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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亚学院由世界500强企业吉利集团出资建设。作为中国成长最快、最具竞争力的综合类民办大学,建校十八年来,秉承“让学生更好地走向社会”的办学使命,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坚持依法合规非营利办学。

  一、学校概况

    三亚学院始建于2005年,是一所综合类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11月,三亚学院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同时社会工作、旅游管理、电子信息获批成为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2023年学校首年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同年9月,首批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校学习。

    学校位于海南省三亚市,毗邻落笔洞文化遗址,校园占地面积3000亩,下设25个学院,开设65个本科专业(含专业方向),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工学、理学、医学等9个学科门类,在校本科生25000余人,在校研究生48人。

    学校科研竞争力在全国民办大学中位列最高等级(A+),已建立翟明国、陈国良、容淳铭等3个院士工作站(院士创新平台),建有民办高校首个公共外交研究中心,原中国外交部部长李肇星任名誉主任。现有国家治理研究院、海南旅游消费研究院、海南省乡村民宿研究中心等多个科研院所。同时,学校深耕办学数字化发展,投入亿元建立海南首个百万级超算中心,运算性能位列全国高校前五。

  二、招生专业

    2024年我校在社会工作、旅游管理、电子信息三个专业学位类别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我校参与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预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人数为5名,招生总规模暂定46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见下表。

                                  三亚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培养学院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学习方式

学制

学费

(人/年)

拟招生人数

001社会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386731/13976182710

035200

社会工作

(专业学位)

035201社会工作

全日制

2

2.8

15

035202社会政策

全日制

2

2.8

002旅业管理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386772/18670073262

125400

旅游管理

(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全日制

2

2.8

15

003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385452/18089780224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085404计算机技术

全日制

3

2.8

11

085410人工智能

全日制

3

2.8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全日制

3

2.8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全日制

3

2.8

004理工学院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15208918518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全日制

3

2.8

5

085406控制工程

全日制

3

2.8

                    三亚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初试科目

参考书目

035200社会工作

(专业学位)

035201社会工作

j101思想政治理论

k204英语(二)

l331社会工作原理

m437社会工作实务

《社会工作概论》(第二版),顾东辉,复旦大学出版社。

《社会工作实务:过程、方法和技巧 》,范明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035202社会政策

125400旅游管理

(专业学位)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j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k204英语(二)


085400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085404计算机技术

j101思想政治理论

k204英语(二)

l302数学(二)

m801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C语言》(第二版),严蔚敏等,人民邮电出版社。

085410人工智能

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

085412网络与信息安全

08540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

j101思想政治理论

k204英语(二)

l302数学(二)

m802电子技术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第六版),阎石,高等教育出版社。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第五版),童诗白、华成英,高等教育出版社。

085406控制工程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4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考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的特别要求

    报考旅游管理硕士(MTA)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名基本条件”中的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从毕业后到 2024年9月1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10月25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

    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参见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相关通知或公告)。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的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相关要求与报考普通类定向就业考生相同。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网上确认时间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注意事项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仅限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享受此政策。

    2.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资格审查与准考证发放

   我校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将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多次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可在考试前十天左右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考试科目

    12月23日 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 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 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 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初试地点:详见所选考点的通知公告。

    4.命题范围:(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政治、英语、数学、管理类联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统一编制公布考试大纲、统一命题。(2)我校社会工作硕士和电子信息硕士为自主命题。(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复试

    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我校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学生名单。

    1.我校采用差额复试,一志愿复试差额比例为1:1.2,调剂复试差额比例为1:4。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旅游管理硕士(MTA)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知识、创新能力、综合素养和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等进行考核。复试具体要求、复试科目及命题范围详见《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

  (三)调剂复试

    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复试。

  七、体检

    考生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

  八、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网上报名时,考生须明确选择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转入我校;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此外,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在顺利完成学业后,学校100%推荐就业,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就业。同时,80%的毕业生可获得在吉利集团全球产业链岗位、海南自贸港岗位等优质就业机会,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用。

  十、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及住宿费

    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费为2.8万元/年,住宿费2800元/人/年,均按学年缴费。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按照新收费标准执行。

