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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19年招收攻读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研究院简介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是商务部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其前身是1948年8月创建于香港的中国国际经济研究所。经过近70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商务领域实力雄厚、成果丰硕的权威科研机构。2015年,入选首批国家高端智库建设试点单位。

研究院自1982年开始招收和培养国际贸易和金融学硕士研究生以来,依托自身雄厚的科研力量和高水平师资队伍 ,以产学研融合为手段,以提高应用水平为目标,逐渐形成了自身的学科特色和优势。研究院拥有一支高职称、高学历、专业化、年轻化的专任教师队伍,共有专任教师82名,拥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教师占98%,其中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0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占93%, 24名教师拥有海外经历,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占66%。研究院每年承担部委、地方政府及企业重大决策的咨询论证,具有理论联系实际的强大学科优势,为学生提供参与重大科研实践和课题调研的机会。研究院以国际化为办学特色,为打造具有国际战略思维和决策能力的精英人才提供了高起点、国际化的交流与实践平台,在商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德才兼备,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分析能力、跨文化沟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能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学术与应用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

2019年招生规模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文件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收人数(含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生源情况可能有所调整。

四、招生信息

    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可随时登录研究院网站www.caitec.org.cn查询有关信息公告。

五、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以下具体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水平;

(2) 在专业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一篇(含)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3)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五)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日期: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阅读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我院复试前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7、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七、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院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院规定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复试通知。

八、初试

(一)2018年12月14日-24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月22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业务课二

(四)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生初试成绩由我院研究生院负责通知。

九、复试

    复试预计2019年3月中下旬或4月上旬进行。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外语及综合能力,复试方式采取面试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不指定参考书目。复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加试(笔试)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我院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届时将结合本院研究生年度招生计划、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按照教育部当年规定执行。

十、调剂

     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但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联系其他高校或招生单位进行调剂录取。

十一、体检

    复试时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二、录取

我院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招生考试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我院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对在报考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有关部门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2年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2-4年

十四、学费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8000元/生/学年(全日制)

                    2.8万元/生/学年(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万元/生/学年

                

十五、培养和学位

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六、毕业生就业

    我院招收学生均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十七、其它

    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而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因上述问题使我院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院不承担责任。

十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4248843,64260434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

邮政编码:100710

电子邮箱:yjsy@caitec.org.cn

 

附件: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

                               2018年9月6日


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2019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状况略有调整,此数据仅供参考。下列备注中书目仅供参考,命题教师将根据考生通常应该掌握的知识点酌情命题。

 

一、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

拟招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202应用经济学

51人(含拟接收推免生17人)

020202区域经济学

00(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2

(含推免生)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03 数学三

④815 经济学综合

815 科目所含内容: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

济学。

020204金融学

25


01(全日制)国际金融与资本

03(全日制)金融市场

15

(含推免生)

同上

同上

04(非全日制)公司理财

05(非全日制)国际金融

10

同上

同上

020205产业经济学

00(全日制)

不区分研究方向

 

2

(含推免生)

同上

同上

020206国际贸易学

22


02(全日制)国际贸易学

09(全日制)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14(含推免生)

同上

同上

10(非全日制)国际商务

11(非全日制)跨国经营理论与实践

8

同上

同上

专业硕士

9人(含拟接收推免生2人)

025100金融

4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03 数学三

④431 金融学综合

 

431 由本院自命题题,所含内容参见教

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

考试大纲。150 分。

01(全日制)国际投资理论与实践

02(全日制)金融工程

2

(含推免生)

03(非全日制)汇率与资本流动

04(非全日制)资本市场与风险管控

2

025400国际商务

5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 英语二

③303 数学三

④434 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434由本院自命题题,所含内容参见教

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

考试大纲。150 分。

01(全日制)国际贸易理论与政策

02(全日制)跨国投资与跨国经营

03(全日制)国际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3

(含推免生)

04(非全日制)自贸区商务

05(非全日制)跨境电子商务

2

 

二、初试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名称

出版社、出版年份

作者

815经济学综合

《西方经济学》(第六版)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

高鸿业

431金融学综合

《金融学》

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

李健

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国际商务》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韩玉军

 





甘肃政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19年面向全国招收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3个专业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侦查学、司法鉴定、会计学、企业管理、旅游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等17个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会计等5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甘肃政法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400多人,具体总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分专业计划根据报名、调剂、复试情况会有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法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外国语应试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四)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2019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准考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会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各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报考学术型各专业和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领域考生的考试科目业务课一(数学一、数学三除外)和业务课二,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五)报考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复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还应提交由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二)复试

