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河北经贸大学 单位代码:11832
招生电话:0311-87657198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学校概况
河北经贸大学于1995年由河北财经学院、河北经贸学院和河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组建而成,是一所以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兼有文学、理学和工学的多学科性财经类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10所骨干大学之一。2004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河北经贸大学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全校占地面积3400余亩,分北、南、东、西四个校区,校本部设在北校区。学校现有教职工2100余人,教师中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管优秀专家、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百余人。目前,学校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7个,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1个,省本科教育创新高地建设项目7个,省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14个,省教学团队4个,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5个,省级精品课程40门,促进了优质教学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新西兰、韩国、日本、尼泊尔等26个国家的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长期保持合作与交流关系。
河北经贸大学于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在“以质量求生存,以规范求发展”的宗旨指导下,研究生教育已走上了规范化建设的轨道。学校现有产业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理论经济学、金融学、财政学、经济法学7个省级重点学科,行政管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2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及公共管理等九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7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拥有金融、应用统计、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法律硕士、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
“双导师制”的推行和研究生培养各环节管理工作的加强,使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上了一个新台阶。我校毕业生中,有多人考上了重点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博士研究生,或被中直和省直机关录用为公务员。
招生专业
(1)学术型研究生
伦理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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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经济学 |
经济史 |
西方经济学 |
世界经济 |
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
国民经济学 |
区域经济学 |
财政学 |
金融学 |
产业经济学 |
国际贸易学 |
劳动经济学 |
统计学 |
数量经济学 |
法学理论 |
法律史 |
刑法学 |
民商法学 |
经济法学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国际法学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思想政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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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学 |
传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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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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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 |
企业管理 |
旅游管理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行政管理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社会保障 |
(2)专业学位研究生
法律硕士(非法学) |
法律硕士(法学) |
工商管理硕士(MBA) |
金融硕士 |
应用统计硕士 |
税务硕士 |
国际商务硕士 |
保险硕士 |
资产评估硕士 |
公共管理硕士(MPA) |
会计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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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条件
(一)报考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满两年)。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4)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5)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的在校研究生。
(6)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二)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
(1)符合(一)中第1、2、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我校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可按照规定自主选择河北省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2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间: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上述时间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进行图像采集。现场确认时间
报考类别
考生在报名时,需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
(1)非定向: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3)委托培养: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时委培单位与我校签订委培协议,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4)自筹经费:需多渠道筹措培养费用,档案、人事、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初试
(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时间以准考证信息和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注意事项
1. 考生在报名时,必须认真、详细填写报名信息,保持联系方式的长期有效和畅通。填写通信地址务必准确、详细。
考生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可靠,复试时将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3. 推荐免试生须是经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选拔并确认推免资格并且经我校面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以上各项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文件为准。
单位代码:11832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学府路47号, 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50061
联系电话(传真):(0311)87657198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地球物理学、地震学及相关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担负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大专)毕业学历后2年以上(时间计算自专科毕业到硕士录取当年的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三)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三、推荐免试生的接收
1.我所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生须提前与我所招办联系,并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2.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自9月起即可从我所主页研究生园地栏下载并填写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表,附有关证明材料,寄(送)至我所研招办。研究所将组织专家小组对拟接收的推免生进行面试考核(具体时间待定),面试通过后,将于10月中旬向推免生所在院校发放接收拟录取函。
3. 按照有关规定,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或本科期间曾有不及格科目且最后补考仍未通过者;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
