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科学研究总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
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是1979年国务院首批批准招收研究生的科研单位,是我国煤炭工业科技创新的国家队和排头兵。
热忱欢迎各界人士报考我院研究生。
一、招生类别
我院以推荐免试和普通招考两种形式招收硕士研究生。申请免试推荐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简称推免生,后同)按教育部政策要求获免初试资格者,均可参加复试考核。普通招考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方式为全国统考。
2023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6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推荐免试
1.报考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且具有所在高校的推荐资格。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推免生申请与报名
9月28日-10月20日,获得本科院校免试推荐资格的申请人,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环节。
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3.推免生入围复试程序
我院收到申请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材料初审,通过初审入围复试的申请人应按要求参加所有复试环节。
4.推免生资格复审和录取
我院将在2023年4月15日前对所有拟录取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总院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舞弊现象的;
(2)申请人在本科第四学年学习期间有不及格科目的;
(3)在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的;
(4)不符合体检要求的;
(5)其他影响录取事项发生的。
(二)普通招考
1.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煤炭工业科技发展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煤科总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在当年入学报到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2.报名及考试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
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10月25日
网址:http://yz.chsi.com.cn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招生管理机构自行确定
打印准考证:考前10天左右,凭网上报名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26日
3.录取
我院研究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特别提示: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向总院提供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3)初试时间以国家相关公告为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1。
(4)申请人参加总院复试均可报销往返车费(动车二等座、普通车硬座或硬卧)、住宿费。其他复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培养模式
我院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统一教育管理、统一学位授予,实行独具特色的“两段式”培养模式,第一阶段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进行为期一年的基础课程和学位课程的学习,第二阶段在我院各培养单位从事论文选题和科学研究工作。
三、就读待遇
研究生就读期间,每月2000元奖学金;第一学年在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上课,单位承担学费、住宿费;申请知识产权、发表期刊论文产生的费用均由培养单位承担,享有餐补、差旅补、医疗补、生日补、年终科研补助,单位提供研究生公寓、办公室、电脑、日常办公用品,统一购买平安保险;总院每年度评选优秀在校生、优秀毕业生、优秀班干部,孙越崎优秀学生奖、北京市优秀毕业生等荣誉称号,并按照奖项等级发放奖学金。
研究生在读期间可申请硕博连读;毕业后择优留院工作,在京单位优先解决北京户口。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陈老师 010-87986496
刘老师 010-87986498
电子邮箱:mkzyyjsy@mail.ccri.ccteg.cn
附件:
1.煤炭科学研究总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与招生专业
详见煤科总院招生官网
http://124.70.70.241:8088/#/articleDetail/63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坐落在渤海之滨的天津海河教育园区,是教育部批准成立的国内第一所应用技术大学,是市政府批准的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建设单位,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批准的硕士授予单位。学校占地面积1000亩,建筑面积29.73万平方米,教学做一体化的实验实训场所365个,全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两万余台套、价值逾5亿元人民币。学校现有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天津市工程研究中心、天津市科普基地等高水平科研平台5个,天津市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15个。学校现有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省部级教学和科研团队5个;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5人,省部级教学名师、天津市领军人才等省部级人才18人,国家及省部级技术能手7人,天津市优秀科技工作者3人。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在“新建本科院校教师教学发展指数”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一。学校立足天津、服务京津冀、辐射全国,以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应用技术大学为目标,聚焦工业发展需求,面向制造业和制造类服务业,致力于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
2023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机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人数3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名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报名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注意: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二)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见《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由我校自主编制,考生可登录我校科技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五、复试及录取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资格审查
我校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以及复试办法和程序以我校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调剂
我校根据教育部调剂政策制定具体调剂办法、调剂要求及调剂程序,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进行相关信息查询。
(四)录取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六、学制、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制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
(二)学费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三)奖助学金
1.学业成绩优秀、科研成果显著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评定,每生每年20000元。
2.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除外),在校期间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学业奖学金:将按照下达名额、学校相关文件进行评定,学业奖学金最高每生每年8000元。
4.对学科竞赛、科研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发放单项奖学金;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和“三助一辅”兼职岗位。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在复试阶段,学校科技与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在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细则,各专业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二)在拟录取阶段,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学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校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其他事项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天津中德应用技术大学科技与研究生处
学校地址: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2号
邮政编码:300350
学校主页:https://www.tsguas.edu.cn
科技与研究生处网址:https://kjc.tsguas.edu.cn
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022-28771115
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兰州交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推荐免试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有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具体要求及申请办法可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查询。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工作由研究生院负责。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校应试的外国语语种均为英语。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不按要求报考的考生学校将不准其参加考试。在调剂阶段,不接收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考生调剂我校非全日制专业。
