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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科技学院2023年接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做好河北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329号)以及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等要求,结合华北科技学院202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制定学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专业

(一)学校名称:华北科技学院(学校代码:11104

(二)招生专业类别(代码):资源与环境(085700

(三)招生方向:01安全工程技术02 应急处置与救援技术03 应急信息化技术04 应急装备技术

考生要按照初试自命题科目与学校资源与环境专业类别各招生方向自命题科目相同相近原则,选择填报调剂复试的方向。

二、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型及学习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型:专业硕士。

(二)学习方式:全日制。

三、调剂名额与时间

(一)调剂名额:根据一志愿报考我校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上线情况,现有调剂名额110左右

(二)调剂时间:在教育部开通调剂系统时,我校同步开通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小时,具体开放的时间、次数等将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际确定后另行公布。

四、调剂原则

(一)调剂考生须符合《华北科技学院2023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国家调剂政策。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一区的标准。

(三)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学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为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代码前两位为08的学科专业,如安全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化工工程与技术、测绘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空间安全、机械工程、土木工程、水利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仪器科学与技术、交通运输工程等工学学科,以及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机械、能源动力及土木水利等专业学位上线调剂考生。具体按照国家调剂政策执行。

(四)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学校初试科目(统考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二、数学二,专业课:安全系统工程C语言程序设计应急管理概论或电工电子技术)相同或相近,调剂考生统考科目应为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等;自命题科目应与我校资源与环境专业类别各招生方向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五)为保证学校资源与环境专业的培养目标,以同等学力(即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考考生需额外具备理工科学习背景,同时须加试《安全人机工程》《安全管理学》两门专业课。

五、调剂程序

(一)调剂咨询:华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交流QQ群,(群号271511121,群名:华北科技学院研招群)进行交流咨询。

(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开通调剂系统后,考生可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填写调剂志愿。我校将根据调剂报名情况,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调剂考生的志愿锁定时间为30个小时。

六、调剂复试办法

(一)复试形式: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形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

(二)复试比例:我校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在生源充足情况下,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20%;若生源不足,按实际参加调剂人数进行复试。

(三)复试人员名单的确定:调剂考生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确定,学校将根据每次调剂系统关闭后所有符合条件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复试的名单,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列入复试人员名单(复试资格保留5小时,拒绝参加复试及5小时内未处理复试通知者,视为放弃本轮复试资格)。

复试的具体时间、要求、安排等,我校将提前在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y.ncist.edu.cn/)公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

七、费用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学费标准为5000/;住宿费:800/

(二)奖助政策: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人,根据国家下达名额发放。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6000/人(按月发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6000/~12000/人。

导师助研津贴,不低于国家助学金,为6000/人。

研究生业务费,不低于5000/人。

学校设立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研究生自主申请。

我校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大学合作开展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学生自愿申请,满足语言和成绩等要求后赴国外学习,完成两校的学业及毕业要求,可获得两校毕业与学位证书。

、联系方式

研究生部主页:http://yjsy.ncist.edu.cn/

办公地点:行政办公楼404

联系人及电话:王老师010-61590653  15230614427 18811304514

电子邮箱:yjs@ncist.edu.cn

 

华北科技学院

2023330


江苏自动化研究所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持续提高江苏自动化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一、组织管理

成立以主管所领导为组长的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所复试录取重大事项决策,制定和实施本所复试录取具体工作方案。下设复试监督小组、复试工作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复试监督小组由所纪委及所纪检部等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负责复试、录取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复试工作小组由主管领导任组长,成员由至少7名专家组成,包括至少5名专业专家(含人力资源部专家1名),2名英语专家。专业专家应无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4人。英语专家负责测试考生英语听说能力。

二、复试原则

坚持科学选拔、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坚持全面考核、客观评价。

三、复试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所且初试总成绩及单科成绩均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基本合格线的考生。

