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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一章 报  名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全日制125100工商管理专业、125601工程管理专业以及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职人员)报考,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

      (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我校“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招生计划10人。招生专业仅限如下非全日制专业:

      (1)中央校区软件学院:085400电子信息;

      (2)辽阳分校化工装备学院:085500机械。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0年学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15人。

        第二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 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2)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备用。

      (3)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

      (4)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研招办邮箱yzb@sut.edu.cn,并电话确认邮件收到(电话:024-25494900、25496237)。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二)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三条 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章 初  试

        第四条 初试均为笔试,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见《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 自命题科目参考范围、考试大纲和近三年真题考生可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首页“2020年招生信息”中“一站式”下载。

     第三章 复  试

        第六条 初试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考生允许复试,学校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约为2020年3月。

        第七条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考生除外。

        第八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四章 调剂与录取

        第九条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将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第十一条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职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十二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专业设置情况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我校原有如下专业学位硕士从2020年起招生专业名称发生变化。

序号

学习方式

原专业代码及名称

现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现招生学院代码及名称

1

全日制

085201机械工程

085500机械

001机械工程学院

2

非全日制

085201机械工程

085500机械

014化工装备学院

3

全日制

085236工业工程

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

001机械工程学院

4

非全日制

085236工业工程

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

5

全日制

085204材料工程

085600材料与化工

00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

全日制

085207电气工程

085800能源动力

003电气工程学院

7

全日制

085203仪器仪表工程

085400电子信息

00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8

全日制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9

全日制

085210控制工程

10

全日制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085900土木水利

005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11

全日制

085216化学工程

085600材料与化工

006石油化工学院

12

全日制

085216化学工程

085600材料与化工

007理学院

13

全日制

085212软件工程

085400电子信息

015软件学院

14

非全日制

085212软件工程

        第十五条 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费收取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办理的收费许可和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一)沈阳校区: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01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500

机械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1.76万元/年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3

电气工程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800

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5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7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704

应用化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705

工业催化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8

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120201

会计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120202

企业管理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7

MPAcc教育中心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3年

1.8万元/年

012

MBA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016

MEM教育中心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009

经济学院

020204

金融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20206

国际贸易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2年

1.2万元/年

010

文法学院

030100

法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5

软件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01

机械学院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012

MBA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016

MEM教育中心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015

软件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7

MPAcc教育中心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3年

1.8万元/年

      (二)辽阳分校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06

石油化工学院

081701

化学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702

化学工艺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3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4

化工装备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1.76万元/年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18

商贸学院

125602

项目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014

化工装备学院

085500

机械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4

化工装备学院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第六章 教学地点

        第十六条 办学地点及校址

      (一)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二)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三)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第十七条 各专业的教学地点:

     (一)沈阳校区有中央校区和兴顺校区两个教学点,除非全日制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教学地点在兴顺校区外,其他所有专业教学地点均在中央校区。

      (二)辽阳分校硕士研究生专业教学地点在辽阳校区。

     第七章 奖助体系

        第十八条 学校奖助设置情况

      (一)研究生助学政策

        1. 助学金:硕士期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博士期间第1学年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20500元,第2-4学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23000元。(研究生助学金均按月发放)

        2.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在增长能力和才干,辅助研究生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勤工助学每人每月可获得500元补助。

        3.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二)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1. 学费减免政策:根据《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针对初试成绩优秀的录取新生、重点院校录取新生、推荐免试和硕博连读录取新生,学校将给予减免学费2000元-24000元不等。

        2.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博士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

        3. 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博士每生每年8000元-12000元不等;硕士每生每年4000元-8000元不等。

      (三)其他

        1. 作为交换生国际交流:学校现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49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学校每年在研究生层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学习交流。

        2. 校外培养:我校与广东省科学院、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北京海军舰艇研究院、贵州林泉电机等几十家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了联合培养基地,每年不同专业会有专项名额向联合培养基地输送硕士研究生,为我校研究生增强实践能力提供了广阔空间。

        3. 科研资助: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使研究生获得资助。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上述助学金、学费减免、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

     第八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九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沈阳工业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条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生人数”均为计划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各专业计划可能会有增减。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各类招生信息、相关政策和规定均由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xy.sut.edu.cn/)统一公开公示,广泛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举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参考书目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咨询邮箱

001

机械工程学院

许老师

024-25496275

xuqi@sut.edu.cn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谭老师

024-25496301

447471557@qq.com

003

电气工程学院

高老师

024-25496713

SUNEEGR@163.com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老师

024-25496380

494978027@qq.com

005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姜老师

024-25496533

chen1458@163.com

006

石油化工学院

张老师

0419-5319274

1316459308@qq.com

007

理学院

李老师

024-25496503

524752220@qq.com

008

管理学院

黄老师

024-25496552

zhuaimin33@***

979606580@qq.com

009

经济学院

王老师

024-25497097

273923212@qq.com

010

文法学院

宋老师

024-25494709

403184471@qq.com

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孟老师

024-25494981

269871338@qq.com

012

MBA教育中心

刘老师

024-25691541

bim@sut.edu.cn

016

MEM教育中心

013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年老师

0419-5319316

yanzdhxy@163.com

014

化工装备学院

李老师

18341918656

403184471@qq.com

015

软件学院

彭老师

024-25494315

rjxy_jxb@163.com

017

MPAcc教育中心

王老师

024-25496552

807749925@qq.com

018

商贸学院

李老师

0419-5317386

2419718330@qq.com


        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24-25494900  024-25496237

        学校招生咨询官方QQ群:666497290

        学校网址:http://www.sut.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xy.sut.edu.cn/