6.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 网上确认: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2. 确认程序:
(1)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确认。
三、考生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同时应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届时请登录研招网下载。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初试科目及时间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将电子版准考证备份留存)。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6日8:30-14:30)。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体检
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六、复试和录取
(一)复试和复试形式
1.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考查。
2.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要对所有具有参加复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前我校要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复试的基本要求(即分数线),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技能的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将全面、严格复试,并采用笔试形式加试2门或2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
5. 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和会计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对于报考上述三个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进行加试由招生单位自定。
(二)录取及录取形式
1.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我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3. 参加统考的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4.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五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为六年。
八、学费标准
工商管理硕士:20000元/年;
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管理领域,代码:125601):17000元/年;
其他专业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8000元/年。
九、奖助政策
目前,我校已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研究生贷款、特困临时补助等各类奖助学金及助困渠道。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研究生,覆盖面为3%左右,硕士为2万/人;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硕士分为0.8万/年、0.6万/年、0.4万/年三个等级,覆盖面为70%;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干部以及在学位论文等方面表现优异的研究生;社会奖学金主要由单位或个人捐助,用途、额度和评审按照设奖协议执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0.6万/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用于通过设置部分教学、管理、科研岗位,从而提高研究生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能力,并补助相应的岗位津贴,发放金额为500元/月,覆盖面达到30%;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研究生支付学费;研究生临时特困补助用于研究生遭遇重大疾病、家庭突发重大灾害等情况下临时补贴其部分生活费用,金额从2000元至1万元不等。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lzjtu.edu.cn)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
(二)兰州交通大学教职工网报时请在“备用信息2”栏中填写“兰州交通大学职工”。
(三)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预计为2500人,具体招生人数待国家招生指标下达后确定。
学校代码:10732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西路88号
邮编:730070
网址:http://www.lzjt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c.lzjtu.edu.cn
电话及传真:0931-4938103 E-mail:yzb@mail.lzjtu.cn
兰州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
西藏农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学校招收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录取通知书确定的报到入学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各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详见《西藏农牧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规定),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培养单位因报考等产生的纠纷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及我校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报名(网址:http://www.xza.edu.cn/gljg/yjsc/main)。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在报名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规定条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规定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网报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学校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一般在11月初。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名费、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四、考试与录取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复试方式为面试口试。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
(三)初试和复试提供考试大纲,不指定参考书目。初试科目、复试科目及相应的考试大纲、加试科目等信息请自行登录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查看(网址:http://www.xza.edu.cn/gljg/yjsc/main,下同)。
(四)复试一般在2023年3-4月进行。复试录取办法将在复试前公布,复试调剂录取要求详见当年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录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对已录取的考生,学校一般在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见《准考证》。
(六)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五、信息公开
学校依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开研究生招生信息,期间全程接受监督检查。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894-5822054。
六、学习形式及学制
除农业管理专业定向招收非全日制考生外,学校其余专业只招收全日制考生。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3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提前1年申请毕业。
七、招生类别
全日制研究生:非定向就业(照顾政策考生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人事档案转入西藏农牧学院,毕业时学校负责就业派遣。
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就业,考生签订委托培养协议,考生人事档案不转入西藏农牧学院,毕业时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八、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根据藏财综字[2014]44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农林及其他专业5000/年,理工类专业6000/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7000/年。如学费标准与最新文件有出入,以最新文件规定为准。
(二)学校面向所有研究生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一辅岗位等。咨询电话:0894-5889907。
九、其它
(一)对于考生填报材料虚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有出入,以教育部、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三)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四)我校只接收初试外国语科目为《英语》的考生。
十、招生咨询
(一)学校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及名称:(10693)西藏农牧学院
学校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100号,邮编:860000
学校网址:http://www.xza.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894-5823990
联系人:余老师
(二)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植物科学学院:贾老师,0894-5821067;
动物科学学院:孔老师,0894-5821065
食品科学学院:李老师,0894-5826471;
资源与环境学院:陈老师,0894-5821066;
水利土木工程学院:林老师,0894-5826464;
电气工程学院:权老师,0894-5829842。
未尽事宜,欢迎垂询!
