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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机械研究所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郑州机械研究所始建于1956年,是中央直属大型科技型企业,集科学研究、新产品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人才培养、规模化生产、自主进出口经营于一体,是国家工信部、财政部联合认定的“国家创新示范企业”以及河南省首批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郑州机械研究所是我国齿轮传动、机械强度与振动、新型钎焊材料和化学标样等行业的技术归口单位,建有新型钎焊材料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国家齿轮产品检测中心等15个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和行业服务平台,承担完成了多项国家重大工程、重大装备的科研攻关任务,成功解决了三峡、葛洲坝、长征二号火箭、核电、海洋工程、航天载人工程、武器装备配套工程等多项重大工程中的核心技术难题,研制填补国内空白的首台(套)新产品180余个,制修订国家标准178项,获得各种科技奖励1000余项,其中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220余项。

     郑州机械研究所由位于郑州市区的嵩山园区(研发总部)、枫杨产业园区、科大产业园区和龙湖产业园区四大园区组成。现有员工1000余人,其中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36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技专家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人,中原学者1人。现有研究员61名,高级职称以上人员近200人。

     郑州机械研究所是国家较早具有硕士学位授予资格的科研院所,自1981年以来,已培养了近200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现有“机械设计及理论”、“材料加工工程”、“工程力学”、“固体力学”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并能够招收培养“机械设计及理论”、“工程力学”2个学科博士学位研究生。

    我所拥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8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2名。承担了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863计划、973计划、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众多项目,科研经费充足,方便学生参与高水平项目研究和科研实践;与国内外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建有省市国际联合实验室、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广泛开展行业和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良好学术环境与条件。

     我所具备优越的科研与教学条件,拥有生产、检测和试验设备仪器1000多台套。设有研究生助学津贴,学生可享受职工免费午餐,研究生宿舍为双人间,配备有空调、衣柜、电脑桌椅等,生活环境良好。

一、招生人数

我所2015年计划招收6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其中,机械设计及理论2人,材料加工工程2人,工程力学1人,固体力学1人。(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

1.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日期内到所在地招生办公室确定的报考点现场确认。

2.经审查后,准考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1、初试:考生可在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到本人所在地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具体考试科目参见我所招生专业目录。

2、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英语口语、听力、专业基础知识及综合素质能力面试等内容。

五、录取

根据考生初试及复试总成绩,结合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素质等确定录取名单。

六、就业

毕业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我所优先接收本所培养的优秀毕业生,对于愿到所外就业的毕业生,尊重其自主择业。

七、其他有关事项
1、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我所在录取阶段采取导师、学生双向选择的方式。考生在填报报名信息时不用选择导师。

3、不提供历年试卷、考试大纲等材料。

4、我单位代码:82708。

八、联系方式

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闫老师,0371-67710953

2、单位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81号郑州机械研究所人力资源部,邮编450052

3、单位网址:http:\\www.zrime.com.cn

 

 

 

 

 

 

 

 

 

 

 

附件: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考 试 科 目

001强度、成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080102   固体力学

01  结构分析与优化

02  现代测试技术

03  工程材料与结构的疲劳断裂  

1人

 

1.101  政  治

2 201  英  语

3.301  数学一

4.801.  材料力学

4.801  材料力学

001强度、成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080104  工程力学

01  结构动力学与设备抗震

02  振动监测与故障诊断

03  结构力学及其在工程中的应用

1人

 

1.101  政  治

2 201  英  语

3.301  数学一

4.801  材料力学

4.801  材料力学

002齿轮传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01  现代设计理论、方法及应用

02  机械传动

03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04  精密制造技术

05  机械设备CAD与智能控制

2人

 

1.101  政  治

2 201  英  语

3.301  数学一

4.802. 机械设计

4.802  机械设计

003铸锻、焊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080503  材料加工工程

01  凝固过程及组织计算机模拟

02  高强韧有色合金成形技术及应用

03  精密成形技术及自动化

04  塑性成形数值模拟与智能优化

05  模具现代设计与制造技术

06  先进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2人

 

 

1.101  政  治

2 201  英  语

3.302  数学二

4.803.材料科学基础

4.803  材料科学基础

 

 

参考书目:1、《材料力学》(刘鸿文主编,高教出版社);

          2、《机械设计》(濮良贵主编,高教出版社);

3、《材料科学基础》(胡赓祥,蔡珣主编,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第二版)。

 

