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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及程序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2〕3号)、《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号)、《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今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经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特制定此调剂办法及程序: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整办法(试行)》,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部分未完成招生章程计划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可接受一志愿不是报考我校且达到国家A类地区分数线的考生调剂申请。

二、调剂办法

(一)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招生章程中调入专业规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规定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并达到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原则上学术型应在同一个一级学科范围内,专业型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全国统考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考科目相同,我校具体要求如下:

初试科目为统考英语一(代码201)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统考英语二(代码204)科目相应的专业;统考英语二的考生不能调剂到统考英语一的专业;没有统考外语的考生不能调剂到统考外语的专业;参加统考外语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招生章程中没有对应统考外语语种的专业。

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一(代码301)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统考数学一、二(代码302)、三(代码303)或没有统考数学科目相应的专业;初试科目为统考数学二(代码302)的考生可以调剂到统考数学二、三或没有统考数学科目相应的专业;统考数学三可以调剂到统考数学三或没有统考数学科目相应的专业。反之,我校则不接受其调剂申请。

5.优先选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统考科目数多的考生调剂申请。

(二)调剂注意事项

1.只要考生的报考单位、报考学院、报考专业、学习形式任一项发生变化,均为调剂。

2.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含一志愿报考四川师范大学的考生)调剂申请,均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 http://yz.chsi.cn提交未通过该系统的考生调剂申请一律无效。

3.应按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培养方式都相同的调剂申请考生的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4.培养单位不得接收不符合我校调剂公告规定的任何考生。培养单位一般不再进行第二次调剂。

三、调剂程序

我校将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信息。符合我校调剂申请条件的考生需严格执行以下程序:

(一)在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开通后,自愿向我校提交调剂申请(可同时申请3个调剂志愿),36小时后自动解锁。学校设定的调剂申请开通时间段结束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下载调剂考生数据,转传“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分发给各培养单位,培养单位自行下载数据。

(二)各培养单位对调剂考生的信息进行初审,可采用电话沟通等方式判断是否同意其参与复试,以此确定通知复试考生的数量。培养单位审核的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调剂考生信息再次审核,在中国研招网上对符合条件的考生以短信形式发送我校复试通知(接收号码为考生网报时自行登记的手机号码)。考生也可随时在中国研招网浏览本人调剂动态。

(四)我校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内,考生需登录中国研招网选择“同意复试”或“拒绝复试”。选择“同意复试”的考生,我校同意其复试;选择“拒绝复试”或在我校发出复试通知12小时后未回复的考生,则视该生自动放弃,我校不同意其复试。考生向我校任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提交调剂申请36小时内不得修改,36小时后未得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或我校其他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提出调剂申请。

(五)调剂考生复试合格拟录取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中国研招网向其发送“待录取”通知(中国研招网同步向考生发送相关信息的短信),考生也可随时在中国研招网浏览本人调剂动态。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后,拟录取调剂考生需登录中国研招网选择“同意待录取”或“拒绝待录取”,确定选择其中任一项后均不能再做更改。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12小时后,如拟录取调剂考生未确认“待录取”状态,则视为该拟录取调剂考生自动放弃,考生此次调剂无效。选择了“同意待录取”的调剂考生须按照我校发布的《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拟录取手续。

四、我校接受调剂的学科(专业)相关信息

培养单位

专业及代码

方向

类型

学习方式

调剂数

备注

数学科学学院

070100数学

不区分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2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070200物理学

不区分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10


脑与心理科学研究院

040200心理学

不区分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18


计算机科学学院

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不区分方向

学术型

全日制

5

只接收统考科目408的考生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1、满足我所结合生源和人才培养计划确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1)080900电子科学与技术:总分335分,单科40(60);(2)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总分315分,单科40(60)。


二、复试时间及复试内容:

1、复试时间:4月8日-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内容:综合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三个部分。

A、综合测试1小时。满分20分。

B、专业课笔试2小时。满分100分。

C、综合面试:

