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吉林建筑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以及报考吉林建筑大学一志愿考生实际情况,拟在部分专业接收外校调剂生(具体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开通为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术型硕士学位(专业及代码)(全日制)
1. 应用经济学020200
2.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
3. 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
4. 建筑学081300
5. 岩土工程081401
6. 结构工程081402
7. 市政工程081403
8.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04
9.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1405
10.桥梁与隧道工程081406
11.测绘科学与技术081600
12.环境科学与工程083000
13.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00
14.设计学130500
二、专业型硕士学位:(专业及代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1. 建筑学085100
2. 电子信息085400
3. 机械085500(此专业只接收非全日制考生调剂)
4. 资源与环境085700
(在此专业我校招收如下研究方向:01环境工程、02安全工程)
5.085800能源动力(此专业只接收非全日制考生调剂)
6.土木水利085900
(在此专业我校招收如下研究方向:01建筑与土木工程材料、02岩土工程、03测绘工程、04结构工程(04方向只接收非全日制考生调剂)、05市政工程、06暖通空调工程、07建筑工程管理(07方向只接收非全日制考生调剂))
7.交通运输086100
三、调剂有关说明:
1.报考专业达到2023年国家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A类考生);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有关调剂政策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要求。
(1)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201英语一、204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396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2)考生初试外语科目须为统考英语。
(3)初试未考统考数学的,不能向初试设统考数学科目的学科调剂。
2.在4月6日至4月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开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考生在调剂系统里报名,在报考专业型硕士学位时一定确定选好研究方向。
3.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相关复试信息以及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相关专业的招生备注要求。
4.申请调剂到我校建筑学专业有关要求:
(1)按照我校2023年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对建筑学专业招生要求:
①学术型建筑学081300(01、02、03研究方向)、专业型建筑学085100(01、02、04研究方向)只招收5年制建筑学专业毕业的考生,不招收跨专业及同等学力考生。
②专业型建筑学085100(03研究方向)只招收5年制城乡规划专业、建筑学专业毕业的考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2)对初试考试科目的要求:
①初试没有考建筑设计的考生,只能调剂报考建筑学(081300)01建筑历史与理论方向和02建筑技术科学方向的学术型研究生;
②初试考建筑设计的考生可以调剂报考建筑学081300和建筑学085100(专业学位)所有方向;
5.对我校急缺的管理学、经济学及部分工学专业,调剂复试采用动态考试方式,即在国家研招网开通调剂系统后,我校第一时间24小时内给此部分考生发出复试通知,接受调剂的考生按复试通知中的时间要求即可与我校学位点所在学院联系进行远程复试,所在学院当天给出成绩,当天通知考生录取与否。调剂考生录取以在研招网回复接受待录取先后顺序为准,额满为止。
6. 建筑学081300、设计学130500、建筑学085100(专业学位)、机械085500(专业学位)等专业我校调剂采用现场复试,其他专业采用网络远程复式。
7.调剂考生按照择优录取原则。
欢迎大家踊跃报名,详情请浏览我校网站(http://www.jlju.edu.cn)查看相关通知。
东北林业大学各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东北林业大学各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https://yz.nefu.edu.cn/info/1031/2969.htm
2023年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含调剂)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录取工作,结合我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择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和我中心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复试过程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船研中心成立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审核有关政策,指导本中心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研究生部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工作
1、复试的资格审查
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不低于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执行。
船研中心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条件以本中心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为准,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具体材料如下: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扫描件(身份证在有效期范围内);
(2)应届生:学生证扫描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考生应事先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履行学籍验证程序,并下载打印;
(3)往届生: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认证报告扫描件;
(4)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扫描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应事先办妥认证手续;
(5)本科成绩单扫描件(加盖学校教务印章);
(6)英语四级及六级证书扫描件(如果未考,可以不用提交);
2、综合面试材料
(1)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及简表;
(2)个人学术兴趣、专业见解及研究方向设想(提前准备、面试前提交);
(3)毕设论文(设计)摘要或进展报告;
(4)本科成绩单扫描件(加盖学校教务印章);
(5)在读和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专利、获奖等科研成果扫描件;
(6)其他职业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非必须上传材料);
(7)个人简历(1页A4纸篇幅);
(8)诚信复试承诺书。
注意: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和“综合面试材料”分别按照“资格审查材料+姓名”和“综合面试材料+姓名”压缩两个文件包,于复试前发送至yjsb@cssrc.com.cn邮箱,邮件主题“2023年复试+姓名+本科学校”。
3、复试办法
(1)复试专家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本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硕/博士生指导教师等担任。复试小组一般由5名及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负责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其中设立组长1名。在复试过程中坚持科学选拔质量为先、公平公正透明公开、全面考核客观评价的原则。复试时,领导小组负责人和研究生部的领导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管理,研究生工作人员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复试现场记录及材料保管等工作。
