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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科技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内蒙古科技大学(原名包头钢铁学院)成立于1956年,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1998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管理;2000年内蒙古煤炭工业学校并入;2003年更名为内蒙古科技大学;2008年成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2013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学校现有院(部)18个,64个本科专业,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3859人。专任教师1233名,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占82%。学校设有院士专家工作站2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9个。拥有省部级重点学科9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协同创新中心2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1个,内蒙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个,自治区高校创新方法推广应用基地1个,内蒙古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个,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1个。

60年来,内蒙古科技大学立足冶金、煤炭两大行业,面向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提高人才培养层次,现已成为以冶金、矿业、煤炭、稀土为特色,以工为主,工、理、文、管、经、法、艺术等学科协调发展,集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高职教育、继续教育为一体的综合性大学。

2018年拟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75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68名,其中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334名,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34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录取时将根据上线考生情况适当调整各学科、专业招生数。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内所公布的招生计划包括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内蒙古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术型研究生是以培养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能力的教学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例如:工学、理学、管理学等。

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以培养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

专业学位研究生又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我校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一览及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代码

所在学院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类别

联系电话

001

材料与冶金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

0472-5951571

080600

冶金工程

一级学科

085204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085205

冶金工程

专业学位

002

矿业研究院

081900

矿业工程

一级学科

0472-5954307

085218

矿业工程

专业学位

003

土木工程学院

080104

工程力学

二级学科

0472-5953960

081400

土木工程

一级学科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087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

125600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004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1

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级学科

0472-5953202

080202

机械电子工程

二级学科

080203

机械设计及理论

二级学科

085201

机械工程

专业学位

005

信息工程学院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

0472-5953663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一级学科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一级学科

085210

控制工程

专业学位

085211

计算机技术

专业学位

006

能源与环境学院

080701

工程热物理

二级学科

0472-5952278

080702

热能工程

二级学科

081403

市政工程

二级学科

081404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二级学科

083002

环境工程

二级学科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085206

动力工程

专业学位

085229

环境工程

专业学位

007

化学与化工学院

081700

化学工程与技术

一级学科

0472-5951561

008

建筑学院

085213

建筑与土木工程

专业学位

0472-5953164

009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071000

生物学

一级学科

0472-5951944

010

理学院

070200

物理学

一级学科

0472-5954358

011

经济与管理学院

020202

区域经济学

二级学科

0472-5953159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

120202

企业管理

二级学科

125600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012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5

思想政治教育

二级学科

0472-5954381

060200

中国史

一级学科

013

文法学院

060200

中国史

一级学科

0472-5952264

035101

法律(非法学)

专业学位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014

工业技术研究所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一级学科

0472-5953508

080600

冶金工程

一级学科

081900

矿业工程

一级学科

085204

材料工程

专业学位

085205

冶金工程

专业学位

085218

矿业工程

专业学位


       内蒙古科技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人数

学习方式

计划招生人数

全日制专业硕士

4

非全日制专业硕士

6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报考前请认真查阅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工程管理报考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7)法律(非法学)报考条件: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8)法律(法学)报考条件: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我校最新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

1、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全覆盖。

2、国家助学金: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8000元。

五、报名

请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7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生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6)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8)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报名时必须选报导师(导师信息详见附件)。考生网报时选择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并在“备用信息”中(备用信息1不填写)填写拟报考导师的姓名。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具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届时可以毕业的相关证明到报考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核并进行现场确认。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六、初试

(一)2017年12月14日-2017年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5日进行)。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全国联考科目为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其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数学(农)、化学(农)、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试题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复试

我校将根据当年教育部确定的相关报考学科门类的基本复试要求及各专业录取名额确定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复试报到时须持准考证和其它相关有效证件原件(往届生持毕业证书、学位证,应届生持学生证);复试时我校将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结合专业课加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自行下载填报的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往届生提供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大学期间成绩单及复印件各一份。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我校要求的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将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及时公布各招生院系的初试和复试情况以及与考研相关各类信息。初试成绩约三月中旬网上公布查询,复试通知约三月下旬网上公布查询,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不再邮寄。