        E-mail:yzb@sut.edu.cn



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学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一章 报  名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全日制125100工商管理专业、125601工程管理专业以及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类别(领域),仅接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在职人员)报考,不接收非定向就业考生报考。

      (八)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第一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我校“单独考试”仅招收“非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报考,考生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招生计划10人。招生专业仅限如下非全日制专业:

      (1)中央校区软件学院:085400电子信息;

      (2)辽阳分校化工装备学院:085500机械。

      (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0年学校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15人。

        第二条 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及现场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 所有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2.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关于学籍、学历认证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进行学籍认证,非应届毕业生需进行学历认证。

      (2)所有报考考生在网上报名之前,必须能够在学信网上(http://www.chsi.com.cn)查询到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打印出查询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备用。

      (3)学信网上查不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参加现场确认。

      (4)凡网报提示“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请于2019年11月10日前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清晰扫描版发送电子邮件至研招办邮箱yzb@sut.edu.cn,并电话确认邮件收到(电话:024-25494900、25496237)。未能在此规定时间前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考生将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作相应处理。考生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在复试过程中提供。

      (二)第二阶段:现场信息确认

        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 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 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 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 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三条 准考证打印

        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二章 初  试

        第四条 初试均为笔试,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见《沈阳工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条 自命题科目参考范围、考试大纲和近三年真题考生可在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首页“2020年招生信息”中“一站式”下载。

     第三章 复  试

        第六条 初试成绩满足学校要求的考生允许复试,学校具体复试工作安排与办法将在复试前于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时间约为2020年3月。

        第七条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项目管理(125602)考生除外。

        第八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组织进行。学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第四章 调剂与录取

        第九条 学校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学校将按教育部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填报志愿。

        第十条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根据“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和录取类别。

        第十一条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职人员)。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第十二条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专业设置情况

        第十四条 根据国家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我校原有如下专业学位硕士从2020年起招生专业名称发生变化。

序号

学习方式

原专业代码及名称

现招生专业代码及名称

现招生学院代码及名称

1

全日制

085201机械工程

085500机械

001机械工程学院

2

非全日制

085201机械工程

085500机械

014化工装备学院

3

全日制

085236工业工程

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

001机械工程学院

4

非全日制

085236工业工程

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

5

全日制

085204材料工程

085600材料与化工

00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6

全日制

085207电气工程

085800能源动力

003电气工程学院

7

全日制

085203仪器仪表工程

085400电子信息

00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8

全日制

085208电子与通信工程

9

全日制

085210控制工程

10

全日制

085213建筑与土木工程

085900土木水利

005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11

全日制

085216化学工程

085600材料与化工

006石油化工学院

12

全日制

085216化学工程

085600材料与化工

007理学院

13

全日制

085212软件工程

085400电子信息

015软件学院

14

非全日制

085212软件工程

        第十五条 沈阳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设置情况,按照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费收取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办理的收费许可和备案的标准向学生收费(以物价部门最后审批为准)。

      (一)沈阳校区: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01

机械工程学院

080200

机械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500

机械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1.76万元/年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500

材料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3

电气工程学院

080800

电气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3100

生物医学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800

能源动力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080400

仪器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0900

电子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000

信息与通信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100

控制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20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5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081400

土木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900

土木水利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7

理学院

070100

数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70200

物理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704

应用化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705

工业催化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3000

环境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08

管理学院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120201

会计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120202

企业管理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120204

技术经济及管理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7

MPAcc教育中心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3年

1.8万元/年

012

MBA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016

MEM教育中心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009

经济学院

020204

金融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20205

产业经济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20206

国际贸易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25100

金融

专业学位

2年

1.2万元/年

010

文法学院

030100

法学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

马克思主义理论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5

软件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01

机械学院

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012

MBA教育中心

125100

工商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016

MEM教育中心

125601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015

软件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7

MPAcc教育中心

125300

会计

专业学位

3年

1.8万元/年

      (二)辽阳分校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06

石油化工学院

081701

化学工程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1702

化学工艺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85600

材料与化工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3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085400

电子信息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4

化工装备学院

08070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学术学位

3年

0.8万元/年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1.76万元/年

        2.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专业

院系所码

院系所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位类别

学制

学费

018

商贸学院

125602

项目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014

化工装备学院

085500

机械

专业学位

3年

0.8万元/年

014

化工装备学院

125604

物流工程与管理

专业学位

2.5年

2.2万元/年

 

