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要求
(1)调剂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各学院(中心)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可以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需求,综合考虑学生本科学业一贯水平、初试成绩,择优调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且符合相关学院规定的学术条件。
(3)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条件前提下,如果专业学位的相同或相近专业有缺额,可以接受其调剂申请,但报考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学术型专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除外。
(4)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条件前提下,如果非全日制相同或相近专业有缺额,在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前提下,可以接受其调剂申请,但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二、调剂办理。
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自愿申请调剂。录取单位、专业与报考单位、专业不一致的考生或者同一专业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的考生都必须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办理。
三、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教育部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武汉科技大学
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招办〔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复试工作。
2.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在全面考查考生的基础上,突出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3.根据初试、复试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不破格录取。
二、复试分数线
1.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各学院(中心)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详见各招生学院(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复试分数线:执行专项计划国家线,总分不低于251分。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单科和总分达到各学科专业国家线的75%。
4.单考计划复试分数线:单科不低于45分且总分不低于290分。
三、组织管理
1.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
2.各学院(中心)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3.在学校和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各学院(中心)成立若干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开展复试工作。
4.学校、各学院(中心)成立纪检督查组,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复试和录取工作。
5.学校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完成复试和录取保障工作。
6.各学院(中心)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要求,落实复试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做好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等工作,细化完善复试录取的工作实施细则和流程,分时、分批、有序开展复试工作。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我校研究生复试采取线下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工作由各学院(中心)组织、安排并向考生公告通知。
2.复试时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应于4月3日前完成,具体以学院通知公告为准。调剂复试由相关学科专业根据调剂生源情况适时安排。
五、复试程序
1.复试资格:各招生学院(中心)公布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详见各招生学院(中心)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附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通知为准。
2.报到缴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各学院(中心)公告通知在规定时间报到、缴纳复试费100元。
3.资格审查:考生按照《武汉科技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资格审查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各学院(中心)要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把复试入口关,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式按各学院(中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进行提交。
4.复试: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各招生学院(中心)的安排参加复试。各学院(中心)采取“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方式,对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复试。
六、复试要求
1.各学院(中心)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各招生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复试比例,复试比例一般不得低于1.2:1。
2.各学院(中心)应根据专业学科特点、复试方式等综合考虑,制定本单位《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学院(中心)网站主页进行公告。
3.各学院(中心)按一级学科成立若干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具体实施复试工作。学院(中心)应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业务等方面的培训,确保复试过程平稳有序。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复试工作。
4.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环节,各学院(中心)应安排专人负责,做好相关环节保密工作。
5.《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应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各学院(中心)的复试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校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七、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1.专业知识
(1)专业知识重点考核本专业理论知识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能力
主要测试考生外语听力、口语和综合能力。
3.综合素质
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治学态度、表达能力、专业思想、知识结构、培养潜力等综合素质和心理素质。
各学院(中心)根据学科专业要求还可以通过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查。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应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须按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由各学院(中心)自行组织,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报考工商管理(MBA,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MPA,代码为1252)和工程管理(MEM,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
八、调剂工作
1.调剂信息。各学院(中心)根据一志愿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调剂信息并及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发布。
2.调剂要求。
(1)调剂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2)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各学院(中心)坚持以质量为核心,可以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实际需求,综合考虑考生本科学业一贯水平、初试成绩,择优调剂。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且符合相关学院规定的学术条件。
