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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拟接收部分调剂考生,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尽快与调剂专业所在学部(院)联系。

一、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我校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定于2023年4月6日0点开放,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各专业、领域根据生源情况提前公布开放时间。

二、调剂要求

1、符合我校(院)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统一规定的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单科、总分;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考生)。

3、原报考专业与我校(院)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原初试科目与我校(院)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我校(院)招生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统一命题科目数学一、二、三之间和英语一、二之间可由高向低调,不可由低向高调。例如:数学一可调至数学二,英语一可调至英语二,不得逆调。初试科目无数学科目的考生无法调剂到我校(院)初试科目设置数学科目的专业。

6、统考外国语考试科目为英语。

7、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调剂原则上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8、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三、调剂程序

1、符合国家A区分数线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完成调剂申请。

2、学部(院)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确定考生的调剂资格。经研究生处审核后发送复试通知,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确认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3、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4、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考生如在锁定时间结束后仍未收到复试通知,锁定自行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5、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研招网 “接受复试通知”。

四、复试时间安排

2023年我校(院)所有招生学科(类别)均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测试、英语听说测试、综合面试、心理测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具体时间由各学部(院)确定后通知考生。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者不具有录取资格。

五、研究生处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1-89631824

邮   箱:yzb10431@163.com

研招网站:http://yjszs.qlu.edu.cn/

 


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的精神,按照陕西省教育厅有关通知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要求,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的实际情况,积极推进招生调剂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科学化,维护招生调剂工作的公平、公正、平稳、安全,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选拔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5、坚持客观评价,强化诚信评判。

二、组织管理

1、本着追求效率、节约人力的原则,我院招生调剂工作由人力资源部牵头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2、成立由人力资源部、信息化与档案中心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复试督查组,全程监督招生调剂工作。

三、基本要求

1、调剂专业和成绩要求

我院各专业均接受调剂,详见调剂系统公布的缺额信息。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据此结合我院生源情况,划定今年我院进入各专业调剂复试的基本分数为300分,其他条件遵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2、严格考生资格审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考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组织调剂复试之前必须完成学历(学籍)信息核验,严格远程复试前的识别和比对,要做好人脸和人证识别以及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

3、复试前考生需提供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成果荣誉等学业及科研能力的证明材料。并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四、方式和内容

1、调剂复试将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和要求将在复试前通知考生。

2、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综合能力考试;相关专业知识考试;综合素质考核;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德考核等。专业课考试科目根据我单位公布的专业目录和考生初试的业务课确定。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4、严格复试过程管理,成立各专业导师为主要成员的复试评审组;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如有必要,可随机抽取部分考生组织二次复试。

五、成绩使用

1、复试成绩由复试评审组每位成员给出的综合评定成绩、英语成绩及专业课考试成绩组成。

2、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5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50%,最后将所有复试的考生按总成绩先后排队,择优录取。

六、其他说明

1、体检安排在拟录取阶段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政审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认定为违规违纪的不予录取。

七、工作安排

1、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定于2023年4月上旬,具体日期和要求以实时通知为准。

2、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9-86830834

      邮箱:1047053879@qq.com

 

                                  2023年3月30日


武汉数字工程研究所(709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

       武汉数字工程研究所(709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尚有余额,需招收调剂考生。

       一、调剂要求

       1.申请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调剂。

       2.招生工作办公室对报名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按“择优复试”的原则向审查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按时参加由我所组织的统一复试,未在系统及时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3.我所通过调剂系统向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内确认或拒绝拟录取通知,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学科要求

        1.考生为计算机类、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数学、自动化等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

        2.报考类别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人工智能和网络空间安全等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初试科目应全部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中专业课二应为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08)。

        三、工作要求

        考生同意参加复试后,按要求将复试资格审核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709pxzx@126.com,主要包括:

       1. 身份证件。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合并为1个PDF文件,请确保证件为横版,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2.学历学位、学籍材料。往届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照片和学历、学位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封面和信息页的照片以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合并为1个PDF文件)