  (二)奖助体系

    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工作补贴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等部分组成。具体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

    为了帮助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我校录取的研究生除享受国家和海南省相关奖助学金以外,学校通过设立新生创新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社会奖学金,提供“三助一辅”岗位等方式,为学生提供学业支持。特别针对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优秀生源给予一定奖励。

    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人事档案不调入我校的“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奖学金。

  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获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硕士专业学位,获得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证书与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一)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学院路191号三亚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三亚学院东校区书海馆二楼

    邮政编码:572022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594379/13647511237

    电子信箱:yjsc@sanyau.edu.cn

    官方网站:http://yjsc.sanyau.edu.cn/

  (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社会学院——社会工作硕士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386731/13976182710

    学院网站:http://shehui.sanyau.edu.cn/

  旅业管理学院——旅游管理硕士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386772/18670073262

    学院网站: http://lvyou.sanyau.edu.cn/

  信息与智能工程学院——电子信息硕士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0898-88385452/18089780224

    学院网站: http://iie.sanyau.edu.cn/

  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学院(理工学院)——电子信息硕士

    联系人:丁老师

    联系电话:15208918518

    学院网站: http://ligong.sanyau.edu.cn/

 


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合肥师范学院坐落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是全国首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全国首批国培计划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单位、全国首批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试点单位,现有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国际生17000余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11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24拟招生计划数暂定为248专业目录中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领域间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具体招生专业领域详见《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

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不安排校内住宿,上课时间主要集中在寒暑假。

三、学制与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年,基本学制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为8000/年,基本学制3年。

四、奖助体系

学校按照要求实行奖、助学金政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享受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万元/生,名额以当年下达为准。

2.国家助学金:每生600/月,每年10个月定向就业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10005000/年。

4.学校三助一辅岗位:岗位补助240/月。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具体资助政策以当年的学校资助文件为准。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满足《合肥师范学院2024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要求。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名前须有1篇在具有CN编号的期刊上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论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108日至10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924日至9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网址及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考资格审核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按要求进行核验或核验不合格者,将不予发放准考证。

2.考生应当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我校将在正式报名期间及报名结束后分批次审核并公布报考资格审核结果,请考生及时查看。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网上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或报考点公告。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初试

(一)时间

1223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223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  

1224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一  

1224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

(二)考试科目

详见《合肥师范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规定,符合以下研究生招生考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可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八、复试与录取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复试时间在国家线下达后,一般在4月底前完成。

(四)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其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4098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1688号合肥师范学院锦绣校区行知楼1707

邮政编码:230601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551-63676140

联系邮箱:yjschtzy@126.com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c.hfnu.edu.cn/

十、其他

(一)招考录取期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学籍。

(二)复试、调剂与录取办法等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另行制定并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信息。

(三)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安徽省2024年招生政策不符,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新政策执行。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单位简介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隶属于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最有影响的舰船特种装置和辅助机电设备研究所,主要从事相关装备和系统的研发设计、生产总成、集成服务。经过六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动力电力、航空保障、船舶装置、热能环保、减振消磁、非船装备、检测试验及标准研究七大业务板块,是国际标准化组织船舶与海洋技术委员会舾装与甲板机械分委员会(ISO/TC8/SC4)主席和秘书处单位、船舶与海洋工程特种装备和动力系统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防大扭矩一级计量站。为各型艇船研制提供了数万套关键设备和系统,已成为我国舰船特辅装备研制生产的主体力量和创新发展的骨干研发机构,在装备和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出重要贡献。多年来,我所获得国家、部委级科研成果奖700余项,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荣誉称号。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目前设有机械电子工程、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轮机工程3个硕士研究生培养点和轮机工程1个博士研究生培养点,具有浓厚的学术氛围和优良的科研环境。

二、培养目标

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科学研究工作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型及专业目录

(一)招生类型: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学制:3年。

(三)统考科目:101 政治、201英语一、301 数学一

(四)招生专业

1.080202机械电子工程

方向01:特种装置与控制

专业背景要求:机械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液压方向)等相关专业。

方向02:船舶特辅机与控制

专业要求: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等相关专业。

2.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方向01:船舶设备自动化与控制技术

专业要求:电气工程及自动化、自动控制、计算机等相关专业。

方向02:船舶电力系统综合技术研究

专业要求:电气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储能、综合能源管理、电机与电器等相关专业。

