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工程学院2013年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昌工程学院2013年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培养高层次复合型人才,缩短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之间的距离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方向之一,南昌工程学院积极融入这一改革大潮,成功获批为教育部“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试点单位,以全新的模式招收培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学校简介
南昌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经、管、艺、文、理、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58年的江西水利电力学院,为新中国成立以后最早成立的水利水电高校之一。
学校位于南昌瑶湖之畔,占地面积2026亩,校舍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是一个花园式、生态型、数字化的校园。学校设有13个院(系、部),开设60个本、专科专业,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7800余人。
学校禀承“自强不息、格物致知”的校训,坚持“育人为先、应用为本、学研用互动、水涵润特色”的办学理念,传承“艰苦奋斗、自信图强、负责奉献、务实创新”的大学精神,走出了一条应用型工科院校的办学新路,正逐渐发展为“水利特色鲜明、省内有优势、国内有影响的高水平应用型工程院校”。
作为一所应用型工科院校,学校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扎实基础和雄厚实力。学校有6个江西省“十二五”重点学科; 2个省级重点科研平台和1个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学校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特色专业和5个省级教学团队。建立了江西省水利科学研究院、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工程指挥部、武警水电二总队、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江西省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等十余个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校外基地。学校有33个校内实验中心,下属194个实验室,其中,有5个江西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4个中央与地方共建实验室。近三年,学校科研合同经费以100%的速度递增,尤其是以服务行业、地方的横向合作项目业绩突出,体现了学校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鲜明特色。
学校现有在岗教职工1100余人,专任教师870人。其中,特聘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4人。国家跨世纪一、二层次人才1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7人,赣鄱英才555工程培养人选4人,省高校学科带头人12人,省高校中青年骨干教师26人,省级教学名师7人,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14人。目前,学校有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3人,硕士研究生导师40余人,指导研究生100多人。
二、招生专业和人数
水利工程领域(专业代码为:085214)拟招收16人,下设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利水电工程、岩土工程等四个方向;
动力工程领域(专业代码为:085206)拟招收15人,下设水电动力工程、水力机械及其自动化装置设计与制造、水电站综合自动化等三个方向。
三、学制
学制2.5年,实行弹性管理2-3年
四、招生方式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五、招生录取
1、录取原则: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成绩满足国家线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南昌工程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2、优惠待遇:全公费: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为国家计划公费生,免除在校期间所有学费;新生奖学金:初试报考并录取我校就读的研究生奖励5000元;普通奖学金(每月生活补助):每生600元/月(以10个月计);研究生住宿:实行2人间住宿,住宿费全免;资助与奖学金:学校构建多渠道的研究生资助和奖学金体系,保障研究生学习和奖励优秀研究生,使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习、潜心研究;三助经费:学校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岗位津贴。
六、招生联系方式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天祥大道289号
邮编:330099
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
水利工程领域联系人:
动力工程领域联系人:
欢迎有志青年来我校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南昌工程学院
二○一二年八月
附件:
南昌工程学院2013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录取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专业代码、名称 |
招生人数 |
初试公共课 |
初试专业课 |
复试科目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
085214 水利工程 |
01水文学及水资源 |
16 |
(1)101思想政治理论(2)204英语二 (3)302数学二 |
(4) 801水力学或803工程水文学 |
水资源综合规划、水资源评价(任选一门) |
水文水利计算 水利水电工程概论 |
02水土保持 |
(4) 804水土保持原理或805土壤学 |
水土保持学 |
水文学 | |||
03水利水电工程 |
(4) 801水力学或802材料力学 |
水工建筑物、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学(任选一门) |
Ⅰ组①水工钢筋混凝土结构学②水利水电工程概论; Ⅱ组①结构力学②水利水电工程概论;(选一组) | |||
04岩土工程 |
(4) 806土力学或802材料力学 |
隧道工程、边坡工程(任选一门) |
土木工程施工 地基基础 | |||
085206 动力工程 |
01水电动力工程 |
15 |
(1)101思想政治理论(2)204英语二 (3)302数学二 |
(4) 807电工电子技术 |
水轮机 |
水力学 水轮机调节 |
02水利机械及其自动化装置设计与制造 |
(4) 808机械设计基础 |
机械制造基础 |
水力学 水力机组辅助设备 | |||
03水电站综合自动化 |
(4) 807电工电子技术 |
微机原理及其应用 |
PLC原理及应用 水电站自动化 |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是国家级高级财会管理人才培养基地,于2000年9月正式组建,是财政部直属事业单位,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财政部部长任董事会主席。
学院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占地面积520亩,三面环水,景色怡人,拥有国际一流的教学设施和住宿生活条件。
学院自建成以来,秉承“不做假账”的校训,以“高层次、国际化、数字化”为宗旨,立足中国经济改革实践以及中国本土企业的国际化要求,致力于为中国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金融与财务管理专长以及优秀职业精神的高级经济管理人才。在财政部和国家各部委的领导与支持下,逐步形成了学位教育、短期培训、远程教育“三足鼎立”的事业局面,每年为中国培养各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两万余人。在教育界形成了相当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被誉为会计人员的“精神家园”。
学院是中国政府发起设立的亚太财经与发展中心(AFDC)所在地;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教育基地,全国会计领军(后备)人才(企业类)培养基地,国有企业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基地;还是世界银行全球发展学习网络上海远程学习中心所在地。
学院拥有一支专业门类相对齐全、特色明显、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实践经验和较强教学科研能力的师资队伍,研究领域涉足经济学、管理学、金融学、会计学、审计学等多个学科。
自2004年起,学院与上海财经大学合作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成为国内首批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单位,累计至今,已培养学员8期552名。2011年3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招生代码80402),独立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代码为125300)、审计硕士专业学位MAud(代码为025700)人才培养工作。2012年9月,首届60名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和30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已经顺利开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应用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除专业目录备注栏中专门标注外,各专业一般为二年。