2.推荐免试生。

3.调剂复试,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应满足下列条件:(1)符合我所招生简章中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满足我所拟接收学科复试分数基本要求;(3)接收学科专业与考生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4)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政治、英语(一)、数学(一)。

4.我所不组织破格复试。

四、复试资格复审

参加我所复试硬提供以下材料:

1.准考证扫描件;

2.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3.应届考生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往届考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网上学历认证扫描件;

4.本科成绩单原件扫描件;

5.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四六级证书、论文、获奖证书等)原件扫描件;

6.个人简历。

凡提交资料与本人报名时提供信息及实际不符合的,取消复试及拟录取资格。以上材料均不退还。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复试前必须进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经所统一组织的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复试名单确定后,上报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发送复试通知。

五、复试办法

(一)复试时间及形式

具体时间由我所自行安排,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二)复试流程

所有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简称调剂系统)开通后填报调剂志愿。

我所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结束后,我所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我所研究生调剂工作全部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完成。

(三)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包括综合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

1.综合专业面试(满分150分)

主要考察考生以下几个方面: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各科成绩。

2)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

3)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5)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笔试(满分150分)

考查《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的知识。

3.英语面试(满分50)

测试考生基本的英语听说能力。

六、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满分为35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

其中:复试成绩等于综合专业面试成绩+《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课程笔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

综合专业面试成绩等于综合专业面试专家成绩之和/综合专业面试专家数。

英语面试成绩等于英语面试专家成绩之和/英语面试专家数。

复试单项成绩不足满分的60%不予录取。

七、体检

录取前提供三级及以上医院体检报告。开学后,学籍注册前,我所统一再安排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八、录取

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原则依次择优录取。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经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九、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1.全程监督。复试监督小组对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2.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复议制度。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答复和解释。

4.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妥善保管,时限一年。

十、调剂公告

2023年,我所部分专业有调剂名额,具体如下。

1.调剂专业

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1) 3人

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081102) 2人

3)系统工程(081103)  7人

2.所学专业要求

1)数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等;

2)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应用等;

3)控制类、武器类: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武器系统与工程、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等;

4)电子、电气信息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测控技术与仪器等。

 报考专业应与上述专业相近。

3.福利待遇

1)在读期间免交学费;

2)生活补贴:3300元/月;

3)年度奖学金:2000-5000元;

4)科研奖学金“海燕奖”:2000-6000元;

5)优秀毕业论文奖:5000-15000元;

6)享受单身职工宿舍、误餐补贴等福利。

4.学制、招生类别、培养方式

我所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招生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一经录取,与我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培养,毕业后择优录用留所工作。

第一学年在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进行基础理论课学习,第二、三学年在所内从事毕业课题研究和论文写作。

5.联系方式

有意向调剂到我所的考生请按照以下附表填写调剂考生信息登记表,并同本人简历发送至邮箱:jariyjs716@163.com

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本科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总分

联系人:闫老师,郑老师

咨询电话:0518-85981128、0518-85981122

电子邮箱: jariyjs716@163.com

附表:考生信息登记表

附件:江苏自动化研究所简况

 

考生信息登记表

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地


出生日期


本科毕业院校


本科所学专业


本科毕业时间


联系方式


考研信息

报考院校


报考专业


考研总分


政治分数


英语分数


专业课(一)名称


专业课(一)分数


专业课(二)名称


专业课(二)分数


 

江苏自动化研究所简况

江苏自动化研究所(又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第七一六研究所)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国防重点科研单位,坐落于海滨城市江苏连云港。服务装备、固我海疆,服务产业、造福社会,主要从事电子信息系统研制,包括指挥与控制、训练与仿真、信息系统基础设施、控制器件与设备等。近年来,响应国家战略、聚焦AI+大数据,工业机器人、“智慧”系列(海洋、城市、码头、工厂、楼宇)发展迅猛。

