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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报  考  须  知

 

一、招生概况

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包含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两类。学术型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及考试大纲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牡丹江师范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参考用书》。我校2020年全日制学术型学位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等8个一级学科、30个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有教育硕士、翻译硕士、旅游管理等3个类别的16个领域招收硕士研究生。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各学科专业生源情况进行分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在现场确认和复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原培养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报考及复试资格。

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旅游管理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除外)的报考条件同上。

报考旅游管理及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符合以上(一)、(二)、(三)各项要求外,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要求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 网 址 :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将扣留伪造证件;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准许参加考试。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应届生证明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详细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相关规定对其资格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不予注册学籍。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五)复试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牡丹江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各专业的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及相关信息请到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网页查询。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mdjnu.cn。

六、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当年录取工作规定,根据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当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学费及奖助贷政策

按照国家要求,我校硕士研究生实行收费培养制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八千元人民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九千元人民币。

同时,我校通过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三助一辅岗位等制度,建立了覆盖全体非定向学生的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高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学费标准及奖助政策将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九、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相关规定办理。

(四)考生报考时必须填写所报考的学院、专业、研究方向、应试科目的代码及名称,并保持一致。如出现相关内容不一致,则由我校指定参加应试科目。    

(五)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英语语种考生,除翻译硕士外,其外语考试科目均为“英语二”。

(六)未尽事宜请与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将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手机研招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网址:http://yjs.mdjnu.cn

 

 

 

 

 

 

 

 

 

 

 

 

 

 

 

 

 

 

 

 

 

 

 

 

 

 

 

 

 

 

 

 

 

 

 

 

 

报  考  问  答

 

一、外地考生如何报考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

答: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研究生报考类别、录取类别有哪些?

答: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我校均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1.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与组织关系迁至学校,毕业后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定向就业研究生:档案与组织关系留原单位,考生录取前须与工作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三、研究生实行何种收费制度?

答:按照国家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实施收费制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八千元人民币;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九千元人民币。

四、学校有何研究生奖励制度?

答:学校设立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三助一辅”等各类奖励。奖助贷等具体政策将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研究生学制如何?

答: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原则上为三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原则上为二年。

六、对同等学力考生有哪些考试和在校学习要求?

答:1.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考试内容、复试分数线与本科毕业生完全相同。达到国家和我校规定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复试过程中,除参加我校组织的各项考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合格者方可被正式录取。

2.以同等学力身份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应按我校研究生培养的有关规定,在完成正常课程学习的同时,辅修两门或两门以上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辅修课程不及格者不得进行学位论文开题。

七、各专业招生人数是否可调整?

答:在录取过程中,由于各专业报名和考试情况不尽相同,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科学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情况将在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学院网站另行公布。

八、2019年第一志愿录取情况?

答:达到国家统一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一般均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合格即可录取。

九、关于人事档案和户口迁移的问题?

答: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将全部档案材料调转至我校,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无需调档;户口迁移按户籍管理部门当年相关规定执行。

十、对体格检查的要求?

答:体检标准与本专科生一致,具体见《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体格检查的指导意见》,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十一、如何选择导师?

答:报名时只报考专业、方向,不报导师。录取后根据考生报考研究方向及《牡丹江师范学院硕士生研究生和指导教师互选办法》确定导师。

    十二、是否提供参考书和历年自命题试题?

 答:我校不办理参考书订购业务,请考生自行购买。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不提供历年自命题科目试题,请考生按考试大纲复习。

十三、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归口管理,具体职能部门为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电话:0453-6515587,通信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邮政编码:157011,工作网址为:http://yjs.mdjnu.cn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校代码为“10233”。

 

 

牡丹江师范学院研招网:

 

 

 

 

 

 

 

 

 

 

 

 

 

 

 

 

 

牡丹江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学位)

招生专业目录

一级学科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初  试 科  目

复 试 科 目

加试科目

备 注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 俄语或203日语

③611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④8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030506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 俄语或203日语

③612评论写作

④802语言基础

①语言学概论

①文本分析

②文学基础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

050101文艺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 俄语或203日语

③612评论写作

④803文学基础

①文艺理论

①文本分析

②语言基础


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0702物理学

070205凝聚态物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 俄语或203日语

③613量子力学

④804普通物理

①固体物理

①电动力学

②热力学与统计物理


070207光学

070208无线电物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 俄语或203日语

③614模拟电路

④804普通物理

①信号与系统

①数字电路

②微机原理


0710生物学

071001植物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 俄语或203日语

③615普通生物学1

④805普通生物学2

①植物学

①生物化学

②细胞生物学


071002动物学

①动物学

071005微生物学

①微生物学

071007遗传学

①遗传学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①分子生物学

0403体育学

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 俄语或203日语

③616体育学专业基础综合(运动生理学、学校体育学)           

①专项实践

②体育人文社会学:社会体育导论

其他三个专业:运动训练学

①体育心理学

②体育概论


040302运动人体科学

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

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

0502外国语言文学

050201英语语言文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42俄语二外或243日语二外或244法语二外

③617英语基础

④806英语综合

①英语文学史及鉴赏


*

0502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

英语考生: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42俄语二外或243日语二外或244法语二外

③617 英语基础

④806英语综合

①英语专业文献阅读理解


俄语考生: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41英语二外或243日语二外或244法语二外

③618俄语基础

④807俄语综合

①俄语专业文献阅读理解


日语考生: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41英语二外或242俄语二外或244法语二外

③619日语基础

④808日语综合

①日语专业文献阅读理解


0502Z1翻译学

英语考生: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42俄语二外或243日语二外或244法语二外

③617英语基础

④806英语综合

①翻译学综合能力测试(英语)



日语考生: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41英语二外或242俄语二外或244法语二外

③619日语基础

④808日语综合

①翻译学综合能力测试(日语)


0701数学

070104应用数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 俄语或203日语

③620 数学分析

④809高等代数

①实变函数


*

0701Z1数学教育

①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0703化学

070301无机化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 俄语或203日语

③621物理化学

④810无机化学

①无机化学实验


*

070304物理化学

②物理化学实验

备注:标记*号学科不接收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报考。

 

 

 

牡丹江师范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

招生专业目录

类别

专业代码及名称

初  试 科  目

复 试 科 目

加试科目

备注

0451教育

045102学科教学(思政)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①思想政治课程与教学论

①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②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