三、学费
每年人民币12500元。
四、奖学金
我院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我院具体情况,设置奖学金。详情请见专门的说明。
五、招生专业
有2个专业学位对外招生,分别为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所有专业学位均为教育部承认的学历教育。所有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六、招生名额
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9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9名),其中会计硕士专业学位60名(含推荐免试生6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30名(含推荐免试生3名)。教育部尚未下达我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院发展需要,对学院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七、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
①修过相关专业大学本科课程,至少通过八门本科课程的考试;
②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或具有相当水平;
③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报名阶段如实填写,不需提前向我办提出申请;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八、报名与考试
1.报名
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 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下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日期: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学历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并现场照相。
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上海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试
(1)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初试日期、时间和地点:
初试科目:全国统考科目: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上午8:30-11:30),②204英语二(100分)(下午14:00-17:0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复试:
约在2013年4月上中旬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方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为思想政治理论、微观经济学、会计学,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管理会计、财务管理)。面试内容为英语听说及综合能力。复试的具体方式及细节将在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网站上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九、资格审查与体检
我院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院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
十、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上海市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一、其它
1.就读期间人事关系、档案、户籍留存原用人单位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学校、用人单位与考生个人之间的三方合同
2.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我办不提供参考书籍和历年试题。邮购参考书籍可与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书店联系(联系方式:张老师,电话:021-69768000-175,<拨打时间12:00-14:00,18:00-22:00>,手机:13818707955<拨打时间:全天>,传真:021-69768070后转书店。)
4.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日后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5.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院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项目网站和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蟠龙路200号
邮编:201702
电话:021—69768051
021-69768000-68165郑老师
021-69768000-68047崔老师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1200
传真:021—69768000-68051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2年9月10日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文下载地址:http://bszs.nudt.edu.cn/webapp/UserResource/File/2013ssjz.doc)
一、招生对象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包括军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国防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我校接收设有研究生院的地方高等院校推荐免试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有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服务的思想基础,毕业时服从分配。
2、身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要求,主要有:
(1)身高:男不低于
(2)两眼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每一眼在0.8以上;
(3)乙肝表面抗原阴性,肝功能正常。
3、不同类别的报考对象要分别满足以下条件:
(1)军队在职干部: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大学本科同等学力,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国防生:培养目标应为非指挥干部,报考专业符合总部规定,经所在院校政治机关或选培办批准,并出具可不参加毕业分配直接读研的书面证明,明确录取类别。
(3)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就读院校应为“211工程”院校,毕业时能取得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4周岁(
4、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仅限军队在职干部报考。
5、符合国家和军队的其它招生政策及规定。
推荐免试生有关条件及推免程序另文通知,请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
三、报名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2年10月-11月,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公布的网报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自己网报时所选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和照相等事宜。考生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我们将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才发给准考证,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条件不符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推荐免试生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要求与统考生相同。
四、初试
全国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考试地点在现场确认时由报名点通知。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门类的初试科目为3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及专业基础;公共管理硕士的初试科目为2门,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
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312)、历史学基础(313)均采用全国统考试卷,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五、复试
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于2013年4月下旬参加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复试将从思想政治、专业知识、身心素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