3.082402轮机工程

方向01:船舶设备振动、冲击与噪声控制

专业要求:轮机工程、机电一体化、控制、计算机、网络通信等相关专业。

方向02:船舶动力机电与控制

专业要求:机械设计、机械电子工程等相关专业。

上述招生方向均接受推免生申报,具体名额将根据教育部下达指标和生源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四、报名

(一)报考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网址:https://yz.chsi.com.cn),并按国家教育部、上海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同时,将复试申请表(附件)、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及其他荣誉证明等材料发送至邮箱smerihr@***。

(二)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人员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相关规定,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我所不招收“退役大学生计划”等专项计划、跨专业及专升本或同等学历考生报考或申请调剂。

五、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以及专业基础课。

2.初试工作安排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具体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最低分数线,且数学一及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方可参加我所后续复试考核。

(二)复试(含调剂复试)

1.初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以及专业基础课。

2.初试成绩须达到国家划定最低分数线,且数学一及专业课成绩不得低于60分。

3.复试内容分为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和英语口试。

4.我所根据招生计划和初试成绩,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部分专业可能会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复试比例。详见研究生招生网站我所公告。

六、录取

(一)我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二)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考生成绩及其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综合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拟录取名单经公示(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各科成绩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3.体检不合格。

4.弄虚作假,提供非真实材料。

5.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调剂。

七、学费和奖助政策

我所硕士研究生培养费用由本单位承担,同时设置奖学金、生活补助、科研补助金等,并为在读研究生缴纳医疗保险。

欢迎考生关注我所微信公众号“中国船舶704所”以及研招网发布的招考信息。

 

联系方式和申诉渠道:

单位名称: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

单位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10号

邮    编:200031

联 系 人:人力资源部 陈老师

联系电话:021-54529704-8123

电子邮箱:smerihr@***

 

附件:上海船舶设备研究所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申请表(详见网盘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OnKpuhAIQreZSfO01_N5YQ?pwd=bi0i

提取码:bi0i


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新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方式

招生方式

报考人员

考试方式

普通招考

应届或往届硕士毕业生;

同等学力人员

“申请-考核”制选拔

直接攻博

获得本科院校推荐资格的国内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硕博连读

本校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含硕博贯通研究生)


“申请-考核”指由具有申请资格的人员递交申请材料,通过材料评议、综合考核等环节筛选,择优录取博士研究生的选拔机制。考试流程包括:材料评议、学术潜质测试和综合考核等三个环节。


三、招生规模

本年度拟招收博士研究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含专项计划)。

特别提示:拟招生人数仅作参考,实际录取时将按照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和学科建设需要,结合生源情况做相应调整。


四、招生专业

各培养单位招生专业详见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两大集成创新平台: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院(一流学科培优集成创新平台)和数字经济与交叉科学创新研究院(财经科技集成创新平台)按学科(专业大类)开展招生,实行团队制指导,各研究团队导师情况,可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查询。


五、招生类型及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和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两种类型。非定向生的人事档案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定向生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各培养单位定向生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总招生计划的10%。

博士研究生学制根据专业不同分为3年或4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不低于5年。

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普通招考的考生,学历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学生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备研究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获得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后,有6年及以上工作实践经历;获得CET-6合格证书或成绩达到425分(其它语种应达到相应水平);已在CSSCI期刊公开发表2篇论文,并经认定达到硕士研究生的学术水平;经学校审查合格。

(五)直接攻博的考生,须为已取得推免资格且符合学校接收推免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六)硕博连读的考生,须为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含单独考试、援藏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达到培养单位规定的学分绩点等要求。

(七)培养单位提出的其他要求。


七、报考程序

学校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分批次进行。第一批为两大集成创新平台、金融科技(西南财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联合培养项目)、金融学(西南财经大学-罗马第一大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博士研究生创新培养项目,考试时间预计为12月底;第二批为各学院(研究院),考试时间预计为2024年4月。

