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2)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院不承担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7、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15日。
2、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考生需登录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111.207.177.9/)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名表。
3、网上填报信息后,考生需在报名截止前(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提交下列书面报名材料。
通信地址:(快递)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图书馆楼309
(平信)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收件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82241899/1865。
(1)填写完整的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两名专家的推荐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3)政治审查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5)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7)一寸免冠照片1张;
(8)身份证复印件。
4、在报名截止前,考生需交纳报名费200元/人。汇款须写清考生姓名及报名编号
汇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收款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
四、 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2015年3月中下旬(网站会提前公布考试时间,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试地点: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
4、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5、初试方式: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6、复试:考虑到外地考生往返北京的实际困难,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复试细则查询我院网站信息。
五、 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 联合培养
2015年我院计划与英国BRUNEL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三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收的导师及研究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我院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报考中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因在学期间需赴国外进行学位论文工作,要求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报考我院与北京科技大学或东北大学两所高校联合培养的考生,入学后具有我院与联合培养相应高校的双方学籍,同时在双方均享有在校生的权力。第一学期在联合培养相应高校完成课程学习,之后在我院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由联合培养的高校负责,毕业证书由我院颁发,并且与联合培养的高校分别加盖公章。联合培养只针对统招统分生。
七、 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2015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8名,其中招收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5名,与东北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3名。
八、 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对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实行学费减免,同时入学后享受院助学金、助研津贴,以及单项奖学金等其它各项奖学金,此外还可享受节日补助等其它福利。我院目前正在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进一步提高在读研究生奖助力度。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工资由原单位支付。
九、 其它
因教育部关于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尚未下达,本简章及2015年博士招生目录仅供考生复习参考。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另请报考的同学随时关注我院网站信息更新情况。
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可以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生需达到推荐学校相关资格标准,占用学校推荐免试生指标。推荐免试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我院接收的在京高校推荐免试生需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须知
1、我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学术型研究生。
2、根据教育部规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名点报名。
4、报考我院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5、所有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6、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准考证公布的日期为准。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一)或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院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我院北京地区的考场设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生考前需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安排。
7、复试资格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复试细则详见我院网站。
五、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我院2015年计划招生68名,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各系所、专业、研究方向之间可以调剂。
七、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学费减免,同时入学后享受院助学金、助研津贴,以及单项奖学金等其它各项奖学金,此外还可享受节日补助等其它福利。我院目前正在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进一步提高在读研究生奖助力度。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工资由原单位支付。
八、特别说明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研究生招生期间,我院网站会及时发布各阶段招生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
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4、有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2)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院不承担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7、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 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为2014年12月1日至2015年1月15日。
2、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考生需登录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2015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111.207.177.9/)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名表。
3、网上填报信息后,考生需在报名截止前(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提交下列书面报名材料。
通信地址:(快递)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图书馆楼309
(平信)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收件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82241899/1865。
(1)填写完整的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两名专家的推荐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3)政治审查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5)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7)一寸免冠照片1张;
(8)身份证复印件。
4、在报名截止前,考生需交纳报名费200元/人。汇款须写清考生姓名及报名编号
汇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
收款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
四、 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2015年3月中下旬(网站会提前公布考试时间,考生须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考试地点: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
4、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5、初试方式: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6、复试:考虑到外地考生往返北京的实际困难,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复试细则查询我院网站信息。
五、 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 联合培养
2015年我院计划与英国BRUNEL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三所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收的导师及研究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我院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报考中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因在学期间需赴国外进行学位论文工作,要求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报考我院与北京科技大学或东北大学两所高校联合培养的考生,入学后具有我院与联合培养相应高校的双方学籍,同时在双方均享有在校生的权力。第一学期在联合培养相应高校完成课程学习,之后在我院完成学位论文工作,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由联合培养的高校负责,毕业证书由我院颁发,并且与联合培养的高校分别加盖公章。联合培养只针对统招统分生。
