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科技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定向)考生复试成绩公示
中国航空研究院606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关于做好辽宁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委字【2023】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所实际,现制定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复试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以全面、客观、公平、保密为工作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辽宁省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在录取工作中坚持按需招生、择优选拔,确保顺利完成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
成立由主管所领导担任组长、人力资源部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主管领导担任组员的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审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指导开展本单位招生复试工作,同时承担研究生复试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责任。
领导小组下设复试工作小组,成员由人力资源部教育主管、相关专业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负责本学科的复试工作(含面试、笔试),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复试工作所需人员、场地、设备、经费保障等。
三、复试分数线及统考情况
复试分数线为:政治45分、外语45分、数学65分、专业课65分、总分305分。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计划)10人,实际报考人数4人。一志愿符合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1人。
四、调剂遴选原则
1) 接收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所的优秀学生调剂,接受调剂专业为“航空宇航推进理论与工程”。
2)调剂的考生范围是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为发动机相关专业;
3)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专业课二名称为“工程热力学”或相近专业课;
4)单科及总分执行复试分数线要求;
5)差额确定调剂复试人选、实行择优录取。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调剂考生,即刻起可将报考资格审查所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所研招办邮箱(606edu@163.com),我所将视报名情况组织面试。
五、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23年3月23日开始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复试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万莲路1号。
(二)复试前资格审查
在复试开始之前,考生需要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往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学籍学历校验结果(请考生自行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个人学籍学历信息,截图保存报告并打印。)
5.大学期间成绩单,应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的成绩单;
6.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
我所将按教育部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
(三)复试内容
1.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核学生思想品德、心理素质、人文素养、创新能力、沟通能力、逻辑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能力。时间10分钟,满分150分,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面试:主要考核学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对知识灵活运用的程度以及专业实践技能,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时间10分钟,满分150分,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3.英语笔试:主要考察学生外语水平,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4.以上3项合计400分,占总成绩的30%。
(四)复试形式
上述复试科目均采取线下面试形式,全程录音录像。
(五)复试试题管理
复试试题的保管与备案由所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管理,以供复试后追溯考生试题情况。
六、录取相关规定
(一)总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权重的70%、30%,具体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办法
根据总成绩分别对一志愿、调剂人选进行排序,按招生指标,优先在一志愿考生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最后按剩余指标从调剂考生中择优确定录取人选。
七、体检
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拟录取人员应在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拟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辽宁省研究生招生处审核,报教育部批准后录取。
八、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后,与所入职员工一并安排参加入职体检进行相关复查。入学报到时,对学生的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录取通知书进行核实;
入学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学生档案等进行全面的复查,包括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九、复试期间突发事件与舆情应急处置预案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为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分别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担任;
2.复试工作落实小组负责组织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和补救工作;
3.发生突发事件或舆情事件,复试工作落实小组需在第一时间做好记录,并立即上报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4.所有复试工作人员负有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职责。
十、其他事宜
(一)实行回避制度
凡有亲属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须主动回避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二)实行监督制度
