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科技学院2015年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见:yjsy.ncist.edu.cn
甘肃政法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招生专业
甘肃政法学院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侦查学、治安学、物证技术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6个专业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等13个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社会工作硕士等3个专业的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甘肃政法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人数
2015年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230人(具体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复试阶段学校根据国家下达招生规模、考生报考情况及初试成绩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法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社会工作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的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1 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可以报考)。
(三)外国语应试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四)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2015年硕士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力争准确无误,报名时此信息作为正式数据,只作修改,不再重复报名。
2.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
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 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
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三)报考资格审查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所有考生必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学校将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在考生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
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 英语
12月28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8日下午 业务课二
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各为15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报考我校各专业学术型研究生和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由我校组织命题。
(五)报考我校各专业入学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复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以上材料均提供复印件一份。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还应提交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复试
1.复试是入学考试的一部分,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考查。
2.复试时间在2015年4月份,复试名单及具体复试要求将在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并下载相关材料。
3.凡报考资格审查合格,初试成绩符合国家统一分数线者,我校将按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按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4.凡参加全国统考,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法律硕士(非法学)除外。
5.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身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三)调剂
1.我校对虽然达到分数线,但由于招生计划等限制而不能安排复试或复试后不能录取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将负责把考生全部材料及时转至第二志愿单位。
2.根据教育部规定,初试成绩未达线考生的报考材料将不转寄第二志愿或其他招生单位。
3.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六、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硕士生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凡报考我校公安类专业方向(侦查学、治安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和物证技术学、)的考生,体检标准参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执行。
七、录取
1.我校将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招收定向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考生被录取前,由我校、用人单位和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分别签定定向就业合同。
3.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4.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对在当年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对作弊的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作弊的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情况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标准
学术型研究生8000元/学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9000元/学年。
九、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2015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分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年,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学年,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学年,覆盖比例分别占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20%和30%。评定对象为档案转入我校的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其中新生学业奖学金考评标准如下: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985、211院校的全日制考生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其他院校全日制考生,985、211院校及原司法部所属5所政法院校法学专业的调剂全日制考生享受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他新生的考评标准主要以学生入学考试成绩为主,其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如果考评成绩相同,则应按先后顺序考查新生外语水平、专业课成绩、毕业院校、毕业专业确定。具体计算以当年录取办法为准。
4.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
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用于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岗位津贴标准如下:
(一)“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0元/小时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教”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20小时。
(二)“助研”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
(三)“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管”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30小时。
5.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
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制度以助学贷款、发放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资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或影响学业。
6. 研究生优秀科研论文(著作)奖
我校研究生以甘肃政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在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的每篇奖励50000元或20000元,在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每年进行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每篇优秀学位论文奖励2000元。
7. 研究生创新扶持基金
我校通过交换生、联合基地培养,增强学生创新能力,专项设置研究生创新扶持基金,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同时实施省级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计划,凡经申请被批准为培育计划者,学校一次性划拨经费5000元。鼓励研究生参加国家级、省(部)级各类比赛,对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
8.专项就业奖励
重视研究生就业,划拨专项就业经费,加强研究生就业指导与就业推介工作。加大对外宣传,强化学生就业能力培养,鼓励其积极就业。对考博学生和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企业就业者给予奖励或一定的政策倾斜。凡考取“985”大学博士研究生者,一次性奖励10000元(导师4000元,学生6000元),考取其他大学者一次性奖励5000元(导师2000元,学生3000元)。
十、学习年限
攻读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限除法律硕士(法学)、社会工作硕士为2年外,其余为3年,均为全日制。
十一、毕业生就业
研究生培养类别分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两种。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生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时回原定向单位,不调档,不转户口,不参加就业派遣。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相关情况须在复试时以书面形式向研招办说明。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二)考生在初试中,如有一门初试科目缺考或违纪,则该考生所有初试科目试卷均不评阅。
(三)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在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邮政编码:730070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7601383
传 真:0931-7602158
E-mail:zfyzb@gsli.edu.cn
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自然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沈阳工业大学
第二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三条 办学层次:硕士、博士
第四条 学习年限:硕士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博士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第五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地点及校址:
1、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2、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3、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4、各专业的教学地点:
①石油化工学院和工程学院所属招生专业(081701化学工程、081702化学工艺、0805Z1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0804Z1过程检测技术及仪器,085216化学工程专业石化学院研究方向)课程学习过程在中央校区,课题过程在辽阳校区;
②MBA教育中心所属招生专业(125100工商管理、125600工程管理)教学地点在兴顺校区;
③除本条第①②条所列专业以外专业的教学地点在中央校区。
第七条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8.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8.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51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61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4148万元,图书200万册。
第二章 计划特别说明
第八条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九条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无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
第三章 专业设置说明
第十条 各学院专业设置情况,如下表:
|
学院名称 |
专业码 |
专业名称 |
学科门类 |
学位类型 |
学制 |
备注 |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一级学科招生 |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704 |
流体机械及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机械工程学院 |
085201 |
机械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机械工程学院 |
085236 |
工业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机械工程学院 |
085240 |
物流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一级学科招生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04 |
材料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电气工程学院 |
080800 |
电气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一级学科招生 |
|
电气工程学院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电气工程学院 |
085207 |
电气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学术 |
3年 |
一级学科招生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9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002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10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102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103 |
系统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20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03 |
仪器仪表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10 |
控制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12 |
软件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建筑工程学院 |
080101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建筑工程学院 |
080102 |
固体力学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建筑工程学院 |
080103 |
流体力学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建筑工程学院 |
080104 |
工程力学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建筑工程学院 |
081402 |
结构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建筑工程学院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石油化工学院 |
0805Z1 |
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石油化工学院 |
081701 |
化学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石油化工学院 |
081702 |
化学工艺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70101 |
基础数学 |
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70102 |
计算数学 |
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70104 |
应用数学 |
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70105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70205 |
凝聚态物理 |
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81704 |
应用化学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81705 |
工业催化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817Z1 |
环境化学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817Z2 |
材料化学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85216 |
化学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管理学院 |
085239 |
项目管理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管理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管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管理学院 |
120201 |
会计学 |
管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管理学院 |
120202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管理学院 |
120203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管理学院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管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管理学院 |
