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2023年硕士生招生复试考生须知
欢迎来院参加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复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复试前须办理报到手续,报到时间:2023年4月8日下午14:30至17:00,报到地点: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神仙树工作区(成都市二环路南三段25号),进大门后右转进入行政大楼4楼408室。
2、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综合情况表、大学成绩单、身份证、诚信复试承诺书(签字版)、准考证、学生证(应届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往届生)、学位证书(往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政审证明、英语考级成绩单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一寸正面免冠近期照片2张。
3、经审核后,将上述材料按上面顺序装订,其中:大学成绩单(往届生成绩单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生教务部门盖章成绩单)、政审材料证明为原件,其余为复印件,签字确认后提交。
3、 复试时间为4月9日至4月10日,复试安排见《2023年硕士生复试人员名单》(4月6日公布),复试地点:院成都神仙树工作区行政楼408会议室。
复试程序:
1) 考生自我介绍;
2) 英语水平测试;
3) 综合能力测试。
4、 复试的同学在规定的时间进入成都神仙树工作区,请出示身份证,经门卫审查后可进入。
5、 复试结束后请离开现场,不做逗留。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人力资源部 2023年4月4日
关于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和复试情况的通知
各位考生:
现将我所202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和复试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考生编号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 总成绩 | 拟录取专业 |
1 | 袁林 | 809013120502046 | 407 | 74.2 | 273.9 | 情报学 |
2 | 吴淘泽 | 809013120502063 | 390 | 82.2 | 266.9 | 情报学 |
3 | 陈远娇 | 809013120502038 | 382 | 86.4 | 263.8 | 情报学 |
4 | 吴光 | 809013120502022 | 384 | 78.6 | 261.8 | 情报学 |
5 | 胡卓凡 | 809013120502053 | 388 | 71.9 | 261.6 | 情报学 |
6 | 赵海地 | 809013120501001 | 377 | 83 | 259.4 | 图书馆学 |
7 | 沈宸杓 | 809013120502037 | 380 | 70.7 | 256.3 | 情报学 |
8 | 蔡思远 | 809013120502034 | 372 | 79.5 | 255 | 情报学 |
9 | 李子由 | 809013120502058 | 370 | 81.8 | 254.7 | 情报学 |
10 | 聂敏 | 809013120502026 | 365 | 76.2 | 249.5 | 情报学 |
11 | 王欣格 | 809013120502021 | 358 | 80 | 246.8 | 情报学 |
12 | 郑成豪 | 809013120502024 | 358 | 78.9 | 246.4 | 情报学 |
13 | 席雪萍 | 809013120502042 | 354 | 79.4 | 244.2 | 情报学 |
14 | 周玉傲 | 809013120502066 | 353 | 79.1 | 243.4 | 情报学 |
15 | 成熙姝 | 809013120502057 | 347 | 82.5 | 241.2 | 情报学 |
16 | 赵显基 | 809013120502029 | 350 | 77.5 | 241 | 情报学 |
17 | 范红飞 | 809013120502065 | 345 | 77.6 | 238 | 情报学 |
18 | 蒙婷婷 | 809013120502003 | 347 | 72.9 | 237.4 | 情报学 |
19 | 王晨 | 809013120502052 | 344 | 75.4 | 236.6 | 情报学 |
20 | 宿静娴 | 809013120502015 | 343 | 71.6 | 234.4 | 情报学 |
21 | 钱映池 | 809013120502039 | 397 | 放弃复试 | 不合格 | 不予录取 |
22 | 陈柯宇 | 809013120502061 | 388 | 55.7 | 不合格 | 不予录取 |
另,我所本年度招生工作已结束,不再开展调剂工作,感谢广大考生的关爱与关注。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
2023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信息
《复试方案》已公布在我单位官网(https://www.vacmic.com/htm/20234/21_2786_p2.htm)及研招网,考生如需政审表,模板可从官网下载(首页-科技创新-研究生培养);
预计4月10日发送复试通知,4月17-18日复试;线下复试。
我单位4月5-9号停电检修无法正常办公,有意向调剂的考生参照研招网和官网公布的要求准备并上调剂系统报名即可。
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以下学科(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缺额以研招网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显示的数字为准: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类别 |
法律学院 | 法学理论 | 全日制 | 学硕 |
经济法学院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全日制 | 学硕 |
国际法学院 | 国际法学 | 全日制 | 学硕 |
/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全日制 | 专硕 |
/ | 法律硕士(法学) | 全日制 | 专硕 |
政府管理学院 | 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治 | 全日制 | 学硕 |
经济管理学院 | 法经济学 | 全日制 | 学硕 |
国际商务 | 全日制 | 专硕 | |
审计 | 非全日制 | 专硕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全日制 | 学硕 |
上海纪录片学院 | 新闻传播学 | 全日制 | 学硕 |
语言文化学院 | 翻译硕士 | 全日制 | 专硕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全日制 | 学硕/专硕 (限法学学科内) |
调剂及复试相关信息将持续更新,关于最新招生信息,我校将通过“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官网和“上政研招”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热忱欢迎优秀考生到我校继续深造!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3月28日
上海政法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根据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及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以下学科(专业)拟接收调剂考生,缺额以研招网调剂系统正式开通后显示的数字为准:
学院名称 | 专业名称 | 学习方式 | 类别 |
法律学院 | 法学理论 | 全日制 | 学硕 |
经济法学院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全日制 | 学硕 |
国际法学院 | 国际法学 | 全日制 | 学硕 |
/ | 法律硕士(非法学) | 全日制 | 专硕 |
/ | 法律硕士(法学) | 全日制 | 专硕 |
政府管理学院 | 国际政治与国际法治 | 全日制 | 学硕 |
经济管理学院 | 法经济学 | 全日制 | 学硕 |
国际商务 | 全日制 | 专硕 | |
审计 | 非全日制 | 专硕 |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 全日制 | 学硕 |
上海纪录片学院 | 新闻传播学 | 全日制 | 学硕 |
语言文化学院 | 翻译硕士 | 全日制 | 专硕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全日制 | 学硕/专硕 (限法学学科内) |
调剂及复试相关信息将持续更新,关于最新招生信息,我校将通过“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官网和“上政研招”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热忱欢迎优秀考生到我校继续深造!