(2)复试时间:2023年4月初开始
(3)复试形式:采用现场复试形式,会议室信息另行通知。
(4)复试内容:复试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包含英语测试),满分100分。
笔试(共计20分):学术陈述与研究设想(提前准备,面试前提交)。用中文撰写,篇幅A4纸张1页,小4号字体。陈述自己的学术兴趣、专业见解和研究方向设想,页面底部签好自己的名字和日期。
综合能力面试(共计80分):包含专业素质能力(65分)和外语听说能力(15分)的测试,每人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专业素质和外语能力面试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a)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b)考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理论情况,掌握专业知识情况,思维与反应能力,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c)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情况;
d)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人文素养等;
e)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f)身心健康情况、表达能力和礼仪等;
g)外语听说能力(外文自我介绍,外语短文的朗读、翻译与外文问答)。参加面试时,考生可提供反映自身能力与水平的获奖证书、各类证明等相关材料。
复试情况需记录在《研究生复试情况登记表》上。
4、总成绩构成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5、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体检,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环节。复试名单初步确定后,本研究中心应向考生所在单位了解本人的现实表现,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四、调剂工作
本中心接收校内校外调剂具体调剂规则如下:
1、符合我中心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申请调剂的考生,基本条件符合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且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我中心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剂工作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提交申请,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前,考生通过我本中心yjsb@cssrc.com.cn电子邮箱进行预报名。我中心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当日(4月6日)开始接收调剂申请,接受调剂时间为12小时,视录取情况,再行确定是否安排第二轮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只有一次参加我中心调剂专业复试机会。目前我单位调剂缺额约为10余人。
6、报名结束后,研究生部根据缺额情况确定复试考生名单,组织考生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我中心后续通知,复试办法同上。
7、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录取手续,否则视拟录取无效。所有调剂考生一旦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确认录取,录取结果不得更改。
8、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中心复试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对外公布。
五、录取与其它
本中心将按照德、智、体、能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各学科对复试成绩应分别设定合格线。复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者,将失去录取资格。
考生的最后总分为总成绩。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总分由高向低顺序录取。考生最后总分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统考前三科总分排序。研究生部将汇总研究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面试小组提出的各专业方向建议拟录取名单,报所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我单位将通过官方网站等渠道公布复试合格线、复试和录取结果。
联系邮箱:yjsb@cssrc.com.cn
联系电话:0510-85555911(王老师、叶老师)
申请表格下载链接:http://www.cssrc.com.cn/news/detail/1380.html
中国船舶科学研究中心
2023年3月23日
河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及河北大学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发布本公告。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9、教育部划定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程序
1、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校外调剂考生,也包括校内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自行登录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14个小时(开通时间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具体工作安排),考生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志愿锁定期间不接受考生解锁申请。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等待我校遴选结果,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3、招生学院按调剂原则择优选择调剂考生进入复试。调剂考生遴选的解释工作由相关学院负责。
4、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向遴选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约定的时间内(招生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中规定的时间为准)通过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逾期将取消复试资格),并按相关学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5、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我校拟录取通知发出后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信息,逾期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三、注意事项
1、我校调剂工作相关环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考生应密切关注调剂服务系统内通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应操作,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调剂、复试及拟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接受来电、来函申请上述操作。
2、我校将在每批次调剂报名截止时间后下载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由于考生修改本人调剂志愿导致下载的调剂考生报名信息库中无考生调剂信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如有个别专业需要再次开通调剂的,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hbu.edu.cn)发布相关信息。
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30日
上海理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拟调入设有统考数学考试科目专业的考生,其初试科目须包含数学,并实行就高原则;英语一、英语二原则上可由高向低调剂,不可由低向高调剂。
6.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
二、调剂工作流程
1.调剂志愿填报。凡有意向调剂的考生请先仔细阅读我校《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并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开通后,登陆查看我校相关专业缺额情况、填报调剂志愿。
