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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司法警官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方向                  初试科目                         

法律 (非法学) 03510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

                                                ③398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非法学)

                                               ④498法律硕士联考综合(非法学)

法律 (法学) 03510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97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法学)
                                            ④497法律硕士联考综合(法学)

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是在敬爱的周恩来总理的亲切关怀下于1964年创立的,是一所文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知名特色大学,是中国外语、翻译、旅游、经贸教学与研究的重要基地。学校隶属北京市教委,主要任务是秉承“明德、勤学、求是、竞先”的办学理念,立足北京,服务首都,辐射全国,为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外事、旅游、经贸、文化等方面的国际性应用型人才。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现拥有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中国语言文学和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硕士学位授权点有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国际文化贸易、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韩国语)、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饭店管理和会展管理。

       我校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硕士、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

        翻译硕士(西班牙语口译、阿拉伯语口译)是我校2016年新增专业。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6.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在国家正式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一篇,同时限报本人专科所学或相近专业。无此材料者,不允许参加复试。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报考专业学位工商管理(MBA)或旅游管理(MT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加试),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具体考试科目在复试时另行通知。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 考生身份证和学历证书、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现场确认前取得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单位的变更证明,否则不予确认。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进行认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1. 初试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2. 复试

(1)复试时间:2016年4月中上旬,详见《复试通知》。

(2)我校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研究生处负责制定学校复试规则和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基本要求;各院(系)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复试办法。

(3)复试以复试组形式进行,复试组成员由相关专业的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导师等多人组成。

(4)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5)翻译硕士初试统考科目中不含第二外语,但复试过程中将有第二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考试形式为对话问答。我校第二外语语种包括英语、日语、法语、德语、俄语和西班牙语,考生可在自己报考专业以外的语种中选一门参加考试,入学后考生按照选定的二外语科目参加二外语学习。

(6)复试时需交验本科毕业证、本科成绩单等相关证明。(详见《复试通知》)

 

五、录取

1.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复试方能被录取。

2.复试成绩均合格的,按考生初、复试的综合成绩排序录取。

3.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学习期限

2—3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

 

七、接收推荐免试生

1. 2015年我校拟接收推免生的专业:

学术学位:美学、金融学、国际贸易学、国际文化贸易、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俄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德语语言文学、日语语言文学、西班牙语语言文学、阿拉伯语语言文学、亚非语言文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会计学、旅游管理、饭店管理、会展管理;

专业学位:国际商务、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硕士(英语笔译、英语口译、俄语口译、日语笔译、日语口译、法语口译、德语口译、朝鲜语口译)。

2. 申请推免生的考生所在高校必须是教育部批准可以开展硕士推免生工作的高校,且考生本人已获得推荐资格。

3. 具体申请程序及方法将于9月中旬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八、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学术学位研究生:8000元/年/人;专业学位研究生:MTI翻译硕士13500元/年/人;汉语国际教育15000元/年/人;国际商务26000/年/人;旅游管理(MTA)、工商管理(MBA)36000元/年/人。

(二)奖助学金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执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用于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2.增设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划分及其奖励金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年*人)

 

学生类别

奖励等级

学业奖学金标准

比例

新生奖学金

一等

5000

一志愿

二等

2000

其他

在校生

学业奖学金

一等

6000

10%

二等

4500

40%

三等

3000

30%

单项奖

 

2000

 

 

注:具体执行情况以当年度财政拨款为准。

3.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制度:补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700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4.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力度:设置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健全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制度,并提供“三助”津贴。

5.完善经济困难研究生助学政策:综合采取特殊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方式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资助力度。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九、其它

1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学生或本科提前毕业的大学三年级学生报考。

2.我校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均为水平考试,各语种(第二外语)相当于该语种非专业中级水平。

3.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

4.考生在报考时如有疑问,请与报考院(系)联系咨询。

5.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十、咨询方式

1.我校招生网的网址:http://zs.bisu.edu.cn

具体查询办法:进入我校招生网站后,点击“研究生招生”网页即可查询到相关内容;

