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九江学院是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由九江财专、九江师专、九江医专和九江教育学院合并组建的普通本科高校,是国务院侨办华文教育基地、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单位。学校2016年开始与南昌大学、江西财经大学等高校开展“联合招生、独立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2024年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竭诚欢迎广大考生报考九江学院硕士研究生!
一、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招生专业和拟招生计划详见《九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招生计划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等进行适当调整。
二、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管理规定,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报名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即https://yz.chsi.com.cn。具体流程及要求以教育部和省级招考机构通知为准。
2.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我校相关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寄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寄送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0)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具体要求见所选报考点公告。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要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四、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3.具体初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说明。
4.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我校招生目录。
(二)复试
复试相关内容和安排我校将根据教育部2025年招生文件精神和要求在九江学院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网站(https://fgc.jju.edu.cn/)和各院系官网予以公布。
五、学制、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及研究生奖助
1.学制:3年。
2.学习方式:全日制。
3.学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约12000元/年。
学校具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类型。
六、其他事项
关于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及时查阅我校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网站(https://fgc.jju.edu.cn/),有关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直接与我校各相关招生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2025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九江学院发展规划与研究生处联系电话:0792—8337987(陈老师)。
山东交通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2000年由交通运输部划转山东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的管理体制。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升为普通本科高校。2007年交通运输部与山东省签署文件共建山东交通学院。2009年获批山东省第一批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2011年学校成为“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50强”典型经验高校,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2013年获批成为山东省高等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2020年入选山东省“高水平学科”建设高校。2021年获批山东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首批支持单位。2024年获批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单位。学校坚持“立足山东,服务交通,面向世界,把学校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交通大学”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富有爱国主义精神、国际化视野、富有创新意识和实干精神的交通事业高级应用型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一)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内容,可在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查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可由学校主页(http://www.sdjtu.edu.cn)相关链接进入。
(二)我校2025年在4个专业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数325人,招生专业及人数见下表。
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 招生专业及代码 | 研究方向 | 二级学院 | 招收人数 |
1 | 交通运输(086100)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4汽车工程学院 | 123 |
01交通信息与控制工程 | 005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 |||
02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 ||||
01水路交通运输 | 035航运学院 | |||
02轮机工程 | ||||
2 | 机械 (085500)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6工程机械学院 | 71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36船舶与港口工程学院 | |||
3 | 机器人工程(085510)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08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 73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021轨道交通学院 | |||
4 | 土木水利 (085900) | 01道路与铁道工程 | 007交通土建工程学院 | 58 |
02桥梁与隧道工程 | ||||
03水利工程 | ||||
04土木工程材料 | ||||
05智慧交通 |
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各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一志愿考生达线情况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需达到以下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本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见学校网站)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非应届毕业生。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3.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以教育部公布初试时间为准。
(2)报名网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按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需提前将相关材料提交我校研招办,研招办按照上级文件及政策要求进行审核,通过者准予报名。
(4)学历(学籍)网上校验。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4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学历(学籍)核验材料提交至我校研招办。
(5)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网上确认要求。
①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②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③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④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初试时间为准。
(二)考试方式。初试考试科目均采用笔试方式进行。
(三)考试科目。各专业初试考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统考科目有关事宜以教育部有关规定为准。我校自命题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四)成绩公布。成绩公布以教育部通知查询时间为准。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进行。具体时间届时将在我校网站公布。
(2)复试相关内容请到我校网站查询。
(3)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相应能力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至少两门。
(5)复试不合格考生不予录取。
(二)体检。体检在拟录取后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录取。