2.调剂信息审核。对于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学院将尽快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接受复试通知。
3.调剂考生复试。我校组织符合要求的考生按照《上海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2023年适用)》进行复试。复试相关要求和工作流程由各学院自行安排,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及学院网站了解复试、调剂、录取等信息。
4.调剂考生拟录取。通过我校组织复试的拟录取调剂考生,我校将尽快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及时接受拟录取通知。
5.邮寄信息修改。我校预计将在5月份统一开通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修改系统,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届时考生可登录系统修改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信息(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我校将根据考生修改后的邮寄信息发放录取通知书。
三、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本校调剂和外单位调剂)的调剂录取工作均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我校统一设定。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凡有意愿调剂的考生可关注学院网站相关通知,了解学院接受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和工作流程等信息。学院将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及时向考生反馈是否接受其调剂复试申请。
3.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本办法由上海理工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长春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提高招生质量、维护公平公正、满足考生多元志愿选择、保障考生权益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规范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吉教考[2023]21号)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吉林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调剂专业
学校接收调剂的专业,在“2023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数和学校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情况,确定后公布。
二、接收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在国家“一区”的《2023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须符合学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三、接收调剂流程
1.调剂考生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调剂公告了解学校调剂信息,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查看学校调剂缺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学校硕士研究生调剂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调剂系统进行。
2.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对拟接收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接到学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同意参加复试。
3.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调剂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4.学校具体可调剂的专业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四、接收调剂时间
1.学校每一次调剂系统开通的时间及关闭时间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如到关闭时间为止,未达到调剂需要的专业将顺延调剂系统关闭时间。
2.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学校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五、其他说明
关于其他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川轻化工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2023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硕士EMBA项目接收调剂通知
根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关于调剂的相关规定,国际商学院对2023年工商管理硕士EMBA项目调剂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条件
1.报考学科专业: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审计(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才能调剂)
2.报考类型:专业学位
3.考生须满足: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0年9月1日前毕业的本科生);
(2)或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18年9月1日前毕业的大专生);
(3)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1年9月1日前毕业的硕、博生);
(4)工商管理专业初试联考成绩达到2023年MBA国家A类分数线,即总成绩不低于167分,英语成绩不低于41分,综合能力科目成绩不低于82分。公共管理、会计(MPAcc)、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硕士考生,初试联考成绩需达到各自专业国家A类分数线。
二、调剂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10036)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院系名称:(003)国际商学院
专业名称:(125100)工商管理
研究方向:(03)EMBA项目
学习形式:非全日制,学制两年,每月集中授课,周四至周日,连续四天
证书取得:硕士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标注“非全日制”
学 费:学费共计36万,按学年缴纳
奖 学 金:3-4万元/人
住 宿:不安排
拟调剂人数:15人左右
三、调剂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申请调剂的考生须于4月6日至4月7日11:00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报名,并将《2023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EMBA项目调剂申请表》、入学申请材料(含基础材料和辅助材料)填写完成发至邮箱:emba@uibe.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EMBA调剂+姓名+联系方式】,入学申请材料模板请向EMBA办公室索要,提交截止时间4月7日14:00。
四、调剂复试方案
(一) 复试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培养潜质等方面,是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情况的全面考察。在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及创新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1.复试笔试:政治理论笔试。
2.复试面试:个人综合能力及英语面试。
(二) 复试程序及要求
资格审查
2023年4月8日(周六)上午8:00-9:30,考生于科研楼406教室上交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提交下列材料:
A.往届本科毕业生:
(1)《2023年诚信复试承诺书》(须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2)《复试登记表》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4)《准考证》
(5)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
(6)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未获得学位证书者请在资格审查时说明)