     第六章 教学地点

        第十六条 办学地点及校址

      (一)沈阳工业大学中央校区: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二)沈阳工业大学兴顺校区:沈阳市铁西区南十三路1号。

      (三)沈阳工业大学辽阳校区: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30号。

        第十七条 各专业的教学地点:

     (一)沈阳校区有中央校区和兴顺校区两个教学点,除非全日制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教学地点在兴顺校区外,其他所有专业教学地点均在中央校区。

      (二)辽阳分校硕士研究生专业教学地点在辽阳校区。

     第七章 奖助体系

        第十八条 学校奖助设置情况

      (一)研究生助学政策

        1. 助学金:硕士期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年;博士期间第1学年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20500元,第2-4学年每年可获得研究生助学金23000元。(研究生助学金均按月发放)

        2. 勤工助学: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勤工助学岗位,在增长能力和才干,辅助研究生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的同时,勤工助学每人每月可获得500元补助。

        3. 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根据生源地助学贷款规定,协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

      (二)研究生奖学金政策

        1. 学费减免政策:根据《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励办法》,针对初试成绩优秀的录取新生、重点院校录取新生、推荐免试和硕博连读录取新生,学校将给予减免学费2000元-24000元不等。

        2.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期间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博士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每生每年20000元。

        3. 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学业成绩、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社会服务等情况确定获奖人选。博士每生每年8000元-12000元不等;硕士每生每年4000元-8000元不等。

      (三)其他

        1. 作为交换生国际交流:学校现已与美国、俄罗斯、日本、德国、英国、澳大利亚、韩国、芬兰等国家的49所院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校际合作关系。学校每年在研究生层次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和学习交流。

        2. 校外培养:我校与广东省科学院、中科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中科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北京海军舰艇研究院、贵州林泉电机等几十家企业和科研院所建立了联合培养基地,每年不同专业会有专项名额向联合培养基地输送硕士研究生,为我校研究生增强实践能力提供了广阔空间。

        3. 科研资助:学校还将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使研究生获得资助。

      (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上述助学金、学费减免、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等。

     第八章 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第十九条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沈阳工业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沈阳工业大学学位授予标准者,颁发沈阳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条 考生网报时填写的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应该长期有效,因通信地址或联系电话不详,导致函件无法收到或电话无法接通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 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拟招生人数”均为计划招生人数,具体招生人数须根据当年一志愿上线生源情况和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确定后公布,各专业计划可能会有增减。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过程中各类招生信息、相关政策和规定均由沈阳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方网站(http://yjsxy.sut.edu.cn/)统一公开公示,广泛接受考生及社会监督。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举办研究生考前辅导班。参考书目可到全国各大书店或我校教材科购买。

         第二十四条 招生咨询方式:

学院代码

学院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咨询邮箱

001

机械工程学院

许老师

024-25496275

xuqi@sut.edu.cn

00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谭老师

024-25496301

447471557@qq.com

003

电气工程学院

高老师

024-25496713

SUNEEGR@163.com

00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李老师

024-25496380

494978027@qq.com

005

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

姜老师

024-25496533

chen1458@163.com

006

石油化工学院

张老师

0419-5319274

1316459308@qq.com

007

理学院

李老师

024-25496503

524752220@qq.com

008

管理学院

黄老师

024-25496552

zhuaimin33@***

979606580@qq.com

009

经济学院

王老师

024-25497097

273923212@qq.com

010

文法学院

宋老师

024-25494709

403184471@qq.com

011

马克思主义学院

孟老师

024-25494981

269871338@qq.com

012

MBA教育中心

刘老师

024-25691541

bim@sut.edu.cn

016

MEM教育中心

013

化工过程自动化学院

年老师

0419-5319316

yanzdhxy@163.com

014

化工装备学院

李老师

18341918656

403184471@qq.com

015

软件学院

彭老师

024-25494315

rjxy_jxb@163.com

017

MPAcc教育中心

王老师

024-25496552

807749925@qq.com

018

商贸学院

李老师

0419-5317386

2419718330@qq.com


        研招办招生咨询电话:024-25494900  024-25496237

        学校招生咨询官方QQ群:666497290

        学校网址:http://www.sut.edu.cn

        研究生院网址:http://yjsxy.sut.edu.cn/

        E-mail:yzb@sut.edu.cn


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1. 一、培养目标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探索“课程思政”改革,以“君子之风”教育为载体探索德育新路径,着力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的“明体达用”高层次专门人才。

  1.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往届生需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六)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基础教育工作经验的人员。

(七)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2020年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均接收推免生。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与人数请参阅《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招生专业目录

详见附件《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五、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5-3年,具体在各学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予以明确。提前完成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良好、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申请提前毕业。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0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其中所填通讯信息必须在2020年9月之前有效。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二)现场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七、报考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学校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八、入学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内容与地点

(1)初试时间和内容: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以准考证上规定时间为准)。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3)初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确定初试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有关通知和公告。