渤海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校简介
渤海大学始建于1950年2月,是辽宁省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渤海之滨的历史文化名城辽宁省锦州市。学校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
学校占地2250余亩,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设有20个二级学院,53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0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法、教、文、史、哲、理、工、农、管、艺等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在校生近23000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教授200余人,博士450余人。专任教师中,有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入选者、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攀登学者、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兴辽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辽宁省“兴辽计划”教学名师、辽宁省“兴辽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人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入选者、千人层次入选者、省级优秀科技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优秀教师等近百人。
学校现有省一流学科A类建设项目1个、省一流特色学科项目3个、省重点学科培育项目7个。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农业农村部技术研发专业中心1个、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中心1个、省高校重大科技平台1个、省教育厅校企联盟2个、省产业技术研究院1个、省高等学校新型智库2个、省高等学校培育智库2个、省科技创新智库研究基地1个、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个、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重点实验室4个、省专业技术创新中心5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3个、省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基地3个、辽宁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2个、省大学科技园1个、省科普基地1个,其他省级平台6个。建设了国家火炬计划锦州硅材料及太阳能电池产业基地公共检测中心,现有省高校创新团队11个。
学校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24个,国家级、省级特色(示范)专业、试点专业18个,8个师范专业通过教育部师范类专业二级认证。建设国家级、省级一流课程59门,国家级、省级精品教材24部,教育部产学合作项目、教改立项、省级教改项目近300项,获得国家级、省级优秀教学成果奖60项,居省内高校前列。有7个省级教学团队,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有国家级现代产业学院1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2个。每年推免研究生近百人。根据科睿唯安2021年11月份发布的最新ESI数据显示,渤海大学农学、化学、工程、计算机4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学科;在USNews2021世界大学排行榜中,我校在世界大学中排名988位,在国内高校中排名第101位;2021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我校有5个学科进入前50%,在辽宁省高校中排名并列第9位;根据《中国研究生教育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我校在中国高校一流学科建设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位于第128位,辽宁省高校排名第4位;我校在2020-2021年中国普通高校研究生教育竞争力排行榜中位于第235位,辽宁省高校排名第11位;在2021年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中,渤海大学有4个学科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前500名。
学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曾获“教育部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跻身全国高校就业50强行列。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被评为“全国高校社科精品期刊”、全国高校优秀学报、辽宁省一级期刊。
“十三五”以来,全校教师主持完成及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教育部和辽宁省重大科研攻关项目等科研项目2602项,获得各类科研成果奖励1660余项;发表论文15500余篇,被SCI、EI、CPCI三大检索收录论文近4500篇;出版学术著作760余部,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28项。共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402项。
学校与韩国、俄罗斯、日本、巴基斯坦、布隆迪、中非、波兰、英国、法国、美国、蒙古、意大利等国家的30多所高校、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立足东北亚,建立了辐射日本、韩国、俄罗斯、蒙古等国的国别与区域研究平台,并与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合作举办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国际产学研用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努力打造面向教育对外开放、面向“一带一路”的中外人文交流平台和科研合作创新机制。共接收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互派学者讲学,同时选派中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到国外进修或攻读学位,先后与布隆迪大学、中非班吉大学合作建立孔子学院。深入开展国际中文教育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工作,近三年来申报教育部语合中心科研课题10余项,资助金额超过150万,在线教学和课程资源开发项目近20项,总资助金额300多万元。
学校内涵建设明显加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武书连、网大网、校友网、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等国内高校评价机构对高校实力排名结果显示,渤海大学综合实力和专项指标,在全国近800所本科公立高校中排名接近二百强,省属高校前八强。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图书馆馆藏图书293万册,仪器设备充分满足教学科研需要。校园环境优美,林木葱茏,2019年获评“辽宁最美校园”,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辽宁省绿化模范单位、辽宁省校园绿化示范校和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辽宁省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2021年获评辽宁省节水型高校。
考生须知
一、拟招生人数
我校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1180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推荐免试),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647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00人(具体招生专业详见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上述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计划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复试阶段各专业计划数可能会根据生源、初试成绩和录取推免硕士人数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3年9月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9月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四)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学制(基本修业年限)
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学术型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专业学位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五、报名程序