045103学科教学(语文)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3文学基础

①语文教学论

①语文教学设计与案例分析

②语言基础


045105学科教学(物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33教育综合

④804普通物理

①物理课程与教学论

①量子力学

②电动力学


045107学科教学(生物)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9普通生物学

①中学生物学教学论

①生物化学

②细胞生物学


045108学科教学(英语)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7实践英语       

①英语课程与教学论


*

045104学科教学(数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1高等数学    

①数学课程与教学论

①数学分析

②高等代数


045106学科教学(化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33教育综合

④810无机化学   

①化学课程与教学论


*

045101 教育管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3教育管理学        

①学校管理学

①课程与教学论    

②德育原理


045115小学教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4课程与教学论        

①教学实践

①学校管理学    

② 德育原理


045116心理健康教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5心理健康教育    

①发展心理学

①普通心理学     

②学校心理咨询


045109学科教学(历史)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8中国近现代史       

①历史课程与教学论

①中国古代史

②世界古代史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33教育综合

④902计算机应用基础

①课件设计

①教学设计

②教育技术学


0551翻译

055101英语笔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11翻译硕士英语

③357英语翻译基础

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①翻译理论与实践

①英译汉

②汉译英


055103俄语笔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12翻译硕士俄语

③358俄语翻译基础

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①翻译理论与实践

①俄译汉

②汉译俄


055105日语笔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13翻译硕士日语

③359日语翻译基础

④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①翻译理论与实践

①日译汉

②汉译日


1254旅游管理

125400旅游管理

①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②204英语二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①思想政治理论

①旅游学概论

②管理学


备注:标记*号学科不招收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相应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

6.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7.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我院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参加复试,并接受待录取确认等。

3.报考我院的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 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

4.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待准考后通知。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过程参考同等学力考生。

四、资格审查

1.报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院网页(http://www.cirp.org.cn/)通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附属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要求,结合我院录取专业实际情况。

六、录取

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和我院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再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20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其他说明

1.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我院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不提供历年试题等。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科技街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人力资源处

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www.cirp.org.cn/

邮政编码:030006

咨询电话:0351-2202330

传    真:0351-2202337

    电子邮件:cirpyz@126.com


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欢迎报考上海政法学院 2020 级硕士研究生!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历经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上海法律高等专科学校和上海大学法学院等办学阶段。1993年起招收普通本科生,199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上海政法学院为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院校。2014年11月,学校划转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并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司法局共建。

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放眼世界”,秉承“刻苦求实、开拓创新”的校训精神,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之路,努力培养德法兼修、全面发展,具有宽厚基础、实践能力、创新思维和全球视野的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建立以法学为主干,管理学、经济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着力推进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工商管理、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心理学、戏剧与影视学等13个一级学科建设,努力创建具有鲜明政法特色的一流应用型大学。

学校设有法律学院(调解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经济法学院(丝绸之路律师学院)、国际法学院、警务学院、人工智能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上海纪录片学院、语言文化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二级学院,拥有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法律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社会工作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4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学校分别与浙江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澳门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生。2017年,学校被上海市教委列为博士学位授权建设单位,同年,与华东政法大学联合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学校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地区学生,并积极开拓中外合作培养途径,已与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学院、英国利兹大学法学院等国外著名高校合作开展硕士研究生培养项目。

学校坚持学科建设引领发展,法学学科是上海市一流学科和高原学科,形成了国际法学、行政法学、监狱学、犯罪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政治、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等一批特色学科(方向),部分学科在上海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

学校积极主动对接国家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积极服务国家战略。2013年9月13日,习近平主席在上海合作组织比什凯克峰会上宣布,中方将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此后,2014年、2015年、2018年,习主席又分别在上合组织杜尚别峰会、乌法峰会、青岛峰会上多次强调中方要依托“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协助成员国培训司法人才。2017年,“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上海政法学院)被上海市政府列入《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

学校充分发挥“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培训、智库和论坛三大功能,取得了一系列成果。受公安部、外交部、司法部、商务部、最高人民法院等中央部委的委托,圆满完成一系列对外培训任务。先后获批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合作组织检察官培训基地、司法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法律服务委员会中方筹备办公室、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司法部中国—上海合作组织法律服务委员会合作交流基地、教育部批准备案建设的区域和国别研究中心、上海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上海教育立法咨询与服务研究基地、上海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研究中心等重要平台。学校是“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理事单位。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师资力量雄厚、结构优化、梯队合理,拥有一支专业理论功底扎实、与国内外实务界联系密切、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国际视野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700余人,专任教师5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教师总数近50%,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占教师总数的90%,近100名教师具有博士生导师或硕士生导师资格,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高等学院法学类专业教师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东方学者、上海市中青年法学家、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浦江人才、曙光学者等一批优秀教师。此外,学校还聘请了国内学术界、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200余人为客座、兼职教授。

学校坚持建设美丽生态、和谐文明校园。学校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00余亩,被誉为“佘山北麓的花园学府”。学校教学科研设施完备,现有专业实验室、实训室35个,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近200个,其中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为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基地。学校于2011年、2015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八次蝉联“上海市文明单位”,连续四年荣获“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上海市花园单位。


目  录

 

一、培养目标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三、报考条件

四、报名流程

五、考试(初试、调剂、复试)

六、资格审查、健康检查

七、录取

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九、学制

十、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

十二、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十三、附录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法治建设与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学科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招生专业

2020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0名,具体拟招生计划人数参见下表。法律硕士考生网上报名时需选报培养方向,参加我校复试可以再次明确。

 

2020年拟招生人数计划表

招生类型

招生学科

招生专业

拟招生人数

学术学位

硕士研究生

法学

法学理论

10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0

刑法学

35

民商法学

30

诉讼法学

20

经济法学

10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10

国际法学

20

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治

10

马克思主义理论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5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3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6

思想政治教育

6

新闻传播学

新闻学

15

传播学

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

法律(法学)

70

法律(非法学)

25

国际商务硕士

20

社会工作硕士

20

新闻与传播硕士

15

合计

350

以上所列各专业的拟招生人数仅供报考时参考,不作为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最终依据。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综合考虑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对学校招生总数及各专业招生数进行适当调整。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020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A、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或2年以上;B、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必须同时具备:A、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425分以上);B、公开发表过相当于学士学位论文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C、不得跨专业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19年9月25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才能办理报名手续。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补充说明:

(1)在校研究生报名前须取得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2)获国(境)外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在参加我校复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3)全日制考生选择报考类别为“定向”的,报考我校研究生须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单位书面同意,复试时向我校提交单位书面同意书。报考类别应当填写“定向”,填写错误的不能录取。

(二)报考部分专业的特别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之前在高校学习的专业须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可以报考)。

考生应仔细阅读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凡不符合报考条件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名流程

网上报名前,请仔细阅读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由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并如实、认真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由于不按相关通知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我校不接受推免生,只接受统考生。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理。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期间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国内学历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国外学历应及时到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市)报考点,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市)报考点。考生须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及参加考试。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所选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1.时间及地点:以考生所选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须携带考生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网上报名编号、考点要求携带的其他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学历(学籍)校验报告。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三)《准考证》网上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备注“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3.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我校重要通知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上政研招)发布的同时,将辅以手机短信提示,请务必填写正确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期间除外)。

五、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

(一)初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初试。

1. 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2. 初试地点:各省(市、自治区)高校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考场。

3. 考试大纲、命题范围:

(1)全国统考科目(政治、外国语等)和全国联考科目(法硕联考业务课等)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2)我校自主命题科目的命题范围见附录1。

(二)调剂

初试成绩公布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通过教育部研招网调剂系统申请调剂。

调剂分为校内调剂、校外调剂。校内调剂是指原报考我校且满足校内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其他专业。校外调剂包括原报考外校且满足我校接收校外调剂条件的考生申请调剂我校和原报考我校但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申请调剂外校。申请校内与校外调剂,考生均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调剂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当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三)复试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我校《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前另行发布)。

1.复试时间:2020年3月底4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上海政法学院。

3.复试基本要求和分数线: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等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招生计划和考生初试成绩,确定进入复试的总分、单科分数要求。

4.复试比例:我校实施差额复试,拟录取考生和复试考生比例为1:1.2以上。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含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参加复试时,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前述类别考生不加试。

(四)考风考纪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于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依法严厉惩处。

我校对初试或复试中作弊的考生还将给予如下处理:

将考生的有关情况及《考试违纪处理决定书》寄送考生学习或工作单位,并建议存入考生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就业或工作调动的重要参考依据;从下一年度起,连续 3 年禁止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六、资格审查、健康检查

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校暂定将复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参加复试考生须按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隐瞒病史,一经发现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严重者可能会被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七、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录取名单须经学校审议,上海市研究生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国家教育部批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

学习方式上,我校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须与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能转入我校,不参加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能参评学校的奖助学金和资助项目,毕业时不纳入就业计划;非定向就业硕士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可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生学习期间,由于定向单位变更、撤销、合并等原因,导致毕业后不能接收的情况,由该生自行与单位协商解决或自谋职业,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报名信息录取。

九、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2-3 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法律(法学)、国际商务、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二年,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十、学费、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一)学费

我校2020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制内每学年学费为 8000元,学制为3年。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

专业名称

学费(每生/年)

学制(年)

法律(法学)

20000元

2

法律(非法学)

18000元

3

国际商务硕士

15000元

2

社会工作硕士

12000元

2

新闻与传播硕士

16000元

2

其他教育收费按照上级要求和学校规定执行。

(二)奖助学金

为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等制度(定向培养研究生不适用)。并为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辅”岗位,逐年加大岗位津贴资助力度。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0.6万元/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覆盖面为10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结果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2万元/人,具体名额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

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术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5%、10%和40%,资助标准为:1.2万元/年、0.8万元/年、0.4万元/年;专业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50%,资助标准为:0.6万元/年、0.4万元/年、0.2万元/年。

4.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根据其专业类别按当年入学考试初、复试总成绩排序和入学后的综合表现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级。学术型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5%、10%、40%,奖助标准为:0.6万元/年、0.4万元/年、0.2万元/年;专业型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一、二、三等奖比例依次为:10%、20%、50%,奖助标准为:0.3万元/年、0.2万元/年、0.1万元/年。

5.海外交流资助:我校还为研究生提供很多的海外交流和海外深造的机会,并根据不同项目提供相应的资助。

(三)助学贷款

学校制定并完善了各项助学贷款政策,协助银行为经济困难研究生办理校园地贷款和生源地贷款。具体流程可参见学生工作部网站“资助工作”有关内容。

十一、毕业和学位授予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的,可获得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位证书。

十二、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

(一)招生信息发布网站及微信公众号

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相关通知的官方网站为“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主页(网址:http://www4.shupl.edu.cn/html/yjsc),官方微信公众号为“上政研招”(SHUPLYJSZS)。

(二)有关材料发放

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部门负责寄发。

(三)禁办考研辅导班

学校严禁校内各单位和个人(包括在校生)举办、或与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联合举办任何形式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严禁组织或参与考研辅导书和辅导资料的编写、出版等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招生政策调整

如果国家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五)研究生处招生工作部门联系方式

通信及办公地址: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B1楼301室

邮政编码:201701

联系电话:021-39227142

举报电话:021—39225153

图文传真:021-39227143

官方网站:http://www4.shupl.edu.cn/html/yjsc

十三、附录

附录1.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附录2.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特别介绍

十四、本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政法学院所有。

 


附录1

上海政法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001 法律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7369    联系人:王一晨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初试参考书目

030101

法学理论

01法理学

02法哲学

03法经济学

04法社会学

1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11综合一(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各科分值近50%)

④801法理学

611

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第六版),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严存生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中国法制出版社2012年版。

801

沈宗灵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030103

宪法学

与行政法学

 

01宪法学

02行政法学基础理论

03部门行政法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12综合二(法理学、宪法学,各科分值近50%)

④802行政法学

612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张千帆主编:《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802

关保英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030105

民商法学

01民法学

02商法学

03知识产权法学

3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14综合四(法理学、经济法学,各科分值近50%)

④804民商法学综合(包括民法学和商法学,其中民法学占67%,商法学占33%)

614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张守文主编:《经济法学》(第七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804

梁慧星著:《民法总论》(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申卫星著:《民法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赵旭东主编:《商法学》(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5年版。

030106

诉讼法学

01刑事诉讼法学

02民事诉讼法学

03证据法学

04司法制度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15综合五(法理学、宪法学,各科分值近50%)

④805诉讼法学综合(包括民事诉讼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 各科分值近50%)