125300 |
会计 |
会计 |
专业学位 |
3年 |
|
|
经济学院 |
020204 |
金融学 |
经济学 |
学术 |
3年 |
|
|
经济学院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经济学 |
学术 |
3年 |
|
|
经济学院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经济学 |
学术 |
3年 |
|
|
经济学院 |
025100 |
金融 |
金融 |
专业学位 |
3年 |
|
|
文法学院 |
030101 |
法学理论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文法学院 |
030105 |
民商法学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文法学院 |
030106 |
诉讼法学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文法学院 |
030107 |
经济法学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文法学院 |
030109 |
国际法学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文法学院 |
0301Z1 |
知识产权法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文法学院 |
0301Z2 |
传播法学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思政部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哲学 |
学术 |
3年 |
|
|
思政部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思政部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思政部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思政部 |
030506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MBA教育中心 |
125100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 |
专业学位 |
3年 |
|
|
MBA教育中心 |
125600 |
工程管理 |
工程管理 |
专业学位 |
3年 |
|
|
工程学院 |
0804Z1 |
过程检测技术及仪器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一条 硕士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者沈阳工业大学硕士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退费及奖助设置情况等说明
第十二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如下(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
培养类型 |
专业名称(学位类别) |
拟定收费标准 |
|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硕士:(12会计)125300会计 |
1.5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4.5万元 |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硕士:(12工商管理)125100工商管理 |
1.5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4.5万元 |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硕士:(12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管理 |
1.5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4.5万元 |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其它硕士领域 |
0.8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2.4万元 |
|
全日制 |
学术 |
其它硕士专业 |
0.8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2.4万元 |
第十三条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核退剩余的学费。
第十四条 学校奖助设置情况:
1、奖学金:
①研究生优秀入学新生奖学金:奖励初试成绩优秀的录取新生、重点院校录取新生、推荐免试和硕博连读录取新生;
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
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覆盖面为70%;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覆盖面为40%;
④优秀学术论文奖学金:影响因子4及以上的期刊论文每篇奖励2万元;影响因子2及以上的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2、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与学校资助部分)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博士研究生第一学期每生1500元/月,按5个月发放;第二至六学期每生200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3、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4、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
为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以及缓解部分研究生的家庭困难和改善研究生的生活待遇,学校提供“助研”、“助教”和“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招考录取规则说明
第十五条 报名:参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报名”相关条款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其中,“单独考试”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仅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招生计划约10人,网报报考点选择“沈阳工业大学”,招生领域仅限有:085201机械工程、085236工业工程、085240物流工程、085204材料工程、085207电气工程、085203仪器仪表工程、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10控制工程、085211计算机技术、085212软件工程。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资料有:①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信⑤从事专业有关的公开发表论文(技术报告)或本单位开具的业务骨干证明。
第十六条 初试:参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章“命题”、第六章“初试”相关条款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学校自命题业务课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单考考试”初试科目为:
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参考2015年统考政治考试大纲;
②241单独考试英语,参考2015年统考英语考试大纲;
③701单独考试数学,参考2015年统考数学三考试大纲高等数学部分;
④业务课,与统考科目一致,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考试大纲。
第十七条 复试:参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复试”相关条款。复试科目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复试前于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第十八条 调剂:参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调剂”相关条款。其中,“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参与调剂。学校调剂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调剂前于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第十九条 录取及信息公开公示:参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章“录取”、第十一章“信息公开公示”相关条款。
第二十条 违规处理:参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三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证明”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yzbsut@163.com,并电话确认邮件收到(电话:024-25496237、25494900)。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第二十二条 各类通知方式:
准考证均采取网上自行打印,请关注全国统一报名网站通知。
复试通知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通知,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调档函在复试时到研招办领取。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本校应届考生自行到研招办领取。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以及考试成绩、复试分数的查询,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
第二十三条 其它
学校不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不售参考教材,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学校自命题专业课考试大纲可以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历年资料库”链接页面中查询下载。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方式:
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
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
001 |
机械工程学院 |
徐威 |
25496275 |
中央校区机械学院 |
|
00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张曦 |
25496785 |
中央校区材料学院 |
|
003 |
电气工程学院 |
高君 |
25496713 |
中央校区电气学院 |
|
00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政 |
25496380 |
中央校区信息学院 |
|
005 |
建筑工程学院 |
姜楠 |
25496533 |
中央校区建筑学院 |
|
006 |
石油化工学院 |
张木 |
04195319274 |
辽阳校区石化学院 |
|
007 |
理学院 |
李倩 |
25496503 |
中央校区理学学院 |
|
008 |
管理学院 |
黄瀛 |
25496552 |
中央校区文科楼 |
|
009 |
经济学院 |
张婷 |
25496526 |
中央校区文科楼 |
|
010 |
文法学院 |
张松 |
25496582 |
中央校区文科楼 |
|
011 |
思政部 |
孟艳杰 |
25494981 |
中央校区文科楼 |
|
012 |
MBA教育中心 |
曾文军 |
25691541 |
兴顺校区综合楼 |
|
013 |
工程学院 |
李英顺 |
04195319412 |
辽阳校区工程学院 |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5494900,25496237;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xy.sut.edu.cn
E-mail:yzbsut@163.com
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自然情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沈阳工业大学
第二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第三条 办学层次:硕士、博士
第四条 学习年限:硕士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4年。博士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3-6年
第五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六条 办学地点及校址:
1、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2、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3、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4、各专业的教学地点:
①石油化工学院和工程学院所属招生专业(081701化学工程、081702化学工艺、0805Z1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0804Z1过程检测技术及仪器,085216化学工程专业石化学院研究方向)课程学习过程在中央校区,课题过程在辽阳校区;
②MBA教育中心所属招生专业(125100工商管理、125600工程管理)教学地点在兴顺校区;
③除本条第①②条所列专业以外专业的教学地点在中央校区。
第七条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38.4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8.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1351人,其中副高级以上职称619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4148万元,图书200万册。
第二章 计划特别说明
第八条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
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九条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无男女比例要求和限制。
第三章 专业设置说明
第十条 各学院专业设置情况,如下表:
|
学院名称 |
专业码 |
专业名称 |
学科门类 |
学位类型 |
学制 |
备注 |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200 |
机械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一级学科招生 |
|
机械工程学院 |
080704 |
流体机械及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机械工程学院 |
085201 |
机械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机械工程学院 |
085236 |
工业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机械工程学院 |
085240 |
物流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500 |
材料科学与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一级学科招生 |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04 |
材料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电气工程学院 |
080800 |
电气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一级学科招生 |
|
电气工程学院 |
083100 |
生物医学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电气工程学院 |
085207 |
电气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400 |
仪器科学与技术 |
工学 |
学术 |
3年 |
一级学科招生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0903 |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002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101 |
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102 |
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103 |
系统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202 |
计算机软件与理论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1203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03 |
仪器仪表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08 |
电子与通信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10 |
控制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11 |
计算机技术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085212 |
软件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建筑工程学院 |
080101 |
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建筑工程学院 |
080102 |
固体力学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建筑工程学院 |
080103 |
流体力学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建筑工程学院 |
080104 |
工程力学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建筑工程学院 |
081402 |
结构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建筑工程学院 |
085213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石油化工学院 |
0805Z1 |
新材料合成与应用技术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石油化工学院 |
081701 |
化学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石油化工学院 |
081702 |
化学工艺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70101 |
基础数学 |
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70102 |
计算数学 |
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70104 |
应用数学 |
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70105 |
运筹学与控制论 |
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70205 |
凝聚态物理 |
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81704 |
应用化学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81705 |
工业催化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817Z1 |
环境化学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817Z2 |
材料化学工程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
理学院 |
085216 |
化学工程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管理学院 |
085239 |
项目管理 |
工程 |
专业学位 |
3年 |
|
|
管理学院 |
120100 |
管理科学与工程 |
管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管理学院 |
120201 |
会计学 |
管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管理学院 |
120202 |
企业管理 |
管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管理学院 |
120203 |
旅游管理 |
