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艺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吉林艺术学院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从事艺术理论研究工作或具有独立进行艺术创作、艺术表演的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拥有从事科研、创作、教学等艺术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艺术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创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吉林省教育考试院、长春市报考点以及我校在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的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我校只接收英语语种考生。
(3)以同等学力身份的报考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报考我校的考生,其中毕业后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后导致不能考试或不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在选择报考点时请选择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17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见长春市招生办网上公告或我校研招网网上公告通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到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按规定交费并进行信息采集。(具体地点在网上公告中公布)。
3、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能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分文化课和专业基础课两类,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考试均需在长春市参加考试。
2、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
3、文化课考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2门,由我校自行命题,每科满分为150分。设计学、艺术设计、戏剧(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方向)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6小时;美术学(非理论方向)、美术第二门科目考试时间为7小时,其余各专业每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5、考试地点: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必须在长春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准考证确认时由我校在网上通知。
6、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2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打印准考证后,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准考证、我校网站通知)到我校研究生处确认盖章,同时需交纳初试专业基础课考试费,考生凭下载打印并盖章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7、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专业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复试办法和程序在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9、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和录取
1、体检:考生在复试前,请在长春市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写明。
2、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按照吉林艺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原则,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被拟录取的新生如欲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在参加工作1至2年后,再入学学习。
九、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学习方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3年。
十一、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十二、国际交流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间的艺术教育交流与合作,先后与英国、美国、俄罗斯、加拿大、德国、韩国、日本、新加坡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30所著名艺术院校建立了友好校际关系。连续举办12届教育部俄罗斯艺术大师班,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唯一的中俄高校艺术交流基地。目前学校已与英国约克大学、诺森比亚大学、胡弗汉顿大学、哈德斯菲尔德大学开展了1+1+1的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还同台湾艺术大学、台湾中国文化大学开展学生交流。邀请众多的国际高水平艺术家来我院演出、工作,为师生提供更多的学习与交流机会,提升了学校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十三、考生须知
1、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别分为两类:学术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2018年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120人、专业学位艺术硕士研究生19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下达计划数为准。
2、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相同,分别录取,请考生在报名时分清专业类别。
3、音乐美学研究、西方音乐文化研究、中国现当代音乐文化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理论研究、音乐社会学研究、影视理论研究、比较戏剧学、中国戏剧历史与理论研究、东北戏曲音乐研究、东北民族民间音乐研究、东北民间艺术研究、东北地域文化艺术研究、东北满族文化艺术研究、东北地域文化传播研究、东北民族口传文化与非遗研究、西方戏剧文化学、艺术批评、艺术美学、影视编导、电影剧作与理论研究等理论研究方向接受文科考生报考,其它专业研究方向原则上不接受跨专业考生报考。
4、我校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5000元。我校学费标准较高,考生应根据个人经济状况慎重报考。
5、我校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奖励机制:(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二)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三)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五)毕业生评优政策。奖励办法另见《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奖励评审实施细则》。
6、我校根据教育部进入复试分数线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报考学术型硕士学位考生如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应于网上报名时在“备用信息”一栏中填写“不同意调剂到艺术硕士”,学校将参考考生志愿确定进入复试名单。
7、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9、我校招生考试所有信息(准考证确认盖章时间、地点、复试参考书目、复试名单等),将在吉林艺术学院网站(研究生处)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网报公告)中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
我校网址:www.jlart.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yjs.jlart.edu.cn/
研究生处电话/传真:0431-85618202
校区分布:
表演校区:音乐学院、戏剧影视学院、舞蹈学院、艺术研究院,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95号。
造型校区: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新媒体学院,地址:长春市红旗街2077号。
综合校区:动漫学院、艺术教育学院、流行音乐学院,地址:长春市建设街2663号。
吉林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6日
长春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将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同意报考的证明交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否则不予发放准考证。
二、报名考试
1.报考我校美术学院135107美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和135108艺术设计(艺术硕士专业学位)专业的考生报名点须选择“长春市招生办”。
2.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时必须准确。同时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
三、学制学费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具体学制、学费标准为: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8000元/年(共计24000元);教育硕士(不含“硕师计划”研究生)、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学费9000元/年(共计18000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费9000元/年(共计27000元)。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学费9000元/年(共计27000元)。
四、奖助办法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吉林省财政厅相关规定,国家助学金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还设有最高额度为每生3000元的校级奖学金和每生6000元的学业奖学金;另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五、注意事项
1.实行师生互选制,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
2.考生请注意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入学考试复习资料一律以本网站公布为准。