入学考试结束后,成绩达到国家和学校标准的考生,分专业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分别排名,先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一志愿过线且复试合格的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录取。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见我校网站。
拟录取考生的人事档案需全部转入我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制
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为10000元/年(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学校将依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发放奖、助学金,同时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岗位,解除贫困研究生学习的后顾之忧。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为加强研究生管理,学校提供研究生宿舍。住宿费标准按鲁发改成本〔2022〕734号执行。
我校各招生学院培养校区见学校网站,由于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十一、毕业
研究生在弹性学制内完成规定学习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等情形,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十三、其他事宜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山东交通学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上查询,研究生工作处网页可由学校主页(http://www.sdjtu.edu.cn)相关链接进入。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复试通知书。
该章程中与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或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威海校区:山东省威海市双岛湾科技城和兴路1508号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 话:0531-80687061、80683788
联系人:张起 屈展 E-MAIL:sdjtyzb@163.com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一批)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成立于1953年1月,1992年12月挂牌成立江苏省行政学院,2020年9月更名为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行政学院),是中共江苏省委领导的培养党员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校(院)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49号。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江苏省委党校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5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3个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以及社会工作、公共管理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二、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我校学术学位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就业方式原则上按非定向就业类别录取,我校须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学生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专业学位(社会工作、公共管理)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生,非脱产学习,利用周末时间相对集中上课,不安排住宿。就业方式按定向就业类别录取,考生应当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不转户口、人事档案等,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报名前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和录取问题所引起的有关纠纷,与我校无关。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5年拟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102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52名,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36名,非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MSW)14名。
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参考书目》。
我校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作适当调整。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完成本专业本科段八门以上课程学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非全日制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完成本专业本科段八门以上课程学习;②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过论文。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六、报名
(一)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报考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选择“非定向就业”;
2.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选择“定向就业”。
(二)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要求
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应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如实填写本人学习情况和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确认要求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考点公告。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同时交验由市(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或者高校教务部门验证的、教育部承认学历的、同一学科的八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和学籍档案(网上确认后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
(三)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和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科目为自命题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2.初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的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二)复试
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另行通知。
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除外),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录取。公共管理硕士(MPA)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通知。
八、录取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招生录取原则。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以及业务素质择优录取。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全日制学术学位拟录取考生须转入人事档案,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拟录取考生须提交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九、学制和学费
(一)学制:各招生类别学制均为3年。
(二)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8000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社会工作硕士(MSW)为15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为18000元/年。
十、奖助制度
全日制研究生享受助学金9600元/年、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并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奖励。学校开通绿色通道,提供“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助学金和奖学金。
十一、学习和生活条件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优越的学习条件和生活环境。学习方面,导师对学生进行一对一、多对一的指导,实行小班化教学,配备专业辅导员和专职班主任,进行全过程管理;自习室充足,图书信息资源丰富,有近百种中外文综合性人文、专科类文献数据库,建成印刷型文献和数字化文献相结合的文献保障服务体系。生活方面,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双人间宿舍,配备独立卫生间、空调、热水器、WIFI;网球场、乒乓球馆、羽毛球馆、篮球馆、健身房、多功能运动中心等运动场所向全体研究生免费开放。
十二、其它
(一)注意事项
