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83504)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以及《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文件精神。我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将继续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推动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
一、 复试组织管理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并为第一负责人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
二、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工作办法将于2017年3月20日在我院网上公告。我院网址为:WWW.chinabrdi.com。
2.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专家、教师和工作人员要进行招生政策和规章制度培训,对复试工作中的问题集体研究解决,建立复试信息公开制度,
3.按照教育部要求,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4.按照教育部要求,在复试前认真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为严格资格审查工作,招生单位应指定熟悉招生政策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
5.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管理,增加招生工作透明度,更好地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我院具体情况,逐步建立、规范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初试、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信息公开制度,接受舆论和社会的广泛监督,推进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的进程,营造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环境。
三、复试工作办法
1.复试最低分数要求
我院2017年复试标准: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基本复试标准。我院硕士招生专业为材料学(080502),初试成绩要求:总分必须达到290分,单科要求39/100分,59/150分。
2.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2017年4月7日;
地点: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会议室
3.复试比例:原则上应达到招生规模的120%左右,以提高复试有效性。招生单位应负责对上线未予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考生的解释工作和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4.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目的:对考生进行本专业基础理论、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外语听力及口语表达能力的考查。选拔合格人才,保证招生质量。
复试内容:专业课:高分子材料――高分子化学及物理
外 语: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复试方法及程序安排:由我院研究生招办统一组织。
4月7日上午: 8:30――9:30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4月7日上午: 9:30――11:30 专业课。
高分子材料――高分子化学及物理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各占50分。听力测试按要求回答问题,10道题,每题5分。口语测试按教育部要求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价:a)语言的准确性和范围,b)语言的长短和连贯性,c)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综合评定占50分。(详见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实施方案)。
面试、口试要有记录和评语。复试小组秘书负责专业课与外语口试记录。考试结束后,各复试小组对考生复试的结果要有明确的意见,并按百分制给出成绩。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5.在复试中,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参考考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同时,必须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
6.复试成绩评定:复试工作是选拔合格人才和考核考生整体素质的重要环节,是其他考试形式所不能替代的考核方式,因而要适当加大复试工作在硕士生考核过程中的权重。复试权重由招生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自行确定。复试情况要有记录,复试专家组对考生复试的结果要有明确意见,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所有复试材料(复试答卷和复试现场记录等)不得更改并须妥善保存、备查。复试成绩必须量化,实行百分制。复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7.初试、复试权重分配:60/40
8.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复试综合成绩降序确定,录取结果将在我院网上公告。我院网址为:WWW.chinabrdi.com。
9.我院考生接待电话为51338036;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为51338077;北京教育考试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为82837456。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83504)
研究生招生英语听力、口语复试实施方案
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英语听力、口语复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根据北京市研招办招生程序安排
二.地点:北京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
三.组织:研究生办负责组织成立英语听力、口语复试小组
四.测试方法:由复试小组确定测试题目,依据教育部教学【2001】12号文件附件二的评分标准,按四个等级给出考生成绩。
五.评分标准:
对考生口语的测试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评价:
1.语言准确性和范围:从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以及发音的准确性等诸多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口语能力。
2.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从讨论有关话题或对话时连贯表达思想的语言长短,内容的连贯性以及寻找合适词语而造成的停顿频率及长短来测评考生。
3.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测试考生语言表达是否灵活,能否自然、积极地参与讨论或对话;话语是否得体,语言的使用总体上能否与语境、功能和目的相适应。
以上三个方面综合成绩的评定分为四个等级:
A: 为优 B:为良 C:为及格 D:为不及格。 各等级的标准是:
A: 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基本没有困难;
B: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口头交流,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流;
C:能用外语就指定的题材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
D:不具有口头表达能力。
六.外语听力、口语复试要有测试记录和评语,考试结束后,外语复试小组秘书负责外语测试记录。复试专家组对考生复试的结果要有明确意见,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并对考生复试结果负责。所有复试材料(复试答卷和复试现场记录等)不得更改并须妥善保存、备查。复试成绩必须量化,实行百分制。复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华北科技学院2017年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安全科学与工程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能够从事安全监察监管、应急救援、职业危害监管以及安全工程技术与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现场确认
