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教育和管理工作能力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术学位硕士、工商管理(MBA)、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一般为三年;金融、会计、法律、国际商务、应用统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等专业学位硕士一般为两年。
我校招收攻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为工商管理(MBA)和旅游管理专业硕士,其他专业均为全日制。
三、招生专业及名额
招生专业见《内蒙古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119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收331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录取时将视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生源状况和学校学科建设需要等情况,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四、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应届生须在2020年9月入学前取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且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并在国家级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复试时以笔试形式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5.在校研究生不得报考;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1.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
(二)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业硕士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并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
(2)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已获得毕业证),并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金融、会计、国际商务、应用统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专业硕士报考条件
须符合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各项要求。
六、考试科目
详见附件《内蒙古财经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七、报名与考试
(一)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一律网上报名。预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修改报名信息、登录网站、现场确认时间、考生应持的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等,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考生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用于我校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以及办理一系列入学前后的手续,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和及时接受信息和邮件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试
1.初试:由国家考试管理部门统一组织。
2.复试:由我校统一组织,实行差额复试。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学位研究生的“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按国家少数民族招生政策最低控制线进入复试。
复试方式、复试科目、复试内容、成绩计算等详见《2020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复试时间地点、复试资格名单和拟录取名单,请及时关注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网站招生网页,不一一通知考生本人。复试开始前须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安排复试。
八、录取
根据“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 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过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议,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招生办公室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九、收费标准与奖助政策
(一)我校招收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8000元/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收取学费12000元/年,工商管理(MBA)硕士每年收取学费20000元/年。
(二)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有国家奖学金(获奖者每人20000元)、自治区奖学金(获奖者每人10000元)、学业奖学金(分三等,人均8000元)、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等。没有固定收入且档案转入我校的研究生方有评选资格。另外,我校还设有完备的“三助一辅”(助管、助研、助教、辅导员)助学体系。
联系部门: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建设处
办公地点:内蒙古财经大学西校区综合楼7楼704室
通信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北二环185号
邮政编码:010070
联系电话:0471——5300146
招生网址:http://www.imfec.edu.cn/yjs/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天津中医药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按照教育部要求,硕士研究生培养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科门类涉及医学、管理学等),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科学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管理学”学术学位;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中医、中药研发、护理、汉语国际教育、应用心理等各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实践应用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选拔方式
推荐免试: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选拔优秀者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推荐免试生是指在原学校获推荐免初试资格并且经我校复试合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生均须网上报名并缴费,报考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不得申请更改。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关于《天津中医药大学2020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通知。
全国统一考试:参加全国统一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四、招生人数
招生目录(后附)中公布的招生人数为我校2020年拟招生人数(含推免生),但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2020年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系统确认的拟录取人数为准。
五、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截止到入学日期后两周)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还须具备以下7项条件:
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本科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教务部门提供);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达到425分);
④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第一位);
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⑥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中医药大学。
⑦同等学力考生不能报考中医学专业学位(1057××)硕士研究生。
(五)其他要求:
1.报考临床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体专业背景要求见招生目录备注说明。
2.报考中医专业学位(招生目录中代码为:1057××)的硕士研究生考生本科专业必须为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以上考生的本科专业还须具有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的条件。
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否则后果自负)。
(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的报考条件除满足以上要求外,具体其他相关政策按照国家当年招生文件要求执行。招生专业在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备注栏中注明。
(七)本科阶段为定向生的应届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需征得定向单位的书面同意。
六、学制年限
汉语国际教育专业学制为2年,其他专业学制均为3年。
七、报名手续
1.2020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一律采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简称“研招网”)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阶段进行。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按照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在网上报名时不需要填报导师。在招生复试录取阶段需要确定导师的专业有:中西医结合基础(代码:100601)、护理学(代码:101100)、护理(代码:105400)、管理科学与工程(代码:120100)、健康管理(代码:1201J3)、医院管理(代码:1201J4)、应用心理(代码:045400)、汉语国际教育(代码:045300),具体导师确定时间及方法请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相关通知。其余专业的导师确定在研究生入学后第一学期进行。
4.报名费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收取。
5. 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6. 我校学术学位所有专业报考均不区分院系所(院系所代码为:000),专业学位中汉语国际教育(代码:045300)、应用心理(代码:045400)、护理(代码:105400)、中药学(代码:105600)四个专业报考亦不区分院系所(院系所代码为:000);中医(代码:105700)仅用于我校长学制转段所用,其余考生不能填报。
中医专业学位(代码1057××,1005700除外)的专业报考时需区分院系所(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代码为:001,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代码为:002,天津市中医药研究院附属医院代码为:003,天津市武清区中医医院代码为:004)。
7. 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往届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报考我校的往届考生如选择天津中医药大学为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居住证)或工作证明【注:工作证明为本人2019年度在津参保缴费证明(须从2019年6月之后连续缴纳3个月(即6-8月、7-9月、8-10月均可)、在区社保分中心开具,须加盖“社保参保证明专用章”)及以下三种方式的任一种:①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本人的《天津市就业登记证》(可以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如果通过个体经营或者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办理)】。提示: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工作证明的考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不允许选择我校作为考点。