七、 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2015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8名,其中招收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5名,与东北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3名。
八、 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对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实行学费减免,同时入学后享受院助学金、助研津贴,以及单项奖学金等其它各项奖学金,此外还可享受节日补助等其它福利。我院目前正在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进一步提高在读研究生奖助力度。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工资由原单位支付。
九、 其它
因教育部关于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尚未下达,本简章及2015年博士招生目录仅供考生复习参考。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另请报考的同学随时关注我院网站信息更新情况。
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前应取得学士学位)或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和学士学位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院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可以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免试生需达到推荐学校相关资格标准,占用学校推荐免试生指标。推荐免试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我院接收的在京高校推荐免试生需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名点报名)。
三、报名须知
1、我院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为学术型研究生。
2、根据教育部规定,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考我院且在北京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报名点报名。
4、报考我院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区)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5、所有考生(包括推荐免试生)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报名号到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考生只有在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电子照相和信息确认全部完成后,提交的报名信息才有效。
6、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准考证公布的日期为准。
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4、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英语、数学(一)或数学(二),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院组织命题。
5、初试方式:全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
6、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市、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我院北京地区的考场设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考生考前需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网站查看考场具体安排。
7、复试资格由我院在依据国家分数线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院当年考试的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达到我院复试资格的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复试的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依国家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复试细则详见我院网站。
五、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我院2015年计划招生68名,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各系所、专业、研究方向之间可以调剂。
七、学习期间的待遇
我院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实行学费减免,同时入学后享受院助学金、助研津贴,以及单项奖学金等其它各项奖学金,此外还可享受节日补助等其它福利。我院目前正在完善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进一步提高在读研究生奖助力度。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工资由原单位支付。
八、特别说明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研究生招生期间,我院网站会及时发布各阶段招生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
装备学院2015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介
招生简介下载地址:邮箱yz90033@163.com,密码66364780(切勿更改邮箱密码),邮箱文件中心下载。咨询电话:010-66364780,13811348143
装备学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介
招生简介下载地址:邮箱yz90033@163.com,密码66364780(切勿更改邮箱密码),邮箱文件中心下载。咨询电话:010-66364780,13811348143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直属的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机构,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博士学位合作培养单位。设有邓小平理论、精神文明建设、现代化发展战略研究、国际经济、宏观经济、产业经济、文化产业研究、企业管理、历史、法学、哲学文化、人口与社会学、信息中心、研究生部等二十多个研究所(中心)及职能部门。为了适应当代社会科学发展的需要,为科研机构及社会培养高级人才,2014年我院拟招收政治经济学、区域经济学、金融学、产业经济学、国际贸易学、社会学、人口学、民俗学、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专门史共十一个学科专业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0名,各专业名额详见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们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和应届本科毕业生积极报考我院。
一、培养目标
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需要,培养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并富于开拓创新精神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人才。
二、学制:三年
三、报考条件
1、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大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的在职人员(大专毕业者需提交在省部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两篇)。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四十周岁。
四、报名
1、 报名地点:报考者持有关证件到当地省、市招生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我院不办理报名手续。
2、 报名时间:2013年10月进行网上报名,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确认时间内,考生在报名点进行确认。
五、考试
1、 考试地点:由当地报名点安排。
2、 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3、 本院不招收应届毕业推荐免试生,本院也不组织在职人员的入学单独考试,凡报考者,一律参加全国统考。
4、 考试内容见招生专业目录,全国各地报名点都备有我院招生专业目录,以供查阅。
5、 复试:复试科目、时间、地点在确定复试名单后另行通知。有关招生信息可访问 http://www.gdass.gov.cn。
六、费用
报考的一切费用,包括复试往返的路费、住宿费均由考生本人自理。学费标准:第一志愿3000元∕年,调剂生5000元∕年。本院设有奖助制度。
七、联系方式
电话:(020)87645171,传真:(020)87645141,联系人:张老师。Email:Y87645171@163.com。
武汉轻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址下载浏览:
http://yjsc.whpu.edu.cn/list.asp?ClassID=4&SubID=66
广州体育学院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州体育学院201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grad.gipe.edu.cn/shownews.asp?id=754
闽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
2014年我校共有44个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拟招生281人。
二、学制与学费
学制3年,学费每人8000元/年。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应届、往届本科毕业生(包括自考、电大、函授等)。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包括:①获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成人高考入学者)。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两门报考学科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5、身体健康标准状况符合国家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
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7、 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办法
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确切报名时间请于9月下旬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每位考生须到各自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点确认网报信息、照相和缴纳报名费。现场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报名费的收费标准以各报名点的相关通知为准。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在复试阶段对报考和调剂至我校的考生再次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办法届时会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在规定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
(五)初试科目见《闽南师范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在复试阶段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七、招生考试咨询
学校代码:10402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邮政编码:36300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596-2527801
传真:0596-2527801
网址:http://yjsc.mn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