2. 咨询电话:010—65773331;

3. 传真:010—65778480。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

                                      招生就业处

                                                                                                                                               2015年9月

内蒙古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内蒙古医科大学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多科性高等医药院校。学校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当时隶属于国家卫生部,195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前身为内蒙古医学院,2012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

        经过5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内蒙古医科大学为国家培养各级各类人才7万余名,为自治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创新、文化传承、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办学特色的地方高等医药院校。2007年,学校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被评为“优秀”等次。

        学校现有金山校区、新华校区、锡林校区三个教学园区,总占地面积12301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3591平方米。其中,教学行政用房面积203636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1215.25万元,各类图书文献137万册(种)。

        学校1978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获得硕士学位授权资格,1999年获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授权资格,2003年获准成为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2009年获准成为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单位,从2005年起,先后与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天津中医药大学联合培养蒙医学、中西医结合、中医内科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外科学、细胞生物学、中药学等7个学科的博士研究生。2009年,学校被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确定为自治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我校率先在全国建立了能够同时培养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层次齐全的民族医学高等教育体系,形成了现代医药学、中医药学、蒙医药学高等教育“三位一体”的办学特色。学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4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中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6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为一级学科。

        近年来,学校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145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25项。学校参与研究的科研成果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自治区科学技术奖67项(一等奖2项、中青年科技创新奖1项、二等奖26项、三等奖38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政府奖11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9项)。获得国家专利授权19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学校主办的《内蒙古医科大学学报》被教育部科技司评为“中国高校特色科技期刊”,被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确定为“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出版的《疾病监测与控制》是中华预防医学会系列杂志。

        内蒙古医科大学作为一所地方高等医药院校,肩负着为民族地区培养应用型医药卫生高级专门人才,开展医药科学研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使命。多年来,学校始终秉承 “博学、尚行、精诚、至善 ”的校训,不断弘扬德才并举、群英荟萃的治校理念,众志成城,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内蒙古医科大学美好的明天!

        一、招生计划

        2016年内蒙古医科大学招收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约511名,实际招生数额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年限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三、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四、招生类型

        我校招收的研究生按培养类型主要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有较高理论学术水平、较强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的教学、医疗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学术创新人才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实验室研究能力和科研能力的培养。合格者按照所属学科门类授予医学或理学硕士学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培养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的临床医师、药师及护理医学等应用型医药卫生人才为目标,侧重临床实践等实际工作能力的培养,适合从事医药卫生实践工作。合格者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

        其中,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在培养的实践环节按照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要求和标准进行。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2”,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3”,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2”;护理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11”,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4”;药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7”,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5”;请考生在报名时准确选择并填报。

        五、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已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考生的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 2016 年 9 月 1日,下同)或 2 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可以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且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1)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3)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或达到425分);

        (4)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两位);

        (5)复试时加试两门业务课合格(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可以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得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对本科所学专业及其他要求

        1.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要求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要求为全日制国家统招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

        3.全日制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可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复试时提供由本科就读学校提供所学专业证明)。

        4.临床各学科专业不接受跨专业考生(前置学历须为临床医学)。

        5.口腔各学科专业不接受跨专业考生(前置学历须为口腔医学)。

        6.四年制非医学学位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下所有专业学位。

        7.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已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者,只准予报考学术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如报考专业学位,最终被录取后,在读期间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8.入学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资格但未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须报考学术学位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研究生。如报考专业学位,最终被录取后,在读期间需重新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报名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网上报名要求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 ”(网 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三)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3.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七、报考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按照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招生部门在审查考生网报信息后,只准予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报考学科专业条件和要求的考生将按照不准予考试处理。

        (二)考生报考材料填报中所盖公章应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非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盖章无效并将追究盖章单位责任。

         (三)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我校招生部门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再次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一切责任自负。