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报考点选择为天津中医药大学的考生,请到天津中医药大学进行确认,在天津中医药大学考试。经过确认后,报名才生效(具体确认时间、地点、程序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8.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需将报考条件中规定的材料复印件,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9. 请报考中医专业型的自考、成教、网络教育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将医师资格证书(中医、中西医结合)复印件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10. 请报考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将个人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11. 请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将“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邮寄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12.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外),需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考生须在现场确认前将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信寄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13. 本科阶段为定向生的应届考生,需征得定向单位的同意,在现场确认前将定向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寄送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科。
14.所有进入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进行。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者,考生在复试前必须将学历学籍认证交我校效验。
八、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1. 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 按照天津市统一安排,报考点选择“天津中医药大学”的考生(包含推免生)将进行网上支付,具体支付要求请参照网报相关说明。
4. 研招网在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否则不准复试。
(二)现场确认
1. 报考点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相关信息及研招网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
2.其他报考点现场确认事宜以相关报考点的通知为准。
3.请考生认真核对个人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确认后,报考费不再退还)。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可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 报名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我校网报信息公告;
(2)考生需选择院系所及专业,研究方向均为“不区分研究方向”,具体研究方向的确定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
(3)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准确选择自己的报考专业,注意学术型与专业型的区分(专业代码不同)。
(4)有关研究生招生的通知会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留意网站相关消息。
九、入学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2.初试时间及要求按照国家教育部统一部署进行(请考生及时登录研招网查阅信息)。
3.复试由学校组织,时间一般安排在3月份。实行差额复试。 包括:
①英语听力测试(笔试形式);
②专业课笔试;
③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含英语口语测试与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报考专业学位考生的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侧重职业素养、实践技能的考查(具体测试方式见当年我校发布的复试办法)。
4.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医学类专业加试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任选其二;药学类专业加试中药化学、药物化学、药剂学、中药药剂学任选其二。其他专业的加试科目在复试前确定。加试科目不得与其它复试科目重复。加试方式为笔试。
十、初试考试科目及内容
2020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中药学、护理学类、应用心理专业为三门,其他专业为四门。
1. 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101-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
(2)201-英语一(满分100分)
(3)专业基础综合:
307-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满分300分)
具体内容以国家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考试大纲为准。
(4)303-数学三(满分150分)
具体内容以国家2020年研究生入学考试数学三考试大纲为准。
2. 我校组织命题的考试科目:
(1)308-护理综合(满分300分):具体内容范围参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医药科工作委员会”制定的考研大纲。
(2)613-中药综合(满分300分):包括:中药化学:100分、中药药剂学:75 分、中药鉴定学:75分、中药学:50分。
(3)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包括有机化学:120分、分析化学:120分,生物化学60分。
(4)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包括:中药化学:100分、中药药剂学:75分、中药鉴定学:75分、中药学:50分。
(5)802-管理经济学(满分150分)。
(6)354-汉语基础(满分150分) 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满分150分)。
(7)701-中医综合(满分300分),702-西医综合(满分300分)。
(8)347-心理学专业综合(满分300分)
我校组织命题的所有考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书,考生可参考我校网站上发布的“2020年天津中医药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大纲”。
注:我校不寄发纸质初试成绩单,考试成绩一律在我校网站或天津市招考资讯网站(http://www.zhaokao.net)查询。
十一、复试划线特别说明
我校按国家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首先分专业划定校线;然后在此基础上再区分院系所分专业划线。
十二、复试及录取要求
复试及录取相关要求参见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9]6号)文件及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各专业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参考,实际名额分配须视当年具体情况酌定。
十三、录取类型说明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国家对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均安排定额拨款,所有纳入国家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收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10000元/生/年。国家和学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制度,建立多元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实施办法请查看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学生管理栏目相关通知。
十四、违纪处罚
如发现考生有申报材料虚假、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五、公布接收推荐免试生情况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结束后,将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接收推荐免试生情况,请予关注。
十六、信息公开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要求,及时将招生相关信息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tjutcm.edu.cn)进行公布。复试、录取阶段,将提前在我校网站公示复试录取办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考生名单。
我校拟录取名单的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十八、有关事宜
1. 有关事宜请考生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网页(http://yjsy.tjutcm.edu.cn)查询。
2. 我校统招硕士研究生不招收非全日制考生。
十九、特别提醒
1. 网上报名时,请将通讯地址一栏填写具体准确,不能只写到“××路,××号”,要将单位名称填写清楚,否则影响录取通知书的发放。
2. 2020年新生入学时必须携带本科毕业证原件,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 邮寄资料必须采用邮政EMS形式,其他形式的邮寄件无法接收。
二十、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063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西区鄱阳湖路10号 邮政编码:301617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科 咨询电话:(022)59596191
联系人:张老师 陶老师
注:关于此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天津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一)招生专业
我校2020年面向全国招收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含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等3个专业方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侦查学、司法鉴定、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等16个专业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会计等5个领域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详见《甘肃政法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预计招生约600人,具体总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为准,分专业计划根据报名、调剂、复试情况会有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法学、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及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本校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我校法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外国语应试英语,不录取其他外国语种考生。