考生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一)现场确认时间
根据省级招办要求时间进行。
(二)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及其参考书目参见华北科技学院2017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七、复试
(一)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并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我校复试。
(二)复试时间:2017年4月。具体时间届时将在华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三)复试内容
包括专业知识考试,英语口语和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1.专业知识考试
专业知识考试采取笔试形式,主要测试学生的安全工程基础和专业知识水平,考试时间1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参考书目:《安全科技概论》,朱锴等,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1年。
同等学力考生(即本科学历以下工作满两年时间和应届成人教育本科考生,以报名信息确认时资格为准)除参加专业知识笔试外,另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相关的专业课。加试时间为每门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参加后续复试。
2.面试
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和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英语口语测试3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70分,满分100分。
(1)英语口语测试
考生随机抽取2道试题,主考老师就抽取题目进行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并与主考老师进行简短交谈。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
考生随机抽取2道试题,测试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了解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
考生教育背景(本科就学情况)、毕业设计情况(应届生)、研究或业务工作情况(非应届)、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归纳能力和综合印象。
(四)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八、体检
按教育部规定,考生在复试阶段进行体检,体检须在华北科技学院校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三部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我校根据《华北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录取考生于2017年秋季入学。
十、学费
1.我校2017级硕士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5,000元,免住宿费。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一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设置:成绩占入学总评成绩前30%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年8,000元,其它研究生为每生每年6,000元;第二、三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设为四档,根据研究生学习成绩、科研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最高每生每年为12,000元,最低为6,000元。报考我校考生第一年优先享有一等奖学金。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4.导师助研津贴
不低于国家助学金,为每生每年6,000元。
5.学校另设有研究生“三助”岗位和“研究生创新成果基金”,以切实提高研究生待遇,激励研究生多出创新性高水平学术成果。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104
学校名称:华北科技学院
学校地址: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国家高新区学院大街467号
邮政编码:065201
联系电话:010-61594811转602, 联系人:张老师
学校网址:www.ncist.edu.cn
研究生处网址:yjsy.ncist.edu.cn
电子邮箱:yjs@ncist.edu.cn
华北科技学院
2016年9月12日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是我国第一家从事环境保护研究的科研机构,其前身是1957年成立的建工部市政工程研究所,1973年改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1994年改为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我院现有职工310余人,其中研究员及教授级高级工程师9人,副研究员及高级工程师6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16人,获国家级、市级突出贡献专家8人。作为我国首批有权授予环境工程硕士学位的单位,已培养硕士研究生100余人。2013年8月我院被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我院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工程咨询甲级资质证书、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甲级资质;院属“北京市环科环境工程设计所” 拥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环境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专项乙级设计资质。另外,经国家科技部、环境保护部、北京市科委批准,以我院为技术依托单位组建了“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工业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北京)中心”、“污染场地风险模拟与修复北京市重点实验室”、“北京水环境技术与设备研究中心”。
经过50余年的发展开拓和建设,我院在技术研究、法规制定、污染控制工程设计、生态工程建设、环境影响评价、区域规划、产品开发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其中获得国家级各种科技奖励近30项,获省(部)级科技奖励140余项,取得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与专利60余项,多次在北京市科研院所“改革与发展”考评中获一、二等奖励。多年来,我院完成了大量科研任务,开发出多种实用化技术,同时为改善首都环境质量,实施绿色奥运行动,承担了大量重大、紧急的研究项目,为市政府环境决策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迄今为止,我院共完成各类研究项目900 余项,在全国近30个省(市)自治区(包括香港地区),完成污染治理工程近1500余项,完成环境影响评价3500余项。
1978年,我院向市教委和市科委提出 “培养环境保护学科硕士研究生”获批准,从而使我院成为全国第一个环境科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并于当年开始招生。
我院现在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学制三年,培养类别为非定向培养,经费渠道公费,招生专业为环境工程,专业代码为083002,招收调剂专业为环境工程。
我院按照国家统一招收研究生的规定执行。
具体招收事项可以电话咨询或网上查询。
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
院系所、专业、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考 试 科 目 | 指导老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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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801、802任选一门;(2)801考试范围:水体污染和水环境修复的基础理论,国内废水处理主导技术的基本原理、工艺特点、设计方法;(3)802考试范围:大气污染气象学与大气扩散模式,大气污染与气候变化,颗粒污染物、气态污染物常用控制技术的基本原理、工艺特点、设计计算。
单位名称: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单位代码:87103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北营房中街59号
电 话:研究生办公室 010-68321669
联系人:
黑龙江东方学院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东方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黑龙江东方学院简介
