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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科技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8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2500余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0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500人,实际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学院预计招生数包含全日制、非全日制统考和推免计划等,录取时学校将根据实际下达计划和生源情况作适量调整。

一、报考条件

(一)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和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考除上述6种专业以外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各项的要求。

(三)单独考试的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工程硕士中矿业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机械工程和软件工程领域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网上报名: 2017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选好报考点(即现场确认和初试地点,拟在我校参加初试者应选我校为报考点,代码为3753),按规定填报并保存好生成的报考号(可打印网报表格自行检查)。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需具体选择培养方式,如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考生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到网上报名时选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经现场确认的网上报考信息无效。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2、考生须准确填报考试科目名称及代码、本人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如联系办法变更时,请及时告知研招办,以便寄送通知书等相关材料。

3、考生网上报名选择的报名点就是现场照相的地点,也是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地点。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②单独考试的考生报名点选择山东科技大学。

③泰安地区(包括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点请选择泰安市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代码:3709),以方便报考。

④济南地区(包括山东科技大学济南校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报名点请选择济南市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代码:3701),以方便报考。

4、研究方向和导师在复试录取时双向选择统筹确定。

5、专升本考生应在备注信息中注明专科学校及专业等信息。

四、考试与录取

1、下载《准考证》: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地点见《准考证》。

3、初试科目:

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4、复试:我校根据教育部要求制定复试办法并确定复试名单,专业课笔试在复试中进行;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

5、体检:在复试阶段由我校组织进行。

6、录取: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成绩,综合审查,择优录取。

五、学费及奖学金

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共为50000元;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共为29000元;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学费共为37000元。

其他专业和类型研究生三年制学费为8000元/年,两年制学费为10000元/年。

全日制翻译硕士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翻译硕士学制为3年。

我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普通助学金、科技竞赛奖和“三助”等多项奖助政策。

六、其他说明

1、为帮助考生复习,将公布往年专业课试题,请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查询。

2、若国家出台新政策,我校将执行上级最新文件精神。

 

敬请考生关注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以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

网址:http://yjsy.sdust.edu.cn

学校代码:10424

地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

邮政编码:266590

联系部门:山东科技大学研招办

邮箱:yzb@sdust.edu.cn

联系电话:0532-86057150


锦州医科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五条 2017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793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273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520人。2018年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800人,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及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达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为准。

第六条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关于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多层次的奖助政策。

(一)国家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二)省级:学业奖学金,评奖比例在40%左右,可分为一、二、三等奖。

(三)校级:

1.校长基金:资助科研创新和贫困在校生。

2.发表SCI论文奖励:在我校规定的被SCI索引收录的期刊所刊登的论文,按影响因子给予奖励。

3.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奖励:通过评选获得的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给予奖励。

4.三助工勤岗位津贴:设立助研、助管、助教工勤岗位,并发放津贴。

第三章  报名

第七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八条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一)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2--)各专业接受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四年制医学技术类专业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对应相关专业。

不接受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毕业生跨专业报考。

(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1--)各专业仅接受普通全日制医学学士临床医学类本科毕业生报考(应届生应在2018年7月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根据《关于印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2015]9号)文件要求,实行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轨培养。招生对象应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不接受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毕业生跨专业报考。

高职高专、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学习形式毕业生无论是否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原则上不得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三)基础医学各专业、生理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人类)、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接受医学类或医学相关理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四)口腔临床医学专业仅接受口腔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专业仅接受医学类或公共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六)药学各专业接受药学类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药理学可接受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其他均不接受非药学类专业毕业生跨专业报考。

(七)护理学专业接受护理学或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八)食品科学与工程各专业接受食品科学与工程相关专业毕业生报考。

(九)兽医专业接受动物医学类或动物生产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十)中西医结合临床专业仅接受中医类或临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报考。

(十一)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遗传学(动物)、微生物学专业不限制毕业生专业。

第九条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同等学力考生尚需符合如下要求:

(一)在校期间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复试时核验成绩单,总分425分及以上)。

(二)初试合格参加复试者,须加试两门复试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

第十条 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以及初试时间流程安排参看《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具体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网上报名时,考生根据我校专业目录选择报考学位类型和学科专业,报考时不区分院系所,在研究生录取后确定院系和指导教师。