(一)报名

1.网上报名: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

2.网上确认: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进行网上确认。

(二)资格审核

学校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进入材料评议环节。对考生的学历(学位)学籍信息存疑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提交材料

考生须按所报考培养单位的要求,寄(送)相关申请材料。

(四)材料评议

各培养单位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学业表现、科研成果和培养潜质等情况进行量化打分。根据考生的材料评议成绩,结合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进入学术潜质测试环节的考生名单。

(五)学术潜质测试

普通招考考生须进行学术潜质测试,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考生可免测试。

学术潜质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对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分析性写作和论证性写作进行考查。经测试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环节。

(六)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由各培养单位组织,一般包括笔试、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报考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一般包括学科(专业)基础和学科(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术道德等方面。

同等学力考生须在综合考核阶段参加报考学科(专业)硕士阶段的两门主干课程和政治理论笔试加试。


八、录取

1.录取依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原则进行。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内,根据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录取。

3.严格控制录取结构。定向考生和非定向考生分别排序,分类录取。

4.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加试成绩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专项计划单独排名,按照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6.不符合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要求的,不予录取。

7.综合考核成绩排名在招生计划数内,因报考导师招生名额不足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

8.专职博导每人每年可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获评为国家高层次人才或具有符合学校规定课题的导师,根据其申请可增加1-2个招生名额。每名博士生导师原则上每年累计招收各类型考生不超过3名。

兼职博导(招生专业目录中指导教师后带“兼”字样),每两年可招博士研究生1名,并且需和一名专职博导组建导师组进行合作培养。


九、学费及资助

学费标准按照财务处《西南财经大学收费公示表》相关标准执行。

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定,学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资助体系进行资助。


十、其他

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按照2024年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2.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

3.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4.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5.本简章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西南财经大学2024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南财经大学

2024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及政策

(一)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三、拟招生计划及专业

(一)各培养单位、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拟招生人数,全校及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予以调整。

(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推免生数和专项计划数。全校推免生招生数不超过招生专业目录中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50%(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竞赛组织招生计划不包括在内)。各招生专业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人数,一般不少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人数减去推免生接收人数的差额。推免生接收人数超过招生专业公布人数的专业,其全国统一考试招生人数,不少于招生专业目录公布招生计划的30%。学校接收的推免生人数将于推免生接收工作结束后公布。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通过国家大学英语等级四级考试或成绩达到426分(其他语种参照英语要求);②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不低于3000字);③通过本专业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段主干课程8门以上。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特别提示: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标准),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特别提示: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查看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推免生除外)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2023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

2023年10月8日—25日,每天9:00-22:00

2.报名要求: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学历(学籍)信息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注意事项:

(1)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应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3)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5)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

特别提示: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的照顾政策。

(6)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7)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进行缴费、核对确认网报信息及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等工作。确认时间预计为2023年10月底至11月上旬。具体时间、方式及要求请关注报考点的确认公告。

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六、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学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再准予考试,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请所有考生在网上确认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上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材料要求如下:

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

4.初试有效证件: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考前十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5.考生初试成绩由学校统一通知。

(二)复试

复试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在复试前学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1.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学校硕士生培养目标、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等确定各专业、方向和各专项计划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各培养单位可在学校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成绩要求,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和培养单位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预计为2024年3月底4月初。

3.复试内容:复试一般包括专业笔试、面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会计、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还将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4.复试形式:复试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较多的专业,学校将在教育部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复试差额。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5.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等专业学位类专业的可以不加试。

6.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后一周内与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


八、调剂

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的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十、录取

(一)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当按规定事先书面向学生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学习形式、学制、校区

(一)学习形式

各专业学习形式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二)学制

我校学术学位专业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为3年,其余专业学位专业学制为2年。

(三)学习校区

我校现有柳林校区和光华校区,两个校区均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就读校区具体安排以新生报到须知通知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十二、学费、奖助及就业

(一)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照财务处《西南财经大学收费公示表》相关标准执行。

(二)奖助办法

根据国家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等相关规定,学校根据《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相应的资助体系进行资助。

(三)毕业就业

毕业派遣按研究生毕业当年的就业政策执行。


十三、其他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根据教育部规定,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四)根据教育部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本章程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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