由所纪检监察小组深入复试现场,在不干扰正常复试工作的前提下,釆取旁听面试等措施以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三)实行责任与责任追究制度
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徇私舞弊和严重失职的个人,将追究其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等信息及时在研招网上公布,并保证公布时长。
(五)投诉、复议与申诉
考生对复试过程及结果有异议并能提供证据的,可于事件发生或成绩发布24小时内向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投诉,由复试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投诉、申诉受理部门:复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24-24281119
所纪委、监察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对违反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弄虚作假,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或交由上级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监督电话:024-24281042
(六)考生违规违纪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并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七)咨询方式
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在中国研招网公开发布复试政策、调剂政策,畅通考生联系咨询渠道,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研招平台进行政策咨询,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并及时进行答疑解惑,为考生提供合理的支持和帮助,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复试。未尽事宜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中国航空研究院606研究所研究生复试咨询电话:024-24283502
邮箱地址:606edu@163.com
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82606)调剂信息发布
我院目前还有调剂名额,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另外化学、物理、冶金专业也可以),分数过国家规定A区分数线。有意向的考生请登录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填报。联系电话:0379-64206303,13598194562 (微信同号),王本辉老师。
胸心外科学学硕计划1名已在内科学开放调剂,2023年4月9日14:15关闭调剂系统
导师研究方向为:胸部肿瘤外科治疗
欢迎考生报考,招生咨询,钉钉群号:24330022402。
首都儿科研究所2023年研究生调剂公告
一、研究所简介
首都儿科研究所及附属儿童医院是集儿科基础研究、临床、高等教育、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儿科医学机构。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协和医学院的儿科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临床医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北京大学医学部教学医院。现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80名,拥有高级职称专家266人。截至目前,已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400余人。
首都儿科研究所是新中国第一家儿科医学研究所,前身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儿科研究所,成立于1958年。1983年归属原北京市卫生局管理,更名为首都儿科研究所,1986年附属儿童医院正式成立。附属儿童医院编制床位400张,设有26个临床科室,6个医技科室,为国家/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医院技术实力领先,拥有2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5个国家级、6个北京市级平台。
研究所设有11个研究室、1个儿童健康大数据中心和1个实验中心,2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拥有北京市儿童成人慢性病防治中心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儿童卫生合作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儿童发育及疾病研究中心、中国儿童卫生保健疾病防治指导中心等多个科研合作中心。在六十余年的发展中,确立了以“儿童保健研究”“儿科疾病应用基础研究”“儿科感染性疾病的病原学研究”三个重点研究方向和有着明确科技创新特色的学科群。建立科技创新研究平台,整合优势科研资源,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临床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形成完整的发展体系。承担着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间的多边合作以及科技部、国家卫健委、北京市卫健委、北京市科委等一系列重大研究项目,课题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指导性。一批优秀研究项目先后获奖,获得国家级奖项7项,省部级各类科技进步奖100余项。
研究生待遇:研究所招收的研究生不需缴纳学费,研究所为学生发放基本助学金:学术硕士700元/月,享受职工同等标准补助。根据研究所研究生优秀奖助金实施办法,设立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优秀奖学金5000元/学年,岗位助学金1000元/学年。
二、缺额信息与调剂要求
(一)缺额信息
我所2023年招生计划26人,目前已完成1人复试录取工作,现缺额25人(详见下表1)。接收有志于从事儿科专业领域及公共卫生研究领域的优秀生源,获得儿科学专业 学位,初试报考儿科学或耳鼻咽喉科学专业的考生优先。
调剂考生必须在研招网调剂系统(4月8日8:00正式开放)内进行调剂申请方可进入复试备选名单。请在系统中备注调剂导师研究方向,每位考生限报一个研究方向,多报者取消调剂资格。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9日8:00。
表1.首都儿科研究所2023年招生专业方向缺额信息
序号 | 专业组别 | 导师姓名 | 研究方向 |
1 | 临床组-儿外科组 | 张建 | 小儿神经外科 |
2 | 临床组-儿外科组 | 李龙 | 小儿微创外科 |
3 | 临床组-儿外科组 | 李颀 | 小儿微创外科 |
4 | 临床组-儿外科组 | 张金山 | 小儿外科 |
5 | 临床组-儿外科组 | 魏丹 | 先天性心脏病围术期重症监护 |
6 | 临床组-耳鼻咽喉科学组 | 邰隽 | 儿童睡眠呼吸障碍疾病的临床和基础研究 |
7 | 临床组-耳鼻咽喉科学组 | 谷庆隆 | 儿童气道过敏性疾病的临床和基础研究 |
8 | 临床组-儿内科组 | 陈倩 | 小儿神经内科 |
9 | 临床组-儿内科组 | 杨健 | 小儿神经内科 |
10 | 临床组-儿内科组 | 曹玲 | 小儿呼吸 |
11 | 临床组-儿内科组 | 曲东 | 小儿重症医学 |
12 | 临床组-儿内科组 | 钟雪梅 | 儿童炎症性肠病的临床与基础研究 |
13 | 基础组 | 袁静 | 肠道菌群研究 |
14 | 基础组 | 薛冠华 | 病原微生物感染与致病机制研究 |
15 | 基础组 | 崔晶花 | 呼吸道菌群研究 |
16 | 基础组 | 张勤 | 儿童营养相关疾病致病机制研究 |
17 | 基础组 | 赵林清 | 儿童感染性疾病新发病毒病原学研究 |
18 | 基础组 | 姜茜 | 儿童肠道先天发育异常性疾病的分子遗传学发病机制研究 |
19 | 基础组 | 陈晓丽 | 小儿神经发育障碍的基因组结构特点 |
20 | 基础组 | 瞿宇晋 | 儿童神经肌肉病致病机制及治疗干预 |
21 | 基础组 | 王理 | 营养表观遗传学 |