沈阳化工研究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院校简介

沈阳化工研究院于1949年1月8日建院,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综合性化工科研单位。1999年经国务院批准,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2007年与全球500强企业--中国中化集团重组,成为中化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我院现有职工637人,其中科技人员505人,教授级高工45人,高级工程师210人,具有博士学位45人,硕士学位190人。主要从事农药、染料、中间体、有机颜料、功能高分子材料、生物技术、环保等精细化学品的开发研究,是全国农药和染料技术开发中心,染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农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国家农药和染料质量检测中心,国家(沈阳)新药安全评价中心,原化工部农药安全评价监督检验中心、农药和染料信息中心及农药、染料标准化归口单位,中国化工学会农药和染料专业委员会挂靠单位,辽宁省精细化工协会、辽宁省农药协会依托单位、新农药创制与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

我院研究生教育始于1982年,多年来已培养一批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科研人才,他们大多数都活跃在化工领域,成为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有些已成为我院的学科骨干,有些担任各级领导职务,有些出国深造或继续攻读博士等。

二、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三、学习年限:3年。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五、报名与考试

1、考生需参加全国统考,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报名、初试要求为准,

2、复试:120%初试成绩合格者参加复试,实行差额复试。

3、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体检。

 七、复试费用

我院承担复试期间的住宿费、体检费,其他费用自理。

八、录取

根据初复试成绩,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九、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人数

考  试  科 

   备 

081704 应用化学

01新农药化学合成(4名)

02有机功能材料合成及应用(2名)

03农药剂型加工(1名)

04复杂化合物分析(1名)

05化工催化(1名)

06生物技术(1名)

10

(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1、101思想政治理论

2、201英语(一)

3、302数学(二)

4、885有机化学及有机化学实验

 我院借用大连理工大学试题(885《有机化学及有机化学实验》),有关事宜请查阅大工招生专业目录。

 

单位代码:83503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沈辽东路8号  

邮政编码:110021

联系部门:沈阳化工研究院研究生部        

联 系 人:李学建   024-85869038    lixuejian@sinochem.com

          梁  兴   024-85869118    liangxing@sinochem.com

单位网址:www.syrici.com.cn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201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成立于1956年,为市属公益型研究所,是我国第一家经国务院批准的从事安全、环境与职业卫生领域研究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全国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之一,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两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点。

    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在国家相关部委和北京市科委、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的支持下,劳保所在城市公共安全、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环境保护三个重点领域建立了6个省部级专业技术研究机构和检测中心,为基础性、应用性、前瞻性的研发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支撑。十几年来,劳保所共取得科研成果100多项,其中包括一批国家攻关项目,80%以上为国内首创或具有国内先进水平,25%的科研成果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资产总额上亿元。

    目前,劳保所拥有良好的科研、学习环境,科研、办公用房15000平方米,仪器设备千余台(套);一流的师资力量及人才体系,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占全所职工30%;优良的学术氛围,设有博士后工作分站,保证了学术体系的完善;强大宽阔的科研平台,劳保所和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美国哈佛大学、美国华盛顿大学、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香港理工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和技术交流机制,并主办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安全》科技期刊杂志。

此外,我单位为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福利待遇,除免收住宿费外,我所每月为其发放各项津贴补助千余元(不含奖学金、助学金),以保证同学们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更加有序。

   

一、招生培养专业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2015年计划招生6人。《安全科学与工程》及《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两个专业各招生3人。其中计划招收推免生分别为2名、1名。如出现推免名额未招满的部分,名额用于招收统考考生。

我校研究生均须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为3年

 

二、培养目标

我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拟培养一批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事业心,遵纪守法,品德良好,立足科研具有服务首都的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专业学术人才。应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富有团队合作精神。应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较强的科研工作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二)推免工作

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报考我单位并按照要求参加复试。具体要求见《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2015年招收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章程》。对于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四、考试说明

我单位对于推免考生及全国统考考生的报名、初试、复试、录取流程均按照国家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规定统一部署进行,涉及具体的工作及要求将另行通知到考生本人。京内统考考生报考我单位的报考点在北京理工大学。

 

    五、调剂工作

    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调剂名额。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复试基本线,而未能被我所录取的考生应及时联系、调剂到其他院校。

 

六、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陶然亭路55号

邮编:100054

电话:010-83534899    63521631

联系人:齐老师

电子邮箱:yjsgz@***

 