1、复试时间: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内蒙古科技大学;

3、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工程管理考生复试时需加试政治;

4、各硕士点复试科目见附件及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5、复试过程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及其复印件各一份,以及学校在复试工作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2)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书面学历认证报告)和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需提供学校在复试工作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或学籍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和在线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八、录取:

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合成综合成绩,再结合考生政审和体检情况,择优录取。

(一)、录取类别说明

1、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协议,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2、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3、非定向生须交纳培养费,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可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4、报考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考生需与定向、委培单位及我校签订三方协议,协议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下载。

(二)保留入学资格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其它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内蒙古科技大学

学校代码:10127

通讯地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阿尔丁大街7号内蒙古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014010;

咨询电话:0472-5951507,传真0472-5954370

内蒙古科技大学主页:http://www.imust.cn

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imust.cn/





内蒙古科技大学





内蒙古财经大学2018年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育和担负专门管理工作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工商管理(MBA)一般为三年;金融专业硕士、会计专业硕士一般为两年。

三、招生专业及名额

招生专业见《内蒙古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拟招收94人,专业硕士拟招收16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应届生须在2018年9月入学前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或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5.在校研究生不得报考;

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工商管理硕士(MBA)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并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并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金融专业硕士(MF)、会计专业硕士(MPAcc)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同(一)学术硕士研究生的报考条件。

五、考试科目

详见附件《内蒙古财经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六、报名与考试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预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修改报名信息、登录网站、现场确认时间、考生应持的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等,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邮寄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和及时接受信息和邮件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1.初试:由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复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实行差额复试。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型研究生的“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按国家少数民族招生政策最低控制线进入复试。

复试方式、复试科目、复试内容、成绩计算等详见《2018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复试时间地点、复试资格名单和拟录取名单,请及时关注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网站招生网页,不一一通知考生本人。复试开始前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

七、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八、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我校招收的学术硕士收取学费8000元/年,会计、金融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12000元/年,MBA研究生每年收取学费13000元。

(二)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人20000元)、自治区奖学金(获奖者每人10000元)、学业奖学金(分三等,获奖者人均8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等。没有固定收入且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方有评选资格。另外,我校还设有完备的“三助一辅”(助管、助研、助教、辅导员)助学体系。

联系部门: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

办公地点:内蒙古财经大学西校区综合楼7楼723室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185号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电话:0471——5300146  5300706



航天科工集团三院8358研究所2018年招生简章

航天科工集团三院8358研究所2018年招生简章

 

航天科工集团三院8358研究所是国内最早从事红外与激光技术工程化应用研究的单位之一。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红外成像制导、激光制导与引信、光电导航、光电载荷、光电对抗、光学设计与制造、特种光电器件等七个专业。建所以来,承担了多项国家重点航天与国防装备任务的预先研究、型号研制和批生产任务,创造了多项国内第一。“十一五”期间重点承担了各类预研任务50余项。先后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2项;国防科学技术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3项,省部级科技进步奖40余项。为航天与国防事业、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航天科工集团三院8358研究所自一九八四年开始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已先后培养硕士研究生百余名,真诚欢迎有识之士报考我所研究生,在航天战线施展才华。

招生原则:坚持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招生性质:国家统招,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学术型)

培养专业:光学工程       

研究方向: 1、光电成像技术             

2、光电制导与仿真技术

3、光学系统设计与制造

4、光电信号处理与分析技术   

5、实时图像处理与分析

 

招生人数:8人

学    制:2.5年  

招生专业:光学工程、自动控制、电子技术、信息处理、探测制导、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等。

复试工作办法:

为做好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文

件精神及航天三院有关规定,特制定八三五八所2018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

一、复试条件及要求

1、符合报考条件,并达到我单位录取分数线的考生(含调剂考生);

2、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复试前将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核查内容包括:报名信息、身份证、准考证、简历、成绩单及有关证书原件等,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资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证件弄虚作假者,经查实后取消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如毕业时未毕业或取得学位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3、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其中面试、体检单项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复试的主要内容

1、面试、与初试专业科目不同的专业课考试、专业外语翻译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评。面试主要包括应具备的基础理论知识、与专业相关的前沿知识的了解、工作实践能力及组织协调能力、政治思想表现等。外语听力测试、综合能力测评由航天三院统一组织,测试时间为20分钟,综合能力测评100分钟。

复试考生体检由本单位统一安排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后,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有关要求

以网上公示的形式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

    公示网址为: www.fhjs.casic.cn。

4、复试期间的路费、住宿费、体检费按航天三院有关文件予以报销。

三、监督和申述渠道

1、复试期间考生接待电话:022-58168573、022-58168571,

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22-58168537。

2、举报邮箱 :office9info@vip.sina.com

在学期间待遇:在学期间享受每月2000元—2500元的生活费,并享受劳保、医疗及福利性补贴等与在职职工同等待遇。

单位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58号;

天津市南开区航天道58号

通讯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环西路58号(邮编:300308)

联 系 人: 孙英俊 老师                            

联系电话:022—58168573    邮箱:sunyingjun8358@163.com

  传真:022—58168358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所招硕士研究生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和研究所科研工作特殊要求,心理健康状况优良。

7.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8.应届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9.考生毕业专业原则上与报考专业相近。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培养专业。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现场确认后考生必须及时将本人签名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寄送(交)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处一份(可复印)。

5、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审查过程中发现伪造的证件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日期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专业基础课(具体见招生目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系自命题,各科目分值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五、复试

(一)我单位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按地域以及科目划分,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二区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工学照顾专业分数线,但须依照当年度报考考生人数和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2左右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差额复试。

(三)关于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将在复试前通过我单位网页向考生公布。政审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为相似相近专业)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并根据所报考专业方向需要进行有关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复试阶段由我校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和通知精神执行。根据我单位科研工作需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者。

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按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九、收费及待遇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属国家计划生,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学费待定。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研究所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考生可通过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网站查阅相关招生信息,也可直接向人事教育处咨询。

(四)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新政策为准。

地址: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处(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

邮编:730060

联系人:达老师、白老师

电话:0931-7310659,0931-7315809,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所招硕士研究生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和研究所科研工作特殊要求,心理健康状况优良。

7.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8.应届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9.考生毕业专业原则上与报考专业相近。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培养专业。

3、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现场确认后考生必须及时将本人签名的全国硕士生入学考试报名信息简表寄送(交)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处一份(可复印)。

5、报名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等信息有疑问的,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审查过程中发现伪造的证件时,可扣留伪造证件。

  四、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日期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为四门: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专业基础课(具体见招生目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数学(一)使用全国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系自命题,各科目分值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五、复试

(一)我单位在复试前对复试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要求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二)按地域以及科目划分,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二区复试基本分数线和工学照顾专业分数线,但须依照当年度报考考生人数和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录取数与参加复试人数1:2左右的比例择优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人员名单,并进行差额复试。

(三)关于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等将在复试前通过我单位网页向考生公布。政审不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五)对同等学力考生(须为相似相近专业)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并根据所报考专业方向需要进行有关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体格检查

复试阶段由我校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和通知精神执行。根据我单位科研工作需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者。

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按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八、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九、收费及待遇

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属国家计划生,在学期间享受奖助学金等待遇,学费待定。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研究所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三)考生可通过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网站查阅相关招生信息,也可直接向人事教育处咨询。

(四)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新政策为准。

地址:天华化工机械及自动化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处(兰州市西固区合水北路3号)