22 | 公卫组 | 陈芳芳 | 儿童营养与生长发育评估 |
23 | 公卫组 | 张延峰 | 婴幼儿喂养与营养改善 |
24 | 公卫组 | 关宏岩 | 儿童早期发展评估与干预 |
25 | 公卫组 | 牛文全 | 儿童超重、肥胖的流行病学研究 |
(二)报名要求
1.需要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生源,一志愿报考专业原则应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尽量与目前缺额的研究方向相关。
2.符合国家录取分数线,专业课考试科目可为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306, 其他调剂报名资格要求以研招网调剂系统内的相关专业设置为依据,能够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成功报名的考生方可进入复试备选库。
3.英语需达到国家六级水平。
4.本所不接受非全日调剂生源,不接受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援藏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特殊类型的调剂生源。
5.复试按专业分为基础组、公卫组、儿内科组、儿外科组、耳鼻咽喉科学组五个专业组,其中笔试考核内容为儿科学(儿内科组、基础组、公卫组)、儿外科学、耳鼻咽喉科学三个专业科目。对于初试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按照所报专业分组内的初试总分高低确定复试名单,同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全面考量综合素质。
6.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向我所提出调剂申请,同时发送个人简历至邮箱:kjc@shouer.com.cn。
7.考生调剂复试工作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三)时间安排
1.调剂报名截止后通过研招网发布复试名单,调剂考生必须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接收到正式的复试通知并确认后方可参加复试;待录取通知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一经确认,无正当理由不得取消待录取资格。拟录取名单最晚于2023年4月30日12:00前发布。
2.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6日-30日,具体安排参照“首都儿科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该方案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华考研网(https://www.cnky.cn/)和首都儿科研究所官网公示(www.shouer.com.cn),请考生及时查看并了解复试流程及复试要求。
三、招生咨询
首都儿科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徐老师
联系电话:010-85695562
咨询时间:上午 8:00-11:00
下午 13:30-17:00
首都儿科研究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2023年卫生部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调剂复试名单及须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202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对2023年卫生部北京老年医学研究所调剂复试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安排与形式:
复试安排:4月12日-4月13日 ,分三组进行,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复试形式:我所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请考生提前安排好行程。教育处会在复试前通过电话/微信/邮箱等方式与进入复试的考生联系。
二、复试办法及内容:
1. 外语能力:考察听力、口语和翻译水平;
2. 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查考生掌握本学科专业知识和相关基础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 专业应用能力:考查考生是否熟悉基本科研方法,掌握基本的科研实践操作,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潜质;
4. 综合素质:考委通过面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
5. 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复试成绩不足60分不予录取。
三、考核结果及录取
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入学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各占50%。拟录取通知将于当日面试结束之后24小时内通过研招网发送,全部面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
已被录取考生请在接收到录取通知后24小时内于研招网内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录取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考生需在正式入学时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入学。
四、复试名单及复试说明:
2023年老研所调剂复试名单,根据报考同一专业同一研究方向考生的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比例筛选进入复试,具体如下:
序号 | 姓名 | 考试编码 | 招生 导师 | 序号 | 姓名 | 考试编码 | 招生 导师 | |
1 | 解晨旭 | 103353000912708 | 陈頔 | 27 | 陈子怡 | 100253411903497 | 庞婧 | |
2 | 崔珈宁 | 103353000923545 | 陈頔 | 28 | 宰爱凌 | 105333530402054 | 任俊红 | |
3 | 李若兰 | 100013009200014 | 陈頔 | 29 | 赵玥涵 | 100013009750002 | 任俊红 | |
4 | 孙天罕 | 100013009720009 | 崔红元 | 30 | 杜佳学 | 106103105100467 | 任俊红 | |
5 | 刘岑 | 100253112500606 | 崔红元 | 31 | 樊怡青 | 100013009200337 | 施红 | |
6 | 沈禹伶 | 100253322002379 | 崔红元 | 32 | 张玉珊 | 100013009710049 | 施红 | |
7 | 彭祖怡 | 100013009200024 | 崔菊 | 33 | 张映煜 | 100013009300021 | 施红 | |
8 | 王世博 | 102483122320611 | 崔菊 | 34 | 于博洋 | 100233440101293 | 孙亮 | |
9 | 张正瑛 | 106103105101048 | 崔菊 | 35 | 董法吾 | 100233530502437 | 孙亮 | |
10 | 柳岸鸣 | 100253413803558 | 戴大鹏 | 36 | 张珂 | 100253371503257 | 孙亮 | |
11 | 林钦荣 | 100233440102344 | 戴大鹏 | 37 | 张之梅 | 100013009200178 | 王华 | |
12 | 徐欣蕊 | 100013009710024 | 戴大鹏 | 38 | 纪琛 | 100013009710014 | 王华 | |
13 | 方星 | 100233413402267 | 傅裕 | 39 | 姜媛媛 | 100013009500009 | 王华 | |
14 | 郭心雨 | 100233370203174 | 傅裕 | 40 | 凡子彤 | 102483122315690 | 王少为 | |
15 | 侯宇佳 | 100233120702023 | 傅裕 | 41 | 刘欣雨 | 100233613602446 | 王少为 | |
16 | 董卉 | 102483122315028 | 华彬 | 42 | 邹丽丽 | 105333431500581 | 王少为 | |