上海政法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4月3日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精神,以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以提高招生质量为重点,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具体实际情况工作要求,制定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农机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小组的组成、职责及工作规范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负责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分管院长与招生、后勤、纪检监察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组成,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对复试、录取中遇到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分管院长担任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复试、录取中信息收集、方案整理、落实等具体工作。
2.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小组
按学科专业和考试科目组建以导师群体为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复试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小组),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复试小组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复试工作,实行集体研究制度。建立复试专家库,实行复试专家随机确定原则。
复试小组成员至少含3名研究员,总数不少于5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原则性强、品德高尚、作风正派、治学严谨。
(2)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科研经验。
3.招生工作应急工作小组
招生工作应急工作小组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研究生院、后勤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同志组成,协调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所需的场地、设备等,并对研究生复试期间的突发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4.舆情监测工作小组
舆情监测工作小组由研究生院、宣传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同志组成,在招生复试期间,主动、及时关注自媒体、公众号等相关舆情,应对突发偶发舆情情况,遇到重大事项则第一时间主动上报。
5.督察组
督察组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督查组组长,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作为督查组成员,对整个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招生考试复试工作进行巡视。
(二)复试时间安排及复试方式
1.复试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工学),确定复试名单,报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通知考生复试。复试整体比例按不低于120%进行差额复试。
复试工作于3月份开始,具体时间以通知时间为准(调剂考生以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为准),复试考生名单将在中国农机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aams.org.cn)公布。
2.复试方式
2023年,中国农机院研究生复试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
(三)复试工作应急预案
1.安全防护。坚持把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落实错时错峰工作要求。分时、分批有序复试。
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设施设备以及工作用具杀菌消毒等复试工作,提醒复试工作人员及考生做好个人防护。
2.技术保障。加强对考生参加复试工作的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复试相关办法,确保考生顺利应考。
3.命题管理。按照教育部命题工作有关要求以及复试试题、答案的保密要求,切实做好试题安全保密工作。复试采用综合性、开放性试题,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
4.舆情动态。关注舆情动态,做好应急处置。复试工作期间,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让考生应知尽知。做好考生情绪安抚工作,确保舆情平稳可控。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化解矛盾,一旦事态严重,第一时间上报市教委、考试院迅速处理。
二、复试准备及实施工作
(一)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公布时间及方式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于3月31日在中国农机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aams.org.cn)公布。
(二)复试专家的遴选和培训情况
复试专家从专业领域导师团队中随机遴选。
复试前对复试专家、纪检监察、后勤保障、考务、舆情监测等工作人员举行复试工作培训会议,进行相关招生工作政策、复试工作方案、流程以及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增强复试工作人员的责任感,确保复试工作质量。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并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三)复试内容
按照专业和初试科目,组织各专业科目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设小组长,负责组织复试笔试、面试题库和相应评分标准。
加强试题题库建设,面试题库保证题量充足,满足试题抽取随机的工作要求,同一类别题目难易均等,保证随机抽选的公平性。做到试题不重复利用,以防试题失泄密。试题表述不出现政治性和科学性的错误,题意清晰明确,避免引起考生误解和出现学术界尚有争议的问题。评分标准细化、明确,复试按评分标准评分。
(四)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严格开展考生资格审查,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加强对考生诚信状况的核查。复试前要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考生须逐一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复试结果公布3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具体申诉,督查组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核查,问题属实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三、硕士复试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客观、公平、公正;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做到以下几点:
1.安全性。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严格做好场地安排、卫生消毒、模拟预演等工作;试题安全是考试安全的生命线,要做好复试笔试、面试等试题的保密工作,严防试题泄密。
2.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3.科学性。针对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考核科学有效。
(二)复试安排
1.复试方式和复试时间
2023年,中国农机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均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请广大考生做好准备,合理规划复试行程。
复试时间为4月6日至4月25日,具体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为准。
2.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中国农机院的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为符合教育部发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工学)相应报考专业门类的分数。