3.考试大纲及命题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数学和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为全国统考科目。其他专业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全国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将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cn)上公布。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须达到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2020年4月底前完成。

4.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我校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调剂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信息将通过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一、录取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十二、学费、奖助学金及招生优惠政策

(一)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8000/元(人·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0元/(人·学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5000元/(人·学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均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研究生住宿费用为1600元/(人·学年)。

(二)奖助体系: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类别

范围

等级

比例

标准(元/学年)

国家奖学金

2-3年级

/

国家下达比例

20000

学业奖学金

1年级

/

100%

8000

2-3年级

一等奖

10%

12000

二等奖

30%

10000

三等奖

60%

8000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

1-3年级

/

100%

6000

导师助研津贴

1-3年级

≥400元/月

100%

/

助教、助管津贴

1-3年级

15元/小时,

≤40小时/月

一定比例

/

研究生辅导员

1-3年级

600元/月

一定比例

/

国家助学贷款

1-3年级

/

/

按国家助学贷款相关规定执行

帮困补助

1-3年级

/

/

按学校帮困补助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优惠政策:

1.经考核接收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本科相关学科)的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50000元。经考核接收的其他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10000元。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本科相关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10000元。

3. 湖州师范学院和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6000元(含《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湖师院发〔2017〕58号文件中规定的考研一等奖学金)。

4.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优秀生源奖学金3000元。

(四)我校每年资助优秀学生出国出境开展学术交流。

十三、联系方式

湖州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明达楼317室,邮编:313000,电话:0572-2322779。Email:yjsc@zjhu.edu.cn。官方网站:http://***.cn/。

院系名称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QQ群

教师教育学院

李老师、钱老师

0572-2926292

02595@zjhu.edu.cn

727578604;

915128461

生命科学学院

吴老师、唐老师

0572-2599695

wuchenglong@zjhu.edu.cn

676564473

信息工程学院

王老师、徐老师

0572-2599900

wrq@zjhu.edu.cn

441209787

工学院

杜老师、许老师

0572-2320682

xhy@zjhu.edu.cn

641197398

护理学院

倪老师

0572-2321239

02226@zjhu.edu.cn

819394040

艺术学院

沈老师

0572-2321399

ysxy_yjs@zjhu.edu.cn

115884257

 

十四、其他

(一)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学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我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我校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三)考生在报名考试各阶段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相关信息将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湖州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

及研究方向

拟招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内容

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

备注

004教师教育学院(0572-2926292)

0401教育学

01教育学原理

02课程与教学论

03学前教育学

04教育技术学

05教师教育学

1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1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

综合面试

不招收同等学力

本学科为湖州市重点学科;

不招收非全日制

009生命科学学院(0572-2599695)

0908水产

01水产营养与饲料学

02水产遗传育种与繁殖

03水产养殖学

04水产医学

16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91化学

④891普通动物学

综合面试

①鱼类学;

②水生生物学。

本学科为浙江省一流学科,拥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工程实验室;

不招收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招生专业

及研究方向

拟招人数

初试科目

复试内容

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

备注

004教师教育学院(0572-2926292)

0451教育硕士

01教育管理

02小学教育

03学科教学(数学)

68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3教育综合

④01、02方向考841课程与教学论;03方向考842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综合面试

①教育原理;

②教育研究方法。

本硕士点依托的教育学学科为湖州市重点学科

008信息工程学院(0572- 2599900)

0854电子信息

01智能信息处理技术

02 电子商务技术

03 智慧教育技术

3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81程序设计方法或883单片机原理及接口技术

综合面试

①计算机导论;

②计算机网络。

欢迎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自动化类、数学类、统计学类等相关专业的本科生报考。本硕士点依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省一流学科、浙江省工程实验室。

016工学院(0572-2320682)

0854电子信息

01智能系统与控制

02智能装备自动化技术

 

3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82自动控制理论或883单片机原理及接口技术

综合面试

①电路原理;

②电子技术。

欢迎自动化类、电气类、机械类、电子信息类等相关专业的本科生报考。本硕士点依托浙江省工程实验室。

010护理学院(0572-2321239)

1054护理硕士

01老年护理

02危重症护理

03急救护理

04精神卫生护理

5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8护理综合

①综合面试

②技能操作

不招收同等学力

本硕士点依托的护理学学科为浙江省省一流学科

005艺术学院(0572-2321057)

1351艺术硕士(艺术设计领域)

01视觉艺术设计

02环境艺术设计

03设计策划与管理

4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6艺术基础

④851设计基础(手绘形式表现)

①   综合面试

不招收同等学力

本硕士点依托的设计学学科为湖州市重点学科

注: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人数为2019年实际招收人数,仅供参考,2020年招生计划在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指标后,根据实际情况再做适当调整。

 

 

 

 

热忱欢迎全国有志青年报考湖州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湖州师范学院

招生单位代码:10347

单位地址:浙江省湖州市二环东路759号(邮编313000)

联系电话:0572-2322779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网址:http://***.cn

邮箱:yjsc@zjhu.edu.cn

 