黑龙江东方学院1992年建校,始称东方大学。1995年更名为黑龙江东方学院。 2003年,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本科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首批民办本科高校。2009年,学院被黑龙江省政府确定为特色应用型本科建设高校。2011年,国务院学位办正式批准为“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资格的五所民办院校之一。2012年,学校通过了教育部新建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2013年被国家教育部选定为“全国应用型科技大学综合改革试点院校”。
学院坐落在北国“冰城”哈尔滨市,位于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的新校区占地面积6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新校区设计新颖,布局合理,功能齐备,环境幽雅,为走进东方的莘莘学子提供一流的学习生活条件,创造一流的成材环境。
学院设有计算机科学与电气工程、食品与环境工程、建筑工程、机电工程、经济贸易、管理、人文社会科学、外国语和艺术设计等9个学部,设置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7个学科门类的38个本科专业,其中“农产品加工与储藏”为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为省级重点专业。学院现有在校本科生12,141人,硕士研究生21人。
学院坚持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办学宗旨,秉承“蒙以养正,学以致用”的校训,凝炼形成了“立校为公、厚德树人”的东方精神,致力于打造卓越的教育品牌,努力培养适应社会需求的各类应用型本科人才,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
先进的教学设施
现代化的教学和生活设施是学生学习的重要保证。学院建有外语教学电台、多功能多媒体教室和计算机、语言、电工电子、物理、化学、建筑、食品、机械等180多个实验室(分室)和实训室,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总值6518万元,实验教学设施先进,能充分满足教学需要。
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25万册,电子图书48万册。CNKI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EBSCO外文期刊数据库,读秀知识库和网上报告厅,个人数字图书馆,库克数字音乐图书馆,做到了书刊兼备、虚实并举、载体多样、文献齐全。
一流的教师队伍
专家办学、教授治教是黑龙江东方学院的一个办学特色。学院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各专业实行主任教授负责制。学院从省内各重点院校中遴选聘任一批学术造诣深、教学方法新、责任意识强、影响威望高的资深教授担任专业主任教授,主任教授负责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遴选优秀的任课教师、指导培养青年教师、实施教学改革、检查和监督教学质量等项工作。
学院拥有一支属于自己的专任中青年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695名,其中正副教授32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519人。学院有计划地选派青年教师到知名企业进行实践锻炼,引导他们成为“双师型”教师。学院积极创造条件,选派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内外著名高校做访问学者,参加课程进修,双语教学、现代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培训。同时聘请了一批英语、日语、俄语、朝鲜语外籍教师来校执教,形成一支以资深教授为骨干、老中青相结合、高水平的教师队伍,有力地提高了教育教学水平,保证了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独特的教学特色
黑龙江东方学院以主动适应和服务于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建设应用性和特色品牌专业,以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为导向,探索和实践“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经济建设第一线培养“留得住、用得上、干得好”的有社会责任感、有较扎实基础理论知识和较强专业应用能力及职业技能的应用型人才。学院创新人才培养机制,2011年,学院“应用性、职业型、开放式”的人才培养方案获得了黑龙江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
学院注重实践教学,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先后与国家乳业工程研究中心、飞鹤乳业、贝因美、伊利集团等41个科研、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合作办学关系,在104个企事业单位建立就业基地,与合作单位联合培养人才。2013年,学校食品专业校外实训基地被确定为国家级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
学院高度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先后与俄罗斯、日本、韩国、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15所大学和单位建立了合作交流关系。向俄罗斯、日本、韩国派遣了学生,同时接收了俄罗斯、日本、韩国留学生来校学习。
优厚的奖励制度
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每年20000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生每年9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6000元,学院助学金标准每生每学年4000元。学院还设立黑龙江东方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每年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一等奖学金每学年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学年3000元,三等奖学金每年2000元。学院还设立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等等。
喜人的就业形势
黑龙江东方学院把毕业生质量和在人才市场的竞争能力作为学院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建立了“全程把关、全员参与、全方位服务”的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的毕业生就业制度,唱响主旋律、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择业观,到基层建功立业。学院设立奖励基金,鼓励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
学院与20个省市人才市场和百余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定供求合作关系;在北京、深圳、杭州、苏州、大连、天津、上海、青岛等8个地区、17个城市建立了就业指导工作站,面向全国推荐毕业生就业;每年邀请千家用人单位召开百余场校园招聘会和百余场网上招聘会。毕业生以其专业与社会需求紧密接轨,扎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够较快适应实际工作的需要而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据黑龙江省政府统计通报,学院历年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始终名列全省普通高校的前列,荣获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1年,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2016年食品工程专业招生简介
学院始终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走应用性办学道路,注重特色内涵发展,实行产学研联合办学体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2011年10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位[2011]69号)我院成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使我校成为首批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2016年黑龙江东方学院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的食品工程专业领域,乳品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机械三个方向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5人左右。
一、培养目标
