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大学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招生原则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学校简介
渤海大学始建于1950年2月,是辽宁省政府主办的综合性大学,位于渤海之滨的历史文化名城辽宁省锦州市。学校为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院校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院校。
学校占地2250余亩,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设有20个二级学院,53个本科招生专业,拥有1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法、教、文、史、哲、理、工、农、管、艺等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在校生近25000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教授200余人,博士480余人。专任教师中,有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获得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入选者、全国优秀教师、教育部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攀登学者、辽宁省特聘教授、辽宁省“兴辽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辽宁省“兴辽计划”教学名师、辽宁省“兴辽计划”青年拔尖人才、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院士后备人选培养工程人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入选者、千人层次入选者、省级优秀科技人才、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专业带头人、省级优秀教师等近百人。
学校与韩国、俄罗斯、日本、巴基斯坦、布隆迪、中非、波兰、英国、法国、美国、蒙古、意大利等国家的30多所高校、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立足东北亚,建立了辐射日本、韩国、俄罗斯、蒙古等国的国别与区域研究平台,并与波兰华沙生命科学大学合作举办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本科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开展国际产学研用中外导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项目,努力打造面向教育对外开放、面向“一带一路”的中外人文交流平台和科研合作创新机制。共接收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留学生来校学习,互派学者讲学,同时选派中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到国外进修或攻读学位,先后与布隆迪大学、中非班吉大学合作建立孔子学院。
学校内涵建设明显加强,综合实力显著提升,武书连、网大网、校友网、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等国内高校评价机构对高校实力排名结果显示,渤海大学综合实力和专项指标,在全国近800所本科公立高校中排名接近二百强。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图书馆馆藏图书300余万册,仪器设备充分满足教学科研需要。校园环境优美,林木葱茏,2019年获评“辽宁最美校园”,是全国绿化模范单位、辽宁省绿化模范单位、辽宁省校园绿化示范校和辽宁省安全文明校园、辽宁省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基地。
考生须知
★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章程及专业目录内报考条件说明
★凡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章程及专业目录内容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1247人(含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其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7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00人。2024年的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4年招生计划为准,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复试前,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已接收推免生人数、生源状况、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适当调整,最终确定并公布招生计划。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按其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渤海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4年9月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2024年9月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可以报考),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四)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学制(基本修业年限)
学术型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学术型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专业学位最长修业年限为五年。
六、报名程序
(一)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推荐学校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但全日制学科专业不得只接收推免生。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
七、网上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公告、招生章程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四)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五)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六)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七)符合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渤海大学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九)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渤海大学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十)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一)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渤海大学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十三)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十四)渤海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限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报考类别要求为定向。
八、网上确认要求
(一)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二)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三)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六)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八)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九、入学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教育学、历史学等门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体育、应用心理、博物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物流工程与管理、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渤海大学公布。
2.渤海大学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5.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6.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7.复试工作原则上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8.渤海大学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9.复试或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10.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加分项目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
十二、调剂
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严禁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超过36小时。
十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渤海大学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渤海大学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四、录取
(一)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招生计划。各类专项计划均包含在本单位的招生总规模以内,专项计划专项使用,不得挪用。
(三)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渤海大学、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渤海大学不承担责任。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4年9月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五、自命题科目参考性考试大纲见渤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十六、学费标准
学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审批备案为准,按学年收取。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专业目录。
十七、研究生奖助体系
我校建立了多元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实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津贴等奖助制度。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基础学科、“新工科”“新文科”整体实力,积极打造交叉学科,提升跨学科水平,建立多元化、多样性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鼓励和吸引更多优秀生源报考我校,特设立“研究生专项奖学金”:
第一条:理、工、管理类学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第二学年初经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
第二条: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具体参见研究生“校友专项奖学金”支持学科分布表),第三学年初经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10000元。
第三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含A类36所、B类6所)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95所)所在的一流学科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年末经考核合格,一次性享受专项奖学金,金额为20000元。
第四条:第一条与第二条奖励不可以兼得;第三条奖励可以与第一条或第二条奖励兼得。
十八、毕业就业、住宿情况以及培养所在校区
(一)毕业就业: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且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是无固定工作、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在入学报到时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毕业时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如未能按期提交本人档案,影响学籍注册等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住宿情况: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内提供学生宿舍,房间标准为4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1200元/人(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非全日制硕士的培养方式为利用寒暑假、周末及其他业余时间进行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暑期来校集中学习期间,学校根据学生需要可以统一安排住宿,住宿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三)培养所在校区: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软件工程、企业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金融、国际商务、会计学、审计专业在渤海大学滨海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街20号);其他专业在渤海大学松山校区办学(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十九、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招生单位、招生考试机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十、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导师联系方式。
(二)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我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专业目录中带“★”的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专业,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均接收推免生,名额占总的招生计划。
(五)具体信息以官网公示为准,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文件执行。
(六)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二十一、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邮 编:121013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松山新区科技路19号
联系单位:渤海大学研究生院
网 址:https://yjszsxxw.bhu.edu.cn/
联 系 人:翟老师、高老师、陈老师
招生电话:0416-3400137
纪检电话:0416-3400027
学校代码:10167
欢迎报考渤海大学研究生,
有你的渤海大学更精彩!