17 | 罗梅丹 | 102483122312039 | 华彬 | 43 | 徐佳 | 911023122100224 | 奚桓 | |
18 | 张硕 | 100013009200240 | 华彬 | 44 | 侯雨晴 | 100013009100197 | 奚桓 | |
19 | 刘宇 | 104873000111127 | 李宏义 | 45 | 赵雨 | 100233120203028 | 奚桓 | |
20 | 刘阳宇 | 100253142201694 | 李宏义 | 46 | 陈研文 | 100233321102124 | 于江泳 | |
21 | 郁斯涵 | 100233112302009 | 李宏义 | 47 | 黄纪程 | 105333500601871 | 于江泳 | |
22 | 崔洪非 | 105333413801621 | 李琳 | 48 | 康润婷 | 100253112500804 | 于江泳 | |
23 | 罗孔梅 | 100233442801316 | 李琳 | 49 | 周芯羽 | 100013009300053 | 原慧萍 | |
24 | 姜思同 | 911023214500470 | 李琳 | 50 | 史书瑜 | 100253140301480 | 原慧萍 | |
25 | 胡婷婷 | 100253112500546 | 庞婧 | 51 | 王腾儿 | 100233370802228 | 原慧萍 | |
26 | 刘丽新 | 100253220602070 | 庞婧 |
五、面试材料
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手写名字并扫描为PDF);
(2) 初试准考证PDF扫描件;
(3) 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在学证明(扫描为PDF);
(4) 考生本人手抄、手写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5) 个人简历PDF电子版(1页以内);
(6) 本科期间成绩单PDF扫描件;
注:《诚信复试承诺书》请至我院官网下载,链接为:http://www.bjhmoh.cn/index.php?r=archives/education/new&id=21439&t=1648606945
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按照顺序准备以上材料并标明序号,进行电子扫描并打包,压缩包及邮件名称以“老研所+考生姓名+招生导师姓名”命名,于4月10日 24:00前将材料发送至我院公邮:BJHyanjiusheng@163.com。由我院教育处集中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提交复试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复试需携带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初试准考证原件
(3)个人简历7份(面试时使用)
六、注意事项(重要)
1.如考生无法按时参加复试,请发送邮件至BJHyanjiusheng@163.com说明情况,未按时参加复试且未告知招生单位者将计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对调剂产生影响将由考生个人承担。
2.如复试考生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复试,我所将根据现有报名情况择优增补复试考生,增补时间截止至4月11日17:00,只有志愿保留在调剂志愿库中的考生才有机会进行增补复试。增补复试考生必须于4月11日24:00之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BJHyanjiusheng@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1.北京医院(老研所)官网:http://www.bjhmoh.cn/index.php?r=archives/education/list&id=543&t=1589792538
2.研招网-老研所相关公告:https://yz.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367847.dhtml
老研所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大华路1号,北京医院内
北京医院教育处 研招办 翟老师 010-85138659
咨询时间:8:00-11:00 14:00-17:00
长治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长治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缺额信息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习形式 | 学位类型 | 缺额 | 调剂专业条件 |
105102 | 儿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5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或儿科学(100207) |
105104 | 神经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3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07 | 急诊医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2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08 | 重症医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09 | 全科医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2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10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11 | 外科学 | 02神外、03胸心外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0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13 | 骨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7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15 | 妇产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2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16 | 眼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5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或眼视光医学(100204) |
105117 | 耳鼻咽喉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19 | 临床病理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5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20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3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22 | 放射肿瘤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2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医学影像学(100203)、放射医学(100206) |
105124 | 核医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医学影像学(100203)、放射医学(100206) |
105500 | 药学 | 01临床药学、02药效学与毒理学评价、 03药品检验与分析、04药物制剂工程、 05新药设计与开发、06天然药物开发技术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4 | 本科专业为药学相同或相近专业 |
合计 | 64 |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调剂考生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我校各调剂专业具体要求。