(1)外语口试:包括个人简介、回答教师的外语提问等。

(2)专业基础知识: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由导师组随机提问。

(3)其他问题:包括考生的技术经历、技术特长等。


三、调剂相关事宜

1、调剂申请条件:①“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以及相近专业;②调剂考生初试科目应与我所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101政治、201英语一、301数学一);③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需满足我所复试分数线;④英语通过CET-4。

2、调剂考生请将个人简历(含照片)、大学本科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英语四六级证书、准考证、考研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打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我所研究生部邮箱:yjsb771@126.com,暂不接收现场交送。

3、接收调剂考生一律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系统平台进行(331开通“调剂意向采集系统”)。


四、其他说明

1、所有达到我所复试要求,进入复试的考生请查看我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认真准备复试科目: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笔试科目为:《半导体物理》、《电子技术》,考生可以二选一;“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的笔试科目为:《程序设计》、《操作系统》,考生可以二选一

2、未达到我所复试要求的考生,请尽快联系外单位的调剂。

3、复试后续安排均在网上统一通知,请复试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我单位网报公告或院校信息->信息发布。


联系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98号航天771所研究生部

联系方式:029-88609000转8203

联系人:刘老师 18182686276   张老师 18629520156

       (工作日:8:00-12:00,13:30-17:00)



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以及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做好今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特制定此办法。

一、工作原则

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各培养单位要充分认识研究生考生招生工作的重要性、敏感性和复杂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考试招生也是育人”的理念,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统筹做好复试组织工作,规范开展调剂工作,确保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

(一)坚持“考生至上,以人为本”的原则,细致周到地设置科学合理的复试流程。全面做好复试、录取和调剂工作,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二)坚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本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通过设置咨询电话、安排专人值守等方式,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沟通渠道畅通,优化服务。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采用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复试中的面试、笔试、加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加分项等均需量化。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管理机构

1.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汪明义校长任组长,王川副校长任副组长,研究生院院长雍彬、纪委办公室负责人张晓宏、研究生院副院长霍小军为成员,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任为秘书。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全面领导和统筹管理,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规定,制定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统筹调配招生计划,审核拟录取考生资格。

2.成立学校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王川副校长为组长,学校办公室(保密办)主任康胜、研究生院院长雍彬、研究生院副院长霍小军、宣传部负责人汪春阳、网络与信息化管理处负责人张松、后勤服务管理中心负责人赵建、计划财务处负责人李兴聪、保卫处负责人李海为成员。各单位相互配合,严格按照学校研究生招生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舆情防控应急预案》《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地震火灾防控应急预案》《四川师范大学流感防控措施》等履行职责,做好后勤保障、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以及复试期间校内交通疏导等工作。

(二)培养单位组织机构

1.成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一般院长为组长,成员包括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教学秘书及相关人员。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订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及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开展相应工作,及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突发事件并接受其工作指导。

2.成立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培养单位党委书记为组长,成员包括纪检工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的督查,包括复试办法、复试程序、拟录取结果、考风考纪、投诉处理等方面。

3.成立复试小组,在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实施复试工作。培养单位应根据招生章程中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相应的复试小组,小组长一般由教授担任(原则上为硕士点负责人),成员由硕士生导师、外国语言专家组成(小组总人数不得少于6人,其中1人负责考生资格审查及身份识别等应急服务工作)。招生工作小组长和各复试小组长商议后随机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加本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复试工作。

4.成立后勤保障小组,负责复试工作保障,包括设备调试、场地布置、应急处理等后勤工作,及时向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汇报各类突发事件。

三、工作实施

(一)复试基本要求

在202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区线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我校可自主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但不得出台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正义的规定。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二)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为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考生,即统考联考达到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含各种专项计划)、推荐免试生(含支教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在名单之内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1.复试时间:一志愿复试3月下旬开始,培养单位根据学科特点、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起止时间,但需将具体的复试安排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4月6日前须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调剂考生复试4月上旬开始,4月14日前须将复试结果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复试方式:线下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核