各位考生也可直接登录我单位主页www.***“研究生教育”专栏详细查询,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所硕士学位研究生!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2015年全日制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招生简章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财政部直属高校,成立于2002年。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董事会成员单位由财政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北京市人民政府、上海市人民政府、福建省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上海市财政局、厦门市财政局、清华大学、厦门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北京、上海、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等组成,董事会主席由财政部部长担任。

学院目前主要从事高层次的在职专业后续培训和学历教育两个方面。在后续教育培训方面开展以会计审计、财政税收、经济管理为主的高层次培训,注重面向经济区、面向中西部、面向企事业、面向台港澳。在学历教育方面,2004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与厦门大学合作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MPAcc), 为全国首批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之一。2011年3月,我院获得硕士学位独立授予权(招生单位代码80403),独立开展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代码为125300)人才培养工作。2014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院增列为税务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开展税务硕士专业学位MT(代码为025300)研究生教育工作。

时至今日,学院已经建成功能齐全、设施一流、环境优美的校园环境,初步建立了一支以中青年教师为骨干的高层次师资队伍和一支精干高效的管理队伍。学院的培训规模稳步扩大,学历教育稳步发展,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更好地服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招生人数

拟招收35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一)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

2014年12月27日-28日,详细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初试科目: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第一单元

科目

第二单元科目

第三单元科目

第四单元科目

 

税务

025300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303-数学三

433-税务专业基础

 
 
 

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3.考试大纲

我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和数学三。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税务专业基础由我院教研中心自行组织命题,自行组织命题原则依照教育部颁布的课程大纲。

    (二)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4月上旬,参加复试的同学应达到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复试分数线。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按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复试将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资格审查和体检

    考生报考资格审查和体检安排在复试阶段统一进行, 具体安排和相关要求届时请关注我院网站通知。

六、录取和入学时间

(一)录取: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入学时间:2015年秋季,具体时间见新生录取通知书。

七、学制、学费与奖学金

    (一)学制:全日制学习,学制一般为两年。

(二)学费:1.5万元/年。

    (三)奖学金:我院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奖学金,详情请见学院网站说明。

八、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一)培养方式:全日制脱产学习,实行学分制。

    (二)学位授予:达到我院硕士生毕业条件者,将由我院授予国家承认的税务硕士专业学位证书以及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九、招生咨询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

电话:0592-2578128、2578156

传真:0592-2578128

学院网址:www.xnai.edu.cn   

邮箱:MPAcc@xnai.edu.cn

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环岛南路  邮编:361005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研究生处

                                        2014年9月15日

 

南京艺术学院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我校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A类:学术型研究生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

A类:学术型研究生是培养高层次学术研究人才。2015年我校拟招收学术型研究生100名。其中,研究院10名,文化产业学院8名,人文学院10名,音乐学院18名,流行音乐学院4名,舞蹈学院4名,影视学院6名,传媒学院8名,美术学院14名,设计学院16名,工业设计学院2名。

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01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艺术硕士(毕业时可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200名。其中,音乐学院28名,流行音乐学院6名,舞蹈学院4名,影视学院6名,传媒学院45名,美术学院42名,设计学院52名,工业设计学院12名,人文学院(意大利博罗尼亚大学合作办学)5名。

以上拟招生人数(含拟招收推免生人数42名)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批文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视招生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研究生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报考2015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阅读网上公告,选择江苏省3206河海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考生网报成功后,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信息时,向招生单位递交认证报告。

(2)报考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网报时,报考“声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西方管弦乐器演奏、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表演(演唱、演奏)、乐器修造技术”等研究方向的,必须在“备注”栏内填清具体小方向(如民族唱法、古筝、小提琴、钢琴、流行演奏—管乐、钢琴调律等)。

2、现场确认:2014年11月10日-14日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河海大学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到“南艺专业考试报名点”(预设在河海大学报考点现场内)进行专业报名外地报名无效。请考生报名前关注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通知。

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报名材料

1、现场报名时,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学生证、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应提供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3)同等学力报考者(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本科结业生),应提供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证书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证书、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4)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

2、现场专业报名时,同等学力报考者、成人应届本科生均须提交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材料:(1)报考理论性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一篇;(2)报考音乐类演唱、演奏等各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或举办个人专场音乐会的有关证明;(3)报考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影视表演、播音主持、广播电视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参加省级以上专业比赛获奖证书;(4)报考美术类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发表的作品或省级以上参展作品原件及有关证明;(5)报考设计类各技能性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的设计作品或被企业采用的有注册商标的产品设计、包装设计、环境设计等设计原件及有关证明。

上述报考材料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凡报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考。