(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A类考生)》。
(三)各专业调剂其他条件
1.临床医学:
①不接受本专业学术学位和其他专业考生调剂。
②本科专业为儿科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影像学与核医学、放射医学等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调剂到相同二级学科专业学位。
③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能进入复试及录取。
④已经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录取未报到者、或无故退培者以及已经在规培轮转期间的的住培学员,不能进入复试及录取。
⑤不接受同等学历考生(非全日制毕业生考生)。
⑥只接受初试科目相同的考生调剂,以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综合科目成绩依次排序确定调剂名单。
2.药学:
①接受本科专业为药学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药学(1055)、中药学(1056)、临床医学(105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53)、护理(1054);以及学术学位药学(1007、0780)、中药学(1008、0781)、化学(0703)。
②统考外语必须是英语,201英语一与204英语二视为相同。
③以初试政治成绩与英语成绩之和、初试英语成绩、初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调剂名单。
④不接受同等学历考生(非全日制毕业生考生)
三、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将提前在官网发布,接收调剂的时间为24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3.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调剂志愿报考人数、初试成绩、学科要求等情况综合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逾期未回复确认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我校将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条件,对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2.调剂考生一次只能确认参加我校一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不得同时确认多个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3.考生请慎重选择调剂专业,如已经确认我校一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其余各专业将不再接受其调剂申请。
4.2023年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具体参见《长治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5.调剂系统端口开放时间及复试具体安排将在官网陆续公布,请登录官网查询。(官网地址http://yjsc.czmc.edu.cn/)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长治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长治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文件及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3〕7号)相关工作要求,为全面做好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规范复试管理,严格执行调剂政策,优化服务考生举措,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努力提升高层次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全面系统推进学校硕士研究生录取计划分配、复试和调剂方案制定、试题命制、资格审查、复试实施、录取、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处置突发事件等各环节工作。
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细则,指导和监督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根据复试人数成立研究生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符合学科专业条件的专家、导师组成,并配备秘书1人。
三、复试资格
复试考生按照招生计划1:1.2—1.5的比例参加复试。
(一)复试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A类考生)》,且满足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二)符合我校复试要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
(三)根据《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能进入各专业复试及录取。
(四)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工作指南》要求,对于已经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录取未报到者、或无故退培者以及已经在规培轮转期间的的住培学员,不能进入临床医学专业复试及录取。
四、资格审查
为确保复试公平公正。考前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对比”(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等审查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能参加复试。考生须如实、准确提交以下各项材料: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初试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明:
①应届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7月);
②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7月),不能在线验证的考生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境外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资料下载专区下载)须由考生人事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或人事组织部门填写盖章(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填写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由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的党组织填写盖章)。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7.《长治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请考生携带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复试报到现场进行复试资格审核。
五、复试要求
(一)复试时间
按照教育部的工作进程,我校将于4月15日前完成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4月30日前完成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复试具体时间安排请关注学校官网通知(http://yjsc.czmc.edu.cn)。
(二)复试方式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及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
(三)复试内容