祝考研的广大学子们如愿以偿,一战成功!
山东交通学院2024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2000年由交通运输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为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交通运输部与山东省签署文件共建山东交通学院。2009年获批山东省第一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11年学校成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获批成为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
二、培养目标
交通运输专业:本专业含道路交通运输、水路交通运输2个培养领域,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能够从事交通运输专业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管理、装备制造、科技开发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机械专业:本专业含机械工程、船舶工程、机器人工程3个培养领域,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技术创新能力及团队协作能力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能够从事机械专业项目规划、设计施工、组织管理、科技开发和科学研究等工作。
三、培养方式及学制
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用全日制的培养方式,学制为3年。
四、招生专业及人数
我校2024年2个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数294人,招生专业及人数见下表。
招生专业及招收人数
序号 | 招生专业及代码 | 研究领域 | 研究领域代码 | 招收人数 |
1 | 交通运输(0861) | 道路交通运输 | 086102 | 159人 |
水路交通运输 | 086103 | |||
2 | 机械 (0855) | 机械工程 | 085501 | 135人 |
船舶工程 | 085505 | |||
机器人工程 | 085510 |
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见学校网站)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毕业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3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提交至我校研招办。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日期和时间由教育部公布。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专业初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进行。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2)复试笔试科目请到我校网站查询。
(3)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原则
入学考试结束后,成绩达到国家和学校标准的考生,分专业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过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复试要求以我校发布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来校参加复试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体检
体检在拟录取后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学历学位
研究生在弹性学制内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二、学费及其他
1.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学校将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发放奖、助学金,同时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解除贫困研究生学习的后顾之忧。
2.为加强研究生管理,学校提供研究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按鲁发改成本〔2022〕734号执行。
3.本简章如与上级文件有出入,以上级文件为准。具体操作办法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十三、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
2.咨询及联系方式 :
山东交通学院网址: http://www.sdjtu.edu.cn
研究生工作处网页可由学校主页相关链接进入。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 0531-80687061
联系人:张 起 E-MAIL:sdjtyzb@163.com
山东交通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 | 领域 | 院系所 | 考试科目 |
0861交通运输 | 086102道路交通运输 | 004汽车工程学院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01汽车理论 |
005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02运筹学 | ||
007交通土建工程学院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03土质学与土力学 | ||
086103水路交通运输 | 035航运学院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04海上货物运输 | |
0855机械 | 085501机械工程 | 006工程机械学院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09机械设计 |
036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07机械设计基础 | ||
085505船舶工程 | 036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06船体结构 | |
035航运学院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05船舶防污染技术 | ||
085510机器人工程 | 008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08 C语言 | |
021轨道交通学院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02数学二④810自动控制原理 |
西安外国语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西安外国语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4所外语院校之一,是西北地区唯一一所主要外语语种齐全的普通高校。1951年,经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批准,由兰州大学文学院俄文系、西北大学外国语文系俄文组、俄文专修科合并组建了西安外国语大学的前身——西北俄文专科学校。1952年,中共西北局党校俄文班并入西北俄文专科学校,开始为国家培养本科层次外语人才。1958年更名为西安外国语学院。1979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6年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更名为西安外国语大学。2013年1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外国语言文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2014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是陕西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拥有外国语言文学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6个博士二级学科和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省级一流学科、3个省级重点学科。现有外国语言文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地理学、工商管理学等9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翻译、国际中文教育、旅游管理、会计、新闻与传播、教育、金融、国际商务、戏剧与影视、设计等10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024年西安外国语大学计划招收1200余名全日制、2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现将硕士研究生招生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学院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报考教育管理(045101)及旅游管理(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七)欢迎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在校研究生及第二学士学位在读学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九)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我校设计(135700)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和“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w.xisu.edu.cn/)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我校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我校积极为残疾人参加考试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残疾考生如需我校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研究生招生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完整的联系方式,并确保联系方式的有效性持续到2024年9月,以便我校通知考生初试、复试、调剂、发放录取通知书等事宜。
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我校报考点将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工作安排,适时在“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网上确认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初试时间及地点
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考试地点由考生报名点确定。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将在“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三)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四)复试阶段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
(五)考生应自觉遵守复试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
(七)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可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十一)考生复试时须根据我校要求向报考学院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本科课程学习成绩单、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等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于入学报到时补交)等材料,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十二)考生复试时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奖惩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应届毕业生复试时还要承诺已如实填写在校期间奖惩情况,以及承诺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合格,能够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三)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复试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学院在复试时核验。