3、报名费、专业考试费按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和现场报名提交的报考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考生如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报考、录取资格,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打印,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纸质《准考证》。2014年12月15日-29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尤其是“招生单位说明”部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参考书目

报考A类:学术型研究生详见《201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B类: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201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七、考试

《201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2015年全日制专业学位艺术硕士招生专业目录》中第①~④门课(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为初试科目,第⑤门课(专业课)和面试为复试科目。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面试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满分值各为150分。以上各门科目(含面试)的成绩均按一定的权重计入总分。

考试日期从2014年12月27日起。所有科目的考试(初试、复试(含面试))均在河海大学及我校连续进行。因受考试方式所限,外省市不设报名点和考点。考试具体安排届时见《准考证》和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南艺考场安排表》,考试时间、地点以《南艺考场安排表》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南艺研究生处网上的通知。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若有以下材料,考生面试时须带上: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参展作品(照片、图片、设计稿等)、音频视频作品、其他能证明自己科研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艺术创作材料或证明等。

初试、复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和我校要求者,须参加外国语听力测试,外国语听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同等学力报考者、成人应届本科生和非艺术学校(或系科)毕业生均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综合课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也须加试。加试科目为:①艺术美学;②文学。参考书目为:《美学原理》(新排本),杨辛、甘霖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美学概论》,王朝闻主编,人民出版社;《中外文学教程》,季伏昆主编,辽宁美术出版社。加试科目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满分值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

 

八、学制与学费

各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收取学费,收费标准按当年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九、录取基本原则

我校将在初试、复试成绩的基础上,全面考察考生德智体综合素质,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学籍。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10013             网址:http://***

联系电话:025-83498696、83498056

201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

2015年我校各学科、专业拟招收参加考试的学术型研究生740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援藏计划、对口支援),热忱欢迎全国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基础课。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且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①由高校教务部门开具的补修报考专业本科八门主干课程成绩单(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

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有学术研究论文。

同等学力考生达到初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基础课。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单考生:仅限我校对口支援单位的在职教职工可报考我校自行命题单独考试,单考生报名点须选我校且在我校现场确认;考试须在我省考试中心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与统考生相同。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获学士学位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且各方面表现优秀并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研究论文或已成为本单位业务骨干,并经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

(2)单考生按委托培养类型招生。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先进行网上报名,再进行现场确认。

2.报名时间

网报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每天8:00-17:00。逾期不再补办。

3.报名地点

网报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网报选择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报名点的考生,现场确认地点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南校区3号教学楼2层)。

4.报名注意事项

(1)凡报考我校并在陕西省参加考试的考生、所有报考我校同等学力的考生及报考我校的校内单考生,网上报名点必须选择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否则报名无效。

(2)所有考生必须到报考点现场对网报信息进行确认,并缴费、照相。

(3)我校招生教师具体情况请查阅相关学院(系、部、所)网站。

(4)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提供的证件、材料: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身份证、学生证;

②往届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③军人还须持军官证及师级以上政治部介绍信。

(5)请考生务必在网上报名前详细阅读考生报考条件与要求,自审合格后进行网上报名,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能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等后果完全由考生本人负责。

(6)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的考生,请及时向报考学院、系、部、所提交通讯地址,以便用于发放录取通知书。

(7)报名信息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或入学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考试日程以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为准);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底至4月初,具体时间请留意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四、考生在复试前应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

进入复试的考生,复试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有效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准考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政治表现(原单位出据),外语证书或成绩单,个人简历(包括业务和科研能力、毕业论文、外语水平);同时还须提交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交毕业证;

3.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交毕业证、课程成绩单(大学或补修课)、公开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原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各招生学院进行资格审查,非应届生由研究生院进行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五、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

六、奖助体系

我校按照国家新一轮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要求,出台了更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各类项目,进一步提高了研究生资助水平。我校就读的非在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至少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6万元的资助,优秀者最高可以享受每人每年5.3万元的资助。奖助体系详细情况详见“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校研发[2014]271号)。

七、其它

1.复试及录取以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为准;

2.考试后请考生保存好准考证,用于复试时资格审查;

3.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时,须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4.考生咨询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请与招生学院(系、部、所)联系;

5.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发布与报考相关的信息,如:初试成绩、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等;

6.研究生院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7.我校所有学科专业,凡选考小语种者均须征得报考导师同意;

8.所有考生须诚实守信,受学校纪律处分和有违规违纪记录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或复试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9.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发布的招生计划将依据我校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在复试录取会做相应调整,相关政策最终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学校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712