       3.个人简历。格式不限。可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学习经历、本科阶段成绩单(教务或档案部门盖章)、英语水平证明、各类获奖证书等;学术成果或学术经历材料(发表学术论文、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摘要等);工作经历、社会实践、科研实践等经历的证明材料。(所有内容请合并为1个 PDF文件)

       所将安排专人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线上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 2023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冀教考院〔2023〕2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原则


(一)坚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二)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


(三)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增强复试录取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择优录取,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四)坚持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形式


各相关院系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性的前提下,复试工作方式可采取现场复试形式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


三、复试录取组织机构及工作分工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督察组负责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检查。研究生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和管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研究生招生日常事务,具体职责如下:


1.做好复试调剂政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2.做好对参与复试工作的导师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3.做好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政审及入学复检工作。


4.指导各招生院系复试全过程。


(二)各相关院系成立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由院长(主任)任组长,主要成员包括相关学科、专业领域的导师和教师(一般应有副教授以上职称)若干名。具体职责如下:


1.在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框架下,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复试考核的原则、办法、程序、评分标准等,并组织实施。该细则是复试录取工作的依据,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学校网页和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开公示。


2.根据各专业特点组织成立复试工作组。复试工作组应不少于5名教师,成员必须是该专业硕士生导师或担任该专业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的教师。各复试工作组配备秘书1人(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


3.各复试工作组负责实施复试录取工作。在复试考核中,需遵循“三随机”原则,即“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


4.各复试工作组在学校安排的时间内对考生进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5.各复试工作组在面试结束后给出综合评语和分数,并按总成绩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各院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原则,研究确定待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核。


6.建立健全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机制,对有争议的学生,各院系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复试录取方案集体议定,严禁以复试录取方案以外的理由确定是否录取,严禁以个人意志确定是否录取。


7.各院系应在复试结束后,尽快将以下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表》


(2)《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23年研招复试综合排序及待录取情况汇总表》


(3)《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面试无记名评分表》


(4)复试录音录像资料


(5)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在完成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可从复试合格但未能待录取的考生中选报适量的备选考生(按成绩高低排序)。当有待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本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增加时,从备选考生中递补待录取。


四、复试资格及调剂工作


(一)复试基本条件


1.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考生要求;


2.调剂普通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调剂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各院系可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针对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业务课初试成绩要求。


6.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综合考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对报考土木水利(085900)和艺术设计(135108)的考生进入复试的要求为:初试成绩总分达到对应专业在A区的国家线60%及以上。


(二)调剂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报名专项计划的调剂考生需在调剂志愿的备注栏声明。


2.学校对申请人的调剂信息进行审核并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公布,并通过调剂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


五、复试内容及要求


(一)复试内容


1.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相关院系要求,提交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如:学位学历证书、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其它能证明考生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如:加盖公章的本(专)科成绩单、四六级成绩单、计算机等级证书、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3)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本人签名的诚信考试承诺书。


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2.综合面试。


3.专业课考查。


4.加试科目考查。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5.体检


体检在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6.政治审查


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政审表可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提供须加盖印章。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需提供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的保证全日制学习的定向就业培养协议。


(二)考试形式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下,复试成绩为综合面试成绩。


(2)在现场复试形式下,复试成绩由综合面试成绩和专业课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每部分权重及专业课考试的合格要求由相关院系制定。


2.专业课考查。


(1)在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下,采取“抽题签”的方式,在综合面试中考查。


(2)在现场复试的形式下,一般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时间为90分钟(如有特殊要求,在考试大纲中规定),满分100分,按权重计入复试成绩,考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3.综合面试的目的是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英语听说和应用能力、专业知识掌握、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工程意识、职业能力、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大局观念和团队合作意识等),学术型与专业型考查重点要有所区别,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成绩由各复试工作组成员分别评分,按平均值计算综合面试成绩。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共计2小时。难易程度应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三)复试比例