邮编:730060

联系人:达老师、白老师

电话:0931-7310659,0931-7315809,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规模适度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

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0余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公共管理、统计学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5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税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审计硕士(2018年暂停招生)等12个专业学位。

经过多年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育已经进入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时期。展望未来,学校研究生教育将以培养高素质领军创新人才的博士生、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型硕士生和高层次复合应用人才的专业硕士为目标,以“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办出水平”为理念,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核心,以科研为导向,坚持国际化办学特色,创新研究生人才选拔方式,改革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力,健全教育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为国家乃至全球发展输送更多更优秀的高端拔尖创新人才,早日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化水平领先的国内知名大学。

2018年最终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确定。

欢迎全国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专业学位的招生章程单列,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查询各个专业学位的招生章程。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查询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身份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仅指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

①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② 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6)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可认证)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7)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请参照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章程。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招录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章程。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名点:

统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联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MBA、MPA考生不再必须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名点)。

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名点。

推荐免试生: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所有报名录取工作均在我校推免系统及全国推免服务系统中完成,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网上预报名2017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201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成功且信息无误的考生不需要再次报名,但需留意是否要网上支付报考费。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招生章程、专业目录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需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8)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现场确认时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点将依据北京考试院部署及我校报考情况安排现场确认时间;外埠考点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考点确定。逾期不再补办。

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具体安排。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我校重要通知将通过公众微信号进行提醒,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公众号uibeyzb。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非全日制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伪造证件,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7年11月17日前将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招办,方可准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于2017年11月17日前发送至yzb@uibe.edu.cn。

准考证发放:2017年12月14日至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写字。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名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请详见研究生网站公布的2018年招生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将发布通知,由考生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按《刑法修正案(九)》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届时详见复试方案。

1、复试基本要求:约在2018年的4月中上旬进行,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2、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存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体检:体检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或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4、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六、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18年6月上旬,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七、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八、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一般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精算学、法律(非法学)和汉语国际教育学制为3年;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参考各专业招生章程。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参考查看相关通知/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4644&columnId=2395)或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章程,最后以北京市批复的为准。

我校制定了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纳入奖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等其他奖助措施,具体请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

十、其他

(一)2018年我校新增5个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政治经济学(020101),学制2年;国际关系学院的国际政治(030206),学制2年;统计学院的统计学(071400),学制2年;全球价值链研究院的全球价值链(0202J2),学制2年;马克思主义学院的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30203),学制2年。2018年我校审计硕士专业暂停招生。

(二)我校仅在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国际贸易学单独考试、国际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招收以非全日制方式攻读的考生。(具体请查看学院招生简章)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四)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六)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同时具有推荐“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人选资格。我校每年资助一定的优秀学生赴国外大学参与联合培养或学术交流项目。

(八)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将档案迁入我校。

(十)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联系电话:010-64492205);邮购书籍可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书店联系(电话:010-64492338)。

(十一)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二)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学校总机: 010-64492001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微信公众号:uibeyzb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9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规模适度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

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0余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公共管理、统计学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5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税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审计硕士(2017年暂停招生)等12个专业学位。

经过多年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育已经进入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时期。展望未来,学校研究生教育将以培养高素质领军创新人才的博士生、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型硕士生和高层次复合应用人才的专业硕士为目标,以“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办出水平”为理念,以研究生“成长成才”为核心,以科研为导向,坚持国际化办学特色,创新研究生人才选拔方式,改革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力,健全教育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为国家乃至全球发展输送更多更优秀的高端拔尖创新人才,早日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化水平领先的国内知名大学。

2017年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确定。

欢迎全国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专业学位的招生章程单列,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查询各个专业学位的招生章程。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7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7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仅指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

①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② 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7)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可认证)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8)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相关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请参照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章程。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招录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章程。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名点:

统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联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MBA、MPA考生不再必须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名点)。