(十四)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我校将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相关具体要求考生届时可关注“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通知。
五、录取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有关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安排另行通知。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在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或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但不能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的,取消录取资格。
六、学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专业学位旅游管理硕士、金融硕士学制2年,其他专业学位学制3年。
七、学费
所有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录取当年入学须知。
八、奖助学金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
2.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我校还为研究生设立了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困难补助、三助岗位等制度,通过建立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奖助学金政策以当年通知为准。
九、住宿
我校研究生均在长安校区学习生活,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住宿费。
十、注意事项
1.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均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任何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不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考研辅导活动场所和设施;不售卖考研参考书及考研真题。
2.招生专业目录上提供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2024年拟招人数,包括推荐免试考生。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根据教育部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最终确定,会有适量增减。
十一、联系方式
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教学楼G区211室。
咨询电话:029-85319238、029-85319671。
电子邮箱:yzb@xisu.edu.cn。
官方网址:http://yzw.xisu.edu.cn。
各学院咨询电话可登录“西安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联系我们”栏目https://yzw.xisu.edu.cn/lxwm/gxylxfs.htm查询。
陕西师范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我校是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是国家培养高等院校、中等学校师资和教育管理干部以及其他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基地,被誉为“教师的摇篮”。
学校设有研究生院和31个研究生招生培养单位。现有专任教师2002人,其中教授646人、副教授885人、博士生导师505人、硕士生导师972人。
招生专业(领域)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拥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中国语言文学),陕西省“双一流”建设学科2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2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5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2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8个。化学、材料科学、农业科学、社科总论、工程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生态学、植物与动物科学、临床医学等9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
研究生指导教师中,国家级人才97人次,其中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79人次,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领军人才(含特聘教授)29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9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6人、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人、国家青年学者27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带头人2人,另外还有双聘院士8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级教学名师2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3人。省部级人才290人次,其中“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40人、“高校青年教师奖”获得者2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入选者8人、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奖励基金获得者9人;陕西省特聘教授51人、陕西省青年人才29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带头人6人、其他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140余人。
学校建有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2个、农业农村部研发专业中心1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等其他省部级科技类科研平台27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4个,教育部教育立法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委“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国家民委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基地1个,全国妇联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研究基地2个,国家旅游局研究基地1个,其他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平台36个。
学校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不断加大对外交流与合作力度,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哈萨克斯坦等38个国家和地区的19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首倡成立了丝绸之路“教师教育联盟”“人文社会科学联盟”“图书档案出版联盟”。大力推动学生的国际双向流动,开发实质性学生交流项目160余个,每年选派大批学生赴国(境)外进行交流学习,在校长短期学习的学生来自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其他内容见学校简介:
http://www.snnu.edu.cn/xxgk/xxjj.htm。
二、报考说明
(一)招生人数
2024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000余名,分为普通招考简章和推免生接收简章。各专业招生人数及拟接收推免人数见以上简章。2024年拟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00余名。以上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最终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简章及目录。
http://yz.snnu.edu.cn/info/1009/3413.htm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及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方能报考,且须符合以下条件:①同等学力人员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学科报考。②已进修完六门或六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同的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③公开发表的与学士学位水平相当的本专业3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④同等学力考生网报时须选择陕西师范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须在陕西师范大学进行网上确认报名、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同等学力考生。⑤同等学力考生在我校进行现场报名时须提交能证明本人具有报考资格的材料原件。⑥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报考须符合前款(3)中①、③、④、⑤、⑥项条件,并须提供本人本科期间不少于12门的本科课程成绩单(由就读学校教务部门提供)。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研究生的,在报名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确定录取前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6.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单独考试考生仅限报考我校招收专业目录注明的专业。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必须选择我校考点作为报考点(代码:6122),并按要求在我校考点网上确认、考试,我校不接收在其他报考点报名考试的单独考试考生。
4.单独考试招生计划在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的招生人数不低于单独考试招生总数的70%。
(五)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报名网址:https://yz.chsi.com.cn。
考生在网上报名期间登陆中国研招网,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网上报名使用学信网统一账号,无学信网账号的考生可提前实名注册,并登录学信档案核实自己的学籍学历信息是否正确。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填报报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我校专业目录上的要求选择报考院系、专业和考试科目,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不能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考点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未完成核验的不予准考。