(四)各专业均招收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络或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指定网址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络或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络或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2020年全国硕士生招生考试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要求: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校联系。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络或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络或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网址或地点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络或现场确认时间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和公布的日期为准。
2.考生网络确认需提供的材料,请及时关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的有关公告;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我省各考点最终确认形式(网络或现场)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的发布的有关公告为准。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络或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初试
(一)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三)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的满分各为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考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三。全国联考科目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全国统考和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的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报考学术型各专业和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领域考生的考试科目业务课一(数学一、数学三除外)和业务课二,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五)报考我校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五、复试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在资格审查时,考生还应提交由考生人事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出具的考生本人政审材料。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二)复试
1.复试是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
3.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
5.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6.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7.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我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10.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
(三)调剂
初试结束后,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利用该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1.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招收的定向硕士生在被录取前,均须与我校、用人单位之间分别签定定向就业合同。
3.被录取的新生,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我校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4.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八、学费标准
8000元/生/学年。
九、奖助政策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范围覆盖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无固定工资收入的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名额由甘肃省教育厅分配,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奖励标准分别为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学年,二等学业奖学金6000元/学年,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学年,覆盖比例分别占在校研究生总数的10%、20%和30%。评定对象为档案转入我校的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其中新生学业奖学金考评标准如下: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原985、211院校的全日制考生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其他院校全日制考生,原985、211院校及原司法部所属5所政法院校法学专业的调剂全日制考生享受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其他新生的考评标准主要以学生入学考试成绩为主,其中初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如果考评成绩相同,则应按先后顺序考查新生外语水平、专业课成绩、毕业院校、毕业专业确定。具体计算以当年录取办法为准。
4.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
我校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用于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教学、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岗位津贴标准如下:
(一)“助教”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0元/小时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教”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20小时。
(二)“助研”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
(三)“助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15元/小时的标准执行,原则上每名“助管”岗位研究生每月不能超过30小时。
5.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
我校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制度以助学贷款、发放困难补助、开辟入学绿色通道、减免学费等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给予资助,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不因贫困而辍学或影响学业。
6.研究生优秀科研论文(著作)奖
我校研究生以第一作者、以甘肃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学校认定的T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00000元;在学校认定的A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50000元;在学校认定的B类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在学校认定的C1类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0元;在CSSCI扩展版、CSCD扩展版来源期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7.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
为加强研究生创新创业意识、精神和能力的培养,提高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鼓励研究生积极主动地参加各种创新创业活动,强化创新创业教育理念,突出双创精神引领,我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创新创业教育项目下设科研创新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培育与奖励项目、科研成果奖励项目、创业实践项目等5大项目,经费每年总计核拨50万元。
8.专项就业(升学)奖励
我校研究生考取原“985”院校博士研究生者,奖励10000元;考取其他院校博士研究生者,奖励5000元。考取原“211”院校主体专业博士研究生者,按考取原“985”院校标准进行奖励。
十、学制年限
我校2020年招收的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2-3年,均为全日制。
十一、毕业生就业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入学时可不调档。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非定向考生,录取后按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对待,且相关情况考生须在复试时以书面形式向研招办说明。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国家相关规定为准。
(二)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在我校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工作处网站查询,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出售参考书。
(四)我校硕士研究生均在校本部(兰州市安宁区校区)培养。
邮政编码:730070
通讯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6号 甘肃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1-7601383
传 真:0931-7602158
E-mail:zfyzb@gsli.edu.cn
天津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1300人左右,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大类别,其中专业学位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部分专业)两种学习形式(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tust.edu.cn/)。研招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拟招生人数(不含接收推免生数),各专业最终录取数将可能根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的计划数、推免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入学报到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入学报到时,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且符合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相关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阶段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前三条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该专业报考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公布的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报考以上专项计划考生信息以考生报名时填报为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我校2020年部分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可接收硕士推免生,详见《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另行公布)。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三、报名
(一) 网上报名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2.报考点选择