1.复试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19年4月底前完成。

3.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5.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7.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三)调剂

初试结束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六、体检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进行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招收的定向硕士生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之间分别签定定向就业合同。

3.被录取的新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4.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标准

8000元/生/学年。

九、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201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分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年,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学年,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学年,覆盖比例分别占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20%和30%。评定对象为档案转入我校的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其中新生学业奖学金考评标准如下: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原985、211院校的全日制考生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其他院校全日制考生,原985、211院校及原司法部所属5所政法院校法学专业的调剂全日制考生享受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他新生的考评标准主要以学生入学考试成绩为主,其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如果考评成绩相同,则应按先后顺序考查新生外语水平、专业课成绩、毕业院校、毕业专业确定。具体计算以当年录取办法为准。

4.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

我校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用于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岗位津贴标准如下:

(一)“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0元/小时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教”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20小时。

(二)“助研”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

(三)“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管”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30小时。

5.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

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制度以助学贷款、发放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资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或影响学业。

6.研究生优秀科研论文(著作)奖

我校研究生以第一作者、以甘肃政法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校认定的T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00元;在学校认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00元;在学校认定的B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在学校认定的C1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在CSSCI扩展版、CSCD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7.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意识、精神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突出双创精神引领,我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下设科研创新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与奖励项目、科研成果奖励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5大项目,经费每年总计核拨50万元。

8.专项就业(升学)奖励

我校研究生考取原“985”院校博士研究生者,奖励10000元;考取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者,奖励5000元。考取原“211”院校主体专业博士研究生者,按考取原“985”院校标准进行奖励。

十、学制年限

我校2019年招收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均为全日制。

十一、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可不调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非定向考生,录取后按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对待,且相关情况考生须在复试时以书面形式向研招办说明。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二)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在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均在校本部(兰州市安宁区校区)培养。

邮政编码:730070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甘肃政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7601383

传  真:0931-7602158

E-mail:zfyzb@gsli.edu.cn


西藏农牧学院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被录取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与所在培养单位因报考等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西藏农牧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考生应在初试前自行登陆“学信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将认证报告备份,以备核查。

 

四、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四)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具体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五、复试

复试包括笔试(英语听力及专业课)和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听力、专业课及面试三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资格审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和面试相结合),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

2.对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准参加复试。

(二)复试安排:待教育部公布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二区分数要求)基本要求后。我校将《西藏农牧学院2019年硕士生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发布在“研招网”和“研究生处网站”,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考生复试时须提供材料原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政审表、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成绩单原件、体检表(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教学[2003]3号、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获奖证书、发表论文。

2.往届毕业生:政审表、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体检表(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教学[2003]3号、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获奖证书、发表论文。

(四)我校将对所有纳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学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情登录“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西藏农牧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范围》。

(六)报考我校(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六、调剂

(一)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处”网站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我院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违规违纪违法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信息公开公示

招生录取全过程,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开公示各阶段招生实施细则和进展,期间全程接受监督检查,学校纪委监察电话:0894-5822054。

九、学制

我校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十、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西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为依据。

(二)依据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政策,我校面向所有研究生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详情请咨询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894-5889907。

十一、住宿

我校实行住宿收费制,由宿舍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咨询电话:0894-5822255。

十二、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双向选择就业。

十三、其它

(一)对于考生填报材料虚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国家招生政策如有变动,以国家政策为准。

(三)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四)我校只接收外国语考试为英语的考生。

十四、招生咨询

学校名称:西藏农牧学院

学校代码:10693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100号,邮编:860000

研招办咨询电话(传真):0894-5823990,联系人:余老师

咨询邮箱:nongyuanzhaosheng@126.com

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联系有关工作人员,欢迎垂询!