食品工程领域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为我国食品工程领域内的乳品行业及企业培养精通生产技术、注重质量安全、善于经营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专门人才。强调对学生的综合素质、创新意识和专业应用能力的培养,使学生系统的掌握本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技能及管理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企业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从事新产品开发设计的能力、生产工艺设计及实施的能力、生产设备管理及使用维修的能力、产品质量管理与控制的能力,并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能够承担乳品行业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较强的适应能力。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
三、培养环节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五段式项目带教学”培养模式,即认知实践、理论、深入实践、再理论、项目实践五个阶段,以项目带教学的方式对研究生进行培养。包括生产认知实习、学位课理论学习、深入实践提出项目、选修课理论学习及项目实施(即学位论文形成)五个培养环节。理论学习在校内及国乳中心完成,生产认知实习,深入实践和项目实施在合作乳品企业完成,学位论文可在校内或乳品企业完成。
(2)采取学校、乳品行业和企业联合培养方式。黑龙江东方学院与国家乳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成立了黑龙江东方学院联合乳品学院,同时与国内优秀的乳品企业建立了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并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共同作为学生培养主体,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联合培养。联合乳品学院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的联合实体,负责具体实施研究生教学及学生管理、学位授予等工作,其中,国乳中心还要为研究生培养提供行业研究项目,并进行专业指导。企业主要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企业研究项目、实践场所及技术指导。
(3)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即由学校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且乳品工程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和乳品行业或企业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校外专家共同担任导师,联合指导。双导师共同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全程负责。导师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因材施教的原则,在研究生入学后,从研究生的具体情况出发,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指导并检查督促研究生的生产实践、理论学习、项目实施和论文研究工作。导师在各个环节上培养研究生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能力和严谨的治学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4)全日制总学分不少于97学分,其中生产认知实习5学分,理论课程学习33学分,深入实践15学分,项目实施40学分,学位论文4学分。
四、复试方法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200分。
1、复试200分满分,其中:
①笔试:乳品工艺学(100分)
②面试:英语听力、乳品专业相关英文文献翻译及专业知识提问。(50分)
③实验技能操作(乳品分析、检测方面)。(50分)
2、参考书目
《乳品工艺学》,张和平、张佳成主编,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
《奶制品生产技术》,(第二版)[英]Ralph Early 著,张国农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
2016年国际商务专业招生简介
2016年黑龙江东方学院国际商务硕士(含对俄贸易、农业经贸和服务外包三个方向)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10人左右。
一、培养目标
掌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适应经济全球化需要,为对俄贸易、农业经济和服务外包行(企)业培养具有较系统的国际商务专业基础理论,较高的外语水平、熟练掌握现代国际商务实践技能、分析和决策能力,较强的跨文化交流能力的兼具管理和技术能力的高层次、应用性、复合型国际商务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2年。
三、培养环节
(1)采取“三结合”加双师双语双导师制的培养模式。“三结合”是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外语语言实践能力与职业能力相结合,国内培养与国外培养相结合”。根据学生的要求,基础课结束后可派往国外进行语言实践和专业实践。双师是指任课教师既要有教师资格证,又要有相关行业的职业技能证书,也就是既要具备作为教师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又具备专业技师(或其他高级专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能力;双语是指无论基础理论课教师,还是实践指导课教师必需精通外语,能够采用双语教学;双导师是指在研究生学习期间由两位导师共同培养,学校与企业各配一位导师,专业理论教学和岗位技能培训相结合,按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设置课程,组织教学,简称双师双语双导师。导师由黑龙江东方学院、黑龙江大学俄罗斯研究院、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外语经验丰富的教师以及黑龙江省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推荐的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行(企)业专家组成。
(2)培养过程由四个环节组成:理论教学和研讨——实训与实践教学——集中理论学习和研讨——实习单位毕业实习,完成学位论文。
(3)导师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全程负责,并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因材施教,推行个性化培养模式,提倡教师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和潜力,拓展学生的发展空间。推行合作教学模式,提倡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相互交流和讨论,培养学生的团队精神和人际交往能力。指导并检查督促研究生的理论学习、实际调研和论文研究工作。
(4)全日制总学分75学分。理论课程32学分,其中,学位课9学分,专业课14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9学分;专业实践43学分,其中实训课程3学分,实践调研10学分,企业实习10学分,学位论文20学分。
四、复试方法
复试是硕士生招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总成绩为复试考核成绩之和,总分为200分。
其中:
①笔试:国际贸易学(100分)
②面试:英语(俄语)听力、国际商务专业相关英文(俄语)文献翻译及专业知识提问。(50分)
③小论文(50分)
研究生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办法
硕士生报考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须于10月份到教育部指定网站报名。11月中旬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和网报编号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可到本省招生办指定报考点就近报考。具体事宜届时见详细通知。未获网报编号者不可到报名点现场确认。
三、考试与录取
考试时间为2015年12月26日-27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地点为本人报名点。初试成绩于2016年3月中旬在网上公布,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www.dfxy.net/ZNXB/kyc/yjs.asp。4月上中旬,我校在研究生招生网站向成绩达到国家规定分数线和我校要求的考生发复试通知。复试考察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外语听力测试和外语表达能力测试等,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二门专业课。此外还包括报考资格审查、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调档审查等(关于复试的详情请登录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网站查阅《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规则》)。复试时间为4月。复试合格者方可正式录取,录取通知书邮寄时间为5月中下旬。
四、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调剂要求