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以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为准,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初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地点:由报考点安排。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我校相关规定,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后,我校将适时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根据上级部门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2.硕士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在职就业、定向非在职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三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在被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定向非在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入学前将个人档案转至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要求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确定考生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
六、奖助及学费
我校设置有国家奖学金、厚德助学金、积学奖学金、励志奖学金、敦行奖学金、“三助一辅”津贴、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了多元奖助体系,为硕士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
所有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并按规定享受奖助学金。
七、其他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2.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按照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命题,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考试大纲可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阅。考试大纲链接:http://yz.snnu.edu.cn/ksdg.htm。
3.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是我校唯一官方信息发布平台,所有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等重要通知均会通过该网站发布。
4.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snnu.edu.cn
联系部门: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汇楼A段509室
咨询电话:029-85310346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邮政编码:710119
海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海南大学是2007年8月由原华南热带农业大学与原海南大学合并组建而成的综合性重点大学,是教育部和海南省人民政府部省合建高校。2008年,进入国家 “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行列;2012年,进入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建设行列;2017年,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18年,海南省委、省政府作出“聚全省之力办好海南大学”的重大决策部署;同年,学校成为教育部与海南省政府“部省合建”高校,纳入教育部直属高校序列。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支持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为学校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学校现有1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和1个专业学位博士点,3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作物学连续两轮入选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植物与动物科学、材料科学、化学、农业科学、工程学、环境科学/生态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等7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专任教师2700多人,院士、长江学者、杰青等国家级人才近60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加拿大国家工程院院士、加拿大工程研究院院士1人,日本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欧洲科学院院士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
学校贯彻科技自立自强。共建热带作物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和数字医学工程全国重点实验室,拥有省部共建南海海洋资源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海南省热带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重点实验室——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4个科技部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3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21个部省级重点实验室,17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5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5个院士工作站,29个院士团队创新中心,2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基地,2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新型智库,1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成立了“海南省东坡文化研究与传播中心”,助力海南自贸港文化内涵建设。其中:海南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入选2022年度“中国智库索引(CTTI)高校智库百强榜”,获评A等级智库。坚持面向国家发展战略和海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解决真问题,真解决问题”的思路,聚焦“自贸港发展和制度创新”“生态文明”“文化旅游”“南繁与热带高效农业”“海洋科技”“全健康”“信息技术”七个重点研究领域组建协同创新中心,支撑、引领学校相关领域或学科成为“海南急需、国家一流”,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供有力支撑。
一、 招生计划
近年来,海南大学各项事业发展迅速,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稳步增加。我校2024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2900名左右,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在490名左右,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注: 2024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计划招生人数是我校按照2023年招生计划基数进行编制的,2024年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当年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
二、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报考类别
硕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期间工作关系等变动,由考生与定向单位自行协商解决);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自主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按规定时间一次性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材料调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四、 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与所报考专业相近(或按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8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含1篇)。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另外要求的,考生还需符合该专业的报考要求。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3及4(1),4(2),4(4)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3及4(1),4(2),4(4)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的,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进修过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须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自学考试合格单科证书);②以第一作者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不限学科专业)。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见《海南大学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
(四)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五)报考国家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海南办学专项计划等)硕士研究生,须符合国家和教育部的各项招生规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六)部分招生专业有一定专业背景报考要求,报考前请注意查看《海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院“备注”栏。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3年11月10日前向我校提交相关学历(学籍)核验证明材料。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专业领域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工作栏公告。该专项考生若申请类别转换复试须符合我校当年度的复试及调剂方案。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资格审查
1.考生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简章及《海南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包括专业目录中的备注栏说明),学校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2.对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请于2023年11月10日前向海南大学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往届生)、应届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初试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时间