615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张千帆主编:《宪法学》,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

805

王福华主编:《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第六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035101

 

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

01政府法务方向

02民商法方向

03知识产权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01政府法务方向

02民商法方向

03知识产权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002 刑事司法学院

联系电话:18021099312    联系人:鹿歌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初试参考书目

030104

刑法学

01刑法学

02犯罪学

03监狱学

04青少年犯罪与司法

05国际刑事司法合作

3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13综合三(法理学、刑事诉讼法学,各科分值近50%)

④803刑法学

613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第六版),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6年版。

803

高铭暄、马克昌主编,赵秉志执行主编:《刑法学》(第八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035101

 

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

04刑事司法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035102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04刑事司法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003 经济法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7195    联系人:李明哲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初试参考书目

030107

经济法学

01金融法学

02信息法学

03竞争法学

04劳动法学

1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16综合六(法理学、民法学, 各科分值近50%)

④806经济法学综合(包括经济法学和劳动法学, 其中经济法学占67%,劳动法学占33%)

616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梁慧星著:《民法总论》(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申卫星著:《民法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806

张守文主编:《经济法学》(第七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关怀、林嘉主编:《劳动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030108

环境与资源保护

法学

 

01环境法学

02自然资源法学

03国际环境法学

1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17综合七(法理学、行政法学, 各科分值近50%)

④807环境法学综合(包括环境资源法学和国际环境法学, 其中环境资源法学占67%,国际环境法学占33%)

617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关保英主编:《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807

韩德培主编:《环境保护法教程》(含国际环境法内容)(第八版),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王文革主编:《环境资源法》(含国际环境法内容)(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环境资源法领域最新立法或修订、司法解释。

035101

 

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

05经济法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035102

 

法律(法学)

专业学位

05 经济法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004国际法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7266    联系人:孙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初试参考书目

030109

国际法学

01国际公法学

02国际私法学

03国际经济法学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618综合八(法理学、民法学, 各科分值近50%)

④808国际法学综合(包括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 各科分数均约33%)

618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第四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梁慧星著:《民法总论》(第五版),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

申卫星著:《民法学》(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

808

梁西原著,曾令良主编、修订主编:《国际法》(第三版),武汉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

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王传丽主编:《国际经济法》(第五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035101

 

法律

(非法学)

专业学位

06金融法方向

 

07国际经济法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035102

 

法律

(法学)专业学位

06金融法方向

07国际经济法方向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专业学位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005 马克思主义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7334    联系人:任真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初试参考书目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3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④866中国化马克思主义

638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2018年修订版),本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0305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3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6

86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8年修订版),本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

030505思想政治教育

6

 

 


006 上海纪录片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7552    联系人:孙健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初试参考书目

050301

新闻学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

③714新闻传播学理论

④874新闻传播业务

714

本书编写组:《新闻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09年;

戴元光著:《传播学研究理论与方法》(第二版),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郭建斌、吴飞主编:《中外传播学名著导读》,浙江大学出版社2005年。

050302

传播学

874

本书编写组:《新闻编辑》,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7年;

刘海贵著:《中国新闻采访写作教程》,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

注:上述论著如果重印,可以用新版。

055200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

学位

 

1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2俄语或204英语二

③334新闻与传播专业综合能力

④440新闻与传播专业基础

334

本书编写组:《新闻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

戴元光、金冠军主编:《传播学通论》(第二版),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

童兵著:《理论新闻传播学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

440

本书编写组:《新闻编辑》,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年;

刘海贵著:《中国新闻采访写作教程》,  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

注:上述论著如果重印,可以用新版。


007 经济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7323    联系人:黄晓东 

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初试参考书目

025400

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3数学三

④434国际商务专业基础

303 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组织编制(最新版)。

434

(美)查尔斯.希尔著:《国际商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胡俊文、吴云雁、邵柏春著:《国际贸易》(第三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18年版。

 

 

 

 

 

 

 

008 政府管理学院

联系电话:021-39227436    联系人:单晓倩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

招生人数

初试科目

初试参考书目

0301Z2

国际政治

与国际法治

01大国关系与全球治理

02国际反恐与警务执法合作

03上海合作组织及中国周边外交研究

04国际文化与传播

05国际政治经济学

1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或202俄语或203日语

③740国际关系史

(含当代外交学)

④841国际政治学

740

刘德斌主编:《国际关系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袁明主编:《国际关系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陈志敏,肖佳灵等著:《当代外交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841

李少军著:《国际政治学概论》(第四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

035200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

/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31社会工作原理(主要内容包括社会工作基本理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工作伦理、社会工作行政等)

④437社会工作实务(主要内容包括社会工作方法、社会工作技巧等)

331

顾东辉著:《社会工作概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英)马尔科姆·派恩Malcolm Payne著:《现代社会工作理论》(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

郝大海著:《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437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丛书主编):《个案工作(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中国社会工作教育协会(丛书主编):《小组工作(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夏建中著:《社区工作》(第三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

 

 


附录2

上海政法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特别介绍

一、法律硕士

上海政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着重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法律人才。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方案针对学生原有的法学本科教育背景,着重开设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和上海城市治理法制保障需求联系密切、实用性强的课程,强化法学实践教学,并适当补充学生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知识。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方案针对学生原有的非法学本科教育背景,高度注重系统的法律基本理论教育,强化法学实践能力的培养,又适当突出其原有专业知识与法律的结合,并将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知识贯穿在培养过程中。

在培养方向上,我校大胆创新,根据法律硕士的就业去向以及相关职业对学生能力、知识结构的要求,依托学校在行政法学、刑事法学、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金融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领域的学科优势,分别设立了政府法务、刑事司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经济法、金融法、国际经济法七个培养方向。

在课程设置上,除教育部统一要求的必修课外,我校还结合各方向的培养目标和学科特色安排了更为细化的内容;并在选修课中,针对不同的培养方向,学院结合其未来就业行业主要适用的法律有针对性地推荐相应的课程给同学选修。

在教学内容上除强调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基本理论教育和主修方向课程教育外,还特别注重实践教学,注重通过法律实务操作技能的学习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安排了逻辑学、会计学基础、物证技术学、证据法学、法律英语、法律翻译等基础工具类课程,行政法案例分析、刑事法综合案例分析、民事法综合案例分析等综合性案例研析课程以及法律方法与法律职业伦理、法律文书写作(含诉讼文书与合同)、法律文献检索与学位论文写作、法律谈判等多门实务课程。