1.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考研辅导材料,不出售往届试题。
2.考生填写网报信息时,务必将本人2024年11月至2025年6月期间的有效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填写清楚,避免录取通知书无法寄出、误投或遗失。
3.我校的招生信息一律在网上发布,考生在报名、考试过程中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站的最新信息。
4.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参考《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5年社会工作硕士(MSW)招生说明》《中共江苏省委党校2025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说明》。
5.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若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参照执行。
(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89632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49号
邮政编码:210009
联系部门: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研究生处
学校网址:http://www.sdx.js.cn/
研究生教育网站:http://yjs.sdx.js.cn/
E-mail:jsdxzs_master@vip.163.com
联系人:彭老师、张老师
电话:025-83380151、83380150
传真:025-83380136
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学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与质量建设,坚持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作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征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学校为繁荣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推进社会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是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简章及专业目录内报考条件。
★凡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面向全国招收艺术学(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音乐研究、舞蹈研究、戏剧与影视研究、美术与书法研究、设计研究等方向)以及交叉学科设计学(舞台戏剧服装与服饰设计、非遗传承与设计转化等方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音乐、舞蹈、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设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及本科专业要求详见《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目录》(附件1)《新疆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本科专业要求》(附件2)。
2025年招生计划人数以教育部和自治区实际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2025年我校单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具体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
(二)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当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毕业专业、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在报名结束前需提前向我校确认毕业专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4.报考音乐专业的考生在网报时需注意,报考“器乐演奏”研究方向必须在备用信息内填写所学器乐名称,以便我校复试时安排考场。
5.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6.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7.照顾政策、加分项目、“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8.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该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七、初试
(一)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
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二)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英语一(或英语二)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或英语二)、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业务课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可查看附件1。
(三)初试地点为我校初试考场及考生选择的报考点,后期如有变化会在学校招生网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四)考生须到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符合要求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提交材料以当年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为准。
(三)复试科目:1-2门。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还须加试2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复试时间、地点:以我校招生网复试通知为准。
(五)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办法和程序于复试前公布。
九、调剂
(一)如初试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可接收调剂考生。
(二)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并执行。
(三)请考生关注我校招生网有关调剂公告。届时,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十、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者,不予录取。
具体体检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
十一、录取
(一)我校根据本单位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在拟录取前必须提交定向就业协议,否则不予录取。)
(四)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如需保留入学资格,应在入学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保留学籍两年。
十二、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三年。
十三、违规处理
(一)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三)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四、学费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7000元/学年(如遇上级调整收费标准,学校按照新规定执行)。
十五、奖助体系
我校已建立较为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除国家奖、助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以外,还增设了学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学年,硕士研究生自治区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学年,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分6000元/人/学年、4000元/人/学年、2000元/人/学年三个等级。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年6000元/人。同时,学校增设研究生“三助”岗位,并对家庭贫困学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给予支持。
十六、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三)考生因未按照招生对象或报考条件报考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办法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五)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均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我校公布的考试参考书目为准。
(六)请考生及时关注新疆艺术学院招生网、“新艺招生”公众号获取我校招生最新信息。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联系单位:新疆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团结校区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团结路734号,邮编:830049
金桥校区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金桥路699号,邮编830023
联系人:弋老师 王老师 电话:(0991)2575210
学校招生网:https://bkzs.xjart.edu.cn
新疆艺术学院