(一)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根据我校要求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填报志愿、支付报名费、复试确认和待录取确认等手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六、网上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四)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五)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六)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七)符合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招生单位应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除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外,不得擅自扩大范围、另设标准。
上述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我校部分专业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详见渤海大学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九)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七、网上确认要求
(一)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二)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三)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五)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入学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2. 教育学、历史学门类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3. 体育、文物与博物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4. 审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5. 金融、国际商务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非全日制初试考试科目与全日制相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我校将在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合格考生复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书。复试科目:外语和专业课。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或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及相关事宜届时网上查询。具体复试地点将根据2023年复试期间疫情防控形势另行安排,考生应当遵守我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和规定,否则不得参加复试考核。
2.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十、录取
(一)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自命题科目参考性考试大纲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二、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审批备案为准,按学年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专业目录。
十三、研究生奖助体系
我校建立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基础学科、“新工科”“新文科”整体实力,积极打造交叉学科,提升跨学科水平,建立多元化、多样性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特设立“研究生校友专项奖学金”:
(一)理、工、管理类学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第二学年初经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
(二)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具体参见研究生“校友专项奖学金”支持学科分布表),第三学年初经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
(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A类36所、B类6所)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所在的一流学科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末经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20000元。
(四)第一条与第二条奖励不可以兼得;第三条奖励可以与第一条或第二条奖励兼得。
十四、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
(一)毕业就业:
(1)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2)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且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是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在入学报到时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未能按期提交本人档案,影响学籍注册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住宿情况: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提供学生宿舍,房间标准为4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1200元/人(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非全日制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利用寒暑假、周末及其他业余时间进行学习,不提供住宿。
(三)培养所在校区:
软件工程、企业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金融、国际商务、审计、会计学、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专业在渤海大学滨海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街20号);其他专业在渤海大学松山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十五、其他
(一)我校将按照上级和学校要求,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保障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自己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专业目录中带“★”的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专业,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名额占总的招生计划。
(五)具体信息以官网公示为准,未尽事宜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执行。
(六)本章程公布后,若上级部门在2023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十六、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邮 编:121013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单位:渤海大学研究生院
网址:https://yjszsxxw.bhu.edu.cn/
联 系 人:翟老师、高老师
纪检电话:0416-3400027
招生电话:0416-3400137
E - mail:bhyy@qymail.bhu.edu.cn
学校代码:10167
绵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绵阳师范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2〕3号)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绵阳师范学院,位于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西路166号。学校是具有硕士、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代码为10639。
第三条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 学校招收的研究生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年限内需全脱产在校学习。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绵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四川省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工作办法,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全部过程。
第六条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是组织和实施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纪委是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三章 报名