1.考生携带①准考证②身份证③填好有关信息的“考生复试须知”到各培养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2.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生情况表》和《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提交。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各培养单位按照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对考生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五)复试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各培养单位可调高教育部或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但需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同时提前公开告知考生。

2.复试前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且提前告知考生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学科(专业),可以按照研究方向划定复试分数线进行复试。按一级学科招生的考生若申请调整研究方向复试,合格后可被调整后的研究方向录取。

3.复试要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考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全面考查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培养潜质为主,外语复试试题难易程度以大学普通本科毕业生外语水平达到的基本要求为准。

4.复试命题工作原则上由复试小组完成,每一科试题需两名以上老师命制,其中一人为该科目命题小组长,且每人只能参加一科试题的命制。可采用命制多套试题、安排考生随机抽取等方式,确保复试试题安全。通过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尽可能使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测试试题,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考察,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5.各复试小组长就复试的考查重点、提问技巧等,对小组成员进行业务指导,保证复试质量。针对一些专业技能较强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可要求考生提供近期音频、视频影像等资料作为重要评分依据。

6.面试(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能力面试)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

7.落实复试场地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和消毒制度,保持复试场所换气和清洁消毒,摆放公共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8.复试工作现场关闭通讯工具,全程录音录像,保存视频资料一年以备查;各复试小组成员仅根据考生作答情况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记录等密封后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

(六)成绩构成

考生复试合格后,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录取,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复试成绩再排名;如复试成绩仍并列,则以复试专业成绩排名;如复试专业成绩还并列,则以初试业务科成绩(含调剂考生)排名。如以上排名后均并列,则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并列,若有必要进行加试后再排名。不同专业的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合格后,按换算成百分制的初试成绩排名,依次录取。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初试加分*5/9(或1/2)与复试成绩之和,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5/9 +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1/2 +复试成绩

2.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按最高项加分。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不再享受初试加分。

(3)“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参加考试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初试总分加15分;报考其他类别专业,初试总分加10分。

3.复试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及学术论文加分之和。专业测试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的规定执行(特别是艺术、体育类和按照研究方向招生的专业)。

(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8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10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初试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测试成绩满分20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专业测试成绩低于12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12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低于48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学术论文加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加10分(上述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培养单位参照上述标准认定考生学术论文加分项成果,必要的资料须留存一年以上备查。

特别说明:同等学力、跨专业报考考生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任意1门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未加试,不予录取。跨专业考生是否加试,培养单位按照招生章程执行。

4.其他事项

(1)体检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项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或录取之后取消录取资格)。

(2)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在中国研招网审查未通过者,规定时间内未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材料,不予录取。

(3)专业学位复试要求若与以上有异,培养单位须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的要求执行,并提前公开告知考生。

(七)工作流程

1.复试前一周内,培养单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202.115.196.157)下载复试考生数据,完成复试准备工作,并反馈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复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培养单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复试安排和招生工作小组组长、成员名单等。复试安排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对外公布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各培养单位再从此网站转载。

3.培养单位在复试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布的本单位复试安排、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本单位咨询信访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

4.培养单位在复试开始后5天内将考生复试结果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提交,经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复试公示表。

5.培养单位于复试开始后第5个工作日前将《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汇总表(上报)》纸质版(系统下载打印后签字盖章)和各项密封材料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6.培养单位提醒复试通过的调剂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报考四川师范大学的调剂考生),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定“待录取”状态。

7.考生可就近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须按教育部统一要求进行,拟录取后将体检表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234885743196153交各自培养单位。

8.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

(1)定向考生(含所有非全日制考生)

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

①《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629021785098750)4月20日前,将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定向培养协议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②《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6897359128710545)4月20日前,填写完善签字盖章后寄达报考培养单位党委,逾期不再受理。

(2)非定向考生

复试合格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领取调档函或下载《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7234939229294985)。4月20日前(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寄达报考培养单位党委。