我校一志愿上线考生100%参加复试。


调剂考生采取差额复试,生源充足专业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各院系根据生源情况制定具体差额比例;生源不足专业差额比例可以按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六、成绩认定


(一)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所有科目卷面总分×100)×70%+复试成绩×30%,保留两位小数。


(二)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科目的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复试不合格。


(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违纪作弊、资格审查及政审不合格等,均视为复试不合格。


(四)对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相关院系写出书面报告,由院系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签字盖章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录取办法


(一)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一志愿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调剂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三)所有定向就业考生需与学校、工作单位(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培养协议,不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公示复试及待录取结果,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结果,待录取结果发出后,考生需在12小时内回复确认,未在12小时内回复确认的,我校有权取消其待录取资格。


(五)学校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泄露任何复试录取相关信息,由此影响招生录取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追究其责任。


(六)对所有录取考生开学后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破格复试原则


对于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其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在同时满足以下规定的情况下,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


1.第一志愿报考本单位且拟录取的专业是第一志愿报考的专业;


2.分专业招生计划调整前,按学科专业及学习方式统计的合格生源均不足,且经充分调剂后仍不能完成计划;


3.总分不低于国家分数线,公共课(只能有一科)单科成绩与国家分数线单科成绩要求相差不超过5分(含5分);


4.破格录取的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总数的3%;


5.对于破格复试的考生,各院系要于4月10日前如实上报拟破格复试考生的基本情况,经学校招生录取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考试院审批。未经批准的考生不能参加破格复试,破格复试的考生须在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九、复试录取工作纪律


(一)所有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二)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督察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安排巡视员对各院系复试组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报告。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名单、申诉渠道等信息要及时公开。公开的范围和方式按教育部要求在学校网站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信息公开平台上公示。


(五)实行复议制度。要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受理投诉和申诉的时限为复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申诉工作组责成相关学科复试工作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申诉电话:0313-4187718


(六)督察组负责对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313-4187629、0313-4187630


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当事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录取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一、调剂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如下: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其中,外语科目须为英语二)。

5、一志愿报考类别须为定向就业形式。

6、其余调剂要求参见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调剂专业及研究方向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录取方式

135102

戏剧

13国际戏剧交流管理

非全日制

135108

艺术设计

03艺术与科技

非全日制

调剂计划名额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显示为准。

 

三、调剂流程

1、调剂志愿报名: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开通后,考生须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上海戏剧学院调剂志愿。

2、调剂系统开放时间:2023469:00-479:00

3、网上申请调剂时间截止后,我校将根据考生申请志愿、一志愿报考情况、初试成绩、诚信状况等审查调剂考生资格并确定复试名单。考生须在我校复试通知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同意接受我校复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参加复试。

4、复试考试内容、成绩计算方法与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相同,复试考试时间暂定41213日,地点为上海市昌林路800号(昌林路校区)。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非全日制考生录取后不转户口档案,不享受各种奖助学金、不安排住宿,按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缴纳学费(70000/学年)。

2、拟录取考生须按我校要求,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考生请及时查看我校通过研招网推送的信息及我校招生网公告。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办公室

2023326


防灾科技学院2023年接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防灾科技学院2023年接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调剂工作办法

我校2023年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名额充足,根据招生情况,现接收调剂生报名申请。欢迎各位考生到我校读研深造,详情请及时关注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

一、学校简介

防灾科技学院隶属于中国地震局,是一所以防灾减灾高等教育为主、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立足防灾减灾领域,培养面向应急管理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研究生培养实施校内校外双导师制,现有硕士研究生导师375名,一大批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产学研人才培养基地,为培养高水平研究生提供有力保障。学校研究生深受行业和社会欢迎,崇德博智肩使命,扶危定倾敢担当是他们最美的青春写照。历届研究生就业率均为100%,多数已成为国家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力量。