为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师资结构,更好地利用社会资源协助办学,我校正筹划实行“全员全程双导师制”(即从入学之初即为学生配备一名校内专家、一名校外专家作为导师,其中校内专家主要负责学术指导,校外专家主要负责实务指导),已经聘请并将增聘一批资深法律实务专家为学校兼职教授或兼职研究生导师,采取邀请兼职导师指导学生、不定期开设学术讲座、定期开设实务类课程等方式协助开展教学活动。

 

二、国际商务硕士

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点依托校企合作平台,嵌入企业实际运营,采用校内理论授课与校外实践教学结合的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注重培养学生的国际商务技能和国际商务创新开拓能力。聚焦当前国际经济关系及商务合作发展的新趋势,整合我校经管类学科校内外优质办学力量,发挥我校法学学科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家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资源优势,凸显“法商融合”复合型人才培养特色,强化商务实践育人应用能力培养,以适应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国际商务人才的新要求,重视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社会适应力的培养,多元化实践教学特点突出,与各类大中型专业外贸公司、有自营进出口权的企业、跨境电商企业、有关行业协会等建立实践基地,定期聘请实务部门有丰富经验的专家讲课或开设讲座。充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启发式、研讨式教学方法,理论与实际紧密相联,注重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课程采用国外原版教材并用英语授课,以提高学生的英语听说能力。

国际商务硕士专业学位点学科建设能力较为突出,目前承担国家级课题10余项,省部级项目20余项,出版著作(合著)、教材(主编、参编)20余部,发表各类高水平科研成果300余项。师资力量较为雄厚,其中教授8名、副教授16名。

 

三、社会工作硕士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点注重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社会政策,兼备社会学、法学、心理学等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能力,能在社会组织、政府机构、司法部门、社区中从事社会工作服务、社会治理和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教学中采用课程讲授、案例研讨和专业实习等多种形式,重视实践教学,配备有现代化的多媒体教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等硬件设施,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优秀社会工作人才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采用案例分析的方式授课,加强社会工作实务技能的训练,兼顾研究能力的培养。

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点所依托社会工作专业从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学科与专业建设,一直探索法律与社会工作相结合的建设途径与培养模式,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在学科发展上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0年获列第六批国家特色专业(司法社工方向)、2017年获列上海市第四批本科应用型人才培养建设专业。

 

四、新闻与传播硕士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点培养富有人文精神、系统掌握基础知识、专业素养较高、业务技能熟练的高层次、应用型新闻传播人才。具体体现在培养研究生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具有严谨的学风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树立自觉服务社会、服务国家建设的信念;培养研究生较系统掌握和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研究方法,有较强的理论思维能力和新闻传播工作能力,能够独立从事新闻传播实践工作。具备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为促进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培养研究生能够较为熟练地运用一门外语阅读相关专业资料、文献,与海外同行进行交流。

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点现有专任教师20名,其中教授5名,副教授9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7名,有国外学习经历的教师8名,另有业界特聘教授和兼职教授12名,与英国、美国、加拿大等国和我国台湾、港澳地区的十多所高校开展学术交流。本学科近五年获得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4项,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1项,出版学术专著10余部,发表论文100余篇。2014年获评上海市卓越新闻传播人才培养基地,2018年获评上海市高校紧缺艺术人才工作室。

 

 


桂林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类型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学位。2020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具体下达的计划为准,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2人。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及当年的考试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各院系、专业之间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调剂。若仍无合格生源,将通过调剂系统面向全国调剂。

二、报考条件(学历要求)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入学注册时要验原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和毕业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成人高校本科生(均须获得学士学位)。

三、报考学科要求

(一)基础医学

基础医学专业允许医学相关专业跨专业报考,其中报考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01病理学)的考生,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专业。

(二)临床医学

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专业(不招收专升本、成考和自考生);本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麻醉学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跨专业报考;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考生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已经获得主治医师资格以上或者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已在规培系统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及105107)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或医学检验学(五年制医学学位或四年制理学学位)专业;

报考眼科学(105111)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或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

报考麻醉学(100217及105116)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或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

(三)药学专业

报考本科专业为药学、化学、医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四)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允许生物学相关专业跨专业报考。

(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为医学类或管理学类及其相关专业。

(六)公共卫生

报考公共卫生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为医学类或管理学类及其相关专业。

(七)医学影像学技术、眼视光学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医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病理学技术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医学、生物学相关专业。

四、学位类型

    我校招收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为学术型研究生(重点培养科研能力)学位类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为专业型研究生学位类型。

    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应具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重点培养实践能力;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

五、网上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桂林医学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请考生及时关注广西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准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教育部统一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科目如下:

    政治理论:101思想政治理论(统考)

外国语:  201英语一(统考 除专业型药学专业外)

204英语二(统考 专业型药学专业)

专业基础综合:

301 数学一 (统考 学术型生物医学工程)

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统考 专业型临床医学专业)

349 药学综合           (自命题 专业型药学专业)

353 卫生综合           (自命题 专业型公共卫生专业)

600 卫生综合(学术)/704管理学综合(自命题 学术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

613 药学综合(学术)   (自命题 学术型药学专业)

699 西医综合(学术)   (自命题 学术型基础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医学技术专业)

802 生物化学(学术)   (自命题 学术型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816 生物信息学(学术)  (自命题 学术型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二)复试

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复试通知及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分数线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公布。复试分为:

    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请看《桂林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时间为三小时,满分为100分。

    2.英语口语测试:

英语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3.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查考生科学研究能力、科学创造性思维和科学逻辑能力,能灵活地运用基础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考生的综合素质。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复试中要深入考核考生职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专业英语笔试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及应用能力。

九、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政治思想表现、本人素质以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应届生同时还要学生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检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最终录取专业以复试最终结果为准。

十、学习方式、学制及收费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

学术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药学):8000元/生/学年;

专业型一(公共卫生、药学):10000元/生/学年;

专业型二(临床医学):14800元/生/学年。

八、招生咨询

    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报名、考试、录取等)将在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glmc.edu.cn/)

    招生代码:10601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xy.glmc.edu.cn/

研究生学院E-Mail:gyyjsc@glmc.edu.cn

联系电话:0773-5898939  0773-3562096 邮编:541100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桂林医学院 研究生学院

