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理工大学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说明
(一)硕士研究生按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2017年我校39个专业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7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及工商管理、金融、会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预计为515人,分学院拟招生计划见表一,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三)2017年我校机械工程、材料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兵器工程5个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个领域拟招生计划为6人,共计30人(见表二),实际招生规模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
(四)工程力学,火炮、自动武器与弹药工程,武器系统与运用工程,军事化学与烟火技术,武器系统信息与对抗技术以及兵器工程(专业学位)六个专业为照顾专业。
(五)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六)国家对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生均拨款,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我校积极构建新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加大奖助力度,以保障考取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心学习。(详见我校各类奖助学金相关文件)
(表一)沈阳理工大学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
序号 院系所名称 院系所拟招生计划
1 机械工程学院 65
2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80
3 自动化与电气工程学院 51
4 装备工程学院 35
5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30
6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30
7 汽车与交通学院 18
8 理学院 12
9 经济管理学院 131
10 外国语学院 25
11 艺术设计学院 18
12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 20
合计 515
(表二)沈阳理工大学2017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
序号 招生领域名称 拟招生计划
1 机械工程 6
2 材料工程 6
3 控制工程 6
4 计算机技术 6
5 兵器工程 6
合计 30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参加除工商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四)现场确认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11月7日至11月12日,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资格审查
(一)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将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二)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初试及成绩发布
(一)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日期及时间。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6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初试科目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6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我校130500设计学专业的初试科目501设计在12月26日进行,考试时间为6小时,其他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
我校涉及到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我校涉及到的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五)考生成绩由招生单位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三)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按照一区标准制定分数线。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四)招生单位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五)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
(六)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按照12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单位,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院系实施细则,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
(七)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八)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九)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十一)有必要时,我校将对考生再次复试。
(十二)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我校将严格规范执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十三)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八、调剂
(一)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针对我校,指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二)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
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三)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应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或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一)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要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三)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我校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五)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我校当年的招生计划。
(六)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七)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一、信息公开公示
(一)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本单位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
(二)我校将在本单位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
十二、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二)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学制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 -5年。
(二)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及工程硕士学费 0.8万元/年、金融硕士学费1万元/年、翻译硕士1.2万元/年、会计硕士1.44万元/年、工商管理硕士1.44万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共计2.3万元/人。
(三)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包括: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三助一辅政策(学校为在校研究生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及学生辅导员岗位,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具体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官方网站查询:http://sites.sylu.edu.cn/yanjiusheng/
十三、其他
(一)我校不举办且不参与举办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不委托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考试招生辅导培训、招生宣传和组织活动。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相关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订。
(三)其他未尽事宜,可通过电话、E-mail等方式咨询。
欢迎报考沈阳理工大学
2017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单位代码:10144
网 址:http://sites.sylu.edu.cn/yanjiusheng/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南屏中路6号
沈阳理工大学研究生学院(理学院楼B305)
邮 编:110159
电 话:024-24686219
E - mail:dzj6028@163.com
联 系 人:王老师、邓老师
上海材料研究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
一. 研究所介绍
上海材料研究所源于1946年成立的“材料性能试验室”,1999年,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推动下,本所改制成为上海市新材料高科技企业;上海市工程材料技术骨干研发机构和公正、权威的第三方材料检测机构。
本所以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为导向,通过自主创新,在特种金属材料、高分子及其复合材料、工程陶瓷材料、3D打印粉末材料以及消能减振材料及技术等领域,开发了大量的工程新材料及应用的关键技术,为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和重大工程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撑。
本所着力发展工程材料创新开发支撑体系,建立了以材料组成和性能检测、无损检测、质量评定和失效分析为依托的材料技术服务平台和服务链,其检测资质的权威性、检测结果的公正性、可靠性等均居全国前列。
此外,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材料分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化检验分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无损检测分会的秘书处设在我所,全国无损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及全国焊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焊缝试验和检验分技术委员会及全国机械振动、冲击与状态检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减振材料及设备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设在我所;本所编辑出版“机械工程材料”、“理化检验-化学分册”、“理化检验-物理分册”、“无损检测”、“腐蚀与防护”、“电力与能源”等多种专业技术刊物。
二. 招生计划
上海材料研究所2017年招收学术型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5人。
三. 培养方向
080502 材料学
核电材料腐蚀破裂与安全可靠性
材料失效分析与方法研究
深海浮力材料
高温材料持久蠕变
ICP-MS材料分析方法研究
四.入学方式
推免入学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
五.学制
3年
六.授课安排
第一学年在复旦大学旁听基础课程;第二、三学年回所进行学习研究、撰写论文。
七.学费标准
每年学费为8千元
八.助研金情况
入学后至毕业:18000元/人/年
九.报考条件:
报名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的要求。
十. 报名: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网上报名时间为
十一.初试:
应在
考试科目为: 政治、英语一、数学二、材料科学基础(自命题)
考试时间为:
十二.复试:
(一)复试入围同学名单的确定:
1. 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初试成绩超过国家的统考分数线,将进入复试。
2. 调剂的考生必须向我所提供个人简历、本科成绩单、考研成绩单、调剂情况表等详细材料。
3. 调剂生的初试统考成绩要达到国家分数线、是否进入复试由复试小组集体选定。
4. 复试人数一般控制在五至十名(入选人数为五名),录取成绩排第六至第十的同学进入录取替补名单。
5. 复试名单是由导师集体审核确定,复试考生人数如果确定后就一次性进行复试,如果不能确定就分批进行。
6. 所有考生都要进行政治表现函调调查。
7. 调剂生的复试通知要在调剂网上进行。
8. 复试名单将在我所网站上公布。
9. 参加复试的同学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如果有)。必要时需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二)、复试内容:
复试包含专业课笔试、面试二个部分。两部分共计100分。
复试成绩计分如下:
1、专业课的笔试科目为:
材料学基础:《材料科学基础》胡赓祥、蔡珣主编,交通大学出版社出版;
计分30分。
2、英语听力考试以英语四级为基础。英语写作与英语听力计入复试成绩满分为15分。
3、初试数学成绩计入复试成绩,满分为15分。
4、面试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计入复试成绩,满分为35分。
5、第一志愿学生加5分。
(三)、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加权方法: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为个人的总成绩,录取按专业分类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名单将在我所网站公布10个工作日。
(四)、复试费用:
对于来复试的考生,复试期间的路费、住宿费由考生自己承担,录取学生的医疗体检费在入学后到研究所报销。
十四.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65553912
电子邮箱:zhuhaozang@srim.com.cn,baowf@srim.com.cn
联系电话:朱皓驵、 包伟芳
网址:http://***
通讯地址:上海市邯郸路99号
邮编:200437
2017年海军潜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海军潜艇学院
二〇一七年硕士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海军潜艇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
学 院 简 介
海军潜艇学院地处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创建于1953年8月,是我国潜艇和防救部队军官、士官、士兵培养的摇篮。学院198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被批准为全军首批军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院校;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建成“战术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和“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二级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战术学”、“军队指挥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和“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物理海洋学”二级学科共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军事指挥”、“军事装备”军事硕士和“船舶与海洋工程”工程硕士共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点,涉及军事学、工学、理学三大学科门类,形成了指挥、技术、工程与管理相结合的学科专业领域体系。其中,“兵种战术学”是全军重点学科,“潜艇作战模拟实验室”和“海军水下作战环境研究与应用实验室”是全军重点实验室,“水声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为山东省重点学科。
学院研究生学习、科研、生活条件优越。有条件优良的研究生宿舍、研究生教学中心、高水平实验室、电教中心、语音室等,图书馆藏书丰富,开通了校园网,并与全军军事综合信息网联网,具备良好的研究生教学条件;拥有一批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科研和部队实践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队伍,学院现已成为我国潜艇和防救专业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的办学理念是:培养学员“国家、使命、责任”意识,“忠诚、精武、坚韧、奉献”的精神品质;服务部队作战训练所需,院校教育与部队训练相衔接;注重培养学员的联合作战意识、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
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和军队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军队在职干部(含武警部队)均可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报考硕士研究生的程序进行报名(2017年暂不招收应届军校本科生和高校应届毕业国防生)。具体要求:
1.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学本科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录取当年9月1日)。
3.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限招收正连职上尉及以上职级军衔的指挥参谋军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相关要求。
二、报名方法:
须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依托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规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考生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相关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寄)送至我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将依据“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备案数据”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予核发准考证。
三、有关信息
单位代码:90042 单位名称:海军潜艇学院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号103信箱 邮政编码:266199
联 系 人:黄锐 电话:0446-858195(军) 0532-51858195(地)
招生考试科目
一、兵种战术学
1.学科代号:110402
2.研究方向:01潜艇战术基础理论
02潜艇攻防战术
03外军反潜战术
04海洋环境潜艇战术运用
3.初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701军事数学 ④801海军战术基础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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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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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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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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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军事数学 |
与统考“数学二”参考书目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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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海军战术基础 |
《海军战术》,主编:张桂平,海军指挥学院,2003年 《海军战术基础》,主编:高山星,大连舰艇学院,2000年 《潜艇战术》,主编:李长军,海军潜艇学院,2010年 《外军潜艇战与反潜战》,主编:楼晓平,海军潜艇学院,2011年 《潜艇战术水声环境应用规则》,海军司令部,2005年 |
二、作战指挥学
1.学科代号:110501
2.研究方向:01潜艇作战指挥理论与方法
02潜艇作战指挥系统与指挥信息化
03潜艇作战指挥信息保障与信息对抗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701军事数学 ④801海军战术基础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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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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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
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
701军事数学 |
与统考“数学二”参考书目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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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海军战术基础 |
《海军战术》,主编:张桂平,海军指挥学院,2003年 《海军战术基础》,主编:高山星,大连舰艇学院,2000年 《潜艇战术》,主编:李长军,海军潜艇学院,2010年 《外军潜艇战与反潜战》,主编:楼晓平,海军潜艇学院,2011年 《潜艇战术水声环境应用规则》,海军司令部,2005年 |
三、军事运筹学
1.学科代号:110502
2.研究方向:01潜艇作战运筹基础理论
02潜艇辅助指挥决策
03潜艇作战建模与仿真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701军事数学 ④805运筹学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
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
701军事数学 |
与统考“数学二”参考书目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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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5运筹学 |
《运筹学》(修订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 |
四、军事信息学
1.学科代号:110503
2.研究方向:01潜艇军事信息基础理论
02潜艇通信组织与通信对抗
03潜艇通信保障与效能评估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701军事数学 ④802计算机应用基础或810信号与线性系统或820通信原理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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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
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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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1军事数学 |
与统考“数学二”参考书目一致 |
|
802计算机应用基础 |
《C程序设计》,编著:谭浩强,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 《微型计算机系统原理及应用》,编著:周明德,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 |
|
810信号与线性系统 |
《信号与线性系统分析》(第四版),主编:吴大正,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
|
820通信原理 |
《通信原理》(第7版),编著:樊昌信、曹丽娜,国防工业出版社,2012年 |
五、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
1.学科代号:082602
2.研究方向:01潜射武器发射理论与系统仿真
02潜射武器检测技术研究
03潜射武器作战使用研究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3自动控制原理或804电子技术基础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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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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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
301数学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
803自动控制原理 |
《自动控制原理》(第6版),编著:胡寿松,科学出版社,2013 年 |
|
804电子技术基础 |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第6版),编著:康华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 《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第6版),编著:康华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
六、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1.学科代号:082304
2.研究方向:01潜艇航行方法与安全技术
02潜艇航行监测与控制技术
03潜艇运行品质研究与仿真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4电子技术基础或806航海基础或807普通物理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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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
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
301数学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
804电子技术基础 |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第6版),编著:康华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 《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第6版),编著:康华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