管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管理学院 |
120204 |
技术经济及管理 |
管理学 |
学术 |
3年 |
|
|
管理学院 |
125300 |
会计 |
会计 |
专业学位 |
3年 |
|
|
经济学院 |
020204 |
金融学 |
经济学 |
学术 |
3年 |
|
|
经济学院 |
020205 |
产业经济学 |
经济学 |
学术 |
3年 |
|
|
经济学院 |
020206 |
国际贸易学 |
经济学 |
学术 |
3年 |
|
|
经济学院 |
025100 |
金融 |
金融 |
专业学位 |
3年 |
|
|
文法学院 |
030101 |
法学理论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文法学院 |
030105 |
民商法学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文法学院 |
030106 |
诉讼法学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文法学院 |
030107 |
经济法学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文法学院 |
030109 |
国际法学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文法学院 |
0301Z1 |
知识产权法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文法学院 |
0301Z2 |
传播法学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思政部 |
010108 |
科学技术哲学 |
哲学 |
学术 |
3年 |
|
|
思政部 |
030501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思政部 |
030503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思政部 |
030505 |
思想政治教育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思政部 |
030506 |
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
法学 |
学术 |
3年 |
|
|
MBA教育中心 |
125100 |
工商管理 |
工商管理 |
专业学位 |
3年 |
|
|
MBA教育中心 |
125600 |
工程管理 |
工程管理 |
专业学位 |
3年 |
|
|
工程学院 |
0804Z1 |
过程检测技术及仪器 |
工学 |
学术 |
3年 |
|
第四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一条 硕士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者沈阳工业大学硕士毕业证书,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退费及奖助设置情况等说明
第十二条 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收费标准如下(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
培养类型 |
专业名称(学位类别) |
拟定收费标准 |
|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硕士:(12会计)125300会计 |
1.5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4.5万元 |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硕士:(12工商管理)125100工商管理 |
1.5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4.5万元 |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硕士:(12工程管理)125600工程管理 |
1.5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4.5万元 |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其它硕士领域 |
0.8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2.4万元 |
|
全日制 |
学术 |
其它硕士专业 |
0.8万元/年,学制3年,合计2.4万元 |
第十三条 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核退剩余的学费。
第十四条 学校奖助设置情况:
1、奖学金:
①研究生优秀入学新生奖学金:奖励初试成绩优秀的录取新生、重点院校录取新生、推荐免试和硕博连读录取新生;
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博士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每生每年2万元;
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覆盖面为70%;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覆盖面为40%;
④优秀学术论文奖学金:影响因子4及以上的期刊论文每篇奖励2万元;影响因子2及以上的期刊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
2、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与学校资助部分)用于资助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博士研究生第一学期每生1500元/月,按5个月发放;第二至六学期每生2000元/月,每学期按5个月发放。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3、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4、研究生兼任“三助”工作:
为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以及缓解部分研究生的家庭困难和改善研究生的生活待遇,学校提供“助研”、“助教”和“助管”等勤工助学岗位。
第六章 招考录取规则说明
第十五条 报名:参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章“报名”相关条款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
其中,“单独考试”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仅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招生计划约10人,网报报考点选择“沈阳工业大学”,招生领域仅限有:085201机械工程、085236工业工程、085240物流工程、085204材料工程、085207电气工程、085203仪器仪表工程、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10控制工程、085211计算机技术、085212软件工程。现场确认时须提供资料有:①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须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信⑤从事专业有关的公开发表论文(技术报告)或本单位开具的业务骨干证明。
第十六条 初试:参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五章“命题”、第六章“初试”相关条款和《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学校自命题业务课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其中“单考考试”初试科目为:
①111单独考试思想政治理论,参考2015年统考政治考试大纲;
②241单独考试英语,参考2015年统考英语考试大纲;
③701单独考试数学,参考2015年统考数学三考试大纲高等数学部分;
④业务课,与统考科目一致,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考试大纲。
第十七条 复试:参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八章“复试”相关条款。复试科目参见《沈阳工业大学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校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复试前于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第十八条 调剂:参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九章“调剂”相关条款。其中,“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参与调剂。学校调剂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调剂前于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
第十九条 录取及信息公开公示:参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章“录取”、第十一章“信息公开公示”相关条款。
第二十条 违规处理:参见《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十三章“违规处理”。
第二十一条 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n)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用。
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2014年11月15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证明”或“网络教育高校证明”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yzbsut@163.com,并电话确认邮件收到(电话:024-25496237、25494900)。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第二十二条 各类通知方式:
准考证均采取网上自行打印,请关注全国统一报名网站通知。
复试通知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通知,学校不再寄发纸质复试通知书。
调档函在复试时到研招办领取。
录取通知书一律通过特快专递邮寄,本校应届考生自行到研招办领取。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函件邮寄的时间安排,以及考试成绩、复试分数的查询,均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发布。
第二十三条 其它
学校不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不售参考教材,参考教材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学校自命题专业课考试大纲可以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历年资料库”链接页面中查询下载。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方式:
各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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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代码 |
学院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地址 |
|
001 |
机械工程学院 |
徐威 |
25496275 |
中央校区机械学院 |
|
002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张曦 |
25496785 |
中央校区材料学院 |
|
003 |
电气工程学院 |
高君 |
25496713 |
中央校区电气学院 |
|
004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李政 |
25496380 |
中央校区信息学院 |
|
005 |
建筑工程学院 |
姜楠 |
25496533 |
中央校区建筑学院 |
|
006 |
石油化工学院 |
张木 |
04195319274 |
辽阳校区石化学院 |
|
007 |
理学院 |
李倩 |
25496503 |
中央校区理学学院 |
|
008 |
管理学院 |
黄瀛 |
25496552 |
中央校区文科楼 |
|
009 |
经济学院 |
张婷 |
25496526 |
中央校区文科楼 |
|
010 |
文法学院 |
张松 |
25496582 |
中央校区文科楼 |
|
011 |
思政部 |
孟艳杰 |
25494981 |
中央校区文科楼 |
|
012 |
MBA教育中心 |
曾文军 |
25691541 |
兴顺校区综合楼 |
|
013 |
工程学院 |
李英顺 |
04195319412 |
辽阳校区工程学院 |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5494900,25496237;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xy.sut.edu.cn
E-mail:yzbsut@163.com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我中心硕士学位研究生,凡具备申请条件者均可向我中心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愿为我国公共卫生及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3.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须达到430或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4.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成绩优秀且考试课程无不及格现象,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质和条件;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与接收程序
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申请材料
申请人在复试时提交以下材料:
1
2
3
4
5
复试时还须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英语水平证书原件,以备查验。
三、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情况
对于拟录取的推免生,若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将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1.在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书;
2.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在本科学习期间存在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及弄虚作假者。
四、招收单位及专业
招收单位、专业及人数详见《中国疾控中心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各单位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推免生接收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简称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001 |
中心机关 |
孙老师 |
010-58900522 |
|
002 |
传染病所 |
郑老师 |
010-58900713 |
|
003 |
病毒病所 |
蓝老师 陈老师 |
010-58900661 |
|
004 |
寄生虫病所 |
张老师 |
021-64667407-605 zhangminqi429@*** |
|
005 |
性艾中心 |
曹老师 |
010-58900921 |
|
006 |
慢病中心 |
王老师 |
010-63028261 |
|
007 |
营养食品所 |
曹老师 |
010-87715610 |
|
009 |
职业卫生所 |
张老师 |
010-83132193 |
|
010 |
辐射安全所 |
韩老师 |
010-62389690 |
|
012 |
妇幼中心 |
袁老师 |
010-56800933 |
五、其他事宜
单位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代码:84501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邮政编码:102206
咨询电话:010-58900341-801
电子邮箱:ccdcet@163.com
单位主页:http://www.chinacdc.cn《招生招聘》栏目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七日
中国疾控中心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您报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5年硕士研究生!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疾控中心),是由政府举办的实施国家级疾病预防控制与公共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
中国疾控中心是在原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的基础上组建成立的,现有八个博、硕士学位授予点,并招收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硕士。中国疾控中心2015年计划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9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9名。
现将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有关事宜作以下说明:
一、招生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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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类型 |
学科代码及名称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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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硕士 |
0778基础医学 |
077802免疫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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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803病原生物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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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806放射医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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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100401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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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2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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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3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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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4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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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05卫生毒理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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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学位硕士 |
1053公共卫生硕士 |
105300公共卫生硕士 |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自2011年后在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两篇及以上与所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已修完本科课程及选修课程且成绩合格。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推免生招生简章请查看中心网站。