 


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推免生拟招生人数包含在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中,推免生接收工作预计在10月中下旬结束,最终接收推免生信息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留有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全国统考、联考考生。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辽宁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

除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学位硕士外,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申报时间及办法见《辽宁大学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四)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2020年学校继续在部分专业类别(领域)招收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类别(领域)详情见《辽宁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及网址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至学校推荐免试接收工作结束。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参加全国统考、联考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本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3)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报时间段内及时核对、更正相关错误报名信息;如需到权威认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的,须确保报名信息填报正确并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5)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的,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6)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时间及提交材料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时间安排见网上报名时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所选择报考点发布的公告。

(2)考生现场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具体要求见所选择报考点的网上公告。

2.现场确认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需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查无信息的,须与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在域外获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应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权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应在2019年11月7日前交我校核验。无法提供认证材料的,将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

五、招生考试

1.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1)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录取办法在复试前(3月末)通过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1)复试时学校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其他证明材料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准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的,学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2)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具体见招生章程附件。参加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专业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暂不加试。

(3)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代码为125400)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其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在复试的同时学校组织进行此项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依据备案标准执行,具体参见招生专业目录。

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根据国家下达奖励计划,按照评选规则进行评定。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比例约为40%。

九、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的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复试内容说明、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202349  传真:024-62202715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  博远楼108室

邮政编码:110036

微信公众号:辽大研招/lnugrs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具有创新精神,从事教学、科研、理论宣传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人数、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

我校2020年3个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招收13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具体如下:

1. 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4名,本专业分当代世界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国际政治与中国对外战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研究三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1政治学基础; ④8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 030204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5名,本专业分中国共产党历史经验研究、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经验研究两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1政治学基础; ④813中共党史(含党建理论)。

3.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4名,本专业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方法论研究、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观研究三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1政治学基础; ④8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三、考试内容与范围(自命题部分)及主要参考书

(一)711政治学基础:政治学研究的对象与方法、政治权力、政治制度、公民与人权、政党制度、政治权利与政治参与、政治管理、国家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政治革命与政治改革、政治发展、政治文化、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

主要参考书:

1.《政治学基础》(第三版),王浦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5月出版。

2.《政治学原理》(第三版),景跃进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1月出版。

(二)8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其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是关于社会发展与人类解放的科学、唯物辩证法与认识论、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动力、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资本主义制度及其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制度与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社会的全面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

主要参考书:

1.《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五版),李秀林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政治经济学教程》,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7月第12版。

3.《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六版),高放、李景治、蒲国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出版。

(三)813中共党史(含党建理论):中共党史重要事件、文献和人物的主要活动及评价。中国共产党产生的历史背景、党在不同时期的主要活动、思想成果、经验教训、重要会议、重要领导人的思想理论贡献、党建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党的性质与宗旨、党的纲领和路线、党的思想理论、队伍、作风、制度、执政能力建设。

主要参考书:

1.《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上下册、第二卷上下册,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

2.《新时代党的建设专题研究》,储霞、牟广东主编,东北大学出版社,2018年出版。

四、学制

学制三年。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五、在校期间待遇

1.设立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2.设立学业奖学金等奖励资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覆盖面为60%,三年达100%;设置“三助”岗位,提供“三助”津贴,每月最高不超过2000元;在核心期刊或重要报刊发表论文和国家二级研究报告,按每千字600元给予资助。

3.学费和住宿条件。学费初定每生每年5000元(最终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学生住宿2人1间(标准间),宿舍设备齐全(卫生间、电视、电话、空调、网线、桌椅、书架、行李等),学校还为硕士生设立独立餐厅,品种多、价格低,确保学生健康饮食。

4.文体活动设施齐全。学校建有一座现代化的文体活动中心,设有多功能厅、游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台球、健身等场馆。学生可充分利用各种场馆单独或与在校学习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员联合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报名、考试日期和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按要求缴费、照相,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方法。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4.初试地点。各省(市、区)招生办指定的考场。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八、录取办法

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20年6月中旬发出。

有关招生的其他事项均按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规定执行。

联系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周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4—23981216 

网    址:http://www.lnswdx.cn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具有创新精神,从事教学、科研、理论宣传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人数、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

 

我校2020年3个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招收13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具体如下:

 

1. 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4名,本专业分当代世界社会主义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国际政治与中国对外战略、中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研究三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1政治学基础; ④8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 030204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5名,本专业分中国共产党历史经验研究、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经验研究两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1政治学基础; ④813中共党史(含党建理论)。

 

3.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4名,本专业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方法论研究、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观研究三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711政治学基础; ④8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三、考试内容与范围(自命题部分)及主要参考书

 

(一)711政治学基础:政治学研究的对象与方法、政治权力、政治制度、公民与人权、政党制度、政治权利与政治参与、政治管理、国家与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政治革命与政治改革、政治发展、政治文化、我国民主政治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

 

主要参考书:

 

1.《政治学基础》(第三版),王浦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5月出版。

 

