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文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能够从事教学、科学研究、管理等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或者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本领域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2021 年招生计划暂按 2020年学校招生数506人安排,分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将根据2021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人(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在专业型硕士学位点中招生,原则上专项专用。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第(一)条中的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 105 开头的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招生目录中相关要求。有特殊招考要求的其他专业(方向)也在招生目录相应处注明,请相关考生关注。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2021年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教育专硕中的教育管理方向、临床医学专硕中的临床检验诊断学、超声医学、核医学方向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除外)均接收推免生。
四、报名
2021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学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 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五、报考资格审查和下载准考证
我校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向所报考学院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原件)。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情况则加以扣留。
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8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初试地点为考生现场确认的报考点指定的考试地点。
(二)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w.usx.edu.cn/)最新信息。
1.复试时间:2021年3-4月份。
2.复试地点:绍兴文理学院校区内。
3.复试包括专业知识、英语水平、综合能力、政治(会计专硕)和思想品德测试。专业知识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5.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调剂
调剂工作要求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四)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七、录取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协议书。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以新生开学报到时间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八、学费、助学、奖学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
2.学校奖助学体系完备,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凡各科目成绩合格的硕士研究生,每年获得的各类奖、助学金最低18000元、最高可超过40000元。
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生•次。每年按省级财政、教育部门下达名额评选。
(2)国家助学金:100%覆盖,6000元/生•年。
(3)新生奖学金:100%覆盖,设一、二等奖。一等奖奖励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第一志愿报考学生和“985”“211”高校本科毕业学生,10000元/生;二等奖奖励其他新生,8000元/生。新生奖学金在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一次性发放。
(4)学业奖学金:100%覆盖,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0%,10000元/生•年;二等奖20%,9000元/生•年;三等奖70%,8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在第三学期、第五学期评审发放。
(5)助研津贴:100%覆盖,4000元/生·年。
(6)科研奖励和国(境)外交流学习:学生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科研成果,另行给予奖励。每年选送部分研究生到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学校给予一定资助并冲抵相应学分。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1.非全日制会计硕士学费25000元/生•年,其它专业非全日制硕士学费8000元/生•年。
2.不享受助学金。学校设立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1)新生奖学金:100%覆盖,设一、二等奖。一等奖奖励第一志愿报考学生,3000元/生;二等奖奖励其他新生,2000元/生。新生奖学金在学生入学取得学籍后一次性发放。
(2)学业奖学金:100%覆盖,3000元/生·年。学业奖学金在第三学期、第五学期发放,凡各科目成绩合格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请学业奖学金。
3.学生以本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同全日制研究生。
九、住宿条件
我校为硕士研究生提供3—4人/间宿舍。
十、违规处理
1.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绍兴市环城西路508号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312000
学校代码:10349 网址:http://yzw.usx.edu.cn/
联系电话:0575-88342707
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单位代码:10728】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艺术学理论及音乐与舞蹈学研究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创作、实践等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音乐、舞蹈专门人才。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技术,具有独立从事艺术学理论及音乐与舞蹈学研究、音乐、舞蹈艺术创作、表演与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学术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高水平的音乐创作与表演技能;具有较强的音乐、舞蹈理解力与表现力;能够胜任音乐、舞蹈创作与表演实践以及高等音乐院校专业教学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学制
三年。
三、招生名额
我校面向全国招生。2021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41名,其中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9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52名两种类别(最终以教育部实际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为准)。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与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未取得学位证的报考生,复试须加试相关科目)。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报考者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的两位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并进行加试。艺术学理论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
5.非音乐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提交报考专业领域副高级以上职称
的专家推荐信,并参加音乐专业科目加试。
(五)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出具相关证明方可报名。
(六)我院同时面向国际及港、澳、台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留学生),申请流程及录取办法详询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邮箱:wai-ban@163.com 电话:029-88667063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21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2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时(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27日,每天9:00—22:00时。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 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 http://yz.chsi.cn/