本所重视人才,视人才为第一资源,现有从业人员36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2000余名,高级职称人员800余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等省部级以上各类专家120余人,硕博士导师40余人。在北京、上海、青岛等地设有分支机构。

本所设有一级学科“控制科学与工程”硕士点、舰船电子工程技术博士点、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江苏省院士工作站。研究生在读期间补贴优厚,居各类科研院所前列。员工科研任务充足、充满挑战,薪酬激励极具竞争力,工作氛围融洽富有人情味,所在城市生活便利宜居。欢迎广大重点高校优秀本科毕业生来我所攻读硕士研究生。

江苏自动化研究所

2023年3月24日

 

 


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我校调剂政策依据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省教育考试院调剂录取会议的精神不断做出调整,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2023年我校的调剂政策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二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学术型往学术型调剂、专业型往专业型调剂时,要求考生一志愿报考的专业代码原则上要与调入我校的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

5.学术型研究生可以调剂到专业型研究生类别(汉语国际教育除外),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报考专业型研究生不能调剂到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

6.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调入专业初试科目有数学的,考生初试科目中必须有数学;对数学有要求的专业只能由数学一调到数学二或数学三,数学二调到数学三,不能倒调。

7.考生初试统考科目多于或等于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统考科目相同,少于则不行。

8.第一志愿报考MBA、MEM(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和MPAcc的考生不得调入我校其它专业,其它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MBA,MEM(工程管理领域,代码为125601)和MPAcc。

9.调剂到我校非外语专业的考生,外语初试科目必须为英语。

10.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下制定的复试细则等复试相关规定,需在公开平台公开公布。

11.非全日制专业与对应的全日制专业必须划定同样的分数线。

12.非全日制录取考生无生均拨款,不享受学校的奖助政策,原则上不提供住宿。

13.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14.一志愿上线人数高于该专业拟录取人数120%的专业,原则上不再接受调剂考生。

15.我校今年接收调剂的退役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最低要求为达到国家二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合肥学院2023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合肥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文件精神,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欢迎考生了解、咨询。有意调剂攻读合肥学院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与各招生二级学院负责招生老师沟通联系,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后及时在系统内提交调剂申请。

 

备注:学校接受少量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调剂。

院系所

专业

研究方向

学习方式

调剂情况

联系老师

联系方式

001先进制造工程学院

0855机械

01机械工程

(1)全日制

王老师

0551-62158424

02车辆工程

(1)全日制

09智能制造技术

(1)全日制

10机器人工程

(1)全日制

002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0701数学

01基础数学

(1)全日制

闫老师

0551-62158262

02计算数学

(1)全日制

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1)全日制

04应用数学

(1)全日制

05运筹学与控制论

(1)全日制

09 偏微分方程

(1)全日制

003城市建设与交通学院

0859土木水利

01土木工程

(1)全日制

隗老师

0551-62158465

05市政工程(含给排水等)

(1)全日制

06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空调等)

(1)全日制

004生物食品与环境学院

0857资源与环境

00不区分方向

(1)全日制

有(接收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张老师

0551-62158455

0860生物与医药

01生物技术与工程

(1)全日制

02制药工程

(1)全日制

03食品工程

(1)全日制

005能源材料与化工学院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00不区分方向

(1)全日制

邓老师

0551-62158389

0856材料与化工

085601 材料工程

(1)全日制

085602化学工程

(1)全日制

006经济与管理学院

0521金融

00不区分方向

(1)全日制

沈老师

0551-62159108

007语言文化与传媒学院

0552新闻与传播

00不区分方向

(1)全日制

毛老师

0551-62159276

008旅游与会展学院

1254旅游管理

00不区分方向

(1)全日制

陈老师

13645605030

009教育学院

0451教育

15 小学教育

(1)全日制

陈老师

0551-62159152

01 教育管理

(2)全日制

15 小学教育

 


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依据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我院竭诚欢迎广大重点高校优秀本科生调剂到我院攻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一、调剂要求