(7)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B.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还应将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的一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拍照或扫描整理成一份PDF文档,文档命名格式:考生编号-学生姓名-EMBA调剂,发送至EMBA邮箱:emba@uibe.edu.cn。
C.在读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说明材料(隐瞒不报者,后果由考生自负)。提交材料须拍照或扫描整理成一份PDF文档,文档命名格式:考生编号-学生姓名-EMBA调剂,发送至EMBA邮箱:emba@uibe.edu.cn。
未按时提交或材料不合格者,取消复试、拟录取资格。
(三)复试面试抽签安排
学院通过随机软件对复试考生进行随机分组。在招生复试工作小组的监督下,由3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执行,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进行详细记录,将抽签结果适时告知考生。
(四)复试安排
1.复试笔试安排:政治理论笔试
(1)适用对象:报考调剂我校EMBA项目考生,且符合我校EMBA调剂复试分数线考生。
(2)考试形式:闭卷,手写作答。
(3)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周六)10:00-11:30(共90分钟)。
(4)考试地点:科研楼407教室
(5)注意事项:
①政治理论笔试大纲已发布至研究生院官网,网址:https://yjsy.uibe.edu.cn/cms/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6829&columnId=2170
②请考生携带身份证、复试登记表,提前30分钟在考场门口查询座位号,等候入场。考生迟到超过预定考试开始时间15分钟,不准进入考场,以旷考论。
③政治理论笔试满分100分,成绩达到60分即通过;成绩未达到60分视为不通过,不予录取。
2.复试面试安排:综合能力及英语面试
(1)适用对象:报考调剂我校EMBA项目考生,且符合我校EMBA调剂复试分数线考生。
(2)面试形式:个人综合能力面试、英语面试。
(3)考生通过“三随机”原则确定面试场次及试题内容。
(4)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5)复试面试场次及具体安排:
面试时间:2023年4月8日(周六)下午场次
报到地点:科研楼407教室
报到时间:2023年4月8日(周六)下午13:00
面试地点:科研楼406教室
(6)面试材料准备:面试时请考生携带:个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试登记表(已通过审核)、入学申请纸质版本材料。其中,入学申请纸质版本材料需提供四套,统一使用订书器沿材料左侧装订,无需另行装帧,每套材料须包含如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①《入学申请基础材料》
②《入学申请辅助材料》中可供提交部分的申请表、配套附件(注意各部分材料要求)
③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④成绩单复印件(原件含公章后复印即可)
⑤个人中文简历(A4纸限1页)
⑥个人英文简历(A4纸限1页)
录取过程中,我校一旦发现考生提供资料与实际不符或与我校有关录取规定相违背,我校有权在任何时候取消考生的录取资格。
禁止考生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或实施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或核实,取消复试资格、拟录取资格,入学后如发现取消拟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予以公示并记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同等学力相关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不安排加试。
五、成绩计算方法
调剂考生以[初试成绩的百分制]×50%+[复试面试成绩的百分制]×50%计算最终总成绩,EMBA项目根据调剂复试成绩单独排名,依序录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相关结果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计算总成绩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均要转化为百分制,即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要除以3转化为百分制,复试成绩同理处理。如一个考生初试成绩为200分(满分300分),复试成绩为80分(已转为百分制),则最后的加权总成绩为200÷3×50%+80×50%=73.33。
六、体检
我校拟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七、复试成绩公布及监督
(一)成绩公布
我校将在调剂复试结束后,根据全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和考试考核等情况,择优确定并及时公示调剂拟录取结果。相关信息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
(二)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
咨询电话:010-64494150(国际商学院MBA中心)、010-64492021(国际商学院EMBA项目)、010-64492151(研招办)
申诉邮箱:yzb@uibe.edu.cn
监督电话:010-64492998、010-64492163,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诚信楼801室,邮编:100029。
八、录取
(一)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结合考生复试情况、结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及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二)入学复查
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
请考生近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及MBA中心网站(mba.uibe.edu.cn)、EMBA项目官网(emba.uibe.edu.cn)发布的复试相关通知。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我校国际商学院EMBA项目010-64492021。
国际商学院
2023年3月
福建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一章 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一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工作的领导,具体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
第二条 各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建复试小组并指导复试小组开展工作。
第三条 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本专业教授或副教授、博士讲师等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小组成员要求业务水平好、责任心强、公平公正。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程序,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第四条 各学院必须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要召开培训会,要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所有参与命题、评卷等涉密人员必须签订《保密责任书》。
第五条 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的考查特点、提问技巧、能力考查等进行业务总结和指导,保证复试质量。
第六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全校各学院在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七条 各学院要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同时要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
第八条 考生凭硕士研究生初试“准考证”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送的复试通知短信进入学校。
第二章 复试方式和内容
第九条 各学院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方式,院党委纪检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全校同一专业应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