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须牢记报名号,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照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在外地设置报名点,报名现场确认、初试和复试一律在西安音乐学院进行。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选定西安音乐学院为报考点(报考点代码:6128),并且必须在本院进行现场确认方可参加考试。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3日之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具体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工作要求,我校将按照上级部门相关要求进行。请密切关注西安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如需现场确认,所有选定西安音乐学院为报考点的考生必须本人到西安音乐学院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在2020年11月初,具体日期以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考生凭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以及网报信息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本人在校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到西安音乐学院4号教学楼119室进行现场确认与资格审查、照相,逾期不再补办。
2.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初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 报名信息经考生本人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试。2020年12月19-28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六、考试
(一)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复试:根据各专业方向的预定名额进入复试,复试安排以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通知为准。
(五)初、复试地点:西安音乐学院。
(六)招生专业方向及研究生导师名单,各专业方向初、复试考试科目及考试具体要求,详见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附件《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要求一览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xacom.edu.cn/)
七、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兼顾专业平衡,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二)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签定相关合同。
八、学费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文件及相关标准执行。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国家文件及陕西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九、奖助办法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方式
电话:029—88667076
传真:029—88667078
联系人:岳老师
电子邮箱:zhaojiuchu@xacom.edu.cn
报名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西安音乐学院
4号教学楼119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1
重 要 提 示
1.西安音乐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在外地设置报名点,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选定西安音乐学院为报考点(报考点代码:6128),并且必须在本院进行现场确认方可参加考试。
2.考生只能报考本院一个专业研究方向,并必须在备用信息1内注明报考导师姓名及考生本人联系电话。
3.报名确认、初试和复试一律在西安音乐学院进行。
4.报名现场确认时,考生务必打印携带“报名信息校对表”方可进行现场确认。
5.请认真阅读2021年招生简章全部内容,如有问题可与本院招生就业处联系。
6. 报名、现场确认、考试有任何变动将在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
7.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术型专业名称 专业名称代码 | 艺术学理论 音乐与舞蹈学 130100 130200 | 专业学位名称 专业名称代码 | 音乐 舞蹈 135101 135106 | 报考点代码 | 6128 |
单位名称及代码 | 西安音乐学院 (10728) | 电子邮箱 | zhaojiuchu@xacom.edu.cn | 联系人 | 岳老师 |
电 话 | 029-88667076 029-88667078 | 单位地址 | 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 | 邮政编码 | 710061 |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日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现场(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退学证明或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 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推免生接收办法由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另行公布,具体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五)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六)党校学历及军队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
(七)我校会计学学术硕士、审计专业硕士、会计专业硕士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的计划余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须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考生须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须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所选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另行公布。
2.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须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所有考生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须按照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报名流程、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流程及注意事项等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动态。
(三)我校和各报考点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
(四)考生须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五)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四、初试
(一)初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考试科目: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资产评估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
(三)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四)补考。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
五、复试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地点、人员及调剂相关要求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
(三)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
(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录取坚持按需招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三)录取类型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培养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考生不解决住宿)