、招生专业及培养方向

1. 学校名称:防灾科技学院(代码:11775

2. 招生专业:资源与环境(代码:0857

3.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4. 学习方式:全日制,学制3

5. 培养方向

 

专业学位代码与名称

培养方向代码与名称

0857

资源与环境

01 地震动力学与地球探测技术

02 地质资源与灾害地质

03 水环境与水灾害

04 岩土地震工程

05 防灾减灾工程

06 灾害监测技术与工程安全

07 灾害信息处理技术

08 应急技术与管理

、调剂要求

1. 分数线要求: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统考科目要求:符合教育部、河北省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和我校调剂要求。初试统考科目包含英语和数学。根据2023年教育部和河北省调剂政策要求,统考科目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即满足我校招生专业对统考科目的要求

3. 专业要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与我校资源与环境专业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仅接收工学门类范围内的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复试人员名单确定方法参照《防灾科技学院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4. 同等学力加试要求:为保证我校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须具理工科专业学习背景,在复试环节增加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笔试,具体要求以我校发布正式的复试通知为准。

、调剂程序

1. 加入考生调剂咨询群: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国家线,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请加入“2023防灾科技学院调剂交流QQ群号:538360603

2. 正式调剂:我校调剂志愿正式报名时间同步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放时间请符合调剂条件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在系统中及时提交调剂到我校的志愿调剂系统每一次开通关闭时间及调剂缺额信息均会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我校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发布。每次开放调剂服务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调剂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第一时间向符合条件的调剂考生发送复试通知,额满为止。

3. 信息公开:我校研究生招生和调剂的相关公告将会发布在学科与研究生处网站http://grad.cidp.edu.cn/防灾科技学院微信公众号(微信号:cidp1975“防灾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微信小程序上,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调剂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在学科与研究生网站的通知公告和招生信息栏下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研究生奖助政策

为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系统构建了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新生入学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同时,为支持研究生学业和创新研究,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生科技创新基金,安排研究生培养业务费。具体研究生奖助政策请关注防灾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grad.cidp.edu.cn/info/1106/3891.htm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开发区学院街465号;

学校网址:http://www.cidp.edu.cn

学科与研究生处网址:http://grad.cidp.edu.cn/

电子邮箱:yanjiusheng@cidp.edu.cn

联系电话:010-61593783  联系人:李老师;

2023防灾科技学院调剂咨询QQ 1群:538360603,QQ 2群:450802142


 

 

 

防灾科技学院

2023321


西安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3〕1号)等文件精神,为稳妥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拟接收调剂专业

学位类型

招生学院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备注

联系方式

专业学位

统计学院

025200

应用统计

全日制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朱老师

029-81556280

商学院

125300

会计

非全日制


李老师

029-81556356

管理学院

125602

项目管理

全日制

非全日制


王老师

029-81556261

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全日制


刘老师

029-83695681

文学院

045300

汉语国际教育

全日制


郭老师

029-83695821

公共管理学院

125200

公共管理

全日制

非全日制


孙老师

029-83695630

学术学位

经济学院

020202

区域经济学

全日制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李老师

029-81556305

020203

财政学

全日制

020204

金融学

全日制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全日制

020206

国际贸易学

全日制

统计学院

020209

数量经济学

全日制

业务课1须为统考数学

朱老师029-81556280

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全日制


李老师

029-81556356

120201

会计学

全日制


管理学院

0202Z2

互联网金融

全日制


王老师

029-81556261

0714Z3

统计与管理决策

全日制


信息学院

0714Z4

数据科学与智能计算

全日制


任老师

029-84191358

1202Z2

电子商务

全日制


法学院

030100

法学

全日制


刘老师

029-83695681

注:具体调剂专业,以研招网调剂系统正式开放后公布的为准。

二、调剂要求

1.符合《西安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调入专业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单科成绩与总成绩)符合全国初试成绩A类地区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6.非同等学力考生。

7.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如有调剂名额,只接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