调剂到中国农机院的考生必须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市调剂要求和中国农机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复试整体比例按不低于120%进行差额复试,择优录取。
3.复试内容
复试分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1)复试笔试
复试笔试时间1小时,侧重综合性、基础性专业知识测试,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应用、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生可携带普通黑色或蓝色签字笔、直尺,期间考生不可以动用通讯设备、不可以与外界联系、不可以中途离开座位。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着重考查考生的英语听读、专业知识、思想政治品德等综合素质与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1)英语听说交流考核;
2)专业及综合能力;
①学科(专业)领域知识、毕业设计;
②社会实践、科研实践或实践操作能力等方面情况;
③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综合素质、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现实表现,主要参照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和获奖表现等材料;
④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复试考生面试顺序按随机顺序确定。
4.考生提交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
(3)应届本科生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本科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考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单;
(6)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
(7)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考生获奖证书、已发表学术论文、获得授权专利,其他科研成果及原创性工作成果的证明材料;
(8)考生简历及自述(包括科研能力、创作实践、硕士阶段设想及研究计划等);
(9)考生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复试考生名单发布后,参加复试考生须按通知要求将上述材料(扫描电子版,报到时提交纸质版)发送到grs@caams.org.cn,未按复试通知要求完整提交上述材料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5.复试工作要求
(1)加大投入保障,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人员承担复试工作,复试场地和设备尽早安排并落实到位,以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复试前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主要培训内容为:学习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熟悉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熟悉复试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明确复试工作纪律、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掌握复试评分标准和评分规则。
(3)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自命题管理规定、考务工作管理规定严格管理复试试题工作。违反规定的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问责。除考生和工作人员外,其他人不得进入复试场所。
(4)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研究生院保留1年,以备复查。
6.复试程序
(1)复试通知及复试信息确认
考生应关注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及中国农机院研究生院网站http://grs.caams.org.cn发布的复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研招网进行复试确认,提交复试审查材料。逾期未进行复试确认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2)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考生应根据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准考证》及其他提交材料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复试材料齐全、通过校验方能进入复试。因未及时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而造成不能参加复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3)复试过程
1)考生开始复试前,应按要求配合复试工作人员进行身份验证,身份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复试。
2)复试过程中,工作人员发现考生有作弊嫌疑的,可先口头警告制止,不听劝阻的,可当场取消其复试资格,并上报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考试违纪处理。
3)笔试阶段考生按笔试题目自行答题,完成后统一阅卷。面试阶段由复试专家结合考生提交的材料,对考生逐一进行全面考查,独立打分并完成记录有关工作。复试考核记录表和专家独立评分记录表在第一时间交由研究生院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改动。
(三)调剂
1.调剂政策
(1)考生申请调剂须符合国家、北京市关于调剂政策的基本条件。
(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可视为相同。
(3)调剂复试分数线必须符合教育部发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工学)。
(4)按照调剂、复试结果情况,中国农机院将动态公布剩余调剂名额。视情况开展调剂工作。
(5)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有较好的科研工作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2.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均须经过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进行调剂。
(1)3月31日起,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录研招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调剂意向采集系统”填报本人调剂意向。
(2)4月6日起,符合调剂条件且有调剂意向的考生登录研招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本人调剂信息。
(3)调剂系统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开放时间关闭后,对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须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开展复试工作。首轮调剂考生复试后,中国农机院将根据实际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余额,视情况再次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
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自动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录取
1.成绩核算方式
(1)复试成绩按照复试笔试成绩(含专业知识测试)占40%、复试面试成绩(含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专业及综合能力)占60%的比例核算,其中复试笔试、复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得分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对于符合要求的考生,总成绩按照初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原则(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核算。即: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须提交本人档案(学习、工作)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加盖印章)。