   2019年9月

桂林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人数

我校面向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类型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学位。2020年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具体下达的计划为准,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2人。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规模数及当年的考试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各专业在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各院系、专业之间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调剂。若仍无合格生源,将通过调剂系统面向全国调剂。

二、报考条件(学历要求)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入学注册时要验原件)。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毕业生和毕业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成人高校本科生(均须获得学士学位)。

三、报考学科要求

(一)基础医学

基础医学专业允许医学相关专业跨专业报考,其中报考100104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01病理学)的考生,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专业。

(二)临床医学

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专业(不招收专升本、成考和自考生);本科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眼科学、麻醉学等专业的学生不能跨专业报考;

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考生还须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已经获得主治医师资格以上或者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者已在规培系统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100207及105107)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或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或医学检验学(五年制医学学位或四年制理学学位)专业;

报考眼科学(105111)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或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

报考麻醉学(100217及105116)的考生,其本科专业必须是全日制本科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或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

(三)药学专业

报考本科专业为药学、化学、医学的考生,方能报考。

(四)生物医学工程

生物医学工程允许生物学相关专业跨专业报考。

(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报考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为医学类或管理学类及其相关专业。

(六)公共卫生

报考公共卫生专业的考生,其本科专业为医学类或管理学类及其相关专业。

(七)医学影像学技术、眼视光学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医学专业;医学检验技术、病理学技术报考生的专业必须是医学、生物学相关专业。

四、学位类型

    我校招收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为学术型研究生(重点培养科研能力)学位类型;临床医学、公共卫生、药学为专业型研究生学位类型。

    专业学位研究生一般应具有一定的实践工作经验,重点培养实践能力;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

五、网上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三)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桂林医学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现场确认

(一)现场确认时间

请考生及时关注广西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二)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现场确认时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准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八、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教育部统一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试科目如下:

    政治理论:101思想政治理论(统考)

外国语:  201英语一(统考 除专业型药学专业外)

204英语二(统考 专业型药学专业)

专业基础综合:

301 数学一 (统考 学术型生物医学工程)

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统考 专业型临床医学专业)

349 药学综合           (自命题 专业型药学专业)

353 卫生综合           (自命题 专业型公共卫生专业)

600 卫生综合(学术)/704管理学综合(自命题 学术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

613 药学综合(学术)   (自命题 学术型药学专业)

699 西医综合(学术)   (自命题 学术型基础医学专业、临床医学专业、医学技术专业)

802 生物化学(学术)   (自命题 学术型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816 生物信息学(学术)  (自命题 学术型生物医学工程专业)

(二)复试

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复试通知及进入我校复试的初试分数线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公布。复试分为:

    1.专业课笔试:考试科目请看《桂林医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时间为三小时,满分为100分。

    2.英语口语测试:

英语口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际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以及得体性几个方面全面测试考生的口头表达能力。

    3.面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考查考生科学研究能力、科学创造性思维和科学逻辑能力,能灵活地运用基础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以及考生的综合素质。临床医学专业硕士学位复试中要深入考核考生职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专业英语笔试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英语的掌握程度及应用能力。

九、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政治思想表现、本人素质以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应届生同时还要学生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检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交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最终录取专业以复试最终结果为准。

十、学习方式、学制及收费

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学制三年。

学术型(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技术、药学):8000元/生/学年;

专业型一(公共卫生、药学):10000元/生/学年;

专业型二(临床医学):14800元/生/学年。

八、招生咨询

    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报名、考试、录取等)将在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学校网址:http://www.glmc.edu.cn/)

    招生代码:10601       研究生学院网址:http://yjsxy.glmc.edu.cn/

研究生学院E-Mail:gyyjsc@glmc.edu.cn

联系电话:0773-5898939  0773-3562096 邮编:541100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致远路1号桂林医学院研究生学院   

桂林医学院 研究生学院

   2019年9月

湘潭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湘潭大学2020年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1300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0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50人(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一条 培养目标

招收硕士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二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以当年学校确定的研究生新生报到日期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8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报考我校的未毕业自考生,须在网报信息的备用信息1中填写考生本人的考籍号。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证确认。请尚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我校的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由此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接受在校研究生报考。

6. 以下专业报考考生必须选择湘潭大学报考点(4302):

(1)报考机械(085500)专业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101)、②英语二(204)、③工业设计工程(337)、④产品快题设计(833)的考生

(2)报考美术(135107)专业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101)、②英语二(204)、③艺术概论(718)、④命题创作(842)的考生。

(3)报考艺术设计(135108)专业考试科目为:①政治理论(101)、②英语二(204)、③艺术概论(718)、④命题创作(842)的考生。

 (五)我校关于学生个人档案的重要注意事项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到校。

2.个人档案一经调入学校,毕业前不允许提前调出学校。

3.凡未按规定办理档案手续的,开学后将不予以注册。

第三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接收推荐免试生

欢迎获得考生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详情请浏览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的推免生接收通知(网址:http://yjsc.xtu.edu.cn/home02/89919.jhtml)。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第五条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我校2020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指标8个,面向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两个专业招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 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执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我校2020年共有8个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工商管理(40人)、公共管理(55人)、法律(法学)(10人)、法律(非法学)(20人)、旅游管理(10人)、机械(5人)、电子信息(5人)、土木水利(5人)。

湘潭大学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3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具体学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非全日制学习地点为湘潭大学。

第七条 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为9月24日至9月27日为(9:00—22:00)。

2.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注意,绝对没有补报名,一定不要错过报名时间)。

3.考生请按照各省规定通过网上缴纳或现场确认时缴纳报考费,未缴纳报考费的考生不予现场确认和准考。选择湖南省内考点的考生必须在网上缴费,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10月10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9月份已经预报名的考生,在此期间须登录网报系统支付报考费。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凡报名系统中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必须在2019年11月15日前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等证明材料发至我校招生办邮箱(yzb@xtu.edu.cn),否则我校将取消其考试资格。

5.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见各报考点的确认公告,一般为11月上旬。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未毕业自考生提供学籍卡(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凭报名编号缴费(湖南省内考点现场确认不进行缴费)、采集本人图像。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和图像采集者,报考无效。

3.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不需档案单位介绍信,报考材料也不需加盖公章,但拟录取后需出具考生现实表现等材料,所以请考生务必征得单位同意;若因上述问题使学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 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至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2.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会计(专业学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图书情报(专业学位)、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政治理论、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其他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3.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由我校自定,相关通知会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2.资格审查