第八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职或在籍人员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九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两个阶段(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报考点公告)。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向学校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须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2年12月1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交学校审查。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现役军人报考,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学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信息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信息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报考点要求进行报名信息的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
2.确认形式:由报考点决定,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详见报考点公告。
3.确认程序:考生按报考点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办理确认手续,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考生确认时,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自行承担。
第四章 招生考试
第十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 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初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公告。
第十二条 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体检、专业考核和英语测试等。复试时间及具体事宜,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十三条 调剂工作在复试阶段开展,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的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五章 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招生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
第十五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十六条 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布。
第六章 学制和培养标准
第十七条 学校招收的研究生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在规定学制内完成学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但其学习年限不得低于2年。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培养要求制定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硕士研究生毕业时,经考核合格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颁发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学位标准的,学校可以按其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七章 学费、奖助学金及优惠政策
第十九条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下列优惠政策和奖助学金:
类型 | 金额 | 备注 | |
优惠政策 | 学费 | 7000元/生/年 | 全免 |
住宿费 | 1200元/生/年 | 全免 | |
项目经费 | 最高8000元/生 | 用于课题研究或毕业设计 | |
外出访学 | 最高20000元/生 | 经申请批准后发放 | |
奖助学金 | 研究生新生入学奖学金 | 一志愿录取考生20000元/生;调剂录取考生10000元/生 | |
国家助学金 | 6000元/生·年 | 覆盖面广,根据国家、学校文件要求确定,学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 |
国家奖学金 | 20000元/生 |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为准,学生需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 |
学业奖学金
| 一等10000元/生 | 每年评选人数以四川省下拨名额和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 |
二等8000元/生 | |||
三等6000元/生 | |||
四等3000元/生 | |||
研究生助研 | 最高12000元/生 | 具体发放金额和时间由导师根据考核情况确定 |
第二十条 上述优惠政策和奖助学金的详细审核和评选办法、覆盖范围、比例和细则请参看学校、学院相关管理文件和当年评选通知。
第八章 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学校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学校工作人员,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三条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及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九章 特别说明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要求考生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或其他问题,结果由考生自负,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 学校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二十六条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考生入学时应将本人人事档案以学生身份转入学校。
第十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及四川省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绵阳师范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处负责解释。
附件
绵阳师范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单位:绵阳师范学院 单位代码:10639 学位类型:专业学位
院系所、专业 | 研究方向 | 招生计划(名) | 初试科目 | 导师 | 说明 |
不区分院系所 0857资源与环境专业 (全日制) | 1.生态环境保护与利用 2.生态环境监测与治理 3.农业污染治理与资源化利用 4.乡村人居环境规划与设计 5.生态环境信息智能处理 | 在去年的基础上有所提高,以最终上报批复为准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2环境科学概论 | 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可能产生招生人数的变动,届时学校将根据实际计划对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
南昌航空大学(10406)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3年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是一所以应用型学科支撑、技术创新导向,以工科为主、经管文理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大学。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上海高水平地方大学重点建设单位、上海高等学校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上海市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整体改革领航高校、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2018年以来,在上海高校分类评价同类型高校中连续四年排名第一。
学校明确“应用导向、技术创新”特色定位,秉承“依产业而兴,托科技而强”办学理念,坚持“协同创新、共创价值”发展理念,凸显“协同创新、共创价值”的科技创新文化,追求“卓而独特、越而胜己”的价值取向,积极推进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应用创新型大学。
学校建有以“香料香精化妆品与绿色化工”为引领、以“功能新材料和智能技术与先进制造”“设计文创与创新管理”为协同的特色学科群;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和工程科学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6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个。