(3)报考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条件前提下,如果专业学位的相同或相近专业有缺额,可以接受其调剂申请,但报考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学术型专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除外。
(4)报考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在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条件前提下,如果非全日制相同或相近专业有缺额,在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前提下,可以接受其调剂申请,但报考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专业。
3.调剂办理。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自愿申请调剂。录取单位、专业与报考单位、专业不一致的考生或者同一专业全日制调剂到非全日制的考生都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服务系统办理。
4.其余未尽事宜,参照2023年教育部招生录取相关文件执行。
九、成绩核算
1.录取总成绩=100*(初试成绩/初试满分)*60%+100*(复试成绩/复试满分)*40%。
2.复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复试监督和复核
1.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科学有效、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阳光招生”,严格把好复试入口关。
2.学校成立督察组对复试录取等工作流程进行监督管理,各学院(中心)安排纪检人员对本学院的复试工作全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建立“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保障复试录取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凡违反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对于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各学院(中心)要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
3.各学院(中心)在复试成绩公布三日内接受考生复查,复查结果由学院(中心)通知考生本人,若考生对复查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院(中心)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4.复试工作申诉、举报联系部门:
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27-68862473,研究生院:027-68862830
联系邮箱:wustyjsy@wust.edu.cn
十一、公示与录取
1.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由各招生学院(中心)公示三天。考生的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十个工作日。
2.体检工作安排在入学期间在校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进行处理。体检标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3.各学院(中心)依据《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试行)》(武科大研发〔2022〕60号)文件制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4.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全日制报考类别必须为“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最终以湖北省物价局审核批准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7.凡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拟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
8.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9.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湖北省教育厅,经湖北省教育厅录取检查通过的考生报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
武汉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23日
中国计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深入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提升学校研究生招生选拔水平,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规范。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校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成立由招生学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学位点负责人、学科专业委员会成员、纪委书记等组成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负责组织实施本学院复试工作,提出拟录取名单。
按一级学科(专业)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成员可由招生学院领导、学科专业委员会成员、硕士生导师代表等部分人员组成。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组长1人,另设秘书1人。
三、复试名单确定
我校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执行,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可提高复试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73分(不限单科分)。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招生学科(专业)可加大差额比例。
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和学科专业特点提出进入复试的其他学术条件和更高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规定。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招生学科(专业)须在招生学院组织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确定调剂生源遴选条件,并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生源缺额信息。
调剂生源遴选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规定,择优遴选调剂考生,不得按照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各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学院应当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复试考生须如实提供个人相关信息,仔细阅读《告知书》中的内容,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未按要求签订承诺书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复试。各招生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中国计量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各招生学院依据本办法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前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名单经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学校审批后,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内容包括考生姓名和编号等信息。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村官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照顾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进行审核。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我校2023年复试以现场复试(线下)为主,考核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笔试、面试,其中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专业需经招生学院审批,并报学校批准。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并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
复试着重对考生思想品德、科学态度、诚信意识、专业素养、创新能力、英语能力、综合素质和实验动手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对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实践能力的考查。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课考试、英语面试、综合面试等。复试成绩(满分300分)=专业课考试(100分)+英语面试+综合面试,英语面试和综合面试共200分,具体分值分布由招生学院确定。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结合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人事、政工部门盖章)和《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录,全面考查考生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专业课考试,考试科目及范围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复试科目执行,考试形式一般为笔试,笔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由招生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