1.现场复试包括但不限于面试问答、计算书写等具体形式。主要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知识与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等,具体以各招生学院公布的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2.各面试专家组集中面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前往规定复试地点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各学院通知。
3.工程管理硕士、物流工程与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形式招生学院另行通知。
5.复试成绩必须量化,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由各学院在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中规定分数具体构成。
6.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第三章 复试前准备
第十条 各学院须召开本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细则中须公布本学院各学科或专业招生人数、复试比例等),复试小组按文件要求制定复试方案(包括复试程序、复试标准、复试方式、复试成绩计算、计算方法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内容)。复试考生人数与招生规模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各学院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等文件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研究生处备案,并在各自学院的网页上公布。
第十一条 复试试题和考试提纲由各学院自行命制。复试小组确定复试范围及参考资料。
第十二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
1.考生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方可参加复试,合格生源数多于计划数的学科、专业可提出高于“国家线”的要求。
2.学校按学科、专业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士兵线”),“士兵线”另行发布。
3.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4.各学院对同一学科、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应严格按照复试基本要求和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并根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及差额复试比例确定本学院相关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5.各学院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目成绩等信息)上报研究生处备案,并于复试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第四章 调剂复试
第十三条 调剂复试的基本要求
1.各学院应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本学院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与程序。
2.各学院,除工程管理、机械工程、机械、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外,其他各学科、专业均不再接收同等学力调剂生源。
3.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报考我校的调剂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锁定解除,考生可自行修改本调剂志愿。
第十四条 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
2.各学院对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进行“网上确认”后参加复试。
3.各学院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进行“网上确认”。
4.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学院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第十五条 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士兵计划”考生的初试成绩达到“士兵线”。
3.调入学科、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应与调入学科、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各学院规定的调剂接收条件。
第十六条 学习方式变更(即全日制考生转非全日制录取或非全日制考生转全日制录取)的考生,按照调剂程序进行申请。
第十七条 对同一批次符合调剂要求且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按其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名单,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第五章 复试要求
第十八条 各学院在复试过程中,要认真做好复试试题题库建设、复试试题和口试提纲的保密工作和复试的组织工作。复试命题和综合面试等考务工作均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考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复试考务工作参照《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保密工作规定》等文件的要求执行。复试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之前属于国家机密材料。开展多场复试的需做好多套复试命题,每份复试试题仅允许使用一次。
第十九条 考生参加复试前务必登录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https://yjsc.fjut.edu.cn)“研究生招生-文件规定”栏目提前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第二十条 复试考生的身份审核
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考生本人签署“系原件复印”并签上姓名和日期)
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2.从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yzwb/)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3.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须加盖所在大学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4.2023届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括网络教育、自考)、应届非全日制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考生还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未取得毕业证(须2023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入学之日一般为新生入学年份的9月初,实际日期请以当年录取阶段发放的通知为准)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考生或网络教育本科考生还需提供:准考证(丢失准考证的,由考籍所在省自考办出具考籍证明或成绩证明);网络教育本科考生需提供学生证(丢失学生证的,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开具证明)。
6.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丢失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7.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8.曾经更改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需提供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证明。
9.调剂“士兵计划”考生还应补充提供:《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义务兵(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 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 复试基本要求
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各招生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明确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漏传播。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在录取工作结束后,评分记录(含复试小组成员签字)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件须提交研究生处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考生报考材料及其它复试材料(复试试卷、考试提纲、面试书面记录)、录音影像资料由各学院保存3年备查(未录取者保留1年)。