2.总成绩排名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对各个专业考生进行排序。
调剂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的,按复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
3.拟录取名单公示
根据已下达招生指标,择优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出现放弃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可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次递补录取下一个复试合格考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体检
考生在接收拟录取通知后10日内,提供近期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疗机构体检报告。考生确因合理理由无法提供的,提交说明材料,先办理拟录取手续。体检不合格者,根据病情办理休学(保留学籍)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六)相关要求及说明
1.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相关规定和纪律、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的考生,中国农机院将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它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录取或学习资格。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通知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以研招网信息平台、单位网站、电话、电子邮件、微信、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中国农机院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咨询复议与监督
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在复试结果公布3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具体申诉,督查组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进行核查,问题属实的由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农机院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4883945;
中国农机院考生接待电话:010-64882504。
四、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公平公正、监督有效、维护招生工作的公信力。
2.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3.科学选拔,突出对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考核。
4.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提高导师群体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二)考核组织管理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考核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招生复试各项工作,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及经费保障等。
2.考核专家组:从事本学科研究领域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成员不少于五人。负责对申请人进行学术水平及综合能力考查,确定申请人科研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
3. 研究生院:组织实施具体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命题、考核和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遴选和培训考核专家组成员;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并做好申请人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汇总考核结果,处理考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和咨询等相关工作。
有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员报考中国农机院博士研究生的,不能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考核专家组成员,不能参与命题、审核和考核等工作。
(三)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由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进行初审,主要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规范性、准确性等,统计资格审核基分的分值(70分),将达到60分以上(含)的申请人名单提供给考核专家组进行复审。
(2)专家复审:考核专家组主要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学术能力证明材料,审查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科研潜质,给出资格审核加分的分值(30分),取考核专家打分的平均值作为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加分值。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得分为资格审核基分值与资格审核加分值之和。根据资格审核得分排序情况,按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上报招生领导小组。
(3)结果公示:招生领导小组审定进入考核程序的申请人名单,在院网站及研究生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须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申请人存在材料造假、不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行为,中国农机院可随时取消其申请资格。
2.考核前的准备
(1)排定考核顺序
在相关工作人员监督下,随机抽取生成申请人的考核顺序。
(2)签订考核承诺
考核前,申请人需签订《博士研究生申请人诚信承诺书》,未做出诚信承诺者不予考核。
3.综合考核
(1)考核时间与方式
拟于3月至6月期间组织现场考核,由研究生院负责确定具体时间并通知申请人。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综合能力、英语水平等方面,全面综合考核申请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英语听说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等。
考核形式包括综合笔试与综合面试两部分。
① 综合笔试部分:
主要考核英语阅读翻译能力、专业理论知识综合运用能力。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笔试成绩=专业理论知识综合运用能力(80分)+英语阅读翻译能力(20分)。
② 综合面试部分:
主要考核英语听说交流能力、思政与综合素质、科研素养与创新能力。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为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思政与综合素质(40分)+专业知识背景与经验、科研素养与创新能力(40分)+英语口语听力(20分)。
(3) 综合考核流程
① 综合笔试(90分钟):带必要的计算器、画图尺、铅笔等文具。
② 综合面试(≥30分钟):个人科研情况PPT汇报(10分钟),英语听说能力考察(5分钟),考核专家组提问与申请人回答(15分钟)。
考核完成后,告知申请人综合考核结束,提醒申请人考核内容不得上网或告知他人。
考核专家组成员对申请人的综合考核给出考核分数(百分制),并给出是否录取的明确建议(建议“录取”:综合面试分值为70分以上;建议“可考虑”:综合面试分值为60分至69分;建议“不录取”:综合面试分值为60分以下)。研究生院负责记录并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存档。
4.录取公示
(1)确定考核结果:研究生院根据资格审核、综合笔试、综合面试三方面的考核成绩确定排名,考核成绩=资格审核×40%+综合笔试×30%+综合面试×30%。