|
806航海基础 |
《航海学》,编著:潘其祥,大连海事大学 或《航海学》,编著:曲绍斌,海军潜艇学院 《天文航海》,编著:朱宝义等,海军潜艇学院,1999年 |
|
807普通物理 |
《大学物理学》,编著:赵近芳,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6年 |
|
808船舶静力学 |
《船舶静力学》,编著:卢晓平,国防工业出版社,2009年 |
七、水声工程
1.学科代号:082403
2.研究方向:01水声环境效应技术
02水声装备技术及应用
03水声目标识别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7普通物理或810信号与线性系统或829水声学原理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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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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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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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
301数学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
807普通物理 |
《大学物理学》,编著:赵近芳,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6年 |
|
810信号与线性系统 |
《信号与线性系统分析》(第四版),主编:吴大正,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
|
829 水声学原理 |
《水声学原理》(第二版),编著:刘伯胜, 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10年 |
八、轮机工程
1.学科代号:082402
2.研究方向:01潜艇动力装置仿真技术
02潜艇动力装置安全技术
03潜艇动力装置管理与保障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4电子技术基础或807普通物理或830核反应堆工程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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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
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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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数学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
804电子技术基础 |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第6版),编著:康华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 《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第6版),编著:康华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
|
807普通物理 |
《大学物理学》,编著:赵近芳,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6年 |
|
830核反应堆工程 |
《核反应堆工程》(第二版),编著:阎昌琪,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14年 |
九、物理海洋学
1.学科代号:070701
2.研究方向:01海洋遥感及军事应用
02海洋动力环境及军事应用
03海洋物理学及军事应用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601理学数学 ④807普通物理或818声学基础或825数字信号处理或826流体力学或827理论力学或828海洋学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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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
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
601理学数学 |
与统考“数学二”参考书目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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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7普通物理 |
《大学物理学》,编著:赵近芳,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6年 |
|
818声学基础 |
《声学基础》(第二版),编著:杜功焕等,南京大学出版社 |
|
825数字信号处理 |
《数字信号处理导论》,编著:胡广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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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流体力学 |
《流体力学》,编著:周光炯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
|
827理论力学 |
《理论力学》,编著:周衍柏,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 |
|
828海洋学 |
《海洋科学导论》,编著:冯士笮等,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
十、军事指挥(军事硕士专业学位)
1.专业领域代号:115101
2.培养方向:01军事训练
02作战指挥
3.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 ②204英语二
③351军事共同基础 ④442专业综合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
204英语二 |
国家统考科目 |
|
351军事共同基础 |
《军事共同基础》,军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解放军出版社,2014年 |
|
442潜艇专业综合 |
《海上联合作战》,主编:朱德宝,海军潜艇学院,2013年 《海军合同战术简论》,主编:匡文学,海军指挥学院,2014年 《潜艇作战指挥》,主编:朱德宝,海军潜艇学院,2015年 |
十一、军事装备(军事硕士专业学位)
1.专业领域代号:115104
2.培养方向:01武器装备作战运用
02武器装备管理与保障
03武器装备建设与发展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4英语二
③351军事共同基础 ④442专业综合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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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
204英语二 |
国家统考科目 |
|
351军事共同基础 |
《军事共同基础》,军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解放军出版社,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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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专业综合 |
《海上联合作战》,主编:朱德宝,海军潜艇学院,2013年 《海军合同战术简论》,主编:匡文学,海军指挥学院,2014年 《潜艇作战指挥》,主编:朱德宝,海军潜艇学院,2015年 |
十二、船舶与海洋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1.专业领域代号:085223
2.培养方向:01水声环境效应技术应用
02水声装备作战应用
03水声目标识别技术应用
04潜艇动力装备技术应用
05水下导航装备技术应用
06潜艇航行与操控技术
07舰艇救捞工程
08水下工程技术应用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01方向:901潜艇作战水声环境,02方向:902声纳
原理,03方向:810信号与线性系统或807普通物理,
04方向:903潜艇动力系统,05方向:904潜艇导航原
理,06方向:905潜艇航海基础,07方向:906沉船打
捞,08方向:907潜水技术或908水下爆破。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
204英语二 |
国家统考科目 |
|
302数学二 |
国家统考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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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潜艇作战水声环境 |
《潜艇作战水声环境应用》,编著:李玉阳, 海军潜艇学院,2014年 《水声学原理》(第二版),编著:刘伯胜, 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10年 |
|
902声纳原理 |
《声纳原理》,主编:郭辉,海军潜艇学院,2002年 《声纳技术》,主编:田坦,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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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信号与线性系统 |
《信号与线性系统分析》(第四版),主编:吴大正,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
|
807普通物理 |
《大学物理学》,主编:赵进芳,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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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3潜艇动力系统 |
《潜艇动力系统》,主编:杨铁勇,海军潜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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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4潜艇导航原理 |
《潜艇导航原理》,主编:郭正东,海军潜艇学院,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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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5潜艇航海基础 |
《潜艇航海》,主编:唐正平,海潮出版社,20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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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6沉船打捞 |
《沉船打捞》,主编:臧海鹏,海军潜艇学院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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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7潜水技术 |
《潜水技术》,主编:王志广,海军潜艇学院,201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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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8水下爆破 |
《爆破材料与起爆技术》,主编:吴腾芳,国防工业出版社,2008年 《水下爆破》,主编:詹发民,海军潜艇学院,2011年 |
2017年海军潜艇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海军潜艇学院
二〇一七年硕士研究生
招
生
简
章
海军潜艇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九月
学 院 简 介
海军潜艇学院地处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创建于1953年8月,是我国潜艇和防救部队军官、士官、士兵培养的摇篮。学院1987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9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被批准为全军首批军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试点院校;2003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建成“战术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和“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二级学科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战术学”、“军队指挥学”、“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和“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载运工具运用工程”、“物理海洋学”二级学科共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军事指挥”、“军事装备”军事硕士和“船舶与海洋工程”工程硕士共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点,涉及军事学、工学、理学三大学科门类,形成了指挥、技术、工程与管理相结合的学科专业领域体系。其中,“兵种战术学”是全军重点学科,“潜艇作战模拟实验室”和“海军水下作战环境研究与应用实验室”是全军重点实验室,“水声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为山东省重点学科。