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名点。

推荐免试生: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所有报名录取工作均在http://yz.chsi.com.cn/tm中完成,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应届生预报名2016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201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成功且信息无误的考生不需要再次报名,但需留意是否要网上支付报考费。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招生章程、专业目录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需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2017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8)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档案部门公章)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现场确认时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点将依据北京考试院部署及我校报考情况安排现场确认时间;外埠考点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各考点确定。逾期不再补办。

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具体安排。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我校重要通知将通过公众微信号进行提醒,请务必关注我校研招公众号uibeyzb。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伪造证件,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6年11月17日前将报考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招办,方可准考。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于2016年11月17日前发送至yzb@uibe.edu.cn。

准考证发放:2016年12月15日至2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写字。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2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名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请详见研究生网站公布的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按《刑法修正案(九)》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具体差额比例届时详见复试方案。

1、复试基本要求:约在2017年的4月中上旬进行,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2、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存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体检:体检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或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4、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六、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17年6月上旬,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七、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八、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一般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精算学、法律(非法学)和汉语国际教育学制为3年;以在职方式攻读的,参考各专业招生章程。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查看相关通知(/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4253&columnId=2395)或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章程,最后以北京市批复的为准。

我校制定了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纳入奖助体系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对纳入奖助范围的全日制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等其他奖助措施,具体请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6年试行).pdf》

十、其他

(一)2017年我校新增1个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保险学院的精算学,学制3年。2017年我校审计硕士专业暂停招生。

(二)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金融硕士、金融学院的金融硕士、国际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保险学院的保险硕士、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及英语学院的翻译硕士招收以在职方式攻读的考生。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四)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六)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七)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同时具有推荐“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人选资格。我校每年资助一定的优秀学生赴国外大学参与联合培养或学术交流项目。

(八)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九)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将档案迁入我校。

(十)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联系电话:010-64492205;邮购参考书籍可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书店联系(电话:010-64492338)。

(十一)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二)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学校总机: 010-64492001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微信公众号:uibeyzb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9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规模适度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

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0余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公共管理、统计学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5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税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审计硕士(2015年暂不招生)等12个专业学位。

经过多年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育已经进入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时期。展望未来,学校研究生教育将以培养高素质领军创新人才的博士生、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型硕士生和高层次复合应用人才的专业硕士为目标,以“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办出水平”为理念,以科研为导向,坚持国际化办学特色,创新研究生人才选拔方式,改革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力,健全教育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为国家乃至全球发展输送更多更优秀的高端拔尖创新人才,早日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化水平领先的国内知名大学。

2015年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确定。

欢迎全国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单列,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查询各个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5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仅指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

①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② 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201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7)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可认证)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8)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9)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照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有关接收推免生办法。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名点:

统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联考考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的考生须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名点,其他专业学位联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非应届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名点。

推荐免试生: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所有报名录取工作均在http://yz.chsi.com.cn/tm中完成,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应届生预报名2014年9月25-28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成功且信息无误的考生不需要再次报名,但需留意是否要网上支付报考费)。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需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8)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11月10日-14日,详见各报考点的具体规定。逾期不再补办。

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需在11月9日之前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具体安排。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伪造证件,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4年11月20日前将报考201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招办,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4年12月15-29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写字。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14年12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名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请详见研究生网站公布的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基本要求:约在2014年的4月中上旬进行,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2、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存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体检:体检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或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4、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六、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15年6月上旬,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七、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八、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一般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法律(非法学)和汉语国际教育学制为3年;以在职方式攻读的,在一般全日制学习年限的基础上增加1年。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十、其他

(一)2015年我校新增3个专业学位硕士招生专业: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税务、统计学院的应用统计、中国语言文学学院的汉语国际教育;新增2个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法学院的刑法学和保险学院的劳动经济学。

(二)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金融硕士、金融学院的金融硕士、保险学院的保险硕士、国际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及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招收以在职方式攻读的考生。