第十一条 硕士研究生报考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四章  命题

第十二条 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

第十三条 自命题科目及综合科目考试内容范围说明如下:

(一)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

(二)兽医基础:兽医药理学及动物病理学。

(三)药学综合(一):药剂学、药物分析学、天然药物化学。

(四)卫生综合:卫生统计学、职业卫生与职业医学、流行病学及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五)医学综合: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及外科学(总论部分)。

(六)口腔综合一: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口腔内科学、口腔颌面外科及口腔修复学。

(七)生物综合一:生理学、生物化学及细胞生物学。

(八)生物综合二:动物生理学及动物生物化学。

(九)中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及中医内科学。

(十)兽医学:畜禽传染病的防治、畜禽常见内科病的防治。

(十一)食品化学

(十二)马克思主义哲学

(十三)生理学

(十四)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十五)细胞生物学

(十六)兽医免疫学

(十七)伦理学原理

(十八)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十九)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二十)食品微生物学

命题科目参考大学本科的教学大纲进行命题,无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

第五章  复试

第十四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第十六条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十七条 复试方案和具体安排将于复试前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

第十八条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加试两门复试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具体备选科目复试时通知。不论何种情况,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一律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做出处理。

第六章  调剂

第二十条 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考生成绩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另行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第七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一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第二十三条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复试的同时我校将通过多种措施,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如有必要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八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二十六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研究生管理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报名时无毕业证书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第九章  学制及学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兽医专业学位学制两年外,其余专业学制三年。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二十八条 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第十章  联系与监督方式

第二十九条 联系电话:0416-4673939 0416-4673679

传真:0416-4673679

监督举报电话:0416-4673456

联系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松坡路三段40号

锦州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科

邮政编码:121003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将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一条 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需按军队相关部门另行制订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辽宁中医药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报 考 说 明

    一、招生规模

    本校2017年硕士生招生规模约620人(包括推荐免试生,医学长学制转入硕士研究生阶段约180人),实际招生计划按国家下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具有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具体要求为: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一般情况下,本科主干课程应基本修完或具有执业医师、药师资格或达到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另外,除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各专业均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具体事宜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三、相关专业报考限制条件

1.我校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等专业,专业代码以1057开头)只接受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的专业要求的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等专业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2.公共管理硕士(MPA)要求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护理硕士要求统招全日制护理学本科毕业,且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4.我校临床学科不接受非医科类毕业生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临床学科研究生(仅能报考学术学位),原则上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四、核查学籍或学历信息

考生请在网报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籍(应届生)或学历(往届生)信息自查,要求考生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查询到本人的学籍或学历信息,并打印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备用。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持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

五、报名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网上报名网址: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报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

3.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遵守研招网公布的网报时间及所选择报考点的现场确认时间,按期完成报名工作,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我校在新生入学时实行双向选择确定导师,考生报名时注意选择好“院系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和“考试科目”,我校将根据所选项目确定其复试科目和可选导师范围。

(4)考生报名结束后,我办要根据报考信息对其进行资格初审,学历或学籍有问题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入学考试。

六、初试

    请完成报名的考生严格遵守准考证下载时间,及时了解初试地点及时间安排,保证初试顺利进行。

    相关科目说明:政治、外语、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科目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外国语语种请根据专业要求选择;本校命题科目中,中药综合1包括分析化学、有机化学、药理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中药综合2包括中药学、中药市场营销、药事管理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中药专业基础综合包括中药化学100分、中药药剂学75分、中药鉴定学75分、中药学50分,满分300分;护理综合包括护理学基础占30%(其中护理学导论占10%,基础护理学占20%)、内科护理学占40%、外科护理学占30%,满分300分;中医学术综合包括中医基础理论、中药学、中医内科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西医学术综合包括生理学、病理学、内科学3门,各占100分,满分300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发展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简明马克思主义史3门,各占50分,满分150分;政治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包括政治学、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各占75分,满分150分。

七、复试

复试时间:2017年3月至4月。2017年我校复试分数线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按院系所,分专业确定,有关复试的具体时间和方案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我校自主确定并公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进入复试及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调剂的成绩要求,教育部划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作为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中医硕士专业学位。