没有招到推免生的招生计划,用于招收统考生。
三、报名及确认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报名须按照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要求报名,请到教育部(http://www.moe.gov.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查看。
中心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中心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四、初试
(一)考试
1.打印准考证。2014年12月15日至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2.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地点为准。
3.考试日期及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4.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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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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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7日上午 |
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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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7日下午 |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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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8日上午 |
报考基础医学学科的考生,考一门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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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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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8日下午 |
报考基础医学学科的考生,考一门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5.考试科目设置
(1)基础医学专业考试科目:
①(611)生物综合:包括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病原生物学(每部分50分,共150分);
②(612)放射医学综合:包括卫生统计学、放射卫生学(每部分75分,共150分);
③(614)放射防护综合:包括核物理学、辐射防护学(每部分75分,共150分);
④(802)放射生物学(150分);
⑤(804)医学微生物学(150分);
⑥(805)辐射剂量学(150分)。
(2)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专业学位硕士考试科目设置:
①(353)卫生综合:包括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劳动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每部分60分,共300分);
②(702)化学综合:包括有机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每部分100分,共300分)。
6.有关参考书目说明
我中心不出售往年试题及相关复习材料,不指定参考书。请考生根据考试科目的范围,复习备考。
(二)初试成绩查询
初试成绩将于2015年3月份在我中心网站公布,不再单独寄发成绩通知单。
五、复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
我中心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在教育部正式向社会公布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后,我中心将在中心网站发布有关复试事宜,符合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资格审查资料递交(或邮递)到我中心,逾期均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我中心将不予安排复试。
(二)复试要求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复试办法等相关规定,将于2015年3、4月在我中心网站及相关网站公布。复试工作预计在2015年4月底前完成。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3.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根据生源情况,个别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
六、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可以申请调剂。我中心将根据上线生源情况进行中心内部调剂或外校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15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
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七、体检
体检工作在复试时进行,须在我中心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录取
我中心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招收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须在录取前与我中心、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考生按照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九、有关学费和奖助学金
(一)学费收取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每生每学年为8000元。
(二)助学金发放标准
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设立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设置标准
我中心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对学制内硕士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每生每学年分别为6000元、4000元、2000元。
(四)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我中心将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努力为研究生创造“三助”岗位,根据研究生参与“三助”工作情况发放津贴。
十、有关说明
1.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中心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2.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相关信息如有更改,请随时关注教育部有关网站及中国疾控中心网站www.chinacdc.cn《招生招聘》栏目的通知。
3.单位招生有关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单位代码:84501
单位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昌百路155号
邮政编码:102206
咨询电话:010-58900341-801
电子邮箱:ccdcet@163.com
单位主页:http://www.chinacdc.cn《招生招聘》栏目
研究生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一日
淮海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淮海工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淮海工学院是隶属江苏省教育厅的一所本科院校。2013年获批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14年学校2个增列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目前,我校共拥有3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海洋科学、机械工程和化学工程与技术,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工程硕士(测绘工程)和农业推广(渔业和食品加工与安全)。201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约80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约50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约3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报考和上线情况全校统一调剂使用。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 9月 1 日)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学术型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或3年,研究生在完成培养的各个环节后可申请提前毕业。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其中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我校的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提出申请。并附材料:①大学本科阶段8门专业主干课程修读合格的成绩单原件(须由本科院校教务处或自学考试主管部门盖章证明;)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相当于学士学位水平的研究论文复印件(包括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页、知网检索页、正文)。经我校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报名手续;审核不通过或未经我校审核擅自报考者,不予准考。③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2门课程。
(3)对于成人教育应届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试时按同等学力的加试科目进行加试。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在2015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可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五、初试
(一)2014年12月15日-2014年12月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8日
六、复试
(一)复试方案由我校另行公布,复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我校确定。
(二)复试主要包括政审、体检、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等环节。
(三)复试笔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我校网站公布的考试目录。
(四)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三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于2015年6月发放,录取新生于2015年秋季入学。
十、学费和奖学金
1、学费标准:根据财政部、发改委、教育部以及江苏省物价主管部门确定的标准执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待定。
2、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3、国家奖学金: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是每生每年20000元。
4、学业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优秀学生报考我校,设置新生奖学金,于研究生入学报到后一次性发放。
|
等级 |
条件 |
奖学金标准 |
|
特等 |
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50分及以上 |
10000元 |
|
一等 |
30分及以上 |
5000元 |
|
二等 |
10分及以上 |
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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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 |
达到复试分数线 |
2000元 |
(2)学业奖学金
根据江苏省《江苏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4〕2号》文件精神,设置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能够顺利完成学业的研究生都能获得学业奖学金。学校另行制定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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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奖学金 (研一、研二、研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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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比例 |
奖学金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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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 |
15% |
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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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 |
35% |
8000元 |
|
三等 |
50% |
6000元 |
5、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给予相应岗位津贴。
十一、违规处理
对于考生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十二、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复试通知、拟录取名单等材料不再通过邮局寄发,请考生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并保持手机通畅。
(三)未尽事宜,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向我校研究生处咨询。
十三、联系方式
淮海工学院单位代码:11641
联系人:高老师 孙老师
联系电话:0518-85895243 18805139572 18805139532
通讯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新 浦区苍梧路59# 研究生处 222005
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黄冈师范学院是一所师范教育特色显著、师范与非师范教育均衡发展的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均较齐全的多科性省属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的批准,学校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始独立招收与培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2000余亩,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学校面向全国27个省市招生,现有在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68人,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62人。2006年开始,学校先后与长江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等高校联合,已培养100多名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81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70余人,博士、硕士650余人,校内外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148人。学校还聘请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重点高校的100余名知名学者、教授、博士生导师为兼职教授。
学校现有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培育学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1个;省级教育硕士研究生工作站1个;此外,在省内外还建有一批研究生高端实习实践基地。
自2012年招收首届教育硕士研究生以来,我校利用黄冈基础教育的优质品牌资源和学校自身百年教师教育的特色与优势,不断加大教育硕士导师队伍建设、高端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和课程与教材建设,打造了具有黄冈特色的教育硕士品牌,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四学期八单元”教育硕士人才培养模式。
武冈城际铁路已将黄冈与武汉的时空距离缩短至28分钟,黄冈与武汉进入了同城化时代。
热烈欢迎热爱教育事业、立志献身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广大考生报考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感受黄冈教育文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专业领域
我校2015年计划以下九个专业领域招收教育硕士研究生100人,其中教育管理15人、学科教学(语文)20人、学科教学(数学)15人、学科教学(生物)15人、学科教学(英语)20人、学科教学(音乐)4人、学科教学(美术)4人、现代教育技术3人、学科教学(思政)4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师德高尚、“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素质、高层次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并能为“优质均衡义务教育”担当重任的“种子教师”,为将来成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且所学专业与所报考教育硕士专业领域一致);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非应届考生须具有教育管理部门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或中等职业学校或中、小学或幼儿园等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
6.报考教育管理专业领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报考除教育管理外的教育硕士中的其他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2、3、4、5的各项要求。
五、报名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位证和毕业证(往届生)、报名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现场确认手续。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六、入学考试
(一)考试科目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教育综合;各专业自主命题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科目:教育管理领域复试科目为:笔试教育管理理论与实践,另加面试;学科教学领域复试科目为:笔试相关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另加面试,最后总成绩按初试60%+复试40%合成,按分数排序择优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二)考试程序
1.初试