 

 

附各二级学院名称、代码、招生专业、联系人及电话:

1.植物科学技术学院(院系所代码001):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村发展、农业管理专业。

招生咨询电话:卓老师,0894-5821067。

2.动物科学学院(院系所代码002):预防兽医学、兽医专业。

招生咨询电话:王老师,0894-5821065。

3.食品科学学院,(院系所代码003):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

招生咨询电话:祝老师,0894-5826471。

4.资源与环境学院(院系所代码004):林学专业。

招生咨询电话:王老师,0894-5821066。

5.水利土木工程学院(院系所代码005):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招生咨询电话:宋老师/白老师,0894-5826464。


西藏农牧学院201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被录取考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与所在培养单位因报考等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2018年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西藏农牧学院研究生处网站(网址:http://***,以下简称“研究生处网站”)招生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四)考生应在初试前自行登陆“学信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并将认证报告备份,以备核查。

 

四、初试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三)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四)初试科目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具体要求等详见《准考证》。

五、复试

复试包括笔试(英语听力及专业课)和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英语听力、专业课及面试三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资格审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函调和面试相结合),考核不合格者不准参加复试。

2.对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准参加复试。

(二)复试安排:待教育部公布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二区分数要求)基本要求后。我校将《西藏农牧学院2019年硕士生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发布在“研招网”和“研究生处网站”,请考生自行查询。

(三)考生复试时须提供材料原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政审表、身份证、学生证、准考证、成绩单原件、体检表(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教学[2003]3号、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获奖证书、发表论文。

2.往届毕业生:政审表、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体检表(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教学[2003]3号、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获奖证书、发表论文。

(四)我校将对所有纳入复试名单的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学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详情登录“研究生处网站”查询《西藏农牧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参考范围》。

(六)报考我校(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或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六、调剂

(一)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处”网站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三)我校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七、录取

(一)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我院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加权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思想政治表现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违规违纪违法者不予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2019年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我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

(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信息公开公示

招生录取全过程,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开公示各阶段招生实施细则和进展,期间全程接受监督检查,学校纪委监察电话:0894-5822054。

九、学制

我校研究生培养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修业年限为6年。

十、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以西藏自治区有关收费文件为依据。

(二)依据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有关政策,我校面向所有研究生建立了完善的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详情请咨询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894-5889907。

十一、住宿

我校实行住宿收费制,由宿舍管理中心统一安排。咨询电话:0894-5822255。

十二、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双向选择就业。

十三、其它

(一)对于考生填报材料虚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招生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国家招生政策如有变动,以国家政策为准。

(三)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四)我校只接收外国语考试为英语的考生。

十四、招生咨询

学校名称:西藏农牧学院

学校代码:10693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100号,邮编:860000

研招办咨询电话(传真):0894-5823990,联系人:余老师

咨询邮箱:nongyuanzhaosheng@126.com

未尽事宜请考生直接联系有关工作人员,欢迎垂询!

 

 

附各二级学院名称、代码、招生专业、联系人及电话:

1.植物科学技术学院(院系所代码001):二级学科学术学位: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农业专业学位: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村发展、农业管理。

招生咨询电话:卓玛老师,0894-5821067。

2.动物科学学院(院系所代码002):二级学科学术学位:预防兽医学。兽医专业学位:兽医专业。

招生咨询电话:王老师,0894-5821065。

3.食品科学学院,(院系所代码003):农业专业学位: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

招生咨询电话:祝老师,0894-5826471。

4.资源与环境学院(院系所代码004):一级学科学术学位:林学。

招生咨询电话:王老师,0894-5821066。

5.水利土木工程学院(院系所代码005):二级学科学术学位:水利水电工程。

招生咨询电话:宋老师/白老师,0894-5826464。


北京印刷学院2019年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印刷学院2019年

招收攻读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招收人数及学习方式

预计招收360名左右。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在毕业后完成与所报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4—6门的学习(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成绩单),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凡是有违纪作弊记录的考生,我校一律不接收报考、调剂、录取。

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报考条件同上。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印刷学院)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6)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北京印刷学院报考点现场确认具体时间:

2018年11月8日至11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地点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考生须关注。

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现场确认学历(学籍)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六、初试

(一)考生应在 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保存。《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2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3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3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统一组织,自命题各科目的考试大纲在我校研究生院(http://gs.bigc.edu.cn/yjszs/)网上公布。

(六)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登陆我校的网站查询。

七、复试

(一)学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校在复试前应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应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学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入学当年4月底前完成。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和跨专业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七)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八)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九)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生源充足的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八、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学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体检要求。

十、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新生报到后,学校应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及办理程序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入学后选择导师时,如某学科某个研究方向导师名额已满,需调剂到该学科其他研究方向导师名下。

十一、学费标准

依据国家文件,我校研究生学费标准为:非艺术类研究生每人每年6000 元,艺术类学术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8000元,艺术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13000 元,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每人每年10000元。各学科按《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制年限收取学费。