3.报名考试、学制、学费及奖助办法等相关事宜以国家具体规定为准。
六、报名咨询
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cncnc.edu.cn/
通迅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路677号
邮政编码:130032
电 话:0431-86168862
联 系 人:崔贵军、李爽
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黄冈师范学院2018年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黄冈师范学院是一所师范教育特色显著、师范与非师范教育均衡发展的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均较齐全的多科性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是创建于1905年的“黄州府师范学堂”,历经百余年耕耘,学校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多科性大学,涉及理、工、农、经、文、法、教、管、艺等九大学科门类,形成硕士研究生、本科、专科三种办学层次。
学校现有校园面积1600余亩,建筑面积60多万平方米。学校现有在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98人,联合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20人。2006年开始,学校先后与华中科技大学、长江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广西师范大学、武汉纺织大学等高校联合,已培养100多名博士、硕士研究生。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59人,其中教授、副教授407人,硕士以上学历677人,校内外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143人。学校还聘请有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重点高校的100余名知名学者、教授、博士生导师为兼职教授。
学校现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教育部定点教改试点专业1个,教育部地方高校第一批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品牌专业4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省级高等学校教学团队3个,省级精品课程12门,省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省级重点学科和省级重点培育学科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湖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4个,湖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1个;省级教育硕士研究生工作站1个;此外,在省内外还建有包括黄冈中学在内的一批研究生高端实习实践基地。
多年来,我校利用黄冈基础教育的优质品牌资源和学校自身百年教师教育的特色与优势,不断加大教育硕士导师队伍建设、高端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和课程与教材建设,打造了具有黄冈特色的教育硕士品牌,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四学期八单元”双螺旋结构的教育硕士人才培养模式。
目前,我校已毕业教育硕士90人,中小学就业人数占总就业人数的半数以上,包括有中山市教育局、珠海市香洲区教育局、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福建省晋江市教育局、台州市黄岩区教育局、武汉市洪山区教育局、黄冈市黄州区教育局、黄州区一中、黄冈市实验小学、鄂州高中等学校;有20%毕业生在高校就业,如湖北警官学院、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等;另有部分毕业生考取公务员。2016届毕业生中有1人考入武汉大学文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
武冈城际铁路已将黄冈与武汉的时空距离缩短至28分钟,黄冈与武汉进入了同城化时代。
热烈欢迎热爱教育事业、立志献身中小学教育教学与管理工作的广大考生报考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感受黄冈教育文化,共享优质教育资源!
二、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和研究能力、师德高尚、“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的高素质、高层次的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并能为“优质均衡义务教育”担当重任的“种子教师”,为将来成为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坚实基础。
三、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导致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所有报考我校考生所学专业须与所报考教育硕士专业领域一致(报考教育管理专业领域考生除外);
6. 非应届考生须具有教育管理部门、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或幼儿园等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经历;
7.报考教育管理专业领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1、2、3、6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除教育管理外的教育硕士中的其他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1、2、3、4、5的各项要求。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
1. 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生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专业,且逾期不能补报和修改报名信息。
2.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3. 注意事项:
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各位考生需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及学籍信息。未通过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相关机构完成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
(二)现场确认
1. 时间:2017年11月上旬
2. 注意事项:
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位证和毕业证(往届生)、报名号,完成现场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 以上时间均以教育部下达文件时间为准,请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hgnu.edu.cn/)。
五、考试
(一)初试
1. 初试时间
2017年12月23-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 初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教育综合;各专业自主命题科目;具体考试科目见附件《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二)复试
1. 复试时间
2018年3月中旬—4月上旬,具体时间届时以我校相关通知为准。
2. 复试内容
专业课笔试
综合素质面试,主要对心理健康状况、综合素质、外语能力及职业实践能力的测试
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标准分50%+复试50%合成,按分数排序择优录取。
(三)加试
六、学费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
我校教育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
全日制学制两年,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
非全日制学制三年,学费标准9000元/生/年。
(二)奖助体系
我校对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实行如下奖励:
资助体系类型 | 具体内容 |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 2万元/生/年 |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 面向全部全日制研究生,0.6万元/年 |
优秀生源奖学金 | 对符合条件的优秀新生给予一次性奖励 |
研究生“三助” | 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400元/生/月 |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 按学业成绩分一、二、三等奖(参评对象为二、三年级研究生) |
国家助学贷款 |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可以协助申请生源地贷款 |
七、其他事项
(一)当国家相关政策调整时,本简章所有内容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所有招生相关政策及其他内容均以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内容为准。
单位代码:10514
地 址:湖北黄冈经济开发区新港二路146号
邮政编码:438000
联系部门:黄冈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肖老师
联系电话:0713-8833019
传 真:0713-8833986
Email : yjszs@hgnu.edu.cn
QQ :3065598528
2018年黄冈师范学院教育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学位类别代码 | 专业领域代码名称 | 所在学院
| 计划招人人数 | 初试考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 复试笔试科目 | 同等学力、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 | ||
全日制 | 非全日制 | |||||||
0451 教育 | 045101 教育管理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10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1教育管理学 | 学校管理学 | ①教育学 ②教育专业基础综合 | |
0451 教育 | 045103 学科教学(语文) | 文学院 | 20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2 语文课程教学论 | 汉语言文学专业综合测试 | ①教育学 ②汉语言文学基础 | |
0451 教育 | 045104 学科教学(数学) | 数理学院 | 12 | 8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3 数学教育学 | 数学学科综合 | ①教育学 ②初等数学研究 | |
0451 教育 | 045105 学科教学(物理) | 数理学院 | 5 | 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11 物理教学论 | 物理学科综合 | ①教育学 ②普通物理学 | |