2.《政治学原理》(第三版),景跃进等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1月出版。

 

(二)8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其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是关于社会发展与人类解放的科学、唯物辩证法与认识论、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动力、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资本主义制度及其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制度与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社会的全面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

 

主要参考书:

 

1.《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五版),李秀林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2.《政治经济学教程》,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7月第12版。

 

3.《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六版),高放、李景治、蒲国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出版。

 

(三)813中共党史(含党建理论):中共党史重要事件、文献和人物的主要活动及评价。中国共产党产生的历史背景、党在不同时期的主要活动、思想成果、经验教训、重要会议、重要领导人的思想理论贡献、党建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党的性质与宗旨、党的纲领和路线、党的思想理论、队伍、作风、制度、执政能力建设。

 

主要参考书:

 

1.《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上下册、第二卷上下册,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

 

2.《新时代党的建设专题研究》,储霞、牟广东主编,东北大学出版社,2018年出版。

 

四、学制

 

学制三年。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五、在校期间待遇

 

1.设立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2.设立学业奖学金等奖励资金。学业奖学金每年覆盖面为60%,三年达100%;设置“三助”岗位,提供“三助”津贴,每月最高不超过2000元;在核心期刊或重要报刊发表论文和国家二级研究报告,按每千字600元给予资助。

 

3.学费和住宿条件。学费初定每生每年5000元(最终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学生住宿2人1间(标准间),宿舍设备齐全(卫生间、电视、电话、空调、网线、桌椅、书架、行李等),学校还为硕士生设立独立餐厅,品种多、价格低,确保学生健康饮食。

 

4.文体活动设施齐全。学校建有一座现代化的文体活动中心,设有多功能厅、游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台球、健身等场馆。学生可充分利用各种场馆单独或与在校学习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员联合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报名、考试日期和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10月10日——10月31日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按要求缴费、照相,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方法。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4.初试地点。各省(市、区)招生办指定的考场。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八、录取办法

 

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20年6月中旬发出。

 

有关招生的其他事项均按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规定执行。

 

联系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周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4—23981216 

 

网    址:http://www.lnswdx.cn

 

 

 

沈阳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体育学院创立于1954年,是我国最早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79年开始培养体育学硕士研究生,1986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目前与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辽宁师范大学、美国玛赫西管理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是辽宁省重点建设的国内高水平大学,体育学是辽宁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评估结果为B+。学校具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管理学、体育新闻传播学、运动康复学、体育艺术学、休闲体育学9个专业,同时拥有全日制(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教工731人,专任教师492人,其中教授71人、副教授180人;博士生导师16人,硕士生导师152人。

教师中1人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荣誉奖章;1人获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1人为国际体操联合会执委会和技委会委员、亚洲体操联合会蹦床技术委员会主席兼执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特聘教授3人,省优秀专家3人,省教学名师7人,省优秀教师2人;5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9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一层次”,4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5人入选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3人被确定为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资助对象,3人入选沈阳市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 

学校获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7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发展示范专业2个,省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3个。拥有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4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省级体育优秀课,1门省级公共艺术课。 

“十三五”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1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90余项,承担国家体育总局科技服务项目30余项。学校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项目技术诊断与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是东北地区最大的体育专业综合性研究与开发实验室,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是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沈阳体育学院学报》是中文体育类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图书馆藏书84万余册。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非全日制体育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非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学费12000元/年。依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政策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者,以国家文件为准),可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获奖覆盖面达40%,其中一等奖学金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0元/年;国家奖学金每年有近16人获奖,奖金20000元/年。设立一志愿优质生源奖学金,奖励数量15名,奖励金额5000元/生。

为提高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学校设立了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和硕士研究生国际交流制度,每年有10-15名研究生有出国(境)学习交流机会。

2020年我校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相关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能在本学科、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报到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三条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将根据考生就业具体情况,决定非全日制跟读政策的保留与否。

三、报名方式和报考点的选择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将对考生本科的学习经历、是否有体育或报考相关专业的学习背景等进行审查。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学校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7.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选择报考点的说明

请详见各省招考办的网报公告。

四、考试日期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各专业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复试日期:请查看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上通知。

五、重要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要求和现场确认要求每项条款考生务必仔细读阅、认真填报并核对。并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的公告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详见当年复式管理办法。

4.我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今年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预计招收5人(非全日制),并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5.各类认证报告须在复试资格审核时再次提交给我校。(如果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有更改的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毕业学校更改学信网信息,提供更改后的认证报告),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考生国家录取检查将不能通过,无法录取。

6.专业(领域)考试大纲见附件。

7.外国语听力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我校依据考生具体情况和表现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9.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0.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12.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13.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我校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

14.我校2020年自命题考试科目为两科;并公布各科目的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详见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15.招生计划中所列计划数,如上线人数未达到开课要求,我校将进行专业(方向)调整;如不接受调整,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16.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联系人:邵老师   华老师

咨询电话:024-89166572

 