1.复试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能力测评和体格检查,其中综合能力测评以面试为主,主要包括专业技能、科研创新能力、教学能力、外语水平等内容;考生体检结果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相关规定和相关学科及导师的培养要求。

2.考生复试时,必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成绩单原件,并准备复印件各一份备察;应届生还须携带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及其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还须携带学习、进修相关材料和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以备审核。

3.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还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其中中医学和中西医结合学科加试科目为:①中药学或诊断学,②中医诊断学、中医内科学、病理生理学、生理学、生物化学选一;药学和中药学学科加试科目为:①中药学或药物化学,②药理学或药剂学;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加试科目为:①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加试科目不得与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科目重复,并且在网上报名时在“备注”项内注明。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同等学力考生,不进行加试。

4.被我校博士学位授权点录取的优秀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经学位点推荐并通过审核、公示后,可在第二学年后期参加博士入学考试,合格者从第三学年开始进入博士阶段学习,按硕博连读进行培养。

    八、其它

1.对于考生申报虚假信息、材料、考试舞弊等行为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个阶段,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2017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2.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缴费标准以上级单位最后审批为准。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结合现有奖、助、贷等机制建立多元化奖助体系,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积极奖励优秀学生,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3.我校201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为全日制硕士,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或定向就业,学制3年,我校2017年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

4.招生简章内容如有与国家、省或学校相关文件精神不符,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未尽事宜请与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单位代码:10162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79号 辽宁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    编:110847     联 系 人:孙江波

  联系电话:(024)31207065  传    真:(024)31207065

电子邮箱:lnzyyzb@***  学校网址:http://www.lnutcm.edu.cn

专业目录查询地址(点击进入)

中国航空研究院611所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611所简介

611所建于1970年,坐落在美丽的天府之国锦江河畔武侯祠,是从事飞行器设计研究的多学科综合性设计研究所,主要从事飞行器设计和航空航天多学科综合性研究,是我国现代化歼击机设计研究的重要基地。具有培养研究生的优越科研条件和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研究所先后承担歼七、枭龙、歼十、新一代战斗机等多个飞机型号研制和大量课题研究任务,共取得国家和省、部级成果600余项,是国家硕、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享有自营进出口权,与美、英、法、俄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广泛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611所具有飞行器设计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飞行器设计、系统工程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博士后工作站。研究所学科专业齐全,设有总体、气动、结构强度、振动、飞行控制、航空电子、电气、仪表、环控、救生、液压、燃油、材料、可靠性研究、信息处理等100余种专业。

611所招收的研究生均为本所定向生,毕业后留所工作。

二、招生专业目录

2018年我所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7人,其中推免生2人。具体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见下表。

专业

研究方向

考试科目

082501  飞行器设计

飞行器总体设计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空气动力学

飞行器结构强度设计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材料力学或者结构有限元分析基础

飞行控制系统技术及应用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信号与系统或者自动控制原理

计算机技术与应用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计算机专业基础                         

试飞保障综合技术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自动化检测技术

飞机燃油系统设计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自动控制原理

飞行器空气动力学性能研究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空气动力学

飞机机电系统设计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电气工程基础

081103  系统工程

航空电子系统设计与综合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信号与系统

战斗机战术性能分析及作战效能评估

1统考思想政治

2统考英语一

3统考数学一

4信号与系统

 

三、复试办法

复试将安排专业课考试、英语测试和综合面试,其中专业课考试科目为《飞行器总体设计原理》,方式为笔试。具体要求以当年发布的复试办法为准。

四、其它说明

单位代码:82906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1610号(新区)邮政编码:610091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周老师     电话:028-65033788

 

中国航空研究院第六一一研究所

2017年9月14日


广州美术学院2018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艺术硕士、风景园林、文物与博物馆)招生简章


  1. 培养目标与学制

    广州美术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艺术院校之一,学校目前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坚实专业基础和理论基础,具有创新精神,从事艺术研究、艺术创作与设计、艺术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按照国家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总体部署,我校自2010年始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现有艺术硕士、风景园林、文物与博物馆三种专业学位研究生。学生按要求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符合广州美术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的相关条件者,颁发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2017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三年。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广州美术学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考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相关信息。

  2. 报名时间、地点(具体报名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陆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有关网上报名详情请登陆广州美术学院网站或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二)现场确认:2017年11月8日-11日,到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指定地点凭报名号交费并照相,确认数据。