0451 教育 | 045106 学科教学(化学) | 化学化工学院学院 | 5 | 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10 大学化学 | 化学综合 | ①教育学 ②无机化学 | |
0451 教育 | 045107 学科教学(生物) | 生命科学学院 | 6 | 8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4普通生物学 | 生物学综合 | ①教育学 ②普通生态学 | |
0451 教育 | 045108 学科教学(英语) | 外国语学院 | 10 | 1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5英语教学法 | 语言综合 | ①教育学 ②英语语言学 | |
0451 教育 | 045111 学科教学(音乐) | 音乐学院 | 8 | 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6中国民族音乐概论 | 和声 | ①教育学 ②中小学音乐教学论 | |
0451 教育 | 045113 学科教学(美术) | 美术学院 | 8 | 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7中外美术史 | 艺术学概论 | ①教育学 ②中小学美术教学论 | |
0451 教育 | 045114 现代教育技术 | 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 | 8 | 0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8 教育技术学导论 | 计算机基础 | ①教育学 ②现代教育技术综合 | |
0451 教育 | 045102 学科教学(思政) | 政法学院 | 8 | 4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9 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 |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 ①教育学 ②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
拟招生人数合计 | 100 | 50 |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 | |||||
注:
1)黄冈师范学院2016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分为四个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科目1)、英语二(科目2)、业务课一(科目3)、业务课二(科目4),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为全国统考科目;科目3“教育综合”为自命题科目,考试范围参照教指委编发的教育硕士招生“教育综合考试大纲”;科目4为各专业自主命题科目。
2)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各领域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实际报考人数和过线人数作适当调整。各科目考试大纲详见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以学生为本,培养知识结构合理、政治思想坚定、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能力、具有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
二、学习形式
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2018年我校仅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专项计划
2018年我校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8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50名)等专项计划考生。
四、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逾期不能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以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公布时间为准。
打印准考证时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五、考试科目
思想政治理论(科目代码101)、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科目代码199)、英语(科目代码201、204)、数学(科目代码301、302、303)等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发布;其它考试科目由我校命题,参考书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外语听力在复试中测试。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复试时须进行体检,并在指定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同等学力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目前研究生招生同等学力分为以下几类: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须同时满足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
①已进修完6门或6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本科课程,并持有所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进修课程成绩单;
②在正式刊物上公开发表1篇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该类考生必须将报考点选择为我校,在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其他要求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的考生须研究生毕业后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历、高职高专毕业具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历,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报考点报名考试;
2.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应为少数民族,且通过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需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培养协议书,直接入学开始研究生阶段学习,毕业后根据协议书要求至生源地定向工作。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等学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4.现役军人、国防生报考,按部队相关规定办理,报名时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原因造成考生无法复试、录取、入学及其他问题,后果由本人承担。
5.我校不接收大学三年级及以下本科生报考。
七、报名、现场确认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报,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牢记网上报名编号。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3.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生须到省级自考机构开具“自考成绩证明”;在报考时尚未毕业、但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网络教育考生须到所在高校网络教育学籍管理部门(继续教育学院或网络教育学院)开具“届时毕业证明”。
4.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须出示成绩单原件与论文发表原刊。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6.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8.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复试
1.2018年报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各学科/专业领域的考生,复试时必须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的测试,复试笔试科目参见各学院招生目录。
2.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科目2门。各学科/专业领域加试科目在所在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中列明,加试由各学院组织。
九、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通过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定向生在录取前必须与用人单位签定协议书,用人单位须与我校签定定向录取协议书。
十、学费(详见招生简章PDF版)
十一、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十二、注意事项
1.2018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可适当延长。注:025100金融、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学制为2年。
2.2017年我校各学科/领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共3213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18名。2018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各学院招生目录中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2017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3.在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中,所有考生必须持有效身份证验证身份。包括现场确认、初试、复试。
4.报考者必须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真实填写个人信息,对在报考中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MBA、MPA考生请特别注意)应及时在学信网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因不能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学历认证报告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后果由本人承担。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7.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录取方式为定向,不接收档案,不发派遣证。
8.报考我校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29研究所(成都)及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电子科学研究院(北京)联合培养的考生,录取后在研究所培养,毕业后通过考核可留所工作。