沈阳体育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8日


沈阳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体育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沈阳体育学院创立于1954年,是我国最早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的高等体育院校之一,1979年开始培养体育学硕士研究生,1986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目前与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辽宁师范大学、美国玛赫西管理大学等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是辽宁省重点建设的国内高水平大学,体育学是辽宁省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评估结果为B+。学校具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下设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体育管理学、体育新闻传播学、运动康复学、体育艺术学、休闲体育学9个专业,同时拥有全日制(非全日制)体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教工731人,专任教师492人,其中教授71人、副教授180人;博士生导师16人,硕士生导师152人。

教师中1人获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运动荣誉奖章;1人获全国体育事业突出贡献奖;1人为国际体操联合会执委会和技委会委员、亚洲体操联合会蹦床技术委员会主席兼执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省特聘教授3人,省优秀专家3人,省教学名师7人,省优秀教师2人;5人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人层次”,9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第一层次”,4人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创新人才支持计划”,5人入选国家体育总局“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百人计划”,3人被确定为国家体育总局“精英教练员双百培养计划”资助对象,3人入选沈阳市高层次人才领军人才。 

学校获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3个,省级示范专业7个,省级向应用型转变发展示范专业2个,省级转型发展试点专业5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专业3个。拥有1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14门省级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6门省级体育优秀课,1门省级公共艺术课。 

“十三五”以来,学校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11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1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90余项,承担国家体育总局科技服务项目30余项。学校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项目技术诊断与机能评定重点实验室是东北地区最大的体育专业综合性研究与开发实验室,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是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沈阳体育学院学报》是中文体育类和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图书馆藏书84万余册。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非全日制体育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非全日制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学费12000元/年。依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有关政策实行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凡录取为非定向就业培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者,以国家文件为准),可享受6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获奖覆盖面达40%,其中一等奖学金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4000元/年;国家奖学金每年有近16人获奖,奖金20000元/年。设立一志愿优质生源奖学金,奖励数量15名,奖励金额5000元/生。

为提高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学校设立了高水平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和硕士研究生国际交流制度,每年有10-15名研究生有出国(境)学习交流机会。

2020年我校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当年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计划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相关专业招生计划进行调整的权利,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能在本学科、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报到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三条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将根据考生就业具体情况,决定非全日制跟读政策的保留与否。

三、报名方式和报考点的选择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我校将对考生本科的学习经历、是否有体育或报考相关专业的学习背景等进行审查。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学校根据《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发现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7.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三)选择报考点的说明

请详见各省招考办的网报公告。

四、考试日期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各专业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体育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

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复试日期:请查看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上通知。

五、重要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要求和现场确认要求每项条款考生务必仔细读阅、认真填报并核对。并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的公告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和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持有国外学历的考生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之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并在现场确认时须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是否加试详见当年复式管理办法。

4.我校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今年继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预计招收5人(非全日制),并将根据实际报考情况对专业计划进行调整。

5.各类认证报告须在复试资格审核时再次提交给我校。(如果身份证号码或姓名有更改的考生,请考生提前联系毕业学校更改学信网信息,提供更改后的认证报告),无法提供认证报告的考生国家录取检查将不能通过,无法录取。

6.专业(领域)考试大纲见附件。

7.外国语听力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8.我校依据考生具体情况和表现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9.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0.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1.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12.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13.考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招生单位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我校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进行体检。

14.我校2020年自命题考试科目为两科;并公布各科目的参考书目和考试大纲(详见沈阳体育学院研究生部网站)。

15.招生计划中所列计划数,如上线人数未达到开课要求,我校将进行专业(方向)调整;如不接受调整,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16.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联系人:邵老师   华老师

咨询电话:024-89166572

 

 沈阳体育学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9年9月8日


大连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我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四、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六、初试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七、初试科目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专业初试均为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八、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政治素质、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 符合“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可参加复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符合学校自主划线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可参加复试。

2. 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再次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3. 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大连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4. 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5. 对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应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以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九、录取

1、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的原则进行录取。具体规定可参阅我校于复试前公布的《大连海洋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3、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十、学制

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2.5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一般为3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5年。

 

十一、学费及奖助学金待遇 

1. 学费拟按照以下标准收取,具体收费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①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和农业硕士(专业代码0951)学费8000元/学年;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和翻译硕士(专业代码0551)研究生学费10000元/学年。

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工程硕士(专业代码085)和农业硕士(专业代码0951)学费8000元/学年;法律硕士(专业代码0351)和翻译硕士(专业代码0551)研究生学费10000元/学年。

2.全日制研究生入校后享受6000元/学年的助学金待遇(定向委培生除外)及相应的奖学金政策;非全日制研究生入校后不享受奖学金和助学金待遇。

  

十二、其他说明

1. 考生自行准备考试参考材料,我校不负责向考生提供。

2. 考生如果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假材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 具体报考事宜如有变动具体以教育部及我校文件相关规定为准。