(2)确定录取名单:研究生院根据考核排名情况从高至低依次录取(拟录取人员的考核成绩应在60分以上、综合面试分值应在在70分以上),并可依据考核排名情况适当调整分配的导师招生指标和申请人的报考方向,确定录取名单,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如有缺额,则发布公告,重新开通报名系统进行新一轮招生,招满为止。
(3)公示考核结果:综合考核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农机院网站及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所有参加考核申请人的考核成绩和排名以及录取名单,作为今后拟录取和递进替补录取的依据。在院网站及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知被录取的申请人。
(四)监督机制
资格审核、综合考核及录取过程,在中国农机院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下进行,公示期间研究生院应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收集举报信息。
对出现弄虚作假、作弊以及其他违反招生纪律行为的申请人,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任何阶段发现有不符合申请条件、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考核与录取资格的申请人,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4882504
中国农机院纪检监察举报电话:010-64882544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化工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为做好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复试分数要求及复试比例
1.复试分数要求
2023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为:总分≥291,英语、政治≥38,数学、专业课≥57。
2.复试比例
复试比例根据我院生源情况和招生规模确定,各专业统一确定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我院采用对比考生“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核验考生信息,并结合人脸识别系统进行验证。
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所收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
(3)往届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应届生学生证(首页和注册页)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硕士生开学时间以开学通知为准)—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及一份复印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
(5)政治审查表(加盖公章,样表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信息发布处下载),应届毕业生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学生办公室出具,非应届毕业生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6)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取消其复试资格。
(7)考生自述表(样表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信息发布处下载)。
(8)本人签署的《北京化工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样表和承诺书中提到的《北京化工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可以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信息发布处下载)。
(9)本人签署的《北京化工研究院 2023级硕士研究生导师选择意向表》(样表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信息发布处下载)。
(10)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经研招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准予复试,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予复试。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考生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视为审核资格审查未通过。凡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调剂
1.调剂的基本条件
符合我院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上述第二条规定的复试分数要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调剂其他学术条件要求考生本科期间系统学习过高分子材料相关课程,考生本科专业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和材料科学与工程优先考虑。
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的调剂其他学术条件要求考生本科专业为化学工程、化学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有机化学、工业催化、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等。
2.调剂工作程序
提前发布开放、关闭调剂服务系统的时间,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对于一志愿考生,我院将及时告知复试结果,以便未被录取的考生及时联系其他单位进行调剂。
对于生源不足专业,利用全国硕士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公布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积极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调剂系统进行。
五、复试时间
1.复试时间:自调剂系统开通后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在复试前通过调剂系统、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复试名单在我院官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和所报专业及研究方向选择化工原理、有机化学或高分子化学及物理科目进行专业知识笔试,需将所选笔试科目于接收复试通知起2小时内发送邮件至yanjiusheng.bjhy@***,并在邮件主题和正文处写明“姓名和笔试科目”,一旦发送不得更改。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考生专业知识笔试科目统一为高分子材料学。
3.考生应按照通知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复试,由于本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复试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4.我院不收取复试费,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和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六、复试内容及形式
1.专业知识、英语笔试
专业知识、英语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总时间为1小时,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试卷为高分子材料学,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学和所报专业及研究方向选择化工原理试卷或有机化学试卷或高分子化学及物理试卷,专业知识各科试卷为开放型、能力型的试题,重点考察学生灵活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英语笔试考试形式为英译汉。
2.专业面试
(1)面试主要采取问答形式。面试考核分为专业素质和能力与综合素质和能力两部分。
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
②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内容如下:
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协作、心理健康等方面;
②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③人文素养;