(3)所有拟录取考生

4月20日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需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政审表)》http://yjsc.sicnu.edu.cn/p/0/?StId=st_app_news_i_x635629021032286250,将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填写完善盖章签字后寄达报考培养单位党委。

四、录取安排

(一)我校已经接收的各类型推荐免试生,需向培养单位报到。如有放弃者,需提交书面申请。

(二)一志愿报考我校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根据所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拟录取。

(三)拟录取考生经公示、政治审查、资格审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约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纪律要求

(一)实行责任制度。四川师范大学是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培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培养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本培养单位直接责任人。各级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全程参与、全程管理,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保证复试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要及时发现、坚决纠正、严肃处理。

(二)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谁违规,谁责任;谁发布,谁解释”的原则,考生、培养单位、所有复试工作人员均需分别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责任书》《四川师范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人员承诺书》。

(三)实行监督巡视制度。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派人员,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四)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各培养单位须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结果(不公布拟录取结论)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核和咨询解释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五)实行复议制度。如参加复试的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在复试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实名提出申诉。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组织适当范围的再次复试。入学后3个月内,各培养单位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形式可为笔试、技能测试),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学籍。

(六)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报考者有直系血亲或者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参与此项工作。

(七)实行违规严惩制度。各培养单位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宣传,严防舞弊。任何形式泄露复试试题相关信息、违反复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和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文件要求严肃处理。如有必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以对相关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八)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或地址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4760693,四川成都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610068,电子邮箱2563408015@qq.com

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4760624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复试缴费3月24日起按照网站(http://jccxsjf.sicnu.edu.cn/payment/)相关提示进行。复试开始前各培养单位需核对缴费名单或凭证。收费标准:120元/生,加试80元/生。体检费以体检医院收费为准。

(二)以上办法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如有调整,当作相应调整。

(三)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调剂信息

2023年,我所有调剂名额,专业: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制:2.5年,培养方式:定向培养。
本科专业背景:机械设计、机电一体化、自动化、电子通信、机械制造工艺、精密仪器等。
大学期间获得各种奖项的优先,专业课成绩优异的应届毕业生优先。欢迎广大优秀考生调剂我所。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我所邮箱
cpei_zs@126.com
由于收到的邮件太多,请按如下要求投递简历
1、邮件主题为姓名/考研总分/本科院校/专业;
2、邮件正文应为个人简历、考研成绩、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等信息,请注明考生编号;
3、附件中为姓名-个人简历。
联系电话:010-56683366,010-56683303-2321
联系人:吕老师

2023年调剂信息

2023年,我所有调剂名额,专业: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学制:2.5年,培养方式:定向培养。
本科专业背景:机械设计、机电一体化、自动化、电子通信、机械制造工艺、精密仪器等。
大学期间获得各种奖项的优先,专业课成绩优异的应届毕业生优先。欢迎广大优秀考生调剂我所。
有意者请将个人简历发我所邮箱
cpei_zs@126.com
由于收到的邮件太多,请按如下要求投递简历
1、邮件主题为姓名/考研总分/本科院校/专业;
2、邮件正文应为个人简历、考研成绩、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等信息,请注明考生编号;
3、附件中为姓名-个人简历。
联系电话:010-56683366,010-56683303-2321
联系人:吕老师

中国计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中国计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线》和一志愿上线情况,我校部分专业拟接收调剂,现将调剂程序和相关专业公告如下。 欢迎广大优秀考生调剂我校读研!


调剂程序

1

第一阶段

请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中调剂相关要求,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网址graduatezs.cjlu.edu.cn/)登记调剂信息。此信息后期与国家研招网正式调剂数据联动并用于复试,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

2

第二阶段

4月6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开通后,意向调剂我校的考生登录国家研招网办理调剂手续。我校将及时确定调剂复试名单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特别提醒

按教育部要求,考生调剂必须通过国家研招网调剂系统,否则调剂无效。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登记的考生,也必须通过国家研招网办理调剂手续。


拟调剂专业

2023年我校拟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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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我校2023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73分(不限单科分),计划在全日制汉语国际教育、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招调剂生,实际招生专业以最终录取为准。欢迎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2.具体调剂缺额以国家研招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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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如有问题可通过扫码一键直达咨询!