(四)录取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不接收定向就业研究生的户口、档案等关系和材料,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公费医疗、公交卡及火车票交通优惠等待遇,毕业时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自愿转接户口关系,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公费医疗、公交卡及火车票交通优惠等待遇,毕业时参加就业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个人档案,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五)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六)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
(七)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yz.chsi.com.cn/zsgs)为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二)我校通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平台、QQ群等媒体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以及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学费具体标准和奖助办法等内容。请考生随时关注。
(三)招生录取全过程受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电话:010-83952130。
九、学制
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除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5年外,攻读其他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二年。
十、学费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费标准如下:
类别 | 专业 | 学制 | 收费标准(全日制) 单位:元 | 收费标准(非全日制) 单位:元 |
学术硕士研究生 | 统考学术型硕士 | 3年 | 8000/年 | |
单独考试专业 | 2年 | 30000/年 | ||
专业硕士研究生 | 软件工程硕士 | 2年 | 12000/年 | |
英文笔译硕士、英文口译硕士 | 2年 | 18000/年 | ||
国际商务硕士 | 2年 | 20000/年 | ||
审计硕士、会计硕士 | 2年 | 25000/年 | ||
社会工作硕士 | 2年 | 8000/年 | ||
安全工程硕士 | 2年 | 12000/年 | ||
税务硕士、 资产评估硕士 | 2年 | 20000/年 | ||
法律硕士(法学) | 2年 | 10000/年 |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3年 | 10000/年 | ||
金融硕士 | 2年 | 25000/年 | ||
保险硕士 | 2年 | 20000/年 | ||
应用统计硕士(含大数据分析) | 2年 | 20000/年 | ||
旅游管理硕士 | 2-3年 | 29000/年 | ||
工商管理硕士 | 2年 | 68000(全部) | 108000(全部) | |
公共管理硕士 | 2.5年 | 39000(全部) | 42000(全部) |
十一、奖助体系
在研究生教育改革背景下,我校经重新布局,建立了以奖优助勤为基本原则的奖助体系。
我校奖学金体系中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奖学金、“双百奖学金”、“董久昌”学研奖学金七项奖励。其中: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一等奖1万元、二等奖7千元、三等奖4千元,新生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元。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一等奖1.5万元、二等奖1万元。2016年、2017年,博士生学业奖学金覆盖率为100%,硕士生学业奖学金覆盖率新生为100%,二、三年级为85%。
优秀学生干部:每年评审一次。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千元。
优秀毕业论文:毕业生参评,每生奖励500元。
科研成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权威B类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硕士研究生发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核心A类及以上级别期刊论文,予以核算科研成果奖励,根据成果级别奖励金额3000-50000元不等。
双百奖学金: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简称“双百奖学金”)是北京市面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研究生所设立的两个奖项,旨为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人才培养,加大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学生培养支持力度,打造优质人才后备军。由北京市财政出资设立,每年9月组织开展评审。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万元,学术奖学金每人奖励3万元,我校研究生“双百奖学金”名额按照市委教工委、市教委当年下达的指标执行。
“董久昌”学研奖学金:每年奖励一次,奖励科研能力突出,评定年度内在《经济研究》或《管理世界》发表过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奖金10000元。
我校助学金体系中包含: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临时特困补助、贫困生补助四项补助。其中:
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分10个月发放;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分10个月发放。 三助一辅:研究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校提供的助管、助研、助教和兼职辅导员岗位。助管、助研、助教每学期聘任一次,每月补助分别为700元、800元、700元。兼职辅导员每学年聘任一次,每月补助为1200元。
临时特困补助:符合我校申请临时特困补助的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经审批后,可每年获得1000-3000元一次性补助。
贫困生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经审批后,可获得每生每月100元补助,每年分10个月发放。
研究生在校期间还可以申报科技创新、国内外联合培养、产学研联合培养、学术新人计划、扎根实践工程等项目资助,资助金额为500-20000元不等。学校还将资助研究生参加数学建模大赛、创业大赛等实践活动。同时鼓励在校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对受邀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予以交通、住宿和会议费资助。
十二、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双向选择就业。
十三、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951759
微信公众平台:cuebyzb
首经贸考研官方QQ咨询群:459654832(1群)
523041264(2群)
首经贸推免生QQ咨询群:209415386
校内地址:校本部启铸恭温楼E 210
网址:http://yjs.cueb.edu.cn/zsks/index.htm
十四、其他
1、国家招生政策如有变动,以国家政策为准。
2、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9月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2021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具有创新精神,从事教学、科研、理论宣传和管理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人数、研究方向及考试科目
我校2021年5个专业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招收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具体如下:
1. 030201政治学理论专业4名,本专业分中国政治发展与政治建设研究、比较政治制度研究、国际政治与中国外交研究三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政治学基础;④8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2. 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3名,本专业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理论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当代世界社会主义研究三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政治学基础;④8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030204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专业4名,本专业分中国共产党历史经验研究、马克思主义党的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两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政治学基础;④813中共党史(含党建理论)。