(1)报考我校085500机械(03工业设计工程方向)、130500设计学、135108艺术设计专业的的考生(含应届生、往届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天津科技大学考点(代码:1233)。
(2)本市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或本校应届生报考本校或外校,必须选择天津科技大学考点(代码:1233)。
(3)报考我校的往届考生(不含第一条提及的三个专业)如网上报名选择天津科技大学考点(代码:1233),按照天津市统一规定,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居住证)或本市工作证明。【注:工作证明为本人2019年度在津参保缴费证明(须从2019年6月之后连续缴纳3个月(即6-8月、7-9月、8-10月均可)、在区社保分中心开具,须加盖“社保参保证明专用章”)及以下三种方式的任一种:①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本人的《天津市就业登记证》(可以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如果通过个体经营或者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办理)
除上述考生外,其他考生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具体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报考我校但选择外省市考点的考生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3.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招生目录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5. 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请提前查阅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要求,确保符合报考要求再进行网上报名。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在我校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相关信息及研招网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
四、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
(一)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关于人事档案、户口等相关要求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规定执行。
(二)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部分专业学位专业(详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0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按规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复习大纲由我校自主编制,考生近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或下载。
七、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
凡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及复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复试时间预计在2020年3月中下旬,复试笔试科目及大纲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等信息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tust.edu.cn)公布,各学院复试时间、地点、复试方式等信息将通过各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按要求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详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公示
在复试、录取阶段,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违规处理及其他
(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其他
1.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请参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政干发【2015】202号)等相关文件中的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3.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十、学费、学制及奖助政策
(一) 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不含工程管 理MEM、会计硕士MPACC)学费为10000元/年;非全日制各专业收费标准与全日制相同专业一致。
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含工业工程与管理)学费为13333元/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费为16000元/年。
以上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二) 学制
各专业学制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 奖助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我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了各类奖助学金,包括: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新生)覆盖面为80%以上,最高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符合条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可直接认定为一等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为80%以上,最高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此外,学校还提供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有关政策如有变动,以最终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各学院联系方式、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二维码、我校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有关内容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yjs.tust.edu.cn 。
滨海校区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中校区1号楼205研究生院
河西校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研究生院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0124/60600279
天津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人数1300人左右,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大类别,其中专业学位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部分专业)两种学习形式(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网址:http://yjs.tust.edu.cn/)。研招网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数均为拟招生人数(不含接收推免生数),各专业最终录取数将可能根据上级部门实际下达的计划数、推免录取情况及统考合格生源情况,并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进行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入学报到时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入学报到时,下同)或2年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且符合我校招生目录中公布的相关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资格审查阶段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前三条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该专业报考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公布的专业均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报考以上专项计划考生信息以考生报名时填报为准。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我校2020年部分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可接收硕士推免生,详见《天津科技大学接收2020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另行公布)。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三、报名
(一) 网上报名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2.报考点选择
(1)报考我校085500机械(03工业设计工程方向)、130500设计学、135108艺术设计专业的的考生(含应届生、往届生)网上报名必须选择天津科技大学考点(代码:1233)。
(2)本市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或本校应届生报考本校或外校,必须选择天津科技大学考点(代码:1233)。
(3)报考我校的往届考生(不含第一条提及的三个专业)如网上报名选择天津科技大学考点(代码:1233),按照天津市统一规定,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常住户口、蓝印户口、居住证)或本市工作证明。【注:工作证明为本人2019年度在津参保缴费证明(须从2019年6月之后连续缴纳3个月(即6-8月、7-9月、8-10月均可)、在区社保分中心开具,须加盖“社保参保证明专用章”)及以下三种方式的任一种:①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②本人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③本人的《天津市就业登记证》(可以通过人力社保部门或者存档机构办理《就业登记证》;如果通过个体经营或者社区服务等方式实现就业,应当在就业之日起30日内,由本人到企业户籍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登记办理)
除上述考生外,其他考生须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具体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报考我校但选择外省市考点的考生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3. 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招生目录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招生单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5. 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时请提前查阅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的要求,确保符合报考要求再进行网上报名。
8.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 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所有在我校参加考试的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报信息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和要求参见我校研究生院相关信息及研招网我校发布的网报公告。
四、报考类别及学习方式
(一)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考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工资关系、户口等留在原单位。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关于人事档案、户口等相关要求按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规定执行。
(二)非定向就业: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三)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部分专业学位专业(详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0年,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将按规定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六、初试
