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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2023招生计划和上线情况,我校相关专业在全国范围接受调剂,现公告如下。

一、调剂专业

会计硕士(125300)普通计划非全日制接收调剂

金融硕士(025100)普通计划全日制接收调剂

法律(非法学)硕士(035101)普通计划全日制接收调剂

法律(法学)硕士(035102)普通计划全日制接收调剂

二、调剂安排

根据教育部通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调剂系统预计将于4月6日开通。系统开通后,我校将第一时间开通相关专业调剂,第一轮调剂复试时间预计安排在4月10日或11日,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及时关注研招网调剂系统和我校相关通知,按时参加调剂复试。

我校各专业拟招收调剂计划、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及时长、调剂复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以后续各招生学院发布的调剂复试相关通知和公告为准。

各招生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不超过36个小时。考生填报我校调剂志愿36小时后会自动解锁,如未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填报其他志愿。我校不接收考生提前解锁志愿。

、申请条件

申请调剂我校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对报考条件的要求。

)申请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同时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分数线和调剂单位调剂专业复试分数线;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英语一与英语二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经济类综合能力视为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申请调剂的考生必须在满足教育部的基本调剂要求的基础上,符合我校相关专业复试分数线和学院规定的其他学术条件。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需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满足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

四、调剂流程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

(二)调剂申请窗口开放时间结束后,我校将根据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总分按照从高到低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申请调剂考生的复试资格以我校在“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确认信息为准。

(三)在达到调剂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招生学院按照接不低于120%的比例确定调剂复试人数。具体调剂比例以招生学院发布的调剂相关公告和通知为准,如申请调剂人数低于各招生学院接收调剂计划数乘以招生学院制定的比例时,则以实际申请人数为上限。

招生学院组织调剂复试。

(五)招生学院公示成绩。公示结束后,上报至研究生处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注意事项

(一)当大量考生集中登录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时可能会造成网络拥堵,出现登录不上的情况,请稍后重试。

(二)考生登录并提交调剂申请后,经我校审核,调剂系统开放时间结束后在系统中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随即考生手机上将接到复试短信。考生同意复试后及时在系统中确认,即可在规定时间参加我校调剂复试。

(三)考生可按照《湖北经济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资格审查通知》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核材料。调剂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关注我校研究生处、各招生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六、有关政策

)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与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同等住宿条件。

非全日制研究生可按学校有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档案不转入学校

)非全日制会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阶段必须签订三方定向协议(详见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如遇政策性变动、不可抗力导致的变动,学校研究生处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27-81973948

招生邮箱:yjszs@hbue.edu.cn

联系人:老师徐老师

湖北经济学院研究生处

2023327


云南农业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云南农业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云南农业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我校调剂复试工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科学择优选拔人才,特制订本办法:

一、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

根据教育部及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启动时间为202346日,与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时间同步,430日前完成所有招生学院(专业)的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各招生学院(专业)调剂开通时间由学院自主确定,并提前公布。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考试方式应是全国统考。

2.考生须符合《云南农业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3.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202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二类地区分数线要求)。

4.考生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6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二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体育学与体育硕士,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照顾专业内部调剂政策执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8.调剂考生还须符合我校各招生学院根据专业实际情况设置的的调剂要求,具体要求见各学院网站相关通告及研招网调剂系统中各专业设置的调剂特别要求

9.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10.报考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和项目管理的考生,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两年工作经验的人员。

11.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申请调剂。

1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13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2023年度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须满足在职定向条件才能调剂非全日制专业学位。

14.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校内和外校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三、调剂考生遴选规则

1.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2.对申请我校同批次、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原则上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成绩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成绩仍相同,优先选择外语成绩高、获奖或学术成果多、专业特长突出或有突出贡献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3.一般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剂专业属同一一级学科的考生。

4.一般优先选择大学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

5.对申请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一般优先选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较多者。

四、调剂复试流程

第一步登录

46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考生凭网报时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的网上调剂系统。如果忘记了用户名或密码,请使用忘记密码功能,输入相关信息来找回用户名或密码。

第二步查询

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前需认真阅读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ynau.edu.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调剂要求,登录调剂系统后可查询我校的专业缺额信息。