中国航天科工十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

中国航天科工集团第十研究院(以下简称航天十院,招生代码:83286前身为〇六一基地,是1964年经中央专委批准,1970年建成投产的地空导弹武器系统科研生产基地航天十院拥有的全日制飞行器设计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于1990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建立,1992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2.5年。2023年航天十院拟接收优秀考生调剂。

一、调剂专业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培养单位

拟招生人数

考试科目

备注

082501飞行器设计


20



01 体系与武器系统

总体技术

十部

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8电子技术基础


02 飞行器总体设计技术

十部/

凯星液力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5理论力学


03 目标探测技术

十部/

航天电科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3信号与系统


04 军事信息系统技术

十部

/

航天南海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3信号与系统


05 导航与制导控制技术

十部/

航天控制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1自动控制原理


06 发射技术1

航天天马

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5理论力学

培养方向偏导弹发射装置设计

07 测试测控技术

航天风华

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8电子技术基础


08 发射技术2

航天天马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01自动控制原理

培养方向偏随动伺服控制技术、无人发射平台设计技术

09 化学电源技术

梅岭电源

2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29物理化学

限化学类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10 材料、制造及

自动化技术

航天

1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01数学一

④963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

限材料类相关专业考生报考

二、调剂分数线

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考生,总分及各科目成绩符合国家B区工学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初试成绩符合国家B区工学非照顾专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剂要求

 调剂考生应符合航天十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报考条件,调剂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专业科目应与调剂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考科目必须相同

 不接收跨学科门类的考生调剂

 不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调剂

 在校期间品学兼优,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

四、培养待遇

 学习期间学费由培养单位承担;

 学制内按照每人3.6万元/年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学制内免费提供单身公寓住宿;

 毕业后原则上分配在培养单位工作,服务期6年;

根据参加科研项目由培养单位发放项目奖励;并设有优秀毕业生奖、创新实践大赛奖等。

、调剂申请

考生关注“航天江南集团”微信公众号,查看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报名公告,扫描公告内二维码,填写调剂申请信息,并提交申请材料到指定邮箱。

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初试成绩单、本科成绩单扫描件、各类等级证书及获奖材料等。

调剂申请材料压缩文件以“姓名+毕业学校+初试成绩+申请调剂研究方向”命名,邮件发送前请确认已扫描二维码填写申请信息。

审核通过的考生将会收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通知以及复试通知。

考生应如实填写个人调剂信息,仔细核对调剂条件,凡不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调剂、复试、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请致电航天十院研招办咨询联系老师及联系电话:

张老师:0851-88696038,18198249905;

甘老师:0851-88697735,13885120091;

杨老师:0851-88696037,18193592127。

邮箱:302yjs@163.com

 

 


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按照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工作生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中国日用化学工业研究院实际,经院长办公会研究,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通过,特制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强化组织管理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工作领导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院领导为直接责任人,负责复试录取全程工作。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由12人组成(其中专家10名、纪委人员1名、秘书1名)。复试前临时抽取5名专家组成复试专家组,纪委部门人员参与,做好监督工作,秘书做好记录工作。

二、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安全、公平、科学、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勿滥,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的原则。

2.坚持科学选拔。加大对考生综合素质、科研创新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思想品德方面的考察。

3.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管理和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安全、有序。

4. 加强对参与复试相关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要求,强化政治意识,提高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和保密意识,签订保密工作责任书。

三、调剂原则

1考生必须达到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一区基本要求;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

2.上线考生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专业,接收考生调剂。

3.考生根据调剂要求,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规定时间内进行调剂,参加复试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术水平标准作为依据,确定复试名单后,向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后,可参加复试。院内专业之间的调剂需要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进行,不接收定向就业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