4. 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专业5名,本专业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形成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价值两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政治学基础;④8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5. 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专业4名,本专业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方法论研究、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观研究三个研究方向。考试科目: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11政治学基础;④8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三、考试内容与范围(自命题部分)及主要参考书
(一)711政治学基础:政治学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国家权力、国家机构与国家职能;马克思主义的国家观;政治制度与国家治理现代化;政党与政党制度;政治管理与公共行政;政治民主、政治权利与政治参与;政治改革与政治发展;政治文化与政治社会化;当代世界的民族与宗教问题;国际政治与国际关系;中国外交的理论与实践。
主要参考书:
1.《政治学基础》(第四版),王浦劬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8年12月出版。
2.政治学概论(第二版),孙关宏、胡雨春、任军锋编,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4月出版。
3.《政治学概论》,《政治学概论》编写组,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12月出版。
(二)81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包含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等。其主要内容:马克思主义是关于社会发展与人类解放的科学;唯物辩证法与认识论;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和动力;人民群众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资本主义制度及其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制度与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社会的全面进步与人的全面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主要参考书:
1.《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五版),李秀林等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2018年8月第26次印刷)。
2.《政治经济学教程》,宋涛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年7月第12版。
3.《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第六版),高放、李景治、蒲国良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出版。
(三)813中共党史(含党建理论):中共党史重要事件、文献和人物的主要活动及评价。中国共产党产生的历史背景;党在不同时期的主要活动、思想成果、经验教训、重要会议;重要领导人的思想理论贡献;党建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党的性质与宗旨;党的纲领和路线;党的思想理论、队伍、作风、制度、执政能力建设。
主要参考书:
1.《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上下册、第二卷上下册,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著,中共党史出版社出版。
2.《新时代党的建设专题研究》,储霞、牟广东主编,东北大学出版社,2018年出版。
四、学制
学制三年。学生学完规定课程,考试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发给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五、在校期间待遇
1.设立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2.设立学业奖学金等奖励资金。在符合参评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中,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设置“三助”岗位,提供“三助”津贴;在核心期刊或重要报刊发表论文和国家二级研究报告,按每千字600元给予资助。
3.学费和住宿条件。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学生住宿2人1间(标准间),宿舍设备齐全(卫生间、电视、电话、空调、网线、桌椅、书架、行李等),学校还为硕士生设立独立餐厅,品种多、价格低,确保学生健康饮食。
4.文体活动设施齐全。学校建有一座现代化的文体活动中心,设有多功能厅、游泳、篮球、乒乓球、羽毛球、台球、健身等场馆。学生可充分利用各种场馆单独或与在校学习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学员联合开展各项文体活动。
六、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培养目标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七、报名、考试日期和办法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0年10月10日——10月31日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请考生及时关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公告,按要求缴费、照相,持有效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2.考试方法。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
4.初试地点。各省(市、区)招生办指定的考场。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另行通知。
八、录取办法
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体检结果,决定是否录取。录取通知书于2021年6月中旬发出。
有关招生的其他事项均按全国统一招生考试规定执行。
联系人:中共辽宁省委党校研究生部 周老师、荀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4—23981216 ;024-23981517
2021年中钢集团天津地质研究院有限公司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钢地质院主要从事金属矿产资源的地质科研与勘查,矿物材料研发及深加工,矿物选冶试验,宝玉石、工艺矿物的开发,珠宝饰品的加工、销售、鉴定与技术培训,稀贵金属的回收、提纯、检测及相关产品加工与经营,矿产品的化学分析、测试和商品检测服务。
建院40多年来,中钢地质院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各类金属、非金属及油气矿产资源的成矿规律、资源评价与预测、矿产利用可行性等方面的科学研究,共完成国家、省( 部委)及地方各类科研项目600余项,有百余项科研成果荣获国家级、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成果奖或发明奖,出版各类科研学术专著60余部,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中钢地质院具有5个专业的地质勘查资质:其中甲级2项,即固体矿产勘查、地质实验测试(选冶试验);乙级3项,即遥感地质调查、地质实验测试(岩矿鉴定、岩矿测试)。中钢地质院的分析测试实验室和珠宝玉石鉴定室通过了国家实验室认可和国家级计量认证。分析测试室是国家商检局认可实验室。金饰品检测室是人民银行定点检测单位。宝玉石鉴定室是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技术合作单位。
中钢地质院在高级技术职务人员中,拥有一支科研能力强、理论水平高的导师队伍,同时,我院与天津地质矿产研究所等有关地质科研单位建立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长期合作协议,并始终与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协作,根据导师的研究方向,在地质大学相应专业中选修学位课程。
目前我院现在招生专业为: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2021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名,均为国家计划。中钢地质院科研和生活环境优越,研究经费充足,论文选题丰富。欢迎有志于地质科学研究的优秀本科生报考或者调剂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
单位代码:82608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广宁路友爱东道平房4号
邮政编码:300181
联系部门:研究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和联系人:022-84283083(陈老师)
E-mail:chenxl0501@163.com
上海电力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学制