十二、奖学金、助学金体系

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都可依自身条件和需求申请奖、助学金。

奖学金分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奖学金三个类别。国家奖学金奖励额度为20000元/人•年,覆盖率为5%;学业奖学金分不同等级,全覆盖;优秀奖学金分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社会实践奖、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和优秀毕业论文奖。具体奖励标准见当年研究生学生手册。

学校为研究生提供各方面优惠政策和资助。其中,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8400元(每月700元,按12个月计发),全覆盖;研究生可以根据自身实际申请从事“助教”(每人每月700元)、“助研”(依导师确定)或“助管”(每人每月600元)工作。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十三、培养校区

新闻出版学院研究生在北京印刷学院北校区,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在北京印刷学院西校区,其他学院研究生在北京印刷学院主校区和西校区。

十四、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单位代码:10015

单位名称:北京印刷学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兴华大街(二段)1号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 102600

研招办电话:(010)6026-1222(梁老师、栗老师)

传    真:(010)6026-1465

网    址:http://gs.bigc.edu.cn          

 

北京印刷学院2019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所属

学院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标准学制

所属

学院

专业

代码

专业名称

标准学制

新闻出版学院

050300

新闻传播学

3

印刷与包装工

程学院

071200

科学技术史

3

055300

出版(专业学位)

2.5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3

055200

新闻与传播

(专业学位)

2.5

0810J1

图像科学与工程

3

经济管理学院

120200

工商管理

3

信息工程学院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3

0503Z2

传媒经济与管理

3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专业学位)

3

125300

会计(专业学位)

2

083900

网络空间安全

3

设计艺术学院

130500

设计学

3

新媒体学院

130500

设计学

3

130400

美术学

3

130400

美术学

3

135108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2.5

135108

艺术设计(专业学位)

2.5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3

机电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3

0802Z1

物流工程

3

 


西安财经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财经学院是中央与地方共建,陕西省主管,经济和管理学科为主干,文、法、理、工、艺为支撑,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学校。

我校现有应用经济学、法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5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金融、应用统计、新闻与传播、工程、工商管理、会计6个专业型硕士学位授权点。实际招收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一、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条件

我校学术型硕士各学科、全日制授权领域等接受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申请。拟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由其所在本科院校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占其所在本科院校推免生计划,占我校的研究生招生计划。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前)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资格审查

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方式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我校选用的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二、数学三为全国统考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为全国联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自主命题,考试范围详见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

(四)考生须到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也不得提前出场,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考生初试成绩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考试网查询。

六、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都要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参加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另行公布。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将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请查看《西安财经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分专业目录及自命题参考书目》)。加试方式为笔试。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和其他课程的测试在复试中进行,除此外,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考生进入复试过程中,如出现初试成绩相同的情况,考生将按照英语单科成绩排序获得进入复试的资格,如英语单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业务课一成绩排序获得进入复试资格。

(六)复试体检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办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采取面谈、“函调”等多种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七、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以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成绩排序获得拟录取资格,如复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复试中面试成绩排序获得拟录取资格)。

1、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学习方式

录取后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3、就业方式

录取后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和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学制、毕业与学位授予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5、奖助政策与学费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80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0元/年,三等奖学金3000元/年,受奖面75%。其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10000元/年,三等奖学金8000元/年,四三等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面,100%。

(4)学校设有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等岗位,根据岗位工作核发津贴。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

(6)学费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8000元/生·年,非全日制研究生16000元/生·年。

6、培养校区及住宿费

(1)培养校区

公共管理学院:雁塔校区;

法学院、文学院:翠华校区;

其他学院:长安校区。

(2)住宿费

    长安校区:1200元/年

其他校区:800元/年

八、联系方式

在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考试、查询考试成绩、复试和录取等各工作环节中,我校将在研究生处网页上张贴通知和注意事项。欢迎广大考生登陆西安财经学院网站浏览或电话垂询!所有时间点以及招生要求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单位代码:11560

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处网址:

 http://yanjiusheng.xaufe.edu.cn/

研究生处E-Mail:yjszsb@mail.xaufe.edu.cn

联系电话:029-81556499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常路南段2号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710100

 

 

西安财经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9月2日


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欢迎各位有志青年报考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我院是一所为各级党政机关培养信息安全专门人才的普通高等学校,隶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我院2019年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60人、专业学位研究生60人。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品德优良,遵纪守法。应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父母、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其他主要社会关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重大政治历史问题。父母、兄弟姐妹未在境外工作(不含公派出境)、生活、定居。本人和家庭成员没有参加非法组织。