1.临床医学、护理专业复试分为三部分,即专业综合知识笔试、技能操作考核、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成绩总分各为100分,分数占比按2:4:4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
2.药学专业复试分为两部分,即专业综合知识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两部分成绩总分各为100分,分数占比按5:5计入复试成绩,复试成绩60分为合格线。
3.专业综合知识笔试,考试时间60分钟,考试内容包括:
(1)专业外语: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外语的翻译能力。
(2)专业综合测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如下:
①临床医学:根据学科特点,放射肿瘤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等医学影像类的考试科目为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的考试科目为麻醉学;临床其他学科均为医学综合(考试科目包括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
②护理:考试科目为健康评估。
③药学:考试科目为药理学或有机化学与分析化学综合,考生可在笔试答卷上选择其中一门进行作答。
(3)考试题型:
①临床医学(除医学影像类、麻醉学):客观题50分,主观题50分。其中主观题包含案例分析题30分和专业外语翻译20分。
②医学影像类、麻醉学考试:全部为主观题,其中专业外语翻译20分。
③护理:全部为主观题,健康评估80分,专业外语翻译20分。
④药学:全部为主观题,其中专业外语翻译20分。
4.技能操作考核,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实践技能操作的熟练和掌握程度。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根据考核项目设置的不同一般为6~10分钟,要求考生在考核期间符合临床医师、护生仪表规范。
5.综合素质面试,主要了解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心理健康状况及语言表达能力。采用即时问答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六、复试缴费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晋发改收费函[2019]458号),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用为120元/人,交费成功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无法退还。
七、录取工作
(一)录取成绩计算
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采用百分制。计算公式如下: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要求
1.复试为差额复试,录取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在录取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比较综合素质面试、初试外语、初试专业课成绩。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八、体检要求
复试阶段学校不再组织统一体检,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对不符合体检要求者取消录取入学资格。
九、保障措施
(一)强化信息公开。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学校对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各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确保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二)加强监督检查。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面领导与检查监督;重点检查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等重要信息是否按规定要求公开,拟录取名单是否及时全面进行公示;对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纠正,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三)落实保密制度。加强对复试命题评卷以及考务人员的保密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规定》,与涉密人员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场地安全;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遴选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考生签订《长治医学院诚信复试承诺书》,保证所考科目考试全部结束前,不以各种方式泄露所考题目。
(四)严肃考风考纪。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五)实行复议制度。考生若对复试成绩有异议,可向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提出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进行复议。复议工作须自接受申诉之日起5日内完成并及时向考生反馈。
本办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议通过,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及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长治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长治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为做好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晋招考研〔20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缺额信息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 学习形式 | 学位类型 | 缺额 | 调剂专业条件 |
105102 | 儿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5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或儿科学(100207) |
105104 | 神经病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3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07 | 急诊医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2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08 | 重症医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09 | 全科医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2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10 | 康复医学与理疗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11 | 外科学 | 02神外、03胸心外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0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13 | 骨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7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15 | 妇产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2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16 | 眼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5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或眼视光医学(100204) |