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3 日至 24日(每天 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说明,期间请关注我校及考点公告。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考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5日上午,业务课二(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 3 小时;建筑设计等安排在 12 月 25 日 考试的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 6 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由考点和招生单位予以公布。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八、复试及调剂
1.我校复试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至4月间进行(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公布的时间为准)。复试工作办法及其他注意事项,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页“研究生招生”栏目信息和各学院的网页公告。
2.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我校调剂有关规定和调剂信息将于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在海南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栏目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公布,届时符合调剂条件考生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4.各专业的复试科目请查看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由教育部统一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成绩要求。学校根据生源状况及分省、分类型招生计划,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具体要求及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
6.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及生源状况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具体要求及分配各专业招生计划。
九、录取
1.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其他
1. 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基本学制为3年。
2. 收费标准见下表(如有变化,以最新规定或海南大学相关公告为准)。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一) | |||
单位:元/生/年 | |||
研究生类型 | 项目名称 | 收费标准 | 备注 |
全日制 学术学位硕士 | 全部 | 8000 | 若有最新适用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
全日制 专业学位硕士 | 法律 | 12000 | |
翻译 | 10000 | ||
金融 | 10000 | ||
电子信息 | 10000 | ||
机械 | 10000 | ||
材料与化工 | 10000 | ||
土木水利 | 10000 | ||
生物与医药 | 10000 | ||
国际商务硕士 | 10000 | ||
农业 | 10000 | ||
新闻与传播 | 10000 | ||
兽医 | 10000 | ||
风景园林 | 10000 | ||
林业 | 10000 | ||
药学 | 10000 | ||
工商管理(MBA) | 12000 | ||
会计(MPAcc) | 10000 | ||
旅游管理(MTA) | 10000 | ||
艺术(MFA) | 12000 | ||
公共管理(MPA) | 12000 | ||
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硕士 | 金融 | 12000 | 若有最新适用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
法律 | 12000 | ||
工商管理(MBA) | 12000 | ||
会计(MPAcc) | 12000 | ||
旅游管理(MTA) | 12000 | ||
公共管理(MPA) | 12000 | ||
电子信息 | 12000 | ||
土木水利 | 12000 |
海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二)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
研究生类型 | 项目 | 收费说明 |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 旅游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该专业为海南大学与亚利桑那州立大学联合举办的硕士项目,实行“3+0”不出国,可授予中美两方“双学位”。 旅游管理专业预计总学费为25万元;公共管理专业预计总学费为30万元。收费标准以最终批复为准。 |
公共管理(中外合作办学) |
4.学校有完整的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新生奖学金、科研奖励等各种奖励政策;同时,设立“助研、助教、助管”(简称三助)及“助理辅导员”(一辅)岗位。
5.联系方式:
单位(海南大学)代码:10589
网址:https://ha.hainanu.edu.cn/gs/
联系部门: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
联系电话(传真):0898-66251735
电子信箱:hdyzb@hainanu.edu.cn
邮政编码:570228
海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9月18日
湖南工商大学2024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考试形式
全国统考。
二、招生专业
我校2024年拟招收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和招生形式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和核准的专业目录为准。
三、学习形式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为125200公共管理(MPA)。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即我校当年新生报到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 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9)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自学考试未毕业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2年12月以前,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名时必须在备用信息一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
报考我校的考生,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2023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hngsyzb@hutb.edu.cn,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七、考试
(一)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时间为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请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生初试成绩单不邮寄。请考生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查询。
(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三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会计、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时间、地点在复试通知中直接通知考生。
八、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考生体检具体时间、要求将在我校拟录取名单公示后另行通知。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及档案审核意见,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一、学制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十二、学费
学费缴纳根据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研究生收费管理的通知》(湘发改价费〔2018〕99号)文件精神执行,如有变动,按省物价局最新文件执行。收费标准如下表所示:
录取类别 | 层次类别 | 专业 | 学费(元/人/年) |
学术学位 | 硕士研究生 | 所有专业 | 8000 |
专业学位 | 硕士研究生 | 工商管理 | 20000 |
会计 | 14000 | ||
审计 | 14000 | ||
金融 | 14000 | ||
应用统计 | 14000 | ||
国际商务 | 14000 | ||
保险 | 14000 | ||
公共管理 | 14000 | ||
公共管理(非全日制) | 29000 | ||
旅游管理 | 14000 | ||
工程管理 | 14000 | ||
新闻与传播 | 13000 | ||
翻译 | 13000 | ||
电子信息 | 12000 | ||
法律 | 10000 | ||
艺术 | 9000 |
十三、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时,凭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将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等转入我校。
2.如相关规定与教育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规定不一致,则以教育主管部门的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1.2024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会及时发布到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hutb.edu.cn),请考生查询。
2.咨询电话:0731-88688031。
3.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569号湖南工商大学岭南校区研究生院,邮政编码:410205。