2.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一般应为应届)。

3.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职考生,原则上应为党政系统、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且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另需符合:无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

5. 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考我院,参加我院的复试。具体要求见我院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6. 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我院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二、招生专业(领域)名额及培养目标

1. 全日制网络空间安全学科(代码0839)学术学位(60人)

培养目标: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系统掌握密码学及应用、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应用安全等网络空间安全学科方向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熟悉相关领域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工程实践和系统开发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分析、设计、集成、开发、测试、维护等能力,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具有较强的工程项目组织与管理能力、技术创新和系统集成能力。

2. 全日制工程类别(代码0852)专业学位(合计60人)

l 电子与通信领域(30人)

培养目标:面向保密通信领域,培养政治上忠诚可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公务员素质,掌握保密通信技术和电子与通信工程领域专业基本理论,具有较强的开拓精神和岗位创新能力,能够承担保密通信工程科研和技术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保密通信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l 计算机技术领域(30人)

培养目标:面向信息安全领域,培养政治上忠诚可靠,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公务员素质,掌握信息安全技术和计算机技术专业基本理论、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在计算机应用系统、计算机系统安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等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与运行、分析与集成、研究与开发、管理与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三、报名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和预报名时间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通告或通知。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或修改本人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报考点通知。考生须按时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报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试

1.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2. 下载准考证时间请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告或通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均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 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请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告或通知。初试科目详见研招网公布的我院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或我院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4.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自定,考生须在3月中旬登录我院官网研究生教育栏目查询复试的有关信息及安排,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体格检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在复试前见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通知。

六、录取

1.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 我院将对拟录取研究生及亲属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体检不合格者(含推荐免试生入学前体检),不予录取。

七、学制、学费、奖(助)学金和就业

1. 学制: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

2. 学费:8000元/人/年。住宿费: 750元/人/年。

3. 学院发给每生每月500元国家助学金。学院设有学业奖学金,覆盖率100%。研究生按规定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院优秀党员、优秀研究生等奖励的评定。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岗位,享受岗位津贴。

4. 学生就业实行双向选择。学生毕业前参加公务员统考,学院根据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向全国党政系统推荐就业。

 

 

学校主页:http://www.besti.edu.cn/  

招生办联系电话:010-83635300  Email:gr@besti.edu.cn

学校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邮编:100070

常见问题汇总(请点击)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目录

 

                       全日制学术学位

门类

学科代码及名称

所属单位

08 工学

0839 网络空间安全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全日制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类别及代码

领域及代码

所属单位

0852 工程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085211 计算机技术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

导  师

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

 

0839 网络空间安全

 

 

 

 

 

 

 

①密码学及应用导师组

②网络安全导师组

③系统安全导师组

④应用安全导师组

 

30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以下科目四选一:

831数据结构150分;

832通信原理150分;

833 信号与系统150分;

834 高等代数150分。

复试笔试科目(四选一):

0911 计算机网络100分、计算机组成原理100分;

0912 通信电子电路100分,信息论100分;

0913 模拟电路100分、数字电路100分;

0914 近世代数100分、概率论100分。

复试机试内容:

程序设计

环境:windows 系统

软件:Visual Studio 2012、Codeblocks

语言:C、C++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目录

专业领域、研究方向

导  师

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电

子

与

通

信

工

程

导

师

组

 

30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以下科目二选一:

832通信原理150分;

833 信号与系统150分;

 

复试笔试科目(二选一):

0912 通信电子电路100分,信息论100分;

0913 模拟电路100分、数字电路100分;

复试机试内容:

程序设计

环境:windows 系统

软件:Visual Studio 2012、Codeblocks

语言:C、C++

 

085211 计算机技术

 

 

计

算

机

技

术

导

师

组

 

30

初试科目: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以下科目二选一:

831数据结构150分;

834 高等代数150分。

 

复试笔试科目(二选一):

0911 计算机网络100分、计算机组成原理100分;

0914 近世代数100分、概率论100分。

复试机试内容:

程序设计

环境:windows 系统

软件:Visual Studio 2012、Codeblocks

语言:C、C++

*  招生报名暂不选导师,入学后师生双选。

** 目前导师名单(按姓氏比划排序):王建新、毛明、史国振、刘冰、刘飚、池亚平、许盛伟、李兆斌、李艳俊、李莉、李晓东、李梦东、杨亚涛、杨建喜、张克君、张晓昆、张磊、陈小明、陈辉焱、陈颖、欧海文、周长春、封化民、赵耿、胡荣磊、袁征、袁琼、钱榕、高献伟、蒋华、蒋桂秋、韩妍妍、童新海、曾萍、谢四江、谢绒娜、鞠磊、魏占祯、李凤华(兼职)。