联系地址:陕西·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712100

联系人:李文华  布都会

网  址: http://yjshy.nwsuaf.edu.cn    

E - mail: zhsh@nwsuaf.edu.cn

电  话: 029-87080151     

传  真: 029-87080154


 

各学院联系人、电话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姓 名

职   务

办 公 电 话

001

农学院

李向拓

研究生秘书

029-87082752

002

植物保护学院

李  明

研究生秘书

029-87091264

003

园艺学院

齐西婷

研究生秘书

029-87082543

004

动物科技学院

辛清婷

研究生秘书

029-87092120

005

动物医学院

周  婷

研究生秘书

029-87091850

006

林学院

杨学军

研究生秘书

029-87082392

007

资源环境学院

杨岩荣

研究生秘书

029-87080050

008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孙明星

研究生秘书

029-87082631

009

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

严  欣

研究生秘书

029-87091737

010

信息工程学院

范芳娟

研究生秘书

029-87092322

011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侯东丽

研究生秘书

029-87092275

012

葡萄酒学院

张艳芳

研究生秘书

029-87092233

013

生命科学学院

撒文清

研究生秘书

029-87092387

014

理学院

赵保魁

研究生秘书

029-87092303

015

经济管理学院

白晓红

研究生秘书

029-87081141

016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王  曼

研究生秘书

029-87092324

018

外语系

庞  瑛

研究生秘书

029-87092327

021

水土保持研究所

黄  瑾

 

029-87012875

022

思政部

崔  宇

研究生秘书

029-87092002

024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郭亚宁

研究生秘书

029-87080277

 

 

 

 

 

201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简章

        2015年我校拟招收参加考试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460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援藏计划、对口支援),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纪违规不良记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和我校特殊专业的基本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前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基础课。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具备在报考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满2年或2年以上。同等学力考生达到初试分数线基本要求后,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专业基础课。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报考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具备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学费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2000元/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及艺术硕士研究生学费为30000元/年。

三、奖助体系

我校按照国家新一轮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要求,出台了更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研究生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临时困难补助金、社会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各类项目,进一步提高了研究生资助水平。我校就读的非在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至少可以享受每人每年1.8万元的资助。奖助体系详细情况详见“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收费及奖助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校研发[2014]271号)。

四、其它

1.报名、复试、体检办法及其它与学术型硕士生相同,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相关政策。凡报考我校的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网上报名点必须选择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否则报名无效;

2.考生必须到报考点现场对网报信息进行确认,并缴费、照相;

3.各招生学院发布的招生简章如与本简章内容有出入,以本简章内容为准;

4.考生咨询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信息,请与招生学院联系;

5.我校将在研究生院网站及时发布与报考相关的信息,如:初试成绩、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等;

6.我校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7.我校所有学位类别和专业领域,凡选考小语种者均须征得报考导师同意;

8.所有考生须诚实守信,受学校纪律处分及有违规违纪记录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或复试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9.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发布的招生计划将依据我校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在复试录取会做相应调整,相关政策最终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学校名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712

联系地址:陕西·杨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712100

联系人:布都会  李文华

网 址: http://yjshy.nwsuaf.edu.cn    

E - mail: zhsh@nwsuaf.edu.cn

电 话: 029-87080151    传 真: 029-87080154


各学院联系人、电话

牵头学院代码

牵头学院名称

姓 名

职   务

办 公 电 话

001

农学院

李向拓

研究生秘书

029-87082752

002

植物保护学院

李  明

研究生秘书

029-87091264

003

园艺学院

武碧霞

 

029-87080071

004

动物科技学院

辛清婷

研究生秘书

029-87092120

005

动物医学院

周  婷

研究生秘书

029-87091850

006

林学院

杨学军

研究生秘书

029-87082392

007

资源环境学院

杨岩荣

研究生秘书

029-87080050

008

水利与建筑工程学院

孙明星

研究生秘书

029-87082631

010

信息工程学院

范芳娟

研究生秘书

029-87092322

011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刘  娜

 

029-87092821

013

生命科学学院

撒文清

研究生秘书

029-87092387

015

经济管理学院

王军智

白晓红

MBA招生

研究生秘书

029-87081755

029-87081141

016

人文社会发展学院

张逢军

 

029-87091626

024

风景园林艺术学院

郭亚宁

研究生秘书

029-8708027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以经济学、法学、管理学为主干,兼有哲学、文学、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之一。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48年的中原大学,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是全国首批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198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成为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4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5个。学校现有5个博士后流动站;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统计学、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5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硕士(MBA)、法律专业硕士(JM)、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并拥有各层次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地区学生的招生权。