④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考生进行个人汇报。主要汇报本科阶段课程学习,毕业论文,科研情况,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课程学习和科研情况为汇报重点。
面试时间为每人10-20分钟。面试时考生先进行自我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
(2)面试考官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面试考官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于面试结束后现场独立评分,所有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专业面试成绩。
注:专业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英语听说测试
指定考官采取与考生用英语进行交流的形式,测试时间每人3-5分钟,测试结束后考官现场独立评分。
4.导师的选择
我院采用师生双向选择。考生可先参考2023年招生导师列表和我院导师介绍(详见http://brici.***/brici/hr/yjsjy/dsjs/)选择导师。
5.体检
后期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拟录取考生在我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理。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北京化工研究院招收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标准》等文件执行。如不符合上述办法及我院体检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复试成绩的确定与录取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考生复试成绩=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35%+英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5%+专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5%+英语听说测试成绩(满分100分)×5%。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中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权重,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政治/1+ 英语/1 + 业务课1/1.5 + 业务课2/1.5)/4+复试成绩)/2。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考核依据是,考生原单位出具的对考生的政治审查表和考官在专业面试时对考生进行的考核。
4.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时,复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均换算成百分制。如有复试总成绩相同者,按照复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有复试成绩相同者,按照专业面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5.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网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如有变动,我院将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6.拟录取考生凭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调档函回档案所在单位调取档案,在规定时间内寄达我院。户口迁移及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工作见我院后续通知。
八、其他说明
1.按照《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2.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考生诚信复试,不得私自对复试过程录像录音,不得传播试题,不得将复试过程对外泄露。如有违反,无论何时一经查实,我院有权追责并取消该生复试成绩。
4.我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院官网、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专业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
九、咨询服务和监督申诉
为保证复试公平公正,我院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和拟录取名单均进行公示。
考生如有疑问可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10-59202892,邮箱:yanjiusheng.bjhy@***,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13;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可进行申诉,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审核后予以复核。我院纪检监察部门申诉监督电话:010-59202994,邮箱:xfjb.bjhy@***,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4号监督部,邮编:100013;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专用监督电话为010-82837456。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待录取名单
各位考生:
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工作已经全部结束,共确定了2名待录取考生,已报研究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编号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 总成绩 |
1 | 杨铮 | 829033000000001 | 365 | 378.6 | 370.4 |
2 | 尚尔玉 | 829033000000007 | 353 | 341.2 | 348.3 |
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与《关于做好辽宁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6号文件要求,现制定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第一条 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政策公开透明,程序公平公正,监督健全有效的原则。
2.坚持对考生德智体等全面考察,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重点考核的原则。
3.坚持客观评价、量化考核的原则。
4.坚持规范管理,保证质量的原则。
第二条 复试的组织与管理
研究所成立由主管所领导宁永前担任组长、科研人才能力中心主任郑航担任副组长、相关专业的专家担任组员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指导开展本单位招生复试工作。
成立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的复试工作落实小组,组长科研人才能力中心副主任邹龙飞,负责统筹复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小组组员邱铃博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组织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
成立在领导小组指导下的复试面试工作小组,成员由相关专业专家导师组成,不少于5人。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笔试)。
第三条 复试分数线、统考情况及一志愿复试考生生源情况
复试分数线为:政治55分及以上、英语一50分及以上、数学一90分及以上、专业课二70分及以上、总分315分及以上。
2023年我所硕士生招生规模(计划)6人,实际报考人数7人。推免及一志愿符合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2人。
原则上2023年复试人数比例为≥120%。
第四条 考生资格审查
所科研人才能力中心负责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暂无法提供的材料需说明原因。
参加复试考生应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所有提交的复印材料均需以A4纸大小按序统一左侧装订: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身份证件正反面的复印件,个人近期彩色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本人学生证和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毕业证书须于新生开学报到时向我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