凡统考科目与我院相同,业务课科目考数学的考生,专业课与发酵生物化学相同或相近的考生均可报名调剂;原报考专业应与拟调剂专业大类一致(专业代码前两位相同)。

本单位招生专业为:发酵工程(专业代码:082203)。进入发酵工程专业复试的最低分数为273分;单科(满分=100)最低分数为38分;单科(满分>100)最低分数为57分。

可接受调剂专业为发酵工程、微生物、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等相关专业。

二、复试时间

拟于2023年4月10日前进行复试,是否展开第二批复试待定。复试前一天在我院官网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三、调剂工作安排

(一)网上申请:考生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二)通知复试:我院按照申请考生的具体情况,择优进行调剂,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三)确认复试: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在“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者将视为主动放弃。

四、复试程序

(一)复试比例

本院2023年国家下达计划招收8人,无强军、师资及援藏计划。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人数不低于本学科招生规模(不含校内外推免生)的120%。

(二)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以网络远程的形式进行,突出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实行专业能力面试、综合能力面试、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相结合。

远程复试实行双机位监控。考生进入面试间后,根据主考官的指示、面试纪律及相关要求进行复试。复试结束后考生自动退出。

1.专业能力面试

考生提前准备复试个人陈述一份(字数不超过800字);并填写《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考生个人简历》。面试专家根据情况, 随机抽取1-2个试题进行提问(可参考复试笔试参考书目: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微生物学教程》(周德庆主编)、《微生物学》(沈萍等主编)),进行专业能力面试。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专家由专家和导师组成,主要测试对发酵工程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专业素质和能力考察等。包括:

(1)专业素质及科研创新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①通过面试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进行考核;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等。

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每人时间20分钟左右,面试时先由考生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主要介绍自己家庭情况,个人爱好,本科阶段的学习情况、科研工作情况等。

研究生日常管理部门进行面试现场记录,妥存备查。面试结束由考核专家组讨论后,每位专家当场独立评定分数。计分原则是考生的初评分为所有专家给定成绩的平均分。

3.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以对话为主,主要测试考生的听音辨义、理解日常交谈内容和一般题材讲座等能力,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每位考生考试时间为5分钟。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我院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所属学校或机构出具《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并结合综合素质面试进行综合考量。

(四)身体健康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可以提供半年之内医院或机构的体检报告,备查使用。正式录取后,入学报到前,需参加由我院统一组织的身体健康检查(要求空腹,携带1寸照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复试考生需提交的材料

1.复试前,请考生通过邮箱发送相关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压缩包以姓名命名。接收材料邮箱:ffhr@cnif.cn

相关材料包括:

文件夹一:

(1)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

(2)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

(3)《政审表》(盖章)(附件1);

(4)应届本科生交验学生证,往届生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5)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扫描件;

(6)考生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科研成果及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

(7)考生的各种获奖证书;

(8)考生近半年内的体检报告;

(9)2023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承诺书(附件3)。

文件夹二:

(1)考生简历(附件2);

(2)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扫描件; 

(3)复试个人陈述

2.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请将下列材料通过顺丰快递到付的方式邮寄到我院,包括:

(1)准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本科生还需交验学生证复印件,往届生还需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

(2)《政审表》(附表1)、考生简历(附表2);

(3)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4)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复印件;

(5)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6)复试个人陈述。

五、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1.未提供半年内体检报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暂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核算方法:

专业能力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

综合能力面试满分值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50%;

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值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

即:复试成绩=专业能力面试成绩×40%+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英语口语听力测试成绩×10%

六、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总成绩折算办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百分制并保留两位小数)=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政治/100 + 英语/100 + 业务课一/150 + 业务课二/150)/4 ×100)×50%+复试成绩×50%

我院招生领导小组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审核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考生查询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1.复试考生名单拟于4月8日前在研究院网站公布,网址为:www.cnif.cn。