4.学校与中国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国家海洋局等多家单位联合培养研究生,培养方式为:研究生一年级基础课程学习在大连海洋大学完成,后续学习工作按照大连海洋大学的有关规定在各联合培养单位进行,毕业时由大连海洋大学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黑龙江水产研究所在招生目录中已单列。选择这两个单位联合培养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直接选择这两个单位内的专业进行报考。

5. 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相关信息。

 

十三、 咨询、申诉渠道 

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0411-84762665          

申诉电话:  纪委 0411-84762625

十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站:

http://master.dlou.edu.cn/

电子邮箱:  sunqian@dlou.edu.cn
联系电话:0411-84762665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黑石礁街52号

大连海洋大学 研究生院 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6023


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研究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三条 硕士研究生招生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四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和复试都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及推荐免试。

除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命题的统考科目,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我校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第二章  招生计划和奖助政策

第五条 202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635人,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436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1199人(含临床医学长学制转段拟转入138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5人)。具体招生规模及各专业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及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下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名额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详见附件1。

《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招生计划》详见附件2

  第六条 奖助学金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和《关于印发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教〔2014〕376号)文件精神,我校设立下述奖助学金(评选年度内课程成绩全部合格,无违规、违纪情况)。   

(一)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择优评定。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免生入学后,硕士在读期间,每学年无违规、违纪情况可于学年末获得学校给予的一次性12,000元的生活津贴补助。

(四)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1.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

针对第一志愿考生设立“优秀研究生”入学奖学金。

   2.第二、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3.学校还设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等。

   4.学校还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简称“三助”)岗位津贴资助力度;学校设立特别困难补助,设有大商助学金、成大助学金、忠旺助学金、爱心帮扶基金。

第三章  招生类型及学费标准

  第七条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为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为主。均须缴纳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2020年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和中医各专业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分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    

第八条 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2”,口腔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3”,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4”,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6”,药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07”,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的学科代码前四位为“1011”;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1”,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2”,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3”,护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4”,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5”,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代码前四位为“1057”。考生在报名时须准确选择并填报。

第四章  学制、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

  第九条 学制为三年、学习方式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第十条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选择“非定向”考生,录取后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学校负责办理就业派遣,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选择“定向”考生,录取后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能自主择业。考生报考时应与本人所在工作单位理顺关系,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无法被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

第五章  报   名

   第十一条 报名参加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若取得复试资格,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报考时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及近三年以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若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另需加试三门与报考研究生专业所对应或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存在违约情况的定向考生不得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因存在违约情况导致的后续问题后果自负。

   第十二条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原则上还须满足报考专业的要求:

(一)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接收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考生专科专业须与本科专业一致);对于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临床医学各专业学位领域(专业学位)仅接收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三)医学检验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仅可报考我校临床医学下对应专业学位领域。

(四)口腔医学各学科、专业学位领域仅接收口腔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五)中医各专业学位领域(专业学位)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和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六)生物学、基础医学、药学、医学技术各学科专业接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报考;

(七)临床医学(学术型)中健康管理专业仅接收医学、管理学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其他各学科专业接收理工类本科毕业生报考。

  (八)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各学科仅接收医学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公共卫生专业学位领域仅接收医学、管理学及相关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九)中西医结合基础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中西医结合临床(学术型)仅接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十)护理学各学科、专业仅接收护理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十一)心理学仅接收医学类和心理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十二)人文医学优先接收医学、心理学、法学、哲学、伦理学、科技史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

   第十三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应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往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现场确认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相关报考点进行。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7.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现场确认及相关注意事项须遵照考生报考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第十五条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六章  初   试

  第十六条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七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公告。

  第十八条 初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大连医科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详见附件3。

第七章 复   试

  第十九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条 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

  第二十一条 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考和联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所在辽宁省为一区。

  第二十二条 我校将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我校将参考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自主确定并公布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二十三条 我校复试为差额复试。

    第二十四条 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第二十五条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认真核实。

  第二十六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详见附件4)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详见附件5)规定执行。

第八章  调   剂

  第二十七条 我校将根据国家及辽宁省相关要求另行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第二十八条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七)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

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调剂工作办法。

第二十九条 调剂工作由研究生院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三十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一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第三十二条 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三条 复试的同时我校将通过多种措施,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如有必要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章  录   取

  第三十四条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三十五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第三十六条 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第三十七条 应届本科毕业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医学学士学位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十一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八条 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公开所有招生信息,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三十九条 在复试、录取阶段,我校将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各二级学院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第四十条 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经过核准后,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将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

公示结束后,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备案信息为准。

第十二章  监督及复议制度

  第四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督查和监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

  对招生过程中出现的投诉、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相关单位进行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411-86110042

  举报信箱:dy_jjjc@163.com

通讯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南路西段九号

邮 编:116044

辽宁省招考办公开举报电话:024-86981094,86981076  

第十三章 附   则

第四十二条 我校推免生接收工作及长学制学生转段工作详见《大连医科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及临床医学长学制学生转段工作章程》(大医发[2016]206号)文件。

  第四十三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9〕6号)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章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刘明川

  联系电话:0411-86110153

  联系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旅顺南路西段9号 

  邮编:116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