9.2018年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示范性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继续招收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等。
2018年上海电机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电机学院作为首批获准实施“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的院校,2018年继续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规定修满学分完成学业的研究生,将授予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学位证。
一、培养目标
电气工程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具有坚实的电气工程领域基础知识和系统的电气工程及风电技术专门知识,能够独立运用本领域的先进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解决工程问题,具有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能胜任电气工程及风电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新技术应用等工作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的工程技术及管理人才。
二、招生名额
拟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5名(包括退役大学生计划5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
三、学制
学制为2.5年。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与考试
1.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学校组织,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复试具体安排见学校2018年复试工作通知。
六、体检
复试考生需参加体检,体检具体安排见学校2018年复试工作通知。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学位授予
在学校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相关规定条件的,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九、学费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元。
十、奖助体系及优惠政策
(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三部分:
(1)硕士研究生助学金用于支持硕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硕士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学校将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的政策,制定研究生奖学金奖励办法并及时公布,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页发布的最新信息。
(3)提供各种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岗位津贴,400元/人月。
(二)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励金: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2)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
(3)全日制本科毕业于“211工程”院校且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等除外),入学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注:(1)、(2)、(3)项奖励可就高享受,但不同时享受。
(三)选拔优秀研究生短期海外访学。
(四)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项目资助研究生创新活动。
(五)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等科研成果按照学校有关奖励办法执行。
十一、其他
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学校研究生处主页(http://yjs.sdju.edu.cn)。
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上海电机学院研究生!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橄榄路1350号 邮政编码:201306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电话号码:021-38223020
注:以上报考须知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今后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研究生处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武汉轻工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 9月 1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31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初试
2018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23日至 12 月 24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5 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 14:30)。
五、复试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将提前公布在学校网站上。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六、录取
1.学校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读期间不转入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待遇均由定向单位承担。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5.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规定组织新生进行资格复审。应届本科、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如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七、学费
2018年所有录取考生,均需缴纳学费。
1.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学费为每学年1.4万元;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专业代码:125300)学费为每学年2.0万元。
2.其他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0.8万元。
3.其他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为每学年1万元。
4.如上级收费标准有最新变动,则以最新变动为准。
八、其他事项
1.本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最新政策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2.本简章中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指标为准。
3.我校将在网上及时发布招生相关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初试、复试、录取等阶段上网查询,也可与各招生学院联系。
九、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496
咨询部门:武汉轻工大学研招办
咨询电话:027-83913149
联系人:薛老师
地 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常青花园学府南路68号
招生简章详细信息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看:http://yjsc.whpu.edu.cn/yjszs/zsjz.htm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一)2018年我校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51名(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其中“大学生士兵计划”5名。(2017年招生计划为151名,含“大学生士兵计划”5名、非全日制计划6名)。
(二)学术型拟招60名(不招非全日制考生),专业型拟招91名(其中:“大学生士兵计划”5名,非全日制拟招6名)。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习方式和修业年限
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在校学习方式,修业年限为三年。
非全日制研究生利用周末和假期到校辅导方式学习,以自学为主,修业年限为四年。
四、推免生
2018年,我校继续招收推免生,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推免生接收办法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查看。
五、考生资格审查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现场确认
在现场确认环节,继续实行考生指纹采集和第二代身份证信息验证,采集所有考生相关信息。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注意事项: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七、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一)考生应在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起始时间8:30,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三)初试时间和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4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5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四)考试地点:由报名点安排。
八、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资格审查: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英语、政治、数学等统考科目复习大纲由国家教育部制定。我校复试时进行专业课考试,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相结合。
九、调剂
我校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按教育部录取政策而定。调剂的具体要求和程序请考生密切关注我校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十、体检