(一)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校自命题考试科目复习大纲由我校自主编制,考生近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或下载。
七、复试及录取
(一)复试
凡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及复试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具体安排见我校研究生院网上通知。复试时间预计在2020年3月中下旬,复试笔试科目及大纲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等信息将在复试前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tust.edu.cn)公布,各学院复试时间、地点、复试方式等信息将通过各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按要求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详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公示
在复试、录取阶段,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在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院(系、所)或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九、违规处理及其他
(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其他
1.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2.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请参照《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关于国防生报考研究生若干问题的通知》(政干发【2015】202号)等相关文件中的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3. 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十、学费、学制及奖助政策
(一) 学费标准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不含工程管理MEM、会计硕士MPACC)学费为10000元/年;非全日制各专业收费标准与全日制相同专业一致。
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含工业工程与管理)学费为13333元/年;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费为16000元/年。
以上如有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
(二) 学制
各专业学制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 奖助政策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改善研究生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提高研究生待遇,我校面向全日制研究生设立了各类奖助学金,包括: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
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新生)覆盖面为80%以上,最高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符合条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可直接认定为一等奖学金。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覆盖面为80%以上,最高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此外,学校还提供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研究生特殊困难补助。
有关政策如有变动,以最终文件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各学院联系方式、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二维码、我校研究生招生手机网站有关内容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网址http://yjs.tust.edu.cn 。
滨海校区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十三大街29号中校区1号楼205研究生院
河西校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大沽南路1038号研究生院
联系人:王老师 刘老师 咨询电话:(022)—60600124/60600279
大连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及推荐免试。
除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的统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二章 报名
第五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我校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报名:
Ⅰ提供六门以上本科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
Ⅱ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达到425分以上(含425分),其他语种为相当等级;
Ⅲ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六条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五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考生学业水平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第七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八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第十条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三章 初试
第十一条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二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分别为10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满分为200分;业务课一、业务课二的满分分别为150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第十三条 初试考试科目请见《大连交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四条 初试成绩于2020年2月中下旬在我校网站(网址:http://gs.djtu.edu.cn/)上公布,不再单独发放成绩通知单。
第四章 复试
第十五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六条 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十七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所在辽宁省为一区。
第十八条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九条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第二十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第二十一条 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及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二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三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五章 调剂
第二十四条 我校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要求另行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二十五条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的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相关政策。
第二十六条 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第六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七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将通过多种措施,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七章 录取
第三十条 我校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一条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三十二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第三十三条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三十四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五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八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三十六条 2019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777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699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78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2020年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第三十七条 奖助政策
为激励全日制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搭建了以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科研津贴、研究生“三助”、困难补助、医疗保障等为主要内容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尽最大可能地帮助广大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安心学习。
1.国家助学金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的文件执行,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按6000元/人·年发放。
2.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表现优良的研究生,按参评对象不同,把学业奖学金分为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一年级新生,优秀奖学金参评对象为二、三年级在校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第一学年优先参评学业奖学金;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奖励等级与标准:
类别
等级
比例
奖学金标准
新生奖学金
一等
30%
8000元
二等
40%
5000元
三等
30%
3000元
优秀奖学金
一等
10%
8000元
二等
20%
5000元
三等
40%
3000元
3.国家奖学金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4.我校有科研津贴、“三助”补贴及困难补贴等,具体的发放办法可关注我校研究生院主页;此外学校还设有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基金、材料学院院士奖学金、宝韫研究生奖学金、玉柴助学金、河南商会爱心助学金等,研究生可按照要求自愿申请。
第九章 学制、学费标准及就业方式
第三十八条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研究生均在大连交通大学沙河口校区学习和生活。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第三十九条 根据国家及辽宁省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享有奖助学金评定的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电子信息[代码085400]专业学位软件工程研究方向的学费共30000元,其他专业学位、研究方向共23000元,不参与奖助学金的评定。