2024年9月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川外国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25年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99人(含推免生)。根据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我校保留对各专业(方向)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我校另设“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专业不限。
三、学习形式及学制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除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
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学制为3年。
四、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第(一)款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本条第(一)款中第1、2、3项的要求。
(2)考生学业水平和工作经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b.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c.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须在报名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报名无效。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专业(方向)。
4.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相关材料。
5.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核验证明材料。
7. 符合教育部关于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符合教育部关于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8. 符合教育部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要求的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应在我校复试报到时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2.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我校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一)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我校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请查询《四川外国语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我校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教育部相关教务文件执行。
七、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复试内容及要求,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于复试前在我校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
(三)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方向)对专业成绩的要求,以及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各专业(方向)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四)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审核考生身份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五)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进行加试。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不进行加试。
(七)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九)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时组织进行。我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规定组织体检。
八、调剂
(一)我校在相关专业(方向)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我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定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和各学院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细则,并在调剂复试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网站公布。
(三)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四)我校各专业(方向)在教育部规定的第一志愿报考相关专业应遵循的调剂要求基础上,结合各专业(方向)实际情况确定考生调剂的要求。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招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一)初试、复试(加试)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按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计算)排序择优录取。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三)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推免研究生
(一)除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以外,我校所有专业均接收推免研究生。推免研究生招生人数不超过该专业招生人数的50%。
(二)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三)我校制定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和各学院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于接收推免前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和我校网站公布。
十二、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
1. 学术学位研究生:法学、文学、交叉学科(区域国别学)7000元/生.年,教育学6000元/生.年。
2. 专业学位研究生:金融、国际商务、国际中文教育、翻译、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审计、戏剧与影视13000元/生.年,法律11000元/生.年,教育、社会工作10000元/生.年。
(二)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30000元/生.年。
(三)交叉学科(区域国别学)、旅游管理、戏剧与影视为我校新增全日制招生专业,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为我校新增非全日制招生专业,这些新增专业的学费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十三、奖助学金
为了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开拓创新,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我校建立了完备的研究生奖助体系。主要包括:
(一)国家奖学金
20000元/生.年,评定名额按教育部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相关文件执行。
(二)新生奖学金(一年级)
一等奖8000元/生,占30%;二等奖4000元/生,占30%;三等奖2000元/生,占20%。
新生奖学金在第一学年新生报到注册后评定。推免研究生均享受新生奖学金一等奖。
(三)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一等奖8000元/生.年,占30%;二等奖4000元/生.年,占30%;三等奖2000元/生.年,占20%。根据上一学年的德智体美劳表现进行综合评定。
(四)国家助学金(百分之百覆盖)
6000元/生.年,按照每年十个月逐月发放,每人每月600元。
(五)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资助(覆盖面广)
省级项目5000元/项;校级重点项目5000元/项、一般项目3000元/项;学科项目3000元/项。
(六)研究生学术交流资助(百分之百覆盖)
1200元/生。
(七)研究生还可申请出国留学资助。
十四、其他
(一)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订的办法执行。
(二)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重庆市研究生招生相关文件精神为准。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分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分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 单位简介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分院(原航天504所),简称西安分院,隶属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研究院,位于陕西省西安市航天基地,是我国空间飞行器有效载荷和卫星应用电子系统与设备研制、生产的核心单位,是国内最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空间飞行器有效载荷研制和产业化基地。
作为中国航天科技的中坚力量,西安分院代表着我国通信卫星技术发展的最高水平,是我国卫星导航系统建设的主力军,是我国卫星遥感技术领域的领跑者,是我国地面、海上、天基测控技术领域和星间链路技术领域的开拓者,是我国星载天线、空间数传系统、空间微波产品研制的核心力量。50多年来,西安分院先后参与了自东方红一号卫星开始的我国历次航天重大活动,成功参与发射400多颗(艘)星船的研制任务,为我国“两弹一星”工程、载人航天工程、月球探测工程、北斗导航工程、火星探测等国家重大工程研制了重要关键产品,为我国航天事业、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西安分院是航天精神的重要发源地和忠诚践行者,培养了一批以院士、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博士生导师、学术带头人、专家为主体,综合素质好、专业技术水平高的研制和管理队伍,先后荣获国家科技进步奖特等奖、国防科技进步奖特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项400余项,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的获得单位,是我国航天系统有重大贡献单位。