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定广州美术学院为报考点,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本人亲自到我校照相,确认数据。

四、报名手续

(一)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日期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程序

1、现场确认地点: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伍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及《入伍证》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并签名。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凡是以假证明、假学历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初试2017年12月23-25日

复试2018年4月中旬

(二)考试科目:

1、初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政治、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专业考试由我校命题。

2、复试内容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试地点: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四)考试所需的专业工具均由考生自备,食宿费用自理。

六、录取

(一)我校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初试文化课、专业课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统一分数线,复试成绩合格,并根据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招生规模择优录取。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二)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录取前我校将与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协议,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招生规模

2018年我校预计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180名,其中美术领域80名(领域代码:135107),艺术设计领域(领域代码:135108)80名,风景园林(领域代码:0953)10名,文物与博物馆(领域代码:0651)10名。最后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我校保留根据上线考生数和正式计划数对各专业招生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共3名(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八、学费及住宿费

学 费:艺术硕士28000元/生/学年

       风景园林28000元/生/学年

       文物与博物馆15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000.00元/生/学年。

九、其它

需了解最新信息及详细情况请登录广州美术学院网站。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

邮    编:510260

联系电话:020-84019197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网    址:http://yjs.gzarts.edu.cn

邮  箱:yjszs@gzarts.edu.cn


 


广州美术学院2018年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1. 培养目标与学制

    广州美术学院是我国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艺术院校之一,学校目前有艺术学理论、美术学、设计学三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坚实专业基础和理论基础,具有创新精神,从事艺术研究、艺术创作与设计、艺术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2018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准学制三年。

  2.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广州美术学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考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相关信息。

  3. 报名时间、地点(具体报名时间以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一)网上报名: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登陆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有关网上报名详情请登陆广州美术学院网站或中国高等教育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二)现场确认:2017年11月8日-11日,到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指定地点凭报名号交费并照相,确认数据。

报考我校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选定广州美术学院为报考点,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本人亲自到我校照相,确认数据。

四、报名手续

(一)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日期进行网上报名

(二)现场确认程序

1、现场确认地点: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伍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及《入伍证》复印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确认并签名。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考生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凡是以假证明、假学历及其它不真实材料报考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

五、考试

(一)考试时间:初试2017年12月23-25日

复试2018年4月中旬

(二)考试科目:

1、初试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其中政治、外语为全国统考科目,专业考试由我校命题。

2、复试内容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考试地点: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外环西路168号)。

(四)考试所需的专业工具均由考生自备,食宿费用自理。

六、录取

(一)我校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衡量。初试文化课、专业课须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统一分数线,复试成绩合格,并根据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招生规模择优录取。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新生入学后由我校进行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健康状况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

(二)报考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录取前我校将与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协议,学生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七、招生规模

2018年我校预计招收学术型研究生110名,其中艺术学理论(专业代码:1301)预计招生30名,美术学(专业代码:1304)预计招生40人,设计学(专业代码:1305)预计招生40人。最后招生名额以国家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为准,我校保留根据上线考生数和正式计划数对各专业招生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共3名(含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八、学费及住宿费

学  费:8000元/生/学年。

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

九、其它

需了解最新信息及详细情况请登录广州美术学院网站。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

邮    编:510260

联系电话:020-84019197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网    址:http://yjs.gzarts.edu.cn

邮  箱:yjszs@gzarts.edu.cn



浙江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

2018年我校计划在303个学科专业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500余名(其中学术学位3000余名,专业学位2500余名),其中接收推免生约为2700名左右(最终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在31个学科专业(领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600余名(均为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均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详细政策参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我校单独考试只限在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招生。

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少民骨干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招生专业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标有“▲”的表示该专业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标有“☆”的表示该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标有“※”的表示该专业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标有“★”的表示该专业为自主设置的二级学科。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详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英一、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化学(农)、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由水产学科联考工作组命题,其余科目均由我校命题。

2、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英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3、JM(法律硕士)联考: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课,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

 

三、报考方式: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将在复试阶段进行严格核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联考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中报考我校工业设计工程、设计学且选考736专业基础、艺术硕士且选考709中国书画篆刻创作的考生,单独考试(限工程师学院相关专业)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在浙江大学参加考试。