学院研究生学习、科研、生活条件优越。有条件优良的研究生宿舍、研究生教学中心、高水平实验室、电教中心、语音室等,图书馆藏书丰富,开通了校园网,并与全军军事综合信息网联网,具备良好的研究生教学条件;拥有一批学术造诣深厚,教学、科研和部队实践经验丰富的指导教师队伍,学院现已成为我国潜艇和防救专业领域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的办学理念是:培养学员“国家、使命、责任”意识,“忠诚、精武、坚韧、奉献”的精神品质;服务部队作战训练所需,院校教育与部队训练相衔接;注重培养学员的联合作战意识、信息素养和创新能力。
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国家和军队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军队在职干部(含武警部队)均可按国家和军队有关报考硕士研究生的程序进行报名(2017年暂不招收应届军校本科生和高校应届毕业国防生)。具体要求:
1.具有3年以上军队工作经历(含本科毕业后任职培训时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
2.具有大学本科或大学本科同等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录取当年9月1日)。
3.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仅限招收正连职上尉及以上职级军衔的指挥参谋军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相关要求。
二、报名方法:
须填写《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推荐审批表》,由所在师(旅)级单位政治机关审批,军级单位政治机关核准,依托信息系统,逐级上报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备案。
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规定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后,考生须将本人证件复印件、相关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寄)送至我院招生办公室。招生办公室将依据“军队在职干部报考研究生备案数据”和相关政策规定要求,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对不符合报考资格的不予核发准考证。
三、有关信息
单位代码:90042 单位名称:海军潜艇学院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号103信箱 邮政编码:266199
联 系 人:黄锐 电话:0446-858195(军) 0532-51858195(地)
招生考试科目
一、兵种战术学
1.学科代号:110402
2.研究方向:01潜艇战术基础理论
02潜艇攻防战术
03外军反潜战术
04海洋环境潜艇战术运用
3.初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701军事数学 ④801海军战术基础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701军事数学 | 与统考“数学二”参考书目一致 |
801海军战术基础 | 《海军战术》,主编:张桂平,海军指挥学院,2003年 《海军战术基础》,主编:高山星,大连舰艇学院,2000年 《潜艇战术》,主编:李长军,海军潜艇学院,2010年 《外军潜艇战与反潜战》,主编:楼晓平,海军潜艇学院,2011年 《潜艇战术水声环境应用规则》,海军司令部,2005年 |
二、作战指挥学
1.学科代号:110501
2.研究方向:01潜艇作战指挥理论与方法
02潜艇作战指挥系统与指挥信息化
03潜艇作战指挥信息保障与信息对抗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701军事数学 ④801海军战术基础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701军事数学 | 与统考“数学二”参考书目一致 |
801海军战术基础 | 《海军战术》,主编:张桂平,海军指挥学院,2003年 《海军战术基础》,主编:高山星,大连舰艇学院,2000年 《潜艇战术》,主编:李长军,海军潜艇学院,2010年 《外军潜艇战与反潜战》,主编:楼晓平,海军潜艇学院,2011年 《潜艇战术水声环境应用规则》,海军司令部,2005年 |
三、军事运筹学
1.学科代号:110502
2.研究方向:01潜艇作战运筹基础理论
02潜艇辅助指挥决策
03潜艇作战建模与仿真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701军事数学 ④805运筹学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701军事数学 | 与统考“数学二”参考书目一致 |
805运筹学 | 《运筹学》(修订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1年 |
四、军事信息学
1.学科代号:110503
2.研究方向:01潜艇军事信息基础理论
02潜艇通信组织与通信对抗
03潜艇通信保障与效能评估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701军事数学 ④802计算机应用基础或810信号与线性系统或820通信原理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701军事数学 | 与统考“数学二”参考书目一致 |
802计算机应用基础 | 《C程序设计》,编著:谭浩强,清华大学出版社,2010年 《微型计算机系统原理及应用》,编著:周明德,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 |
810信号与线性系统 | 《信号与线性系统分析》(第四版),主编:吴大正,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
820通信原理 | 《通信原理》(第7版),编著:樊昌信、曹丽娜,国防工业出版社,2012年 |
五、兵器发射理论与技术
1.学科代号:082602
2.研究方向:01潜射武器发射理论与系统仿真
02潜射武器检测技术研究
03潜射武器作战使用研究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3自动控制原理或804电子技术基础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301数学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803自动控制原理 | 《自动控制原理》(第6版),编著:胡寿松,科学出版社,2013 年 |
804电子技术基础 |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第6版),编著:康华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 《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第6版),编著:康华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
六、载运工具运用工程
1.学科代号:082304
2.研究方向:01潜艇航行方法与安全技术
02潜艇航行监测与控制技术
03潜艇运行品质研究与仿真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4电子技术基础或806航海基础或807普通物理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301数学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804电子技术基础 |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第6版),编著:康华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 《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第6版),编著:康华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
806航海基础 | 《航海学》,编著:潘其祥,大连海事大学 或《航海学》,编著:曲绍斌,海军潜艇学院 《天文航海》,编著:朱宝义等,海军潜艇学院,1999年 |
807普通物理 | 《大学物理学》,编著:赵近芳,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6年 |
808船舶静力学 | 《船舶静力学》,编著:卢晓平,国防工业出版社,2009年 |
七、水声工程
1.学科代号:082403
2.研究方向:01水声环境效应技术
02水声装备技术及应用
03水声目标识别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7普通物理或810信号与线性系统或829水声学原理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301数学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807普通物理 | 《大学物理学》,编著:赵近芳,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6年 |
810信号与线性系统 | 《信号与线性系统分析》(第四版),主编:吴大正,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
829 水声学原理 | 《水声学原理》(第二版),编著:刘伯胜,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10年 |
八、轮机工程
1.学科代号:082402
2.研究方向:01潜艇动力装置仿真技术
02潜艇动力装置安全技术
03潜艇动力装置管理与保障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4电子技术基础或807普通物理或830核反应堆工程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301数学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804电子技术基础 | 《电子技术基础.模拟部分》(第6版),编著:康华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 《电子技术基础.数字部分》(第6版),编著:康华光,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年 |
807普通物理 | 《大学物理学》,编著:赵近芳,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6年 |
830核反应堆工程 | 《核反应堆工程》(第二版),编著:阎昌琪,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14年 |
九、物理海洋学
1.学科代号:070701
2.研究方向:01海洋遥感及军事应用
02海洋动力环境及军事应用
03海洋物理学及军事应用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1英语一 ③601理学数学 ④807普通物理或818声学基础或825数字信号处理或826流体力学或827理论力学或828海洋学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201英语一 | 国家统考科目 |
601理学数学 | 与统考“数学二”参考书目一致 |
807普通物理 | 《大学物理学》,编著:赵近芳,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6年 |
818声学基础 | 《声学基础》(第二版),编著:杜功焕等,南京大学出版社 |
825数字信号处理 | 《数字信号处理导论》,编著:胡广书,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 |
826流体力学 | 《流体力学》,编著:周光炯等,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 |
827理论力学 | 《理论力学》,编著:周衍柏,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 |
828海洋学 | 《海洋科学导论》,编著:冯士笮等,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
十、军事指挥(军事硕士专业学位)
1.专业领域代号:115101
2.培养方向:01军事训练
02作战指挥
3.考试科目: ①101政治 ②204英语二
③351军事共同基础 ④442专业综合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204英语二 | 国家统考科目 |
351军事共同基础 | 《军事共同基础》,军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解放军出版社,2014年 |
442潜艇专业综合 | 《海上联合作战》,主编:朱德宝,海军潜艇学院,2013年 《海军合同战术简论》,主编:匡文学,海军指挥学院,2014年 《潜艇作战指挥》,主编:朱德宝,海军潜艇学院,2015年 |
十一、军事装备(军事硕士专业学位)
1.专业领域代号:115104
2.培养方向:01武器装备作战运用
02武器装备管理与保障
03武器装备建设与发展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4英语二
③351军事共同基础 ④442专业综合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204英语二 | 国家统考科目 |
351军事共同基础 | 《军事共同基础》,军队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解放军出版社,2014年 |
442专业综合 | 《海上联合作战》,主编:朱德宝,海军潜艇学院,2013年 《海军合同战术简论》,主编:匡文学,海军指挥学院,2014年 《潜艇作战指挥》,主编:朱德宝,海军潜艇学院,2015年 |
十二、船舶与海洋工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1.专业领域代号:085223
2.培养方向:01水声环境效应技术应用
02水声装备作战应用
03水声目标识别技术应用
04潜艇动力装备技术应用
05水下导航装备技术应用
06潜艇航行与操控技术
07舰艇救捞工程
08水下工程技术应用
3.考试科目:①101政治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01方向:901潜艇作战水声环境,02方向:902声纳
原理,03方向:810信号与线性系统或807普通物理,
04方向:903潜艇动力系统,05方向:904潜艇导航原
理,06方向:905潜艇航海基础,07方向:906沉船打
捞,08方向:907潜水技术或908水下爆破。
4.复试科目:复试时另行通知
5.参考书目:
考 试 科 目 | 参 考 书 目 |
101政治 | 国家统考科目 |
204英语二 | 国家统考科目 |
302数学二 | 国家统考科目 |
901潜艇作战水声环境 | 《潜艇作战水声环境应用》,编著:李玉阳,海军潜艇学院,2014年 《水声学原理》(第二版),编著:刘伯胜,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10年 |
902声纳原理 | 《声纳原理》,主编:郭辉,海军潜艇学院,2002年 《声纳技术》,主编:田坦,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0年 |
810信号与线性系统 | 《信号与线性系统分析》(第四版),主编:吴大正,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
807普通物理 | 《大学物理学》,主编:赵进芳,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6年 |
903潜艇动力系统 | 《潜艇动力系统》,主编:杨铁勇,海军潜艇学院 |
904潜艇导航原理 | 《潜艇导航原理》,主编:郭正东,海军潜艇学院,2010年 |
905潜艇航海基础 | 《潜艇航海》,主编:唐正平,海潮出版社,2014年 |
906沉船打捞 | 《沉船打捞》,主编:臧海鹏,海军潜艇学院2010年 |