3.英语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也可选择考核专业英语。
4.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并结合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
5.同等学力及非学历教育考生,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得与初试、复试科目相同),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具体由招生学院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考试要求组织,并提前通知相关考生。
五、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人员,不得参加复试录取各环节工作。各招生学院要对所有招生相关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落实“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要求,通过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考试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评分公平公正,具体按照《中国计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实施。
各招生学院根据《中国计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为每个复试小组配齐工作人员和所需计算机、应急通讯等相关设备,组织复试小组教师按要求参加学院复试培训,同时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按照《中国计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视频管理办法》,指定专人负责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各招生学院应畅通电话、邮件等咨询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向考生详细介绍复试流程和相关要求等,根据考生申请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做好兜底支持保障。复试前向考生确认复试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严格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结合考生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备案表等,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六、录取工作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以下简称“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总分低于180分)不予录取。工商管理和公共管理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3)×40%,其他学科(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各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志愿、总成绩优先原则,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个人意愿,分别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须签订《攻读中国计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确认书》。
拟录取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体检,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研究生院对拟录取名单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等。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七、考生接待电话
研究生院接待和受理考生电话:0571-87676168,电子邮箱:yjsy@cjlu.edu.cn。
纪检监察室接待和受理考生电话:0571-86836044,电子邮箱:xjw@cjlu.edu.cn。
八、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实施,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2023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调剂公告
一、基本要求
1、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满足教育部相关调剂政策和我校报考条件,初试成绩需达到我校MPA的复试分数线,即管理类综合能力88分、英语(二)44分,总分175分。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二、调剂专业
非全日制公共管理(MPA)
三、调剂程序
1、正式报名
有调剂意愿的考生请务必于4月6日12:00前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 http://yz.chsi.com.cn/yztj/),按要求及时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并完成网站要求的所有调剂流程。请考生正确填写本人信息,务必写清联系电话,并保持电话畅通,我校会与符合要求的意向考生及时联系。
2、复试
在满足我校复试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学院将结合考生初试成绩、获奖情况、参加社会实践及工作经历,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确定后我们将及时通知符合要求的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工作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复试细则进行。
3、待录取
通过复试的考生,学院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并及时电话通知考生网上确认。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做出明确答复,学校取消其待录取资格。调剂结束后,所有待录取考生须通过教育部录检后正式录取。
4、特别提示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充分阅读了解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gschool.ecust.edu.cn/2021/0915/c12708a133069/page.htm),学院将视调剂录取情况决定是否再次开放调剂。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8917103573
联系邮箱: wzz@ecust.edu.cn
联系人:吴老师
淮北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和我校关于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原则
(一)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我校自主确定的调剂办法和要求科学选拔调剂考生。
(二)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调剂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三)各专业调剂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1。生源不足的专业,可加大接收调剂的力度,尽可能采取差额复试,严格复试环节,坚持标准。
二、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3年国家线(一区),且符合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
(五)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公共管理专业调剂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剂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剂该专业。
(七)第一志愿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不低于“国家线”(一区)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到我校,初试总分不低于“国家线”(一区)总分分数线30分,其中公共管理专业考生初试总分不低于报考专业“国家线”(一区)总分分数线18分,单科分数不低于“国家线”(一区)单科分数线10分。
(九)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三、调剂工作程序
(一)信息填报。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含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及接收校内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提前通过该系统查询我校接收调剂的学院和专业,做好调剂准备。“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申请调剂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凭网报时的帐号和密码进入调剂系统,填报调剂申请志愿。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截止时间视专业调剂情况而定,调剂考生要保持手机畅通,并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的信息。我校设定的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0小时。