1、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即为网报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

 

2、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其中在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在校研究生报考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1)选择浙江大学考点的考生,将采取网上确认的办法,请于10月下旬关注我校研招网网上通知,届时将公布本考点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阅。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四、  初试

1、考生根据教育部安排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24日(6小时科目的考试在25日进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资格审查

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网上通知。

 

六、  复试

1、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或学籍信息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凡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需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复试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需携带①本人居民身份证件。②学历(学籍)认证报告。③学历、学位证书(所有材料均需携带原件和提交复印件各1份)。如考生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④同等学力考生另需携带报考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等其他材料。具体届时详见我校网上通知。我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

2、实行差额复试,原则上按照学科门类(特别专业除外)划定学校基本分数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计划、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学科的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公布的基本分数线),并以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学科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复试或体检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七、体检

考生复试前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体检。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八、录取与调剂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其在校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复试、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在考生正式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生。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暂行)》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未被我校拟录取的硕士考生,若自愿调剂到浙江大学以外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应达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办理调剂。自2013年起,我校已不再向调剂目标单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九、学费、奖助与学制

(一)学费: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的相关文件精神,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经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准,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攻读类型

专业类型

学费标准

全日制

普通专业(以下专业以外)

8000元/生·学年

全日制

法律硕士(非法学)

33000元/生·全程

全日制

软件学院各专业

40000元/生·全程

全日制

社会工作

48000元/生·全程

全日制

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

60000元/生·全程

全日制

金融硕士、会计硕士

80000元/生·全程

全日制

工商管理硕士(全脱产)

138000元/生·全程

全日制

工商管理硕士(GEP项目)

180000元/生·全程

非全日制

法律硕士

50000元/生·全程

非全日制

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农业硕士、兽医硕士

30000元/生·全程

非全日制

风景园林硕士

45000元/生·全程

非全日制

公共卫生硕士

33000元/生·全程

非全日制

软件学院各专业

40000元/生·全程

非全日制

工程硕士(工程师学院)

60000元/生·全程

非全日制

建筑学硕士(工程师学院)

80000元/生·全程(待审批)

非全日制

金融硕士

80000元/生·全程

非全日制

公共管理硕士

60000元/生·全程

非全日制

工程管理硕士

100000元/生·全程

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硕士(GMSCM项目)

100000元/生·全程

非全日制

工商管理硕士

168000元/生·全程

非全日制

高级工商管理(EMBA)

420000元/生·全程

 

(二)奖助学金:

1.有关浙江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及注意事项请见研究生院网站(网址:http://grs.zju.edu.cn/)。

2.学校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评选国家奖学金及各类专项奖学金。

3.学校设置学业奖学金,硕士生8000元/学年,奖励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研究生: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社会工作、会计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软件工程硕士。  “强军计划”、“少民骨干计划”、“对口支援计划” 、“国防生”及国家其它政策扶持的在职研究生,可向学校申请另设的专项学业奖学金。

4.学校设置岗位助学金(含国家助学金等),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生学校资助部分为700元/月,导师资助部分按照学校及院系制定的标准发放。每学年发放12个月。

5.学校和导师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助研、助教、助管岗位,并根据岗位工作发放津贴。

6.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光学工程、动力工程等四个工程硕士领域的全日制招生纳入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实行专业学院和工程师学院双院制双重管理模式,学籍为浙江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由浙江大学颁发,收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等奖助学金政策等与所有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领域相同。

7.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学校设立了绿色通道,可申请助学贷款等。

8.外国来华留学生学费及资助方式按国家和学校另行制定的规定执行。

详情参见学校文件:《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

 

(三)学制:各学院学制请查询研究生院网上通知(网址:http://grs.zju.edu.cn/)

 

十、报考咨询: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杭州市余杭塘路866号, 邮编:310058,电话:0571-87951349。Email:yjsy-zsb@zju.edu.cn,本目录查询: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12 

 

关于您所报考专业的具体问题可向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区号0571):

院系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院系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经济学院