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至12月29日。
12月27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7日下午 英语(二)
12月28日上午 教育综合
12月28日下午 各专业自主命题科目
2.复试
复试时间在2015年4月中旬,具体复试办法见《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七、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15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在复试时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书中写明。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两年,年学费8000元/人。同时,我校实行奖励、资助政策,具体办法如下:
1. 设立生源奖学金。为提高生源质量,从2015年起,对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生;调剂考生所学专业、报考专业与我校招生领域专业相近或相同且分数高于该招生专业领域第一志愿考生最高分的考生一次性奖励5000元/生。
* 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的奖励标准参照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上述标准执行;破格录取的研究生不参与生源奖学金的评定。
2. 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3. 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国家统招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10个月发放。
4. 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新入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生源奖学金。
(2)二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内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含科研能力)和社会实践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等级、覆盖面和标准按《湖北省高等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5. 加大“三助”岗位津贴力度。学校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助管津贴硕士生每人每月400元;助教津贴根据研究生承担教学工作量,按助教课酬标准计算;助研津贴从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
6. 我校对所有教育硕士研究生提供教科研业务经费,标准根据课题类型确定。
十、学习方式与学习年限
全日制学习方式,学制两年。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工作。
非定向硕士生主要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14
地 址:湖北黄冈经济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政编码:438000
联系部门: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刘世旺、肖薇
联系电话:0713-8835535、0713-8835272
传 真:0713-8835272
电子邮件: yanjiusheng@hgnu.edu.cn
附件:
2015年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名称 |
专业领域 代码名称 |
招生人数 |
初试考试科目代码 及名称 |
初试命题范围 |
参考书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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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教育 |
045101 教育管理 |
1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1教育管理学 |
科目1:思想政治理论代码101(100分、统考科目);
科目2:英语二代码204(100分、统考科目);
科目3:教育综合代码333(150分、自命题科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中国教育史等课程);
科目4:各专业自主命题科目
|
教育学:《教育学》,王道俊、郭文安主编,人民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 心理学:《教育心理学》,陈琦,刘儒德,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中国教育史:《中国教育史》,孙培青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教育管理学:《新编教育管理学》,吴志宏、冯大鸣、魏志春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8月版; 语文课程教学论:《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第二版),王文彦/蔡明主编,高教出版社,2006年8月出版; 数学教育学概论:张奠宙, 宋乃庆. 数学教育概论(第2版),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9; 普通生物学:陈阅增主编,《普通生物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1月版; 英语教学法:《英语教学法》王蔷.(2006).英语教学法教程(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中国民族音乐概论:陕西旅游出版社《中国民族音乐概论》。陈四海编著; 中外美术史:《中国美术史简史》(增订本),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史教研室著,中国青年出版社;《外国美术简史》(增订本), 中央美术学院人文学院美术史系外国美术史教研室著,中国青年出版社; 教育技术导论:《教育技术学导论》黄荣怀;高等教育出版社;ISBN:9787040166538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陈万柏、张耀灿,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第2版。 |
|
0451*教育 |
045103 学科教学 (语文) |
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2语文课程教学论 |
||
|
0451*教育 |
045104 学科教学 (数学) |
1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3数学教育学
|
||
|
0451*教育 |
045107 学科教学 (生物) |
15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4普通生物学 |
||
|
0451*教育 |
045108 学科教学 (英语) |
2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5英语教学法 |
||
|
0451*教育 |
045111 学科教学 (音乐) |
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6中国民族音乐概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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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51*教育 |
045113 学科教学 (美术) |
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7中外美术史 |
||
|
0451*教育 |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
3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8教育技术导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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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1*教育 |
045102 学科教学 (思政) |
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9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
||
|
拟招生人数合计 |
10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
||||
注:
1)黄冈师范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分为四个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科目1)、英语二(科目2)、业务课一(科目3)、业务课二(科目4),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科目3“教育综合”为自命题科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中国教育史三门课程;科目4为各专业自主命题科目。
2)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热爱医药事业,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医、药、护理或管理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科学研究、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事业;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 9月 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考生的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4. 我校不接收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报考;也不接收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学制四年制)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学制五年制)报考。
(二)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参加本校的单独命题考试:
1.符合第(一)条中的1、2(2)、3项。
2.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含4年),在省级或以上级别刊物已发表过1篇或以上研究论文,业务优秀,并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3.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后2年以上(含2年),业务优秀,并已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
4.必须经所在单位的同意与两位高级专业职称的专家推荐(推荐书在复试时提供)。
5.报考考生所在单位确认为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推荐免试
1.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我校推免生接收的具体招生简章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版块相关通知。
2.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校后享有优先选择我校博导和名教授的权利。
二、报 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确认报考信息以及现场交费、照相的时间按照教育
部(http://yz.chsi.cn/或http://yz.chsi.com.cn)正式公布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须知
1.所有考生(不包括推免生)务必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就近选择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逾期将无法补报及补办相关手续。
2.现场验证时请务必携带报考点指定携带的相关证件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报考我校的单考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南京师范大学。
4.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来源有一定限制(详见第四),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简章。凡由于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招生简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5.教育部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加强管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招生单位核验。
6.考生必须按网报要求认真、慎重填写所有信息项。特别注意:①注意“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未电子注册者填证书上的编号,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⑤通讯地址应尽量填写详细,并且到2015年7日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⑥网报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
三、培养模式: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我校部分专业将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专业代码105开头)两类招生,招生人数将分列。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在培养目标上有明显差异。
学术型研究生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毕业时授予科学学位证书;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证书。
四、关于部门专业报考限制的说明:
1.2015年起我校各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历学生;
2.第一临床医学院(代码003)和第二临床医学院(代码005)各专业报考考生必须具备统招五年一贯全日制(不包括专升本和专接本)的医学教育背景;
3.第一临床医学院(代码003)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100602)下25、26、27方向的毕业生授予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学学位,(105126)下25、26、27方向的毕业生授予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学位,建议本科学历背景为有相关专业西医背景的考生报考。
4.中医药文献研究所(代码011)01、02、03方向的报考考生必须具备医药专业背景。
五、关于我校硕博连读培养模式的说明:
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研究生的培养机制,探索创新拔尖人才培养模式,我校每年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新生中遴选出优秀学生,以硕博连读模式进行培养。
六、录取
1.2015年我校公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模数约为650名(包含推免生),此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招收推免生人数和招收统考考生人数,此规模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当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2.2015年各学院接收推免生计划会在本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国研招网公布,如推免计划没有录满,则转为统招计划,届时研究生院将在推免工作结束后公布接收推免生的情况,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3.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为1:1.2,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以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总和确定录取名单;
4.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1.2015年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人民币8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学年10000元;
2.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八、合作办学
我校与美国杜肯大学、英国女王大学均有联合培养的合作办学项目,考生入学后可按相关要求进行申报,申报需提供雅思或者托福成绩,有意向的考生可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详情见研院网具体通知。
九、友情提醒
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执业医师政策请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国家卫生部每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等相关文件。
十、其他事项 :
1.所有考生在报考点完成相应手续后,不需要再向我校寄送任何材料。
2.准考证打印和初试日期:请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时间进行。
3.复试及录取方案可参考我校2014年相关文件。2015年复试及录取方案将于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
4.相关导师信息可在研究生院网站导师风采中查看,推免生在签订培养协议后确定导师,其他考生在入学后参加学院的导师双选会后
确定导师。
5.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gra.njutcm.edu.cn/,如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招生信息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6.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学城仙林大道138号12#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46
联系电话:025-85811028,传真025-85816077
E-mail: nzyyzb@njucm.edu.cn
7.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基础医学院 |
章老师 |
85811922 |
|
第一临床医学院 |
马老师 |
85811084 57031670 |
|
第二临床医学院 |
陈老师 |
85811380 |
|
药学院 |
高老师 |
85811522 |
|
经贸管理学院 |
房老师 |
85811761 |
|
护理学院 |
王老师 |
85811649 |
|
信息技术学院 |
邱老师 |
85811574 |
|
外国语学院 |
元老师 |
85811587 |
|
人文与政治教育 学院 |
孔老师 |
85811671 |
|
心理学院 |
范老师 |
85811550 |
|
中医药文献 研究所 |
陈老师 |
85811753 |
南京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
2014年9月21日
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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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 |
招生 人数 |
考试科目 |
限考、 学位 类型 |
拟接收推免生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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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试 |
复试 |
||||
|
001经贸管理学院 |