二、导师队伍
西安分院共有博士生指导教师14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50人,他们都承担着国家重点型号研制项目,有丰富的课题研究和教学经验。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单位名称及 代码 | 专业代码及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代码 及名称 | 复试科目 |
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西安分院 (单位代码:83269) |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 01 航天器数据传输与处理 | 9 |
101 政治 201 英语一 301 数学一 803 信号与系统 | 通信原理 |
02 航天器通信技术 | |||||
03 航天器导航技术 | |||||
04航天器测控技术 | |||||
05 航天器遥感技术 | |||||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 01 空间微波技术 | 7 | 101 政治 201英语一 301 数学一 850 电磁场理论 | 微波与天线技术 | |
02 航天器天线技术 | |||||
03 电磁对抗技术 | |||||
04时频传递技术 | |||||
082500 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01空间结构设计与仿真分析 | 2 | 101 政治 201英语一 301 数学一 805 理论力学 | 材料力学 | |
02空间机构与机电系统设计 | |||||
03航天器电子产品先进制造 |
四、招生说明
1、每年我院计划招收18名硕士研究生,全部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注:对于按照研究生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完成学业的毕业生,西安分院将择优录用)。
2、接受一定比例的优秀推免生。
3、考生本科所学专业应在以下范围: 通信工程、电子工程、电路与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
测试计量技术与仪器、电子信息工程、电磁场与微波技术、电子科学与技术、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航空宇航制造、机械设计、工程力学等。
五、学习工作环境和生活待遇
西安分院现承担着国家多种型号研制任务和国家重大预研课题,有充裕的科研经费支持,国家级的重点实验室为科研人员提供了优越的工作环境。
1、 新入学的研究生外送国内重点高校读基础课;
2、 图书馆拥有上万册的专业图书和文献资料可供查阅学习;
3、 选派优秀研究生赴国外留学深造;
4、 免除学费及住宿费,硕士生每月发放生活补助3000元;
5、 设立“西安分院院长特别奖学金”,对知名高校专业排名前20%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给予
30000元特别奖学金奖励;
6、 设立硕士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等多项研究生奖学金;
7、 为研究生购买医疗保险。
六、硕士专业课复习范围和参考书
1. 信号与系统(803)
² 复习范围:
信号;连续时间系统的时域分析;傅氏变换及其应用——滤波、调制与抽样;拉氏变换与S域分析;离散时间系统的时域分析;Z变换及Z域分析。
² 参考书目:
《信号与系统》(第二版)上下册,郑君里等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2. 理论力学(805)
² 复习范围:
各种力学平衡,滑动摩擦与滚动摩擦,重心,点的运动,刚体的运动,质点的运动,微分方程,质点直线振动,碰撞,动力学普遍定理,达朗贝尔原理,虚位移原理,点在非惯性坐标系中的运动,第二类拉格朗日方程。
² 参考书目:
《理论力学》(第七版),哈尔滨工业大学理论力学教研室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理论力学》(第二版),李俊峰,张雄主编,清华大学出版社
3. 电磁场理论(850)
² 复习范围:
静电场的基本方程式和边界条件,静磁场的基本方程式和边界条件,位场计算方法,交变电磁场的基本理论及计算方法,电磁波的辐射;电偶极子的电磁场计算、磁偶极子的电磁场计算。
² 参考书:
《电磁场与电磁波》,谢处方、饶克谨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七、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东长安街504号研招办 邮编:710100
电话:029- 85613393 联系人: 朱老师
电话:029- 89253118 联系人: 孙老师
传真:029-89253222
E-mail: cast504_yzb@163.com
热情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西安分院硕士研究生。
空军勤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专业
控制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全日制)、军事后勤学(学术学位、全日制),后勤与装备保障(专业学位,全日制、非全日制)。
二、报考条件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职军官(警官),非指挥类军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报考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志愿献身国防事业,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3.在职军官报考研究生一般应当具有3年以上军官岗位任职经历(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军事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应当招收上尉以上军官。距离本衔级最高年限和服役最高年龄均不少于4年(截至录取当年9月1日)。
4.非指挥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考硕士研究生,但不得报考军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2025年7月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若相关政策存在变化或冲突,以上级机关下达的实际政策为准。
三、报考流程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报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0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1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2.网上确认: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前10天左右),在报名点参加考试。
考生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后,须将报考推荐审批表原件、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学员证等)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资料于11月初寄送学院审核。
3.初试时间:考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生到准考证上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使用A4幅面白色纸张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不得添加任何文字、图案。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复试组织:初试成绩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2025年4月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参加复试。
5.录取审核:根据招生计划,经公示无误后(10个工作日以上)逐级上报审批,最终录取结果以上级机关批复为准。
网上报名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进入报名网站后,首先注册个人用户名,用个人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填写报名信息。考生注册时,用户名和密码要便于记忆,并妥善保留,谨防他人篡改个人信息。
选择报考学校(91031空军勤务学院)和考试方式(全国统考),培养方式(1为全日制,2为非全日制)。
在职军官(警官)考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军队秘密,违规者取消报考资格。
报名信息填写必须详细准确,填写时要注意阅读有关项目的填写说明。现将几个重要项目的填写说明如下:
1.报名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信息确认手续。
2.证件类型。根据教育部通知,2025年全部考生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考试,请遗失或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及时办理。
3.现在学习或工作单位。在职军官(警官)填写“大单位+部队代号或番号”,保密单位不得填写部队番号。应届本科毕业学员填写“学院名称+队别”。
4.通讯地址。此信息用于邮寄复试通知、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务必填写准确,否则无法收到有关材料。
5.联系电话。请填写个人手机号码并确保2025年10月前一直有效。如因手机号码错误影响复试或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6.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在职军官(警官)填写“大单位+部队代号或番号”,保密单位不得填写部队番号。
7.报考类别。非指挥类军校应届本科毕业学员填写非定向;部队在职干部填写定向。
8.学习与工作经历。从本人的第一学历开始填写,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统一审查,空缺或填写不详者不予发放准考证。
嘉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嘉兴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w.zjxu.edu.cn/info/1213/17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