87951474

flh@zju.edu.cn

光华法学院

86592723

sunxiaohong@zju.edu.cn

教育学院

88273714

sch@zju.edu.cn

人文学院

88273526

rwkyk@zju.edu.cn

外语学院

88206251

flq@zju.edu.cn

数学学院

87953831

xiongjinglei@zju.edu.cn

物理系

87953259

phyjiangdan@zju.edu.cn

化学系

87951352

huangzhenzhen@zju.edu.cn

地科学院

87951336

zhjl@zju.edu.cn

心理系

88273022

taoran@zju.edu.cn

生命学院

88206488

yongw@zju.edu.cn

电气学院

87951691

eegrs@zju.edu.cn

建工学院

88208680

linlinlu@zju.edu.cn

生工食品学院

88982192

shjfeng@zju.edu.cn

环资学院

88982448

shenyn@zju.edu.cn

生仪学院

87951585

qhuang@zju.edu.cn

农生学院

88982352

yjsk.cab@zju.edu.cn

动科学院

88982326

hzhu@zju.edu.cn

医学院

88208117

yxyjsb@zju.edu.cn

药学院

88208418

huangpf@zju.edu.cn

管理学院

88206117

angeljan@zju.edu.cn

MBA中心

88206813

c_chen@zju.edu.cn

公管学院

56662026

zjhorsezhu@zju.edu.cn

公管学院专业学位中心

56662018

xxzy@zju.edu.cn

计算机学院

87952168

wuzh@zju.edu.cn

传媒学院

87953990

yoyolan@zju.edu.cn

航空航天学院

87952899

hseecllx@zju.edu.cn

机械学院

87951931

songxy@zju.edu.cn

材料学院

87952876

mse_edu@zju.edu.cn

能源学院

87951008

fhy@zju.edu.cn

化工学院

87951502

zwt@zju.edu.cn

高分子系

87951592

shentong@zju.edu.cn

光电学院

87951869

zhaoying@zju.edu.cn

信电学院

87951572

wangr@zju.edu.cn

控制学院

87952369

whxu@zj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88273165

yyyang2017@zju.edu.cn

海洋学院

0580-2092889

hzczywj@zju.edu.cn

软件学院

0574-27830706

cszs@zju.edu.cn

工程师学院

88285061

gcsxyzs@zju.edu.cn

 

十一、报考浙江大学的考生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处的网上信息,网址:http://gr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17212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17年9月

 

西藏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我校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1、2、3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参加除教育管理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注意:我校(1051)临床医学、(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不招收跨专业、同等学力考生,(045106)学科教学(化学)、(071300)生态学(青藏高原环境监测与生态安全方向、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与可持续发展方向、青藏高原生态保护与环境工程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高校应届本科生可提前预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已参加预报名的应届本科生报名有效,无需重复网报。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招办自行确定公布。

网上报名后请考生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和报名号。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现场确认内容包括确认网报信息、拍照和交费。现场确认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现场确认时,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2017年12月14日至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主要用于通知复试、寄发录取通知书等,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门牌号或信箱号、邮编等)及联系电话。

    

四、考试与录取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初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各科考试均为笔试,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初试、复试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科目及范围可查看《西藏大学2018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复试工作在2018年4月底前完成。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总成绩,再结合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情况等,择优录取。

 五、学费与奖助

 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西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为依据。依据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政策,我校面向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等。在职研究生可根据相关规定,参评部分奖学金。详情请咨询研究生院奖励资助办公室。

    六、学习形式及学习年限

    我校2018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两种类型。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各专业的招生人数为我校预计招生数,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2-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

    七、其他

   对于考生填报材料虚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生政策如有变动,以国家政策为准。

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页了解招生相关信息。

   西藏大学研究生招生电话:(0891)6405192,电子信箱:ysq@utibet.edu.cn 。


2018年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招生简章

 

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始建于1953年,原为机械工业部直属大型骨干研究所,随着我国科技体制改革的发展,转制为科技型企业,现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管理的机械科学研究总院。经过60余年的发展,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已成为表面处理工艺、材料、设备的研发与生产,表面覆盖层性能测试、产品质量检测,表面保护工程设计与施工的高新技术企业。

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占地130亩,其中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80亩。拥有一批表面工程领域的精英人才,其中研究员40余人,高级工程师80余人,享受各级政府津贴专家15人。具有博士学位与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共有研究生导师15人,其中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11人;建有特种表面保护材料及应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材料表面保护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机械工业腐蚀与防护重点实验室、国家电镀生产力促进中心、机械工业表面覆盖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武汉市表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一流的技术创新平台。