第二十二条 体检
考生在取得拟录取资格后(以研招网招生系统的待录取短信通知为准),请在一个月内向拟录取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可先报送电子扫描版,待报到注册时再提交纸质版,具体以拟录取学院要求为准),体检项目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中心-招生工作”一栏。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如因体检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造成入学后无法正常学习、按规定予以退学等后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的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第二十三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政治素质的重要工作环节,各学院必须认真做好。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
4.各学院应向考生档案管理单位或工作单位函调其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治工作)部门加盖印章。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既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的有关情况,也包括直接对考生的考核情况。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交流,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第六章 复试录取
第二十四条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按百分比,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得出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完毕后,各学院应尽快计算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如果考生的总成绩完全相同而招生计划有限,则比较初试总成绩,成绩高者被录取;如果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则比较满分大于100分的单科成绩之和,成绩之和高者被录取。
第二十五条 录取要求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并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和名单等材料应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研究生处,并及时做好复试结果的信息公开(在各自学院的网页上公示)。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以下)、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同等学力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及格(60分以下)等以上任一情况的考生,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差额复试的招生学院可报送候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按先后顺序排列,在备注栏中注明“候补1”、“候补2”、“候补3”等字样,以便在学校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按顺序录取。(注意:请广大考生自愿和慎重地持有候补录取资格!候补录取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最后很可能出现候补不上的局面。因为考生选择等候候补录取名额而导致丧失调剂机会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拟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审核确定,并在校园网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4.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审查合格后,由研究生处根据调档情况及定向就业合同签订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被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六条 被录取的新生因工作等原因需要,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一般为1年。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及期满入学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 招生计划管理
第二十七条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分配计划开展复试录取工作,拟录取数不得超过本学院相应类别的招生计划数,调整招生计划时要及时对外公布。
第二十八条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程安排及各学院完成招生计划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动态调整。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贯彻执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相关的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十条 复试录取的监督与复议
1.复试工作须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由各相关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和纪检委员等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2.各相关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委员负责本学院的复试监督工作。
3.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应确保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4.本年度有近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硕士生入学考试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加硕士生的复试工作。
5.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要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畅通。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考生复试结果负责,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答复(应在收到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回复),对于因争议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再次复试,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第三十一条 学校申诉电话
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0591-22869493;
研究生处:0591-22863085。
第三十二条 本复试录取办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执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第九章 其 他
第三十三条 招生学院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书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服务中心-招生工作”一栏下载),明确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承诺书内容,对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保密,本人复试结束后亦不得对外透漏传播。
第三十四条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各学院要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广西艺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广西艺术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b.gxau.edu.cn/yjszs/tzgg1/content_28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