        八、入学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二)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

          12月26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三)复试时间一般在3-4月份。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临床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四)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在复试办法中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所有考生在复试时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与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考生毕业院校所在省(市、自治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应届生除外)]、学位证、大学期间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政治审查表;应届生需提供大学期间成绩单、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任何不符报考条件者,不予注册);少数民族考生除提交上述资料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等学力人员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交外语四级成绩单、论文(或成果鉴定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十、录取类型及学费
  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12000元/年。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岗位、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
         十一、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附件一《内蒙古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十二、初试科目和内容

详见附件二《内蒙古医科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及内容》。

        十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五号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010059

        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211.82.159.193/yjs/

        电子邮箱:nmgykdxyzb@***

        电话咨询热线:0471-6653193

        联系人:武老师

        十四、其他事项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历年试题。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内蒙古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江苏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2016年招生简章

江苏省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研究所建于1950年7月,位于美丽的太湖之滨的著名旅游风景区——无锡梅园,承担全省血吸虫病、寄生虫病防治、科研和培训任务。自1979年起招收培养研究生,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硕士学位授予点,并建有江苏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9人。1989年起受卫生部委托出版《中国血吸虫病防治杂志》。所内建有“卫生部寄生虫病预防和控制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苏省寄生虫分子生物学重点实验室”和江苏省兴卫工程医学高技术平台。重点实验室拥有从Phamacia、Bio-Rad、Backman等公司购进的一批用于分子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化学研究的先进仪器设备,目前承担科研项目40余项,其中国际合作课题5项,国家传染病重大专项1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9项等。多批次派出中青年科技人员出国进修及攻读博士学位,与WHO/TDR以及美国、英国、日本、丹麦、澳大利亚、韩国、瑞典等国建立了友好往来和科研合作关系。

一、我所研究生导师的确定实行师生互选和协调统筹相结合的办法。

二、报名要求:2016年教育部在学历(学籍)审查方面继续加强管理,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在我所核查报名信息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所核验。

三、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外语笔译和外语口语等,形式为口试与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综合(医学寄生虫学、流行病学、医学免疫学)。

四、调剂复试:符合国家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本所遵循专业对口的原则,择优调剂。

五、录取:根据初试、复试成绩(权重各50%)及考生整体素质,择优录取。

六、本所网址:http://www.jipd.com

Email: sunflower1230@163.comkexuedan10@163.com                                       

单位代码: 88002    地  址:江苏省无锡市梅园    邮政编码:214064

联系部门:科教科   电  话:(0510)68781012       

联 系 人:王  玠   柯雪丹

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指 导

教 师

招生

人数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100103病原生物学

   ①寄生虫分子生物学及流行病学

②媒介生物学与控制

③寄生虫分子生物学及免疫诊断

④寄生虫病流行病学

 

高  琪

梁幼生

余传信

戴建荣

杨国静

杨建良
 

曹  俊

杨  坤

杨俊齐

 

 

4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 201英语一

③ 306西医综合

 

全国统考

复试参考书目

   医学免疫学(第4版),陈慰峰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 。

   流行病学(第7版),王建华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年。

   人体寄生虫学(第7版),李雍龙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2008年。

                        

 

2016年浙江工业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2016年浙江工业大学共拟招收硕士研究生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其中拟招收学术型研究生人,专业学位研究生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各学院、专业间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

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我校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成绩(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单)。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推荐免试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及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经复试后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确认,亦不得再参加统考。

   我校列入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所有专业,包括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外)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6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5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一志愿报考其他学校的考生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5)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16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以免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无法投递等问题。

(6)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我校属于一区高校。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根据教育部文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初试

(一)2015年12月14日—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5年12月26日—12月27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8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见准考证)。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日期

考试科目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8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六、复试

(一)复试基本要求

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个别专业视上线生源数量情况可能制定高于国家分数线的成绩要求。