(三)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四)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五)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同时具有推荐“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人选资格。我校每年资助一定的优秀学生赴国外大学参与联合培养或学术交流项目。

(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将档案迁入我校。

(九)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联系电话:010-64492205;邮购参考书籍可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书店联系(电话:010-64492338)。

(十)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一)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

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学校总机: 010-64492001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微信公众号:uibeyzb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4年9月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查看相关通知(yjsy.uibe.edu.cn/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2741)或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最后以北京市批复的为准。

我校制定了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对纳入奖助范围的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等其他奖助措施,具体请查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4年试行).pdf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一所规模适度的多科性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高等教育“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等院校。

学校现拥有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统计学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0余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法学、外国语言文学、政治学、公共管理、统计学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5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翻译硕士、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税务硕士、应用统计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和审计硕士等12个专业学位。

经过多年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教育已经进入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时期。展望未来,学校研究生教育将以培养高素质领军创新人才的博士生、国际化拔尖创新人才的学术型硕士生和高层次复合应用人才的专业硕士为目标,以“提高质量、突出特色、打造品牌、办出水平”为理念,以科研为导向,坚持国际化办学特色,创新研究生人才选拔方式,改革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激发研究生科研创新活力,健全教育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为国家乃至全球发展输送更多更优秀的高端拔尖创新人才,早日将学校建设成为国际化水平领先的国内知名大学。

2016年具体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文件为准,各专业招生人数视生源情况确定。

欢迎全国优秀考生报考我校。

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单列,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请查询各个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

一、招生信息发布

我校硕士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考生须自行从教育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yjsy.uibe.edu.cn)下载初试成绩通知、复试通知等。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毕业后到2016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者报考我校,须具备以下全部条件(仅指高职、高专、本科结业考生):

①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水平(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水平;

② 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③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7)对于党校学历的考生,具有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可认证)的可以报考,其余的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8)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9)现役军人报考,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10)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单独考试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单独考试招生简章。

(三)报考专业学位硕士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四)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请参照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

(五)推荐免试硕士生的报考条件详见我校有关接收推免生办法。

三、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请按下列要求正确选择报名点:

统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联考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MBA、MPA考生不再必须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名点)。

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名点。

推荐免试生: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生(含支教团)所有报名录取工作均在http://yz.chsi.com.cn/tm中完成,不需要参加全国统一报名和现场确认。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应届生预报名2015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正式报名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成功且信息无误的考生不需要再次报名,但需留意是否要网上支付报考费)。

2、网上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

公众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3、报考费缴纳方式及标准等信息,届时请登陆研招网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报名公告”。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须仔细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信息将不得修改。网上支付报考费前,请务必核准信息,因错选上述三项信息而误缴的报考费,将不予退还;此时,考生若要更正报名信息,必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注册、报名、缴费,逾期不再补报。

(3)除“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以外的其它报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之后不得更改。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需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已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7)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6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8)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二)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盖注册章),按报考点指定的时间及地点配合采集电子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2、现场确认时间: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考点将依据北京考试院部署及我校报考情况安排现场确认时间;外埠考点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各考点确定。逾期不再补办。

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需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具体安排。

3、现场确认地点:

选择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的考生,请届时登录我校网站查看具体地点;

选择外埠考点的考生,请查看该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考生错选报考点、报考单位、考试方式,或未按规定时间到报考点确认网上报名信息,报名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在校研究生报考,现场信息确认时应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否则不予确认。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确认。

4、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我校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伪造证件,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19日前将报考201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招办,方可准考。

准考证发放:2015年12月14-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写字。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五、考核程序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15年12月26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报名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具体考场由我校在《准考证》上通知。

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

5、初试科目:请详见研究生网站公布的2016年招生专业目录。

6、初试成绩查询: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注: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复试:包括复试和体检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