第四十条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选择“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选择“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能自主择业。考生报考时应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理顺关系,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第十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四十一条 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等。
第四十二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二级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第四十三条 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核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第十一章 监督机制
第四十四条 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还将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第四十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11-84106587 、0411-84106221。
第十二章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陶老师、刘老师
电 话:0411-84106587、84109437
电子信箱:yjsb@djtu.edu.cn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大连交通大学289信箱
邮政编码:116028
武汉船用电力推进装置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船用电力推进装置研究所组建于1963年4月,是我国从事船舶电力推进系统和装置以及船舶化学电源研究的专业研究所,主要研究领域包括系统与控制、电机、开关电器、电力电子、化学电源、绝缘材料等。现有职工1600余人,其中具有研究员职称人员76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研究人员23人,拥有世界先进的开关电器实验室、永磁电机实验室、动力电池实验室,以及舰船综合电力技术国防重点实验室。
武汉船用电力推进装置研究所设有“船舶化学电源技术”“船舶综合电力技术”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博士后工作站,以及“电机与电器”、“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船舶化学电源技术”四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2020年计划招收5名研究生。本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阶段将委托到华中科技大学学习一年,与该校硕士研究生同堂上课、同卷考试。专业课程由所内专家授课。第一志愿报考本所的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在入学时可一次性获得优秀生源奖:推免生5000元;第一志愿报考生若为985或211高校本科毕业生且初试分达到360以上3000元。学习期间可获得1000元/月生活补助,学费全免,并根据学习成绩可申请奖学金,毕业后经双向选择可留所工作;第一志愿报考本所的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第二年、第三年享受职工餐补。
武汉船用电力推进装置研究所地处九省通衢的武汉市,靠近风景秀丽的南湖,是湖北省最佳精神文明单位。所内鸟语花香、绿树成荫,环境宜人。欢迎各位同学报考我所硕士研究生。
附件
单位代码:86215 地 址:武汉市64311信箱 邮政编码:430064
联系部门:研究生办公室 电 话:027-68897517 联 系 人:刘老师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指 导
教 师
招生
人数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080801电机与电器
1.舰船推进电机及其控制技术研究
2.永磁电机及其控制技术研究
3.舰船用断路器研究
1
101政治
201英语
301数学一
801电路
802 电磁场
801、802任
选一门
080804 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1.舰船综合电力系统技术研究
2.舰船电力电子应用技术研究
3.电力传动计算机检测与控制技术研究
1
08080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1.超导应用技术研究
2.电磁场与电磁兼容技术研究
3.智能控制与诊断技术研究
1
★082423 船舶化学电源技术
1. 电化学储能技术
2. 动力电池技术
3. 化学电源材料技术
2
101政治
201英语
301数学一
803化学综合
804化工基础
803、804任
选一门
福建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福建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福建工程学院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重点建设高校、福建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学校以工为主,涵盖工、管、文、理、经、法、艺等多学科,学校传承“大机电、大土木”优势,构建以服务现代装备制造产业、建筑行业为重点的建筑类、装备制造类、城市建设与管理类、电子信息类、互联网经济类、交通运输类、文化产业类和生产性服务业类等八大专业集群。学校拥有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等2个省级高原学科,土木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工程管理等4个省级应用型学科,以及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等2个省级应用型培育学科。2017年确定为福建省2018~2020年博士学位授予培育单位立项建设高校。
一、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面向全国预计共招收311名硕士研究生(含推荐免试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设计学等专业拟招收101名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机械、能源动力、工程管理等专业拟招收185名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机械(仅机械学院)、工程管理等专业拟招收25名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国家下达为准,各专业拟招生人数有可能增加也有可能减少。
二、学制和在校年限
学制一般为3年。因特殊情况,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4年,非全日制在校学习年限最长累计不超过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工程管理硕士请按下面第(二)条),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2020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注意事项: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代码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2020年我校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设计学、机械、能源动力等6个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经所在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如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⑴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⑵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⑴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⑵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⑶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⑷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⑸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⑺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⑻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9年11月,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及时查询。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⑴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⑵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⑶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⑷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⑸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报考点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具体安排届时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http://yjszs.fjut.edu.cn)的通知。
七、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部分。
(一)初试:
1.2019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23日期间,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和地点:
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考试地点均由考生现场报名时报考点统一安排考场。
4.初试科目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具体安排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初试成绩预计于2020年2月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供考生本人查询,不另发书面通知。
(二)复试:
复试规定:学校将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学校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复试日期:预计安排在2020年3月初~4月底,具体时间,请在国家公布录取分数线后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http://yjszs.fjut.edu.cn)。
携带材料:考生参加复试时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携带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复试内容: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等内容。复试采用笔试与口试相结合的办法,一般实行差额复试。不参加复试的考生不能被录取。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在研究生处及各相关招生学院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不再另行寄发书面的复试通知书。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八、录取
坚持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的总成绩排序,结合素质考核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复试成绩评定办法及总成绩的计算办法,由各相关招生学院根据《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手册》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报研究生处备案,复试前予以公布。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审查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2020年5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网页(http://yjszs.fjut.edu.cn)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2020年6月寄出。
九、奖、助学金
(一)第一志愿报考并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
(二)国家奖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8500元/生·年;