2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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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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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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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医药经济与企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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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1管理学原理④811医药市场营销 |
西方经济学 |
授予科学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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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卫生政策与医院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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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1管理学原理④812卫生事业管理 |
卫生经济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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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药事管理与医药法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1管理学原理④813药事法规 |
卫生法 |
|
|
|
04卫生信息管理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1管理学原理④816卫生信息管理 |
卫生统计学 |
|
|
|
05社会行为与卫生管理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11管理学原理④814教育概论 |
社会心理学 |
|
|
|
002基础医学院 |
64 |
|
|
|
22 |
|
100501中医基础理论 |
6 |
|
|
|
2 |
|
01藏象理论及治则治法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中医综合 |
中医基础理论(含内经) |
授予科学学位 |
|
|
02中医脑病治则治法研究 |
|
|
|||
|
03《内经》理论及应用研究 |
|
|
|||
|
100502 中医临床基础 |
16 |
|
|
|
4 |
|
01温病学理论体系及临床应用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中医综合 |
温病学 |
授予科学学位 |
|
|
02温病治法的临床应用 |
|
|
|||
|
03温病方药的疗效机理及临床运用 |
|
|
|||
|
04温病辨治理论及其在内伤杂病中的运用研究 |
|
|
|||
|
05运用温病学理论辨治外科疾病的研究 |
|
|
|||
|
06《伤寒论》辨证论治应用研究 |
|
伤寒论 |
|
||
|
07《伤寒论》治法方药抗肿瘤、抗炎及免疫调节的临床与作用机制研究 |
|
|
|||
|
08《伤寒论》理论指导重大疑难杂症辨治的临床研究 |
|
|
|||
|
09《伤寒论》方药临床应用规律研究 |
|
|
|||
|
10《金匮要略》疾病辨治理论及临床应用研究 |
|
金匮要略 |
|
||
|
100504 方剂学 |
7 |
|
|
|
2 |
|
01方剂配伍理论与应用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中医综合 |
方剂学 |
授予科学学位 |
|
|
02方剂配伍规律与临床疗效相关性研究 |
|
|
|||
|
03传统名方的配伍方法、作用机理及临床应用 |
|
|
|||
|
04方剂配伍规则的挖掘研究 |
|
|
|||
|
05方剂临床运用方案科学化研究 |
|
|
|||
|
06方剂配伍规律与临床应用研究 |
|
|
|||
|
100505中医诊断学 |
7 |
|
|
|
2 |
|
01证的规范化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中医综合 |
中医诊断学 |
授予科学学位 |
|
|
02 五脏系统辨证规范研究 |
|
|
|||
|
03中医诊法及辨证规律的研究 |
|
|
|||
|
1005Z6临床中药学 |
8 |
|
|
|
3 |
|
01中药药效基础及临床应用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7中医综合 |
中药学 |
授予科学学位 |
|
|
02心血管系统疾病中药配伍研究 |
|
|
|||
|
03中药药性、配伍机制及应用研究 |
|
|
|||
|
04中药抗衰老作用机理研究 |
|
|
|||
|
100601 中西医结合基础 |
10 |
|
|
|
4 |
|
01中医药优势病种的分子机理和临床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医学免疫学或病理学 |
授予科学学位 |
|
|
02中医药防治肿瘤的分子生物学机理和临床药理研究 |
|
|
|||
|
03针刀针灸的基础和临床研究 |
|
|
|||
|
04中西医结合理论体系研究 |
|
|
|||
|
100706药理学 |
10 |
|
|
|
5 |
|
01基于系统生物学揭示中医药复杂体系多样性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42药学基础综合二(生理学40%、药理学40%、分析化学10%、药物分析10%)或645生物综合或306西医综合 |
细胞生物学或药理学
|
授予科学学位 |
|
|
02中医药分子神经精神药理学 |
|
|
|||
|
03针药结合优势病种机理研究及评价 |
|
|
|||
|
04中医药防治重大脑疾病的神经损伤与神经保护 |
|
|
|||
|
05中药配伍规律的实验研究与临床药理学 |
|
|
|||
|
003第一临床医学院 |
283 |
|
|
|
37 |
|
100506中医内科学 |
19 |
|
|
|
3 |
|
01肾脏病临床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中医内科学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科学学位 |
|
|
02心血管病临床研究 |
|
|
|||
|
03脾胃病临床研究 |
|
|
|||
|
04肺脏病临床研究 |
|
|
|||
|
05肝脏病临床研究 |
|
|
|||
|
06老年病临床研究 |
|
|
|||
|
07肿瘤临床研究 |
|
|
|||
|
08内分泌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9风湿病临床研究 |
|
|
|||
|
10血液病临床研究 |
|
|
|||
|
11急症临床研究 |
|
|
|||
|
12神经系统疾病临床研究 |
|
|
|||
|
105118中医内科学 |
80 |
|
|
|
6 |
|
01肾脏病临床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中医内科学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临床专业学位 |
|
|
02心血管病临床研究 |
|
|
|||
|
03脾胃病临床研究 |
|
|
|||
|
04肺脏病临床研究 |
|
|
|||
|
05肝脏病临床研究 |
|
|
|||
|
06老年病临床研究 |
|
|
|||
|
07肿瘤临床研究 |
|
|
|||
|
08内分泌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9风湿病临床研究 |
|
|
|||
|
10血液病临床研究 |
|
|
|||
|
11急症临床研究 |
|
|
|||
|
12神经系统疾病临床研究 |
|
|
|||
|
100507中医外科学 |
9 |
|
|
|
1 |
|
01普通外科疾病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中医外科学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科学学位 |
|
|
02 肛肠外科疾病研究 |
|
|
|||
|
03 皮肤科疾病研究 |
|
|
|||
|
04 男性科疾病研究 |
|
|
|||
|
105119中医外科学 |
31 |
|
|
|
2 |
|
01普通外科疾病临床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中医外科学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临床专业学位 |
|
|
02 肛肠外科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3 皮肤科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4 男性科疾病临床研究 |
|
|
|||
|
100508 中医骨伤科学 |
6 |
|
|
|
1 |
|
01脊柱病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中医骨伤科学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科学学位 |
|
|
02骨代谢疾病研究 |
|
|
|||
|
03创伤及骨关节病研究 |
|
|
|||
|
04骨病治疗学 |
|
|
|||
|
105120中医骨伤科学 |
20 |
|
|
|
2 |
|
01脊柱病临床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中医骨伤科学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临床专业学位 |
|
|
02骨代谢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3创伤及骨关节病临床研究 |
|
|
|||
|
04骨病治疗学临床研究 |
|
|
|||
|
100509 中医妇科学 |
6 |
|
|
|
2 |
|
01不孕症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中医妇科学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科学学位 |
|
|
02月经失调研究 |
|
|
|||
|
03子宫内膜异位症研究 |
|
|
|||
|
04流产类疾病研究 |
|
|
|||
|
05妇科良性肿瘤研究 |
|
|
|||
|
105121中医妇科学 |
26 |
|
|
|
3 |
|
01不孕症临床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中医妇科学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临床专业学位 |
|
|
02月经失调临床研究 |
|
|
|||
|
03子宫内膜异位症临床研究 |
|
|
|||
|
04流产类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5妇科良性肿瘤临床研究 |
|
|
|||
|
100510 中医儿科学 |
6 |
|
|
|
2 |
|
01小儿肺系疾病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中医儿科学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科学学位 |
|
|
02小儿脾系疾病研究 |
|
|
|||
|
03小儿肾系疾病研究 |
|
|
|||
|
04小儿心肝疾病研究 |
|
|
|||
|
105122中医儿科学 |
13 |
|
|
|
3 |
|
01小儿肺系疾病临床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中医儿科学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临床专业学位 |
|
|
02小儿脾系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3小儿肾系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4小儿心肝疾病临床研究 |
|
|
|||
|
100511 中医五官科学 |
3 |
|
|
|
1 |
|
01 中医眼科疾病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中医眼科学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科学学位 |
|
|
02中医耳鼻咽喉科疾病研究 |
|
①中医耳鼻咽喉科学 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
||
|
105123中医五官科学 |
12 |
|
|
|
2 |
|
01 中医眼科方向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中医眼科学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临床专业学位 |
|
|
02中医耳鼻咽喉方向 |
|
①中医耳鼻咽喉科学 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
||
|
100602中西医结合临床 |
6 |
|
|
|
2 |
|
01 心血管疾病临床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中医内科学或西医内科学②西医临床技能考核
|
授予中西医结合临床科学学位 |
|
|
02脑血管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3 呼吸系统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4消化系统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5 泌尿系统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6血液系统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7代谢内分泌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8 结缔组织病临床研究 |
|
|
|||
|
09 急危重症临床研究 |
|
|
|||
|
10 感染及传染病临床研究 |
|
|
|||
|
11 肿瘤内科诊治临床研究 |
|
|
|||
|
12临床药理研究 |
|
|
|||
|
13 泌尿外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①中医外科学或西医外科学②西医临床技能考核 |
|
||
|
14普通外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
|||
|
15神经外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
|||
|
16心胸外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
|||
|
17整形美容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
|||
|
18麻醉与疼痛中西医临床研究 |
|
|
|||
|
19皮肤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
|||
|
20骨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
|||
|
21儿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① 中医儿科 学或儿科学②西医临床技能考核 |
|
||
|
22妇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①中医妇科学或妇产科学②西医临床技能考核 |
|
||
|
23眼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①中医眼科学或眼科学②西医临床技能考核 |
|
||
|
24耳鼻咽喉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①中医耳鼻咽喉科学或耳鼻咽喉科学②西医临床技能考核 |
|
||
|
25检验学研究 |
|
①西医内科学②西医临床技能考核
|
|
||
|
26影像学研究 |
|
|
|||
|
27病理学研究 |
|
|
|||
|
105126中西医结合临床 |
41 |
|
|
|
6 |
|
01 心血管疾病临床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中医内科学或西医内科学②西医临床技能考核 |
授予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学位 |
|
|
02脑血管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3 呼吸系统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4消化系统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5 泌尿系统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6血液系统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7代谢内分泌疾病临床研究 |
|
|
|||
|
08 结缔组织病临床研究 |
|
|
|||
|
09 急危重症临床研究 |
|
|
|||
|
10 感染及传染病临床研究 |
|
|
|
||
|
11 肿瘤内科诊治临床研究 |
|
|
|||
|
12临床药理研究 |
|
|
|||
|
13 泌尿外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①中医外科学或西医外科学②西医临床技能考核 |
|
||
|
14普通外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
|||
|
15神经外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
|||
|
16心胸外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
|||
|
17整形美容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
|||
|
18麻醉与疼痛中西医临床研究 |
|
|
|||
|
19皮肤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
|
|
|
|
20骨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
|||
|
21儿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①中医儿科 学或儿科学②西医临床技能考核 |
|
||
|
22妇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①中医妇科学或妇产科学②西医临床技能考核 |
|
||
|
23眼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①中医眼科学或眼科学②西医临床技能考核 |
|
||
|
24耳鼻咽喉科疾病中西医临床研究 |
|
①中医耳鼻咽喉科学或耳鼻咽喉科学②西医临床技能考核 |
|
||
|
25检验学研究 |
|
①西医内科学②西医临床技能考核 |
|
||
|
26影像学研究 |
|
|
|||
|
27病理学研究 |
|
|
|||
|
105127 全科医学 |
5 |
|
|
|
1 |
|
01中医全科理论的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全科医学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临床专业学位 |
|
|
02社区中医全科医疗及慢病管理 |
|
|
|||
|
004药学院 |
150 |
|
|
|
75 |
|
100701药物化学 |
4 |
|
|
|
2 |
|
01药物设计、合成及构效关系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41药学基础综合一(有机化学40%、分析化学40%、药理学10%、药物分析10%)
|
药物化学 |
授予科学学位 |
|
|
100702药剂学 |
3 |
|
1 |
||
|
01药物制剂新剂型设计与生物有效性评价研究 |
|
药剂学 |
|
||
|
100703生药学 |
5 |
|
2 |
||
|
01天然药物生产加工与品质评价研究 |
|
天然药物化学 |
|
||
|
100704药物分析学 |
7 |
|
3 |
||
|
01药物分析方法研究与应用 |
|
药物分析 |
|
||
|
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7 |
|
4 |
||
|
01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
|
生物化学 |
|
||
|
100706药理学 |
13 |
|
|
|
6 |
|
01药理学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42药学基础综合二(生理学40%、药理学40%、分析化学10%、药物分析10%)或645生物综合或306西医综合 |
药理实验方法学 |
授予科学学位 |
|
|
02药物毒理学 |
|||||
|
105500药学(专业学位) |
6 |
|
|
|
3 |
|
01药物技术转移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49药学综合(药物化学、药剂学、药物分析、药理学、药事管理) |
天然药物化学
|
授予药学专业学位 |
|
|
02药品生产管理 |
|
|
|||
|
03药学服务 |
|
|
|||
|
100800中药学 |
86 |
|
|
|
45 |
|
01中药资源与资源化学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43中药学基础综合一(有机化学40%、分析化学40%、药理学10%、中药学10%) |
中药鉴定学 |
授予科学学位
|
|
|
02中药鉴定与品质评价研究 |
|
||||
|
03中药炮制机理及饮片标准化研究 |
|
中药炮制学 |
|
||
|
04中药海洋药物研究 |
|
||||
|
05中药活性成分基础及应用研究 |
|
中药化学
|
|
||
|
06中药方剂功效物质基础研究 |
|
||||
|
07中药新剂型与新技术开发应用研究 |
|
中药药剂学
|
|
||
|
08中药制药过程关键技术研究 |
|
||||
|
09中药制剂生物有效性研究 |
|
||||
|
10中医方药对心脑血管疾病的调控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44中药学基础综合二(生理学40%、药理学40%、分析化学10%、中药学10%)或645生物综合 |
中药药理学 |
授予科学学位 |
|
|
11中药对肿瘤的分子机理研究 |
|
|
|||