(二)择优遴选。我校将依据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调剂工作的要求对调剂考生进行遴选,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管理平台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10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参加复试。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将在4月6日—4月30日进行,具体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各学院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
(四)发放待录取通知。针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接到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6小时内确认是否同意接受“待录取”。如超过规定时间,视为个人不同意接受学校的拟录取,学校将及时取消其被录取资格。
四、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信息、调剂工作办法、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和拟录取名单等均在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址https://yjszs.chnu.edu.cn/),接受舆论和社会监督(咨询电话: 0561—3803593,电子信箱:yszsb@chnu.edu.cn)。
(二)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全程监督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各个环节,保证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 0561—3804609,电子信箱:hbsdjw@chnu.edu.cn)。
五、其他
(一)如有少数专业需要多次调剂的,我校将及时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发布调剂信息。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淮北师范大学
2023年3月29日
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2023年调剂复试初试分数要求及网上申请
一、接收调剂专业:戏剧与影视学130300
招生 类别 | 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 | 接受调剂方向代码 及名称 | 接受调剂 名额 |
全日制 | 130300 戏剧与影视学 | 02中国电影史 | 共5人 |
03当代中国电影 | |||
05电影创作理论 | |||
06电影产业 |
二、我中心不接收专业硕士调剂
三、调剂复试初试分数要求
戏剧与影视学(MA):总分不低于364分,外语、政治单科不低于55分,专业课单科不低于115分(总分150分)。
四、网上申请时间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请于3月31日24点前在该系统提交申请。
2.“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6日开通。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微信公众号:chsiyz。
3.复试形式及复试科目
现场复试;复试科目包括专业复试、外语面试。具体复试办法,将在后续进行通知。
4.调剂咨询
除了意向采集及调剂志愿系统填报外,也需向中心邮箱提交《中国电影艺术研究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申请表》(可在中心官网下载https://edu.cfa.org.cn/yjsjy/tzgg/202303/c8c606062100472abb24846f165b3089.shtml)。调剂申请表命名格式:姓名+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初试总分(例:张三北京某某大学390)。
电话:010-82296063、010-62268952。
在线咨询:在调剂服务系统里进行在线咨询(以系统开通时间为准)。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期间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调剂复试形式
2023年学校各专业调剂考核均采取远程网络线上复试方式,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参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执行。
二、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3年4月上旬至中旬。
三、调剂基本条件及调剂办法
1.调剂的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其他关于调剂基本条件。
2.非全日制调剂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包括已经签三方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3.调剂原则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对于自命题科目相近的调剂考生,我校将考查其学业水平等条件,综合考虑是否满足我校调剂要求,按照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生源充足专业,拟招生计划数与调剂人数比例不低于1:2;生源不足专业,符合条件者都可参加复试。
4.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申请,并确认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四、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的名单。
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会计硕士(MPAcc)综合面试成绩少于90分者不予录取,其他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少于60分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诚实守信情况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不予录取;
(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和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
3.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优先顺序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4.调剂考生复试合格,但规定时间内在研招网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对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
(二)复试成绩计算
1.除会计硕士(MPAcc)以外,其他专业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权重后的总和,满分为100分。专业课测试、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分别为5:5。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5+综合面试成绩×0.5
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0.8+外语口语成绩×0.2
2.会计硕士(MPAcc)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的总和,满分为300分。计算方法为: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外语口语成绩(满分50分)
(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
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5)×0.3
2.工商管理硕士(MBA)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3)×0.3
3.会计硕士(MPAcc)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0.3
五、考生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各招生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具体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都复印)。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
4.应届生证明和成绩单(应届考生);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
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政审表》;
7.《诚信复试承诺书》;
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7材料(A4纸复印或打印,以上所有材料不用提交原件)供学校留存,相关材料请做好备份,提交后存档恕不退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
8.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书;
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考生还需要提供《少民骨干人才计划登记表》;