 



 

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研究生入学考试科目主要参考书

邮政编码:100070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7号        单位代码:10018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电话:(010) 83635300             联系人:钱老师

考 试 科 目

书  名

作  者

出 版 单 位

831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C语言版)

严蔚敏等

清华大学出版社

832通信原理

《现代通信原理与技术》

张辉、曹丽娜等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

《通信原理》

樊昌信,曹丽娜等

国防工业出版社

833 信号与系统

《信号与系统教程》

燕庆明

高等教育出版社

834 高等代数

《高等代数》

王萼芳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0911 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组成原理

《计算机网络》

谢希仁

电子工业出版社

《计算机组成与结构》

王爱英

清华大学出版社

0912 通信电子电路、信息论

《通信电子电路》

于洪珍

清华大学出版社

《高频电子线路》

张肃文

高等教育出版社

《通信电子线路》

曾兴雯、刘乃安

科学出版社

《信息论基础教程》

李梅等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信息论理论基础》

贾世楼

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

《信息论基础理论与应用》

傅祖芸

电子工业出版社

0913 模拟电路、数字电路

《模拟电子技术基础》

华成英

高等教育出版社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

阎石

高等教育出版社

0914 近世代数、概率论

《近世代数》

朱平天等

科学出版社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盛骤,谢试千,潘承毅等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注:相比往年,主要变化有两个,一是新增网络空间安全学硕;二是初试科目在整体难度不降情况下,由2门课变为1门课。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章程


 

根据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热忱欢迎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我院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和工业催化专业拟接收12名左右推免生,总人数不超过21名。我院接收推免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具体申请办法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刻苦,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科研创新潜力,愿为石油石化科技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2.能够获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名额。

3.申请推免生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名列前茅(本科阶段有论文公开发表、或有科研成果、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的,将予优先考虑)。

5.大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6.外语程度良好,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7.须在毕业时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未获得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

1.《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一份。

2.个人自述1份。

3. 专家推荐信1份(需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填写,且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4.本科正式成绩单1份,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英语等级证书一份。

5.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自愿提供)。

6.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自愿提供)。

7.申请者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自己综合素质的其他材料。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个人自述》、《专家推荐信》等表格和材料格式由考生向招生办公室索取或者在我院网站下载http://***。

三、申请及接收程序

申请人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对我院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1.申请者在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http://***)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tm)查阅我院2019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章程和申请办法,索要并填写相关表格。

上述申请材料请统一用A4纸打印,并最迟于10月20日前直接寄(或送)到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如第1项材料《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收推荐免试学位研究生(含硕博连读)申请审批表》暂时不能加盖教务处公章,可先寄一份未盖章的,等盖章之后再补寄一份。邮寄地址: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3。

2.我院招办对申请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及时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请者来院复试,择优录取,报销来京路费。

3.对同意接收的申请人发放《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博连读)通知书》。

4.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通过教育部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http:// yz.chsi.cn/tm进行。

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则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四、学制、奖励、学费
1.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

2.硕博连读生基本学制一般为5年。

推免生被录取为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时奖励二万元;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奖励一万元。攻读研究生期间后,我院减免学费和住宿费,按国家规定发给奖学金及实验生活补贴。目前非定向硕士生每月为2500元左右,硕博连读研究生为3000元以上,进入研究室从事论文实验还有一定补助。此外,学生在读期间申请专利享受院内相应的奖励。在校生皆可以申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奖项。

五、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须在研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研招办将协同纪委办公室及时调查处理投诉和举报,并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执行。我院纪检部门投诉监督电话:010-82368421。

六、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复查。如发现下列问题,取消入学资格。

1.申请人未能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和实习)的学分要求;

2.申请人的毕业论文和实习成绩未达到“良好”以上;

3.申请人获得录取资格后课程学习有不及格科目;

4.申请人在获得录取资格后、毕业前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

5.申请人毕业时未能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6.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重要信息;

7.申请人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

录取资格复查工作将在每年新生入学报到后的第一个月内(一般在9月上旬)进行。通过录取资格复查的申请人即获得正式学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82368172,电子邮件zhangdz.ripp@***  传真:(010)62311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