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复试形式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的形式主要有笔试、口试和实践技能考核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由各招生学院自主确定是否加试。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到我校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

九、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

十二、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按照国家政策,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艺术设计专业硕士(代码135108)为10000元/年;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代码125100)为6.5万元;公共管理(MPA)专业硕士(代码125200)为4.5万元。

(二)奖助体系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月发放(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一定比例);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全覆盖):一年级研究生8000元/生,二、三年级研究生根据在校表现分别获得8000—12000元/生。

4、新生奖学金: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

5、单项奖学金:在德、智、体等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奖励1000元。

6、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或资助相关研究生。

各项奖助学金按学校相关规定评审发放。

    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还设置了研究生“三助”(助研、助管、助教)岗位,提供“三助”津贴;设立了研究生出国资助、优秀学位论文培育、创新成果奖励专项经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还可以通过申请助学贷款、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方式得到资助。

十三、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业务课考前辅导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不办理邮购书籍业务。

(三)本招生简章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四)请随时关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十四、咨询、申述方式:

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子良楼A-200室)

地址:浙江杭州朝晖六区潮王路18号      邮编:310014

电话:0571-88320119

传真:0571-88320119

E-mail:yzb@zjut.edu.cn

 

2016年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规模及学制

2016年我校共拟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315人,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拟招收180人。(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2016年计划为准)

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

二、陕西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学费和奖励资助体系

(一)学费

我校严格按照物价局审批标准收取学费。符合我校优惠政策的研究生生全额减免学费。

(二)奖助学金

我校设立全覆盖的研究生奖助学金资助体系,包括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勤工助学津贴、国家信用助学贷款等。

1.所有学制年限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硕士生,完成各学习阶段规定学业,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生/学年。

2.学校为硕士生提供助管、助研和助教勤工助学岗位,通过相应岗位职责考核,按月发放一定的津贴补助。

3.学校为吸引优质生源,单独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综合素质高、学术潜力突出的研一新生,奖励奖励额度为一等1.2万元,二等0.7万元,三等0.5万元。同时,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同学,学校减免其相应学年住宿费。(最终以学校当年招生优惠政策为准)

4.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主要奖励学业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二、三年级硕士生。

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为2万元/生/学年。

此外,我校还设立各类专项奖学金。

(三)助学贷款

根据《陕西省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暂行办法》,学校可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三、报考条件(最终以教育部2016年招生要求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正式录取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5.关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具体报考条件以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其中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必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请保存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

1.网上报名(以教育部2016年报名安排为准)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填写院、系、报考专业、选考科目及相应的代码,考生提供的本人各项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依据我校研招主页公布的招生目录中的导师名单,在备注栏中准确填写要报考的导师姓名,考生录取之后,以网上报名时所填导师为准,如无不再进行调整。

2.现场确认(以教育部2016年报名安排为准)

现场确认地点为考生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名点(具体请考生咨询当地招生办公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须持本人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信平台进行自主认证)、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指定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缴纳报名费并现场照相。考生应严格按要求报考并按时办理各项手续,并保证信息准确。过期不能补报和修改,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下载打印《准考证》

在教育部公布的时间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考生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1.初试

初试时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详见《准考证》)。

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初试科目及考试方式:考试科目共为四门,其中国家统考题由国家统一命题;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招生专业目录附后,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外语听力考试安排在复试时进行,听力与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复试

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国家2016年录取分数线1区标准执行。

复试根据初试成绩差额进行。

复试内容包括英语测试和专业课测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符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及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六、涉及报名、考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最终以教育部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规定为准。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招生单位代码:84506)创建于1950年,现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主管的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下属的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医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细胞工程、基因工程的主要研究机构和生物制品产、学、研一体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也是中南地区免疫规划指导中心。 