1、成绩要求: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且符合国家教育部关于2015年研究生调剂的各项政策;
2、专业要求:招考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考生(业务课相同或相近,业务课考试科目参见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http://218.10.233.90/keyanchu)。
六、学费标准
学费:9000元/生/年。
七、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奖助体系
1. 新生录取一志愿奖学金:5000元/生(一志愿报考我院并被录取的非调剂考生)。
2. 新生优秀生源奖学金: 2000元/生(初试总分超过国家线40分)。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9000元/生/年。
4.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为6000元/生/年,(每月600元×10个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不能享受国家助学金)。
5.学校助学金:4000元/生/年(每月400元×10个月)。
6.校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5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元。
7.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评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标准为20000元/生/年。
8..优秀毕业论文奖学金:奖励面为同届在校生的30%,每人奖励1000元。
以上奖学金和助学金评审办法按照国家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或办理邮购书籍业务,敬请谅解。
(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请各位考生及时登陆黑龙江东方学院主页“研究生招生”栏,以获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最新信息。
学 院 网 址:http://www.dfxy.net
通 讯 地 址:哈尔滨市哈南工业新城核心区哈南十九路1号
黑龙江东方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政 编 码:150066
联 系 电 话:0451-85963915
电 子 邮 箱:dfxykyc@126.com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黑龙江东方学院主楼A区305室
(教育部招生文件正式下达后,本简章内容可能有微调,如有调整以调整后内容为准。)
黑龙江东方学院201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 注 |
001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部 | |||
085231食品工程 | 15 | ||
01乳品工程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1食品微生物学或802生物化学 | 复试科目: 001乳品工艺学 002实验技能操作
同等学力复试加试科目:食品化学、食品营养与卫生 | |
02食品质量与安全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02数学二 ④801食品微生物学或802生物化学 | ||
03食品机械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③302数学二 ④803食品机械学 | ||
002经济贸易学部 | |||
025400国际商务 | 10 | ||
01对俄贸易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 ③303数学三 ④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 复试科目: 003国际贸易学 同等学历复试加试科目: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 | |
02农业经贸 | |||
03服务外包 |
一、食品工程专业参考书目
1、初试参考书目
《生物化学》(第二版),张洪渊、万海清主编,化学工业出版社,2006
《食品微生物学》(第三版),江汉湖、董明盛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2010
《食品工厂机械与设备》,许学勤主编,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
2、复试参考书目
《乳品工艺学》,张和平、张佳成主编,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7
《奶制品生产技术》,(第二版)[英]Ralph Early 著,张国农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
3、同等学历复试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食品化学,夏延斌主编,中国农业出版社。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第六版),孙长颢主编,人民卫生出版社。
二、国际商务专业参考书目
1、初试参考书目
《国际商务》(第7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查尔斯.希尔,2009
2、复试参考书目
《国际贸易学》(第四版),张二震、马也青著,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
3、同等学历复试加试科目参考书目:
《西方经济学》(第五版)(宏观部分),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西方经济学》(第五版)(微观部分),高鸿业,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政治经济学》(第10版)宋涛、顾学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
报 考 问 答
一、毕业颁发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位授予问题?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校外实践研究和培养环节等要求,成绩合格,达到规定的学分,且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黑龙江东方学院硕士专业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毕业,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并颁发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外地考生如何报考黑龙江东方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答:在全国各地都可就近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每年10月份全国网上报名时,提供报考点列表,考生可从中选择报考点报考,并于11月中旬到所选报考点报名,按国家规定考试时间到该点考试。
三、是否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
答:我校欢迎考生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录取时无须加试任何课程。入学后须补修所学专业三门本科主干课程,以完善专业知识结构。
四、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哪些考试和在校学习要求?
答:1.专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内容、复试分数线与本科毕业生完全相同。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除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取。
2.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按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在完成正常课程学习的同时,辅修两门或两门以上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辅修课程不及格者论文不准开题。
五、2016年报考人数和录取分数线?
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合格A类考生资格线的一志愿考生,一般均可参加我校复试。我校实行合格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六、关于人事档案和户口迁移的问题?
答:非定向考生须将档案调至我校,定向考生无需调档但须签订三方培养协议;生源地为黑龙江省的考生不迁户口(如果户口为黑龙江省高等院校学生集体户口,考生可以将户口迁往我校),生源地为省外的考生自愿选择是否迁移户口,定向考生不迁户口。
七、对体格检查的要求?
答:考生在复试时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与本专科生一致,具体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的指导意见》。
(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黑龙江东方学院欢迎你!