1、复试基本要求:约在2016年的4月中上旬进行,地点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实行差额复试。复试内容一般为考生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为面试与笔试相结合或面试。各专业复试的方式和科目将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公布并在复试通知中注明,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2、复试时须提交材料:考生复试时须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查验,并留存毕业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在入学报到时查验),对不符合有关规定者,我校不予复试、录取。

应届毕业生入学报到时如不能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证书认证书),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3、体检:体检在复试期间统一进行,新生入学时复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为北京市体检中心或我校校医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

4、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组织复试。

六、录取程序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16年6月上旬,具体视工作进程而定。

七、调剂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八、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一般学习年限为2年,其中法律(非法学)和汉语国际教育学制为3年;以在职方式攻读的,参考各专业招生简章。

九、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是每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费标准请查看相关通知/infoSingleArticle.do?articleId=3776&columnId=2395)或各专业学位的招生简章,最后以北京市批复的为准。

我校制定了较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对纳入奖助体系的非定向就业学术型硕士生和非定向就业专业学位硕士生提供新生学业奖学金6000元,对纳入奖助范围的硕士生提供每年6000元的助学金,分10个月发放,同时学校还设有“三助”岗位等其他奖助措施,具体请查看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2014年试行).pdf

十、其他

(一)2016年我校审计硕士专业学位硕士开始招生;新增2个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公共管理学院的社会保障和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运输经济与物流。

(二)国际经济贸易学院的金融硕士、金融学院的金融硕士、保险学院的保险硕士、国际商学院的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和审计硕士、公共管理学院的公共管理硕士及英语学院的翻译硕士招收以在职方式攻读的考生。

(三)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四)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被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被授予硕士学位。

(五)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六)我校是首批“北京高等学校国内外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之一,同时具有推荐“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人选资格。我校每年资助一定的优秀学生赴国外大学参与联合培养或学术交流项目。

(七)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八)录取的全日制考生必须在我校规定的期限内将档案迁入我校。

(九)我校提供历年自命题试题,联系电话:010-64492205;邮购参考书籍可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书店联系(电话:010-64492338)。

(十)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文件不符的,以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

(十一)有关招生信息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主页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网页公布的信息为准。

(十二)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下各学术学位专业学生入学后可选择“全球价值链研究”培养项目,由我校全球价值链研究院负责培养过程。

十一、联系方式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参考书目及有关注意事项可登录研究生院主页(yjsy.uibe.edu.cn)查询。

咨询电话:010-64492151;010-64495202(fax)

学校总机: 010-64492001

电子邮件:yzb@uibe.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10号对外经济贸易大学86#信箱研招办

邮政编码:100029

微信公众号:uibeyzb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5年9月


井冈山大学2018年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井冈山大学创办于1958年,是江西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重点支持建设高校,同济大学对口支援高校,2012年开始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我校2018年拟招收攻读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50人(实际招生名额以国家教育部下达数为准),学习年限:二年。

一、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可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制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7 年10 月10 日至10 月31 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7 年9 月24 日至9 月27 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教育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和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以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以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考点核验。

(5)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www.moe.edu.cn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公开)。建议广大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避开报名初期、末期高峰,避免网络拥堵。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须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网报信息现场确认,并缴纳报考费和采集考生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生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生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要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考生要在上级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

三、初试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以国家教育部公布日期为准)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4日上午 社会工作原理

12月24日下午 社会工作实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四、复试

(一)我校将严格审查参加复试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和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由疑问的,考生必须在复试前一天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四个部分。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分别为:社会政策和社会心理学。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事项

1. 考生如需进一步了解所报考专业的详情,请直接与所报考专业学院联系,电话:0796—8108596(罗老师)。

2. 2018年研究生招生信息动态,我们会及时发布到我校研究生处网站,请考生查询。

3. 井冈山大学研究生处招生就业科联系电话:0796—8110976,15279600880(罗老师)。

4.学校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遵规守纪、学习良好的研究生可获各类奖助学金2.4万元--5.2万元。

备注:以上各条款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