第三步报名

通过调剂系统选择已发布缺额的专业,填报调剂志愿。

第四步确认复试

考生提交调剂志愿后,各招生学院(专业)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平台,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余额情况,自主遴选、确定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名单。相关招生学院(专业)将在36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反馈是否同意参加复试的通知。

请考生及时登录调剂系统,查看志愿状态和报考学院的复试通知。如果收到复试通知,考生要按照学院的调剂复试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并通过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复试。

对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招生学院(专业)将在36小时内解锁考生调剂志愿,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调剂志愿。

第五步复试

严格按照《云南农业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开展复试工作,所有调剂考生必须经过复试各环节考核。复试方式:按照《高等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第七版)》要求,在总结、评估近三年复试录取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各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统筹考虑学院实际情况和复试工作量等,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因地因校制宜,综合研判,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

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应采取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混合方式的,学院应统筹好参加不同复试方式的考生,确保考试流程、导师组成人员及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采取远程复试的,要对复试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等功能进行充分评估、测试和完善,并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平台紧急使用准备;要以适当形式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熟练掌握工作流程和平合使用,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采取现场复试的,要科学做好考生入场管理,落实校园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并摆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第六步待录取

考生在复试结束后,如果符合录取条件,将收到我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发送的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以内答复是否接受待录取,否则将在24小时后取消考生的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确认接收待录取通知,在未征得我校允许的情况下,不能再接受其它招生单位待录取。如果考生复试未通过,仍可继续填报其他调剂志愿。

五、调剂工作的组织

各学院根据学科建设实际需要以及硕士招生计划余额等情况,在学校调剂办法的基础上制定本学院的调剂实施细则,成立由各专业专家(导师)组成的调剂考生选拔小组。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后,对申请调剂的考生,根据各专业硕士招生计划余额、考生的初试成绩及本科所学专业等综合情况进行审核筛选,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人选,并对入选复试名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同时考生须在学院(专业)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并接受复试通知”,如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生的复试资格。

复试工作安排由各招生学院(学位点)自行确定,具体以考生收到的复试通知为准。考生须按照学院所发送复试通知和《考生复试须知》要求参加复试。

六、其它

1.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2.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招生学院(专业)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各学院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反馈结果,尽可能缩短考生等待时间。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院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我校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信息均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http://yjs.ynau.edu.cn)公布的为准,我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个人及网站发布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信息,未举办任何考试培训班,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复试培训工作。敬请各位考生通过以上提供的官方渠道查询各类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地址:云南农业大学西校区至诚楼314

邮编:650201

联系电话:0871-65228283    传真:0871-65227087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ynau.edu.cn

 

 

 

云南农业大学研究生处

0二三年四月三


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一)调剂基本要求

调剂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见江西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网址:https://yjsy.jxutcm.edu.cn/info/1028/1520.htm)。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除有规定其他的条件的专业外),并依据初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调剂时依据初试成绩总分按专项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国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7.调入人文学院应用心理(045400)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国家线且外国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外国语成绩除外)。

8.调入人文学院中医翻译学(1005Z4)专业的考生,初试成绩不低于国家线且外国语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

9.调剂时若最后一名总分成绩有相同分数者,则一并进入复试。

10.其他未提及的调剂事宜按照2023年国家有关调剂政策和文件精神执行。

(二) 调剂工作程序

调剂复试考生必须进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经接受院部审核同意后参加接收专业组织的复试。招生院部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西安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两级管理

(二)学校成立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党政办公室、纪委综合室宣传部、研究生院、保卫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资产经营处、后勤处、校医院等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负责人。全面统筹指导和监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党政办公室负责指导和监督复试录取期间的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并协调其它相关事宜。

纪委综合室负责监督检查复试录取工作期间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事项。

宣传部负责复试录取期间宣传工作与舆情处理。

保卫处负责复试录取期间门禁管理与安全保卫工作。

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处负责复试录取期间网络保障技术支持和舆情监测。

资产经营处负责协助后勤处落实硕士研究生住宿。

后勤处负责复试录取期间校园美化、考场清洁消毒、设备检修、动力保障等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校医院负责复试录取期间拟录取考生体检和体检报告审核及医疗服务保障工作。