2.复试考生成绩拟于4月12日前在研究院网站公布,网址为:www.cnif.cn。

3.拟录取名单拟于4月15日前在研究院网站公布,网址为:www.cnif.cn

八、复试接待及受理考生投诉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复试接待电话:010-53218295

(二)受理考生投诉及监督举报电话

1.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2.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010-53218288-6871 


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的政策规定,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接收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欢迎地球物理学、地质学专业以及相关或相近专业的理工科考生报名调剂到我所。

一、接收调剂专业

固体地球物理学(070801)专业、构造地质学 (070904)专业。

二、初步调剂要求

(一)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近或相关。

(二)申请调剂考生总分数线及单科线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学术学位类理学B类分数线要求。

(三)初试科目中专业课一必须为统考科目“数学二”及以上,专业课二必须为相近科目;外语必须为“英语一”;

(四)已毕业考生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理学或工学学士学位;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五)必须符合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规定的其它调剂要求。

三、申请方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尽早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志愿,研招办将通过此平台通知获准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请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并尽快与我所招生办联系办理调剂手续,否则作考生自动放弃处理。

四、联系方式

招生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31-8272399

Email地址:lanzhouis@163.com

本所网址:https://www.gsdzj.gov.cn/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450号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邮政编码:730000


                                                 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研招办

                                                          2023年3月14日



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组织机构

复试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工作录取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本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三)各学院根据按学科(专业)需求和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各组要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复试形式

2023年我校复试形式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和线上网络复试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同一专业须采用同一复试形式。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总分不低于200分(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低于10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由各学院根据生源组织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各学院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并提前报学校备案。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一志愿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及近照1张。

2.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及成绩表盖章

3.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4.复试考生政审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

5.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四)专业课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线下现场复试的专业以笔试形式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线上网络复试的专业在面试过程中以口试的方式完成。

(五)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要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

1.对于线上网络复试,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合理设计面试内容,提前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面试试题需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语试题、专业试题、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等四个模块。

2.对于线下现场复试,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每组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学院面试秘书应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5.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至少占5分钟。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6.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以免考生线上等待时间过长,引起考生焦虑等不稳定因素。

7.对于旅游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是必考科目。

8.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六)调剂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

达到2023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和学校公布的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各学院从调剂系统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为了公平、公正、合理选拔调剂考生,现就调剂考生的选拔提出以下原则:

(1)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各学院可根据初试总成绩、统考英语科目成绩以及学生学业水平等遴选依据综合选拔考生。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暨: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各学院需提前制定各专业调剂考生选拔原则,并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3.学校各学院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二甲以上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有特殊需要的学科专业(领域)可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八)咨询服务

1.各学院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2.采用线上网络平台复试的专业所在学院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 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 各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2.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3. 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学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研考复试工作。

(二)建立完善复试组织机构,做好复试工作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

(四)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

(五)各学院应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并加强对面试专家的培训,使专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要做好复议工作。

(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和疫情防控工作,提前做好应对准备。采取线下现场复试方式的专业所在学院须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

(八)各学院要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派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控,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九)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网络复试期间网络安全、通畅、平稳,并做好网络保障和应急预案。

(十)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为考生参加考试提供合理便利,特别是要为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提供针对性的考试服务。采取线上网络复试的各学院提前与复试考生联系,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提醒考生做好复试期间自我防疫。

(十一)学校研究生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各学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电话,并保证畅通。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580-81806902261673

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80-2627855

九、其他

1.本复试工作办法按规定报浙江省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本办法自2023年3月23日起开始实施。


浙江海洋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教育部相关规定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信息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思想政治、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合理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六)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招生政策和标准。

二、组织机构

复试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计划和拟录取名单的审定、复试工作录取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国家、浙江省和学校的有关规定,以及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学院的招生方案、组织开展命题工作、统筹本学院所有学位点的招生工作,做好研究生招生信息的公开,确保本学院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进行。