(3)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
(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者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四、网上及现场报名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职称聘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进修课程成绩单原件。
(三) 参加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拟在北京地区考试的考生,报考点设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代码为 1188) ;外省市考生在当地报名点报名考试,考生请仔细阅读本省招办及报考点有关注意事项。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同教育部统一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
(三)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专业基础课等共四门。
(四)初试考试地点:在北京地区报考的考生,考试地点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考场;京外报考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考试。
(五)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4月中旬左右,地点在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复试办法和程序事先向考生公布。主要对考生进行专业基础知识和英语听力、口语等综合素质的考查。
2、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者参加统考初试合格后,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科目。
3、调剂考生复试的有关要求以教育部2012年文件精神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我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择优录取。
九、招生名额、学习年限
2012年硕士生招生计划数20人(含推荐免试生8人左右)。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十、在学期间待遇
1、我所录取的非定向统招统分硕士生均为公费生,每月除按国家规定领取普通奖学金外,还可享受助研津贴、岗位津贴和节日补助等。若参与导师科研课题,导师还可视情况为学生发放劳务费。
2、研究所为研究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新建成的研究生公寓环境舒适,条件优越,设施齐备。
3、符合我所有关文件规定和要求的在学硕士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经资格审核、专家组考核通过后可转为博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十一、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统招统分硕士生的毕业分配实行双向选择就业原则。毕业生除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择优留所以外,其他的多就业于地震局系统各单位、地矿勘查部门、高校和其他科研院所等,就业领域较为广泛。
在职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须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 对于招收的委托培养或在职定向硕士生,根据我所有关文件规定,需由考生或其所在单位交纳一定的研究生培养费。
3、考生可登录我所主页,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和导师介绍,或直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报考事宜。
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5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部门: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肖春艳
电 话:010-68415364, 010-68729139
传 真:010-68729393
研究所网址:www.***
E-mail:yanzhaoban@***
中国地震局 地球物理研究所 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是从事固体地球科学研究与教育的国家级、公益性科研机构。以地震学、地球内部物理、地磁学与空间物理、工程地震及地震工程、实验地球物理、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等学科领域为主要研究方向。现有9个研究室、1个北京国家地球观象台,同时内设7个观测或技术中心。
作为一个具有六十多年历史、专门开展地球物理学及相关学科研究的科研院所,我所是首批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研究生培养单位之一,同时也是人事部首批批复的博士后流动站设站单位。目前具有 “地球物理学”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土木工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还具有“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专业二级学科硕士点。研究所导师队伍实力强大,现有两院院士5人,研究员40人,研究生导师数6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35人)。
研究所拥有良好的学术氛围、雄厚的师资力量以及强大的科研支撑系统,为研究生可提供许多国内外学术交流机会,特别是近年来地震局与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签署实施的“地震科技青年骨干人才培养项目”,为我所在学博士生创造提供了更加有利的公派出国留学机遇。此外,我所为在学学生提供了非常优越的生活条件和待遇,改善了学习和工作环境。
2012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0人(包括推免生)。热忱欢迎地球物理学、地质学等地学相关专业以及土木工程、数学、物理、计算机及仪器专业等交叉学科的考生报考我所!
(招生专业目录略)
2012年招生目录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科目组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000不区分院系所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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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
6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801自动控制原理 |
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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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 01自动控制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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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801自动控制原理 |
_ 02计算机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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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
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4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801自动控制原理 |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2012年接收高校推免生办法(9月15日更新)
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为硕士研究生,是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信所)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信所欢迎全国重点高校(“985”、“211”高校),本科专业为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或理工类专业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12年接收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3.本科阶段学习总评成绩名列所在专业前茅,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者优先考虑);
4.具备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硕士招生专业的知识基础;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 须提交的材料
1.填写《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表》;
2.申请者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开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
3.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
4.两位本专业副教授以上人员推荐书;
5.个人简历及专业学习情况介绍;
6.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7.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8.大学期间能证明学生能力的相关学术论文、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三、申请与选拔程序