2024年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烽火科技集团)是在武汉邮电学院的基础上建立的,是原邮电部的二大直属研究院之一,是直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100余家国家大型高科技单位之一,是“武汉·中国光谷”的科研核心龙头机构,是国家首批获得工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招生单位,是教育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试点单位,是国家批准的博士后工作站,拥有1个一级学科、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是高水平有特色的通信与信息领域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斯普林格自然集团发布的产业机构全球实力排名中,我院位列Nature指数16位。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余少华,国家973首席科学家、国家级专家、教授、高级工程师近3000人、博士生导师和硕士生导师200余人。自1974年建院以来,承担了我国从“六五”到“十三五”计划、“863计划”、“973计划”通信领域和新材料及光电子领域的大部分重点课题,并在一系列国家重点科研项目中做出了重大贡献。截至2021年底,武汉邮科院累计专利申请量超过3.4万件,获得专利授权1.8万项,其中发明专利占比超过90%;主导制定国际标准71项;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1508项,其中主导制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585项;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1项、省部级科技奖励数量18项;获得中国专利奖44项,其中中国专利金奖5项 ;获国家科学进步奖等奖项近40项。此外还参与ITU-T、IEEE-SA等多个国际标准组织,并担任ITU副主席等多个重要职位。我院是首批获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的试点单位,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高校深度合作,在光通信、移动通信、光电子和集成电路、网信安全和特种通信和智能化应用等国家急需的关键领域大力培养卓越工程师。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是集科研、生产、教学为一体的综合机构,经国家批准为:“光纤通信技术和网络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光纤通信技术工程研究中心 ”、 “国家光电子工艺中心(武汉分部)”、“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 “亚太电信联盟培训中心”、“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光通信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创新型企业等。是目前全球唯一集光电器件、光纤光缆、光通信系统和网络于一体的通信高技术机构。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已形成覆盖光纤通信技术、数据通信技术、无线通信技术与智能化应用技术四大产业的发展格局,我院牵头的“光纤接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正式被科技部等六部委批准为首批试点之一,并牵手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等单位发起了“武汉·中国光谷物联网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行《光通信研究》等核心期刊。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以自有知识产权的光电子设计与制造技术、ASIC芯片设计技术、软件开发技术和光纤制造技术以及光纤传感技术为核心技术,构筑竞争优势,以提供下一代网络(NGN)、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无线移动网和智能化应用解决方案为主攻目标,整合资源,构建合理的产业结构,逐步成为集传输、数据、交换、无线通信、光电器件、光纤传感为一体的信息通信设备制造商和综合服务提供商,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产品和智能化应用解决方案。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创造了中国通信领域的无数个“第一”,从中国的第一根光纤,第一个数字光通信系统,第一套全系列同步数字体系(SDH)传输系统。我院牵头承担的国家973项目“超高速超大容量超长距离光传输基础研究”项目完成了100.23Tb/s超大容量传输80公里实验,入选两院院士评出的2014年国内十大科技进展。 作为国际知名的信息通信网络产品与解决方案提供商,烽火近年来积极探索并加速ICT转型,发布了 “云网一体化战略”,整合了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通信网络等关键技术,大力推动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的变革。随着“云网一体化”战略的落地,南京云数据中心、楚天云数据中心等都已经投产使用,其他大型云数据中心布局的步伐正在加速进行中。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90%以上的科技创新成果均实现了产业转化。作为国内领先的光网络解决方案提供商,光电子器件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成为全球排名前五的知名光器件供应商。全系列光传输产品和系列光纤光缆产品的市场份额均位居国内制造商前列,光纤、光缆年产能双双跨越三千万芯公里,并实现了对海外市场的大规模出口,成为中国光纤光缆市场的领军企业之一;作为中国FTTx产业积极的倡导者、推动者和主要标准制定者,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提供互联网、语音和视频等三网融合业务的全套FTTx解决方案,始终引领光纤接入产业的发展方向,保持着国内FTTx技术和市场双领先地位。近年连续获得“中国光通信最具竞争力企业十强”第一名。我院的品牌影响力已延伸至智能化应用领域,成为国内运营商和行业客户智慧应用和物联网产品的主要设备供应商之一。2018年6月,国务院国资委新设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科集团”),将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与电信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整体划入新公司,两院成为其全资子公司。中国信科总部设在湖北武汉,列入中央企业序列。下属企业分布在武汉、北京、上海、南京、广州、西安、成都、重庆、大连、长春、新疆、香港等三十个省市,并在美、法、德、丹麦、瑞典、印度、马来西亚、菲律宾、厄瓜多尔、非洲等九十多地设有分支机构。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以培养通信、电子、软件领域的高级研究开发应用人才为己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我院极为重视,习近平、胡锦涛等多位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来我院视察。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主席参观了我院烽火科技园区,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国之重器必须立足于自己,科技攻关要摒弃幻想,充分发挥我们的制度优势和举国体制,坚持不懈做下去,更主动、更快一点、更好一点。研究生培养采用产学研深度融合、多导师协同、三段式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其中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与社会人才需求为导向构建的ICT专业课程体系和实践经验丰富、研发能力强的“双师型”师资队伍,为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的培养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依托我院宽厚的科研实践平台、前沿的研究课题,研究生在培养阶段参与核心科研项目研发,研究生毕业前都至少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以上的学术论文。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为中国的通信行业输送了大量人才,绝大部分毕业生已成为该领域专家、骨干,活跃在科研、生产与市场的第一线,其中也包括国家通信领域的专家和大型企业总裁(吕卫平、毛谦、徐杰、刘运尧等),同时我院毕业生中也涌现出一批创新创业先锋,我2006届毕业生彭承路通过盘活呆滞库存缓解缺芯问题创建了华中地区最大的芯片现货交易服务平台(抓现货);我院2016届毕业生张霁2020年入选华为“天才少年” 获得最高年薪201万元职位。
作为工信部、商务部及科技部指定援外培训机构,我院从1994年起至今,共承担各类涉外培训项目百余期, 目前每年接待来自亚、非、拉、欧、大洋洲百余个国家和地区的近千余名高级技术人员和官员,我院研究生都有机会参与援外培训各项工作,帮助研究生扩大视野,获得援外奖学金,参与援外培训的工作经历和经验积累还为申请国内外知名大学读博的成功获批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我们热忱欢迎计算机、通信、网络、软件、电信、光信、自控等相关专业的有志青年来我院学习、工作,为通信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单位代码:84011 联系人:027-87691546余老师 陈老师,87691207潘老师,87691543程老师
Email地址:lincenpark@163.com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邮科院路88号(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
邮政编码:430074 研招报名网址:www.chinayz.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学院网址:https://www.cict.com/m1/JoinStudents.jhtml
微信号:武汉邮科院研究生院
说明: 招生指标以当年教育部审批的名额为准,各专业均接受高校的推免生。
复试时: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非定向)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计划人数 | 初 试 考 试 科 目 | 复 试 考 试 科 目 |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901物理电子学 1光纤通信技术 2物联网技术 3 光电子器件与模块 | 2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1数学一 ④ 801信号与线性系统 | 专业课: ① 501微机原理应用 ② 502脉冲与数字电路 ③ 503计算机网络 ④ 504物理学(电磁学、光学) (501、502、503、504任选一门)
综合测试: 英语口语、英语听力、综合素质面试 |
0809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4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 5卫星定位技术与应用 6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7 光纤与光波导技术 | 3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1数学一 ④ 803 通信原理 | |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 1 光通信系统 2软件工程 3大数据与云计算 4嵌入式系统 | 40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1数学一 ④ 803 通信原理 | |
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 5下一代网络技术 6 多媒体信息处理技术 7 移动互联网技术 8 人工智能 | 20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1数学一 ④ 801信号与线性系统 | |
0810Z1信息安全 9.通信网络安全 10.网络渗透技术 11.网络信息内容分析与管理 | 25 |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1数学一 ④ 802程序设计基础(C语言程序设计、数据结构) |