复试阶段将再次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持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5)持国外学历报名考生,资格审查时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凡未毕业自考生,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本人考籍卡(证)确认。自学考试的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18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日期同上)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3. 同等学力或本科专业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方案)

第九条 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前通知。

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第十条 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以及档案(工作)单位现实表现材料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一条 学习年限

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2-4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

第十二条 住宿及收费

全日制学生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标准请参见湖南省物价局最新文件。

第十三条 违规处理

对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四条 其他注意事项

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

2.湘潭大学应届毕业生的档案和学习单位统一填写为“湘潭大学XX学院”,通讯地址为“湘潭大学XX学院XX班”。

3.请考生报名后不要随意变更联系电话,以免影响现场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

4.监督电话:纪委0731-58298628  

5.学校基本信息

单位代码:10530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

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 传    真:(0731)58292695

网    址:http://yjsc.xtu.edu.cn/     E-Mail  :yzb@xtu.edu.cn

联系人  :杨老师   黄老师

热忱欢迎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网址:http://yjsc.xtu.edu.cn/a03/89954.jhtml



河北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简章

河北科技大学2020年硕士招生简章

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

单位代码:10082

地  址: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电    话:0311-81668305

邮政编码:050000

联系人:陈向民

一、报名时间及要求

河北科技大学欢迎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为避免多占考位,影响其他考生报考,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已在教育部官网http://www.moe.gov.cn/公开)及“研招网”报考须知。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具体时间、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并按规定完成现场核对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信息等工作。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网上报名信息经考生现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二、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我校所有非全日制招生学科、专业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7)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的硕士专业,跨专业报考限电类及数学、物理专业考生。

(五)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1中的(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三、打印准考证

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

四、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共计1100余人,招生目录中所列计划为2019年实际招生数仅供参考,2020年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规模为准,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未完成的部分将用于统考生招生。

 

五、  考试时间

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学费及奖助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费8000元/年,专业型硕士学费7000元/年,艺术学院招收的机械学科(学科代码:0855)为中韩联合培养项目,在国内学习期间的学费为23000元/年,在韩国学习期间的学费要根据当时的汇率情况而定,学费约为72000元/年。韩方为每位学生提供10%—50%不等的奖学金(约为7200—36000元人民币),具体奖金数额根据每位学生TOPIC考级情况及每学期的成绩排名而定。工商管理(MBA)学费共计35000元/人,公共管理(MPA)学费共计29500元/人,其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全程24000元/人,具体收费标准以当年物价局备案文件为准。

    (二)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可享受:

1、国家助学金每生6000元/年;

2、学业奖学金为10000元(比例15%)、6000元(比例30%)、4000元(比例35%)三等;

3、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根据国家下达名额)。

设立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若干。

 

六、  招生类别及学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等相关政策文件,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的方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或适当延长的修业年限内,以阶段性集中授课学习的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

2019年我校录取的研究生,修业年限全日制为2.5—3年,非全日制为2.5—5年。请考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培养单位招生简章自主报考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在档案管理方面与全日制执行相同的管理办法。若因此造成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欢迎访问我校主页:http://www.hebust.edu.cn/

研究生学院主页:http://yjsxy.web.hebust.edu.cn/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我校2020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13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发的招生计划数为准,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为5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我校学生毕业后,如欲从事民航特殊岗位,身体健康标准参照《民用航空人员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执行。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0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我校拟接收外单位推免生。接收推免生工作按照《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章程》执行。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

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 9:00-22:00。

预报名时间为 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我校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检验。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及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我校部分学科按研究方向设置复试考试科目,考生在报名时要慎重选择研究方向。

2.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须在2020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3.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考试

(一)初试

1.2019年12月14日至2019年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地点:在考生报名省市招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4.初试科目

初试科目为 4 门。政治、英语一、数学一、英语二、数学二、数学三均为全国统一命题,试题所含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考试大纲规定为准。业务课为我校自行命题。

(二)复试与资格审查

在复试阶段,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届时,考生须交验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同等学力人员还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中加强对其基本素质的测试。

5.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6.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五、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我校硕士生录取类别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和按协议就业、回原单位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

七、学费和奖助金

(一)学费标准

我校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学术型、专业学位),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管理科学与工程每生每年学费7200元);;非全日制研究生,每生每学年学费8000元。

(二)助学金

我校录取的2020级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均享受每生每学年6000元助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不领取助学金。

(三)学业奖学金(仅面向全日制研究生)

学业奖学金分为特、一、二、三等奖。特等奖12000元/年,一等奖10000元/年,二等奖8000元/年,三等奖6000元/年。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第一年主要根据入学考试成绩评定,第二、三年主要根据课程成绩和科研表现评定,特、一、二、三等奖比例分别占该年级在校生人数的10%、30%、30%、30%(具体评选办法参照我校学业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四)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各类优秀奖学金;我校为全日制研究生提供“三助”(助研、助教、助管)机会,酬金优厚,(95%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均获得“三助”岗位)。

八、其他

(一)本招生章程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二)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培养所在校区为校本部。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我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可到我校网站查看(http://www.cafuc.edu.cn;和

http://www.cafuc.edu.cn/info/iList.jsp?cat_id=10216)。


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科技学院位于武汉城市圈九城之一的咸宁市市区,有着湖北南大门、香城泉都之美誉。学校交通十分便利,校园环境幽雅,教学条件优良,办学历史悠久,1965年起开办高等教育,1977年开始本科教育,1995年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教育,199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评估合格高校,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高校,2011年获批药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点,独立开展研究生教育,2015年获批湖北省转型发展试点高校,是全国100所产教融合示范高校之一。