3.往届生须携带以下各类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由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并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学历学籍核验结果(请考生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截图保存报告并打印);
5.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第五条 调剂遴选原则
2023年我单位飞行器设计专业(飞行控制系统设计方向、飞行器机电综合设计方向、飞行器航空电子系统综合设计方向)招收调剂考生。
根据我单位飞行器设计专业(飞行控制系统设计方向、飞行器机电综合设计方向、飞行器航空电子系统综合设计方向)的培养方向要求,故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所考专业课二名称为“自动控制原理”或相近专业课;
2.所考专业课二名称为“电气科学基础”或相近专业课;
3. 所考专业课二名称为“信号与系统”或相近专业课。
通过调剂报名审核的考生,复试资格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初试总分相同者,按专业课二得分排序,若专业课二得分相同,则按专业课一(数学一)得分排序]。取得调剂复试资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在研招网上公示。
第六条 复试科目、方式及时间安排
1.复试科目:
复试包括外语复试、综合素质面试、专业面试三部分。具体工作由复试工作落实小组组织实施。
(1)外语复试
根据《复试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指导意见》进行外语复试,分为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150分,90分为合格线,低于90分为不合格,考试时间90分钟,成绩计入复试总分。试题保密工作按专业课自命题要求进行。
(2)综合素质面试
满分: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10分钟。考核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以及人文素养等方面。
(3)专业面试
满分:150分。由专家组进行提问,每名考生至少回答三个专业问题。时间20分钟,满分15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创新能力等。
以上3项复试科目合计400分。
2.复试方式
上述复试科目均采取线下面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
3.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3月27日开始,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复试试题管理
复试试题的保管与备案由科研人才能力中心负责统一管理,以供复试后追溯考生试题。
第七条 成绩计算
按初试权重占考生总成绩的60%、复试权重占40%的加权原则得出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总分×40%
第八条 复试体检及综合能力测评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到三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及我所的健康体检要求执行,并将体检结果在复试结束后三日内邮递给中国航空研究院601所。体检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我所指定第三方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在线能力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录取结果的参考项。
第九条 录取办法
根据总成绩分别对一志愿、调剂人选进行排序,按招生指标,优先在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最后按剩余指标从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处审核,报教育部批准后录取。
第十条 新生入学复查办法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要求,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所组织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办法如下:
1.新生报到时,组织复查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2.收到新生档案后,复查新生本人及身份证明与考生档案是否一致。
3.考察新生身心健康状况。如身心健康状况不适宜在所学习,经研究所指定的三级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病情严重者,取消录取资格。
4.对初试、复试涉及到的专业科目进行笔试,考试成绩与初试、复试成绩反差较大者,将深入调查原因,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况的,将取消录取资格;已经取得学籍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 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宣传与咨询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相关政策,按要求及时在研招网公开发布,并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研招网在线咨询等形式及时解答考生的咨询。
第十二条 复试期间突发事件与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为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分别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担任。
2.复试工作落实小组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和补救工作。
3.发生突发事件或舆情事件,复试工作落实小组需在第一时间做好记录,并立即上报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4.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负有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职责。
第十三条 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由601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联系人及电话:邱铃博024-26782443
单位名称: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通信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40号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科研人才能力中心
邮编:110035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沈阳飞机设计研究所
2023年3月20日
北京化工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和考点具体要求存放手机等非考试用品。
三、考生只准携带疫情防控所需口罩及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等。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有效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考生须按要求在试卷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填写姓名、专业等信息,凡漏填、错填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如遇试卷、答题纸等分发错误或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考试开始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六、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点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七、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八、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或者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监考员逐一收取试卷和答题纸等。经监考人员核查清点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