我校2021年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350名左右(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其中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07名左右,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643名左右,专业学位授权点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名左右,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都为两年半,我校在培养过程中将按照学制规定执行,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全脱产在校学习,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进行非脱产学习,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须明确填写定向就业及所在单位名称)。录取时,各学院、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学费及资助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2021年,我校除化学工艺、应用化学、材料化学工程和环境化学工程4个二级学科,以及物理学一级学科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7500元外,其他所有学科学术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8000元;2021年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除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12000元;2021年我校专业学位授权点工程管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收取学费都为24000元。
我校将在上海市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试点的基础上,构建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长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课程奖学金、成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的研究生奖助体系。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获奖比例超过90%,国家助学金获得资助比例达到100%。此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异的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奖励,每人奖励2万元(获奖人数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在校研究生还可通过“三助”岗位获得劳务报酬及助研津贴。所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
四、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21年9月1日前考生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下表:
考生 类别 | 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 现场确认前需邮寄至研招办的材料(复印件) |
国家承认高职高专毕业学历 | 符合下列条件按同等学力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后到2021年9月1日); ②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 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 ③获得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获得通过的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以上); ④不得跨专业报考; ⑤初试合格后加试2门专业课; ⑥以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一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 二代身份证、大专毕业证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的8门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 按同等学力报考,满足同等学力报考要求中的③④⑤⑥条,提供的成绩单须由大学教务部门开具并至少含有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 | 二代身份证、本科结业证书、本科课程成绩单、英语四级(CET-4)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学术论文 |
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须将相关证书(证明)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如逾期我办仍未收到相关材料,按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1.报考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考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五、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各校推荐应届本科优秀毕业生免试直升硕士研究生,热忱欢迎全国各高校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我校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相关推免事宜请登录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查询。
六、统考报考办法及受理日期: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或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报考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和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按我校要求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考生网上报名时所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号、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历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必须准确无误。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现场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10.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在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七、资格审查:
我校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考生采取弄虚作假手段而取得报考、录取资格的,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均取消其资格。
八、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0年12月26日至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26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2月26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7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
12月27日下午14:00-17:00 业务课二
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
(五)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
九、复试:
(一)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具体审查办法一般将在2021年3月另行公布。
(二)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另行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
十、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十一、录取:
(一)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第一志愿上线复试合格考生优先。所有复试合格考生,第一志愿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排序、调剂考生按专业依总成绩的高低单独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的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按考生的初试数学、初试英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五)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十二、几点说明: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三)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录取时,各专业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和实际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五)所有考生须满足报考条件。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如不满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通过了考试,我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同等学力考生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前,须将相关证书的复印件寄到我校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七)新生入学报到时,我校审查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八)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九)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十)凡涉及报考、录取和调剂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shiep.edu.cn)及“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
十三、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10256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1-35303739
传真:021-65709312
E-mail:shiepyzb@126.com
网址:http://yjsc.shiep.edu.cn
通讯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平凉路2103号上海电力大学研究生院11号信箱
邮政编码 :200090
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上海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
注:以上招生简章内容若与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教育部的规定执行。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院相应招生专业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
6.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7.考生持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报考,须通过(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http://yz.chsi.com.cn/),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我院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缴纳报名费、接受复试确认、参加复试,并接受待录取确认等。
3.报考我院的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考、录取或入学资格。
4.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三、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4.初试成绩满足要求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复试统一安排在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复试包括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复试。综合复试将采取面试+专业知识综合笔试方式。
6.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复式前通知。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过程参考同等学力考生。
四、资格审查
1.报考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统一进行,具体安排见院网页(http://www.cirp.org.cn)通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五、体检
体检时间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医院: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附属医院。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要求,结合我院录取专业实际情况。
六、录取
符合我院报考条件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和我院规定的基本要求,经复试及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内择优录取,宁缺毋滥。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硕士生,须调档审查合格后,再发给录取通知书。录取考生于2021年秋季入学,报到时须携带本人录取通知书和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七、其他说明
1.复试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成绩单原件;在职人员须提交原所在学校出具的成绩单原件或本人档案中《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院将不予录取,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我院不指定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和参考材料,不划定考试内容范围,不提供历年试题等。
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科技街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人力资源处
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主页网址:http://www.cirp.org.cn/
邮政编码:030006
咨询电话:0351-2202330
传 真:0351-2202337
电子邮件:cirpyz@126.com
2021年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又称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第八研究院,创建于1961年8月,经过近60年的发展,已成为“弹箭星船器”多领域并举的国防科技工业骨干企业。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承担了防空导弹、运载火箭、应用卫星、载人航天和探月工程等航天型号产品研制生产任务。目前从事军工产品研制生产的有3家总体单位、3家总装单位、6家专业所,另有“机载武器总体部”和“空间科学总体部”分别挂靠总体单位。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现有从业人员2万余人,各级各类专家240余人,硕士生导师200余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2万余人。拥有3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一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有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防重点实验室、4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申报获批1个国防研究应用中心和14个省部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并获认定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7个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自1983年以来,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已培养硕士研究生1232名,毕业的硕士研究生中不少已成为国家级和省部级学科带头人、中国航天事业的栋梁。
热切期盼有志于祖国航天事业的优秀青年踊跃报考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考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的硕士研究生,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和历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本科专业需与报考学科相近或相关,入学报到时需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不接收已研究生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考生报考);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合格标准和各培养单位入职体检要求。
我院招收各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经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推荐标准由在读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请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直接与院研究生部或培养单位联系。