105117 | 耳鼻咽喉科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19 | 临床病理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5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20 | 临床检验诊断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3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 |
105122 | 放射肿瘤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2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医学影像学(100203)、放射医学(100206) |
105124 | 核医学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 | 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100201)、医学影像学(100203)、放射医学(100206) |
105500 | 药学 | 01临床药学、02药效学与毒理学评价、 03药品检验与分析、04药物制剂工程、 05新药设计与开发、06天然药物开发技术 | 全日制 | 专业学位 | 14 | 本科专业为药学相同或相近专业 |
合计 | 64 |
二、调剂基本要求
(一)调剂考生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目录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及我校各调剂专业具体要求。
(二)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应符合《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A类考生)》。
(三)各专业调剂其他条件
1.临床医学:
①不接受本专业学术学位和其他专业考生调剂。
②本科专业为儿科学、眼视光医学、医学影像学与核医学、放射医学等临床医学二级学科专业的考生,原则上只能申请调剂到相同二级学科专业学位。
③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不能进入复试及录取。
④已经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招收录取未报到者、或无故退培者以及已经在规培轮转期间的的住培学员,不能进入复试及录取。
⑤不接受同等学历考生(非全日制毕业生考生)。
⑥只接受初试科目相同的考生调剂,以初试总成绩、初试英语成绩、初试综合科目成绩依次排序确定调剂名单。
2.药学:
①接受本科专业为药学相同或相近专业调剂: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学位药学(1055)、中药学(1056)、临床医学(1051)、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1053)、护理(1054);以及学术学位药学(1007、0780)、中药学(1008、0781)、化学(0703)。
②统考外语必须是英语,201英语一与204英语二视为相同。
③以初试政治成绩与英语成绩之和、初试英语成绩、初试总成绩排序依次确定调剂名单。
④不接受同等学历考生(非全日制毕业生考生)
三、调剂程序
1.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将提前在官网发布,接收调剂的时间为24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超过锁定时间系统自动解锁,考生可继续保留所填调剂志愿,也可自行改填其他志愿。
3.我校将根据各专业调剂志愿报考人数、初试成绩、学科要求等情况综合确定调剂考生复试名单,通过“调剂系统”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
4.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调剂系统”及时点击“确认”同意参加复试,我校对已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安排复试,逾期未回复确认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5.我校将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通过“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我校将递补录取其他考生。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我校接收调剂专业的条件,对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
2.调剂考生一次只能确认参加我校一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不得同时确认多个复试通知,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3.考生请慎重选择调剂专业,如已经确认我校一个专业的复试通知,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其余各专业将不再接受其调剂申请。
4.2023年调剂考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具体参见《长治医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5.调剂系统端口开放时间及复试具体安排将在官网陆续公布,请登录官网查询。(官网地址http://yjsc.czmc.edu.cn/)
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政策为准。
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公示
按照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下列考生参加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现予公示。
山东非金属材料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公示 | ||||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证号 | 初试成绩 | 备注 |
1 | 李浩 | 103843213414562 | 310 | 调剂考生 |
2 | 李西文 | 102903211804195 | 320 | 调剂考生 |
3 | 孙中豪 | 101513000006478 | 299 | 调剂考生 |
4 | 刘思影 | 100103111000257 | 296 | 调剂考生 |
5 | 杨帆 | 104253540005046 | 347 | 调剂考生 |
6 | 张喆 | 104253540011402 | 293 | 调剂考生 |
7 | 储宝玲 | 106983611105991 | 364 | 调剂考生 |
8 | 庄奕齐 | 102513000001099 | 301 | 调剂考生 |
9 | 李开元 | 106993412417751 | 318 | 调剂考生 |
10 | 赵翔 | 831013111033020 | 337 | 调剂考生 |
11 | 张鑫磊 | 104223510916752 | 311 | 调剂考生 |
12 | 于慧敏 | 101413370210563 | 314 | 调剂考生 |
13 | 邢玉燕 | 102133000006719 | 328 | 调剂考生 |
14 | 陈天龙 | 104253540007185 | 301 | 调剂考生 |
15 | 叶亮亮 | 102873210611326 | 297 | 调剂考生 |
16 | 李林 | 102853210018340 | 292 | 调剂考生 |
17 | 王思颖 | 101413421913433 | 292 | 调剂考生 |
18 | 段非凡 | 104973400345983 | 310 | 调剂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