(三)各学院根据按学科(专业)需求和特点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和面试专家组。各组要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复试形式

2024校复试形式以线下现场复试为主,采用线上网络复试的专业需经所在学院批准并报学校备案,原则上同一专业须采用同一复试形式,并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网络远程复试主平台选用“学信网研究生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辅平台选用腾讯会议,面试过程中采用面试专家现场集中的方式。

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学校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

按国家规定的各专业A类复试分数线执行。

202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分数线为:

总分不低于200分(管理类联考考生不低于10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28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单科不低于45分。

五、复试过程管理

(一)复试安排

1.复试形式:由各学院根据生源组织情况自行决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2.复试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行确定,提前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各学院结合本学院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各学院自主确定差额比例,并提前报学校备案。

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专业,一志愿复试比例以实际生源情况进行复试。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资格审查组要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于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需在复试前完成资格审查工作,并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2寸近照(电子版)

2.《复试考生政审表《诚信复试承诺书》。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及国家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单。

4.应届生准备学生证和《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往届生准备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学信网学历备案表》。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考生所在单位政审意见”栏中盖有学院党组织公章,在职人员要有该单位人事部门盖章,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有人才交流中心人事处盖章,档案在街道办事处的要有街道办事处盖章。

5.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准备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考生可提供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均为原件。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需与本人实际相符合。凡是不符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四)专业课测试

主要测试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基础理论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

线下现场复试的专业以笔试形式进行。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

线上网络复试的专业在面试过程中以口试的方式完成。

(五)综合面试内容

面试重点考核考生所掌握的外语水平、从事科研的能力潜力和综合素质等。要着重考核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新精神。

1.线下现场复试,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

2.线上网络复试,学校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设计复试内容,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合理设计面试内容,提前准备充足的面试试题。面试试题需包括:考生自我介绍、英语试题、专业试题、考生与面试专家交流等四个模块。

3.为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在面试过程中要做到“三随机”:“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专家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每组面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学院面试秘书应做好每位考生的面试记录。

5.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考核时间至少占5分钟。考生作答情况及面试专家评分记录需一人一订,分批次分次序整理,所有复试过程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待复试录取结束后全部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6.每批次复试可多组同时进行,每场次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小时,以免考生等待时间过长,引起考生焦虑等不稳定因素。

7.对于旅游管理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是必考科目。

8.在复试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需要全程录音录像。面试环节中须指定秘书对面试过程详细记录,严格面试纪律。相关录音录像和面试记录资料,按考生进行分类整理后,妥善保存。

(六)调剂复试

1.调剂考生选拔

达到2024年国家规定的可调剂基本条件学校公布的各专业调剂要求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各学院从调剂系统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复试。为了公平、公正、合理选拔调剂考生,现就调剂考生的选拔提出以下原则:

(1)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调剂考生,若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各学院根据各专业培养需求设置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等调剂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经本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上报研究生院,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定通过后方可公布。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暨: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高校,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专业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2.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调剂考生

3.各学院调剂工作办法应明确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

4.学校各学院每次调剂系统持续开放时间不少于12个小时。在发布需考生确认拟录取或复试通知时,需充分考虑考生学习、工作、休息时间等因素作出合理安排,给考生预留充裕的确认时间。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应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确认,不得简单以“逾期不接受视为自行放弃”对待。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现居地二甲以上的医院自行完成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结果原件(电子版)发至拟录取学院。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有特殊需要的学科专业(领域)可根据本学科专业(领域)特点,提出具体体检要求。

(八)咨询服务

1.各学院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2.采用线上网络复试学院加强对考生参加远程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有关软件平台使用办法、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提前联系学生模拟演练

六、复试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一)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百分制的加权总和。

2.复试成绩=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30%+专业课测试成绩×30%+综合素质与创新能力成绩×4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或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 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按百分制折算)×60%+复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40%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坚持复试淘汰制度。