黑龙江东方学院
二〇一五年九月
大连海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2017年全日制与非全日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广大考生踊跃报考我校有关专业(领域)的硕士研究生。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即拥有《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该计划考生享受学校自主划线政策。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 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方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对于考试方式为“法硕联考”的考生,只能选择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确认,不受应届生、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的条件限制。
3.对于提供省级自学考试机构出具的成绩证明的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可参照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条件选择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区的报考点进行报名确认。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后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7日至12日,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所在市(区)即为考试地点。
五、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方可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如因信息不一致导致不准考或不能录取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12.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详细填写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以及能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电话号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应注明大学所在院系及专业。若考生联系方式有变动请及时告知我院。
13. 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复试专业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同等学力考生还应填写两门加试科目代码及名称。填写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必须保持一致。
六、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所有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后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7日至12日,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即为现场确认点,现场确认点所在市(区)即为考试地点。
(二)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八、初试时间
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九、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5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十、复试
1. 参加复试的考生应符合“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参加复试需符合学校自主划线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3. 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大连海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十一、录取
1.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大连海洋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3.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二、学费及奖助学金待遇
1.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6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2)和农业硕士(专业代码0951)学费8000元/学年;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和翻译硕士(专业代码0551)研究生学费10000元/学年。
2.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2)和农业硕士(专业代码0951)学费8000元/学年;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和翻译硕士(专业代码0551)研究生学费10000元/学年。
3.全日制研究生入校后享受6000元/学年的助学金待遇(定向委培生除外)及相应的奖学金政策。
4.非全日制研究生入校后不享受6000元/学年的助学金待遇。
十三、关于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相关事宜以《大连海洋大学2017年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章程》为准。
十四、注意事项
1. 考生自行准备考试参考材料,我校不负责向考生提供。
2. 考生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
3. 若具体报考事宜如有变动具体以教育部及我校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4. 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相关招生信息。
招生联系部门:大连海洋大学 研究生学院 招生办公室(综合楼S-311)
通信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邮编:116023
联系电话:0411-84762665;传真:0411-84762665
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master.dlou.edu.cn
昌吉学院2017年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昌吉学院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北坡经济带中心城市——美丽的昌吉市。昌吉市距乌鲁木齐30公里,国际机场18公里,是新疆交通最为便利的城市之一。独特的地缘优势和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吸引了包括美国蓝山、德国西门子、神华、鲁能、中石化等在内的50多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并建成了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准东煤电煤化工产业园区,为我院学子的就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
昌吉学院建校50多年来,秉承“惟德惟才,笃学笃行”的校训精神,坚持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中心,进一步发挥自身办学优势和重点学科特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为新疆和昌吉州培养了大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专门人才,成为一所在全疆有着重要影响、具有鲜明特色,教学科研同步发展、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高水平大学。
一、研究生教育
昌吉学院现有14个教学系(院),63个本、专科专业,覆盖八个学科门类,2012年获准在材料工程和化学工程两个领域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院依托教育部对口支援西部高校平台与山东大学、厦门大学、吉林大学等国内知名“985”院校联合培养师资,师资力量不断壮大、教师水平不断提升,59%的教师具有博士或硕士学位,在校内外共聘任导师40余名。学院拥有自治区级“天山学者”团队3个。其中,山东大学闵光辉教授、黄柏标教授、南京大学陈敦军教授等5人领衔材料工程领域“天山学者”团队,厦门大学陈秉辉教授、王野教授等4人领衔化学工程领域“天山学者”团队。学院大力拓展国际合作与交流,2016年成功主办了第11届国际先进材料物理性能及应用会议,有来自8个国家的170余名专家学者出席本次国际会议。
学院在材料工程和化学工程两个领域建有高水平的实验实训中心和专业实验室,并启动了与厦门大学、中泰化学共建的“新疆洁净能源化工联合研究院”项目,同时,学院积极拓展校企合作,与“世界五百强企业”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蓝山屯河、中科院新疆理化技术研究所等14家知名企业及科研院所建立了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这为研究生的实验实训和工程实践提供了更优质的平台。优秀研究生有机会前往对口支援高校访学和继续深造,并可被优先推荐到相关国内外知名企业就业。
二、招生领域及招生目录
材料工程领域(专业代码:085204)拟招收10人,含能源材料铝电子材料和高分子材料三个培养方向。
化学工程领域(专业代码:085216)拟招收10人,含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和工业分析与质量检测三个培养方向。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 拟招生人数 | 初试科目 | 复试科目 | 备注 |
085216化学工程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①物理化学/化工原理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085204材料工程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 ①材料科学基础 |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
三、招生录取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条件,参加全国统一研究生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部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的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潜力、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四、培养年限
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五、优惠政策
(一)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免收学费和住宿费。
(二)学院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金
1.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高校的考生,奖励5000元;全日制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高校的考生,奖励3000元。
2.高于国家录取分数线50分以上者,入学后奖励5000元;高于国家录取分数线30分以上者,奖励3000元(1、2两项都符合者就高享受一项)。
(三)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助学金
1.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自治区奖学金10000元/生/年、自治区学业奖学金3500元/生/年。
2.学院设研究生年度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5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10%;