10.考生面试时可在提交科研证明、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它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招生学院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对拟录取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做进一步核验,如发现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生入学后的复查和体检
(一)复查: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学业审核、学籍学历等复核,复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体检: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已录取考生将在入学后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址:ges.lnpu.edu.cn
联系电话:024-56860939
邮箱:yjszsb@lnpu.edu.cn
本办法由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相关复试录取政策按照《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执行,如上级有新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按新的政策执行。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招办
2023年3月15日
辽宁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辽宁科技大学座落于祖国的钢都、国家优秀旅游城市-辽宁省鞍山市,是一所以工学为主,理学、文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真诚欢迎符合2022年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优先选择调剂到我校。
一、接收调剂学科(专业)
2022年我校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详见附表。
二、调剂条件
1.调剂考生的成绩(单科、总分)须满足国家2022年复试A类基础分数线要求。
2.申请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3.满足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其他要求。
三、调剂办法
1.“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将于3月31日开通。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提前通过该系统做好调剂准备。
2.4月6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将开通“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请考生登陆该调剂系统并按要求填报我校调剂志愿,不经“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无效。
3.我校将通过“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在符合条件的考生中择优调剂,考生通过本调剂系统接收我校复试通知。复试录取相关政策及具体复试方式与流程请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辽宁科技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4.我校向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考生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答复,即确认“待录取”。
5.申请调剂的考生请与我校研招办通过“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或电话保持联系,及时确认调剂结果。
特别提醒:只在我校“调剂专业”进行预约登记而没在“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调剂的考生,调剂无效。
四、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标准为20000元,每年奖励名额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为准。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年,覆盖率达到100%。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校设置特等、一等、二等及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额度(评选比例)分别为特等10000元/年(≤5%)、一等6000元/年(10%)、二等4000元/年(20%)、三等2000元/年(30%)。
4.其他奖学金
学校每年将根据校内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奖学金情况,评定校内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注:上述奖助学金资助范围是被我校2022年录取的、档案到校的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本科阶段为三本及三本以上学校毕业有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本科结业、本科毕业无学位证、破格、自考、成人教育、专科等同等学力考生第一年享受国家助学金,第二年及以后正常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五、联系方式
辽宁科技大学研招办电话:
0412-5928178/5928180/15694220807
联系人:王老师 吕老师
联系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9号
邮政编码:114051
Email:lkdyzb@ustl.edu.cn
研究生院网站: http://www.ustl.edu.cn/yjs/
2023年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调剂公告
热烈欢迎全国各地优秀考生到郑州航院学习深造!2023年我校部分学科专业拟接收调剂硕士研究生考生,现将调剂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剂学科专业目录
学术学位硕士接收调剂学科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一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 咨询联系方式 | 查看详细信息 |
1 | 商学院 | 1202工商管理 | 120202企业管理 | 电话:0371-61912015 | |
3 | 管理工程学院 |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 | 按一级学科招生 | 电话:0371-61912308 QQ群:514010233,244900402 | https://mp.weixin.qq.com/s/CBc9Imut7MhT6zKMf-USMA |
4 | 0871管理科学与工程 | 按一级学科招生 | |||
5 | 经济学院 | 0202应用经济学 | 按一级学科招生 | 电话:0371-61912030 QQ群:587464829 | https://mp.weixin.qq.com/s/wfCqUIS8FxAo5eTiPc7Qvg |
6 | 航空发动机学院 | 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082502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 电话:0371-61910095 QQ群:173395438 | https://mp.weixin.qq.com/s/icI87cpU3pi4Jc9CZpLR0Q |
7 | 航空宇航学院 | 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按一级学科招生 | 电话:0371-61912158 QQ群:652075586 | https://mp.weixin.qq.com/s/PqHra1vavPriyWwp0MFwNw |
8 | 材料学院 |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 | 按一级学科招生 | 电话:0371-61912906 QQ群:597082581 | https://mp.weixin.qq.com/s/kOoE1utSWDlXjuyz6AJDbw |
9 | 土木建筑学院 | 0814土木工程 | 按一级学科招生 | 电话:0371-61912203 QQ群:789288852 | https://mp.weixin.qq.com/s/m_uBW3VXdgI-TCMzRHLEMw |
专业学位硕士接收调剂专业领域
序号 | 学院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领域代码及名称 | 咨询联系方式 | 查看详细信息 |
1 | 商学院 | 1251工商管理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电话:0371-61912015 | |
2 | 管理工程学院 | 0861交通运输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电话:0371-61912308 QQ群:514010233,244900402 | https://mp.weixin.qq.com/s/CBc9Imut7MhT6zKMf-USMA |
3 | 经济学院 | 0251金融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电话:0371-61912030 QQ群:587464829 | https://mp.weixin.qq.com/s/wfCqUIS8FxAo5eTiPc7Qvg |
4 | 0252应用统计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
5 | 航空宇航学院 | 0855机械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电话:0371-61912158 QQ群:652075586 | https://mp.weixin.qq.com/s/PqHra1vavPriyWwp0MFwNw |