       我校2015年预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500余名(含推荐免试生和少数民族骨干生等),具体招生总额以教育部下达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学校以“基数加调节”方式确定各学院(中心)招生计划(不含少数民族骨干生计划),即以各培养单位前三年实际招生规模平均值的80%作为基数,其余计划由学校综合评价各培养单位硕士学位点建设需要、生源数量与质量、学位论文质量、就业率与就业质量、导师组建设水平等因素进行调节性动态增减。各学院(中心)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为招生基数(不包括少数民族骨干生等专项计划),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入学考试形式有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和推荐免试等。学术型研究生实行以3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制2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我校各专业(含少数民族骨干生)不接收最后学历为专科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位除外)。

(二)报名参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在本科的学习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除应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外,要求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应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外,还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二、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

(一)网上报名

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程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9月25日至28日(预报名阶段,报名数据有效,正式报名阶段无须再次报名)和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报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不含推免生)须持网报系统生成的报名编号、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及报名费,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在武汉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其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和旅游管理专业硕士(MTA)的考生只能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未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资格审查、交费和摄像等环节的报名均为无效报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和要求,在复试阶段学校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我校取消其报考资格,初试成绩无效。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原因使学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调取考生档案,影响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2.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学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我校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下设有不同研究方向,分别隶属不同学院,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完整填写所报考学院、专业和研究方向。

5.初试成绩与初试合格线、复试名单、复试方案及拟录取名单等均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不另向考生邮寄书面材料,请考生在相应时间内留意学校网站通知。

三、初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全部科目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专业有:审计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MTA)等。

其他专业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和数学(三),其他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

2014年12月15-28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初试时间为2014年12月27-28日(详见准考证通知),初试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地点为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点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复试

复试在2015年4月份进行,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心理测试、专业知识考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及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等。各专业复试安排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六、录取

初试合格考生须通过我校组织的资格审查、复试、体检及政审等方能录取。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校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学费和奖助体系

1.2015年进一步深化硕士研究生教育改革。除有单独说明的之外,硕士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按学年收取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CFO与财富管理)和旅游管理(MTA)等专业的学费见相应学院(中心)公告。实际标准以湖北省物价局的批复为准。

2.从2015级研究生开始,人事档案未到学校的非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2.2万元/生.年。对超过基本学制硕士研究生按0.25万元/生.半年收取学费,截止时间为校学位委员会同意授予学位(若只需毕业证,则为毕业时间)。

3.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硕士新生奖学金,继续实行研究生科研奖学金、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在职和委托培养等类别除外。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5.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3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4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20%),实行动态管理。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依据因考生类别而不同:参加统一考试的新生,以初试与复试综合成绩排序评定;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其他学年根据研究生上一学年综合表现予以评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起评等级为二等;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6.新生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当年录取的推免生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总分在所报考学位类型及学科门类排名前10%的新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7.研究生科研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设一等奖2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0名,奖励标准为5000元/生;二等奖4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20名,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设特等奖10名,其中硕士研究生5名,从一等奖获奖人选中产生,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同时授予“研究生十大科研新星”称号。

8.综合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2%,奖励标准为1500元/生;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0%,奖励标准为1000元/生。单项奖学金包括课程学习奖、道德风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等,奖励比例为8%,奖励标准为300元/生。

9.“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10.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11.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八、其它

1.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CFO与财富管理)和旅游管理(MTA)外,其它各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外校推免生的具体事宜请登录学校研究生招生网查询。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含研究生支教团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规定截止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2.根据教育部要求,初试自命题各科目不指定参考书目,考生可参考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进行复习。

3.为避免因学籍或学历问题影响报考和录取,请所有考生在复试前自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上进行学籍或学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备查。在复试阶段,所有复试考生须出具《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报告》。境外学历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我校2015年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原则,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的国家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硕士研究生。具体政策请参考国家关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的有关文件。

5.硕士考生报考时不确定导师,新生报到入学后由导师组确定培养导师。

6.我校201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特殊情况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7.我校2015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宜,请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招生简章。

9.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历年试卷、不办理购书。

10.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信息,熟悉招生考试政策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九、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znufe.edu.cn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30073,电话:(027)88386706,传真:(027)88386216。

微博:http://weibo.com/znufeyzb。

E-mail: yjszsb@zn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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