三、报名办法
(一)推荐免试生
1、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后,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
2、申请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定申请专业并报名。
(二)统考生
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在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者http://yz.chsi.cn)。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地点: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报考我院并在上海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必须到上海教育考试院指定的学校现场确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四、专业目录
(一)、培养目标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培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品德良好;实事求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扎实基本理论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一定独立从事所在学科相关的学术研究和产品研发的能力的专门人才。
1. 品德素质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2. 知识结构
掌握坚实宽广的所在学科领域基本理论知识,注重研究方法的学习和创新,系统掌握所在学科某特定方向的专门知识和实验技能,包括理论体系、实验与仿真技术和专门研究方法,了解其现状和发展趋势。
3. 基本能力
具有较为独立的科学研究能力,包括所在学科领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建立数学模型、设计并开展实验仿真、实验数据处理和结果分析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理论和技术创新能力。具备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展示学术专长的学术交流能力。
(二)招生计划
我院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三个一级学科2021年共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工学硕士研究生62名,具体招生目录见下表:
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 研究方向 | 招生人数 | 考试科目 | 备注 |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 21 | ||
01信号与信息处理
02微波与天线技术 03卫星通信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03信号与系统 同上 同上 | 八部、509、802、804、808、539 | |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 12 | ||
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
02导航、制导与控制 03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801自动控制原理 同上 同上 | 八部、509、803 | |
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 29 | ||
01飞行器设计
02热控技术与研究
03航天制造技术
04固体火箭发动机
05空间推进技术
06航天电源技术
|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05理论力学或801自动控制原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802工程热力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905理论力学或803铸件成形原理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802工程热力学 同上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④804半导体光电材料与器件或805 物理化学或806 基本电路理论 | 八部、805、509
509
800
806
801、805
811 |
(三)学制
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基本学制2.5年,特别优秀的学生允许提前毕业,但不少于2年,培养年限最长不超过4年(含休学和保留学籍)。
五、考试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日期为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初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一)和数学(一)和另一门业务课(详见本院招生专业目录),均为笔试。
2、初试合格者和推荐免试生,需进行复试,复试主要对考生身体、心理素质、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能力、外语能力进行系统综合测试。复试由基本要素、外语能力、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四部分组成,满分100分,其中基本要素10分、占10%,外语能力(面试)20分、占20%,专业知识20分、占20%,综合能力50分、占50%。具体分值如下:
项目 | 基本要素 | 外语能力 | 专业知识 | 综合能力 |
分值(分) | 10 | 20 | 20 | 50 |
比例 | 10% | 20% | 20% | 50% |
推荐免试生复试的外语能力和专业知识考核结合综合能力进行。
根据教育部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招生指标等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分数线按一级学科划定,符合分数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1:1.5进行差额复试。
我院各学科不进行破格复试。
我院不提供历年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六、调剂说明
1. 考生拟调剂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 考生初试统考科目与拟调剂专业要求的初试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外国语必须为英语(一),除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学科的物理电源和化学电源调剂考生外,业务课一必须为数学(一);
3、有意向调剂的考生,请与院研究生部或相关厂所联系。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调剂信息并按照国家规定的调剂时间及时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按要求填写个人调剂信息,填报调剂志愿并完成网站要求的所有调剂流程。
七、录取
1、初试总成绩:500分
2、复试总成绩:100分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复试成绩)/2,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各培养单位可结合实际,按照入职体检要求,提出本单位的体检要求。
体检须在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或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得录取。考生体检后发现有“指导意见”中所未包含病情的,学校有权对认为不适合所报考专业学习要求的考生作出不予录取的决定。
九、学历及学位说明
研究生在规定学习期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最低课程学分要求,完成所有培养过程环节考核并达到相关要求,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发给毕业证书;在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后,授予工学硕士学位,发给学位证书,并在教育部网站进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电子注册。
在授予研究生学位前,研究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研究生第二作者)在公开期刊发表(录用)一篇论文;
(2)第一发明人(导师第一发明人、研究生第二发明人)一项国家发明专利获授权或受理;
(3)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十、学费与奖助政策
研究生在学期间免收学费,提供助学金、生活补贴、宿舍及其他福利待遇。每年毕业生进行集团优秀毕业研究生奖、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和院优秀毕业生评选。
十一、就业方向
院研究生毕业后就业方向主要为航天科技集团的科研院所,近五年就业率近100%,绝大部分学生毕业后经考核在原培养单位就业,每年10%以内的学生在其他中央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就业。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述渠道
(一)联系方式:
院研究生部:
021-24239155(李老师)sh_htjyzx@163.com
021-24180254(汤老师)tangyouqi@spacechina.com
八部:021-24185538(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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