       建所60多年来,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在生物制品的科研、生产和销售等方面有了长足的发展,造就了一大批经验丰富的生物制品学专家,现拥有世界卫生组织(WHO)狂犬病专家1人,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2人,国家新药评审委员会专家4人。现承担国家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及湖北省、武汉市重点攻关计划等多项重大课题,取得各级成果奖及科技进步奖160余项;拥有“国家联合疫苗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生物制品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湖北省生物制品工程研究中心”、“卫生部单克隆抗体中试实验室”、“卫生部狂犬病街毒实验室”等多个国家级和省级研究机构。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为国务院批准的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也是生物制品系统唯一的博士点。现有博士生导师3人,硕士生导师11人,已培养毕业博士研究生50名,硕士研究生174名,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生物制品行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现将我所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6年我所招收免疫学、病原生物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共10名,学制为三年,培养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二、报考条件:

        报考全国统一招生考试应达到以下各项要求: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学历及要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非应届人员。

(3)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考前将证明材料报送我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 取得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

4. 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5. 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国家体检要求和我所补充规定。

6. 原则上只接收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生物技术类等专业考生,不接收跨专业考生。

 

三、报名: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和我所网报公告(网址:(http://www.wibp.com.cn),各考生在填写网报信息时,姓名、地址等一定要真实、准确,若所填信息有误,在规定时间内未修改,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应符合国家攻读硕士研究生有关规定,经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并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应届毕业生在报到时审查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五、复试:

        依照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对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线的考生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我所决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所网站以及研招网上公布。

 

六、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三级甲等以上(含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复试时另行通知。本所是从事生物制品的制药行业,每位被录取学生的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同时其健康状况还必须符合卫生部发布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中的相关规定,对“患有传染病、皮肤病、皮肤有伤者和对生物制品质量产生潜在的不利影响的人员”,包括乙肝、丙肝等病毒感染者将不被录取。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待遇:

        被录取后,学费全免;基础课程(第一年)完成后,提供免费住宿,工作日中餐免费,并按《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要求提供助学金。硕士生毕业后,根据国家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经入职考试合格者可留本单位工作,也可自由择业。

 

        未尽事宜请考生与我办联系:

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成 立      电话:027-88843621    电子邮箱:wibpyzb@126.com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郑店黄金工业园路1号 (邮政编码:430207)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收学科(专业)目录

学 科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免疫学(100102)

7

          101 思想政治理论
          201 英语一
          306 西医综合

病原生物学(100103) 

 3

 

备注:专业课试题为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指定,教育部统一命题。

 

 

西安石油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2016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390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给我校的计划为准)。在校学习年限为3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6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2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给我校的计划为准)。在校学习年限为3年。

  • 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报考者报名时需有进修过所报专业3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在取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须再加试两门所报考学科、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石油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各学科专业及电子工程学院信号与信息处理外其他学科专业、机械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专业均仅限理工科学生报考。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名参加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与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除外)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各项条件;

    (二)报名工商管理硕士(MBA)与工程硕士中项目管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085219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5203仪器仪表工程、085204材料工程、085206动力工程、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及085210控制工程仅限理工科学生报考。

  •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考我校的陕西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原则上应在我校报名和现场确认;报考我校的外省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可在当地或来我校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和参加初试须在同一地点。

    网上报名:预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015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按照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现场确认时间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

  • 打印准考证

       2015年12月14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 考试

1、考试时间:2015年12月26至12月27日。

2、考试科目:政治、外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共四门。

3、考试地点:由考生所在报名点安排。

 

2016年研究生报名、考试、录取相关政策及时间安排最终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学 校 代 码:10705           学 校 名 称:西安石油大学

学 校 地 址:西安市电子二路东段18号   邮编: 710065

部 门 网 址:http://202.200.82.15

官 方 微 博:http://weibo.com/xsyuyanzhaoban      

研招办联系人:刘胜勇  杨沁宇

研招办电话:(029)88382328(传真) 

研招办E-mail:yanzb@xsyu.edu.cn                        

研招办地址:校本部2#教学主楼904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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