     一、专业概况

    药学学科是湖北省重点(特色)学科,医药工程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主干学科。学科现有教学、科研人员60余人,其中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3人,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湖北省新世纪高层次人才4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人,教授18人。
    药学学科现拥有“药学与基础化学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糖尿病心脑血管病变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教学科研平台及“咸宁市药物制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市级工程中心;拥有药理学、药物化学以及药剂学3个湖北省楚天学者设岗学科。主要围绕重大疾病开展创新药物研究,对缺血性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及其并发症、肿瘤、神经退行性疾病及神经病理性痛等重大疾病的发病机制和防治药物开展了系统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通过多年的积淀,药学学科在代谢性心血管疾病的发病机理、神经病理性疼痛的分子机制、天然产物活性成分分析与利用以及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糖尿病药物合成新工艺、肿瘤靶向治疗新剂型、新材料以及临床药学等方向形成了一定的特色。
      近年来,本学科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项、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2项、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4项,湖北省高等学校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项目4项,科研经费约1600万元。公开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其中SCI收录180余篇;主编或参编教材30余部。获省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高等学校教学成果奖7项。依托药学学科设置的药学专业现已成为国家特色专业、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湖北省品牌专业、湖北省一流专业;药物制剂专业为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项目支持专业。

    二、培养目标

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是培养在药学领域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实际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备创新意识、创新能力以及或管理能力,面向药物技术转化、生产、质量评价与控制、合理使用和监管等药学职业领域,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检验和检测行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药品管理机构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药学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

    根据教育部规定,招生单位按照“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2020年我校拟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5人(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招生专业为药学硕士(1055),方向包括: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临床药学。(专业目录见附件)

    四、学习形式与年限

    凡被我校录取的2020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一律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按照学校专门制定的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培养,在教学实践基地参加药学实践时间要求累计不少于1年,学习年限为3年。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达到硕士学位授予的基本条件后,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授予药学硕士专业学位。

    五、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0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0年9月1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所学专业与药学专业相同或相近,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六、录取办法

    1、报名。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报名号,于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报时所选择的报名点校验报名信息、完成现场确认手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的考生,报名无效。

    2、考试。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1)初试:时间全国统一确定,地点由报名点确定。政治理论、英语,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它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考试科目及内容详见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招生专业目录);(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在复试前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 2020 年5月底前完成。

    3、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录取政策为准。届时,考生可根据我校公布的调剂工作具体要求和程序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4、资格审查与体检。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均需在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5、录取。对于初试和复试成绩合格且符合招生条件的考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保证质量”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整体素质进行录取。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拟录取为非定向硕士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将档案寄到我校,否则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按教育部规定,录取后不得更改录取类别。

    七、收费与奖励资助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培养工作实际特点,收费标准及具体政策如下:

  (一)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为:8000元/人/年。

    2、住宿费标准为:1320元/人/年。

  (二)奖励与资助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成功录取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12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凡调剂录取我校的考生,第一学年学校给予学业奖学金8000元/生(含新生奖学金);第二、三学年依据在校期间学习、科研等方面予以综合评定,分设三个等级,额度分别为8000元/生、4000元/生、2000元/生,覆盖面100%。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年。

    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国家助学金,额度为6000元/人/年。

    4、学校助学金。凡录取为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均可享受学校助学金,额度为3000元/人/年(校外专业实践当年为6000元/人/年)。

    5、提供“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学校每年设立一定数量的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提供200元/月/岗的岗位津贴,具体岗位津贴发放依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6、优秀奖学金。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分甲、乙、丙三个等级,按学习、科研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另设有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毕业生等多种研究生单项奖。

    7、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学校鼓励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每生一万元)。

    8、助学贷款与困难补助。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并及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了入学“绿色通道”,学生也可申请学校困难补助,具体办法以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八、优惠政策

    1、免收复试费。

    2、凡是通过我校复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可报销一定额度的住宿费用及外地来咸宁的车票(火车票为硬座部分,二者入学后凭正规发票报销)。

    3、985、211院校的毕业生和科研特长生可优先选择导师和研究方向。

    九、其他事项

    1、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20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2、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的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单位代码:10927      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88号

    邮政编码:437100     联系部门: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网址:http://***/

    电话:0715﹣825087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0715﹣8250857(研究生处)   0715﹣8272135(药学院)

    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

 

附件:湖北科技学院2020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拟招生计划:65人(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5人),具体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及研究方向代码、名称

考 试 科 目

备 注

初试

1055药学硕士

-01药物生产技术与质量控制

-02药物药效与安全性评价

-03临床药学

 

①101政治

②204英语二

③349药学综合

④无  

349药学综合:含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其中,有机化学为必考科目,分析化学、药理学两门中考生可任选一门。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微信公众号:

 

 


淮阴工学院2020年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以强化工程实践创新能力为核心,以需求为导向,培养掌握扎实的基础理论、先进的技术方法和实践手段,具有从事产品研发、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开发、装备研制、生产控制和科学研究等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二、培养方式及学制

采用全日制培养方式,学制3年。

三、招生专业和人数

招生专业

代码

研究方向

招收人数

备注

材料与化工

085600

化工工艺

128

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应用化学

生物化工

材料工程

化工过程强化与装备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我校规定的入学报到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现场确认,考生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考生网报成功后,应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考生注意: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未尽事宜详见报名点公告信息。

六、考试安排

1.准考证: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4.复试:2020年4月底前。复试前我校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将进行严格核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者方可参加复试。

具体复试时间及办法届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七、录取工作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八、收费标准

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收费标准为6000元/生·年,学制3年;住宿费为1200元/生·年。

九、奖助政策

1.我校设立“新生特别奖学金”。一等奖18000元(3年学费):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全国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其他高校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的考生,且初试总成绩高于国家一区复试分数线40分及以上。二等奖9000元(1.5年学费):其他一志愿考生和调剂录取的“全国重点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三等奖6000元(1年学费):其他调剂考生。

2.我校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等奖12000元/生·年、二等奖9000元/生·年、三等奖6000元/生·年,授奖面为100%。

3.凡考取我校的研究生均可按规定享受助学金10000元/生·年,逐月发放。

4.可根据国家政策申请国家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0000元/生·年。

5.研究生可承担“三助一辅”等工作,每年可获得2000-10000元津贴。

6.研究生可进驻与我校共建的“江苏省企业研究生工作站”实习、研究,并享受企业提供的相关待遇。

7.根据家庭经济情况,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8.免收复试费、体检费,报销来校复试往返路费。

十、就业及其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我校研究生的培养在枚乘路校区(校本部)。

十一、本招生简章中如有内容与国家2020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1049                                     邮政编码:223003

单位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枚乘东路 1号    学校主页:http://www.hyit.edu.cn

联系部门: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处             研究生处主页:http://gd.hyit.edu.cn

联 系 人:陆老师                                    电话/传真:0517-83559107

手机号码:13625152636                        QQ:2320514182

Email:graduate11049@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