(三)各学院成立主要负责人(包括书记和院长)在内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制定本单位2023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细则”);制定复试工作人员遴选、培训办法和行为规范,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根据学科类别或领域(以下简称“专业”)具体情况成立复试小组,组织对考生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公开有关信息。

各学院党组织纪检委员负责全程监督检查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调查处理本单位投诉和举报事项。

二、基本要求

(一)各学院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名额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并在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按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下调25%复试分数线具体根据招生指标和上线人数划定

(二)各学院根据学校复试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细则含调剂遴选条件,报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在本单位网站公布后执行

(三)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由研究生院进行资格认定。

各学院按照《西安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西安石油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组织复试题库命题工作。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复试的,要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要充分考虑复试人数、学科专业特点等,提前组织专家命制好充足的试题,并做好相关试题印制工作。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各学院要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工作

各学院要加强复试导师和工作人员的遴选、培训和管理,强化政策意识、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坚决杜绝工作人员自行其是、擅自调整或破坏规则。

各学院提前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模拟,熟悉工作流程或相关平台的使用,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方式

学院要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式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但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1. 现场复试:在我校雁塔校区进行,各学院须做好试题印制、场地安排等相关准备工作,并将复试安排及要求及时通知考生。考生须按照通知要求携带证件及相关材料,按时参加复试。

2. 网络远程复试:使用钉钉云面试系统进行(腾讯会议作为备用平台),各学院须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公布相关设施的配置要求提前组织考生、复试导师及工作人员进行模拟演练。相关考生按要求自行准备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施。考前严格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身份核验。坚持“三随机”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各学院负责。考生须在复试前准备好以下材料:

1. 往届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

2. 应届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

3. 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4. 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非全日制考生

5. 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应届考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提交《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前毕业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 各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复试内容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四部分,其中,前三部分所占分值分别为60分、30分、10分,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作为录取参考依据,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最终成绩按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比例进行折算。

1. 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核学生对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测试范围为招生简章中公布的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须单独组织,测试范围为招生简章或各学院复试细则中公布的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科目有1及以上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各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现场复试:各学院组织考生在标准化考场集中进行专业知识测试,全程录音、录像。考试时间由各学院确定,满分100分。

网络远程复试:各学院组织考生通过钉钉云面试系统进行专业知识测试,采用随机抽取试题作答方式,测试时不少于10分钟,满分100分。

2. 综合能力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各学院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合理设计测试内容,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专业知识综合应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创新精神、创新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 外语水平测试

外语水平测试包含外语听力及口语,主要考考生运用外语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对专业外语知识的掌握程度。从发音正确性、语言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外语水平。

4. 心理健康测试

在复试工作前,各学院通过发放电子问卷形式进行心理健康测试,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否则视为放弃复试。心理健康测试结果仅作为录取参考,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成绩测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1. 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2. 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5×70%(管理类联考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3×60%)。

3. 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30%(管理类联考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100=专业知识测试60+综合能力测试30+外语水平测试10分。

4. 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五)复试相关要求

1.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2. 各学院依据本单位招生名额、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基本要求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

3强化思想品德考核,并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 各学院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小组成员须在同一场所集中工作要求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复查

5. 现场复试各部分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其中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时间合计不少于20分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复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单独组织,时间不计入内。

6. 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6人(含复试助理),网络远程复试还须安排技术支持人员1名。有直系亲属参加本学院复试的教师要严格回避;有非直系亲属参加的要主动报备。复试评委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复试结束后,各学院须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集中统一管理。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方式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

(二)调剂基本要求

1.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相关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3. 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 初试科目中含统考数学的专业,不接收未统考数学的考生调剂;初试科目含统考英语科目的专业,不接收其他语种考生调剂。

6. 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7.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8.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如有调剂名额,只接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调剂。

(三)调剂遴选规则

1. 对于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的考生学校根据调剂名额,按照考生报考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以及本科专业与申请调剂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基本原则,分批次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相同或相近专业由学院按照学科专业目录进行规定,经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通过,报研究生院审批后,本单位调剂工作细则中提前公布。