六、录取
按照德智军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及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生源和计划情况,拟定录取人员名单,报军队总部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一般于每年6月份完成。
七、其他
1、地方院校应届生录取后参军,毕业时面向全军统一分配。参军计划由军队总部直接下达,其中女生录取名额有限,请慎重报考。
2、同等学力者(仅限军队在职干部)报考我校研究生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
(2)以全国自学考试或在高校进修形式,完成8科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学习。
(3)非英语专业达到大学四级水平;英语专业达到专业四级水平。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考,且只能在我校报名点报名考试。初试合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
3、简章中“计划招生人数”包括推荐免试生和统考生,作为报名时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军队总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4、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109号 邮编:410073 电话:0731-84572515
网址:http://yjszs.nudt.edu.cn E-mail:gfkdyzc@163.com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地方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全文下载地址:http://bszs.nudt.edu.cn/webapp/UserResource/File/2013dfssjz.doc)
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13年计划招收地方硕士研究生350名,包括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地方硕士研究生入学及分配不参军。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地方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6.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除上述条件外,还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7、符合国家和军队的其它招生政策及规定。
三、报名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时间为2012年10月-11月,以教育部规定的时间为准。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教育部公布的网报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须在“备用信息”中注明“不参军”),在现场确认时间内到自己网报时所选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点办理信息确认、缴费和照相等事宜。考生必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我们将严格审查考生的报名资格,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条件不符影响考试、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初试
全国招收硕士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日期由教育部公布,考试地点在现场确认时由报名点通知。初试科目一般为4门,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和专业课;公共管理硕士的初试科目为2门,即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外国语。
初试科目中,思想政治理论(101)、管理类专业学位联考综合能力(199)、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均采用全国统考试卷,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五、复试
根据国家和军队政策、招生计划及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我校复试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于2013年4月下旬参加复试,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复试将从思想政治、专业知识、身心素质等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六、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及所报考学科专业的生源和计划情况,拟定录取人员名单,报教育部和军队总部主管部门批准后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工作一般于每年6月份完成。
七、学费及奖学金
地方研究生学费执行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学费标准。
我校参照国家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实行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学费和生活费。我校给予2013级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全额学费奖学金(公共管理硕士、人事档案及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的考生除外)。
八、其他
1、简章中“计划招生人数”作为报名时参考。
2、国防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处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德雅路109号 邮编:410073 电话:0731-84572515
网址:http://yjszs.nudt.edu.cn E-mail:gfkdyzc@163.com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二、招生规模
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3年拟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44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见附件。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2013年我院招收博士生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相关咨询请发函至研究生部,E-mail信箱:yjsb@nhri.cn,或电话咨询:025-85828129,025-85828165。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考生应认真阅读《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3年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并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3、严格按照博士生网上报名流程及相关提示,准确、详细、真实地逐条填写报考信息;
4、网上报名信息经审核通过后不能修改;
5、为提高网报有效性,建议网报前先准备好以下材料:①本人的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等证书的编号;②学习或工作经历;③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和著作的篇名;④奖励情况。
(三)现场确认
1、现场报名确认时间:
2、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审核后当场交还):
①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军人身份证件)。
②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携带研究生证。
3、考生须交以下报考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以下顺序整理好):
①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②已签名确认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此表在网报成功后生成),并贴好照片。
③由单位盖章的《政审表》(此表在网报成功后生成,打印空表后交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④《专家推荐书两份》 (此表在网报成功后生成,打印后交专家填写)。
⑤《体检表》(此表在网报成功后生成,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
⑥学历学位证件:已获硕士学位的考生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评议书、硕士学位课程成绩单(加盖公章);全日制应届硕士生交研究生证复印件及硕士生导师签字确认的学位论文研究计划,并在入学报到前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⑦备用照片一张。
报考登记表、体检表所贴照片及备用照片为近期(6个月以内)同底免冠正面一寸照片,且与网报上传相片同底。
4、缴纳报名考试费200元/人。
5、特殊情况处理:
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无法在现场确认时间进行信息确认的,可将报考材料(第三条第3款中所列材料)于
