育部2023年关于调剂政策的相关规定。

三、调剂工作程序

1.报名阶段:2023年4月6日24:00前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调剂。

2.筛选阶段: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复试的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审核通过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确认复试: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按照复试通知规定的时间确认复试通知,准备复试,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 考生准备复试:调剂考生登陆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官网(WWW.EPRI.SGCC.COM.CN)点击“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招生”模块查看调剂工作办法和复试名单,按要求准备参加复试。

5.复试安排:

资格审查时间:4月14日,9:00-10:00;

笔试时间:4月14日,10:00-12:00;

面试时间:4月14日14:00-17:00;

复试地点:中国电科院本部科研楼7楼(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东路15号);

复试形式:现场复试。

6.复试合格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通知,进行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四、录取

1.录取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其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的权重各占50%。复试成绩计算比例:专业课笔试占40%、综合面试占60%。根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产生拟录取名单。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复试中有严重违纪、舞弊情况者;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5分)。

五、其他

1.考生须认真阅读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诚信应试意识;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复试前,中国电科院将组织考生下载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明确复试过程中的诚信应试要求。入学后3个月内,中国电科院也将按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

2.4月30日前考生可以通过中国电科院官网(WWW.EPRI.SGCC.COM.CN)查询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基本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复试调剂考生须提交本人以下材料进行报考资格审查:①初试准考证原件或复印件②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认证报告》)⑤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⑥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⑦补充材料:可证明本人学习能力和研究能力的相关材料。


中国电科院考生接待电话:010-82814914、82812505 

中国电科院监督举报电话:13810474852

北京教育考试院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沈阳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工作的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管理学校调剂工作。

各硕士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组织开展本单位的招生复试工作。

研究生院作为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策的执行机构,负责调剂工作的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和遴选原则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 退役大学生调剂分数线: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分学科门类或专业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8.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及要求。

各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培养需要提出其他学术要求。

(二)调剂具体要求

1.研究生院负责确定调剂复试名单,重点审查其是否符合调剂条件和调剂工作办法的其他要求,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录取。

2.调剂结束及时公布所有参加调剂复试考生的总成绩,及时按要求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三)遴选原则

1.优先调剂前置学历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按初试成绩总分择优遴选。

2.其次调剂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成绩择优遴选。

三、调剂工作程序

1.调剂考生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信息。

2.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回复确认,并按时参加预演及复试。复试相关事宜请到沈阳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查询《沈阳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3.调剂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4.调剂拟录取考生名单须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

四、调剂工作的监督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监督电话:024-62266962 

申诉邮箱:sydxyzb@163.com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精神,以及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具体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可视为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六)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各专业调剂具体条件详见相关学院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二、调剂程序

我校严格按照《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的要求执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

第一阶段:申请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开通,考生登选择“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代码:11629)”,填报申请调剂的二级学院——专业——方向,我校视考生3个志愿为平行志愿,不区分填报顺序我校调剂系统开通时间会提前在研究生教学部网站发布,请考生关注。

第二阶段:复试

(一)时间

需要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二)遴选原则

招生二级学院按其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择优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调剂考生遴选的解释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学习形式等信息)在研究生教学部网站进行公示。

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要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请第一时间登陆调剂系统回复是否同意参加我校复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我校复试通知及未准时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均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届时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三)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及内容请参见《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第三阶段:录取

考生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我校拟录取条件,我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通后应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限内回复是否接受待录取,超过时限未回复者我校将视为主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均在研究生教学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注意事项

1、我校调剂工作相关环节均通过调剂系统完成。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服务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操作,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及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2、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和缺额数量,将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结果、调剂考生报名和复试录取情况等进行动态调整。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教学部网址查阅了解相关信息。

3、如有个别专业需要再次开通调剂的,我校将在研究生教学部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联系方式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院校代码:11629

学校主页:http://www.nciae.edu.cn/

研究生教学部主页:http://yjsb.nciae.edu.cn/

办公地点:研究生教学部(东校区教12-213

联系电话: 0316-2085983          联系人: 陶老师

电子邮箱:bhhtyjsb@126.com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邮政编码: 065000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2023330


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方案

我校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接收调剂生参加复试,随工作进度陆续对外发布调剂公告,及时公布各调剂专业、调剂计划、拟接收调剂生数等信息。调剂按照以下原则进行:

(一)基本原则

1.调剂工作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各学院需在本方案基础上制定具体调剂细则,满足我校相关专业调入条件的考生方可调剂。严禁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3.调剂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扩大。

4.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人数已达到复试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暂不接收调剂,视一志愿复试情况另行通知。