第一批次:初试科目名称相同(统考科目代码相同,下同)、专业相同者

第二批次:初试科目名称相近、专业相同者;

第三批次:初试科目名称相同、专业相近者;

第四批次:初试科目名称相近、专业相近者。

第五批次: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结合学科方向择优遴选进入复试。

2. 同批次同等条件下,各学院可根据相关学科发展方向、培养目标等因素制定专业性、学术性的遴选条件及其他业务要求

3. 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遴选条件,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四)调剂工作程序

1. 研究生院登录“调剂服务系统”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专业及初试成绩要求。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

2.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信息。

3. 各学院及时登录“调剂服务系统”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遴选拟复试考生。

4.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提交的拟复试考生进行审核,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同时,各学院在本单位网站公示调剂复试人员名单。

5.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接收复试通知

6. 相关学院组织调剂考生复试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示

7. 研究生院严格审核调剂拟录取名单,并通过“调剂服务系统”向审核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8. 接到待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予以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五、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拟录取公示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提交我校校医院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单,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

(一)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二)各学院在每批次复试工作完成后及时将复试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成绩统计表按折算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

(三)复试成绩及拟录取意见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学院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学校将在各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最终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xsyu.edu.cn/)分批公示。

七、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规范透明。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及时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各学院要在本单位网站提前公布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细则、复试考生名单等,严格公开公示拟录取考生信息,受理考生申诉。

各学院要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成绩提出拟录取名单。

各学院要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拟录取结果全面负责,充分发挥复试小组在民主决策、严格把关等方面的作用;加强对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

)学校将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责任,并动态调整相关各学院招生计划。

)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山东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调剂要求

1符合调入学科(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资格线,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数均达到调出与调入学科2023年A类地区国家线且符合我校各学科(专业)在“调剂服务系统”中设置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分数、本(专)科所学专业或学业水平要求。调剂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2、申请调剂的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3、考生初试外国语科目必须为统考英语。

4、法律硕士(非法学)只接受报考035101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调剂考生;法律硕士(法学)只接受报考035102法律硕士(法学)的调剂考生。

上述要求若有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相冲突,以教育部和山东省的文件规定为准。

二、开通时间

1、我校将于43日开通研招网调剂意向采集系统,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通过该系统填报调剂意向。

2、调剂系统开通时间:2023460:0012:00,如有调剂不满的专业后续会再次开通,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1、调剂期间,调剂专业、人数可能按照生源情况随时调整,以调剂系统公布为准。

2、考生在调剂系统开通后,通过系统申请调剂我校,招生学院将46日中午12:00陆续对入选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务必2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我校调剂系统锁定时间为24小时,24小时后将自动解锁,解锁后可继续选择报名其他招生单位。

3、调剂考生的复试时间、复试方式、复试内容等详见稍后在研究生处网站(https://www.sdjzu.edu.cn/yjsc/ )公布的各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考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办法。

4、调剂复试结束后,研招办在调剂系统里给录取的考生发送录取通知,考生接到录取通知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接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国防科技大学2023年接收地方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规范我校地方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结合生源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原则

       申请调剂我校地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关于考生调剂的基本条件;

       2.我校原则上不接受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调剂;

       3.其他学术性要求,由各学院(学科)在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中进一步明确

       二、工作程序

      (一)所有调剂工作均依托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信息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公告为准。

      (二)凡符合调剂原则的考生,按相关学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学院将综合考虑考生志愿、专业类型、岗位任职、本科专业以及分数排名等情况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予以公布。

      (三)各学院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适时发放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按要求完成相关复试、录取工作,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各招生学院负责解释。

江西财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

我校执行国家A类线,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分数情况,除非全日制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考生调剂外,其他专业只接收报考我校且未被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调剂欢迎广大优秀考生积极申请!现将我校2023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方案公布如下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考生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6.除非全日制专业接收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线考生调剂外,其他专业只接收报考我校且未被一志愿录取的考生调剂,并按照第一志愿相同专业初试成绩高低排名的原则,确定调剂名单。所有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二次复试。