三、调剂系统打开时间

我校第一批次调剂系统打开时间为4月6日凌晨0:00,关闭时间为4月6日12:00。个别专业如需再次调剂,其开通和关闭时间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为准,有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请随时关注公告。

四、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内部调剂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开通的时间内,填报我校调剂专业,履行调剂程序。

2.学校在调剂系统开通12小时后,按照接收调剂考生规则初选后,确定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并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3.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调剂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如不参加复试,可拒绝复试通知。逾期未确认复试通知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按照要求参加调剂复试。调剂复试结束后,学校通过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

5.网上调剂系统录取完成后,学校将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拟录取名单并接受录检。录检通过后,方为正式录取。

6.考生应慎重接受待录取通知,接受后一律不予解除。

、调剂复试安排

第一批次调剂复试时间:4月8日-9日,请考生提前做好复试准备。

具体安排请密切关注拟调剂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公告。调剂考生复试程序和所需材料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注意事项

1.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学校和各相关培养单位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区别,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2.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调剂系统每次开放的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我校不受理提前解锁申请,请勿来电。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改报其他志愿。

4.考生应提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调剂系统使用说明,了解相关调剂规则和要求。

5.后续如因考生放弃复试产生空额,将优先在系统中已有的调剂志愿增补。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1556499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yzw/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常宁大街360

邮编:710100

学院

联系人

电话

学院官网

经济学院

李老师

029-81556305

http://jingji.xaufe.edu.cn/

统计学院

朱老师

029-81556280

http://tongji.xaufe.edu.cn/

商学院

李老师

029-81556356

http://sxy.xaufe.edu.cn/

商学院
MBA教育中心)

毛老师

029-81556819

http://sxy.xaufe.edu.cn/

管理学院

王老师

029-81556261

http://guanli.xaufe.edu.cn/

信息学院

任老师

029-84191358

http://xinxi.xaufe.edu.cn/

文学院

郭老师

029-83695821

http://wenxue.xaufe.edu.cn/

法学院

刘老师

029-83695681

http://faxue.xaufe.edu.cn/

公共管理学院

孙老师

029-83695630

http://gongguan.xaufe.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余老师

029-81556652

http://marxism.xaufe.edu.cn/

 

 

西安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3月30日     


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录取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统筹、指导和协调等工作。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组织下,开展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工作必须在复试之前由学院资格审查小组完成。复试前,各学院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考生学历(学籍)认证数据,并按招生章程要求审核考生的报考条件。

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统考(含联考、单独考试)考生: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

(3)《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1)。

(4)《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5)对学历学籍审核结论有疑问的考生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证明,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供材料清单如表1所示。

表1 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供材料清单

类别

学籍学历材料

应届本科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校验应届本科毕业生)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未取得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1.自考准考证、注册地自考办打印加盖公章的考生考籍表

2.专科学历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科文凭或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往届生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毕业证书复印件

因姓名或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历(学籍)信息验证未通过的

1.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2.本人信息变更的证明(记载曾用名和现用名的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3.毕业证书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或学生证(应届生提供)复印件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提供:

(1)入伍批准书复印件。

(2)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入伍前所在高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请务必保证报告在线验证有效期限在2023年7月1日之前)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往届生提供)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提供)。

3.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除提交上述1中材料外,还须提供:

(1)户口簿首页和登载本人户籍信息的“常住人口登记卡”页复印件。

(2)定向协议(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见附件3)。

4.符合加分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审核通过的方可加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提交上述1中的材料外,还须提供:

(1)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申请表(见附件4)。

(2)参与项目协议(合同)复印件及考核材料复印件。

复试加分按教育部政策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除上述材料外,学院还可要求考生提供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

考生须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基本分数线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我校复试分数线见《关于2023年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各招生专业复试分数线的通知》。

因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一志愿生源充足,2023年不接收此专项计划的调剂申请。

四、复试方式

我校以线下复试为主(125100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及学院官网发布的复试通知安排。