四、复试要求和形式

1.复试分数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达到教育部公布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工学(不含工学照顾专业))一区基本要求。

2.复试材料准备

(1)必要材料: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下载后填写并加盖政审主管部门公章)、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应届生需准备学生证、学籍证明(学信网出具的学籍验证报告),往届生需准备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考生还可提供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表论文、科研成果、获奖情况等相关材料。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3.复试形式及考察重点

(1)复试形式原则上为现场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做到复试流程可回溯,问题可回查。考生如违背诚信考试承诺,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复试着重对学生英语水平、基础知识、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实验能力)进行考察。

五、复试内容和总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内容

(1)思想品德素养、专业基础知识、综合素质(共90分)。

其中思想政治素养(10分)、专业基础知识考察(40分)、综合素质考察(40分)。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责任感、协作精神、大学阶段学习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对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实验技能等。

(2)外语使用能力(共10分)。主要考察专业英语,就指定考题进行口头交流和翻译,标准为:

优(9-10分):进行口头交流和理解,基本没有困难;

良(7-9分):进行口头交流和理解,虽有些困难,但不影响交流;

合格(6-7分):能进行简单的口头交流和理解;

不合格(6分以下):基本不具备口头表达和理解能力。

2.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成绩占比(6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成绩占比(40%)。复试成绩为参加复试评委的平均分。

六、录取工作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考生思想品德和体检结果,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录取。

2.加强诚信评判和公示,切实将诚信考核和公示纳入复试录取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和录取过程监督及录取结果公示。

3.在复核考生材料时,如发现考生提交材料有虚假内容,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录取入学后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其他

1.考生在收到复试或录取通后应及时确认,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未回复,或因联系不上造成无法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复试或录取资格。

2.复试体检工作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

3.复试考生与评委有亲属关系时,评委应主动回避。

4.复试期间评委及考务工作人员要遵守复试纪律。

5.考生对复试结果如有异议,复试结束1日内,可向我院招生工作领导组申诉,对考生提出的合理申诉,我院会及时受理并给予答复。

6.研究生复试名单在我院网站公开,拟录取名单按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7.本办法由中国日化院研究生管理部负责解释。

8.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纪委):0351-4078633;

研究生管理部联系电话:0351-2023734;邮箱:yjsc@ridci.cn。


83001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窗体顶端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稳妥做好复试工作,具体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窗体底端

一、复试录取要求

(一)复试分数线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总分不得低于273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不得低于38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不得低于57分。

(二)复试录取比例

不低于1:1.2

(三)复试内容

思想政治考核;专业综合能力和英语能力测试

)复试程序

1.向拟参加复试考生提前告知复试程序要求;

2.考生提前签订电子诚信承诺书,发送扫描件至我所;

3.系统在线测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提前进行系统在线测试;

4.线上考生身份识别,确认考生本人参加复试面试;

5.复试前通过摄像头检查考生所在环境;

6.专业课面试,每生不少于20分钟;

7.英语面试,每生不少于10分钟;

8.拟录取考生政审。

)录取成绩要求

初试成绩50%和复试成绩50%加权,复试成绩不足60分不予录取,最终总成绩超过70分考生拟录取;若最终总成绩符合要求人数超过计划招生名额,则按照所在复试场次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其他要求

1.我所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2.拟录取考生请至我所官网下载政审表填写并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政审合格的考生方可正式录取;

3.所有复试资料及成绩由人力资源处保管备案;

4.录取结果于6月在我所官网www.ncse.com.cn进行公示;

5.我所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安排及方式

1. 复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33月、4月;

确认拟录取人员名单时间:20235月中下旬;

调剂开始时间:3月

2.复试方式

网络远程复试(采用腾讯会议结合钉钉)。

(二)考生资格审查

1.审查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

2)应届生提交学生证电子版,往届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电子版;

3)学信网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4)准考证;

5)大学期间成绩单或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复试登记表;