(二)考生调剂基本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报考条件详见《内蒙古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学(0301)学术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法律(法学)(035102)专业。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择优调剂基本原则如下:除满足考生调剂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专业要求。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申请调剂同一个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虑考生一志愿初试自命题科目差异,初试成绩可以按总分、单科或多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各专业将制定调剂实施细则,考生调剂前务必仔细阅读相关学院调剂细则。

(三)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

2.第一批调剂在调剂网开通的当日内进行,考生调剂志愿锁定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未明确收到我校复试通知,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不单独接受考生解锁要求)。

3.根据调剂生源情况,统一确定调剂考生推荐名单。各专业是否多批次开放调剂系统视调剂进度确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每次开放调剂系统前,都将提前在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信息公告。

4.审核通过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出“复试通知”,考生会接到“复试通知”短信或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接受复试”或“拒绝复试”,如在规定时间内(4小时)考生不予回复,则视为“拒绝复试”。拒绝复试的考生不再受理该考生填报本校的其他调剂志愿。


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

我校非全日制金融(资产与财富管理研究方向)、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会计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接收调剂。

 

二、调剂名额

非全日制金融(资产与财富管理研究方向)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名额30名左右;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名额80名左右;非全日制会计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名额50名左右;非全日制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调剂名额20名左右。

 

三、调剂原则

我校非全日制金融(资产与财富管理方向)专业学位硕士,可接受一志愿报考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调剂考生须满足调入专业在《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须满足金融专业学位硕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我校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可接受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管理、工程管理及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调剂考生须满足调入专业在《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我校非全日制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可接受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管理、工程管理及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调剂,调剂考生须满足调入专业在《上海财经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我校可接受调剂的相关专业不接受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含农村师资计划、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的调剂。

 

四、调剂流程

凡符合上述条件考生,可于2023年3月31日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微信公众号:chsiyz),仔细查看有关调剂要求及操作流程,查询我校计划余额信息、调剂录取规则,并填报调剂意向,4月6日起提交调剂志愿。我校将于4月6日后,确定复试名单并发放调剂复试通知。收到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受复试,按要求完成资格审查、参加复试。

 

五、复试考核方案

具体考核方案详见我校相关学院网站。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研究院:https://siifc.sufe.edu.cn/

商学院:https://cob.sufe.edu.cn/MBA

MPAcc中心:https://mpacc.sufe.edu.cn/main.htm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https://sime.sufe.edu.cn/


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招生调剂办法。

一、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二、调剂程序

招生单位和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服务系统”进行相关工作。具体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发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调剂信息。

(二)考生自行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并按要求将复试有关材料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renshike@cee.cn。复试材料包括:

  1.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

  2.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学位认证报告扫描件(往届生);

  3. 3.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应届生);

  4. 4.大学学习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5. 5.毕业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

  6. 6.发表论文及获奖证明扫描件;

  7. 7.个人简历;

  8. 8.《2023年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9. 9.其他材料。

(三)审核调剂考生复试材料,根据《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报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确定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

(四)对申请统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

(五)安排调剂生复试,及时给出复试结果,将拟录取调剂生名单报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予以公示。

三、咨询方式

考生咨询电话:010-68321669(工作日9:00-18:00)。


天津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同时符合总分和单科分数要求。

3.考生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根据我校人才选拔要求,初试科目为英语(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英语(一)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数学(一)的学科(专业);初试科目为数学(三)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初试科目为数学(一)或数学(二)的学科(专业)。

6.除英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接收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

7.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达到国家规定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我校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3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调至普通计划,按照调剂的程序和相关要求进行,须与同批次申请调剂的考生一起按照学院相关要求、规则进行排名,择优进入复试。

调剂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研招调剂系统”进行,未按调剂政策和程序进行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认可,录取资格无效。调剂工作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

3.调剂系统开放前相关学院将在学院官网提前公布开放时间和开放时长。

4.各学院要提前拟定接收调剂要求,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在受理考生调剂申请时,各学院要坚持公平,择优调入。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5.严禁任何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条件,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6.复试后,学校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待录取资格。

调剂程序

申请调剂转入的考生凭用户名和密码进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研招调剂系统”,依据我校公布的生源余缺信息,参照调剂服务系统流程提交调剂申请,各学院及时审核考生信息,发送复试通知并通知考生及时确认,考生接收复试通知方可参加复试。

第一批调剂考生复试后仍有缺额的专业将继续调剂,考生须及时关注调剂服务系统缺额情况和学院网站通知。

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或者未能通过我校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可自由选择调剂转出至其他招生单位参加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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