五、调剂基本条件

1.须符合我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但以下专业还须满足:

(1)030100法学专业可接收报考03510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调剂。

(2)030300社会学仅接收第一志愿为030300社会学的考生调入。

(3)055101英语笔译专业仅接收报考055101英语笔译的考生;055103俄语笔译专业仅接收报考055103俄语笔译、055104俄语口译和050202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

(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剂到我校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我校工商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其他考试方式的考生也不得调入。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应用统计专业仅接收第一志愿为应用统计考生调入。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我校各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4.调出专业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且与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可选科目一致。

调剂按“统考数学一的专业可调入统考数学二或统考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专业可调入统考数学三的专业”、“统考英语一的专业可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的原则进行。

六、调剂要求

所有调剂考生(含校内调剂)都必须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上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最终拟录取新生的拟录取专业和研究方向以调剂服务系统数据为准。

各招生专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各学院应根据本学院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我校调剂复试录取时间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如在期间完成了招生计划,将适时提前关闭调剂系统。

所有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必须保证学籍学历的真实性,若因学籍学历问题导致不能录取,责任由考生全部承担。我校不接受考生通过邮寄、电话、邮箱等其他方式提交的调剂申请。

七、录取

录取成绩由考生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后加权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100×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网络远程复试、线下复试权重占比如下表2所示。

表2 网络远程复试、线下复试权重占比

复试方式

初试成绩权重

复试成绩权重

线下复试

50%

50%

网络远程复试

70%

30%

学院须在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公布笔试(含机试、综合测试)、面试、外国语测试等各部分所占权重,其中笔试(含机试、综合测试)权重不低于50%。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各科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由学院自主确定。

录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初试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依次排序录取。

学院依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

3.同等学力加试课程任意一科低于60分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的(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

5.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6.复试成绩(总分100分)低于60分者。

八、招生计划

专业目录招生人数为拟招生人数,实际计划以下达计划为准;各类专项计划考生(单独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招生计划单列,不参与统考考生排序,在其专项计划内择优录取。

九、其他事项

1.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规范复试内容(含复试题库),加强考生心理测试;分类制定学术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核选拔办法及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公布实施。

2.我校预计在3月底启动复试录取工作,具体以各学院通知为准。

3.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要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复试成绩未公示前,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阅或对外公布。

4.对于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考生,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5.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须在开学报到前调入我校,逾期将取消录取资格,调入的人事档案须在校保留至毕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其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6.拟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院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学院须在上报拟录取名单时确定拟保留入学资格新生名单。

7.原则上非全日制专业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各学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要及时通知考生提交定向协议书,完善录取手续。

8.我校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要求。请考生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完成导师互选、制定个人培养方案及向所在学院提交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要求。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9.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名单后,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审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10.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和复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之一。复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保存和传播复试有关的内容。“根据2019年9月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等情形,均应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之一的“情节严重”,将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请考生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诚信参加复试调剂。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11.复试费:普通考生120元/人,同等学力200元/人。采取网上缴纳方式,具体要求由学院通知。

12.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所公布的工作实施细则,不得随意调整。复试结束后及时公布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和考试成绩(包括考生姓名、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十、咨询方式

研招办咨询电话:028-83032120   83035080

咨询时段:工作日9:00-11:30,14:30-17:30

学院咨询电话及时间见学院复试通知。

十一、申诉渠道

学校受理举报部门:纪委办公室

电话:028-83032312 

电子邮箱:jwjc@swpu.edu.cn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西南石油大学

 

 

附件1:西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2:西南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3:西南石油大学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

附件4: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申请表

西南石油大学

2023年3月22日


上海社会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所有调剂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申请调剂。

 

   具体调剂办法如下:

 

一、我院接收调剂复试的一般条件为:

 

1.我院调入专业合格生源不足;

 

2.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第一志愿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3.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要求;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对申请我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7.学硕专硕互不调剂;