滨州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滨州学院是一所航空特色鲜明的省属综合性大学,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坐落在兵圣孙子故里、渤海革命老区、美丽富饶的黄河三角洲中心城市——山东省滨州市。学校始建于1954年,2004年升为本科高校,2021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占地面积127.45万㎡,校舍建筑面积59.1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96亿元,图书馆纸质图书197.49万册、电子图书126.17万册。设置19个二级学院、3个直属科研机构,拥有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58个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面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536人。拥有专任教师1124人,其中高级职称436人、博士383人、研究生导师16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贴专家、泰山学者、省突出贡献专家、省教学名师等省级以上高层次人才15人次,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山东省高等学校青年创新团队等教学科研团队22个。学校紧紧围绕黄河国家战略和交通强国战略,构建起以应用型学科链为主体,以服务航空学科群和服务区域学科群为两翼,以理学、信息、人文学科群为支撑的“一体两翼三支撑”学科架构,培塑形成多学科相互支撑、交叉融合、航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学科发展体系。建有山东省黄河三角洲生态环境重点实验室、山东省黄河三角洲脆弱生态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工业污水资源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通用航空运行与制造工程研究中心、山东省通用航空运行与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山东省航空材料与器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航空信息技术研发基地等省级科技创新平台,自建141航校投入运营。学校从2007年起先后与中国科学院、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南开大学等30余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现有资源与环境、交通运输2个硕士专业学位点。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坚实理论基础、系统专业知识,以及较高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具备良好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感的复合应用型高级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型及学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1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
相关二级单位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相关二级单位、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上线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近三年取得的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CET-4)成绩≥425分,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5门以上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2.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家庭通讯地址和手机号等信息务必详细准确,以利于寄送调档函和通知书。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4.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进行认证,并及时将学历(学籍)核验材料交我校研招办进行核验。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在复试前一周内将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交我校研招办审核。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初试日期和时间: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3.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二)复试
1.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2.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资格审查时间、体检时间由我校统一安排,集中进行,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
4.复试期间采用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5.可参加复试人员的条件、拟录取人员名单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公示。
七、调剂
我校将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对招生专业作出是否调剂的决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后按教育部要求执行。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
(一)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我校对拟录取名单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十、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内学费均为10000元/年。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2.导师助学金:3000元/生/年;
3.研究生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等):视工作量而定,根据实际上岗情况发放。
(三)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分配的名额,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学年。
2.学业奖学金:一等6000元/学年,二等4000元/学年,三等2000元/学年(按学校规定比例执行)。
3.其他科研奖励:优秀科技创新成果等具体参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
十一、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初试复试参考书和自命题大纲以及二级招生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请登录https://yjs.bzu.edu.cn/的“招生工作”栏目查询。详细报考事宜请咨询相应具体二级招生单位。
(三)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上级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上级相关文件为准。
(四)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是预计人数,具体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49
单位名称:滨州学院
联系部门:滨州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391号
邮 编:256603
联系电话:0543-3093508
学校网址:https://www.bz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s://yjs.bzu.edu.cn/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学校代码:11415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电话: 010-82322323 联 系 人:研招办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000名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10名,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单列,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均公布在招生专业目录中,其中各学科专业实际接收的全日制推免生人数将在10月中旬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国家复试分数线下达后,各学科专业的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计划及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招收专业说明:单独考试只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招收学术学位单独考试研究生,其他学院招收专业学位单独考试研究生(具体招收学院和专业在研究生院—招生—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栏下查看)。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填报《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单独考试资格审查表》和专家推荐书(在研究生院-招生-资料下载区下载)。单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报名考试。
报名材料(资格审查表,两份专家推荐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于2023年9月28日前寄(EMS)送至我校研招办。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四)报名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区、市、兵团)就业。
3.考生的学历要求与(一)中的4相同。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报名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
2.考生须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考生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六)推荐免试生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及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工作按《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接收推免生总数约占全校招生规模的20-40%,拟录取人数以最终网上确认人数为准。被拟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及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选择中国地质大学(北京)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65)。
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网上报名
1.所有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要求进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考点。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核验。
7.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符合其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并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具体见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网上确认及报考点公告。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提供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其他
1.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同等学力考生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复试。
以应届本科生资格报考的考生,录取后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至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3.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教育学)、体育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4.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 100 分、200 分。
5.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教育学专业基础、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经济类综合能力、计算机专业基础综合。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6.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7.初试时间安排:
2023年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23年12月23日下午外国语
2023年12月24日上午业务课一
2023年12月24日下午业务课二
(二)复试与录取
1.复试时间: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确定复试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公布。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测试。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初试、复试权重等由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实际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单独考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录取按当年学生报名、考试情况和指标数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八、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5年。
九、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凡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校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教委、财政局审批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具体见下表。
学习方式 | 学位类别 |
专业信息 | 学费,元/年 | |
全日制 | 学术学位 | 所有专业 | 8000 | |
专业学位 | MBA | 19000 | ||
其他专业学位 | 8000 | |||
金融 | 16000 | |||
非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MBA | 30000 | |
36000(珠宝商务方向) | ||||
金融 | 40000 | |||
会计 | 39000 | |||
公共管理 | 15000 | |||
法律(法学) | 12000 | |||
应用统计 | 16000 | |||
体育 | 16000 |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技术 | 16000 | ||
软件工程 | ||||
测绘工程 | ||||
其余专业 | 8000 | |||
学术学位 | 工商管理 | 25000 | ||
公共管理 | ||||
马克思主义理论 | ||||
心理学 |
(二)奖助学金
同时,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建立健全多元奖助,如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助研金、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具体为:
1.国家奖学金:按国家及学校文件评选,奖金 20000 元/ 人。
2.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分为不同的等级,分别为12000元、8000元、6000元,具体见下表。
3.国家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生全部享受 6000 元/年的助学金。
4.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资助部分优秀硕士生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访学、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等。
5.三助金:学校设立“助教”、“助管”、“助研”岗位,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三助”岗位酬金按月计算。
6.设立的其他各种奖学金,比如冯景兰奖学金、郝诒纯奖学金、翟裕生奖学金、赵鹏大奖学金、地球化学人才奖学金、中国石油奖学金、希尔威矿业奖学金、李四光优秀学生奖、木村四郎雄教育奖优秀学生奖等。
7.因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及住宿费,可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一览表
元/年
年级 | 类别/等级 | 比例 | 国家 助学金 | 学业奖学金 (学校投入) | 学生助研金 (导师投入) | |||
一年级 | 推免生 |
100% | 6000
| 12000 | 一等 | 8000 | 理工类 | |
双一流学科 | 8000 | 4000 | 其他类 | |||||
其他 | 6000 | |||||||
二、三 年级 | 推免生 | 100% | 12000 | 二等 | 4000 | 理工类 | ||
一等 | 10% | 12000 | ||||||
二等 | 30% | 8000 | 3000 | 其他类 | ||||
三等 | 60% | 6000 | 三等 | 2000 | 理工类 | |||
2000 | 其他类 |
具体实施办法参见《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0〕112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地大京发〔2023〕71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地大京发〔2021〕64号)、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科技创新扶持奖励基金管理办法(中地大京发〔2021〕30号)。
十、公派留学和硕博连读培养
1.我校自2007年起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在学校重点建设的学科领域,每年选拔约70-80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和联合培养。有关公派留学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主页在“研究生培养”栏目中查询。
2.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的硕士生,可以申请硕博连读培养。
十一、住宿安排
全日制研究生除MBA、定向就业及定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硕士研究生外,学校可统一安排住宿,并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住宿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二、其他说明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整体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严肃处理。
2.现役军人报考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3〕2号)文件另行制定。
3.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三、招生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报名公告、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研究生院招生主页上查询。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参考书或办理邮购业务。如需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网站https://bm.cugb.edu.cn/yjsyzsb/zsxx/sszs/ksdg/查看。
3.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的其他相关事宜,欢迎登陆中国地质大学(北京)研招办(https://bm.cugb.edu.cn/yjsyzsb/)信息栏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查询。
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2322323;
微信公众号:地大北京研招办(YZB_CUGB)
E—mail:yzb@cugb.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9号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3;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408室。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调剂信息,欢迎数学、机电、力学、热能、飞设、计算机、电子、控制专业同学调剂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调剂信息,欢迎本科机电、力学、热能、飞设、计算机、电子、控制、数学等专业同学调剂!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简介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云岗,始建于1956年,主要从事运载火箭、地外探测器、飞船、卫星,以及无人机等航空航天飞行器空气动力及其相关问题的专业研究。近些年,承研了载人航天工程、探月工程、火星探测等多个国家重大项目,并与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等国内科研机构,以及俄罗斯、意大利等国家的宇航机构建立了广泛联系。
研究院现有职工40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500余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4名,国家级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术技术带头人50余名,每年研发经费数十亿元。
研究生教育
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83年。研究生部承担全院的研究生招生及管理工作,现有2个一级学科工学硕士学位点,即: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1个力学一级学科工学博士学位点,以及1个力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研究生导师33名,硕士研究生导师41名。
研究院开展的均为非定向的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第1年学位基础课在湖南长沙的国防科技大学代培,第2年起回院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研究。在学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等所有培养费用,并享有助学金及多项补助,数额优厚。此外,每个导师会在年底给予数额不等的奖助金。
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可自主择业或留院工作,直接获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
空气动力研究所:主要从事各种飞行器空气动力综合技术研究,具备系统的空气动力理论分析与计算流体力学模拟能力;此外,拥有配套齐全的低速、亚跨超、高超声速风洞等试验设备,具备完善的飞行器气动特性地面模拟试验能力。
空气动力科学中心:主要从事空气动力学及其交叉科学前沿创新研究,包括人工智能空气动力学、量子计算流体力学、未来飞行气动新原理等。
创新与应用中心:主要从事太阳能无人机等新型新概念无人系统设计、研制及飞行试验,具备系列化产品的总体设计、定型制造的能力。
· 2024年招生计划及调剂生需求
研究院2024年招收10名学术学位工学硕士研究生。其中,力学一级学科的培养方向为流体力学、工程力学,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的培养方向为飞行器设计、人机与环境工程。根据招生计划,拟接收一定人数的上述培养方向的调剂生,欢迎对航天科研有兴趣的同学咨询报名。
联系方式:
招生教务办公室 冯老师 010-68375713
电子邮箱:caaazs@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7201信箱13分箱(100074)
有调剂意向考生请将个人简历及大学成绩单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caaazs@163.com
邮箱题目为:初试成绩+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初试成绩(学硕/专硕)+本科毕业院校(是否应届)+报考院校
要求统考科目为:英一、数一(或数学分析等),总分310+
联系人:冯老师
咨询电话:010-68375713
电子邮件:caaaz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