(四)发准考证
经审核,对符合报考条件者,准予考试,并于考试前一天到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领取准考证。
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得更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不予考试。
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硕士研究生,或尚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须征得委托(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方可报考。
五、考试
博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外国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已获得硕士学位者或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阶段的政治理论课成绩合格可以申请免试政治理论。
1、初试考试时间:2013年3月(具体时间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试地点: 河海大学(南京市西康路1号);
2、复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
我院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七、学制与学习年限
博士生学制为3年,在职攻读博士生学习年限3-5年。
八、学习保障条件
我院为学生(含联合培养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设有
我院每年承担的科研项目1000余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近20项。全院占地面积800余亩,已建成南京铁心桥水科学水工程试验研究基地和安徽滁州流域水文生态环境实验基地,拥有40多座大型试验厅室,试验室面积达12万m2,各类仪器设备8000多台(件),藏有中、外文图书、资料和期刊32万卷册。承办并定期公开出版《水利水运工程学报》、《海洋工程》、《China Ocean Engineering》(英文版,国内外发行,EI全文检索)、《岩土工程学报》(EI全文检索)、《水科学进展》(EI全文检索)、《小水电》、《SHP News》、《水利信息化》等8种期刊。国际水文科学协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海洋工程学会、中国水利学会岩土工程专业委员会、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高坝通航专业委员会、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小水电专业委员会等办事机构设在我院。
九、 毕业生就业
我院招收的毕业生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并根据博士生在院学习、工作情况,优先选择本院毕业生留院工作。
烟台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烟台大学1998年5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0年获得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权。目前,拥有法学和物理学16个硕士一级学科点,2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10个农业推广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领域,8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2个翻译硕士招生专业,共134个招生专业(领域),目前拟招生专业(领域)为93个,涵盖文、理、工、法、农、医、史、经济、管理9大学科门类。现已招收研究生3100名,其中全日制2400余名,目前在校研究生1700余名。
2013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450名,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报名须知: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核对报考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各自对应的代码、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二代身份证号码以及出生日期并且二者一致;
2.必须详细填写接收准考证或者录取通知书的准确、详细、固定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确保在审核报名资格、邮寄复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时能及时联系。
三、报考类别注意事项:
1.原单位提供学费并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者按委托培养填写。以委托培养报考的考生以及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复试合格后、录取前签订委托培养协议。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录取的,责任自负,招生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2.其他考生填写非定向。
四、报名安排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3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超过报名期限不再允许修改。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五、初试
(一)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其他:初试、复试及加试科目参考书考生自备;复试包括外语和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专业课各院系自行组织考察。
学校代码:11066 信息发布网址:http://yjs.ytu.edu.cn/
咨询电话:0535- 6901029 6907945
传真电话:0535-6906017
2013年烟台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及参考书目
201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烟台大学1998年5月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0年获得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权。目前,拥有法学和物理学16个硕士一级学科点,2个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10个农业推广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领域,8个工程硕士招生领域,12个翻译硕士招生专业,共134个招生专业(领域),目前拟招生专业(领域)为86个,涵盖文、理、工、法、农、医、史、经济、管理9大学科门类。现已招收研究生2562名,其中全日制2000余名,目前在校研究生1600余名。
2012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555名,招生计划最终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已毕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网络教育学生、军校地方生、党校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军校地方生和党校本科要求必须在取得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才能报考;
以上3所说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①不准跨专业报考(不包含法律(非法学));②如获复试资格,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可再次报考,但限于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6年龄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7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8在校研究生再次报考我校研究生需经所在学校同意方可报考。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报名须知:
1.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认真选择并核对报考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其各自对应的代码、毕业时间、毕业证书编号、学位证书编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出生日期并且二者一致;
2.必须详细填写接收准考证或者录取通知书的准确、详细、固定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家庭成员、工作经历等,确保在审核报名资格、邮寄复试通知书、录取通知书时能及时联系。
三、报考类别注意事项:
1.原单位提供学费并保留工资及人事关系者按委托培养填写。以委托培养报考的考生以及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所在单位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复试、调档或录取的,责任自负,招生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2.其他考生填写非定向。
其他:初试、复试及加试科目参考书考生自备;复试包括外语和专业课笔试、面试,外语由研究生处统一安排,专业课各院系自行组织考察。
学校代码:11066 信息发布网址:http://yjs.ytu.edu.cn/
咨询电话:0535-6907945 6901029