7)各类获奖证书。

2.审查方式

考生复试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审查材料电子版至我所,由我所工作人员进行线上核查;

未在复试前发送审查材料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三)复试监督和复议

1.监督机构:纪检处;

2.复议管理机构:人力资源处;

3.复议时间:凡有投诉或申诉者,应于复试结果公布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4.复议内容:仅限复试分数查核;

5.复议方式:线上通过邮件进行复议,工作人员将于2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进行反馈。

三、调剂工作办法

(一)调剂考生请随时关注研招网生源缺额信息,按照调剂平台的规定完成全部流程;

(二)接收调剂时间:调剂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10:00,每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三)调剂基本要求

1.考生进入复试的报考专业为:

1)报考学硕专业限制为以下六类一级学科及其二级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0775)、软件工程(0835)、网络空间安全(0839);

2)报考专硕专业限制为信息(0854)中的四类专业领域方向: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

2.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科目为:

政治、英语(一)、数学(一)、专业课,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85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不得低于45分,单科成绩(满分>100分)不得低于66分。

3.进入复试的考生本科所学专业需要为以下专业类别:

数学类专业、仪器类专业、电子信息类专业、自动化类专业、航空航天类专业、计算机类专业、电气类专业、兵器类专业、机械类专业。

(四)调剂复试办法参照一志愿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四、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接待电话:010-52135606  老师    

010-52135778  潘老师

考生联系邮箱:zhaosheng@ncse.com.cn

纪检监督电话:010-52136082

纪检监督邮箱:jiandu@ncse.com.cn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2023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北京印刷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接收调剂信息

北京印刷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部分专业接收调剂信息

我校2023年研究生招生有部分调剂名额,请符合我校录取条件、有调剂意向的考生与相关学院联系。

一、接收调剂专业和联系方式

学术学位

学院

专业代码和名称

联系方式

出版学院

050300新闻传播学

王老师18801176323wxlfhsun@bigc.edu.cn

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刘老师13552433722  liuzhongwei@bigc.edu.cn

082200轻工技术与工程

经济管理学院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文化产业管理)

王老师15810870719654878545@qq.com

120200工商管理

信息工程学院

081000信息与通信工程

徐老师13331188236   

bigccie@foxmail.com

083900网络空间安全

丁老师13810284215   844628570@qq.com

机电工程学院

080200机械工程

张老师15801522991zhangrui@bigc.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潘老师17810717161

panyang2021@163.com

专业学位

学院

专业代码和名称

联系方式

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

085600材料与化工

刘老师13552433722  liuzhongwei@bigc.edu.cn

信息工程学院

085400电子信息

(仅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

徐老师13331188236   

bigccie@foxmail.com

机电工程学院

085500机械

(包含普通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考生)

张老师15801522991zhangrui@bigc.edu.cn

 

二、调剂原则

对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需接收调剂生的专业,接收调剂应首先必须符合教育部和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调剂生的规定: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具体情况由二级学院确定。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同时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1.由于各高校各专业初试科目名称及难易度各不相同,故我校以初试科目的相关性及国家统考科目的成绩作为重要参考点;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本科所学专业与拟调入专业有较密切的关联性;

三、调剂步骤

我校积极利用调剂系统为考生提供服务,步骤如下:

1.及时在研招网(http://yz.chsi.com.cn/)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http://gs.bigc.edu.cn/)公布调剂信息,积极利用调剂系统为考生调剂提供服务。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和我校调剂公告信息。

2.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否则无效。

3.调剂具体要求;

(1)初试成绩总分、单科分均达到国家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的考生,务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yz.chsi.com.cn/tjxx/)填写调剂申请,我校将根据我校调剂原则择优发出复试通知!

(2)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各调剂专业至少开放12小时。我校会根据各专业调剂填报、生源及缺额情况及时打开或关闭调剂系统,请关注我校通知,有意向的考生应尽早填报。

(3)调剂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应尽快与我校相关院系取得联系,进一步履行调剂复试手续。

 

 

北京印刷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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