二等奖学金3000元,获奖比例不低于20%。
3.学院每月发放生活补助600元,一年按10个月发放。
(四)研究生在复试期间免食宿并报销往返火车票。
(五)提供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发放相应岗位津贴。
(六)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创新项目。
(七)优秀研究生可申请前往对口支援高校访学和继续深造。
六、报名程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七、联系方式
地址:新疆昌吉市世纪大道南段9号
邮政编码:831100
网址:http://www.cjc.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联 系 人:
马老师 15199656929
杨老师 18690886678
电话/传真:0994-2327739
昌吉学院研究生处
长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网上报名时间: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 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复试
1.复试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应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
2.复试内容: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体检,体检在长春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学费及奖助学金
学校将按照国家及吉林省相关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及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执行。
新生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学术型及专业型硕士研究生985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16000元新生奖学金,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享受12000元新生奖学金,其他院校毕业生享受8000元新生奖学金;调剂录取到我校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享受5000元新生奖学金。
同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校期间,均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
另学校除设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外,还设有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助研、助管、助教三助津贴、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研究生补助等。
武汉轻工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主页查看详细信息:http://yjsc.whpu.edu.cn/index.htm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工科见长,管经文理艺多学科协调发展,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同时拥有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建校五十多年来,培养了以全国劳动模范和优秀发明家包起帆、李斌等为杰出代表的技术与应用型人才十万余名,是国务院“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研究生教育试点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中国应用技术大学联盟首批成员单位,被誉为中国职业教育标杆和劳动模范培养摇篮。
学校地处上海浦东新区金桥出口加工区,紧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与众多世界500强企业毗邻,产教融合的区位优势十分明显。学校秉承开放办学的理念,与美国、德国、瑞典、芬兰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和机构开展了的稳定交流与合作,大力引进海外先进教育理念和优质教学资源,实施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校设有工学部、文理学部、经济管理学院、应用艺术设计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国际)学院、国际交流学院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有工学、理学、管理学、艺术学等6大学科门类、20个专业类别,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领域(环境工程)、37个本科专业和30个高职专业,全日制在校生达12000多人。
学校发挥多学科协同优势,以掌握职业技能、崇尚职业信用、彰显职业特色的高素质职业人为人才培养目标,与行业、企业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架构课程体系,着力提升学生的职业适应能力和职业发展能力。首届环境工程研究生就业率100%,90%以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从事环保相关工作,毕业生工程实践能力和科研创新能力得到用人单位的充分肯定。
学校拥有一支实力较强的师资队伍,承担了百余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计划等国家级、省(部)级项目,产生了近百项科技成果。现有专任教师640余名,高级职称300余名,硕士学位以上占80%,具有企业实践经历占30%以上。学校环境工程领域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有校内导师66人,企业导师45位,导师队伍中有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者1人,上海“东方学者”特聘教授4人,“浦江计划”入选者2人,“曙光学者”5人,博士生导师3人。
学校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建有上海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石墨烯研究院、七立方大学科技园和信用研究中心等,与社会各行各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在长三角地区,学校建有多个技术转移工作站或产学研工作站,在环境工程与新材料、电子与自动控制、机电一体化、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等领域近距离为各地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服务,以石墨烯为代表的新材料应用技术等一批科研项目已成功实施了成果转化, 取得了较为显著的办学效益和社会效应。
二、
培养目标
研究生培养主要依托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上海市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瞄准政府环保部门及环保产业的人才需求,采用“工程导入,项目驱动”的培养模式,培养具有广泛扎实的环境工程领域理论基础,掌握电子废弃物管理与资源化技术、环保设备以及绿色材料的设计与制造、环境监测及逆向物流的先进技术与方法,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工程实践能力,能进行该领域技术研发、工程设计、项目咨询及运行管理的工程技术人才。
三、招生计划与目录
1、招生计划:拟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70人,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8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录取时,各研究方向招生人数将视实际生源数作相应调整。
2、招生专业目录
院系所
专业
研究方向
拟招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科目
001
工学部
环境与材料
工程学院
085229
环境工程
01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电子废弃物管理与资源化)
3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1环境工程学
①专业综合面试
②英语综合测试
02环保设备与
材料
27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1环境工程学
或802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考试科目④在801和802中任选一门)
①专业综合面试
②英语综合测试
03环境监测
技术
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1环境工程学
或803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或804电路分析基础(考试科目④在801、803、804中任选一门)
①专业综合面试
②英语综合测试
04逆向物流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1环境工程学
或805物流管理(考试科目④在801和805中任选一门)
①专业综合面试
②英语综合测试
四、 学制与学位授予
1、学制:一般为3年。学习期限最短不少于2.5年,最长不超过5年。成绩
优异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2、学位授予: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通过学位论文
答辩,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条件,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五、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
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
单位同意。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六、报名程序(略与教育部文件相同部分)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
学生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要求报名。
学校代码:12044。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网上预报名,时间: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的有效信息。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具体程序及要求,详见《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3.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在读期间成绩单等真实材料。
(2)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5)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七、考试
1、初试(国家统一组织)
(1)初试日期与科目:
日期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12月24日
(周六)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4英语二
12月25日
(周日)
302数学二
801环境工程学
802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
803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804电路分析基础
805物流管理
(801-805中任选一门)
(2)考试方式:笔试。考试大纲详见学校研究生部主页招生栏目公告。
2、复试(学校自行组织)
(1)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办法和程序将提
前在学校研究生部主页公布并严格执行。
(2)复试必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原始材料,学校会对考生的身份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携带材料和要求请参见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上公布2017年复试办法。