二、调剂流程

符合国家及我校接收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入我校招生名额尚有缺额专业的学院,具体程序如下:

1.考生填报调剂信息。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中按要求填报调剂志愿。

2.招生单位审核调剂。招生单位按调剂条件择优挑选考生并确认考生调剂意愿,将同意调剂的合格考生添加到复试备选库并发送复试通知。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考生复试。考生按复试通知要求进行复试。

5.待录取操作。对复试合格被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学校将在调剂系统中发“待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安徽建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教育部、安徽省有关文件规定和会议精神,结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A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我校调入专业复试分数线。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满足教育部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

(六)满足我校研究生招生学院规定的其它调剂录取条件。

二、调剂比例

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20%比例确定调剂人数。

三、复试方式:采取考生到校现场复试方式。

四、调剂工作程序

(一)学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调剂复试办法、各调剂专业和相关调剂信息。

(二)各研究生招生学院根据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专业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调剂、复试、录取细则,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后于调剂系统开通前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申请调剂考生自行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四)学院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遴选,择优挑选参加复试考生。

(五)学院将调剂复试考生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并向考生发出复试通知。

(六)学院组织调剂复试,将调剂拟录取名单报学校审核同意后,在学院网站对外公布。

五、调剂具体要求

(一)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二)保证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

(三)考生志愿系统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

(四)各学院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自己的调剂要求,严禁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遴选条件,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严禁设置歧视性条件。

(五)调剂到非全日制专业考生需要提供定向单位委培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六)各学院要通过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六、信息公开

调剂录取工作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否则无效。我校各批次调剂公告、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等信息,在各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和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七、咨询与监督方式 

调剂复试及录取工作期间,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551-63518485;电子邮箱:maxinxin116@163.com

如认为复试工作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可向学校纪委反映,监督电话:0551-63828082电子邮箱:jwb@ahjzu.edu.cn

八、其他

(一)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网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办法由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文件规定执行。如遇上级政策调整,以最新政策为准。

安徽建筑大学研究生院

                                   2023年4月2日


安庆师范大学2023复试录取办法(含调剂办法)


 

根据教育部、安徽省相关规定及会议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为稳妥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

(一)复试时间

在教育部规定期限内完成一志愿和调剂考生复试录取,一志愿复试在4月15日前完成,调剂复试在4月3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各学院通知为准(详见各学院复试录取细则),不再另发复试通知。

(二)复试资格

1.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报考我校专业复试分数线。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参照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降25分,单科降5分。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情况下,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由各专业所在学院自主确定。

4.一志愿、调剂复试名单在报考学院网页、研究生院网页提前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调剂复试

一志愿未完成招生指标的专业进行调剂招生,考生须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或学院网站,认真查阅我校调剂专业信息及调剂要求,而后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查询符合要求的调剂专业并提交调剂申请。

1.我校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如下:

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满足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士兵计划需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剂要求(详见各学院复试细则);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

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调剂要求。

2.调剂程序

学校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内不予解锁,请考生谨慎填写调剂志愿。考生须在接收到“复试通知”2个小时内(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登录调剂系统进行确认,否则视同放弃复试资格,在接收到“待录取”通知1个小时内登陆系统确认,否则视同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不统一组织预调剂。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考生根据报考学院通知要求提交电子版资格审查材料接受审查。未按规定提交审查资料、经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提交如下材料(具体要求以学院通知为准):

1.考生身份

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打印)。

2.学历学籍

(1)应届本科毕业生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2)往届本科毕业生

提供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同等学力考生

本科结业生提供结业证书;高职高专毕业的考生提供毕业证,均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http://www.chsi.com.cn/xlrz/)。

3.大学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毕业论文(应届生可提供论文大纲)、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5.诚信复试承诺书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五)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方式

复试具体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自行确定,并通过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提前公布执行。复试考生须提前查阅实施细则,了解复试流程。

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考生需提前准备好2个网络视频设备(1部手机+1台带摄像功能的电脑或2部手机),并选取空间独立、信号良好的地点作为复试场所,参加复试的考生提前下载安装相关软件、注册账号、熟悉系统操作流程、调试设备、准备好面试环境,按学院要求等候复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复试。