  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设有电沉积、化学沉积、等离子体表面技术、涂料涂装、防锈封装、表面化学转化、化学热处理、热喷涂(焊)、激光表面改性、缓蚀技术、摩擦磨损、环境腐蚀及表面保护工程等专业,从事表面工程领域的共性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与生产、性能与质量检测及防腐蚀工程设计与施工。先后承担一大批国家、省、市重大科研项目,其中包括科技部“973”、“863”计划及国防军工科研项目等。建所以来,已取得科技成果600多项,大部分成果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得到市场推广应用,并获得各级政府奖励和国家专利。

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成立以来,一直是表面工程行业的骨干单位,目前挂靠(驻所)在本所的行业组织有: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表面工程分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摩擦学分会、中国腐蚀与防护学会表面保护技术委员会、全国金属与非金属覆盖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湖北省腐蚀与防护学会等组织。

欢迎同学们报考我所研究生!

联系人:余老师

电话:027-83610498  027-83611281 邮箱:renlzyc@126.com

网址:www.rimp.com.cn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初试科目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

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初试科目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以下简称“核地研院”)始建于1959年,是目前国内惟一以铀矿地质研究为主的多学科综合性科研单位,下设7个研究所(地质矿产研究所、遥感技术应用研究所、分析测试研究所、环境工程研究所、物化探研究所、仪器研究所、科技信息研究所),并建有遥感信息与图像分析技术国家级重点实验室、3个中核集团重点实验室和2个国际化技术联合中心(IAEA-CAEA铀矿资源勘查技术联合中心和放射性废物处置技术联合中心)。

核地研院是全国核地质科学研究中心,不仅拥有一支高学历、高职称、高素质的科技骨干队伍,而且拥有国际先进的科研设施设备。先后有60多人次分别获得国防科技工业“511”人才、李四光地质科学奖、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核集团“钱三强”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国家级人选、部级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等荣誉称号。核地研院为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并建立了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勘查甲级资质证书、国家环境保护中心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证书,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合一”管理体系认证;具有矿产资源评价、工程勘查、环境监测、分析测试和放射性仪器研发能力,在铀矿地质、遥感技术应用、放射性废物处置、物化探技术方法、仪器研制、分析测试与物质检测及应用技术等研究领域,取得了多项重要成果,先后获得国家、省部级奖530多项,与40多个国家、地区及国际原子能机构建立了广泛友好的科技交流和双边合作关系。

核地研院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和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自1982年开始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1987年开始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为我国核地质科技和管理培养了众多优秀人才。

核地研院拥有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工作学习条件,是青年人发挥聪明才智的理想场所,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我院攻读硕士、博士学位。

一、招生人数

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面向全国招生。2018年计划招收6名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设置及考试科目见附表1。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

2.身心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生体检要求;

3.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院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网上交费和现场照相相结合的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都必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公告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官网。

3.网上报名时需按照规定选择报名点:

凡报考我院在京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化工大学报名点报名,在外埠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选择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就近报名点报名,并按照报名点要求报考。

四、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后,我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查,复试时将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生证(应届生)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硕士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时间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初试科目见附表1。

复试名单、复试时间及复试要求请登陆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http://www.briug.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网上查询。

六、体检

复试时考生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招生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

我院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条件择优录取,录取名单见我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对于达到全国录取分数线而未被我院录取者,我院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调剂单位。

八、其它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暂不收学费。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有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有科研项目支撑。

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为非定向学术型研究生,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九、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9818信箱   邮编:100029

院网址:http://www.briug.cn

联系人:姚老师

招生咨询电话:010 - 64960457

E-mail:georsk@163.com

传真:010 - 64917143

附表1:2018年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初试科目.doc 

 

专业

  代码

专业

名称

研究方向名称

拟

招

人

数

考  试  科  目
081801

矿产普查

与勘探

铀矿地质1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构造地质学
081801

矿产普查

与勘探

微束分析1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结晶学与矿物学
081802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电法勘探1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地球物理勘探概论
081803地质工程

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岩石力学

1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岩石力学
081803地质工程高放废物地质处置围岩稳定性分析1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岩石力学
070503地图学与地理
信息系统
地学目标识别1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二遥感导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