(3)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
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将
提前在学校研究生部主页公布,加试方式为笔试。
(4)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
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若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可允许
其破格参加专业复试。
八、体检
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在二级甲等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 。
九、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
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收费和资助
(一)收费
1、学费标准
学校按国家要求收取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8000元。
2、住宿费标准
学校向需要的研究生提供学生宿舍,住宿费每学年1200元。
(二)资助
学校有健全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研究生培养的全过程。
1、助学金标准
我校研究生助学金资助标准按不低于教育部规定标准发放。研究生在企业参
加实践活动还可获得学校和企业一定的经济补贴。
2、奖学金标准
学校设立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学业奖学金。
(1)新生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积极报考我校,学校特设新生奖学金,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发放。
新生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和2000元
的奖励。其中,三等奖学金发放给所有为我校录取,并完成报到注册手续的研
究生新生。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的授予条件见学校相关办法。
(2)优秀学业奖学金
等第
奖励金额
获奖比例
特等奖
20000元/年
1%
一等奖
10000元/年
5%
二等奖
5000元/年
10%
三等奖
3000元/年
20%
四等奖
1000元/年
40%
(3) 国家奖学金
每年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评定国家奖学金获得者,每人奖励20000元。
(4)校长奖
校长奖每年评选一次,全日制注册研究生在学科、科技创新和文化、体育、艺术等高水平竞赛及评比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可按学校规定申请校长奖,奖金每人10000元。
以上奖学金及校长奖评定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政策
1、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通过设立研究生项目基金(视项目性质,资助1至3万不等,每位研究生导师均可申请),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基金部分经费可用于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
2、学校积极创造条件,设立一定数量的助教、助管等岗位,并提供相应不少于500元/月的岗位津贴;研究生导师视学生参与科研情况,发放助研津贴。
3、学校充分利用研究生与大学生身份相同、年龄相近、专业相通的优势,遴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担任学生辅导员,并提供不少于600元/月的岗位津贴;使研究生在担任学生辅导员的工作中同受教育、共同提高。
4、 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全方位国际合作,资助优秀研究生赴国(境)外高校访学、企业实习或培训,提升研究生的国际化能力。
5、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支付学费的学生提供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和困难补助等措施,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十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政策另行规定。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程硕士(环境工程领域)研究生!
学校名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学校代码:12044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邮政编码:201209
网址:http://yjs.ssp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21-50217007,021-50216996
联系人:燕老师、郑老师、李老师
官方微信:二工大研招
附:导师简介(导师具体信息请参见研究生部网站导师介绍栏目)
序号
姓名
职称
所属部门
研究方向
1
王景伟
教授
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学研合作中心
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
(电子废弃物管理与资源化)
2
白建峰
教授
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学研合作中心
3
张承龙
教授
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学研合作中心
4
关杰
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5
徐金球
教授
文理学部大学化学教研室
6
苑文仪
副研究员
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学研合作中心
7
王临才
副教授
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学研合作中心
8
管传金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9
高桂兰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10
王静荣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11
樊丽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12
周媛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13
梁波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14
袁昊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15
马长文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16
宋小龙
副教授
电子废弃物资源化产学研合作中心
17
孙志国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18
王利军
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环保设备与材料
19
谢华清
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20
周明远
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21
谢洪勇
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22
徐海萍
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23
白跃伟
教授
工学部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
24
王金敏
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25
朱志刚
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26
于伟
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27
施惟恒
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28
陈立飞
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29
何亚飞
教授
工学部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
30
何玉安
教授
工学部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
31
田浩彬
教授
工学部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
32
祝向荣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33
陈胜文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34
黎阳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35
吴子华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36
李靖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37
王继芬
副教授
文理学部大学化学教研室
38
朱路平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环保设备与材料
39
解丽丽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40
杨丹丹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41
邴乃慈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42
汪玲玲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43
陈诚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44
王元元
副教授
工学部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
45
陈进
教授
工学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环境监测技术
46
汪志锋
教授
工学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47
王漫
教授级高工
工学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48
谭文安
教授
工学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49
左健存
教授
工学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50
朱文华
教授
工程训练中心
51
杨敬辉
教授
工学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52
秦琴
副教授
工学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53
邵宇丰
副教授
工学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54
何成
副教授
工学部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
55
桂林
副教授
工学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56
王建军
副教授
工学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57
胡小明
副教授
工学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58
李荷华
教授
经济与管理学院
逆向物流
59
魏文静
教授
经济与管理学院
60
郝皓
教授
经济与管理学院
61
李岩
副教授
工学部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62
周艳军
副教授
经济与管理学院
63
秦宝燕
副教授
经济与管理学院
64
郑秀君
副教授
经济与管理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