|
12中药调节神经内分泌免疫网络的作用及机理研究 |
|
|
|||
|
13中药临床前效应及安全性规范化研究 |
|
|
|||
|
105600中药学 |
19 |
|
|
|
9 |
|
01 中药制药工程与技术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中药药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化学、中药学) |
中药药理学
|
授予中药学专业学位 |
|
|
02 中药检验与分析 |
|
|
|||
|
03医院调剂与制剂 |
|
|
|||
|
04临床中药学 |
|
|
|||
|
005第二临床医 学院 |
67 |
|
|
|
33 |
|
100215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2 |
|
|
|
1 |
|
01慢病中西医结合康复基础研究 |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康复学综合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科学学位 |
|
|
105114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8 |
|
|
|
4 |
|
01慢病中西医结合康复临床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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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康复学综合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临床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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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心脑血管常见疾病的中西医结合临床康复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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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12针灸推拿学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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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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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针灸基础理论及作用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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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针灸学临床技能考核②针灸学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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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科学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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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针灸学术流派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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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针药结合应用的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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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推拿基础理论及作用的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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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推拿学临床技能考核②推拿学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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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推拿手法、功法的规范化和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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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124针灸推拿学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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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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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针灸的临床应用与机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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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针灸学临床技能考核②针灸学综合 |
授予临床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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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针灸手法的临床量效关系和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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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推拿手法、功法的临床应用和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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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推拿学临床技能考核②推拿学综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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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脊柱相关疾病的临床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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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Z1中医康复学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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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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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中医康复方法在疾病康复中的应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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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康复学综合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科学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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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中医康复理论发掘与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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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中医美容理论及临床应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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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美容学综合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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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Z3中医养生学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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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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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中医养生学的文献理论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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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中医养生学综合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科学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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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中医养生方法技术及其评价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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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中医情志养生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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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Z5中西医结合营养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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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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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中西医结合营养的理论发掘与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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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营养学综合②临床技能考核(中医临床基本技能30%,西医临床基本技能70%) |
授予科学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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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药膳食疗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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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护理学院 |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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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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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00护理学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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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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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临床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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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8护理综合 |
①内科护理学(含健康评估学)②护理综合技能考核 |
授予科学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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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社区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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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老年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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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中医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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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护理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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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护理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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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400护理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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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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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临床专科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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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8护理综合 |
①内科护理学(含健康评估学)②护理综合技能考核 |
授予护理专业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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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社区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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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老年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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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中医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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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Z1中西医结合护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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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中西医结合护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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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①护理综合②护理综合技能考核 |
授予科学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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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外国语学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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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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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Z2中医外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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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医药外语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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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外语综合 |