学校坚持四个面向,科研实力突出。积极对接长三角一体化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需求,依托、服务和引领相关重点产业发展。拥有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稀土新材料测试评价行业中心、香料香精化妆品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等国家级学科平台6个,拥有香精香料及化妆品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上海物理气相沉积(PVD)超硬涂层及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绿色氟代制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光探测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食品风味与品质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学科平台16个;与地方政府、头部企业、科研院所等共建产业研究院、上海市大学科技园、上海创业学院、中欧知识产权学院和各类协同创新研究院、产学研工作站、技术转移中心等高水平技术创新和成果孵化平台。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以服务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重点,面向上海市三大先导产业和六大产业集群发展要求,培养具有理想信念、家国情怀、过硬本领和责任担当的,具备厚德精技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创新型研究生。
三、招生名额
拟招生数在录取时以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为准。
四、学制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生物与医药、风景园林、艺术、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交通运输类别学制3年;
资源与环境、社会工作、工程管理类别学制2.5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
五、专业目录
详见我校《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以研究方向后标记“(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区分。
拟招生数在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实际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10名,专业目录范围内均可,根据生源实际情况作调整。
六、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网上(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网上(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网上(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考试。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除工程管理类别,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四门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工程管理类别,初试科目包括管理类综合能力和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我校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加试。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为两门。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请查看录取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十、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十一、奖助学金、学费
(一)国家助学金(定向生、非全日制除外):每生6000元/年,资助比例为100%;上海市学业奖学金(定向生、非全日制除外):根据等级每生6000-12000元/年;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20000元。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助研、助教津贴由导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助管津贴根据学校标准发放。
(三)我校为研究生设立“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奖励等。
(四)进入实验室,导师助研津贴不低于300元/每月。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工程管理除外)学费按照学年收取,每生每学年学费6000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艺术、工程管理除外)每生每学年学费10000元。艺术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12000元。工程管理类别全日制2.5年学费共88000元,非全日制2.5年学费共108000元。
十二、其他
本简章所有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十三、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259
邮政编码:201418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
联系部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部
电子邮箱:yz10259@126.com
招办电话:021-60873067(程老师)
|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参考书目 |
代码 | 科目名称 | 参考书目 |
801 | 有机化学(含实验) | 《有机化学》(第四版),高鸿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有机化学实验》王莉贤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版 |
802 | 物理化学 | 《物理化学》(第六版),天津大学物理化学教研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
803 | 无机化学与分析化学 | 《无机化学》天津大学无机化学教研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分析化学》(第七版)华东理工大学/四川大学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804 | 化工原理 | 《化工原理》(上、下)(第三版),陈敏恒等,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 |
805 | 香料工艺学 | 《天然香料加工工艺》毛海舫、李琼 主编,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6年;《合成香料工艺学》 易封萍、毛海舫 主编,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2007年 |
806 | 香精工艺学 | 《食用香精制备技术》 周耀华 肖作兵 主编,中国纺织出版社,2007年;《日用香精调配技术》 俞根发,吴关良 主编,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年 |
807 | 微生物学 | 《微生物学教程》(第二版),周德庆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
809 | 材料科学基础 | 《材料科学基础》,胡赓祥、蔡珣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3版。 |
812 | 材料力学 | 《材料力学》,刘鸿文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月第4版 |
813 | 控制工程基础 | 《控制理论基础》,王显正,科学出版社,2007年第2版 |
815 | 电路 | 《电路》(第五版),邱关源,罗先觉 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816 | 数据结构与算法 | 《数据结构教程》,李春葆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17年5月第5版 |
818 | 结构力学 | 《结构力学教程》第4版 龙驭球、包世华、袁驷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 |
819 | 传热学 | 《传热学》第五版,陶文铨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9年7月出版; |
820 | 自动控制原理 | 1、自动控制原理(丁肇红),丁肇红,胡志华主编,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出版时间:2017年01月 ; |
821 | 化妆品工艺学 | 《化妆品配方科学与工艺技术》,张婉萍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18 |
824 | 环境工程原理 | 《环境工程原理》胡洪营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三版,2015年08月 |
826 | IT项目管理 | 《IT项目管理——理论、方法与实践(题库版)》于本海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22年02月 |
827 | 安全系统工程 | 《安全系统工程》(第3版),徐志胜、姜学鹏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19年08月; 《安全评价》, 崔辉、施式亮主编,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2019年03月。 |
833 | 工程项目管理 | 《工程项目管理》第二版 丁士昭主编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4年 |
835 | 园林设计 | 《风景园林设计要素》(美)诺曼 K. 布思,中国林业出版社/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 |
836 | 管理学 | 《管理学——原理与方法(第七版)》,复旦大学出版社,周三多等编著,2018年出版 |