2.坚持实事求是。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严格执行下达招生计划,根据复试工作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录取工作程序

1.各学院加强对录取数据的审核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多人核对、对照校验、逐级签字、分管领导把关录取数据的审核,确保录取数据准确。

2.各学院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结合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及招生计划等,提出待录取名单。

3.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名单,并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4.拟录取考生名单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通过后,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复试录取纪律和要求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部门、学院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与学校相关规定,统筹做好研考复试工作。

(二)建立完善复试组织机构,做好复试工作准备,确保研究生招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三)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

(四)进一步完善复试录取工作制度,健全集体决策和监督机制。严明招生纪律,加强招生廉洁自律建设,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徇私舞弊、违反招生政策、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予严肃处理。

(五)各学院应加强人员管理,原则上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具有高级职称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并加强对面试专家的培训,使专家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报考研究生的教师应回避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六)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以确保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要做好复议工作。

)各学院要根据《浙江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指派专人负责复试期间舆情监控,及时汇报相关情况。

)学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中心负责网络复试期间网络安全、通畅、平稳,并做好网络保障和应急预案。

)进一步优化考生服务强化个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采取线上网络复试的各学院提前与复试考生联系,核实考生是否具备远程复试条件,及时帮助考生解决复试中遇到的突发问题

(十)学校研究生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同时各学院公布考生咨询及申诉电话,安排熟悉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值守接听考生咨询电话、受理网上问题反映,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电话:0580-81806902261673

学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580-2627855

九、其他

1.本复试工作办法按规定报浙江省主管研究生招生部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2.本办法自20243月27日起开始实施。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保证中国电科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1.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电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工作方案。中国电科研究生院负责统筹安排复试录取的具体工作,中国电科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工作。

2.各培养单位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全程参与、全程组织、全程管理。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成立由单位领导牵头,研究生招生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有人事变动,应及时进行调整。

3.各培养单位要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原则上同一培养单位同一学科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应于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工作,于4月30日前完成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各培养单位复试具体时间详见各单位通知。

二、复试准备工作

1.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将于3月31前通过电科研究生院网站(www.yjsy.cetc.com.cn)向社会公开发布。各培养单位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须报电科研究生院审核,并在各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2.各培养单位要切实抓好人员管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导师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和本方案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和录取工作,确保相关政策规定准确落实落地,坚决杜绝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自行其是,任意妄为。

3.各培养单位在复试前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同时对拟准予复试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并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及学位证入学时补验);往届考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已获得的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加盖公章的大学阶段历年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

(5)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水平的材料,供复试小组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各培养单位须认真填写复试资格审查表,并由审查人签字确认,电科研究生院将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检查。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体检。所有待录取考生均须参加由培养单位组织的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有关体检要求,体检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5.政审。各培养单位按照本单位的相关流程,组织完成考生的政审工作。

三、复试

(一)复试要求

1.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为280分。各培养单位可在不低于以上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的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照招生目录专业划定,符合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名单。

2.复试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于复试前公布,鼓励生源较好的培养单位适当提高差额比例。

(二)复试内容

1.复试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专业素质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内容。综合素质考核主要考察考生外国语听说能力,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本专业及专业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的经历,毕业后从事国防军工事业的意愿,是否适合从事科研工作,个性心理特征,诚信状况,意志品质等。

3.考生的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控制在30-50%的范围内,具体权重由培养单位自定。

四、调剂

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调剂考生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为300分。各培养单位可在不低于以上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的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按照招生目录专业划定,符合要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入复试名单。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

(5)报考类别为学术型或专业型硕士且与我单位对应专业初试统考科目一致,为201英语(一)和301数学(一)。

(6)调剂考生入学后与第一志愿考生享受相同待遇,学费、住宿费全免,另有各类补贴及福利。

2.调剂名额

2023年研究生调剂工作由各培养单位具体开展,调剂名额和调剂复试流程详细咨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3.调剂流程