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考生按照学院规定准备有关材料,按时到校参加各复试环节考试(建议提前熟悉考场),遵守考场纪律,复试期间不得去校外无关场所,切实做好自我防护。

2.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

由各学科(专业)复试专家小组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已公布的《2023年安庆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参考书目》开展命制题库或试题。网络远程复试考生从足量的试题库中随机抽题、即时作答;现场复试考生笔试时长2小时。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2)专业课面试

重点考查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成果、实践能力等情况,考生须按要求提前提供有关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获奖及荣誉及其他能佐证考生综合素质的材料(详见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复试专家小组根据考生的书面材料和面试表现,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

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制定考查内容,通过问答、口译等形式,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按百分制打分,成绩按权重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以“合格”、“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每门考核时长30分钟,原始纸质答卷按要求邮寄给复试学院;采用现场复试方式的,每门考核时长2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每门课程考试成绩按百分制执行,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组织方式由学院通知进行。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100分,由专业课笔试成绩(a)、专业课面试成绩(b)、外国语听力测试和口试成绩(c)加权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F=a×50%+b×40%+c×10%,其中F为复试成绩。

2.总成绩满分100分,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Z=C/5×50%+F×50%,其中Z为总成绩,C为初试总分+政策加分,F为复试成绩。

3.总成绩排序原则。各学科(专业)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分别排序,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排序;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相同,按照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排序。非全日制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指标单列,单独排名。

(七)体检

在拟录取后正式录取前,考生须提供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具有体检资质的部门出具的3个月内的体检健康报告(录取结束后另行通知相关要求,复试期间无需体检),待考生入学后确有必要将组织体检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录取资格。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实施。

二、录取

(一)拟录取

1.复试最终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及报考学院公示,各学院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和招生指标,择优录取,录取意见包括:建议录取、名额已满暂不录取、不录取。如有剩余指标,进入到调剂程序或由学校统一调配。

2.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录取在职定向考生。

3.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和非定向两种类型的考生。拟录取公示后,非定向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转入全部人事档案;定向考生须签订学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公示后规定时间内交到研究生院。如未按时提交,由此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4.招生指标的缺额可从“名额已满暂不录取”考生中按排名补录。

5.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原则上需在1小时内(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登陆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

(二)复试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有重大问题;

3.专业综合面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

4.考生身份不能确认。

三、录取资格复查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被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监督及异议受理

(一)复试过程接受纪委及群众监督,原则上各学院须安排纪委委员全程参与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复试现场及网络面试全程录音录像,以备倒查。

(二)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疑问,可在录取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研究生院将会同相关学院对复核申请及时做出答复。

电话:0556-5303726,邮箱:yzb@aqnu.edu.cn

(三)考生如发现复试过程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可进行举报。学校监督部门将对举报进行核实,并及时做出相应处理。

电话:0556-5300053,邮箱:jiwei@aqnu.edu.cn

(四)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对在复试录取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556-5303726。

(二)各学院招生咨询电话:

学院

联系人

电话

人文学院

郭老师

0556-5500148

外国语学院

马老师

0556-5308092

马克思主义学院

张老师

0556-5300049

法学院

方老师

0556-5306833

经济与管理学院

徐老师

0556-5303989

美术学院

吴老师

18155660959

音乐学院

高老师

0556-5300181

黄梅剧艺术学院

孙老师

0556-5500227

传媒学院

吕老师

0556-5305077

数理学院

陈老师

0556-5303013

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江老师

0556-5301156

电子工程与智能制造学院

查老师

0556-5303917

化学化工学院

吴老师

0556-5708016

资源环境学院

汪老师

0556-5306095

教师教育学院

查老师

0556-5303728

体育学院

王老师

0556-5300092

生命科学学院

张老师

0556-5306290

六、其他

(一)学校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视频资料保存1年。

(三)为确保考试公平,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进行录音、录像、截屏等操作,如侦测到上述行为,按照作弊处理。

(四)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

https://www.cup.edu.cn/rwsk/talent/admission/b8b8e4a68e3642db854f20b6059817bb.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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