840 | 设计综合 | 01视觉传达与交互设计方向 不限定参考书目,考试范围为视觉传达相关设计:标志设计、文字设计、插图设计、海报设计、交互设计等,考试形式为3小时手绘快题设计。 02景观与室内设计方向 不限定参考书目,考试范围为空间设计类相关内容(涵盖建筑、室内、景观等),考试形式为3小时手绘快题设计。 03产品与陈设艺术设计 不限定参考书目,考试范围为产品设计、陈设艺术产品等相关设计内容,考试形式为3小时手绘快题设计。 04公共艺术设计 不限定参考书目,考试范围为公共艺术设计类相关设计内容,考试形式为3小时手绘快题设计。 |
841 | 高等代数 | 《高等代数与解析几何》(第2版),同济大学数学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843 | 工程光学 | 《工程光学》郁道银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年出版 |
844 | 信号与系统 | 信号与系统(上,下册),郑君里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845 | 药物化学 | 徐文方. 药物化学(第二版).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2 |
846 | 食品化学 | 《食品化学》(第三版) 阚建全 主编 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16 |
847 | 植物学与植物生理学 | 《植物学》,马炜梁主编,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植物生理学》,潘瑞炽主编,第七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
849 | 生态工程学 | 《生态工程原理及应用》(第2版)白晓慧,施春红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465310,2017。 |
850 | 环境微生物学 | 乐毅全等编著,《环境微生物学》(第三版),化学工业出版社,ISBN:9787122324405,2019。 |
851 | 景观建筑与规划设计 | (美)巴里•W.斯塔克,约翰•O.西蒙 著,景观设计学,朱强 等译,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4;刘滨谊著.现代景观规划设计(第三版),东南大学出版社, 2010年。 |
852 | 测试技术 | 陈花玲,测试技术,机械工业出版社 |
853 | 机械设计基础 | 黄华梁,机械设计基础(第四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 |
854 | 微机原理 | 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第五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李朝青,卢晋等编著 |
741 | 数学分析 | 《数学分析》(第4版上下册),华东师范大学数学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复试课程包括:常微分方程或复变函数。 |
734 | 基础生态学 | 《基础生态学》(第三版),牛翠娟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
740 | 设计基础 | 1.《世界设计史》,郑巨欣主编,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2015年3月出版; 2. 《艺术设计概论》,凌继尧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3月出版。 |
737 | 城市生态学 | 《城市生态学》杨小波主编,科学出版社 |
338 | 生物化学 | 《生物化学》,马霞、魏述众主编,2020年,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
344 | 风景园林基础 | 《中国古典园林史》周维权,清华大学出版社《西方造园变迁史》,(日)针之谷钟吉编,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园林树木学》陈有民,中国林业出版社《园林规划设计》,王浩主编,东南大学出版社 |
331
| 社会工作原理 | 顾东辉主编,《社会工作概论(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版。 |
437
| 社会工作实务 | 朱眉华、文军主编,《社会工作实务手册》(第二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2年版。 |
中国地质科学院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科学院是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的地质科学综合研究中心。创建于1956年,六十多年来已发展成为从事综合性地质科学技术研究和培养高级科技人才的研究机构。
中国地质科学院招收培养研究生始于六十年代初,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收培养工作,198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我国首批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91年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建立地质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具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两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中国地质科学院是从事地质科学研究、开展知识创新、技术创新,承担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工作的事业单位,承担全国性及跨区域的基础地质研究,深部探测、岩矿测试分析、矿产综合利用,矿产(水)资源、油气资源、地热资源、环境与地质灾害、地质公园与地质遗迹等调查研究工作。欢迎热爱地质事业的有志之士报考我院的研究生。
2023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部为全日制研究生,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考两种招生方式。
一、推荐免试
我院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中国地质科学院202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中国地质科学院2023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可到“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及我院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edu.cags.ac.cn/)查询。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二、全国统考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院的考生,须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相当的学术水平,如参与主持过科研课题,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奖;或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
5.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仅限于中国地质调查局及下属事业单位选拔推荐的本单位优秀在职人员,并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二)报名办法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5日至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要求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京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在京考生须到中国地质大学(北京)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初试时间:2022年1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外地考生到本人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北京地区考场设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考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或英语二、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中,统考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和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为自命题。
注意:
(1)报考中国地质科学院招生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报考学校选择中国地质科学院,我院招生目录不区分研究方向,报名时须在备注内填写报考导师姓名;
(2)我院硕士研究生统考自命题试卷使用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的自命题试卷。
请各位考生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3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https://bm.cugb.edu.cn/yjsyzsb/c/2022-07-08/721082.shtml)及我院发布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进行备考。
2.复试
我院在当年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具体考试情况和招生计划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办法和程序另行公布。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调剂与录取