1.申请者登陆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网站教育培训栏目下载《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表》和《推免生专家推荐书》,填妥后,请于9月20日前连同其它所有申请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至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29房间)。
邮政编码:100038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5号
联系人:谷老师
联系电话:58882046
网址:http://www.istic.ac.cn/Education/Recruit/AdmissionsInfo/FullTimeMaster.aspx
2.我所组织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通知符合条件者来我所进行复试和体检。对同意拟录取的推免生,我所将发出接收函。
3.被我所拟录取的推免生还须按教育部要求填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封面上须有省、市级招生办公室所该公章),并于10月20日前寄至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按时将登记表寄达我所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4. 被我所拟录取的推免生,须按教育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推荐学校提供的免试校验码,选择当地高招办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已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5.拟被录取的推免生按规定在我所网站公示7天。
四、其它有关事项
1.推免生的录取类别一般为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特别优秀者,可作为所内定向生录取。
2. 对拟录取的推免生,调政审考核材料和档案材料的时间与统考生一致,政审通过后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2年6月中旬发放。
3.申请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若发现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我所将取消申请者资格。
4.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学习成绩有不及格者,或考试作弊或违纪(法)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以及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或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附件: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接收推荐免试生申请表、推免生专家推荐书
更新:
近期多位同学与老师来电话沟通,学校的推免生资格在临近9月底方可拿到,我处决定有意愿的资格待定推免生可先将材料寄送我处,待10月上旬面试时出示学校出具的推免生资格证明即可。
备注:生活条件与保障
1. 免学费,但需缴纳住宿费,住宿分双人间与单人间,双人间1500元/人年,单人间1800元/人年,公寓按房间配备空调、宽带网接口和电热水壶。
2. 生活补助第一学年按照10个月逐月发放,发放标准为每人500元/月(含200元/月午餐就餐补贴);科研补助为二年级及以后按月发放,发放标准为每人1000-2000元/月(含200元/月午餐就餐补贴)。
3. 设有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5000元/年,二等奖学金3000元/年,三等奖学金1500元/年,覆盖比例不超过在读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30%,其中一、二、三等奖学金获奖人数占获奖总数的比例为20%、35%、45%。
安徽工业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报 考 条 件
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上述(一)、(二)、(三)、(四)、(五)、(六)的各项要求。
推免生须是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生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在统考报名前通过其报考单位复试并被录取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外,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报名与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重要个人信息,并保持整个招生过程通讯畅通。
推荐免试生须在
考 试
研究生招生初试科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专业学位中的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初试科目设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初试时间:2012年1月7日-8日
复试等其它相关事项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http://211.70.151.151/
招生章程
说 明
一、 凡符合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二〇一三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军队人员和“211”工程院校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年龄不超过26周岁,同时招收符合国家教育部推荐免试入学条件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 2013年招收硕士生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见国家教育部通知。参加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的考生,均需网上报名(yz.chsi.com.cn),并在当地报名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确认报名信息,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三、 从地方招收录取的计划内(含推荐免试)硕士生,入学后办理参军手续。学习期间和毕业后的待遇按总政有关规定执行;
四、 本所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总政的有关原则和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分为英语口试、英语笔译、面试及心理测试;
五、 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按照本人报考的专业,根据本所现实工作任务的需求,统筹考虑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
六、 本所拥有博士授予权,具体报考事宜请与本所研究生部联系;
七、 本所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面向全国招收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具体事宜请与本所政治部联系;
八、 有关招生其它事宜,请与本所研究生部联系。
招 生 目 录
招生单位代码:90102 招生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五十六研究所 | ||||
学科、专业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招生 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 ③301数学一 ④802计算机综合 |
1、计算机综合科目实行自命题; 2、计算机综合科目的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限军队在职干部报考,且符合总部规定的任职年限; | |
081201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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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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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5 |
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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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L1 |
军事装备学 |
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1装备保障基础 |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田涛 电话:0510-85155360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33信箱100号 邮编:214083
招生章程
说 明
一、 凡符合国家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二〇一二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军队人员和“211”工程院校地方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报考,年龄不超过26周岁,同时招收符合国家教育部推荐免试入学条件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 2012年招收硕士生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见国家教育部通知。参加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的考生,均需网上报名(yz.chsi.com.cn),并在当地报名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确认报名信息,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当地报名点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三、 从地方招收录取的计划内(含推荐免试)硕士生,入学后办理参军手续。学习期间和毕业后的待遇按总政有关规定执行;