6 | 民航学院 | 0861交通运输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电话:0371-61913206 | http://mhxy.zua.edu.cn/info/1183/3971.htm |
7 | 智能工程学院 | 0854电子信息 |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 085402通信工程 085404计算机技术 085410人工智能 | 电话:0371-61912130 QQ群:690417279 | https://mp.weixin.qq.com/s/8mCthEe6mnphrt674nWsFw |
8 | 材料学院 | 0856材料与化工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电话:0371-61912906 QQ群:597082581 | https://mp.weixin.qq.com/s/kOoE1utSWDlXjuyz6AJDbw |
9 | 土木建筑学院 | 0859土木水利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电话:0371-61912203 QQ群:789288852,751815607 | https://mp.weixin.qq.com/s/m_uBW3VXdgI-TCMzRHLEMw |
10 | 艺术设计学院 | 1351艺术 | 135108艺术设计 | 电话:18838024537 QQ群:576869017 | http://yssjx.zua.edu.cn/info/1128/5758.htm |
11 | 文法学院 | 0453汉语国际教育 | 不区分研究领域 | 电话:0371-61912129 QQ群:640391871 | http://wfxy.zua.edu.cn/info/1247/3431.htm |
12 | 0351法律 | 035101法律(非法学) 035102法律(法学) | 电话:0371-61912129 QQ群:669353792 |
二、调剂要求
(一)调剂的基本条件
1.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双过线)。
2.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详见培养学院公布的调剂条件)。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工学照顾专业调剂按教育部调剂政策执行。
6.不接受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调剂。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调剂到我校考生均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不接收其他方式调剂。
9.须满足调入专业所在学院发布的调剂原则和要求。
以上调剂要求如与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调剂政策不一致,以上级政策要求为准。
(二)调剂流程
1.研究生处在官网网站发布调剂公告,各招生学院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开通后发布缺额专业调剂信息。
2.调剂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平台,根据我校公布的缺额信息填报调剂信息(考生也可通过研究生处和培养学院两种渠道了解调剂相关信息)。
3.各招生学院根据发布的调剂细则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的名单,研究生处审核后在网上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予以确认。
4.调剂考生复试后,我校将给出是否“拟录取”结果,被“拟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回复“接受”,否则视为放弃。
三、研招办联系信息
联系电话:0371-61912520
联系人:唐老师程老师
单位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文苑西路15号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3月30日
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协调全校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成立督察巡视专班负责全校复试工作期间的过程监督。各招生单位设立监察组,监督复试过程,组织现场巡查。学校和各招生单位不断完善复试工作制度,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建立“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发挥和规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二、复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各项成绩符合招生单位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的考生。
2.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是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复试资格进行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考生未按时进行复试报到(确认),或在复试期间经联系确认未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分数线
1.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单位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精神,依据《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统筹考虑本单位上线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和本年度招生计划等情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不低于120%的比例,测算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
2.学校部分专业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设定。
(1)单独划线专业在成绩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总分须达到以下要求方能参加复试。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学院 | 总分自划线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77500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330 |
电子信息 | 085400 |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 330 |
会计 | 125300 | 会计学院 | 204 |
物流工程与管理 | 125604 | 管理学院 | 203 |
广播电视 | 135105 | 传媒学院 | 376 |
艺术设计 | 135108 | 艺术与设计学院 服装学院 | 370 |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达到以下成绩要求方能参加复试。
2023年 士兵 专项 计划 划线 | 学科(领域) | 自划线 | ||
单科(满分 | 单科(满分 | 总分 | ||
金融(专硕) | 43 | 65 | 290 | |
翻译(专硕) | 49 | 73 | 327 | |
新闻与传播(专硕) | 43 | 73 | 297 | |
电子信息(专硕) | 34 | 51 | 246 | |
机械(专硕) | 34 | 51 | 246 | |
材料与化工(专硕) | 34 | 51 | 246 | |
会计(专硕) | 51 | 102 | 197 | |
物流工程与管理(专硕) | 39 | 88 | 178 | |
广播电视(专硕) | 40 | 60 | 300 | |
艺术设计(专硕) | / | 60 | 300 |
符合以上分数的一志愿士兵计划考生以报考学院的复试名单为准,符合以上分数的非一志愿士兵计划考生可以根据调剂需求申请调剂。
四、复试程序
1.制定实施细则
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制定《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包括:总体原则、组织领导、复试安排(如资格审查、复试内容及要求、招生计划数、形式、程序、时间、地点、成绩核算)、联系人信息等。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网公布。
2.复试方式: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选择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招生单位应统筹安排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3.确定复试名单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学院在复试录取细则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差额复试的具体比例并逐一通知复试考生本人,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我校原则上不允许破格。
4.资格审查
各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院系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方式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各学院复试之前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由各学院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5.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1)考前向考生发布通知,学院要按照统一时间分组进行复试。采取线上网络复试的专业,正式复试前通知考生进行网络测试,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复试模拟预演。对未能参加预演的考生,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并建立台账。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求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者校友协助解决。学院必须安排网络复试技术支持人员,应对复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