(1)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凭本人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报名调剂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电子科学研究院(83000)。

(2)接到复试通知后,考生应于24小时内,重新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同意参加复试。

(3)考生应及时关注各培养单位的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以及参加复试的人员名单,按要求参加复试。

五、录取

1.各招生单位要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及本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未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培养单位确定的该专业最低分数要求(是否设成绩合格线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3)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者;

(5)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核不合格者;

(6)政审不合格者;

(7)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及弄虚作假者。

3.拟录取名单将在互联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得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4.拟录取名单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报北京市研招办进行政策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六、监察和复议

1.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开展对本单位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

2.各培养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依据监督执纪工作要求,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有效监督。复试录取期间,要对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3.实行复议制度。各培养单位须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应规定时限,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复议,必要时提交电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后续不能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于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除支边、支教考生以外,不再保留入学资格。

5.咨询联系及监督举报电话

中国电科研究生院联系电话:010-50873770 

中国电科研招专用监督举报电话:010-68200868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杭州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023年,我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强化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加强监督和服务,确保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圆满完成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任务。

二、组织领导

我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研究生院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包括拟定复试办法,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定,组织指导各学位点主建学院开展复试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

各学位点主建学院根据学科实际情况,选派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随机抽选产生,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导师组成,设组长1名。

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对复试组织过程、招生计划执行、信息公开情况等事项进行全程监督。

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三、复试考生的确定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文件规定,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原则上为1:1.5,个别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将视情况适当扩大差额比例,最高不超过1:2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成绩要求在国家线的基础上,总分降30分、单科降10分。

(一)一志愿考生

一志愿考生在达到《20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遵循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确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

(二)调剂考生

一志愿复试录取后仍存在缺额的招生专业将接受考生调剂。调剂考生在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遵循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的原则,根据相应专业剩余招生计划和复试比例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三)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我校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报名,所有线下调剂录取行为一律无效。

(四)调剂程序

1.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公布调剂信息及有关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3.我校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调剂考生,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邀请通知。如考生未按照复试邀请通知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接受,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在确定复试名单后,我校将通知相应考生参加复试并做好复试前资格审核工作。

4.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5.相应考生在待录取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拟录取信息。

四、复试要求

(一)复试方式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时间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总体计划于3月下旬开始,于4月底前结束全部复试工作。

复试形式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形式为综合面试,不安排专业笔试或实验操作等其他形式。

)复试内容

1.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几个方面。该项考核不计分,但对于政治素质和品德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远程复试过程中诚信复试作为该项考核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有作弊、造假等行为,该项考核不合格。

2.英语能力。主要考查外语听说能力,满分20分。

3.专业能力。主要考查本领域专业知识和技能,满分40分。

(专业知识考核范围已于2023112日在我校研招网公布)

4.综合能力。主要考查科研潜力和综合素质,满分40分。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初试加权成绩×60% + 复试成绩×40%

初试加权成绩=初试总成绩÷5

复试成绩=英语能力成绩+专业能力成绩+综合能力成绩。

五、录取工作

(一)我校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我校本年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遵守上级规定的审批程序,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

)同一学位类型同一专业或方向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至该专业(方向)招生限额,如招生计划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录取初试总分高者;如初试总分也相同,录取初试英语成绩高者。同一学位类型同一专业或方向的拟录取考生如放弃拟录取资格,按考生综合成绩进行顺位递补,若递补者存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上述条款执行。递补者需满足复试成绩要求。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定向就业的考生在正式录取前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和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录取完成后,我校将适时开展拟录取考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确定带教导师。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或采取函调派人外调的方式开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拟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拟录取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和真实性承诺,体检科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录取考生入学后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开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信息,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增强招生录取工作公信力。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联系电话:0571-88215565

招生网站:https://yz.hmc.edu.cn/

邮箱地址:yanzhao@hmc.edu.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82

十、本办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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