传真电话:0535-6901029
华东交通大学2013年统招硕士招生简章
华东交通大学2013年统招硕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3年将在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这两个类别分别进行招生,具体可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实际招生人数具体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除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其他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欢迎全国各高等学校特别是国内重点大学中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
三、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⑵在现场报名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毕业生、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及其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
⑶同等学力人员:包括全日制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本科应届生(最迟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
⑷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专科毕业学历后,有5年获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请考生务必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自审合格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否则,造成不予复试、不予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二)缴费、照相
考生须于
五、报考注意事项
考生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对违反我校报考规定、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考试、复试、录取资格!
六、初试
时间:
地点:各报名点指定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七、复试
复试时间:大约安排在2013年4月中下旬,根据当年国家基本分数要求,确定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我处(或相关学院)将发函通知(或电话通知),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复试相关事项:复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业务课笔试、面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为1:1.2。复试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总成绩排定。
八、录取
录取工作约在5月初结束。拟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和委托培养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分别签定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协议书。
九、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生实行弹性学制,基础学制3年。
十、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有关注意及说明
1、上述简章内容如与国家发布的有关2013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遵守上述要求,否则谢绝报考。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通过复试录取的考生均有公费资格(除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同时学校为调动研究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广泛设立了给予一定薪酬的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并与企业共同建立了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为研究生创造了良好的科研实践环境。
3、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试卷由国家统一命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4、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处网页(http://***/),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单位代码:10404 地址:江西南昌昌北华东交通大学
邮政编码:330013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91-87046600 联系人:朱老师、万老师
网址:http://***/ 电子邮箱: yzb@ecjtu.jx.cn
欢迎报考华东交通大学研究生!
2013年“少民骨干计划”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北京印刷学院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及《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收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为准),其中,非在职人员的招生比例占招生计划总数的50%以上。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生源范围:
西部12省(区、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等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和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承诺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6.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生源范围内的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报名,具体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四、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统一入学考试和我校组织的复试。具体的报名和初试以及复试的安排可参照《2013年北京印刷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内容。
注:报名时需填写“报考2013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表格可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下载(http://gs.bigc.edu.cn/),并于 2012年11 月 9 日(星期五)前将登记表寄到北京印刷学院研招办。
五、录取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充分考虑生源地的人才需求。
2.充分考虑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3.录取比例:非在职人员原则上不超过 50% ,汉族考生原则上不超过 10% 。
4.不录取未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调剂考生。
5.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须在招生单位拟录取后,由招生单位牵头并先行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再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所在单位签订协议书。
六、培养
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接受为期一年的基础强化培训,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学习其他专业理论知识,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经考核合格后,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的学习。
七、其他
1.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硕士研究生非在职考生人事档案转入录取单位,户口根据考生自愿和招生单位要求决定是否迁移。在职考生不迁移户口,人事档案由定向单位保管。所有考生党团组织关系基础培训期间转至培训单位,培训考核合格后转入招生录取单位。
3.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按协议规定执行。
4.招生专业目录详见“2013年北京印刷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位代码:10015
单位名称:北京印刷学院
通讯地址: 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北路25号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2600
研招办电话: (010)6026-1465(
传 真:(010)6026-1465
网 址:http://gs.big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