 

8.符合教育部2023年相关调剂政策。

 

最终以官网发布的上海社会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为准。

 


浙江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招生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由学校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学校领导小组下设研究生复试突发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组等,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公平、科学。

2.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和招生廉政建设工作。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指定一人,负责复试、调剂、录取过程中的纪律检查工作。

3.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组成若干个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由办事公正且没有近亲属参加当年复试或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复试公平公正的相关专业教师担任,实行组长责任制。

4.学院做好复试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工作,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

5.对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

二、复试工作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1.学校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A类考生基本要求执行(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生源富余的学科专业可在此基本要求上,再划定复试分数线,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

3.对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参考《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各门类要求,单科下降10分,总分下降30分。各学院在学校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之上,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考生须达到学院确定的学科专业复试基本要求,才能进入复试。

(二)复试方式

2023年度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原则上采用现场线下方式。具体请考生关注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的复试方案,按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三)考生资格审查

1.做好心理素质普测。各学院要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复试准备工作,公布拟复试考生的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前,各学院须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定向就业考生须提供劳动合同或者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其他相关就业证明(在被录取前须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复试。

考生最终需要上传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提交方法请以各学院官方网站通知为准。

3.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4.规范执行加分政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学院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应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并报研究生院审核。

5.各学院加强诚信评判和作弊考生查处。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要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切实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院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校院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严肃处理。

(四)复试基本内容和主要形式

1.复试的主要方式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具体复试安排以各学院后续通知为准,请考生关注报考学院官方网站。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类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100分。

2.复试主要内容由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办学特色决定,一般应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等基本方面,各方面内容所占复试成绩的百分比由学院在复试方案中制定。专业素质能力主要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察学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同时还要注意考察学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的情况。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学院制定,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应统一。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相关办法应在招生简章中提前公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权重及综合总成绩计算。2023年硕士研究生综合总成绩等于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百分制)的加权平均。复试成绩比重须在30%-50%之间,学院须在复试方案中明确。

6.推荐免试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统一报名前已完成,不再重复进行,但须做好推免生进一步确认工作。

三、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原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与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有专门规定的情况从其规定(详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

9.符合所申请调剂学院规定的具体调剂原则与要求。

(二)调剂具体要求

1.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调剂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术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3.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4.学院拟发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三)调剂工作程序

1.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2.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申请的初试成绩等基本要求。

3.调剂考生(包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填报调剂志愿。

4.学院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筛选本学院调剂考生情况,确定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批后,通知考生复试。

5.学院将复试合格同意拟录取的名单及时报研究生院,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学院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给调剂考生待录取信息。

6.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同意待录取。

四、录取工作

1.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名额。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考生纳入学院当年的招生计划。

2.录取工作要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凡符合报考条件,达到复试基本要求,按规定程序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录取检查的考生,学校予以录取。

3.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或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者,采取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4.学院上报拟录取名单应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要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5.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6.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7.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的考生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8.拟录取的考生原则上须在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须在学院复试成绩公示后两周内邮寄至相关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以及招生学院相关规定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表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信息公开

1.招生计划公开。各学院应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名额编制分专业计划,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2.复试录取办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开本学院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复试录取办法及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并报研究生院备案,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3.复试考生名单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进入复试考生的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应进行说明。

4.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各专业复试结果,结果应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并应对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学校通过“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公示及“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5.调剂方案公开。各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调剂方案,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各学院应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调剂要求。

6、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各学院要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咨询及申诉渠道(含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并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对考生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7学院对于其他按规定应予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也要及时主动予以公开。

六、学校咨询及申诉渠道

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朝晖校区东教科楼南207

电话:0571-88320517

传真:0571-88320119

E-mailyzb@zjut.edu.cn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申诉举报电话:0571-88320102

通讯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      

邮编:310014

各学院咨询及申诉渠道请查看相应学院网站。

七、本办法如与上级部门最新政策要求不一致的,按上级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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