四、 本所根据国家教育部及总政的有关原则和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分为英语口试、英语笔译、面试及心理测试;
五、 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按照本人报考的专业,根据本所现实工作任务的需求,统筹考虑研究方向和指导教师;
六、 本所拥有博士授予权,具体报考事宜请与本所研究生部联系;
七、 本所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独立面向全国招收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具体事宜请与本所政治部联系;
八、 有关招生其它事宜,请与本所研究生部联系。
招 生 目 录
招生单位代码:90102 招生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五十六研究所 | ||||
学科、专业 代码 |
学科、专业名称 |
招生 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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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③301 |
1、计算机学科、软件工程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联合命题,命题工作由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工科委员会在教育部考试中心指导下组织实施,阅卷工作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 2、计算机学科、软件工程专业基础综合科目的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1、限现役军人报考;2、参考书目:《工程装备技术保障概论》, 军事科学出版社 2003年。 |
081201 |
计算机系统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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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一 ④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 |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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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5 |
软件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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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
军事装备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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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101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③3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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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二 ④801装备保障基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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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田涛 电话:(0510)85155360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33信箱100号 邮编:214083
中山大学201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2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约4600人,其中学术型硕士生计划约2500人,专业学位硕士生计划约210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不同类型。
一、报考条件
(一) 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未获毕业资格的,将被取消录取资格)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非奖助类的硕士生。
4、医学临床各专业只接受医学毕业生及授医学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报考。
5、同等学力人员(含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考要求:
(1)文、理、工、农科各专业接受大学本科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①大学专科毕业后在与报考专业相近的专业领域工作不少于2年(从毕业到
②已取得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8门以上(必须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③已在省级学术杂志发表过2篇以上属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的学术论文,其中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或获市厅级以上(含市厅级)与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范围相关的科研成果奖励,且为主要完成人;
④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总分为100分的成绩不低于60分,总分为710分的成绩不低于426分);
(2)医科院系的各专业(含授予医学、理学、管理学、工学等学位的所有专业)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报考。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7、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我校不接受学生在我校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8、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9、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将被取消学籍。
(二)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7、8、9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不少于3年工作经验者;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不少于2年工作经验者;大专毕业后有不少于5年工作经验,且必须符合(一)中第5项第(1)款的第②、③、④条要求者。
3、工商管理硕士只招收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硕士生和委托培养硕士生;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只招收非全日制委托培养硕士生。录取为以上专业学位的硕士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三)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6、7、8、9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只招收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和委托培养硕士生。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四)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5、6、7、8、9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只招收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和委托培养硕士生。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五)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报考条件与全国统考的学术型硕士生相同。
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及“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 的临床型方向只接受授医学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生报考,历届生在复试时须持有国家颁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3、专业学位(不包括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只招收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和委托培养硕士生。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六)“类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
1、2012年我校设置了5个面向行业并具有较强职业指向的专业或方向(以下简称“类专业学位”),招收从事或有志从事相关行业工作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方向及相关要求见附表1。
2、“类专业学位”硕士生的报考条件与学术型硕士生相同。
3、“类专业学位”只招收非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的硕士生,学生须按规定交纳学费。