907潜水技术 | 《潜水技术》,主编:王志广,海军潜艇学院,2010年 |
908水下爆破 | 《爆破材料与起爆技术》,主编:吴腾芳,国防工业出版社,2008年 《水下爆破》,主编:詹发民,海军潜艇学院,2011年 |
2017年海军航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航空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海军初级指挥军官和航空航天工程技术军官为主的高等军事院校,是海军指挥与工程技术人才培养的主要基地和航空航天领域科研中心之一。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新中国首批组建的军事院校之一。1963年被国防科工委确定为重点院校,1979年被国务院列入全国重点高等院校,198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2003年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0年、2010年参加全军院校教学工作评价,均名列第一,被总部授予“全军院校教学优秀单位”。2011年被总部列为全军十六所学历教育院校之一。2013年被总部评为“全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学先进单位”。
学院设26个教学管理单位。学科专业领域涉及理学、工学、军事学和管理学4个学科门类,19个一级学科。学院现有6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个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6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23个本科专业。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11个全军重点建设学科专业领域, 7个山东省重点建设学科。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虚拟实验教学中心,2个全军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硕。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2名,双聘院士2名,全国优秀教师1名,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3名,“泰山学者”特聘教授7名。教授、副教授440余名,博士生导师51名、硕士生导师206名,获“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 5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奖”1人。近五年来,学院先后承担2800余项国家、军队和地方工业部门科研项目,获国家和军队科技进步奖300余项。在国内外发表学术论文6500余篇、其中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500余篇、被国际三大检索收录1100余篇、ISTP论文数曾连续三年进入全国高校前60名。学院与中国航空学会、中国宇航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仿真学会等108个全国性学术团体和情报网建立了联系,有国家一、二级学会会士、理事和委员70余名。
学院本部驻山东烟台市区,在青岛设校区和航空训练基地,占地总面积5300余亩。驻地均是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学院建有功能齐全、配套完备的教研、训练、生活保障设施。校园依山傍海,交通便利,环境幽静,是理想的学习场所。
热忱欢迎有志于海军现代化建设的考生报考我院研究生。
考 生 须 知
一、招生计划
本目录各专业所列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计划以军委训练管理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收对象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包括军队(含武警部队)在职干部、军队院校非指挥类应届本科生和非指挥类应届本科国防生。
三、招收条件
报考条件除符合教育部规定外,还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愿意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主要有:
(1)身高:男生不低于1.62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2)两眼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每一眼在4.5以上;
(3)肝功能正常(含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
3、军队在职干部:工作年限及报考专业符合总部规定,由师(旅、团)级单位推荐,军级单位政治部审批,报军区级单位政治部干部部门备案,持师级单位干部部门介绍信报名。凡不在总部下发的准考数据库中的考生,一律不予核发准考证。
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所在学校政治机关批准,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
高校应届毕业国防生:培养目标为非指挥干部的国防生,年龄不超过26周岁,经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办公室批准并出具书面证明,方可报考。
四、有关事项
1、报名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规定日期为准。
2、标志"*"导师为院外兼职导师。
3、复试内容包括综合面试、专业课测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采取面试加笔试形式。专业课测试内容及方式由各学科点自定。
4、以同等学力报考或跨一级学科报考在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专业基础课。
5、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办理参考书邮购事宜。
6、我院在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航空工程、兵器工程、项目管理等六个领域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拟攻读我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直接与研究生招生办联系。
7、网址(军网):***E-mail:Yzb@***
电话:0535-6635128,6635129(民) 0461-935128,935129(军)
联系人:梁晓红 张 杨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是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公办普通二本院校,是服务国家(航天)特殊需求人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
学校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2003年4月,河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签署协议,共建学校。2011年10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服务国家(航天)特殊需求人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授权工程领域为航天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著名运载火箭与卫星技术专家孙家栋院士为学校名誉校长。
学校占地753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学校有教职工8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67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50名,具有行业背景或“双师型”教师占20%以上。学校现有“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省级重点学科;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产业经济学”等3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本科教育创新高地1个;有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品牌特色专业2个、省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9门。现有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近12000人。建校以来,累计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6万余名,其中为航天系统输送万余名毕业生,先后获得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颁发的“航天人才贡献奖”(2003-2007年度)和“航天人才突出贡献奖”(2006-2010年)。
学校建有39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的实验室(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有与航天五院共建“航天工程制造工艺研发中心”、与航天九院共建“电子工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个省政府与央企共建的高校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精密光栅位移传感器制造与检测技术工程实验室,河北省院士工作站,河北省航天遥感信息处理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等7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以及3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学校联合中科院遥感所、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航天503所)等四家单位共建“河北航天遥感信息处理与应用中心”,推动航天遥感信息技术在河北环境治理、城市规划,农业、林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为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中心”被认定为河北省首批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继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力协同、无私奉献、严谨务实、勇攀高峰”的航天传统精神,秉承“进德修业,精益求精”的校训,营造“勤学、慎思、求真、笃行”的学风,努力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功能,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强校战略,保障教学的中心地位,大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党的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社会信誉良好、航天特色鲜明的工程技术应用大学。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6月毕业,9月入学,之间间隔为两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
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除复试内容外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如测试不合格,为复试不合格。
三、招生类别及学制
1. 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具有学历、学位双证书)。报考我校航天工程专业考的生以往所学专业须为机械工程、材料工程、交通工程、控制工程、航空宇航制造等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我校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考生以往所学专业须为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注:我校不接收跨专业考生。
2. 招生工程领域及人数:航天工程拟招收32人可接受推免生2人、电子与通信工程拟招收32人,可接受推免生2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若无推免生报考我校,推免生计划自动划到统考生计划内。
3.学制与培养形式:全日制2.5年,强调校内导师与航天院所企业导师相结合——“双导师”制,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工程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四、网上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五、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初试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七、复试录取
1. 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国家线A区)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2.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3. 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单)、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复试包括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试等内容。复试科目、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的通知。