授予科学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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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医药翻译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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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8信息技术学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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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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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Z5中医药信息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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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中医药数据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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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计算机综合 |
授予科学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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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中医药信息技术集成与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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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中医药信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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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中医药文献资源信息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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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9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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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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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Z4中医文化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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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中医文化基础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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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中医文化基础 |
授予科学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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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中医文化教育与传承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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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中医文化传播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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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心理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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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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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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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医学心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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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92基础心理学④892医学心理学 |
管理心理学 |
授予科学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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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中医药文献 研究所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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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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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503中医医史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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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中药药性与临床应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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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306西医综合或307中医综合 |
中国医学史 |
只招收有医药类背景的本科考生;授予科学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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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方剂配伍及临床应用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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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中医药临床文献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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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古医籍语言文字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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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古文 |
授予科学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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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中医国学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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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民国医史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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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学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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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医学院201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成都医学院 新校址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市的新都区。学校占地1500亩,两校区办学。1947年建校,前身系第三军医大学成都军医学院。2004年经国务院 中央军委批准整体移交四川省,更名为成都医学院。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毗邻新校区。学校系“四川2011计划”首批协同创新中心牵头高校之一。校区别致优雅,育人氛围浓厚。近三年,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数,列省内同类型高校前列;获全国医学院校大学生临床技能大赛西南西北分赛区一等奖3次,全国总决赛一等奖1次、二等奖2次。
—— 办学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开放办学、质量立校、特色发展的办学思想,以先进的大学文化丰富发展内涵,秉承博学博爱、精益求精的求实校训和玉汝与成、至善弘医的成医精神,不断增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的创新能力,努力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等医学院校。
—— 专业平台 2011年学校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同时获批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等2个学术型硕士学位授权点;2014年获批临床医学、药学等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校建有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校级奖学金和研究生 “三助”等制度,以此保障研究生全身心投入学业。
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0 000名,以医学类专业为主,涵盖医学、理学、工学、管理学等4个学科门类。开设本科专业18个, “双学位”教育专业2个,四川省高校本科特色专业3个,省级精品课程7门。2012年,承担国家第一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省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2个、省属高校重点实验室和国家中医药科研二级实验室7个。科研实验中心占地2500平方米,设有5大实验研究平台。国家级实验教学平台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非直管附属医院14所,三级以上医院实践教学基地36所。
—— 师资队伍 省级科技创新团队、省属高校科技创新团队、高校优秀教学团队4个。具硕士以上学位65.7%,博士学位22.1%,高级技术职务39.3%。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省级教学名师、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省级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突出人才37名。硕士研究生导师127名。
—— 附属医院 临床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创建于1948年,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编制床位1 500余张。烧伤整形外科、消化内科、医学影像学为四川省医学重点学科,“消化系肿瘤与微环境实验室”为四川省高等学校重点实验室,肛肠科为四川省中医重点专科,康复医学科为四川省康复医学会疼痛与瘫痪康复中心。有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神经内科、皮肤性病科、耳鼻咽喉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临床病理科、口腔科、眼科、急诊科、全科医学科等16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热烈欢迎立志奉献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广大考生,报考成都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实现你追梦成真的宏大理想!
成都医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说明
一、招生名额
2015年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1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规模数为准。招生过程中将根据考试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按照《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学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收临床专业本科毕业生(含各方向)。
提示:我校将实施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衔接。学生毕业时,可获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实现“四证合一”,其临床能力达到高年住院医师水平。
三、招生类型
(一)招收统考生 包括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与户口不转入我校。
四、报名程序
(一) 网上报名。考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如实在网上报名。准考证由考生在规定时间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并正反打印,不得涂改。
(二) 现场确认。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现役军人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按报考点(与网报时的报考点一致)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摄像、缴费、核对和确认报名信息。
提示: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按教育部统一时间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科目为: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西医综合。
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西医综合。
临床医学: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6西医综合。
药学: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49药学综合。
(二)复试。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符合国家录取政策并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进入复试。复试时间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222.197.129.113/)另行通知。
1. 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成都医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 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报考学生,初试合格后,在复试时,须加试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不合格者(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予录取。
3.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等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4. 导师组面试。采用口试、笔试、实验操作或临床技能考核等形式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及基本技能和专业外语进行考查。
六、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应届生同时携带学生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查验毕业证原件,交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
学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政治思想素质表现、本人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情况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百分制,60分为合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报到
录取的新生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奖助、收费政策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完备,设立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者一次性奖励20 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研究生总人数40%的比例奖励(一等10 000元,二等8 000元,三等6 000元)。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非定向生每年6 000元发放。学校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并有绿色通道等制度,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
所有录取研究生培养费收费标准依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住宿费等其它收费项目以当年学校收费标准为准。
十一、就业
录取为定向培养就业的考生,毕业后只能回定向单位工作。非定向就业考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
十二、其它
1.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人事档案调动事宜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招生单位无法从考生所在单位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 考生应准确、实事求是地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3. 如在2015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以国家出台的研究生招生新政策为准。
十三、招生咨询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783号研究生处
邮编:610500
联系电话:(028)62739178
传 真:(028)62739179
联 系 人:徐老师
Email: cyyjsc0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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