(七) 由我校组织命题的单独考试专业方向的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7、8、9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不少于4年;获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不少于2年,业务优秀的在职人员,经2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并作为本单位委托培养。
3、需获得生源组织部门的推荐。
4、接受单独考试报名的学院与专业见附表2。
(八) 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条件:
1、免试生原则上是“
2、免试生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
3、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成绩不低于426分),外语类专业要求第二外语考试成绩达优良(80分以上)。
4、研究生入学前须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5、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不接收免试生。其他专业学位专业均可接收免试生。
6、我校接收免试生的具体办法详见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zsw/)上的相关说明。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报名、复试及录取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
2、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照相、交费和验证)的报名方式。考生须于
3、推荐免试生须在
4、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的具体办法及要求将于报名工作开始前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
三、初试科目
1、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为: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6-西医综合、307-中医综合、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313-历史学基础、315-化学(农)、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除以上统考或联考科目外,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出现的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命题,其中:211-翻译硕士英语、308-护理综合、331-社会工作原理、333-教育综合、348-文博综合、349-药学综合、354-汉语基础、357-英语翻译基础、431-金融学综合、432-统计学、437-社会工作实务、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的考试大纲(或考试指导性意见)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编制。其他自命题科目的考试范围参见我校各招生院系提供的考试范围或参考书目。
2、我校初试科目中各科目满分值:初试科目为4门的专业,第一和第二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第三和第四门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初试科目为3门的专业,第一和第二门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第三门科目满分为300分;初试科目为2门的专业,第一门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第二门科目(外语)满分为100分。
3、初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四、初试时间及地点
2012年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
单独考试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联考生:由广东省考试院指定考场。
其他考生:由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安排考场(考生须根据各省级招办的要求选择报名点)。
上述初试地点的规定若有变动,我们将会在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网报时务必留意。
五、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等。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加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期间在我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发布的《中山大学研究生体检异常受限招生专业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所有考生在参加复试时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护照)、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备查,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复试时交院(系)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科)存档。
六、招生类别及相关说明
2012年我校招收非在职全日制(含奖助类和非奖助类)、委托培养、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校教师定向培养硕士生计划、农村师资计划)等类别硕士生。专业学位(不包括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类专业学位”只招收非奖助类硕士生,在读期间不能申请硕博连读,也不能转到专业学位和“类专业学位”以外的专业方向就读。
录取为奖助类的非在职全日制类别的硕士生在录取当年可免交学费,并获得学校规定的生活津贴。
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定办法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的《中山大学研究生教育奖助金管理暂行办法》。
录取为非奖助类的硕士生须向我校交纳学费,不同类型硕士生的学费标准另行公布。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各学院及招生专业的具体学制另行公布。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 对口支援高校教师定向培养硕士生计划” 及“农村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的硕士生招生简章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发布。
七、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在职非全日制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生采取周未及节假日授课。我校2012年招收在职非全日制学习的专业方向见附表2。
我校将在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http://graduate.sysu.edu.cn)上公布有关招生事宜,请考生上网了解相关信息。
咨询热线:020-84111686,020-84113696。
考生亦可登陆报考院(系)的网页或向学院电话咨询,了解相关招生信息。
附表1
中山大学2012年“类专业学位”的招生专业方向
招生院系 |
招生专业(方向) |
备 注 | ||
院系 代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
111 |
中文系 |
050120 |
非物质文化遗产学 (70 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管理) |
拟招收统考生40名,该方向只招收非奖助类的全日制硕士生。学制:2年。 |
150 |
外国语学院 |
050211 |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70 英语教育) |
拟招收统考生30名,该方向只招收非奖助类的全日制硕士生。学制:2年。 |
370 |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
070502 |
人文地理学 (70 城乡规划与管理) |
共拟招收统考生30名,只招收非奖助类的全日制硕士生。学制:2年。 |
070503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70 地理信息工程) | |||
380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070601 |
气象学 (70 应用气象) |
拟招收统考生10名,该方向只招收非奖助类的全日制硕士生。学制:2年。 |
附表2
中山大学2012年招收在职非全日制(不脱产学习)硕士生的专业方向
招生院系 |
招生专业(方向) |
考试方式 | ||
院系 代码 |
院系名称 |
专业 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
100 |
岭南学院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12方向 |
单独考试 |
103 |
岭南学院(MBA) |
125100 |
工商管理 02和03方向 |
全国联考 |
123 |
法学院(法律硕士) |
035101 |
法律(非法学) |
全国联考 |
035102 |
法律(法学) |
全国联考 | ||
133 |
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MPA) |
125200 |
公共管理 |
全国联考 |
143 |
管理学院 |
125100 |
工商管理 02和04方向 |
全国联考 |
125300 |
会计 02方向 |
全国联考 | ||
160 |
教育学院 |
045101 |
教育管理 |
全国统考 |
200 |
资讯管理学院 |
125500 |
图书情报 |
全国联考 |
370 |
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 |
081501 |
水文学及水资源 08方向 |
单独考试 |
400 |
旅游学院 |
125400 |
旅游管理 |
全国联考 |
510 |
公共卫生学院 |
100420 |
卫生检验与检疫 02方向 |
单独考试 |
620 |
软件学院 |
085212 |
软件工程 02方向 |