5. 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录取。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政策请关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信息。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我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每生每年7000元学费,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包括优秀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航天奖学金等)、“三助”岗位等,用以资助研究生学习。(详见《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奖励范围: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所有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发放期限为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内,即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年限。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奖励范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名额以当年河北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为准,我校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奖励范围:我校将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和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我校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 奖励金额: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四)学校奖学金
根据国家及河北省相关规定,我校建立研究生多元奖助政策体系,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校研究生。具体组成入下:
1. 航天奖学金
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基于奖励航天工业所需优秀专业人才的设奖目的,我校联合航天两大集团设立研究生航天(CASC、CASIC)奖学金。
我校依据航天(CASC、CASIC)奖学金评审细则,评选品学兼优、确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的学生为航天奖学金获奖人选。航天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申报、材料审核和评委会评审的方式进行。申请者须为研究生二年级学生,最终获奖金额和获奖人数由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决定。
2. 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
(2)全日制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6000元;
(3)全日制本科毕业于一般本科院校但在河北省按“一本”分数线招生(如石家庄铁道大学、燕山大学等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4000元。
(4)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5)凡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学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此项奖励与前4项奖励不累加。
3.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我校针对研究生一年级课程阶段的学习情况进行奖励,按照学业考核成绩和获奖学金比例相结合的办法评定。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12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800元/人,获奖比例为15%。
4.科技创新奖学金
我校为鼓励研究生在科研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不断提高研究生科研实践能力,依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实际,在优秀奖学金的基础上设立科技创新奖学金。
科技创新奖学金一等奖,4000元/人,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1000元/人,获奖比例为15%。
(五) “三助”岗位津贴
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结合廊坊市物价水平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我校重视助研岗位设置并加大助研津贴资助力度,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九、其他
1.2016年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在该目录指标的基础上按相应比例增加或减少,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3.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http://yjsb.nciae.edu.cn/)查询有关通知。
4.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5.考生报名时,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6.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关注我校网站。
研究生部网址: http://yjsb.nciae.edu.cn/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邮政编码: 065000
办公地点: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东校区研究生部(教12-216)
联 系 人: 陶老师
联系电话: 0316-2085983
电子邮箱:bhhtyjsb@126.com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
2016年9月15日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是由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与河北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一所公办普通二本院校,是服务国家(航天)特殊需求人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
学校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2003年4月,河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签署协议,共建学校。2011年10月,学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服务国家(航天)特殊需求人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单位,授权工程领域为航天工程、电子与通信工程。著名运载火箭与卫星技术专家孙家栋院士为学校名誉校长。
学校占地753亩,建筑面积30余万平方米,学校有教职工8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267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550名,具有行业背景或“双师型”教师占20%以上。学校现有“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省级重点学科;有“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信号与信息处理”、“产业经济学”等3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有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本科教育创新高地1个;有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品牌特色专业2个、省高校专业综合改革试点3个,国家级和省级精品课程9门。现有全日制研究生、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近12000人。建校以来,累计为社会输送各类人才6万余名,其中为航天系统输送万余名毕业生,先后获得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颁发的“航天人才贡献奖”(2003-2007年度)和“航天人才突出贡献奖”(2006-2010年)。
学校建有39个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先进的实验室(中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3亿元。有与航天五院共建“航天工程制造工艺研发中心”、与航天九院共建“电子工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个省政府与央企共建的高校重点实验室,河北省精密光栅位移传感器制造与检测技术工程实验室,河北省院士工作站,河北省航天遥感信息处理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等7个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以及3个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学校联合中科院遥感所、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航天恒星科技有限公司(航天503所)等四家单位共建“河北航天遥感信息处理与应用中心”,推动航天遥感信息技术在河北环境治理、城市规划,农业、林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为河北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中心”被认定为河北省首批协同创新中心。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继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大力协同、无私奉献、严谨务实、勇攀高峰”的航天传统精神,秉承“进德修业,精益求精”的校训,营造“勤学、慎思、求真、笃行”的学风,努力发挥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功能,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的强校战略,保障教学的中心地位,大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以党的建设和改革创新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社会信誉良好、航天特色鲜明的工程技术应用大学。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6月毕业,9月入学,之间间隔为两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对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
1.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复试资格后,复试时除复试内容外还须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如测试不合格,为复试不合格。
三、招生类别及学制
1. 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具有学历、学位双证书)。报考我校航天工程专业考的生以往所学专业须为机械工程、材料工程、交通工程、控制工程、航空宇航制造等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我校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考生以往所学专业须为电子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等相同或相近专业。
注:我校不接收跨专业考生。
2. 招生工程领域及人数:航天工程拟招收32人可接受推免生2人、电子与通信工程拟招收32人,可接受推免生2人,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若无推免生报考我校,推免生计划自动划到统考生计划内。
3.学制与培养形式:全日制2.5年,强调校内导师与航天院所企业导师相结合——“双导师”制,采取系统的课程学习、工程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四、网上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五、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六、初试时间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七、复试录取
1. 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国家线A区)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名单。
2. 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到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站下载相关表格,按时到校参加复试。
3. 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复试时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单)、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4. 复试包括面试(含英语口语测试)、笔试和实践技能测试等内容。复试科目、时间、地点请及时关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的通知。
5. 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录取。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衡量考生综合素质,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政策请关注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站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相关信息。