我院本着“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以及“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
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该系统进行调剂。
我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复试时采取“函调”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招生计划约80名,招收类型为学术型和专业型研究生。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信息公开
公开平台: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及我院研究生院主页。
公开内容: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每生每学年8000元。
(二)奖助学金
我院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以及资助研究生学费,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
1.学业奖学金:8000元/人·年-12000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下达指标评选,每年评选,奖金20000元/人。
3.国家助学金: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6000元/年的助学金(按月发放)。
4.专项奖学金:我院设有“程裕淇研究生奖学金”等奖项,用于奖励在社会服务活动、学习和科研工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
5.院及培养单位设有“助研”、“助管”岗位,非定向研究生在培养单位享受不少于800元/人·月的助研津贴。
6.在职人员不享受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
七、学制及学习方式
我院硕士生学制3年。采取两段式培养,研究生第一学年课程学习期间在中国科学院大学学习和住宿,第二、三学年在导师单位进行科研能力训练和论文工作。
八、其它事项
如在2023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九、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6号中国地质科学院研究生院
邮编:100037
招生咨询电话:010-68992237;010-86411641
电子信箱:yjsyzs21@126.com
研究生院主页:https://edu.cags.ac.cn/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成立于1949年9月,现隶属于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医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细胞工程、基因工程等领域的重要研究和应用机构,是集生物制品产、学、研、销和人才培养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第一批生物化学和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成立70余年来,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为保障我国人民生命健康、提高国民生活质量做出了重要贡献。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拥有一批从事生物制品研发、生产、质量管理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长期以来承担并完成国家“863计划项目”、“973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等几十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攻关任务,获得各类科研成果100余项,其中30余项获国家科委(科技部)、卫生部或上海市科技进步奖。荣获“高新技术产业化推进工作先进集体”、“创新型企业”、“质量工作先进单位”、“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试点单位”等荣誉,连续多年荣登《中国药品研发实力排行榜》生物药前列。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还与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研究机构建立并保持长期良好的学术交流及合作关系,促进了研究所的学术及教学水平的提高。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相关实施办法,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教委对研究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包括招生工作、培养计划、基础课程学习、实验课程训练、论文选题开题、课题研究、论文撰写、评阅答辩以及学位授予等一整套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并严格执行,有效保证了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范性和教学质量。
研究生培养共三年,六个学期,第一、二学期完成基础课程学习。第三至第六学期完成毕业论文,结合论文设计和课题研究的要求,开展文献检索和综述撰写、论文选题及开题、课题研究、撰写毕业论文、进行论文答辩等。
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研究生培养具有鲜明的特点和优势: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已形成了以新型疫苗为着力点,单克隆抗体和基因工程重组蛋白药物等协同并进的研发与产业布局。研究生选题紧密围绕学科发展方向,聚焦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同时加强对现有产品工艺和质量的持续提升研究。着重强调培养研究生科研思维,以及处理和解决科学问题的综合能力,培养的学生具有较强的动手能力和独立从事科研开发的工作能力,毕业后能快速开展研发工作,成为业务骨干,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和好评。为做好研究生培养工作,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为研究生提供优良的学习及科研环境和条件,提供完备的生活保障,课余时间组织各类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使研究生们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符合国家要求的优秀的复合型人才。
招收专业及培养方式:
本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共为两个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病原生物学。学制三年,培养费用由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承担。
招收条件:
1、原则上只接收临床医学、免疫学、药学、生物技术类相关专业考生,不接收跨专业考生。如有特殊原因请事先来电咨询,跨专业考生请勿未咨询私自报考。
2、考生必须持有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到时查验证书,不符合资格者不予注册入学)。
3、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是从事生物制品的制药行业,每位被录取学生的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其健康状况还必须符合卫生部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者和对生物制品质量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的人员”,包括乙肝、丙肝等病毒感染者将不被录取。
研究生生活津贴和住宿:
按照《上海生物制品所硕士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办法》规定,在读期间由本单位为研究生提供生活津贴。学生经综合考核合格,第一学年给予不低于2000元/月的津贴,第二、三学年根据课题研究考核结果再给予适当的实验室津贴。
住宿条件:在读期间本单位免费为研究生提供住宿和相关配套设施,在学期间入住学生公寓,并由本单位专属部门统一管理。
原则上禁止学业延期。逾期则本单位不再承担培养费用、研究生津贴等相关费用。
报 考 方 式:具体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教育部公布的报考点进行报考。
单位名称及代码: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 84505
联 系 电 话:021-62800991
联 系 人:王老师
E-MAIL:wangli47@sinopharm.com
联 系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安顺路350号,上海生物制品研究所研究生招生管理办公室
2023年招收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收人数 | 参 考 书 |
100103 | 病原生物学 | 10 | 该专业为医学类基础医学学科,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指定,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考试科目为西医综合。 |
071010 | 生物化学与 分子生物学 | 《医学免疫学》 《医学免疫学》第9版,曹雪涛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18年7月出版。 | |
注:《病原生物学》专业课试题为全国统考科目。《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课试题由本单位自编,考试科目为医学免疫学、生物化学。 |
20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