全国统考 |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院2012年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0名左右(具体规模以教育部最终核准的为准,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我校各研究方向均接收推免生,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约8人。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我院学生毕业后,如欲从事民航特殊岗位,身体健康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CCAR-67FS-R1 )执行。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二)我校拟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每年9月中旬开始,10月下旬结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所有手续。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预报名时间为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按研究方向设置复试考试科目,考生在报名时要慎重选择研究方向;
2、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3、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2年7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与地点
(1)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2、初试科目
初试为4门,包括101政治、201英语、301数学一、业务课。101政治、201英语、301数学一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试题所含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考试大纲规定为准。业务课为我院自行命题。
(二)复试与资格审查
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届时,考生须交验学生证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同等学力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5、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收为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六 、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和按协议就业两种方式。
七、其他
(一)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三)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优秀奖学金,如星耀奖学金、空客基金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我校为研究生提供“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机会,酬金优厚(我校2007、2008、2009级研究生均获得“三助”岗位)。
(四)为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对报考我校的优秀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院校、211院校考生及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我校特别设有“星耀”新生奖学金进行奖励。
(五)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参考书目。
(六)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到我院网站免费下载(http://www.cafuc.edu.cn;或http://218.6.160.237/)。
(七)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www.cafuc.edu.cn;也会发布在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网页公布(网址:http://218.6.160.237/)。
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网址:www.cafuc.edu.cn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218.6.160.237/
研招科邮箱:yzk@cafuc.edu.cn
单位代码:10624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招生科
邮政编码:618307
传真:0838-5183046
联系电话:(0838)5183046
各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飞行技术学院:(0838)5183033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0838)5183831
航空工程学院:(0838) 5183726
航空运输管理学院:(0838) 5182671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我院2012年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60名左右(具体规模以教育部最终核准的为准,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我校各研究方向均接收推免生,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约8人。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我院学生毕业后,如欲从事民航特殊岗位,身体健康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 》(CCAR-67FS-R1 )执行。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二)我校拟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每年9月中旬开始,10月下旬结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所有手续。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预报名时间为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按研究方向设置复试考试科目,考生在报名时要慎重选择研究方向;
2、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3、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2年7月底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四、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与地点
(1)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2、初试科目
初试为4门,包括101政治、201英语、301数学一、业务课。101政治、201英语、301数学一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试题所含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考试大纲规定为准。业务课为我院自行命题。
(二)复试与资格审查
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届时,考生须交验学生证或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原件,同等学力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中国民航飞行学院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5、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收为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六 、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和按协议就业两种方式。
七、其他
(一)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三)我校为研究生提供各类优秀奖学金,如星耀奖学金、空客基金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等;我校为研究生提供“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机会,酬金优厚(我校2007、2008、2009级研究生均获得“三助”岗位)。
(四)为鼓励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对报考我校的优秀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院校、211院校考生及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我校特别设有“星耀”新生奖学金进行奖励。
(五)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参考书目。
(六)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到我院网站免费下载(http://www.cafuc.edu.cn;或http://218.6.160.237/)。
(七)我院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www.cafuc.edu.cn;也会发布在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网页公布(网址:http://218.6.160.237/)。
相关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网址:www.cafuc.edu.cn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网址:http://218.6.160.237/
研招科邮箱:yzk@cafuc.edu.cn
单位代码:10624
通讯地址:四川省广汉市中国民航飞行学院研究生处招生科
邮政编码:618307
传真:0838-5183046
联系电话:(0838)5183046
各研究生招生二级学院联系方式:
飞行技术学院:(0838)5183033
空中交通管理学院:(0838)5183831
航空工程学院:(0838) 5183726
航空运输管理学院:(0838) 51826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