八、学费与奖助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我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每生每年7000元学费,并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包括优秀奖学金、优秀生源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航天奖学金等)、“三助”岗位等,用以资助研究生学习。(详见《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管理办法》)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1.奖励范围: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所有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3.发放期限为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内,即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制年限。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奖励范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 名额以当年河北省教育厅分配的名额为准,我校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奖励金额: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奖励范围:我校将根据河北省相关文件和研究生收费标准、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等级、奖励标准,我校所有符合条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
2. 奖励金额: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标准不超过同阶段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的60%。
(四)学校奖学金
根据国家及河北省相关规定,我校建立研究生多元奖助政策体系,吸引优质生源报考我校研究生。具体组成入下:
1. 航天奖学金
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基于奖励航天工业所需优秀专业人才的设奖目的,我校联合航天两大集团设立研究生航天(CASC、CASIC)奖学金。
我校依据航天(CASC、CASIC)奖学金评审细则,评选品学兼优、确能起到榜样示范作用的学生为航天奖学金获奖人选。航天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申报、材料审核和评委会评审的方式进行。申请者须为研究生二年级学生,最终获奖金额和获奖人数由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决定。
2. 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8000元;
(2)全日制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6000元;
(3)全日制本科毕业于一般本科院校但在河北省按“一本”分数线招生(如石家庄铁道大学、燕山大学等学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4000元。
(4)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5000元。
(5)凡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学生,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此项奖励与前4项奖励不累加。
3.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我校针对研究生一年级课程阶段的学习情况进行奖励,按照学业考核成绩和获奖学金比例相结合的办法评定。
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一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12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800元/人,获奖比例为15%。
4.科技创新奖学金
我校为鼓励研究生在科研实践中取得优异成绩,不断提高研究生科研实践能力,依照国家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实际,在优秀奖学金的基础上设立科技创新奖学金。
科技创新奖学金一等奖,4000元/人,获奖比例为5%;二等奖,2000元/人,获奖比例为10%;三等奖,1000元/人,获奖比例为15%。
(五) “三助”岗位津贴
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设立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并结合廊坊市物价水平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我校重视助研岗位设置并加大助研津贴资助力度,建立健全导师责任制和导师项目资助制,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
九、其他
1.2016年实际招生规模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招生数在该目录指标的基础上按相应比例增加或减少,目录中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2.在校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3.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部网站公布的为准,请考生及时登录网站(http://yjsb.nciae.edu.cn/)查询有关通知。
4.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5.考生报名时,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不论招生工作进行到哪一环节,都将取消该考生资格。
6.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请关注我校网站。
研究生部网址: http://yjsb.nciae.edu.cn/
学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爱民东道133号
邮政编码: 065000
办公地点: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东校区研究生部(教12-216)
联 系 人: 陶老师
联系电话: 0316-2085983
电子邮箱:bhhtyjsb@126.com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研究生!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研究生部
2016年9月15日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1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7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300名,学制3年;专业学位研究生150名,学制2.5年。正式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
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
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
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 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考生资格审查
学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四门,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我校将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
(四)复试
1.复试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加试。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六、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七、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毕业生就业
定向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九、奖助学金及学费
(一)国家助学金(定向生除外):每生6000元/年,资助比例为100%;生活补贴(学费返还):每生6000元/年(定向生除外),资助比例为100%;上海市学业奖学金:根据等级生均3000-6000元/年;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生2万元。
(二)“三助”岗位津贴:助研、助教津贴由导师、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助管津贴根据学校标准发放。
(三)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给予新生特别奖6000元。第一志愿调剂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根据综合成绩评定给予最高奖金3000元。
(四)我校为硕士研究生设立“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以及研究生发表高水平期刊论文奖励等。
(五)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学年收取,每生每年学费6000元。
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259
邮政编码:201418
单位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海泉路100号
学校主页:http://www.sit.edu.cn/
联系部门: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部
部门主页:http://gs.sit.edu.cn/
电子邮箱:gs@sit.edu.cn;yz10259@126.com
招办电话:021-60873567(杨老师),021-60873568(程老师)
注: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教育部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是一个有着60多年发展历史的国家级科研机构,以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和地球化学为骨干的多学科、综合性的社会公益型科学研究机构,是国内唯一的以研究新构造运动和现今地质作用为主的国家级研究所。研究所以地质、地球物理和空间对地观测等技术为基础,以地震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中国地震局活动构造与火山重点实验室为依托,在地震科学领域开展活动构造学、新构造年代学、构造物理学、大地测量学、地震学与地球内部物理学、流体地球化学、活动火山学、地震灾害学与工程地震学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重点解决大陆强震孕育发生的构造环境与中长期预测、大陆强震机理与大陆动力学、火山喷发和灾害预测、重大工程地震安全性等重要科学问题,为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和地震应急救援提供科技支撑。
研究所拥有一支实力雄厚的科技队伍,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4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高级科研人员100余人,活跃在地质学、地球物理学和地球化学等研究领域。先后承担了一大批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以及省部级科研项目,取得了大量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地震和地质研究领域享有盛誉。
地质研究所是国务院首批批准的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目前具有“地质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固体地球物理学”专业二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设有“地质学” 、“地球物理学”博士后流动站。
一级学科“地质学”:主要包括活动构造学、活动火山学、地震灾害与工程地震学、流体地球化学等学科,研究对象是新生代构造、晚第四纪活动构造、火山活动与成灾机理、地震灾害与应急理论和技术、地震区划和工程抗震等。
二级学科“固体地球物理学”:主要包括地球动力学与大地构造物理学、地震学、地球电磁学、大地测量学等学科,研究对象是构造变形机制与地震机理、深部构造与孕震环境、现今地壳运动与地球动力学等。
一、培养目标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2017年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初级以上职称;
②在高等学校至少进修过4门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大学主干课程,或以第一作者的身份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获得科研成果一项(作为参加者获得省部级一、二、三等奖以上奖励)。
三、推荐免试生的接收
(一)我所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按照我所主页公布的“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招生简章”办理,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需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办理申请和接收程序。
四、报名程序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同等学力报考的人员,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大专毕业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职称聘书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目录页)等。
(三)参加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参加考试的考生应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1188),外省市考生在当地报名点报名考试,考生请仔细阅读本省招办及报考点有关注意事项。
(四)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备注:时间若有变化,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研招网”报考须知。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所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所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审查过程中发现虚假证件时,可扣留虚假证件。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一)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有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试题每门满分为100分,业务课一(数学二)和业务课二每门满分为150分。全国统考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和数学二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业务课二:我所均采用中国科学院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试题(详见我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考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五)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待初试后由我所另行公布。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请各考生届时关注。