(2)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面试不体现考生姓名等表露身份的信息,使用系统自动生成考生的复试顺序。
(3)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各学院随机抽取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名单,要严格保密,复试前一天通知专家。
(4)随机确定考题。建立试题库,严格保密,复试当天随机抽取试题。
6.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要切实将诚信复试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要与考生逐一签订《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7.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各学院不得超标准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网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采用研招网平台复试费由研招网代收,线下复试和采用腾讯会议复试费由学校财务处收取)
8.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9.人事档案审查
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和政审调查表寄送手续,开学后进行审查。
五、复试内容及考核标准
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考核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详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1.专业知识考核
各学院应根据《2023年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定的复试科目进行考核,可通过面试、提交论文或作品集、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考核: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满分100分)
2.外语能力测试
可以以听说写译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学院单独组织。(满分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
可采用口试、笔试和实验操作等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等。(满分100分)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生于复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新生入校时提供原件。
5.会计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加试
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7.各学院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及上线生源情况对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和思想品德考核的分值比例进行调整。
六、调剂复试
1.我校接受调剂的学科(领域)详见《武汉纺织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2.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由研招办确定并通知相关学院及考生。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
(8)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但必须符合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条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
(9)调剂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3.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除外)。
(2)网上调剂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我校研招办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招生专业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并按规定执行。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由我校研招办集中办理。
(5)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任何二级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或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七、成绩计算和拟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按总分折合成百分制后计算)×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会计、物流工程与管理因初试总分不同,可自行设定复试成绩总分和比例。
其中:复试成绩(百分制)包括: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会计、物流工程与管理还需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各学院可根据招生专业特点适当调整初试和复试成绩所占比例,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执行。各学院在完成全部复试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全部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
2.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各学院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10个工作日。
3.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4.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后一周内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八、招生单位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复试工作,提前谋划,制定细化、可行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院长联合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2.做好复试的命题工作,确保复试题目内容规范、题量充足、难度适中,能体现出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把握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命题内容包括综合素质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
3.采取现场复试的,要完整准确的贯彻国家第七版方案的精神,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使用。
4.线上复试的专业,做好面试人员培训工作,分管院长、秘书、面试老师要熟悉并熟练使用研招网复试面试系统。配备专业技术人员,确保网络及其相关设备配备到位、运行正常、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及时。
5.试题管理、统分等复试关键岗位要实行一岗多控、多岗监督,确保复试平稳有序,各项工作既相互衔接又有效监督。
6.线上复试时根据复试考生规模,合理划分复试小组,每组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微信群或QQ群,并加入每一位考生的微信或QQ,线上复试的专业,确保复试过程中系统中断时,通过微信或QQ视频及时恢复与考生的联系。
7.认真研判复试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和隐患,制定复试期间工作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做好复试宣传引导工作。
8.线上复试的专业,专家要集中到学院指定地点,由学院统一安排管理。
9.复试期间,各学院专人管理考生QQ群或微信群,防止复试过的考生在群内传递复试信息。
九、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纪委(监察处)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2.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学院要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各复试小组须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
5.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该学院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及时答复和解释。
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或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8
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
附件:
武汉纺织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