(四)研究生新生奖学金(一年级新入学研究生):实行全覆盖,一等奖(10%)8000元/生·年、二等奖(90%)6000元/生·年;
(五)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奖7000元/生·年、二等奖6000元/生·年,三等奖5000元/生·年;
(六)学校还设立研究生出国(境)访学专项资金,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境)短期学习;
(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助教、助研、助管等三助岗位。助研岗位实行全覆盖,一年级研究生由导师发放助研津贴不低于2000元/生·年,二、三年级研究生由导师根据研究生科研表现和实际情况确定津贴发放额度;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学校助教、助管岗位,岗位津贴500元/月。
奖、助学金设立标准详情请见《福建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十、学费
类型
学术型
专业学位
专业名称
交通运输工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
土木工程
设计学
机械工程
电气工程
工程管理
学费标准
(元/生·年)
7500
7500
7500
7500
7500
7500
8000
十一、住宿以及费用
(一)在职研究生一般不安排住宿。
(二)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生统一安排住宿研究生公寓。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十二、招生考试咨询
单位代码:10388
单位名称:福建工程学院
联系部门: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
通信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
邮政编码:350118
查询网址:http://yjszs.fjut.edu.cn
咨询电话:0591-22863085 传真号码:0591-22863670
十三、本简章由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福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序号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信息学院
卓老师
13110631793
413597432@qq.com
研招群:650254263
2
材料学院
耿老师
13246807806
892463026@qq.com
3
土木学院
林老师
13599979764
872396561@qq.com
4
机械学院
杨老师
13643641427
263779349@qq.com
研招群:688216809
5
管理学院
詹老师
13599060765
444233797@qq.com
6
环境学院
郑老师
13489194158
zmfgogo@163.com
7
交通学院
梁老师
13489184518
920126627@qq.com
8
设计学院
周老师
18250476207
170892276@qq.com
9
建筑学院
陈老师
13918407300
66539224@qq.com
10
人文学院
周老师
13305027262
59249490@qq.com
11
法学院
杨老师
18950427682
532728212@qq.com
注:联系电话若有变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将及时更新或查询相关学院网站。
福建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单位代码:10388 地址: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府南路33号 350118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591-22863085
专业
研究方向
院系所
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82300
交通运输工程
01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
001
信息科学
与工程学院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5 C语言程序设计/817管理信息系统/818城市道路与交通(任意方向考生均三选一)
复试科目:
研究方向01复试科目为数据结构/电路(二选一);
研究方向02复试科目为工程力学/机械设计(二选一);
研究方向03复试科目为交通工程学/物流管理(二选一);
研究方向04复试科目为桥梁工程
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2现代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
004
机械与汽车
工程学院
2
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007
交通运输学院
5
04交通基础设施
003
土木工程学院
2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01材料加工工程
002
材料科学
与工程学院
2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2数学二
④01方向考试科目为806材料科学基础或812塑性成形原理;
02-04方向考试科目为805有机化学或806材料科学基础
复试科目:
高分子物理/材料分析方法/材料成形技术基础/环境材料学(四门任选一门)
本专业01-03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4方向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大学物理、材料力学
02材料学
03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4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006
生态环境与
城市建设学院
5
081400
土木
工程
01结构工程
003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学院01-03、06方向共招收35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8材料力学
复试科目:
土木工程专业综合
本专业01-03、06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4、05方向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04方向加试:
专业英语
暖通空调
05方向加试:
水质工程学
专业英语
02岩土工程
03现代施工技术与信息化
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006
生态环境与
城市建设学院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4流体力学
05市政工程
06土木工程建造与管理
003
土木工程学院
土木学院01-03、06方向共招收35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08材料力学
005
管理学院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819工程项目管理
复试科目:
工程经济学
本专业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85500
机械
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
004
机械与汽车
工程学院
49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03机械设计或
810工程力学(二选一)
复试科目:
工程力学/
机械设计(二选一);
(若初试已考过其中一门,则复试另一门)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机械装备设计
02机械电子工程
03机械设计及理论
04车辆工程
05工程材料
002
材料科学
与工程学院
26
复试科目:
工程材料学;
本专业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6化工过程机械
006
生态环境与
城市建设学院
2
复试科目:
过程设备设计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工程热力学、机械制造技术基础
07工业工程
007
交通运输学院
3
复试科目:
技术经济学/
本专业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8建筑工业化
003
土木工程学院
3
复试科目:
混凝土结构设计原理;
本专业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9工业设计
008
设计学院
6
复试科目:
创意设计;
本专业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85800
能源
动力
01电气控制工程
001
信息科学
与工程学院
87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以下科目任选一门:
811电路
815 C语言程序设计
复试科目:
电力电子技术、
数据结构(二选一)
本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2电力工程
03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
04电气工程信息技术
05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06通信与信息系统
125601
工程
管理
01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含项目管理、工程投融资与造价、工程审计、房地产及设施管理)
005
管理学院
27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
③无
④无
复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②综合能力面试(专业知识考查建设工程、工程管理、管理学相关知识)
02工程与工程管理教育
03 工程数据挖掘与决策
04技术创新与产业管理(含技术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文化产业管理)
005
管理学院
复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②综合能力面试(技术创新管理考查管理学;知识产权管理考查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管理;文化产业管理考查文化产业相关知识)
010
人文学院
2
011
法学院
2
05物流管理
007
交通运输学院
3
复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②综合能力面试(专业知识考查物流管理相关知识)
130500
设计学
01工业设计
008
设计学院
设计学院4个方向共招收4人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01综合设计理论
④901创意设计
复试科目:
①专业设计(3小时,分专业方向)
②综合能力面试
本专业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2环境设计
03闽台文化传承与设计
008
设计学院
010
人文学院
2
复试科目:
①指定文创作品分析
②综合能力面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艺术基础、
台湾电影概论
04设计历史与理论
008
设计学院
设计学院4个方向共招收4人
复试科目:
①专业论文写作(3小时)
②综合能力面试
本专业方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09
建筑与城乡规划学院
2
复试科目:
①建筑快题设计(3小时)
②综合能力面试(城乡建设史、中外建筑历史、中外园林艺史)三选一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建筑设计基础(建筑制图)、
美术基础(快速表现)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体育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参加同等学力的考生报考时除满足报考条件外,应注意事项:
1.同等学力的考生,不得跨专业报考。
2.同等学力的考生在报考时,须已进修完相近专业的本科课程,需提供教务部门出具的正式成绩单。
(三)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请见表1,是否属于跨专业报考由我所科研处认定。
表1学术学位跨专业报考的考生身份认定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跨专业考生
040301 体育人文社会学
040302 运动人体科学 本科所学非教育学门类中体育学类专业的考生
040303 体育教育训练学
100216 运动医学 本科所学非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
三、招生人数
1.2020年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全日制暂定20人、具体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文件下达数为准。
2.各专业、研究方向拟招人数将以教育部2020年正式文件下达的硕士生招生总人数和实际参加复试考生情况做适当调配,本次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流程: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我所专业目录公布的一个专业。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我所的规定任选一种(英语一,英语二)。
(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10日(具体时间请关注报考点的现场确认通告,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及要求:
(1)报考我所的北京地区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选择北京体育大学报考点,并在北京体育大学参加现场确认和考试。
(2)报考我所的其他考生(含北京体育大学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工作单位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在2020年9月1日前可取的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4)所有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缴费方式以报名点要求为准)。
(6)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1.我所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2.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我所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准予考试。
3.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试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初试
1.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上午8:30开始,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详情请见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地点:以报考点指定为准,考前考生向报考点咨询。
4.《准考证》下载时间:2019年12月14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所不再向考生寄发《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5.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目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生初试成绩将在我所网站上公布,请注意查询。
(三)复试
1.初试合格的考生才能进入复试。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另行通知。
2.对同等学力的考生(以报名时为准)和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请见表2。
表2加试科目
学位类别 专业名称(专业学位名称) 代码 加试科目
体育人文社会学 040301 教育学及运动训练学
学术学位 运动人体科学 040302 教育学及运动训练学
体育教育训练学 040303 体育社会学及学校体育学
运动医学 100216 康复学及运动医学(待定)
七、调剂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各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八、体检
考生复试时应按我所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与时间另行通知。
九、录取
我所根据国家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招收定向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考生所在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的考生之间,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十、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我所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我所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十一、毕业生就业
1.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
2.非定向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我所及北京市教委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其他
1.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2.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
4.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每生每学年8000元。
5.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我所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6.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所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7.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科学研究所招生网址(http://www.ciss.cn)
联系人:胡豫琴 电话:87182561 E-mail:yanjiusheng@ciss.cn
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单位代码:10728]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艺术学理论及音乐与舞蹈学研究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创作、实践等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舞蹈专门人才。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技术,具有独立从事艺术学理论及音乐与舞蹈学研究、音乐、舞蹈艺术创作、表演与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音乐创作与表演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舞蹈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音乐、舞蹈创作与表演实践以及高等音乐院校专业教学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学制
三年。
三、招生名额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2020年预计招收260名,包括学术型76名、专业学位184名两种类别(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与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未取得学位证的报考生,复试须加试相关科目)。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进行加试。艺术学理论学科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非音乐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
的专家推荐信,并参加音乐专业科目加试。
(五)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注:我院同时面向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留学生),申请流程及录取办法详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邮箱:wai-ban@163.com 电话:029-88667063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9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时(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时。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须牢记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我校不在外地设置报名点,因此,务请考生在网报时选定西安音乐学院为报考点(报考点代码:6128)。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19年11月5日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二)现场确认:所有选定西安音乐学院为报考点的考生必须本人到西安音乐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1.2019年11月初(具体现场确认时间以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以及网报信息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本人在校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到西安音乐学院4号教学楼119室进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照相,逾期不再补办。考生须按陕西省规定缴纳报考费。
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 报名信息经考生本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试。2019年12月14日—12月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4.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合格者凭《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
(二)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复试:根据各专业方向的预定名额进入复试,复试安排以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五)初、复试地点:西安音乐学院。
(六)招生专业方向及研究生导师名单见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
(七)各方向初、复试科目见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
(八)各方向专业考试具体要求见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
七、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兼顾专业平衡,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定相关合同。
八、学费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文件及相关标准执行。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文件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九、奖助办法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招生就业处办公室电话:029—88667078
传真:029—88667076
联 系 人:岳老师
报名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4号教学楼119室)
邮政编码:710061
乘车路线:西安火车站广场南侧(解放路口)乘603、14路公共汽车至长安立交站,或在西安火车北站乘地铁二号线至省体育场站由B口出向南200米路西即可到达。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xacom.edu.cn/zsjz/yjszsjz.htm)
重 要 提 示
1.西安音乐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在外地设置报名点,务请网上报名时选定西安音乐学院为报考点,并且必须在本院进行现场确认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只能报考本院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并必须在备用信息1内注明报考导师姓名及考生本人联系电话。
3.报名确认、初试和复试一律在西安音乐学院进行。
4.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务必打印携带“报名信息校对表”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5.请认真阅读2020年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如有问题可与本院招生就业处联系。
6.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术型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代码
艺术学理论 音乐与舞蹈学
130100 130200
专业学位名称
专业名称代码
音乐 舞蹈
135101 135106
报考点代码
6128
单位名称及代码
西安音乐学院
(10728)
电子邮箱
xamusic_zjc2017@163.com
联系人
岳老师
电 话
029-88667078
单位地址
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邮政编码
7100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