七、调剂
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再行确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到我所招生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九、录取
按照教育部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文件规定和要求,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所有拟录取考生须按照教育部信息公开相关要求进行公示,没有公示的拟录取硕士考生,不能被录取。
招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实行协议制。我所在考生录取前,与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分别签订定向协议。
十、毕业生就业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毕业生毕业时按我所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十一、招生名额、学制
2017年面向全国拟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0名,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含推免生,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硕士生学制为3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十二、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标准
我所招收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每生每年3000元。
(二)奖助学金体系
我所研究生奖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三部分构成。
国家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优异、在防震减灾和地震科技工作中表现突出、科研工作中有高水平文章发表,或重大发现的全日制研究生予以奖励。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
学业奖学金:一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分等级,覆盖比例100%,奖励金额每生每年3000元。从二年级开始,根据研究生前一学年的学业情况、科研成果与综合表现对研究生进行评定,分设A、B、C三个等级: A等奖覆盖比例20%,奖励金额每生每年5000元,B等奖覆盖比例30%,每生每年4000元,C等奖覆盖比例50%,每生每年3000元。
研究生助学金:由国家基础助学金和助研津贴等部分构成。
其他奖励:包括研究生优秀论文奖、科技论文奖励等。
十三、其它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含相关时间节点)不符的事项,以上级单位新政策为准。
可登录我所主页,查阅招生专业目录,或直接电话邮件咨询报考事宜。
招生单位名称: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单位代码:85402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甲1号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人才资源部
邮政编码:100029
联系人:王老师 吴老师
电话:010-62009079 010-6200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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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简介
湖北医药学院坐落于湖北省十堰市,是鄂渝陕豫毗邻地区2600多万人口分布区域内,以及湖北省唯一独立设置的国家普通高等医药院校。学校始建于1965年,1977年开始本科教育,1995年开始与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2006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并获得优秀结论。2013年学校取得硕士学位授权,现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临床医学、护理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在校生15558人(含药护学院),设有12个本科专业。包含2个国家特色建设专业、5个省级本科品牌(建设)专业。学校现有5所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的三级综合型附属医院,开放总床位数达10740张,建有3个国家重点专科、71个省级重点专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1113人。其中教授144人,副教授406人;博士221人。教师中有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高端外国专家”项目1人、“百人计划”4人、湖北省首届医学领军人才3人、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工程人选”3人、宣传文化人才培养工程“百人计划”1人、楚天学者17人,硕士生导师263名。建有2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7个省级优秀创新团队。另有享受国务院、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45人、省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4人、省市级学科带头人78人。40余人(次)获得国家、省“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教师”“湖北名师”等荣誉称号。
学校现有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和护理学3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外科学、内科学、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麻醉学等6个“楚天学者计划”设岗学科。拥有2个院士工作站、1个国家中医药三级实验室、10个省级重点实验室或研究中心(基地)、3个省级“教学示范中心”、5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个省级实习实训基地以及1个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建有基础医学、再生医学、生殖医学、临床医学、器官移植与肝胆外科10个高水平科研所(室)和鄂西北地区唯一的SPF级实验动物中心。近年来,共承担和参与包括湖北省“2011计划”在内的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700多项,其中国家级科技项目71项,以及。SCI、EI、ISTP收录论文558篇,统计源以上中文核心收录论文10169篇,其中在《Nature》、《Cell Metabolism》上发表的论文引起国内外业内人士的高度关注。出版专著、教材483部,获得省部级科研奖励55项、市厅级科研奖励150项,鉴定科技成果202项,获得发明专利188项。学校与美国莱特州立大学、加州州立大学北岭分校、英国德蒙福特大学、诺森比亚大学、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韩国尚志大学等境内外知名高校保持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我校各专业的特别说明:
(1)我校基础医学(1001):医学及相关学科均可报考。毕业后取得的研究生学历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学历依据。
(2)我校临床医学科硕(1002):医学及相关学科均可报考。毕业后取得的研究生学历不能作为报考执业医师的学历依据。
(3)我校临床医学专硕(1051):仅允许五年制临床医学下各二级专业毕业生报考。
(4)我校护理专硕(1054):护理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
(5)我校药学专硕(1055):药学及相关学科均可报考。
四、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应届本科生预报名: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
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相关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2017年,十堰市及周边地区(含神农架林区)的现场确认和初试地点在湖北医药学院。所有考生均须到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现场确认将于2016年11月7日-11月11日完成(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湖北医药学院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由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详细流程及未尽事宜请详见“研招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五、考试录取
1、初试。
(1)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信息详见《准考证》。
(2)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没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3)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基础医学(1001)、临床医学学术学位(1002)业务课一使用联考西医综合试卷(科目代码:699),其他自命题科目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招生目录。
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4)初试的组织工作按照教育部的相关文件执行。
(5)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在网站公布。
2、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
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
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3、复试。
复试预计在2017年3月至4月进行。我校的复试名单、基本要求及复试细则将在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录取。
以德智体全面衡量为原则,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代表我校参加省级及国家级比赛获奖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1、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政审表》原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4、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5、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奖助政策
1、奖学金体系
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组成。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依据当年上级文件下达的名额和标准进行评审。学业奖学金8000元/年/生,用于资助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费。学校每年评选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并给予一定额度的奖励。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入校当年均可获得全额学业奖学金,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入校当年40%可享受全额学业奖学金,40%可享受半额学业奖学金,以后每年按上一学年综合评定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的金额和比例。
2、助学金体系
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助学金、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等组成。
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学校助学金每年不低于2000元,录取考生均可获得,经考核合格的研究生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研究生承担“三助一辅”(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并获得相应的津贴(助管工作劳酬资助标准一般为不低于10元/小时;助教工作由各学院按同级别职称教师课时津贴标准发放劳酬;助研工作劳酬标准为每月不低于300元,导师可根据学生科研进展情况,对科研潜力出色者提高助研津贴发放标准;
担任助理辅导员可获得3000-4000元/人/年的补助;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每年还可获得1000-3000元/人/年不等的生活补助;给予3000元/人/年的科研津贴用于支持参加学术交流。研究生参加临床医疗工作,由所在科室发放津贴。
八、其他事项
1、2017年拟招生100人,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计划为准;
2、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3人;
3、单位地址:湖北省十堰市人民南路30号湖北医药学院科教综合大楼1614室,邮政编码:442000;
联系部门:湖北医药学院研究生处;
联系电话:0719-8878051;
联系邮箱:hbmuyjs@163.com;
联系人:李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