我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十一、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三)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四)新生报到后,我校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就业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学费与资助
根据国家规定,研究生教育全面实行收费政策,学校将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型学费每年8000元,全日制专业型每年7000元,非全日制学费标准在未得到省物价局批准前按全日制收费标准执行,批复后执行新标准。
学校为了保障研究生的生活学习,并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及“三助一辅”岗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全日制定向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欢迎访问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主页:
研招办办公地点:行政楼A515室,欢迎广大考生来函来访。
通信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朝阳西大街13号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075000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 0313-4187718
各学院联系方式: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馆320 杨老师 0313-4187723
建筑与艺术学院 主教学楼712 武老师 0313-4187722
能源与环境学院 能环馆B308 牛老师 0313-4187740
天水师范学院2018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我校拟在教育硕士12个学科领域(方向)招收全日制教育硕士230人。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18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类别与招生专业领域
招生类别: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专业领域:学科教学(语文、数学、英语、美术、思政、历史、化学、生物、体育、音乐)及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等12个学科领域(方向)。
招生人数:230人(含大学生士兵计划2人)。最终以教育部下达的当年计划数为准。
二、培养目标
围绕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着力培养具有优良教师职业品质、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教学研究能力、学科专业发展能力的高层次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立志为基础教育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8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后方可报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5、报考专业须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报名
入学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信息确认两个阶段。
1、时间: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31日,现场信息确认时间2017年11月初(具体以报名点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网报成功后,应在规定时间到选定的报名地点进行信息确认、交费、照相,逾期不再补报。
2、地点: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3、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报名程序
(1)了解报名信息。2017年9月开始,考生可以登录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页(http://yjsc.tsnu.edu.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了解报考专业的准确信息,记录相应的报考代码和名称。
(2)网上报名。2017年10月10日—31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现场报名点,填写报考信息。
(3)现场确认。时间为2017年11月初(具体以报名点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持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指定报名点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照相、交纳考试费用。
(4)考生本人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准考证并打印,时间为2017年12月14日开始至考试之前(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
五、考试
1、初试
(1)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24日。
(2)初试科目:政治、外语、教育综合,以及相应学科教学论等,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报考我校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第一单元:101-思想政治理论(全国统考)
第二单元:204-英语二(全国统考)
第三单元:333-教育综合(学校自命题)
第四单元:83X-学科教学论-学科教学方向(学校自命题)
具体考试科目见天水师范学院2018年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说明。
(3)各统考科目的考试范围请参阅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写的考试大纲。自命题考试科目的考试范围见我校公布的考试大纲或参考书目。
2、复试
(1)复试时间:一般安排在2018年3月下旬,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届时我校将在校园网上及时公布并通知相关考生。
(2)复试内容:一般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课堂教学技能测试、英语听说测试)两部分,进一步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
(3)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比例及初试、复试权重等由我校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情况在复试前确定。
(4)以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见附件招生目录)。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无论何时发现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复试前进行。考生来我校复试,需向我校研究生处提交如下材料: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证书者一并提供)。
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七、录取及优惠政策
1、学校根据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经复试和思想政治审核后,根据“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经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发给考生《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优秀、且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按比例享受优秀生源奖学金。
3、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教育硕士可以申请助学、助管、助研、学生辅导员“三助一辅”岗位,获批“三助一辅”岗位并履行相应义务的学生可享受学校提供的岗位津贴。
4、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研究生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按比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全部)、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及国家其它相关奖助政策。
八、体检
体检在复试和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复试、拟录取或录取资格。
九、学制学位
采取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颁发教育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其它事项
1、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
2、考生应随时关注我校网页,有关招考信息均在网上予以公布。
3、学费、住宿费均按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取。
4、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负责本次全日制教育硕士招生相关事宜。
十一、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739
通讯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741000
联系部门:天水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办公地点:天水师范学院行政楼316室
联系电话:0938-8361412;传真0938-8362143
E-mail:yjsc@tsnu.edu.cn
网址:http://yjsc.tsnu.edu.cn/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5.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报名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照相。
4.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都必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
四、资格审查
报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复试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附属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六、录取
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录取考生于2018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太原市学府街102号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人力资源处
邮政编码:030006
咨询电话:0351-2202330
传真:0351-2202337
电子邮件:cirpyz@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